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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夏锦年-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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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不幸都起源于开学第一天我的冲动。
初中,我和顾白根据就近入学分配,进入我们那个城市最好高中的附属初中。我的新同学们绝大多数有优越的家庭背景,从小就被宠爱长大,有大把的零花钱,参加各种补习班,了解各种最新最好玩的资讯。而更可怕的是,好像一夜之间,所有的人都长大了,美好的外表、光鲜的穿着和漂亮的成绩单,都变成必不可少的重要资本。就好像社会上以权势和财富衡量人的地位一样,在学校里,长相和成绩就是你身上两张最重要的标签。
游戏规则有所改变,可那时的我还不知道什么叫“与时俱进”,表面上仍是傻乎乎乐呵呵的,而内心是要命的自尊——因为特殊的家庭经历,我一面看起来好像什么都无所谓的样子,可是另一面又格外的敏感,小心翼翼的保护自己可怜的自尊。
我的入学成绩不算好也不算坏,可是也许长得实在太惊世骇俗了吧,入学第一天就造成了轰动。我走到哪里都有人指指点点。
我不说话,那时的我还没有完全搞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有些不安的跟在顾白身后,一步不离。我一直都知道自己长得有些可怕,可是我从没想过我竟然长得惊世骇俗到会让第一次看到我的人产生那么大的反应。
顾白被人叫去抬新课本,我一个人走进新教室。有个女生正左在风扇下吹风乘凉,手里还拿着一块卡通的小方巾不停的扇着。后来我知道她叫林素。
那时候的骆撩撩其实还没有什么审美能力,可是当时的她还是知道林素是漂亮的,至少比她不知漂亮了几条街。
林素有一张圆润甜美的鹅蛋脸,乌黑发亮的头发整齐的梳成两个小发髻,可爱的像两个肉包子。林素的眼睛像黑玛瑙一样又黑又亮,睫毛卷曲而浓密,像洋娃娃似的。那天的林素穿着一条白底粉碎花的连衣裙子,领子是大的荷叶边,整个人散发出一种让我自惭形秽的气质。
总之那时的林素在我眼里就像小天仙一样。我下意识的靠近了她几步,一方面是被她的美丽吸引,一方面是想吹吹风扇。
九月初的南方小城,依然热的像是盛夏。阳光猛烈易碎,落在身上像是能刺破皮肤一样。
林素一开始在和旁边的人说话,后来转过脸来看到站在她身边的我,飞快的皱起眉头用小方巾遮住自己的鼻子和嘴巴,然后人往后靠。
我的心里“咯噔”一下。
你知道为什么《皇帝的新衣》里,只有那个小孩子敢说皇帝其实什么都没有穿吗?
不是因为孩子有多么诚实,而是因为他们其实是最残忍暴力的小动物,最直接的表达内心,做自己想做的事情,缺少理智,不懂掩饰和虚伪。
所以那时的林素,直视我的眼睛,诚实到可怕的对我说:“长得丑不是你的错,可是出来吓人就是你的不对了。”
我得承认,那时的骆撩撩也是一只残忍暴力的小动物,正处于年少轻狂血气方刚的时候。所以当林素说完之后,我愣了愣,反应过来之后就“嗷”的大叫一声,像一只受辱的小豹子一样扑了上去。
从小就受尽万千宠爱,养尊处优的林素怎么会是在打骂中成长起来的骆撩撩的对手呢?没一会儿,她原本光洁的像剥了壳的煮鸡蛋一样的脸就被我抓的像只五花猫了。
林素披头散发的躺在地上大哭,全没了刚才的高贵优雅。我在她身边有些微微神气的掸了掸衣服,一抬头,看到我的新班主任,和跟在她身后抱着厚厚一沓新课本的顾白。。。。。。
不到一个课间的时间,全校都知道初一来了只小豹子,脸上长着一朵“褐色大丽花”,又丑陋又凶悍。通常那些替我做免费宣传的人最后都还会加上一句:“惹她你就死定了~!”
