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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舍评传-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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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常培,即罗莘田,满族人,著名语言学家,老舍少年时的好友,年龄小老舍一岁。他们之间从少年时期结下深厚的友谊,以后虽历尽沧桑,而友情越加深笃。一九五九年,老舍在悼念他的文章中写下“与君长别日,悲忆少年时……”即不能运笔,泪水涌上眼睛。(注:《悼念罗常培先生》,《老舍生活与创作自述》。)

在老舍的青年生活中,特别应该提及的是“五四”运动对他的深刻影响。据老舍讲,正是他在方家胡同小学校做校长时,“五四”运动发生了。他虽然没有直接参与这一伟大的群众运动,但他从思想上却受到了巨大的震动,并决定了他以后的生活方向。他说:“假若没有‘五四’运动,我很可能终身作这样的一个人:兢兢业业地办小学,恭恭顺顺地侍奉老母,规规矩矩地结婚生子,如是而已。我绝对不会忽然想起去搞文艺。”(注:《“五四”给了我什么》,《老舍生活与创作自述》。)“五四”运动给他创造了作家的条件。

首先,“五四”运动给了他“一个新的文学语言”。过去,他学的是封建性的古典文学,散文学桐城派,诗学陆放翁与吴梅村。在新文学运动的激荡下,他毫不犹豫地放弃了过去所学的陈腐的规法,而改用白话写作。这文字的解放,在当时是一件大事,犹如砸断了束缚着双手的锁铐,他是以狂喜的心情迎接文学革命的。他同当时千千万万青年一样,不知道为此花费了多少心血,消耗了多少纸笔。他开始偷偷的用白话写小说,而且字句中间放上新的标点符号,“再有一百吴梅村,也拦不住我去试写新东西!”(注:《老舍选集·自序》,《老舍生活与创作自述》。)他后来这样回忆。他当然也有苦闷。他有许多新奇的感受,觉得“什么地方都是诗”,却又捉摸不到明朗的诗句,迷惘而又伤感。他想象着月色可能是蓝的,石头是有感觉的,却又没有胆子把蓝月与活石写出来。新诗写得不顺手,就在深夜朗读《离骚》。他还没有跨进文学之门,但已经迈出了步子。

其次,“五四”运动给了他“一个新的心灵”,“一双新眼睛”。“五四”运动彻底地不妥协地反对封建主义、反对帝国主义的革命精神,冲击着老舍的思想,使他的思想变了。他幼年入私塾,第一天就先给孔圣人的木牌位行三跪九叩的大礼,每天上学下学都要向那牌位作揖。这是天经地义的、从不敢怀疑的至理。然而现在,他“敢于怀疑孔圣人了”。他开始以批判的眼光审视“老人老事”。“五四”运动使他开阔了眼界,拨开了他的心智。他在小学读书的时候就知道了国耻。可是直到“五四”,他才知道一些国耻是怎么来的,而且知道了应该反抗谁和反抗什么。他说:“以前,我常常听说‘中国不亡,是无天理’这类的泄气话,而且觉得不足为怪。看到了‘五四’运动,我才懂得了‘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这运动使我看见了爱国主义的具体表现,明白了一些救亡图存的初步办法。反封建使我体会到人的尊严,人不该作礼教的奴隶;反帝国主义使我感到中国人的尊严,中国人不该再作洋奴。这两种认识就是我后来写作的基本思想与情感。”(注:《“五四”给了我什么》。)应该说,他后来不少长篇创作的主题思想,已经从这时就开始酝酿着了。

老舍辞去劝学员的职务之后,于一九二二年九月到天津南开中学担任语文教员,兼任初级二年七组的辅导员。他在教课之余,还参加了师生合组的出版委员会,经常出席研究有关学校刊物出版的会议,并审理稿件。这一年,他应校刊编者之约,写了第一个短篇小说习作《小铃儿》,发表于《南开季刊》第二、三合期上(一九二三年一月),署名舍予。小说的内容是写一个叫小铃儿的小学生,因为参加反帝爱国运动而被学校开除的故事。这篇作品的显著特点是它的爱国主义的主题;他的创作的起步之作即显示出他的反对帝国主义的明确态度,这是很有意义的。然而,老舍自己并不满意。他说:“除了在学校练习作文作诗,直到我发表《老张的哲学》以前,我没写过什么预备去发表的东西,也没有那份愿望。不错,我在南开甲学教书的时候曾在校刊上发表过一篇小说;可是那不过是为充个数儿,连‘国文教员当然会写一气’的骄傲也没有。”(注:《我怎样写〈老张的哲学〉》,《老舍生活与创作自述》。)

