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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采花吾采草完结+番外-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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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你也太重利轻友了吧?这里就我跟你老乡好不好?我不吃你,看一眼还不行吗?再说要没我做绿叶在一旁捧你,你的身价能涨这么快吗?”
“那也得归功于我长得帅!我就不信我要还是原来的皮相,你还稀得搭理我。”
“喂喂喂!你这话说得也太刁了吧?‘色情’俩字在我脑子里的位置可是前后颠倒的。算命的都说我相当重感情的说!”
“得了吧,当初不知谁又送花,又送酒,又弹吉它又玩刀子狂追NO。1的,结果上了人家一天就把人家给踹了,你那感情只限于床上几个小时。”
“拜托你别老提这个好不好?你又不是不知道他是整条街的NO。1,身价那么高,我不花点别的心思能上得起吗?再说他是牛郎!我付钱,他接生意,天经地意。而且他主顾那么多,天知道是为谁罢工两个月。”
“你真是SHIT!”
“你,你,你骂我?哦!!我知道了,你是GAY嘛!你这么替他说话铁定跟他有一腿!”
“胡说八道!”
“那就是暗恋他!因为他只卖前面不卖后面,你苦追不到只好望眼欲穿!”
“你……”
“你也真笨,他不愿被上你就让他上呗!虽然不知道你本来长什么样,但铁定也不是悍到绝对当不了0的长相。就算是,现在强攻强受也很流行嘛。”
“萧夕夕我杀了你……”
“啊呀!两位爷爷奶奶,你们怎么还在这呀?官人们都要发脾气了呢!”胖乎乎的身躯加上白鬼般的脸,我只消瞟上半眼就浑身起鸡皮疙瘩!唯有在这时候我才会同情下程情,也真难得长久朝夕相对他那身皮相还那么白嫩光滑。哦,忘了说了,他不像我是真身穿来的,他是走路发霉运被车子撞了,灵魂出壳才来的。好在捡个大便宜,有个刚断气的绝美皮相给他还魂。
程情是相当敬业的,而且这份工作还正作在兴头上。一听此话立刻拖起我直奔前厅。
把姆指和食指含在口里狠吹两声口哨,成功得让嘈杂的客人们安静,我有意施展轻功飞上高悬梁柱,在众人惊讶与喝彩中摆出仙子POSE缓缓飘下……“万分抱歉,万分抱歉!倾城因为美得太过分被人抓了关在笼子里了,刚才我们费了半天劲也没把他弄出来,迟到也是因为这个。倾城说了,今天要哪位官人能把他放出来,他今夜就做哪位官人的人。哈哈……把笼子抬上来。”
倾城就是程情。这点连他自己都没想到,只要把名字倒过来,丑小鸭立刻能变万人迷!他的志向是做明星,既然现代来不了,就到古代做。反正他现在有身比四大天王都俊的皮相,想没人喜欢都难!
笼子被抬上来了。银亮的精铁栏杆,精致的镣烤锁链……还有裸露的大腿,凄艳的容颜……啊!!!他没穿内裤!!!刚才帮他化妆时他都没告诉我!!可爱的雪白白粉嫩嫩的屁屁哟!!
“无欢……”他冒似无力地呻吟着叫我,一双眼睛却狠狠瞪着我的下巴。
缓过神来连忙伸手摸去,汗~~~哈啦子下来了。偷眼瞄瞄客人,好在他们的注意力全在程情身上,有N多连鼻血都喷出来的说!
他叫倾城,我叫无欢。这是他的主意。他说这两个名字合在一起特有诗意。其实我比较喜欢昆仑的,但一想到要做奴隶心里就不舒服。随便他好了,不就是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吗?反正那个人也不能让我用萧夕夕的真名示众。
程情是当明星的料子,他不但会唱歌,还会演戏,懂得把玩观众的情绪。例如此时,他要唱划地为牢,就先把自己关进笼子。先挑起人的残虐欲,再用凄美的歌声博取感动。
算是个穿越中的强人例子吧?利用前世的和现世的技艺美貌,名扬天下。用他自己的话说:做男妓也要做高等男妓!他不要被人欺辱,就算被压也得挑自己顺眼的!