这为我之后长达两年的孤独奠定了深厚的群众基础。
同班的女生没有一个敢和我说话,而男生,正处在对女生的外表形成自己审美的年纪,又出了这样的事,我又不会主动找人搭话,自然也没有什么交集。
是我先叫顾白不要和我说话的,因为我首先看出了他的犹豫和软弱,所以我在他会作出可能伤害我的事情之前,先把这种可能性扼杀在摇篮状态。
那时十三岁的骆撩撩渐渐长成一只刺猬的模样,拒绝伤害的同时,也拒绝了所有靠近和温暖。
林素在家休息了半个月才回学校,脸上还看得出细细的淡褐色伤痕。但是老实说,这一点也没损害她的美丽。
不到一个学期林素脸上的伤痕就好了,她又变成那个玲珑剔透人人宠爱的小公主,多得是男生跟在她身后忙前忙后供她使唤。而骆撩撩呢?骆撩撩从一个有些自卑有些阿Q精神喜欢搞搞恶作剧的小可怜虫长成了一个无所畏惧的独行侠,她丑她凶悍,谁敢欺负她,她就双倍的还回去。从她的眼睛看出去,这个世界和弱肉强食的动物世界没有什么区别。只有和顾白私下在一起的时候才表露出天性里的那份随性和乐天,有点死皮赖脸,有点小无耻,还有点小忧伤——当然,自卑被埋藏在深深的最底层。
虽然顾白不够勇敢不够坚定,他不敢在学校里和我说话,怕被人非议怕被归为异类,可他仍是我——十三岁到十四岁的骆撩撩生命里最闪亮的那道光。
而许林乐,则是我生命里出现的第二道光芒。他的出现破开了我黑暗的生活和孤单的窘境,带来了新鲜的,有希望的空气。
许林乐是初二下半学期转到我们班上的,据说是在原来的学校打伤了人,还掀翻了班主任的办公桌,念不下去了,被他无所不能的妈妈弄到了我们学校。
虽然有那么劣迹斑斑的霹雳过往,可是许林乐那漂亮的成绩单、英俊的外貌和优越的家庭背景,还是让他一来就成为所有女生瞩目的焦点。
老实说,许林乐第一次和我说话的时候,我有点被吓坏了。
那是许林乐来到我们班的第一天的午间,他半倚在阳台上和其他人说笑——虽然从许林乐的事迹看,他实在算不得优质好学生,可是他本人意外的阳光温和好相处,所以不到半天就和很多人混的很熟。
我从他们面前经过,许林乐突然笑笑地说:“喂,你叫什么名字呀?”
很明显他是冲着我的方向说的,可是我想做人还是淡定些好,不要自作多情。所以我左右张望了一下,甚至还三百六十度原地大绕圈,最后才终于确定,许林乐的那些话是问我的。
早有好事之徒先于我,以等着看好戏的表情告诉许林乐说:“她叫褐色大丽花,在我们学校可出名了。”
当时我是侧对着许林乐的,许林乐站在我右手边上——也就是说,我的右侧脸,完全暴露在他的视野里。
我僵站在那里。因为平时一直独来独往,又一直摆着一张臭脸,所以很少有人当面叫我这个绰号。我以为我已经可以把这些幼稚的恶作剧和捉弄看的很淡然很云淡风轻了,可是再一次,听到一个平日待人还算和善的男生那样大剌剌的向一个陌生人这样介绍我,我还是觉得手脚冰凉,像是一个人孤独的穿着单衣站在冰天雪地里一样。
我很想当场就冲过去揍他一拳,或者转身就跑掉,可是我知道如果我那样做的话我就输了。所以我站在原地,不说话,尽量使自己的脸上不泄露任何表情,不动声色。
许林乐靠近一点,似乎是想看清楚一点我脸颊上的胎记,我不示弱的扭头望定他的眼睛——我相信那一刻,我的眼睛里是有四溅的危险的火花的。而我的拳头早已经暗暗的握了起来,随时准备给这个新同学免费奉上一双“熊猫眼”。
我也不知道许林乐是真傻还是假傻,反正他看了我几秒,然后特别傻特别天真的,近乎自言自语的说:“呀,还真的挺像花的。不过我没见过大丽花,就不知道像不像了。”
他还问我说:“诶,不是有部电影叫《黑色大丽花》吗?你看过没?”
