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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咒师-第10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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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噗嗤”
    正当王释渊在脑中勾画着如何与书祸对战的场面时,他看见了从自己胸前露出地刀尖。
    这一刀,从他的后脊刺入,精准地朝上刺穿心脏,然后从前胸穿出。
    王释渊还没能反应过来,他的身体已经开始了“自噬”的自我治疗过程,将伤口拼命控制起来。
    没有用,因为在背上地患处,王释渊分明感觉到一股奇异的力量正流进自己的体内,然后在他地五内不停翻腾,撕裂着他的所有内脏器官。
    王释渊,已经来不及恢复。
    他,要死了。
    “你以为我会等你来杀我?你们都已经替我打开了半扇门,难道我不会自己推开另外半扇?”一个中年人低沉的声音在王释渊的耳边响起。
    然后,长匕被声音的主人,迅速拔出。
    王释渊,就这么死了。在死前,他甚至都没有看到一眼这个他心心念念想要杀死的对手。
    ………………………-
    当言先生一行三个言咒师来到东方明珠脚下的时候(文雅在路上还打了好一会儿的瞌睡,最后被言先生用针给扎醒了),这里早已被警车围了一个严严实实。
    言先生用“郭文星警官”地假身份带着其他二人混进去之后,刚好看见了王释渊的尸体从死亡地点被移开,地面上只留下一个粉笔画的人形。
    文雅看着王释渊被抬上法医的车,沉默不语。
    谕天明只是站在原地,让阿暗在四周寻找起时空来。
    “什么都没有。”半个小时后,谕天明摇着头对言先生说道:“曾经有过时空出现的痕迹,可都已经消失了。你确定书祸真的回来了?”
    “确定,不然你以为是谁把那个男不男女不女的家伙杀了的?”言先生手托下道:“背后一刀地偷袭,干净利落。绝对是那个只图省事的倒霉鬼的风格。”
    只是,如果他真的回来了,为什么他会这样乖乖地消失?他为什么没有想言先生所知的那样,带来一场疯狂地灾难呢?
    “会不会那家伙的阳寿用完了
    雅在一旁插话道:“那个男孩也说过,那边地世界热闹不少。”
    “也有可能是穿越时空让他变得虚弱,所以就干脆躲了起来。”阿暗说出了另一个可能性:“我记得我刚穿越生死之墙回来的时候,曾经五个月都没办法维持人形。恐怕时空也不会差上多少。”
    都有可能,却都没有办法证明。
    书祸,到底去了哪儿?
    “走吧,如果他回来了,迟早会遇见地。”言先生叹了口气,笑容重新回到了脸上:“谁要去吃饭?我请客!”
    ………--…………-
    半个月后,有两个人投案自首,自称他们故意制造了几年前的一场车祸—那场夺走华夏父母性命地车祸。
    作为代价,赤光会曾用银行账户交易病毒漏洞的事,也永远地消失了。
    三武成军和镜影后来回到了赤光会,可他们对这一战的过程却缄口不言。而洪大帅、三武成军和海沉暮之间的关系,却变得更加恶劣了。
    赤光会,完全变成了一盘散沙。(;手机站wap。。cn)
    新七杀组与赤盾有所关联的消息传开之后,政府部门正式取缔了这个鸡肋组织,而组织的最高领导马半仙却早已不知所踪,七杀组成员的下落也变成了另一个替代组织的最高机密。
    —就像当初的“”一样。
    因为王释渊的死,南十字盟正式退出整个华东。至于王释渊直属的蓝鸦部队,则由梦络接管,继续成为与赤光会对峙的中坚力量。
    在所有人中,只有吸血鬼贝尔一人脱队留在上海,他给梦络的纸条上只留着这样一句话:“我会找到人救老大”。
    是夜,王释渊的尸体在尸房中失踪。
    同样因为王释渊的死,原本海沉暮花的钱自然都进了文雅的口袋。而海沉暮也代表赤光会,给了文雅一个新的任务:刺杀顾仲。
    这样一来二去,原本已经在火线上磨刀霍霍的两个帮会,又重新各自偃旗息鼓休养生息起来。
    这片土地上的百姓,就这样莫名其妙地躲过了一劫。
    和平,就像从未离开一般,重新降临。
    可是,又有谁会,感谢将这些带给我们的英雄?
