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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茧自缚-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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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谐似乎讨厌猫,可是她喜欢。不管了,反正是假猫。
和和刚把自己收拾到可以见人,郑谐的夺命电话又到了,她急火火冲下楼去,不想郑谐也穿了牛仔裤加镶边的黑色短T恤,打眼一看,跟她这一身就像情侣装似的。
和和坐到他身边后,觉得脑子里浮出这种玩笑真是不合时宜又亵渎。何况郑少爷这一身,最少也是她的行头的几十倍。
郑谐侧脸淡淡地看她一眼:“头发没梳,都翘起来了。没吃饭吧。”
“哦。”和和从包里翻出小镜子和梳子,找了一瓶矿泉水,蘸着水整理头发。
“昨天就跟你说了我这个时间过来,因为今天下雨,我们必须早一点走。你不会提前安排一下吗?”
“嗳,我忘了。”
“我的话你什么时候不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
真是讨厌。今天休息日,他没下属可训,就改训她。她还饿着肚子呢。
果不其然,他们才出发十几分钟便开始下雨,雨越下越大,完全没有要停的迹象,路上积满了水,渐渐开始塞车。
当郑谐在路边停车时,和和透过雾蒙蒙的玻璃看不清方位,心想不可能这么早就到的,难道出了故障?她坐在车上兀自不动,直到郑谐走到她这边替她拉开了车门:“下车。”抬眼一看,竟是她最喜欢的一家早餐店,因为离家太远,一年吃不上两回。
她得承认,郑谐训她归训她,但是待她细心又耐心。
早餐店中西餐合并,和和点自己爱吃的:“一块绿茶蛋糕,一个金枪鱼汉堡,一杯现榨的橙汁……再加一杯冰粥。你要什么?”
“烧饼,肉粽,豆浆,随便几种清淡一点的咸菜,这是她的。给我一杯水。”
服务员一脸尴尬,又似是司空见惯:“那……女士点的还要不要?”
“不要了。”郑谐发话。
筱和和希望她的顺从能换来相对较好的条件:“我要油条可以吗?豆浆要冰的。”
“烧饼,温的豆浆。”
郑谐今天心情不好,本来下雨他的心情就容易坏,又赶上这样一个日子。
她不敢招惹他,就这么着吧,又不用她自己花钱,这里的烧饼跟豆浆都是非常贵的。何况,和和已经耽误了他的行程,她只有以狼吞虎咽来表达她的忏悔及弥补之意。
想来她的吃相不好看,因为郑谐一边喝着他的水,一边微微皱着眉心看她。
郑谐五官长得非常精致,连皮肤都好得令女人嫉妒,但是他板着脸的样子很吓人,连她这样从小跟他闹到大的都有点害怕,他的下属一定更怕他,韦秘书在他面前就永远是一副目不斜视的端庄模样。
看着她连吃个饭都能走神,郑谐的眉皱得更紧:“筱和和,你嘴角有饭粒。”
和和伸一只手去抹,结果把手上更多的烧饼碎屑沾到了脸上。郑谐抽了面纸越过餐桌去替她擦。
和和脑中浮出一个前阵子刚画的幼儿园阿姨照顾小朋友进餐的宣传图,“噗”地笑了出来,郑谐抽手不及,被她喷到胳膊上一点东西。
“郑谐,你皱眉的样子跟郑伯伯完全一模一样,你老的时候一定也是那个样子。”
“筱和和,吃饭时不许说话。”
之于筱和和而言,郑谐真的比和和妈更罗嗦,因为和和妈,其实很少管教和和。
雨势仍不见小。车子上了高速,郑谐的车速不低,但是非常稳。
郑谐喜欢安静,尤其不愿意开车时有人跟他说话。他虽然似乎喜欢跟他爹唱反调,但事实上,他真的很像郑伯伯,不只容貌像了个七八成,连处事风格都像,比如,很爱发号施令,喜欢制定各种规则,好净也好静。
和和又不好意思打开车内的广播,于是打算拿出包中的MP4听音乐。
她边想边找东西,快要把包翻成底朝天,仍是没找到。她预感郑谐又要训她,但这回她猜错了,郑谐居然一言没发。
和和无趣地回头张望,在车后座上扔了两个包装甚为精美的大盒子,她伸手捞过来,边扯着包装带子边扭头看郑谐:“送我的,对不对?”
“你对时霖印象如何?”
