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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贼太子-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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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兰花见他脸色不好,怏怏不乐,以为他受了冷落而不高兴,便哄语哄道:“童童,下个月就是你十三岁的生日,娘一定会为你好好庆祝一下,保证比你哥哥今天还要热闹。”
  
  热闹?您饶了我吧,让我一个人安安静静地呆着我就谢天谢地了!梓桐心中腹诽,口里敷衍道:“谢谢娘。”
  
  重生第一日那晚在屋里翻出来那张批命书后,梓桐便知道自己与杜子童的生辰完全一样,都是丁酉年五月初八亥时三刻出生,今年正好十三岁。看来冥冥之中自有天意,他之所以能够重生为杜子童,恐怕也是因为两人之间拥有不少相似之处吧。
  
  以往每逢生辰,父皇都会为梓桐大肆庆祝,并搜罗天下各种奇巧玩意儿送他做礼物。梓桐小时候还很喜欢过生日,长大后见多了奇珍异宝,经历多了热闹场面,便渐渐觉得索然无味了,父皇再为他庆祝时就兴致缺缺,只嫌闹腾得慌。去年十二岁生日时他就跑到御花园某处躲了起来一个人看蚂蚁搬家,连自己的寿宴都没参加,后来被父皇找到还挨了一顿责骂。
  
  回想去年情景,梓桐既觉温馨又觉伤感,以后怕是再没机会在宫中庆祝生辰了,也再不会收到父皇送的礼物了吧……
  
  越想越难过,梓桐眼底一阵潮热,怕被李兰花看到惹来麻烦,但起身道:“娘,我吃好了,先回房了。”说罢不等回答便径直出了聚虎厅。
  
  望着儿子孤单瘦小的身体,李兰花心里也有点不好受,忍不住把怨气和先前未散的怒气发泄到众山贼的头上,厉声骂道:“你们这些狗娘养的下流胚子,以后都把自己的臭嘴管严点,不要在童童面前乱喷粪!他下个月才十三岁,年纪还小,身子又弱,别拿那些个脏东西来刺激他!”
  
  山贼们自然乖乖应好,纷纷表示以后就算要喷粪,也一定会背着二少进行,决不让“年纪还小,身子又弱”的二少沾染上半点腥臭。
  
  李兰花又转而把矛头指向杜大虎,“他们去就算了,都是老光棍,憋久了会出毛病,姓杜的你不许去!要是让老娘知道你敢背着我偷偷地溜去,老娘一刀阉了你!”
  
  杜大虎难堪不已,黑着脸悻悻道:“你放心好了,你一个母夜叉老子都招架不住,哪里有精力对付其他的女人。”
  
  “你说什么?你个天杀的再说一遍!老娘跟你拼了!”
  
  “……”
  
  又是唏里哗啦丁里当啷一阵乱响。
  
  这些后续发展梓桐当然是不知道的,回屋躺在床上恨恨地把山贼们的祖宗十八代集体问候了一遍。尤其是那个叫马俊杰的,都是他提出来的馊主意,最是下流龌龊,梓桐发誓这辈子都不跟他说一句话,省得染上一身臭。
  
  还有杜清明,一样可恨!居然都不拒绝那该死的开荤提议,分明和那些老淫贼们一样下流!他决定对他继续横眉冷对两个月——不,两年!
  
  梓桐每天都会睡半个时辰的午觉,往日练功辛苦,基本沾枕即着,这天因为受了不小的刺激,翻来覆去半天都睡不着。
  
  好不容易开始朦胧起来,便听屋外传来马俊杰的招呼声,“走了走了,去晚了好菜就让猪拱了!”
  
  接着是众山贼接二连三的响应声。
  
  梓桐顿时一个激灵醒了过来,看样子众山贼要一起下山进城“开荤”去了。他思索了一下,便从床上爬了起来。机会难得,山贼们可以出去放风,他也可以进城去玩玩。
  
  下了床,梓桐贴到窗根边听外面的动静,便听马俊杰的声音再次响了起来:“大少,走走走,进城去!”
  
  跟着是杜清明刻意压低的回答:“马叔,我不去了,你们去吧。”
  
  “你不去怎么行,今天这趟可是专门为大少你庆祝生辰的,咱们都是陪衬!”
  
  “是啊是啊,大少,谁不去都行,就是你不去不行。”
  
  “大家的好意清明心领了,不过真的不必……”
  
  “大少,你这么说是看不起你马叔么?”
  