我就说他:你这么牛×干脆跟我采草去算了。看上哪个上哪个,没人能管你。
他说那样就过不了明星瘾了,他要鱼和熊掌二者兼得!他说这番话时慷慨激昂的像个下半身“湿淫”,听得我越发感觉自己渺小可怜。于是在他踏着金银元宝走出笼子后,我蹲到一边用筷子敲碗清唱无地自容。
好像是为了让这金笼子对我更有点吸引力,免得我成天往鸳喜楼跑,那个人在王府中拨给我个单独的院子。院子不很大,却种了四种植物——紫藤,白兰,波斯菊,蜡梅。听小婢说这是那个人宠我的表现,所谓:四季花卉四季开,岁岁相守情不断。
什么情什么断的我不信,但这小丫头的才情却着实让我汗颜。谁说这时代女子无才便是德,她信口胡诌几句都比我高考交的作文有素质!
“姑娘您还不回啊?都快掌灯了,王爷说不准今天还来看您,要久等见不着,又该生气了。”大概是嫌我还不够顺他吧,那个人到底也未给我小妾的位子,所以丫鬟还称我为姑娘。
“让他气去好了,反正他气啊气啊得都习惯了。再说他知道我这几天来月事,不会来找我的。”边说着边翻过纸张,这本书有趣极了,不看完对不起自己都!
丫鬟叹口气,只好认命得不再催我。
本来这些日子躲进书楼是想恶补文化知识的,身边的小丫鬟动不动就出口成章,对我的自尊心打击无比巨大。可看了没俩钟头,那些知乎者也就再也灌不进脑子。索性就尽拣些闲书来看,例如这本——奇门遁甲。
书的第一页就指定奇门之术为帝王之术,俗人百姓看一眼就是欺君犯上,罪该万死。我用鼻子哼哼一声,装作翻书时用力过大,嗤啦一声就给扯下来。仔仔细细团个纸球,扔到窗外荷花池子里。
小丫鬟对此习以为常了,也很配合得装着假睡,一声没吭。
早在现代就听说奇门遁甲是很准的预测术,有人都用它算彩票的说!俺没被财迷心窍,俺只要研究明白哪里有帅哥就成。
翻着,看着,忽然在夹页中发现一封信,信是开封的。我好奇的拿起来细看。只见上面龙飞凤舞写着:
千岁亲启
——愚兄轸呈。
千岁是指那个人吧?他是王爷,万岁之下,自然就叫千岁。那么愚兄就是他哥喽?可他哥是皇帝,又怎么会称他为千岁?就算兄弟之间彼此尊重,顶多叫声铭王吾弟就行了吧?
刚想把信掏出,又寻思旁边有个人不大方便。就算关系再好,她也绝对不会愿意我偷看她主子的信吧?想了想,把前面翻看过的几页翻回,重又把信盖上。我叫:“姚娘啊。”这时代的女子多半都没好名字。都什么娘什么娘的叫,前面再加上排行,再冠个父姓或夫姓就成。就好像水浒里的孙二娘,行刺雍正的吕四娘。
姚娘是独生子女,所以姓和“娘”之间没有数字,叫起来也比较顺口。
“姑娘。”她对我福身行礼。
“嗯……上次你给我做的雪绵豆沙包我还想吃,嘿嘿……再做一次好不好?”
“等下就吃晚饭了,不如等吃过饭我再去做来给姑娘当宵夜好吗?”
“不好!不好!你做的雪绵豆沙包实在太好吃了!一想到它我就不想吃饭了。好嘛姚娘,好姚娘,现在给我做吧。你看我馋得口水都出来了。”死缠烂打一向是我的拿手好戏,泡帅哥的时侯不会这一手可绝对不行!
姚娘被我缠得没办法,只得答应着去了。
她前脚刚走,我后脚就把信拿出来。
信笺分三等分纵向折叠,然后再横折,两端一高一低。我不太晓得这是什么意思,反正记熟了等下再按原样折好就是。(此类折法表示谦虚恭敬的意思。文中女猪不懂,特此注释。)
信开篇几句是贤王圣德之类的恭维话,我看得不耐烦直接跳过……贤王所言极是,十六洲本非吾之志所,天后亦有言明,若得贤王大义相助,它日南下必不忘恩。贤王之愿,亦是吾等之愿,锦绣中原,吾不敢独占半壁,恩赐十中之一,吾已满足矣……
怒火上来恨不能立刻把信撕了。但我晓得现在不是时候,压抑着情绪又把信笺折回原样,装回信封里。
这顿雪绵豆沙包吃的很不是滋味,面皮也不似以往那么甜软绵滑,反像掺了砂子,磨得我舌头痛!
