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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跃龙门-第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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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叫她如何不恨?在她看来,妖孽实在是太阴险、太无情、太禽兽了!每逢这时,她就倍加怀念自己的两个男人。当初中了迷药,尚且还能顾及到她的感受,给了她那么完美奢侈的初体验。妖孽他根本就不能比啊!空有一傲人的行货,却不干人事儿,可恨、可恶!
  “倒真是块当相公的料……”她不禁喃喃出声。
  马蹄踏踏,衣袂猎猎。一队人马自后方行来。
  牛车让至道旁,赶车人恭恭敬敬地口称:“给殿下请安。”
  人马顿住了。
  这个过程很短暂,可是车厢里的鱼非鱼却感觉有如过了一年那么漫长。车厢里很暖和,她却冷得浑身发抖。
  踏云和垂青出了车厢,见到那对人马,容色一正,抱拳为礼。
  乌云马背上的舞枫冷凝地看了看踏云二人,目光掠过油壁朱幔的车厢,心中已是了然。
  “夫人先请。”
  他低沉的声音传进车厢里,像是一团铅云罩在了鱼非鱼的心头,上不去也下不来,不知要雨要雪地,吊着十分难受。
  她用力按住胸口,闭眼深吸了几口气,方才干涩地回答道:“殿下远道是客,请先行。”
  能同他说话,真好!从未想过,自己也会有如此卑微的一天,卑微到连有那卑微的心愿都觉得是那么地奢侈!
  她还能说什么?问他过得好不好?问他是否满意新的婚姻?是否喜爱姬凤音、是否还记得以前有个叫鱼非鱼的人曾经路过他的生命?那一纸契约呢?她可不可以收回?留在他那里,将来给他的姬妾瞧见了,怕不得把她这个昔日情敌羞辱死?她已经够楣了,岂肯愿意再让别人践踏她所剩无几的自尊?天底下,只怕有资格伤她的,就只有太子枫了。
  他这是要回去准备纳吉等后续事宜了吧?下了聘,两国的亲事就算是确定下来了。真好!他也该立个正室了,不然会给人说闲话的。那什么承乾太子的小女儿若在天有灵,想必也会乐见他这么做的吧?
                      
作者有话要说:亲们,好久不见,很是怀念你们哪!
终于回家了,旅途生活就好像冰糖葫芦呢,终究只能做零嘴,算不得正餐。还是家里头安定祥和。
今天开始更新文章,积攒了一大摞的手写稿,还是一一打出来这活计想着就头大……




☆、175告别

  要不怎么说来着?有个好靠山,强过奋斗几十年。这一定律,搁在哪朝哪代都适用。比方说那个早夭的小郡主,比方说七公主。——要不要提醒他,他的庶子珷儿在她这里?——是了,她也不算是一败涂地,她不是还有个干儿子么?以后怕没借口再见他?——鱼非鱼,你真是病得不轻!人家都走入婚姻的坟墓了;难道你还打算着去盗墓?你真的已经脆弱到了靠画饼充饥的地步了么?——呸呸呸!我乃是有经历的人,不是什么井底蛙、吞象蛇。谁是谁的天长地久?没认识他之前,我不是照样活得滋润快活么?哼,以后也会的。就当他早一步投胎转世喝下了孟婆汤。我跟他,已经是两世为人,想开点儿,对他好,对我也好。——只要你过得比我好,过得比我好,什么事都难不到,左右快乐在你身边围绕,一直到老……——
  我靠!咋越想越伤悲呢?都是这天气惹的祸啊,前世就最恨冬天,阴冷潮湿,抑郁难开。刑侦学上不是也有统计么?夏天犯强**奸**罪的多,因为感官刺激明显,罪犯们容易冲动。说白了,气温影响人的内循环……
  “那个……殿下请留步。”
  神啊,原谅她吧,她真的是不想败坏这“夫人”的形象,也真的不是想同他多说话,她真的是别有所求,是有正经事要同他商量。
  随着她这一声,舞枫勒转马头朝向车厢:“夫人有何吩咐?”
  他的语气客气而疏冷,任她屏息静气、搜肠刮肚地揣摩,都未能从他的话语里捡拾起一星半点的温情。
  他是、真的、忘了她。演戏,断不会这么逼真。无情,所以才会冷漠如斯。
  这世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天各一方、不是生死相隔,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看不到我。
  揾一把清泪,鱼非鱼清冷地问:“听说,殿□边有位堇色大医,不知他现在何处?”