我望着许林乐,他仍在笑——这一次我确定,他是在对我笑。嘴角向上扬起,露出八颗洁白的牙齿,眼睛微微眯着,头发因为微微逆光而有一圈金色的光边。许林乐的身后就是无尽的蔚蓝的晴空,而他在那一刻的笑容在我的眼里,就好像一朵被风吹歪了的棉花糖。
在那之前,我从没注意到原来有男生可以笑得这样干净天真。
我的拳头还是握着,不过我没有打许林乐,我把它们放进自己的口袋里。就好像把我的自卑小心的收藏起来。
我默默的从许林乐和那些男生面前走过。其实我已经忘记我刚才是想去哪的,我只是机械的往前走,想要快点离开那个地方,而满心满眼,都是许林乐干净温暖的声音。他说“呀,还真的挺像花的”时候的表情和语气。
那时我就隐隐预感着许林乐或许会给我的生
第一章
一个人坐在鼓浪屿上一家纯白色的咖啡小馆里,赤脚蜷腿坐在有柔软靠垫的大藤椅,南方清澈的阳光透过彩条的篷子细细碎碎的落在我的身上。耳边是宁静深沉的海浪声,哗啦啦,哗啦啦——有那么一瞬间,我好像忽然又回到了很多很多年前,通透的阳光细细的尘埃还有图书馆的木地板晒暖后的香气扑面而来。
这让我恍惚觉得,好像那些事情就发生在昨天,而那些人从未曾离开。我的少年在时光迷离的光线里,微微微笑,永不老去。
我坐的这家咖啡小馆叫“时光纪”,开在僻静的角落,除了一两个住客外常常一整天都没什么客人。我喜欢坐在店里发呆,耳边只有海浪声,还有扎在柱子上的酒瓶在风里碰撞发出叮叮当当清脆的声音。
“时光纪”的店主是个叫小见的年轻女孩子,清瘦温和,穿白色的棉布长衫,蓝色的亚麻褶皱长裙,一头长卷发用一根银簪子松松的挽在脑后。
我是因为她,才停留下来的。
2008年的春天,我完成一部小说,再次背上行囊一个人出走,目的地,是四月的鼓浪屿。
因为没有任何计划亦没有熟人,初到的第一天,我背着背包在鼓浪屿上游荡。走了很远很远的路,在一个僻静的角落,一个能看得到海的拐角,我看到这家与周围环境格格不入的咖啡小馆。当时小见正在很费力的把刚运来的咖啡豆、啤酒之类的货物搬进店里去。她回过头来的时候看到望着店招牌发呆的我,她冲我笑了一下。
我怔怔的望着她,犹见故人来。
小见长得极像我记忆中的一个女孩子。那个女孩子有和她一样瘦削高挑的个头,一样干净白皙的瓜子脸,一样光洁的额头和明亮眼神,一样的略薄嘴角微翘的嘴唇。只是那个女孩身上带着耀目的光,像盛夏的日光,而小见更显温和平易,犹如月光清凉。
小见是北京人,二十五岁,学国际贸易。工作两年,存了一点钱,然后就毅然决然的辞掉工作来到梦想之地开了一家没什么生意的咖啡馆。
小见说这些话的时候我躺在她铺了厚垫子的房间里,咔嚓咔嚓大口咬着薯片,碎片落了满身满地。
我想小见一定是一个有故事的人,所以才能这般毅然决然的在那么年轻的时候放弃高薪高职的诱惑,安安心心的在世界一隅守着她的“时光纪”,所以我们才会有一样的毛病,常常会长时间的发呆,迷失在时光的岔道里一下子恍了神。
不过关于小见的事情那是另外一个故事了,而现在我要讲的是,属于我的故事。
我看向小见钉在柱子上的老式日历——今天是2008年4月17日。我扳着指头算了算,发现其实所有的所有,从我开始有完整记忆的起点算起,其实也不过过去了七年。
七年时间,包括了所有我的少年我的青春我的微笑我的泪水我的梦想,我所有的朋友好像都遗留在了那七年时光里。我长大了,可是他们却好像永远的留在了原地,永远不会长大,笑起来的时候永远是我第一次见他们时的模样。
南风低低的轻吟,旧的唱片机在咿咿呀呀的唱《小城故事》,我忽然又想起了你们:许林乐,顾白,林素,夏筱左,卫衫嘉。
我把你们的名字都刻在“时光纪”的木柱子上,我多希望有一天,我们可以一起坐在这里说说笑笑,嘻嘻哈哈的就蹉跎掉一整天的时光。
——可是,我知道,这一天,它永远永远都不会来的。
我叫骆撩撩,骆驼的“骆”,美人撩乱的“撩”。我的故事,我的七年,是从七年之前我的第十四个生日开始的。
那时候,我还是一个双面性格得厉害的小丫头。左眼哭泣右眼强笑,一面自卑害怕的渴望得到庇护,一面勇敢固执的拒绝所有靠近。而我的邻居,少年顾白,是我唯一愿意靠近,或者说,唯一靠近我温暖我给我关怀的人。
我来自一个破碎的家庭,四壁冰凉的家里只有一个常年不归家,归家的时候不是烂醉就是找我麻烦扯着我的头发打骂我的爸爸——所以平日我最大的心愿就是希望他不要回家,能躲着他就躲着他。只有等家里的钱全部用光的时候我才不得不面对他。
我常常怀疑我不是我爸爸生的。也许是他从路边捡来的。不然为什么谁都有妈妈,可是我没有呢?