    ……………………………
    今天,是个执行死刑的好天气。
    死刑犯杜子腾正度过他最后的早晨,到了中午,他就要面对那结束他生命的子弹。
    他后悔,却连后悔都觉得毫无意义。
    这时,牢监突然拉开了他的牢门。一个穿得吊儿郎当,笑得吊儿郎当的人,正朝他打着招呼。
    “你有,想实现的愿望么?”
    ……………………--…
    “我最好的朋友,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就说明我失败了,或者死了,或者两者皆是。”
    “我也曾想过,或许我的死会和你有关。但是,我却还是想不出第二个我可以寄出这封信的人。”
    “英雄这条路,很难走,可我却不后悔。”
    “至死不悔。”
    “我希望,看到这封信的你,也能有同样的想法。”
    “或者,将这封信,交给一个愿意走上英雄之路的人。
    ”
    “因为,这个世界,需要英雄。”
    高津看着自己邮箱里的信件,沉默不语。
    即使不下载,他也很清楚邮件的附件里,装的究竟是什么。
    这,就是精明的华夏,最后的备用方案。
    英雄可死,但英雄之志不亡。
    思忖良久,高津还是将鼠标移到了附件的图标上。
    点击,下载。
    在此刻,胖子高津立下了志愿。
    他,一定会找到继承华夏之志的后来人。
    英雄路,仍在脚下。
    ………………………-
    第六卷英雄路完
    第七卷夜狼嚎待续
    嗯,碎碎念还是等哪天在公众章节发布吧。
……(本卷结束) ……
第七卷:夜狼嚎
 ⒈⒈楔子:搭车
    咒师——夜狼嚎
    ………………
    山城,重庆。
    火车站内内外外,总是挤满了行色匆匆的人群。
    就在熙熙攘攘的人声之中,一个小姑娘忽然张开双手,拦住了另一个人的去路。
    这个女孩约摸二十出头的年纪,健康的黝黑皮肤,身材紧实且没有赘肉,她背上背着一个足有半个人大的背包,里面显然塞满了各式露营和旅行所需的用品。
    被拦住的男子是个看上去刚过三十的外国人,他的皮肤煞白,有着一头棕黑色的头发和琥珀色的瞳孔,人看上去倒是挺俊朗,但他人实在是太过瘦削,走路的时候就、总是摇摇晃晃,就好像随时会倒下一般。他身披一件带帽的长袍,让他原本就不高的个子显得更加矮。站在黑皮肤的女孩面前,他甚至还要矮上她半个头。
    “……”被陌生人拦住,外国男子只是有气无力地抬起头,看了女孩一眼,便往一旁移出几步,就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继续摇晃着前进。
    被无视的女孩气呼呼地再次跑到男子身前,又一次张开了手。不过这次,她开了口:“听说你要去上海?”
    毫无逻辑的问话,毫无礼貌的谈吐方式。
    “是啊!”男子停下脚步。懒懒地答道。
    “可我刚才去售票处地时候。他们说今天地去上海地票已经卖完了。”粗鲁地女声。
    “哦。”有气无力地回答。
    “我死皮赖脸地求他们。甚至还去找黄牛。可他们都告诉我。今天是不可能还有票去上海地了。”
    “哦。”
    “可有个好心地售票员告诉我。有个外国熟客买了一个隔间地卧铺车位。那也就是四张!可听说那个外国人从来都只是一个人来去。没见他有什么旅途上地伙伴。”女孩步步紧逼。
    “哦。”男子抬头看了眼火车站外晴朗的天空,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
    “我坐不起卧铺,可我真的很急着去上海!”女孩说着,还故意往前跨了一步,将那挺拔的胸脯几乎都凑到了外国男子的眼前:“我在想那个好心的外国乘客能不能帮我这个无助地女孩一个忙,让一个卧铺给我?”
    荒谬地提议,简直莫名其妙。
    只是,这样奇怪的建议在这个女孩的口里提来,似乎变得异常合理,没有什么不对。
    “哦。”外国人的回答,还是那一个字。
    他的表情,还是像在听一个和自己完全无关地故事。
    “喂!我是在问你诶!让你给我一个卧铺票!反正你一个人也睡不了四张床!”女孩气不打一处来,可她细一想,会不会对方不会说中文?于是她赶紧用着极不正宗的口音问道:“CAN…I…GO…WITH…YOOU?”