  “夫人寻他作甚?”舞枫有所警觉地问。
  “哦,我有一兄弟身患重病,许多医工都束手无措。听闻堇公子妙手仁医,想请他给瞧一瞧。”
  “此事何劳夫人亲问?但向你家主君言明,何事不成?”舞枫语带讥讽。
  讥讽呢,他以前从不如此对她的。这说明了什么,傻子都知道。
  像是一记耳光贴到脸上;鱼非鱼险些给噎死。她从未见识过这么冷硬的舞枫,在他心目中,可能她就是那祸国殃民的妲己、妹喜之流吧?从媚姬到夫人,再到那日在大街上隔着幛幔与妖孽颠鸾倒凤的小人儿,现在全天下的人都知道,她是一个放浪淫*贱的女人。正派如舞枫,瞧不起她完全在情理之中。
  怨不得人。
  这个时候,她没有开口为自己辩解的力气,但是却也不想以沉默加深别人对自己的误会。
  “我家大人日理万机,这种琐事,我不想烦劳他。”说是妖孽可恶,此时此刻,焉敢说舞枫就是个好人?半斤八两,都是些伤人不眨眼的主儿。
  舞枫笑道:“如此,倒是世人昏聩了。夫人与尊主,看来是情深意笃。”
  鱼非鱼险些一句“好不好干你屁事”给驳斥回去,话都冲到嗓子眼儿了,转念一想不对,马上改口反唇相讥道:“殿下这是嫉妒了么?大可不必拈酸吃醋,用不到多久,你也会得偿所愿抱得美人归了。”
  该死的,这种事儿摊在男人身上,那叫风流有魅力,为什么到了女人这厢就变成了水性杨花千夫所指了呢?
  “承夫人吉言,枫在此谢过了!”
  “客气!作为主婚人,届时我还要吃你一杯喜酒呢。但闻男儿膝下有黄金,到那时,不知道殿下跪得、跪不得!”
  “枫循礼而为,有何跪得跪不得的?但闻阁老喜新厌旧,就不知道届时舞某所跪之人还会不会是今日的夫人你?”
  “就为了殿下那一拜,我也会绞尽脑汁博取主君的宠幸。人各有志,就让你我各自努力奋斗吧!”小样的,还真拿她不当菜了哇?好、好,够狠、够绝!老子索性就舍命陪一把君子,但愿你这家伙哪年回过神来,别为了当日的那一跪而懊恼得自挂东南枝去!佛争一炷香,人争一口气,不然活着有什么趣儿!
  “甚好!”马蹄踏踏,舞枫大笑着策马便要离开。
  鱼非鱼还真没想到他会如此决绝,惶急之下大叫:“慢着!——你还没告诉我,堇色呢?”
  “堇公子并非在下仆属,他何去何从,某无权过问。”甩鞭打马,竟是连声告辞都没有,径直向前去了。
  “舞枫,你个混蛋!”鱼非鱼扒着车窗,望着那玄云腾腾义无反顾地远去,情不自禁地流下热泪来,一边痛骂着,一边悲催着,“王八蛋……笨蛋……这么容易就给人坑了,枉称战神大将军,简直比那木剑穿心的淮阴侯还笨!……我TM的什么眼光啊,怎么会瞧上你这么个有头没脑的傻子笨蛋!……澹台清寂,我日你先人……”
  正在悲切之际,耳畔忽然传来马蹄匆遽。转瞬就到了跟前。
  鱼非鱼的心突地就是一蹦,只道是舞枫去而复返,赶忙三下两下揩了眼泪,贴到了床前。
  入耳的却是蹩脚的中土语言,掺杂着浓郁的荒逸味儿。
  “请问;可是桂阁夫人的车驾?”
  说话的有些耳熟,鱼非鱼一下子就记起来了,在照顾冬月期间,曾经见过此人一面,是荒逸使者的领队,也是荒逸金氏皇族中人,名叫金栩。他曾经指名给她送过两次礼物,尽是些珍贵的药材。其人为人恭敬谦卑,是个很知规矩的,说是南方夷族,言谈举止却颇有君子之风。鱼非鱼对他印象极好。
  于是,她强压下心中的失望,命踏云打起门帘,请金栩近前说话。
  “大人这是要去哪里呀?承大人赐药,我这厢深表感激,正盘算着如何向大人致以谢意呢!”也许同属南方人的缘故,言语、习俗多有沟通,鱼非鱼瞧着那金栩,竟是打心眼儿里感到亲切,总觉得这金栩的性情和年纪,都跟她理想中的慈父的形象很是接近。
  金栩拱手为礼,微笑道:“夫人客气了,举手之劳而已。但能派上用场,就是小臣的福分,何敢劳夫人耿耿于怀?”