一九二三年二月底或三月初,老舍自天津回到北京。在北京,他在顾孟余先生主持的教育会作文书,同时在北京市第一中学兼教两小时国语。这时他每月的收入只五十块钱,抵不上做劝学员时工资的三分之一。然而他艰苦挣扎,谢绝各方的引诱,刻苦自励。生活拮据,他宁可卖掉皮袍,给老母添置寒衣和米面,也绝不随意借债。罗常培晚上到北长街雷神庙的教育会所去看他时,他含泪把自己的苦衷据实以告。罗常培恳挚责问:“你为什么不早说?我还拿得出这几个钱来。何必在三九天自己受冻?”他的回答是:“不!冷风更可吹硬了我的骨头!希望实在支持不下去的时候,你再帮助我!”檐前的铁马被带哨子的北风吹得叮当乱响,两个年轻的朋友相对无言,这就是彼此的支持了。(注:详见《我与老舍》。)

二十年代初,老舍同北京缸瓦市基督教福音堂有过较多的联系。他同进步的、爱国的宝广林(乐山)是挚友,宝广林主事过缸瓦市基督教福音堂。老舍曾在缸瓦市堂附设的英文补习夜校学习英语,并帮助教会做些社会工作。一九二二年十二月北京基督教青年会证道团主办的刊物《生命》月刊第三卷第四期上刊出老舍翻译的一篇文章,题目是《基督教的大同主义》,原作者就是宝广林。宝广林用英文写作,他这篇文章的主旨是宣扬一种基于自由、平等、博爱的基督教大同主义。他认为,应该“扑杀蓄婢之制,以提高妇女地位,置婴孩于家庭中心,而尊崇独妻之制。以牺牲之精神,使社会安堵。”(注:详见曾广灿:《老舍早期译文:〈基督教的大同主义〉》,《文史哲》1981年第4期。)这种主张,自然带有唯心主义的、空幻的色彩,但对于出身贫寒、渴望自由平等的老舍,却是救世的福音。老舍的思想当时还没有达到先进思想家的高度,他还不善于分辨理论上的真伪,是很自然的。应该说,他还处在探索中。一方面,有反对封建主义、反对帝国主义的强烈要求,另一方面对于如何反对封建主义、反对帝国主义,又处在朦胧状态中。在这种情形下,他寻求救国救民的道路,就难免受到包括博爱主义在内的各种思潮的影响。在博爱主义的影响下,他于一九二二年加入基督教,受洗礼,也是一件自然的事。应该看到,对于早年受到的这种博爱主义的影响,到了三十年代初他是有所认识的,在后来的创作中,他并且借否定具有博爱主义思想的人物,否定了这种思想,这就是《黑白李》。一个取得卓越成就的作家的思想历程往往是比较复杂的,老舍也是如此。

因为他认识宝广林,由宝广林介绍认识了燕京大学英籍教授艾温士,这才得以到燕京大学旁听英语。他的勤奋好学,引起艾温士的注意,认为他是北京教育界的后起之秀,愿意介绍他去英国教书。做为一个年轻的爱国者,尽管他个人生活充满坎坷,但他一刻也没忘记国家大事。“五四”运动的爱国自救的思想激动着他,忧国忧民的感情满溢心中,他希望能有机会考察各国的情形,借以探求救国的道路。他之接受艾温士的建议,毅然去国远行,这是一个重要原因。当然,到英国伦敦东方学院去教书,能有较稳定的收入,可以借此赡养老母,也是一个原因。

一九二四年夏,他登上海轮,远走异国。

老舍在北京,整整生活了二十六个年头。北京之于老舍,犹如生命的一个组成部分。它的风俗,它的传统,它的丰富的熙熙攘攘的平民的生活,深深地理在老舍的心底。后来的创作证明,他一生中最成功的作品,都是以北京为背景的。然而在这时,那还是一个未曾开采的矿山,一棵参天大树的还未破土而出的幼芽。

第二章  异国生涯(一九二四——一九二九)