“还好。”和和愣一下。
“他在国内只留两个周,不妨与他出去吃顿饭。他为人很不错,搞学问,没有家人,和我们这群人不一样。”
“你改行作婚介啦?开车不要说话。”筱和和兴趣缺缺,怕再说下去又要惹到郑谐。
她带给郑谐看的男人他从来没有瞧上眼的,而郑谐每次巧妙地带到她面前的那些通过了他的鉴定的男人,她同样没有兴趣。
其实郑谐的女朋友她也从来没有看着特别顺眼的,可是她从来没干涉过他不是吗?
郑谐不说话就是默认这东西的确是她的。和和将两个盒子都打开,很没创意的又是限量款芭比娃娃,她的柜子里已经堆了许多。
这一回是郝思嘉,一款是十二棵橡树烧烤会的大蓬裙造型,另一款是去探监时著名的绿色窗帘布裙子造型。咦,前阵子她真是动过要拍一个的念头,因为太贵又放弃了。她有透露过吗?
“挑一个。”郑谐专注地看着前方的路。
“你的女朋友或者未来女朋友不会喜欢这么幼稚的东西的,所以当然两个都是我的。而且用这么幼稚的玩具去讨好你的那些女人,也太有损你郑大少爷的品味啦。”和和得了便宜还卖乖地说。
“哪些女人,你倒是说清楚。我用得着去讨好女人吗?”郑谐今天果然心情不好,以前他从来不辩驳。
“那个,当然,都是她们讨好你,哈哈……谢谢啊,你怎么知道我想要郝思嘉娃娃?”见风识舵是和和的长项。
“韦秘书替你找来的,去谢她好了。”
“哦。”她忘了,日理万机的郑谐,的确是懒得在女人身上费脑筋的。
比如他需要女伴去参加宴会,常常会问韦之弦:“你看谁合适?”
可怜的韦秘书,和和想。但是她怎么会这么巧地知道自己刚好动过念头呢?
其实真相也很简单,郑谐近两个月至少有五次碰见和和在看《乱世佳人》这部老电影。可怜的郑谐。
“和和,过几天我回A市一趟,我家老爷子召见。跟我一起回去,你也很久没见过林阿姨了对吗?”
“哦。”
“你应该经常回去看看她。”
“我妈不见得想看到我吧,而且我回去也未必能见到她,她有时比郑伯伯还忙呢。”
“乱讲,母亲都是疼女儿的。她是很了不起的女性。”
“是啊,所以每次见她都很犯怯。我妈那么优秀的一个女人,即使从未指望过我如她一般优秀,至少也希望我能像我爸那样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伟绩。可偏偏我是这样平庸没出息,她对我,大概早就失望透了。”
“她只希望你过得平静快乐一点。”
“当然,所以我才出生一小时就决定给我取名叫‘笑呵呵’,真是美好的祝愿。”和和闷闷地说。
这名字害她从幼儿园时代一直被人嘲笑到参加工作。
两个人都不再说话,只隐隐听到车子辗过积水路面与雨打车窗的声音,这种沉默一直持续到一小时后他们到达目的地。
他们去的是一处陵园,建在山上。车子不许上山,只能一步步走上去。雨一直下着,和和捧着花束,他则撑着伞,两人紧紧挨挤在一起,仍是免不了被雨淋到。
花束是桅子花,花瓣衬着叶子,洁白碧绿。据说这是和和的父亲生前最爱的花。现在并非桅子花季,但是郑谐每年都会弄来这样的一大捧。
山上太安静了,到处是墓碑群,连鸟虫的声音都没有,只有雨声与他俩的脚步声,而天边还在堆积着大片墨黑的云。和和害怕这样的安静,挨着他更近一些。
他们终于找到和和父亲的墓。墓前很整洁,他们清明节摆放的鲜花已经被清理走,墓前的石瓶中插着几枝做得歪歪扭扭的丝网花,那出自她的手笔。她的手艺按说不错,但做这些花时她病着,弯不动那些铁丝。墓前也有几枝布花,花下面有条子,是到这里来凭吊的小学生们留下的。
墓上的刻字经历了这么多年的风吹雨打依然清晰:烈士筱义长眠于此。一九八三年八月十日。
二十五年前的今天,正是筱和和的诞生之日。
(2008年8月初稿;2009年4月修改稿)
3…第一眼(2)…修改版
韦之弦接到郑谐的电话时,她正与友人聚会。