  踏云和垂青迅速地交换了一个眼色,不约而同地在心下想:瞧这马屁拍的!要说讨好,这金栩大人可谓是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了。明明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想要讨好主君,为荒逸赢得利益拉好同盟或者是靠山,却偏不肯表现出低人一等,也不肯直接找上门去,只说仰慕夫人才学风姿。冬月刚受伤,他们这边就捧着金贵的药材跑来献宝了。这人可谓狡猾至极。知道夫人正受宠,取悦夫人便会赢得阁老的关注。不得不叫人怀疑,这人素日定是看过许多中原典籍,所以才会这些个阴谋阳谋。
  若是在往常,依着鱼非鱼的花花肠子,必定也会做此想,然而眼下正值她心境黯淡,亟需他人的温情和关怀,金栩的出现恰如其分地弥补了她这部分的缺憾,所以,她心里难免生出些惺惺相惜的意思来。
  “大人这是要出远门了么?我看你行色匆匆啊!”
  “回夫人,小臣在此盘桓已久,是该回去了。”
  “这样啊……我也没有什么可以相送的,这一路回去,山千重、水千重,餐风露宿,必定辛苦得很。我只盼大人一行能够遇难呈祥逢凶化吉,平平安安毫发无伤地回归故里,与亲人团聚。……”
  说到“故里”,禁不住悲从中来,泪落纷纷。
  “听闻夫人乃是临海郡人?小臣倘有幸经过,不知夫人可有事需要小臣代劳的?”金栩诚意拳拳。
  什么事?鱼非鱼凝目深思,太多了,她欠了太多的人、欠了太多的债、负了太多的约。一直以为,自己活得很自我,来去无牵挂。再回首,却发现有太多的人或事在心里留下了足迹。不管是鱼非鱼还是鱼美人,都有一屁股的债。而她自己,也早在很多前年就渗透进了平芜城。鱼鹰的那致命的一刀,使得她的血液留在了那条大街上,与尘化、与土化。那份牵绊,是一生一世剥离不开的刻骨相思。所谓的淡忘,不过是自欺欺人。
  “如果经过临海郡,请大人在城门口张贴告示一份,上书如此:我住长江头,君住长江尾。日日思君不见君,共饮长江水。此水几时休?此恨何时已?只愿君心似我心,定不负相思意。鱼在江湖。……便可。”
  金栩嘴唇翕动,默诵了一番,钦佩之余频频点头:“喏,小臣谨记。”
  顿了一下,疑惑地问:“就这样么?”
  “是。他们会懂的。”她的“汉风社”、欠着书稿的书坊老黄等人、期待着她的精彩讲唱的女间……知她,便会懂她、等她。
  金栩点点头,再此许诺一定办到。反身自随从手上取过一只方形锦盒,呈与垂青。垂青接过来,打开盒子,只看了一眼,便面现惊讶,旋即便将盒子呈到了鱼非鱼面前。
  鱼非鱼就感到眼前一亮,宛若混沌乍开,朗日熠熠。
  “蒙大人厚爱,三番两次赠以厚礼,这、这如何当得!……”
  盒子里装的是一颗钻石,近乎无色的梨形钻石,约摸鸡蛋大小。究鱼非鱼两世,别说见、就连听都未曾听说过有这么大的钻石。她捧着盒子的手因为激动而禁不住微微发抖。她殷切地、惴惴地问金栩:“大人,这……”
  “夫人如不嫌弃,还请笑纳。”金栩倒是神情自然。
  鱼非鱼险些没蹦起来,先前的怏怏不快全都飞到了九霄云外。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人不为财死,只缘财宝不够珍稀、不足与生命相衡。
                      
作者有话要说:话说,这JJ的后台速度太蜗牛了……打开个网页直是比登天还难,气死人了!




☆、176转世

  “嫌弃?大人你太客气啦!话说你送我如此珍贵东西,我还真怕给强人觊觎上呢!”说着,鱼非鱼四下张望了一番。
  金栩近前半步,笑道:“听闻夫人博学多识,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想当今世人,唯知有‘火石’之名,却鲜有人知其来历究竟,更不曾将其列入宝石。就是小臣,见其光华灼烁,也仅仅是感到炫目惊艳,却不知夫人所说的‘珍贵’具体何指?”