晚上独自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就是睡不着。
那信分明是别国送来的。即呼千岁,又自称愚兄,这说明他们的关系已密切得非比寻常!……锦绣中原,恩赐十中之一……这话唯有对皇帝说才好用。莫非那个人的愿望是想登上那个位子?他为了那个位子无耻到连自己的国家都出卖?我知道他素来心高气傲,不甘居人位下,一直暗中拉拢自己的势力。可是做皇帝的必竟是他哥哥!他当真残忍到要弑兄夺权?
真没想到,看个闲书也能看出这种惊天动地的事,我既然知道了,那要不要劝劝他?权利虚荣必竟只是身外物,生带不来,死带不去,他何必为着这些连人性都丢了?
可他会听吗?妇人之言与江山霸权,他会选择哪一个?那书上第一页就告诫帝王之术俗人不得瞻仰,我是俗人,我管得起吗?……等等!那一页……好像被我撕了!
该死的我闲得没事撕它干嘛?要被他翻着了我还活得了吗?
他一向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若知道有人看了他里通外国的书信,还不得杀人灭口?
不管了,这个时代的事,总有这个时代的人解决吧,就算我苟且偷生一次好了,无论如何天大地大,小命最大!
出了院子我悄悄往墙角溜。来往鸳喜楼N多个月,我再不像刚来时那样会迷路了。今天的月亮也格外照顾我,自己撕了大朵云彩遮起来,只好心得从缝隙中露出点点银亮给我做免费路灯。嘿嘿,它既然如此施恩于我,我一定得想法报答一下才好,不如下个中秋时多吃几块月饼吧。
有一队侍卫巡查而来,我忙俯到观赏的灌丛中。学生时代我曾在军训中迷恋过一个教官,当年学校为了锻炼我们的素质,特意制定了野战计划。而我活学活用得就画上专业迷彩妆偷溜进了那教官的帐蓬……
不得不说我用黑绿色碎布拼成的迷彩装相当成功,那些侍卫离我不过一米距离,却都像睁眼瞎子一般的视而不见。
眼见着侍卫走远,我狂喜的忘了形,一个不小心鼻子碰到草叶,狠狠打出个大喷嚏!
“啊——啾!!”
“谁?”
“抓刺客!”
“在花丛里!快围住他!”
无奈得起身,我懊恼得都想一拳打晕自己!
“蝶儿姑娘!”领头侍卫惊道。
“嗨。”惨兮兮得笑着,我冲他打个招呼。
“您,您怎么会在这?怎么还……”
看他死死盯着我乱七八糟的装束,我很好心得替他接上下半句话:“怎么还穿得这么前卫?”
“前卫?”他不明所以。
“这叫迷彩服,是姑娘我新研究出来的款式,准备去找王爷给他个惊喜的。怎样?你觉得好不好看?”胳膊展开转个圈,有意让他看得更细致些。
“好,好看。”他边点头哈腰,边抹抹额角。我猜他在擦冷汗来着。碎布拼成的衣服要能叫好看,天下叫花子就都成模特了。“王爷下午被圣上招入宫中议事去了,现在还没回来。请容属下送蝶儿姑娘回院歇息吧。”
我还能说什么?人家都已经摆出请的姿势了!
再次想一拳把自己打晕,可就在这时王府的正门处嘈杂起来。即使隔得这么远,还有N多亭台建筑阻隔,却依然能看到密密麻麻的灯火。干嘛?正月十五早过了,还闹什么花灯?
“头儿!头儿!不好了!”
头儿?我脑子浮现出海盗的形象。
“有很多御林军闯进来,态度骄纵得狠,咱们拦不住啊!”
“御林军?他们哪来这么大胆子,不知道这是铭王爷的府邸吗?走!随我去看看是哪些不要命的!”那个“头”刚想走,却又想起我来,忙又回身向我行礼道:“蝶儿姑娘请恕罪,属下身有要事,不便相送。您请自行回去,府中有人闹事,万莫伤了您才好。”
“多谢大人关照。奴家也怕得很,奴家这就回去了。”回去?屁!我故意先往回走着,暗自竖起耳朵听着身后脚步声,待确定他们全都走远了,立马纵身飞上墙去。
回头再望眼夜色中依然华美的宅子,我下意识得摸摸怀中揣着的东西,嘿嘿笑道:“沙哟那啦!”