    “我听得懂中文。”外国人叹了口气,用着一口标准地、甚至还带着一点川味的普通话说道:“抱歉,我喜欢一个人旅行。”
    “我也喜欢一个人旅行,可这不是没办法嘛!”说着,女孩居然伸出手勾着男人的肩,像是多年好友一样说道:“可我真的很急,你就当帮我一个忙嘛!”
    莫名其妙的人,莫名其妙的求助方式。
    “……”男人沉默了一会儿,似乎是因为不想再和女孩废话,男人竟然点头表示同意了。
    “不过,我有我旅行地方式,你不能反对。”男人有气无力地威胁了一句:“不然我就把你从火车上丢下去。”
    “好啊好啊!”女孩拼命点头,她可不认为这个连说话都没劲儿的人,会有把她怎么样地气力。
    十分钟后,卧铺车厢。
    外国男人走进房间的第一件事,就是从他随身携带地小包里拿出唯一的一件行李:一张厚重地黑色帘布。
    就在女孩犹自发愣的时候,男人已经熟练地用黑布将窗户给遮盖了起来。
    不大不小,刚刚好的黑帘,将所有的阳光全都挡在了窗外。
    女孩没来得及抗议,男人更是连车门都拉了起来。
    在烈日炎炎的下午,整个小车间变得如深夜一般漆黑。
    正当女孩开始本能地以为男人要做出什么出格举动的时候,灯却亮了。
    “我一晒太阳就贫血,”开完灯,男人坐在卧铺边上说道:“这辆车到上海需要多小时,我的唯一要求,就是这段时间里别让我掀开窗帘,出门的时候记得顺手关门,然后安静一点。你能办到么?”
    奇怪,在晒不到太阳之后,男人说话的中气好像变足了一些。
    “你的‘唯一要求’还真多。”女孩朝男人调皮地敬了一个军礼:“遵命!”
    在此后的多个小时里,男人和女孩再也没有说过一句话。女孩耳朵里塞着耳机,手里玩着PSP,倒也自得其乐。而男人只是在床上直直地躺着,一动不动。
    在第20个钟头的时候,女孩曾狐疑地凑到男人身边,想去探他的鼻息,却被男人忽然张开地双眼给吓得了退回来。
    “什么嘛,我还以为挂了呢!”女孩吐了吐舌头,继续打着自己的电动。
    小时候,火车,进入上海南站。
    “太好了!到了!这就是上海!”女孩兴奋地从才车厢里跳了出来,在火车站里快速地穿行起来。
    男人一言不发地跟着女孩,顺着指示箭
    走着。
    “如果是个大晴天就好了!”女孩看着身后的男人,抱怨了起来:多个小时不晒太阳,我的皮肤都快变白了。”
    没有感谢,居然还抱怨,真是个莫名其妙的女人。
    “我恐怕你要失望了。”男人闭着眼睛深吸了一口气,然后说道:“今天是阴天。”
    运气不错,至少不用再贫血了。男人心里默念着。
    “你这人真奇怪。”女孩转过身,将脸凑到男人面前:“我怎么看你都不像一个‘驴友’啊,一副怕见太阳地样子。为什么重庆那边卖票的会说你是常客?还只坐卧铺?”
    “生意需要。”男人往后退了一步,随口道:“偶尔需要去一些远的地方。”
    奇怪的男人,在照不到太阳的地方,就连话都变多了,虽然大部分时候还是那副软趴趴没什么力气的样子。女孩饶有兴致地打量着这个男人,开口问道:“那你今天来上海也是为了做生意?”
    “嗯,有笔原来的手下介绍的小买卖。”男人的目光有些迷离,似乎是在回忆什么:“可能顺便拜访几个老朋友。”
    手下?那么说这个人很有钱咯?女孩转念一想,这也不错,没钱的人哪会没事就一个人包上四个卧铺位这么吃饱了撑地?
    不过话说回来,这个男人还真没有情趣。女孩不满地想着,这40多个小时都没和自己说几句话,现在自己大发慈悲和他搭话,他还是一副爱理不理地样子,真让人可气。难道你就不会问问我“为什么来上海”嘛?我好歹也是搭了你顺风车的神秘女人耶!
    男人看了看不知在想些什么的女孩,发现她似乎没有继续开口的意思后,便绕过了女孩,继续往前走去。
    这种“你都下了车了,那咱就谁都不人是谁”的态度让女孩大为光火,她一把抓住男人地袖子,气呼呼地喊道:“喂,你就不会问问我是谁嘛?”