当时席间正有人怨恨世道不公:“同人不同命,有人天生就是衔着玉出世。”她立即想到了自己的上司郑谐。
郑谐的确好命,有身居要职的父亲,有出身世家的母亲,再向前追溯他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革命纪念馆与历史文献中都找得到记录。
这些都罢了,偏偏又生得一副惹事非的好皮相,一颗遭人妒的好脑袋,性情也不太容易找出几样像样的缺陷。
别人羡慕到眼红都无力,他根本却没当回事,既不肯加入母系这边庞大的家族产业,又不远不近地与父亲保持着安全的距离,回国后揣一笔不大不小的风险投资老老实实地挖自己的第一桶金,只用了五年的功夫就把公司的规模扩了上百倍。
固然他的背景使他甚少遇上大的阻碍,但她一路陪同他走来,他究竟如何成功,她看得最明白。
从理论上讲,世间万物总要讲究平衡,有得必有失,可郑谐这样的完美无瑕又顺风顺水,韦之弦只能感慨一声,他的祖上为他积德可谓足够厚重。
而且与那些她司空见惯的锦衣玉食的将大好青春全部蹉跎于吃喝玩乐的公子小姐们大不相同,郑谐的生活十分健康,饮食讲究,坚持锻炼,作息规律,有一点军人作派,而事实上他并没当过兵,至多从儿时起习武多年,少年时代的假期又总在训练营中度过。
如果非要给他找点碴,那么好吧,他可能有一点感情缺陷。
其实郑谐绝不是一个花心的人,他不太容易被美色打动,对待时尚的妙龄女郎与街角老妇的态度没什么两样。
可是他又有很多的女友,在上司自己口中,被称作“女性朋友”。这些女性朋友连他自己都分不太清谁谁,常常需要她查备忘录。
因为他总是换,通常又是成批的换,就像公司定期招见习员工一样,与服装发布季节保持同步,一季度一换,从没有谁的任期超过三个月的见习期。
这些“女性朋友”各司其职,有宴会女伴,其中又分盛大宴席女伴与普通饭局,有游玩女友,甚至有专门用来应付长辈的女伴,即专门用来帮他抵挡七大姑八大姨突如其来的相亲安排。
郑谐是个高手。他看起来总是在同时与几名女性“交往”,却从来无人哭,无人闹,无人兴师问罪。除了进退合宜,分寸得当外,韦之弦觉得,他识人也很准。
韦之弦将那些公司编外人员的名字一一记录在案,比如:刘海琴小姐喜欢浅蓝色、GUCCI,歌剧和粤菜;孙晓琳小姐会日、德两国语言,食素,动物保护主义者。因为郑谐自己从来记不住,总要韦之弦尽职地提醒:郑总,今天陪您出席李总夫人生日宴的是楚小姐,她不吃海鲜,最怕别人说她胖。
当然,礼物啊鲜花啊甚至大多数的邀约啊,都是她一手包揽。至于约会之后他老板还做了什么,那就超出她的管理与监控权限了,恕她无可奉告。
郑谐是个不错的上司,虽然要求很高,但对下属非常慷慨又亲和,付出与回报永远成正比,忠诚与所受尊重也绝对正相关,所以虽然她的很多工作看起来莫名其妙,但她做得心甘情愿。
她很奇怪,郑谐明明有好到了家的记忆力,员工名册看过一遍后,能清楚说出第0810号员工的姓名和年龄,偏偏记不住他认识的女性的习惯和爱好。哦,除了筱和和。
筱和和的大小事情,他总是记得清清楚楚的,虽然每次接到筱和和的电话和短信,他总是不耐烦,却又常常莫名其妙地,比如看着她刚为他的宴会女友备好的礼物说:这个和和会喜欢,换一套。或者第一次光顾一家饭店,签单准备离开时,突然对她说:让他们把刚才的那种点心装两份送给和和。
她必须承认,好命有很多种,不光只有“衔玉而生”,筱和和也是令她连嫉妒都无力的其中一种。
郑谐一个人开车在路上慢慢地行驶着,雨仍然很大,搅得人心烦。和和在郊区就下了车,说要到苏荏苒家去抱一只刚出生的小猫。
那一瞬间他很想拦住她,话涌到嘴边就只变成一句挖苦:“你连自己都不会养。”
和和朝他吐吐舌头:“大男人怕猫,真丢脸。”说罢便头也不回地跑掉了。
途中接了哥们儿的电话:“新开的望乡阁口味甚好,服务员也水灵,聚一聚?”