  “当然不是,马叔这么说折煞清明了。”
  
  “对嘛,我就说咱们大少不是这种自家兄弟的人。大少,平时你不是一向挺大方的么,今天怎么跟大姑娘一样害羞了?不过第一次嘛心里发怵也很正常,你马叔当年也一样!没什么不好意思的,试过之后你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包你试一回想两回,试两回想三回。”
  
  “马叔,我真的……”
  
  “大少,你要再推辞就是不给大伙儿面子了。”
  
  “……那好吧,我去。”
  
  “这才够意思!走了走了,都赶紧的!”
  
  于是乎,众山贼意气风发地簇拥着杜大少下山进城开荤去了。
  
  梓桐在屋内暗自冷笑,杜清明啊杜清明,想去就去,装模作样地扮什么假正经!
  
  等听着一帮人走出不短的距离后,梓桐才出门轻手轻脚尾随上去。他不想被那帮老淫贼发现自己跟在后面,免得败坏自己出游的兴致,万一他们把自己赶回来,那就更不划算了。他只是想跟着出山认个路罢了,进城后就一个人玩个痛快。
  
作者有话要说:大家好,某青出门了,周六才回来,我是尽职尽责的存稿箱君,大家要继续支持我,不要BW我哦,否则我的BLX一碎,搞不好箱子就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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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着也是闲着
                  挨宰
  梓桐苦练武艺三个月,收效显著,比起刚刚重生那时身子已经结实了不少,体力也大有提高,出山的路虽然远,又陡峭不平,他也并不觉得如何吃力。
  
  路上他注意看了下,众山贼并没把常用的兵器随身携带,而且一个个多少都修饰过一番,看上去倒也有些人模狗样的,不似平时那般面目狰狞,估计是怕进了城太引人注目,惹来不必要的麻烦吧。
  
  七弯八绕了大半个时辰,梓桐才总算跟着一帮下流胚子出了虎威山。难怪他上次独自下山迷了路,这虎威山的路根本是个迷魂阵,虚虚实实令人摸不着头脑,想来山贼们也是有点头脑的,不会轻易把自家大本营暴露人前。
  
  下山后梓桐方看清楚了,此地是一片多山地带,四处群山连绵起伏,拱卫着中间一块较为平坦的盆地。盆地中心有一片城镇,离虎威山约摸十多里路,远远望去规模比京城大概要小一半,但依然让他前往一游的兴致十分高昂。
  
  要知道,梓桐活了十二年,出宫的次数一只巴掌都数得过来,而且父皇出于安全考虑,每次也派了无数御林军像铁桶一般护卫在他周围,让他玩得根本不尽兴,只能匆匆走马观光。而重生以后一直呆在深山老林里,一闷就是三个月,整天来来去去见到的就是那一帮令人反胃的粗鄙山贼,真是早就憋坏了烦透了。用杜大虎的话来说,也该出去放放风了。
  
  梓桐远远地缀在众山贼的后面,又步行了半个多时辰才进了城。
  
  严格说来,此处并不算城,因为外围没有建城墙,只是一片自然散落的市镇,入口处竖着一块老旧的木牌,上面刻着“元宝县”三个字。
  
  元宝县上的建筑远不如京城碧瓦红墙的恢宏大气,全是清一色的黑瓦白墙青石铺地,看上去倒也别致清爽。沿街许多摊贩叫卖的东西也与京城不尽相同,梓桐看什么都觉得新鲜有趣,一路东张西望,很快便把虎威寨的淫贼们抛到九霄云外了。
  
  除了各种杂货铺外,路边也支着许多小吃摊,叫卖梓桐大多从未见过、散发扑鼻香气的各色小吃。即便太子殿下曾经遍尝人间美味,只差天上龙肉没吃过,味蕾几近麻木,但此刻走在异乡街头,依旧被那些看上去并不如何精美,然而莫名吸引人的小吃馋得不行。
  
  “豆花,好吃的豆花,又香又辣的豆花,不吃后悔的豆花哟!”
  