在东方学院执教

一九二四年夏,老舍远涉重洋,到伦敦大学东方学院任华语教员。

离别母亲,老舍深感歉仄,他因不能奉侍老母于膝下而心存忧伤;所可安慰的是,他初到伦敦,就遇到好友许地山,这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他的乡愁,使他免去了独处异国的冷寂和孤独。他同许地山早在一九二一年即已相识。当时,老舍是师范毕业生,而许地山已经燕京大学毕业留校教书,被认为是富有学问的青年,老舍觉得很难同他比肩为友。然而,许地山性格随和,“他有学问而没有架子,他爱说笑话,村的雅的都有”。(注:老舍:《哭许地山》,1941年8月17日《大公报》。)他们一起到饭铺去吃八个铜板十只的水饺,一边吃一边说,不一定说什么,但总说得很有趣。老舍佩服他的学识,喜欢他的为人。一九二四年秋老舍到伦敦时,许地山已先数日来到。他是在美国得了硕士学位,再到牛津继续研究比较宗教学的,因为学校未开学,先在伦敦住几天。他们于异国重逢,倍感亲切,许地山就同老舍暂时住在一块。

东方学院是伦敦大学下属各学院之一,主要任务是教授远东近东和非洲的一切语言文字,重要的语种都成立独立的学系,比如中国语、阿拉伯语等。在各独立的学系中,比如中国语文系,大都有一位教授和两位讲师。教授差不多全是英国人,两位讲师中总有一位英国人,另一位是外国人。这三个人算做固定教师,临时如有需要再另请讲师,比如有的学生如果要求学厦门话或绍兴话,而固定讲师又都是学官话的,那么就得临时请人来教。老舍在中国语文系教华语,属于固定的讲师;又因为他是应东方学院的聘请来的,所以他只算是东方学院的讲师,同伦敦大学不发生什么关系。

老舍在东方学院执教,有机会接触并观察了各式各样的英国学生;他对他们怀有一种复杂的感情。

到东方学院就学的学生,入学时没有任何限制。以年龄说,从十几岁的小男孩或小女孩到七十岁的老丈或老太婆,只要交足学费,都可以入学学习。一般的情形是:一人学一样课程,很少有两个学生恰巧学同样内容的。老舍所在的中国语文系就有两位七十多岁的老人进修汉文。这两位老人彼此也不一样,一位老人专学汉字,不管这些汉字都怎样发音,他指定要英国的讲师教他;另一位老人则非常注重汉字的发音,他懂古希腊语、拉丁语、希伯来语等,他到东方学院专门请老舍教他华语,他要听听华语的发音是什么味儿。这两位老人头发已经斑白,却十分勤奋。其它学生中,或专修元曲,或研读《汉书》。程度也不尽相同,有的是要开赴中国,先来学几句应付差事的汉话,有的是曾经在中国住过十年八年,为了深造而专修汉学。课程五花八门,上课时间不一,一位教授两位讲师如同走马灯一般,一天到晚,忙得没有半点余暇。在这种情形下,教授或讲师很难开一定的课程,往往是学生希望学什么,教师就得教什么,有时即使不能教,也得勉强敷衍,否则院长不答应。有一次,来了一位英国医生,要老舍教他点中国医学,老舍不肯随便敷衍,拒绝了;那位英国教授也感到很难“对付”。仅仅是为了维持局面,那位英国教授硬凑合着讲了一学期,教学水平就可想而知了。

这个学院也有整班上课的学生,他们大多是军人和银行练习生。来学习的军人中大部分已是小军官,多为世家子弟,他们学习还是用功的,也遵守纪律。他们学习华语的目的是:将来能和中国人会话,能读大报纸上的社论与新闻,能将中国的操典与公文译成英文。学习一年后,被派往中国继续学习华语,然后再回到英国接受“试验”,“试验”及格,便加薪俸。只要他们学会一种语言,饷银上就可以每年多关一百镑钱。这些人将来或者继续在军队供职,或者是充当英国在外国占领地的官员。面对这些学生,老舍常常陷入深思:大英帝国为了实现它的侵略野心,是这样处心积虑地训练“人材”,对它们是不可等闲视之的;我们如不自强,而徒托空言,怎么能够抵抗得了帝国主义的掠夺欺凌?这种思虑后来在《二马》、《猫城记》中都有所流露。他认为要救国救民必须改革教育、提高国人人格、树立民族自尊心等,这些认识曾经构成上述两部小说重要内容之一。这自然是他在未找到民族自救和民族解放正确道路之前的一些未必完全正确的认识,但是,他的一颗灼热的爱国者的心的跳动,还是可以感触得到的。在整班上课的学生中,还有一部分是银行练习生,他们大多出身于中等家庭。他们经过学习,有可能被派到新加坡、香港、上海,未来的工作并不需要他们使用汉语,所以,他们到东方学院,与其说是“预备语言”,不如说是“预备资格”,他们学习怠惰,也看不起教员。对于这些人,老舍只有鄙视和厌恶。