  “敢问大人,此物最早来自何处?”鱼非鱼不答反问。她尚未被惊喜冲昏头脑,在说话前,她必须得先给自己的言论寻个妥贴的出身,名不正、言不顺,也省得招人质疑。
  她可没忘记自己的来历。很多后人的知识,前人是不得而知的。
  金栩想了想,道:“最早……最早便是由天竺来的……”
  “啪”,鱼非鱼拍腿叫了一声:“不错!此物正是出自天竺……”
  根据鱼非鱼前世所学,天竺(即印度)是世界上最早发现钻石的国家。自2500年前至18世纪初印度克里希纳河、彭纳河及其支流是世界唯一产出钻石的地方,历史上许多著名钻石如光明之山光明之山、奥尔洛夫、和大莫卧儿都来自印度。
  “我国称呼此物为金刚。前朝方士郭璞在其志怪笔记《玄中记》中写道:‘金刚出天竺、大秦国,一名削玉刀,削玉如铁刀削木,大者长尺许,小者如稻黍。’金刚之上品叫做‘火钻’,但若凭那个‘火’字而断言此物红光闪烁,恐怕要贻笑大方。究其实,火钻经日光照射后,夜晚能发出淡青色磷光。……此物怕重击,重击后会顺其解理破碎。……”
  一边做着解说,一边拿起钻石对着日光细细观察。无意中转头,发现金栩正听得专注,不由得莞尔一笑,接着道:“金刚的好坏,一般来说有几个评价标准,首先是‘色’,即颜色。最罕贵的是完全无色,然后依次为至黄、褐色。具有彩色的金刚,如:黄色、绿色、蓝色、褐色、粉红色、橙色、红色、黑色、紫色等,属于金刚中的珍品,而红钻最为名贵。色泽越浅的金刚,光线越易于穿透。……
  还有个鉴别标准是‘净度’,即金刚中瑕疵的多少。瑕疵少的级别就高,可以反射出耀眼的光芒。但是如果瑕疵多,就可能造成金刚的表面非常暗淡。……
  再有一种鉴别标准就是‘切工’。一颗金刚原石,即使扔到闹市中也不会有人注意,是切工赋予它第二生命,让它有着绚丽色彩。至于切工,则包含有切割比例、抛光、修饰度三项,而每一项都有五个级别。一般常见的切割形式有:圆形、椭圆形、梨形、方型、枕形、心形。……”
  随着她的讲解,金栩的注意力转移到了那颗钻石上。一旁的垂青则面露得色,一副与有荣焉的模样。
  “金刚矿床的寻找,往往要花上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努力和劳动,耗资巨大。打个比方说吧,要得到小指头这么大的已打磨好的金刚,至少需要挖掘约一座小山那么多的矿石。对开采出的矿石经精心破碎和分选后,并不像其它金属矿床一样,即可投入大批量的冶炼,而是要对每一粒金刚毛坯进行逐粒精心细致的分析,才能确定下切磨方案,以确保其重量、净度和款式。这往往需要对金刚有充分了解、经验相当丰富的人来进行。……
  一般步骤是:设计标线;劈;锯;车;磨;清洗分级。而这每一步骤中还包括了许许多多的小程序。每一小步都需要精湛的工艺技术和丰富的经验。有些金刚的加工,往往仅设计都要花费几个月,甚至一两年的时间。
  据说,一颗金刚石,从它的开采、分选、加工、分级、出售,到最后到购买者手中,约涉及200多万人。它是天然造物主和200多万人心血的结晶,其无比珍贵也就体现在这里。……这真是宝贝啊,一生之中的可遇而不可求。如见如来,满心欢喜。金刚不坏,恒久流传。……”
  “夫人见地果然了得!听了夫人的讲解,小臣茅塞顿开。有道是良禽择木而栖,这颗火石得遇夫人,也算是找到了归宿。”金栩深深拜伏,钦佩不已。
  鱼非鱼眯起眼睛,仍不敢确信:“大人当真舍得?那我可就不客气了?大人千万不要打锣牙齿和血吞,到头来回家去,后悔得茶饭不思、口舌生疮啊!”
  “怎会、怎会!夫人说笑了!”金栩笑着连连摆手。
  鱼非鱼巴不得这一声,赶忙把钻石放回盒子里,郑重地交给垂青道:“好好保管,我全部的家当中,就这一件值钱的。你要保证人在,宝贝在。人亡,宝贝还在。”
  垂青忍住笑,清咳一声,一本正经地回答道:“是!”、
  鱼非鱼满意地笑着,回头慈祥地对金栩说:“大人几时再来,我请你吃茶喝酒嘲风弄月?”