“没兴致,改天。”郑谐草草地断了线,拨电话给韦之弦:“帮我在第七街公社订个房间,下午把我的所有来电都转接到你的手机上。”
郑谐在那家清净的会所里睡了整整一下午,醒来时已是万家灯火,雨也停了,满天星光。
他试着拨了筱和和的电话,听到那边乱哄哄,和和说:“我跟荏苒在夜市吃烧烤。”
他放弃了与和和一起吃晚餐的打算,自己打电话叫餐。
屋内花瓶里插着香气馥郁的白色玫瑰。郑谐不喜欢鲜花的味道。他将那束花全拨出来打算丢进垃圾筒,想想觉得不妥,放弃了那个念头,让服务生拿走了。
郑谐很佩服和和母女俩,本来她们才是最大的受害者,但林阿姨这些年来过得积极又从容,从不提及当年事,仿佛那些事情根本不是发生在她身上的。
同样从容的还有筱和和,除了因为父亲忌日的缘故,和和从小就没有大张旗鼓地过生日,但除此之外,她的生活阳光而健康,从不曾觉得自己比别人缺少了什么,仿佛人一生下来就该没有父亲。
但是他却忘不掉,二十五年,当日情景依然历历在目,日久弥新。这件事仿佛他自己的潘多拉盒子,他的所有不为人知的弱点,懦弱,胆怯,愤怒,怨恨,懊悔,自怜,都集于此,小心翼翼地藏着掩着,生怕被人发现。而他的妈妈,也在那一次的事件之后一直体弱多病,直到离开人世。
那日郑谐与妈妈一起在百货公司的儿童玩具专柜挑礼物,因为他在幼儿园刚得到一朵小红花,妈妈也要奖励他。
郑谐正抓着一把玩具冲锋枪爱不释手,旁边一男子声音洪亮:“把那个娃娃拿给我看看。男娃娃,不不,两个都要,我还不知道我孩子是男还是女。”
郑谐杠着那杠玩具枪抬头看,见一男子身材魅梧,浓眉毛,大眼睛,像电视中的大侠,偏偏两只腋下各夹了一个大号的毛绒娃娃,特别不协调。
他看着这男子嘻嘻地笑了。
那男子也看着他裂开嘴笑,朝他打个响指:“小鬼,别挑食,多吃点青菜,再过几天你就比这枪高了。”临走前还摸了他的头一把,郑谐没躲开,又气又恼差点咬他一口。
后来事情是怎样开始的,他也不清楚。他正边玩着枪边等妈妈结帐归来,只听到四周一片惊叫声,间杂着有粗嘎的嗓门喊:“都趴下,不许动!”慌乱之中有枪声,不是他的玩具枪的声音,而像电视里的那种枪声,空气中有像燃放鞭炮一样刺鼻的气味。
留在这一层的,包括服务员在内,都是妇女与儿童。有人尖声哭起来,很快更多的人开始哭。又有声音喊:“再哭老子崩了你!”
郑谐不知被谁搂住按在地上,按住他的人自己抖得像筛子一样。而他只意识到一件事,妈妈刚才去付款,现在不在他身边。
纵使他年纪幼小,也隐隐地明白,他不可以大叫,免得自己和妈妈都成为坏人的目标,而且,刚才那坏人的声音似乎就来自他附近。
他怕得厉害,紧咬着嘴唇不让自己出声,却突然听到一声女子尖叫,那正是他的妈妈的声音。
他抬头看时,见一个坏人正揪住他妈妈的头发把她扯出来,因为她试着爬过人群寻找自己的孩子。
郑谐那聪明小脑袋里的所有念头都在本能的趋使下化为泡沫,他奋力挣脱了搂住他的人冲出来:“放开我妈妈!”
这可怕事件的起因用几句话就可以概括。两个身上人命累累的流窜犯,在被警察围追堵截的过程中,逃到这座商厦的儿童专柜,试图挟持手无寸铁的妇孺作人质实现突围。在先前逃亡过程中他们甚至杀了一名警察,夺到一把手枪。
而当时,在几名武警们冲上楼来时,郑谐已经成为歹徒手里的第一人质,被他们掐住脖子,用冰冷的枪指着头,与武装警察们远远地对峙。
小小的郑谐怕到了极点时,心中倒生出无所谓的念头,脑中闪现过已故的爷爷曾经说过的话:男孩子什么时候都不能哭。又想像着自己死后会上报纸和电视,不知道疼爱他的大人们会有多难过。
他耳边嗡嗡嗡,各种声音混作一团,他一句也听不清,他已经被掐得快要窒息。又瞥见妈妈倒在地上,身上没有血,可能吓晕了。这样也好,这样妈妈就不会亲眼见到他被坏人打死的样子了。
郑谐在心里乱七八糟地想着时,在惊呼中他的头被重物撞击了一下,眼前一黑,随后是火辣辣地疼。
他以为自己要死了,却听到耳边有穷凶极恶的喊声:“你们再敢向前一步,我一枪打死这孩子!”