东方学院的教学安排并不紧张,一年分为三个学期,每学期只上十个星期的课,教员一年中可以有五个月的休假。假期中有的学生愿意继续上课,学费归教员所得。老舍在假期中有时就承担起这样的教学任务。其它全部业余时间就消耗在东方学院的图书馆里。东方学院座落在城里,附近虽有几个火车站,可是图书馆里却听不到嘈杂的音响。图书馆靠街,正对着一块空地,有些花木,象个花园。一到假期,学院里清寂异常,老舍在这个图书馆里静静地读书、思考、写作,度过了客居他乡、远离祖国的漫长的岁月。(注:本节关于东方学院的内容,据老舍《东方学院》编写,《东方学院》见《老舍生活与创作自述》。)

伦敦印象

对于老舍说来,伦敦是一个全然陌生的城市。他对于伦敦的最初的印象,是借助于许地山的介绍。许地山领着他到城里城外游览,把伦敦看了一个大概,这是刚到伦敦不久的事。许地山喜欢历史,对宗教有多年的研究,对古物学有浓厚的兴趣;他又绝对不是“月亮也是外国的好”的那种留学生,他对于外国人甚至有点过火的情绪。他因为要批判英国人,以至于连英国人有礼貌、守秩序和什么喝汤不准出响声,都看成愚蠢可笑的事。(注:见《哭许地山》。)有这样一位超脱于西方影响而又在学识上有高深造诣的人领着看伦敦,使老舍一方面了解到这个城市的许多“宝物”,也看到它阴暗的一方面。老舍一开始就对伦敦保持了一个清醒的头脑,而没有糊糊涂涂地断定伦敦的月亮比北平的好,这同他做为一个爱国者的思想感情也是一致的。

在老舍留居伦敦的几年里,他除了教书、读书、写作,曾经细心地观察了伦敦以及他所接触到的英国人,这使他对于英国的国情和英国人的民族性格有了较为深入的理解,同时,也加深了他对于祖国命运的焦虑。

伦敦的泰晤士河是美丽而恬静的;雾季的伦敦,又充满了一种神秘的色彩。然而,它的更主要的特点却是喧嚣和奢侈:市街之上,拥挤的人流汇成一股涌流不尽的波浪,来往的汽车“一串一串,你顶着我,我挤着你。大汽车中间夹着小汽车,小汽车后面紧盯着摩托自行车,好象走欢了的鸵鸟带着一群小鸵鸟。”(注:老舍:《二马》第52页,四川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两旁便道上的人,男女老少全象丢了点东西似的,扯着脖子往前跑。往下看,只看见一把儿一把儿的腿,往上看只见一片脑袋一点一点的动;正象‘东海’的波浪把两岸的沙石冲得一动一动的。”(注:老舍:《二马》第52页,四川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从一入秋到冬天,伦敦的热闹事儿可多了。戏园子全上了拿手好戏,铺子忙完秋季大减价,紧跟着预备圣诞节。有钱的男女到伦敦来听戏,会客,置办圣诞礼物。没钱的男女也有不花钱的事儿做:看伦敦市长就职游行,看皇帝到国会行开会礼,小口袋里自要有个先令,当时不是押马,便是赌足球队的胜负。晚报上一大半是赛马和足球队比赛的结果,人们在早晨九点钟便买一张,看看自己赢了没有。看见自己是输了,才撅着嘴念点骂外国的新闻,出出恶气。此外溜冰场,马戏,赛狗会,赛菊会,赛猫会,赛腿会,赛车会,一会跟着一会的大赛而特赛,使人们老有的看,老有的说,老有的玩——英国人不会起革命,有的看,说,玩,谁还有工夫讲革命。”(注:《二马》第168页。)老舍看得很清楚:它的富足助长了腐化,它的繁华下面是冰冷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英国人的“偏狭的爱国主义”和根深蒂固的民族偏见,伤害了老舍的感情。在伦敦,做为一个普通的中国人,到处受到白眼和凌辱。居留伦敦的普通的中国人,大多是工人和学生。工人多半住在东伦敦,号称“中国城”。这些中国工人以他们勤劳的双手为大英帝国创造了财富,然而他们却遭到任意的诬蔑:

就是因为中国是个弱国,所以他们随便给那群勤苦耐劳,在异域找饭吃的华人加上一切的罪名。中国城要是住着二十个中国人,他们的记载上一定是五千;而且这五千黄脸鬼是个个抽大烟,私运军火,害死人把尸首往床底下藏,强奸妇女不问老少,和作一切至少该千刀万剐的事情的。作小说的,写戏剧的,作电影的,描写中国人全根据着这种传说和报告。然后看戏,看电影,念小说的姑娘,老太太,小孩子,和英国皇帝,把这种出乎情理的事牢牢的记在脑子里,于是中国人就变成世界上最阴险,最污浊,最讨厌,最卑鄙的一种两条腿儿的动物!(注:《二马》第12页。)

国家的衰弱给予国外的游子带来的苦难和屈辱是太深重了。那时的老舍同许多旅居国外的知识分子一样切盼着祖国的新生和富强。

对于大英帝国的侵略政策以及英国人的盲目的自大与民族偏见,老舍有一种近乎本能的反感,但是他对于处于贫困中的英国人,却又十分同情。特别是那些处在底层苦苦挣扎勉强求得温饱的知识分子,他看得很清楚,他们的生活境遇比之于中国贫穷的知识分子也好不了多少。他曾经遇到一个年轻的工人,谈吐很好,可是时常失业,因为工厂时开时闭。他还认识一位老人,德文、意大利文、西班牙文,都能读能写能讲,就是找不到事做,只得为一家磁砖厂吆喝买卖,从中拿一点扣头。还有一位老者,常到老舍居住的一带来给人家擦玻璃,因为相熟了,成了老舍的朋友。这位老人是博士,他来擦玻璃,赶上老舍在家,便一边擦着玻璃,一边讨论文学和哲学。孔子的哲学,泰戈尔的诗,他都读过,更不用说西方的作家了。对此,老舍是感触很深的,他说:“在他们的身上使我感到工商资本主义的社会的崩溃与罪恶。他们都有知识,有能力,可是被那个社会制度捆住了手,使他们抓不到面包。成千论万的人是这样,而且有远不及他们三个的!找个事情真比登天还难!”(注:《我的几个房东》,《老舍生活与创作自述》。)

老舍对于普通的英国人身上所表现出的独立精神,是很赞赏的。他的第一个房东是姐妹俩,年纪都大了。妹妹勤苦忠诚,受过相当的教育,为了照顾身体不好的姐姐,宁可放弃家庭教师的职业,留在家里独立撑持全部家务。她把楼上两间房子租给单身的男人,进些租金。这样,她得给大家作早饭、晚饭,得上街买东西,得收拾房间,得给大家洗衣裳,得记账,他忙里偷闲,还要读一点圣经,给朋友写信。她有一种独立不倚的品格和精神。她哥哥开着面包房,到圣诞节才送给妹妹一块大鸡蛋糕。妹妹绝不去求他的帮助,就是对那一块大蛋糕,她也马上还礼,送给她哥哥一些有用的小物件。这使老舍很感慨,他说:“自然,这种独立的精神是由资本主义的社会制度逼出来的,可是,我到底不能不佩服她。”(注:《我的几个房东》,《老舍生活与创作自述》。)当老舍快回国时去看望她,她的背已经很弯,发也有些白了。

老舍同普通的英国人友好往来,给他留下许多难忘的印象。民族偏见阻隔不住人民之间的友谊。他在东方学院认识了学习华语的学生艾支顿,两个人建立了深厚的友谊。艾支顿是个退伍的军官,曾经作过教员。老舍遇见他的时候,他已被补习学校免了职,没有事作。原因很简单,他本已结婚,但是在伦敦他又和一位美国女子发生了恋爱。她是学经济的,有硕士学位,当时他在补习学校演讲关于经济的问题,她给他预备稿子。结果夫人告了,离婚案成立,他得到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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