  街角一名中年汉子的吆喝声吸引了梓桐的注意,转头一看,汉子身前放了个木桶,桶前支着一张小方桌,桌上搁着几碗豆花。
  
  豆花这种普通小吃梓桐自然是吃过的,不过他只吃过甜的,不管是加了枫糖、蜂蜜还是桂花露玫瑰露,通通都是甜的。像眼前这种泛着红油,撒着葱花以及其他不明作料、闻着便是一股香辣味的咸豆花,那还真没吃过,当下口水被勾得一阵泛滥。
  
  只是,堂堂太子殿下,眼馋这种街边小吃,是不是有点太没出息了?果然是山贼当久了么,连自制力都下降了……
  
  卖豆花的汉子一眼便注意到街中有个衣着不凡的少年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的摊子,明明眼馋得很,表情偏还极力克制地隐忍着,当下笑眯眯地热情招呼道:“这位小公子,来吃一碗吧,大叔保证绝对好吃。”说着双手端起一碗递了出来。
  
  梓桐忍不住了,三两步跨上前接过那碗咸豆花,还不忘有礼而矜持地说声“多谢大叔”,然后在小方桌边的一张小凳子上坐下来,津津有味地开吃。
  
  像汉子自夸的那样,这豆花的确好吃,里面加了细碎的咸菜末,吃起来香滑脆嫩,又辣得十分过瘾。梓桐一碗入肚后辣得头上出了一层薄汗,舌头也有些发麻,但却觉得格外痛快。
  
  梓桐吃豆花的时候,卖豆花的汉子便在不住打量他。少年看上去年纪不大,五官并不突出,但因为干净白皙而显出几分眉清目秀的味道。身上穿着一件淡青色的罗衫,虽然不是什么特别上等名贵的料子,但也很不错了,再加上说话举动间一派斯文优雅,隐隐约约有种不容小觑的贵气与大气,不用说,定是大户人家出来玩的小少爷。
  
  最关键的是,这小少爷一脸单纯懵懂的模样,一望便知平时很少出门走动,脸上分明写着“我什么都不懂我很好骗请放心大胆地骗我吧”。汉子不由动起了歪心眼,四处张望了一下,没见到少年有随从跟在左右,心里便放下了。
  
  不大一会儿的功夫,梓桐吃完了一碗豆花,把碗勺在桌上搁好,起身诚恳地赞道:“大叔,你做的豆花真好吃,我还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又特别的豆花。”
  
  汉子满脸皱纹笑成一朵菊花,“小公子喜欢就好,承惠十三文钱。”说着朝梓桐伸出一只蒲扇般粗糙的大手。
  
  其实他这豆花平时一碗只卖三文,生意清淡的时候两文也能卖,只是难得来了个有钱又生嫩的公子哥儿,不宰白不宰。况且他宰的也不多,区区十文钱罢了,对有钱人家来说连根毛都算不上,就算明知被宰,肯定也没那闲功夫计较。
  
  梓桐愣了,“十,十三文钱?”
  
  “没错。”汉子答得干脆,“本来要卖十五文的,大叔我看小公子面善,又是真心喜欢吃,就给你优惠两文。”
  
  梓桐的脸腾的一下红了,意识到自己忽略了一个严重的问题,这满街卖的吃食用具,都是需要花钱才能得到的,而不能像自己家一样随意取用。但是他身上根本没钱,别说十三文,就是半文都没有。
  
  太子殿下前十二年过的都是众星拱月衣食无忧的尊贵生活,金银财宝在他眼中只是代表“阿堵物”的抽象符号,从来不具任何实际意义。重生为山贼后又是虎威寨的杜二少,也无需为吃喝用度的问题操心,因此也意识不到钱的重要性,所以下山的时候根本没想到要带点银钱以备进城花用。
  
  所谓一文钱难倒英雄汉,素来视金钱如粪土的梓桐太子头一次体会到粪土的可爱之处。
  
  一见梓桐红着脸满是尴尬窘迫的模样,汉子便拉了脸,“我说这位小公子,你该不是想不给钱吃白食吧?”
  
  那汉子声音一大,便引来四周不少路人侧目,梓桐从未如此难堪过,恨不得地上立即裂条缝钻进去,急忙道:“大叔,我,我不是不想给钱,只是,只是我出来得匆忙,身上没带钱。”
  
  汉子一听更是不乐意,板着脸道:“小公子,你这是糊弄大叔我呢,这恐怕有点不厚道了。大叔这是小本生意,全家老小都指望这点生意过活呢。你要真没钱,随便拿个东西来抵帐也行。”
  
  梓桐下意识在颈间腰间摸索了一下,片刻后颓然道:“大叔,对不住,我身上也没带什么值钱的东西。你看这样行不行,帐我先欠着,明天这个时候再拿钱来还你。”
  