    “哦。”男人无力地回过头,应付似的问道:“那你是谁?”
    “我叫菱花,是‘灵花纪实’地主编兼记者!”女孩笑得异常自信:“我们的杂志可是中国第一的灵异月刊哦!”
    男人愣愣地听完女孩的自卖自夸,沉默了半天,才挤出了一个“哦”字。
    气氛瞬间就冷了下来。
    “现在该你介绍自己了。”女孩提醒男人。
    “哦?哦!”男人抬起头,思忖了好大一阵,才想起了自己的名字:“我叫查理顿克索斯……好久没提自己的名字,我都快忘了。”
    “忘……忘记了?”愣了一秒,菱花哈哈大笑了起来:“你这个人,实在是太有趣了!”
    “哦。”
    依旧,是有气无力地回答。
    半分钟后,当两人走出车站的时候,外面地天气果然是阴沉得可以。
    “你真厉害,天气预报明明说是晴天的。”菱花拍着查理顿地肩膀夸赞道:“你说不定也有灵异体质的潜力呢!”
    “灵异……体质?”查理顿喃喃地应和着,心里却想着这是什么鬼东西。
    查理顿难得地回应,惹来了菱花的好兴致,她指着自己笑道:“就是像我这样的人哪!各种各样的灵异现象,对于拥有我这样灵异体质的人都有超~强的吸引力!换句话说,就是哪里出现了神奇的事,我就去出现在哪里!”
    查理顿看了看她那运动员般的身材,显然是这样东奔西跑的生活锻炼出了这样的肤色和身形。不过这和什么灵异体质有什么关系?难道不是因为收到了相关的消息,才动身去事发地点的嘛?
    虽然查理顿心里有很多的想法,可他却并不想再继续招惹这个牛皮糖一般的女孩。
    这个莫名其妙和自己上了火车的菱花,在到站之后,仍一点离他而去的意思都没有。查理顿可不希望自己之后的行动,都要被这个女孩所纠缠。
    只是,虽然阴云挡住了太阳,但只要是白天,查理顿总是提不起劲儿,就连赶人走的力气都懒得出。
    简单来说,在白天,查理顿就是一个既懒又贫血的虚弱外国人。
    “是嘛,灵异体质,真是可喜可贺。”查理顿点了点头算是肯定。
    X的,他就是不肯问“那你到底来上海调查什么灵异事件”,这对于急需找个人炫耀的菱花来说,简直是憋死人的难受。
    “那你知道,我为什么这么着急来上海是因为什么灵异现象吗?”实在是憋不住的菱花干脆自己起了头:“我可是有超级极密的猛料哦!算是作为你让我搭车来的报答,我可以悄悄告诉你哦!”
    “哦。”查理顿摇晃地往前走着。
    X的,他就是不肯问“到底是什么猛料”。忍无可忍的菱花凑到查理顿耳边低声道:“这是我刚接到的消息,上海这里,有狼人!”
    狼人。
    听到这两个字,查理顿的精神忽然一震,整个人都活了过来:“你说什么?再说清楚一点。”
    看吧,果然没人能抵抗我菱花的灵异魅力!菱花看着查理顿眼中放出的光,一种骄傲的情绪油然而生。
 ⒈⒈第一章:狼临城
    师之道,早已被我们遗忘。
    ……………………-
    搬家——这是近段时间言先生生活的第一主题。
    自从上一次的事情将言先生所住的旅店给砸出了好几个大窟窿后,即使旅馆老板不敢说什么,但隔三岔五上门拜访的警察也甚是烦人。更何况上次被袭击的原因,就是因为暴露了自己的所在地,所以搬家的事也是不宜再做拖延了。
    书祸,赤盾,新七杀组……不管哪个现在都藏得不见踪影,可他们却无时无刻不想除了言先生这个眼中钉。
    “所以说,好事不能做啊!”言先生一边抱怨着,一边回头看着身后拉着五个皮箱的文雅。
    “,你有没有人啊?”文雅呼哧呼哧地拖着惊人数量的行李,边走边骂:“你怎么好意思看着我这么一个弱女子带这么多东西,都不搭一把手啊?”