离开王府我想也没想直奔鸳喜楼。此时天色已微有些发亮,鉴于白天跑路目标过于明显,我便打算先找个地方避一避,待至晚上再继续溜。
没敢走正门,我认准了程情的房间,飞身由窗子跳入。
屋子里有很的气息,看来他昨天接的是个猛人。
仔细盯着半透明的纱帐看了半晌,直到确定里面只有程情一人时,我一把掀开纱帐,用力推他:“喂!姿势不对,起来重睡!”
他不情愿地睁开眼,迷迷蒙蒙地道:“可不可以不要再做了?我好累。”
他昨天接的果然是个猛人!
再狠摇他两下,“我不是你的恩客,我是萧夕夕!”
“萧夕夕?”他含含乎乎得重复,又慵懒得用布满吻痕的手臂揉揉眼睛,“SHIT!你来干什么?现在才什么时候?”
“快要被杀的时候!”我说,边把他强拽着坐起来,“快给我找个地方藏起来,我闯了个不算小的祸,那个人要杀我!”我一直都是这么叫那个人的,我讨厌与他纠缠,讨厌到连名字都不愿意叫。
“要杀你?”他狠狠吃了一惊,顿时清醒了。眼珠子瞪得贼圆!“怎么可能?他不是很宠你吗?”
“屁个宠我!他只是觉得跟我上床很爽,不舍得把我弄坏罢了!”在怀里一顿乱掏,好容易揪出团纸来。因为揣的时候过于急促,之后又爬草丛又翻墙的做了很多剧烈运动,那本来很平整的信已被我弄得皱皱巴巴,还略有点汗臭味得说。
“你看,这就是我闯得祸。”说着把信递给程情。
程情皱眉没接,说:“我不认得。你念给我听吧。”
“OHSORRY!”一拍脑袋我暗骂自己白痴,程情穿来不过一年左右,又不像我那么好运有美人师父教,当然不会认得这里的字。我叫他看信岂不等于骂他文盲?
挑几句重要的读了一遍,我说:“想成王者多半没良心,他连自己哥哥都想杀,要知道我看了他的信还不得杀人灭口呀!你交际路子广,快帮我找个地方暂避一下,天一黑我就溜出城去,让他这辈子也找不着!”
他眉毛皱得更紧,抢过我手里的信,攒在手里摸索着寻思。“我觉得这事有蹊跷,这么重要的信为什么不看完就毁掉,他留下来不是给自己添加罪证吗?”
“呃……”我被噎住,“这个……我没想过。我当时一看这信火就上来了。你也知道的,我激动的时候通常思维都在当机。”想不被别人骂,就得先骂自己。“不过不管他有什么主意,我都把信带出来了。他不是好人,做的事肯定也不是好事,我把他的作案道具拿走,铁定会气他不轻,就算是他囚禁我N多个月的小小报复吧。”他强奸我N多个月,我却只偷他封信,如此善良仁慈的心为什么还不感动上苍,给我掉下N多帅哥?
“白痴!”一记爆栗狠敲上脑袋!
呜……俺好可怜,帅哥没得到,还又被骂,又被打。
看着我超级委屈的样子,他又气又无奈得叹口气,说:“无论如何这信是不能留的。铭王爷会不会要你的命我不知道,要是被别人看见了,肯定会扣你个诬陷皇族的罪名!桌上有灯,你快帮我点了,咱们来个毁尸灭迹!”
我汗~~~我先奸后杀,他毁尸灭迹,果然是穿越的好搭档!
眼瞅着整封信在火光中燃成灰渍,我问他:“然后呢?”
“然后?”他奇怪地瞟我一眼,起身到柜子里拿出两套很普通的衣服,扔给我其中之一,“穿上,跑路!”
“你也跑?”
“废话。”
“可你不是想在这里当明星的吗?”
“当够了。”
“为什么啊?”
“……”
“难道是因为你喜欢上我了?你不忍心看我独自经历风雨,被残酷的现实迫害,所以就……”还没臭美够呢,就又见他举拳敲来,这回我眼疾手快,及时闪开没让他得逞。
“谁喜欢你谁倒了八辈子霉!就是因为世界上有你这号女人我才当GAY!”
被凶得好委屈,我可怜巴巴地皱着鼻子,讨好道:“那你就是喜欢上男人了?那人一定超级霹雳无敌英俊潇洒还多金,那方面也强得没话说,对不对?也只有那样的人才值得美到沉鱼落雁,闭月羞花,祸国殃……呃,不,是倾国倾城的你爱他,爱到可以放弃明星梦,要为他私奔?”千穿万穿,马屁不穿!管他喜欢的人长什么样呢?反正情人眼里出西施,就算对方是头猪也会觉得是只被贬下凡的仙猪!