突然身后一阵风袭来,郑谐的脖子得到了自由,但被惯性狠狠地反摔到地上。他迅速爬起来,见一个人跟刚才拿枪指着他的坏人已经打斗到一起。那人一边朝他喊:“快跑!”一边将坏人手里的枪一脚踢飞。郑谐看到救他的人似乎正是刚才买两个大号绒布娃娃的高个子叔叔,但他还没跑几步,另一个人又掐住了郑谐的脖子。
他记得那位叔叔冲上来一拳打倒抓住他的另一名坏人,一把举起他扬手便朝人群扔出去,喊了一声“接住!”
这是郑谐的救命恩人生前的最后一句话。当郑谐安全跌入无数人为他托起的手中后,挣扎着想再看看他的模样时,被一只手紧紧地捂住了眼睛,同时他听到人群中的惊叫。
那几个歹徒失了人质又失了枪,很快就被一涌而上的几名武警制伏。郑谐模模糊糊中听到哭声,喊叫声,救护车的鸣笛声。
有人抱着他奔跑,把他放到车上,妈妈也被抬上车。
郑谐伤势很轻,只是被歹徒用枪托打破了头,而他的妈妈却因惊吓诱发了隐藏性心脏病。
那位救他的人,也是一名警察,这日下午本来请了假,穿了便装,才得以在折回时趁乱混入人群。他在夺过郑谐将他扔出去之后,便被一把没有预料到的长长的尖刀从后背刺穿了心脏。
傍晚时分,郑谐的爸爸匆匆赶到医院,看了一眼已经脱离险情的妻子后,便抱着头上绑了一圈绷带的郑谐穿过无数的楼梯与走廊。那是个和白天的商场一样可怕的地方,有穿着带血白大褂的医生来来回回地走,有女人尖叫与小孩子大哭的声音。
郑谐闭着眼睛,伸手堵住耳朵,直到爸爸把他的手拉下来:“小谐,你睁眼看一看这个小妹妹,她下午才出生,她的爸爸就是今天救了你的那位英雄。”
那是郑谐与筱和和的第一次见面。郑谐看见一个皱巴巴的小动物,五官缩成一团,比他的小布狗更小。
他睁大眼睛看着她,想看清她的眼睛到底长在哪儿,她突然将眼睛睁开一半,扁着薄薄的嘴。
郑谐以为她也要像他在走廊上听到的那些小娃娃一样哇哇大哭,却没有想到,那小动物将嘴唇弯成上翘的形状,似乎在朝他笑。
(2008年8月初稿,2009年4月6日修改稿)
4…不如不见(1)…修改版
即使再见面/成熟地表演/不如不见
——《不如不见》
筱和和又拒了岑世的两回邀请。她并非故做姿态,而是她的工作量突然增加,晚上也在赶任务。
当岑世打来第四个电话时,她知该来的总也躲不过,不如早早了断,周六的晚上与岑世约在“长亭古道”。
地方是和和选的,希望向来聪明的岑世能明白她的用意。
这么没有喜庆意象的名字,装饰风格也是一派的荒凉,偏偏生意出奇地好,足见现代人都爱自虐。
多年未见,岑世的相貌也没变多少,只是增添几分成熟,少了几分浮躁。
“和和,你变漂亮了。”
“我以前也不难看。”
“我是说更漂亮了。”
“是吗?谢谢。”和和干笑,“岑世,你也比以前更帅了。”
真是个糟糕的开场,注定整晚气氛都不精彩。
筱和和从来不是个懂交际、会应付场面的人,她无法应付眼前状况时就神游太虚,数清楚了这一层一共有几盏灯,研究过了服务员们制服的裁剪方式,连菜谱都背下来一大半了,就是没听清岑世都在讲些什么,是是当发觉岑世的尾音带着个问号时,愣愣地加一句:“啊?”
岑世依旧维持着十足的耐性与风度:“和和,你还在怨恨我。我……”
“没有。”筱和和反弹般地迅速补了一句,“怨恨是由强烈的感情衍生的,我对你可从来没那样深情过。”说完这句恶毒无礼的话后,她觉得好受多了。
岑世心中挫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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