  “夫人盛情,小臣先行谢过。造就听闻夫人自创了一套‘茶道’,最为高雅风流,小臣仰慕已久。若有机会,一定要叨扰夫人。”
  “一定、一定!”
  鱼非鱼伸出一只手掌。金栩看着她的婴儿般的嫩白小手,先是一怔,旋即释然地伸出自己的一只手。
  “啪”的一声,手掌相击,立下了后会有期的盟誓。
  “大人,你真是个厚道人呢!……”牛车渐渐没入茫茫大雪中,鱼非鱼的欢快笑声忽然响起来。
  金栩不觉微笑。
  左右见状,贴身低问:“大人,如何?”
  金栩“嗯” 了一声,莫名所以。
  随从之一却显得十分亢奋:“没错!绝对没错!在西市看到夫人第一眼,属下十分肯定,她绝对就是朱夏女巫的转世!”
  随从之二随声附和:“在下也是这么认为的!这位夫人的相貌就跟神殿中所供奉的朱夏女巫的雕像一模一样,天底下怎么可能会有如此相似的两个人呢?而且,若是根据史籍记载,这两个人的脾性也是十分相像。……”
  “大人想啊,那颗‘神之眼火石’在我国可是流传了数百年。数百年来,能够一眼认出此物为何的,除了这位夫人,还有谁呢?属下听其解说,跟当初朱夏女巫所做的解释,几乎无二。这说明什么?若不是心神相通,怎可能连说的话都一样?”
  金栩的表情则显得十分凝重。目视前方飞雪空蒙,他慨然叹息:“是啊!何止是只有这么多。‘如见如来,满心欢喜;金刚不坏,恒久流传’,这十六个字,就跟数百年前的朱夏女巫的感慨丝毫无差。……若不是女巫的转世,怎能做到、怎能做到啊!……”
  “那么,大人,我们现下该怎么做呢?计划不变,还是回国么?”随从踌躇不定。
  金栩沉吟着。在西市,当鱼非鱼追杀桓熊时,无意中露出真容,结果给当时正在逛街的他瞧了个正着。当时他就呆了。
  作为荒逸皇室中人,他知晓不少本国的秘史,其中就包括朱夏女的故事。当年的朱夏女巫,虽贵为一国宠妃,却跟多名男子有着不清不楚的关系。这跟那位由媚姬步步高升为夫人的女子何其相似!朝野间传说,这位夫人的经历极其复杂。有说她乃是天阙太子枫的女人,然而,大鹰国的国君绥宁帝却又对她势在必得,到头来,她却成了火凤隐君澹台氏的夫人。众说纷纭,扑朔迷离,倒叫人如坠云里雾里,莫辨真伪。
  之前就把这一消息火速传递给了国君。国君不敢确信,暗中叮嘱他在这边密切关注此事、此人。因此,他这才借助冬月受伤之事,三番两次示好于这位夫人。她倒也不是个拘泥的,竟然大大方方地面见了他两次。没有因为收到了贵重的礼物而诚惶诚恐,她就是那样认真地看了两眼,便真诚地道谢接受了。
  要知道,他所赠送的可都是一些本国的特产。别说寻常人,就是火凤国的贵族们,很多人都闻所未闻、见所未见过。无他,荒逸地处边隅,千百年来鲜与外界有深切交流,国中所出产的物品,也鲜少流于世间。
  然而,这位夫人却似乎对每件礼物都有所了解,再好、再稀奇的东西,在她眼里似乎都是很随常的。
  这一点,本来就让金栩惊讶的了。再加上她的相貌、举止,越看越跟百年前最具传奇色彩的朱夏女巫相似。
  荒逸国有个深入人心的传说,说朱夏女巫乃是救世的神女。因为她的阴庇,荒逸国得以立国称王于一隅,并且千百年来种族繁衍不息、堪称祥和太平。
  只是近些年来,金氏王朝有些风雨飘摇的感觉了。原因就在于周围两个国家的日益壮大,直接威胁到了荒逸的存在。天阙或火凤,不管哪个国家,若是想要攻打荒逸,荒逸几乎是没有什么抵抗能力的。
  




☆、177访禅

  天阙的武器制造已经到了骇人听闻的地步,所产的武器不但自用,还用于交易走私。买卖所赚来的银两充实了国库,从而增强了军队的战斗实力。
  至于火凤,就更是庞然大物一只了。中土之霸主,威势已经绵延了六百余年而不减。澹台氏的势力,业已渗透至两国交界处。桂阁的武力、消息,能够于数个时辰之内,将边陲的大小事宜传递到遥远的皇城豫都。
  之前,火凤与天阙联姻,这一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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