  原来当太子时,梓桐平日里都会按规矩佩戴一些金玉挂件,随便拿出一样便是价值连城的宝贝,别说买一碗豆花,就是把整个摊子都买下来,也不费吹灰之力。只可惜他现在不是太子而是山贼,重生时颈间本来也戴着一只长命金锁,样式和做工俗气而可笑,上面除了“长命百岁”的字样,还刻了“杜子童”三个字,梓桐见了心中就很反感,当晚便摘了扔进柜子最底层,从此再也没戴过了。
  
  反正长命锁是贴身之物,就算不戴,穿了衣服杜大虎和李兰花也看不出来,所以梓桐现在身上除了衣服鞋子外,没有一样可以抵帐的值钱之物。
  
  对梓桐而言,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白吃赖帐这等事绝非君子所为。为今之计只有回了山寨向他的便宜爹娘要些钱来明天再付帐,反正他已经记住出山的路了,明天自己可以一个人再下山进城。
  
  见梓桐什么东西都拿不出来,汉子脸上彻底黑了,宰不了人发不了外财倒也罢了,若连本钱都收不回来,那可是万万不行!当下顾不得许多,撸起袖子攥起砂砵般大的拳头,一脸凶神恶煞道:“你当老子是三岁小孩儿呢,还明天再拿钱来还,美得你!明白告诉你,老子这里概不赊欠,这帐你必须得马上付,付不了就把这身衣服给老子留下!”
  
  “你,你别乱来!”梓桐一下子白了脸,捂着领口一连倒退三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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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怪他表现得如此没出息,不论是做太子的梓桐,还是当山贼的杜子童,都不会怕了一个街边卖豆花的平头百姓,只是吃人嘴短,赖帐这种事实在有些丢人,偏那汉子又凶神恶煞咄咄逼人,梓桐便底气不足而怯阵了。
  
  两人争执的动静有些大,不少闲汉围在一边驻足看热闹,却无一人上前调解。
  
  看梓桐一副胆小懦弱生怕惹事的模样,又无人出面给他撑腰,汉子气势更是嚣张,一步跨上前就要去揪梓桐的领子,梓桐下意识伸拳来抵挡。他虽然的确理亏,但也不会任人欺负,说不得要和汉子动武了。不过梓桐的身高体格与汉子相比颇有差距,他苦练了三个月的武功,并未与人交手比试过,不确定与这汉子对上胜算能有几成。
  
  “慢着!”
  
  恰在此时,一声呼喝突然响起。
  
  梓桐与那汉子不约而同住了手,转头便见一名身着宝蓝色绸衫的年轻男子从围观人群中踱了出来。
  
  那绸衫男子大约二十出头年纪,皮肤白净,容貌秀美,一双狭长的眼睛微微上挑,颇有两分风流意味。男子来到圈中站定后,慢条斯理道:“光天化日下,你一个牛高马大的汉子欺负一个十岁出头的孩子,算什么本事。”
  
  那汉子毕竟只是小老百姓一个,见来人穿戴不俗,言行间又很有些派头,当即气焰就熄了一半,硬着头皮道:“谁说老子欺负人了,是这小子吃了东西想赖帐不给钱,老子才做做样子吓唬他一下罢了。”
  
  梓桐涨红了脸辩解道:“我不是想赖帐,只是今天出门真的没带钱。我都说了明天再拿钱来还给他,他还不相信。”
  
  绸衫男子瞟了地上的豆花摊子一眼,不以为然地笑道:“我说什么大不了的,不就是一碗豆花么,多少钱,大爷我替这位小公子付了。”
  
  这人说话的语气腔调明显是不好糊弄的,汉子不敢再狮子大开口,不甘不愿道:“三文!”
  
  梓桐讶然,“刚才不是说十三文么?”
  
  汉子瞪了他一眼,没好气道:“怎么,嫌少?那你给三十文好了!”
  
  梓桐立即闭嘴不作声了。
  
  绸衫男子一听便明白刚才究竟是怎么回事了,对梓桐的单纯天真不通世事又多了一分认识,当下别有意味地勾唇一笑,从腰间荷包里摸了个东西朝桌上一扔,“不用找了。”
  
  那东西当的一下掉在梓桐刚刚吃过豆花的碗里,滴溜溜地直打转,却是一小块碎银,看样子少说也有三钱。
  
  汉子大喜过望,顾不得理会梓桐,屁颠颠上前将银子抓起来在衣襟上擦干净,然后喜滋滋地塞进怀里。
  
  围观群众见无戏可看了,纷纷四散而去。只有人多看了绸衫男子两眼,面上露出有些古怪玩味的表情,再看梓桐时眼神便多了两分怜悯,不过也没说什么,摇摇头离开。
  
  梓桐松了一口气,向那绸衫男子满怀感激地点头致意,“多谢阁下出资相助,请问阁下高姓大名家住何处,明日我从家里取了钱一定到县里来还给你。”
  