“哼!”
哼这个字很微妙,既不代表否定,也不代表肯定,但在这种情况下,不否定就是表示肯定了。
鸳喜楼的后院有一口井,水面泛着黑漆漆的光,能映出我的脸。
程情正在为下水做热身,他既始穿着极为普通的衣服,也依然透着股高傲气质。一阵风吹过,吹起他衣诀翩翩,我恍惚竟觉得身旁立着的是位绝世剑客!……清冷俊逸的身形立在孤峰之巅,星般眸子扫过喧嚣尘世,他足尖一点,飘然而去,洒脱得不沾半点尘埃!
“呆什么?下去了。”推我一把帮我回神,他先行跳下井去。
我忙缓过神来也跟着跳下,心里却仍在回味着那剑客的清冷傲然。嗯……要不找个机会把程情吃掉?可对老乡下手是不是有点不厚道……都是老乡大概他也不会介意吧?反正他是干卖身的,我多出点钱总行了吧……他会不会生气?他都说他是GAY了……用药吧,霸王硬上弓,一切由我主宰……可他还这么帮我,这算不算恩将仇报……
井水很深,我跟在程情身后暗自庆幸自己水性还不错。可即使这样,在潜游了大概半分钟后,我还是觉得胸口发痛,两手死死捂住嘴,生怕呛进水来。
程情似乎察觉出我的不适,及时转过身来,抓了我的衣服,狠狠往前一带!
冲出水面的感觉真好!虽然冲入鼻腔的空气带有霉味,却依然让我感动得大叫:“FUCK!”
程情这时也钻出水面,他大口大口喘着粗气,闻声这句毫不客气给我记爆栗,“上岸去!白痴!”
虽然不满被他骂,心里却十分感激他刚才救我一命,于是乖乖的听话得照做。
程情拿出早已备好的火把火折,打开油纸点燃,又从层层包裹着油布的包袱里拿出两套干爽的衣服给我们俩换上。
“你是怎么找着这个地方的?”边啃着肉馒头,边跟着程情小心地走着。这个地方又湿又滑,一不留神就要摔个大跟头。我的轻功好当然不介意啦,但程情可不会武功,我的小心是为看着他的。
他也在啃馒头,另只手里还举着火把,因为嚼得太多,含糊不清道:“我刚到鸳喜楼那阵有个女人因为不愿干这行投井自杀,结果被人救起之后就疯疯癫癫的,总说这井里有妖怪。我不信邪,趁人不注意就跳下来试试,结果妖怪没找着反到找到这条密道。原本还打算夏天时来洗个澡玩玩,没想到现在就派上用场了。”
我崇拜得双手抱拳,就差五体投地行大礼了,我说:“大哥!你简直是我的偶像,我要听说有妖怪早吓得跑出十里远了!求求你收我当小弟吧!以后走南闯北不论你泡马子还是钓凯子,我都做你的走狗!”
他差点把火把扔我头上,“你正经点会死啊?”
我委屈得眨巴眨巴眼,“其实我很正经的,真的!你是没见过比我更不正经的才会这么说我,你都不知道,你刚才骂我那句话,我以前是常拿来骂别人的。”
“呵,那人也真精神不正常了,竟会乖乖给你骂?”
“当然了!他不但给我骂,还给我打呢。别看人家生在这么封建的年代,骨子里面可比咱们还开放的多!那家伙既喜欢SM又是个双性恋!成天把BT笑挂脸上当招牌,武功超级厉害,鬼点子也贼多……就凭他那与生俱来的变态德性,要扮无欢包比我像一万倍!”
“他叫什么?”程情问。他的声音有点闷闷的,是不是被馒头噎到了?
“朱君止。”我说,“这人超有意思,等离开这里我就带你去见他,他还是个什么教的教主咧,要按现代叫法就是黑帮老大。正好咱俩跑路没地方去,让他给罩两天先。”想来也好笑,之前为了躲朱君止才误入铭王府,现在却又为了躲那个人重又回去找朱君止。这会不会很没面子?算了,里子都快没了还要面子干嘛?
“……他是你很好的朋友?”程情又问。跳跃的火光下他的脸有些阴测测的,看得我有些发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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