    “人性?对你?”言先生用鼻子出了两个反问词,然后便转过头继续往前走。
    换做是其他,在知道文雅箱子里装的是什么东西后,绝对会义无反顾地跑上去帮忙。
    —那五个鼓得能再鼓的箱子里,装得可都是整捆整捆的美金、欧元、人民币啊!
    这些钱。都是文雅这些蓄中地一部分。当然了。还有这些日子背着言先生赚地“零花钱”。
    “你这人真是麻烦。”先生没好气地说道:“为什么一定要带那么多地现金在身边?你不是有好几个不同国家地银行户头么?”
    “银行东西。是靠不住地。”文雅累得大汗淋漓。却笑得阳光灿烂:“我们总得留点现钱傍身吧?”
    傍身?这重量都快成健身了吧?言先生无奈地摇了摇头。并没有将想法说出口。
    他现在。还有找旅店这么麻烦地事要操心。实在是没什么心再和文雅调笑。
    这个旅馆虽然处处都有。但像“舒心旅店”这样天时地利人和集于一体地地方。还真没有那么多。
    首先,言先生的旅馆必须得靠近李医生的那家医院,因为他绝大部分代价低廉的阳寿收入,都和这家医院所能提供地便利相关。
    其次,它必须还得靠近那家“夜晚的阳光”酒吧。白天去喝酒、恶整那个没心没肺的小杜也是言先生少有的娱乐之一,他可不想就那么丢了。
    最后,言先生的住处附近必须得有一个高级的浴场或者会所,因为言先生时不时会有一些“生理”需求,而这些地方则可以提供非常不错且安全的“宣泄渠道”。
    这三点一综合,除了舒心旅店外,能满足所有要求地旅馆就是……
    ……
    ……
    没有。
    没有一家旅馆能完全满足言先生的要求。
    所以,他就只能带着累死累活的文雅,一家又一家的旅馆转着。
    “不如我们就去租个公寓吧?”文雅忍不住插话道:“我们都绕着这个地区晃了好多圈了。”
    “公寓?”言先生皱着眉头反问:“那我们要是饿了怎么办?你煮饭?房间呢?你打扫?”
    ……一瞬间,两人都陷入了沉默。
    让言咒师做家务?你还不如宰了他们算了。
    “换句话说,我们还得请个阿姨(保姆)。”文雅提议。
    “我们的息时间,哪个保姆受得了?”言先生否决。
    现在的言文二人,实在是有一点新婚小夫妻讨论家庭生活琐事的味道。
    在大马路上边讨论边晃悠1⑹ k  小 说 wαр。⑴⑹k。CN整理的二人,转眼已经折腾到了晚饭时间,文雅的肚争气地叫了那么一下,打断了二人冗长且没有任何建设性的对话。
    “你就没有什么非常会做家务地前客户嘛?”文雅揉着肚,作出了最后的挣扎:“会煮饭的就行。”
    “你觉得我会有一个既会煮饭,又不讨厌我的前客户么?”言先生刚想反驳,一个灵光却划过了他的脑海。
    —没有这样的前客户,那去创造一个不就好了?
    就在这时,不远处的屋宅内,飘散出一阵诱人的菜香。
    “咕噜”
    闻到饭菜的香味,言先生的肚子也叫了起来。
    两人手按着胃部面面相觑,然后忽然笑了起来。
    看样子,他们地想法是不谋而合了。
    ……………………………
    傍晚,是放学的时间。
    当你下班的时候,面前跑过去几个背着书包欢笑的孩子,你的心情也会不自觉地放松下来。
    只是,当你天天都得面对这些孩子地时候,你就会觉得非常头疼。
    这是一个奇怪的年代,越来越多地年轻人一毕业就失业,但越来越多的孩子却从小就坐着轿车上学。
    史老师是一所名牌私立高中地教师,他对于这样的变化感觉得更加明显。
    在他小地时候,自己的老师可以端着尺子对你呵斥,而现在他当了老师,却得对这些祖宗瓮声瓮气,把学生训哭了第二天家长指着自己的鼻子骂这种事不胜枚举,甚至还有专门投资学校建一只为赶走一个不顺眼老师的家长,最可气的
    事还真成了。
    史老师觉得有些丧气,现在他所从事的职业,与其说是教书育人,倒不如说是在做生意。学生家长成了客户,学生就成了老师的上帝。
    什么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现在当老师不给那些惹事的祖宗擦屁股就是好事了。
    当日子过得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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