  这番话说得端庄持重,甚至还有些老气横秋的味道,浑不似普通十多岁的孩子说得出来的,绸衫男子不动声色地将他从头到脚重新迅速打量一番,随即笑道:“区区小事何足挂齿。缅贵姓秦,单名一个卿字,就住在本县的烟波巷。小兄弟若是看得起,叫我一声秦大哥就好。”
  
  梓桐得脱困境,本就十分感激这男子,听他说话又比较文雅,当下心中更生好感,便应道:“秦大哥。我叫梓,恩,子童,姓杜。”
  
  “原来是杜小公子。”秦卿道,神色有些疑惑,“听小公子刚才话里的意思,竟不是本县人么?不过这一带只有元宝县热闹一点,下一个乡镇离这里有几百里的路,却不知杜小公子家住哪里?”
  
  梓桐语滞了一下,然后含糊道:“我家在离此处几十里外的一条山沟里,路不好走,所以我很少出门。”
  
  山贼的身份实在见不得光,他可不想把虎威寨的名头搬出来吓人。
  
  “原来如此,难怪杜小公子看着面生。”秦卿勾唇一笑,眼中闪过一抹异色,“我与杜小公子一见如故,想请小公子到舍下吃顿便饭,如何?”
  
  梓桐有些迟疑:“这不好吧,太麻烦了,而且时间也不早了,我也该回家了。”
  
  秦卿颇为遗憾,要笑不笑地揶揄道:“也是,你还是个小孩子,回家晚了爹娘要打屁股了。”
  
  梓桐涨红了脸,不服气道:“我马上就十三岁了,不是小孩子了!”
  
  秦卿好整以暇地反驳:“只有小孩子才会害怕晚归受家长责罚,难道不是么?”
  
  梓桐抿了抿唇,在心中迅速计较了一下,想着出来一次也不容易,他还没有玩尽兴,况且秦卿刚刚对他有救助之恩,他一是对他心怀感激,二是不想被他当作孩子而看轻了,便下定决心道:“好吧,我去,只是要叨扰秦大哥了。”
  
  秦卿一本正经道:“说这话就见外了,我对杜小公子一见如故,就怕小公子嫌弃,不肯纡尊光临寒舍呢。”
  
  梓桐原来的身份贵不可言,就算别人对他再如何巴结讨好也不屑一顾,只是在虎威寨里不但没人把他捧得高高在上,相反还要天天被人粗俗不堪的呼来喝去,让他那颗敏感骄傲的心十分受伤。此时乍然有人对自己礼遇有加,对方一看便是读过书的风雅之人,就有些受宠若惊,脑子一热便道:“我也觉得和秦大哥很投缘。秦大哥不要叫我公子了,太见外了,叫我子童就好。”
  
  秦卿笑得十分欢畅,风度翩翩地作了个“请”的手势,“好,子童贤弟,随秦大哥这边来。”
  
  梓桐便跟着初次相识便“一见如故”的秦大哥往元宝县深处行去。为免在人流熙攘的大街上与行人发生碰撞,秦卿一路便拣安静少人的巷道走。
  
  途中两人随口闲聊,秦卿侃侃而谈,诗词歌赋,琴棋书画,均是引经据典信口拈来,即便深度有限,与文渊阁的大学士们相比存在一定差距,但也算不错了,梓桐都快不记得自己有多久没与谈吐得体志趣相投的人对话过了,心中暗觉今日进城真是不虚此行。
  
  尤其是秦卿对民间各地的民俗风情十分熟稔,说起来头头是道,显然游历颇广,加之语言恢谐有趣,梓桐听得如沐春风,一路问了许多问题,这些东西在宫里可是轻易听不到的。
  
  期间秦卿也询问过梓桐的父母家境情况,梓桐无可奉告,不是含糊其辞,就是突然提出一个问题来扭转话题。几次下来,秦卿也就不再问了,只是一个人侃侃而谈。关于元宝县的种种,秦卿说得最多,从元宝县的形成与历史,说到如今的现状和风俗,从哪一处有什么有意思的古迹到哪条街上有什么美味的小吃,全都一一介绍了个遍,梓桐听得心生向往,真想马上走遍整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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