虽然爸爸说我妈妈在我很小的时候就死了,可是,那也许是他骗我的。因为那时的我怎么都没有办法想象,这个世界上居然有女人愿意为我爸爸这样的男人生孩子。
在十四岁的骆撩撩眼里,这个世界上没有比她爸爸更糟糕的男人了。
我怕他惧他恨他,可是又不得不清醒的认识到,他是我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他给我吃给我住给我穿,也给我辱骂和殴打。他不只一次喝的醉醺醺的抓着我的头发问我:“你是哪里来的呢?你是哪里来的呢?。。。。。。”
我这么知道我是哪里来的呢?
小的时候他打我,我痛,就大声的哭喊大声的讨饶,但是自懂事起,他每每打我的时候我就再也不发出任何声音了。咬住嘴唇,忍着,不哭泣不讨饶。他常常打着打着就昏睡过去,像一滩烂泥一样。
所以,每一年的5月9日,我过生日的这一天,我都不会傻到奢望回家的时候会看到桌子上放着一个插着蜡烛的生日蛋糕。如果想吃生日蛋糕的话,那么就只能自己去买。
我清晰的记得2001年的5月9日,我在学校里打扫卫生的时候捡到了十块钱——其实我知道那十块钱的主人是谁的,因为我是看着那张钱怎么从她主人的口袋里飘出来落在地上,又是怎么被我佯装无意的扫进垃圾畚斗里,然后捡起来飞快的塞到了自己的口袋里。
我认识那个女生,她叫林素,她是我的同班同学。也许现在的我会捡了巨款都不动心思的交给警察叔叔,可是你最好别指望十四岁那年的骆撩撩会拾金不昧,更别指望我会拿着那十块钱陷入天人交战的挣扎,内疚——如果你只是一个十四岁的孩子,长年饱受暴力,饥饿是家常便饭的话,那么所有所谓的自尊自爱诚实之类的美好品德,那都几乎等于狗屁。
我承认我骆撩撩从来就不是好孩子,天性里有“恶”的部分。所以我毫无罪恶感的用那十块钱买了个小小的生日蛋糕,自己给自己庆祝生日。
因为怕回家爸爸问起蛋糕的来由不知如何回答,所以放学后我坐在小路边,准备过一个仓促的生日。
我望着眼前插着一支蜡烛的蛋糕,犹豫着要怎么抓住这一年一次的机会许个贪心的愿望,好让我在未来的人生里彻底告别霉运过上吃香喝辣的好日子。可是还没等我想好是要变得更美丽妖娆祸害人间,还是财运亨通买彩票中五百万的时候,一阵大风吹来,不只吹灭了我的蜡烛,还扬起一阵风沙迷了我的眼睛。等我泪眼滂沱的睁开眼睛的时候,我的生日蛋糕已经像一张长了麻子的脸一样惨不忍睹了。我本来是想哭的,随便抓一把草或者抱一棵大树哭一哭,随便哭一哭就好。可是我一抬眼就看到了顾白,他坐在他的山地车上,对我露出一如既往的温暖笑容。
顾白,就是我前面提到过的那个唯一一个靠近我温暖我,给我关怀的人。
我当时真的很想哭,因为沙子落在眼睛里扎的生疼,因为我的生日蛋糕就这么没有了。可是顾白眼里的骆撩撩一直是坚强不屈的女超人,她威猛她强悍她厚脸皮她不知羞,她怎么会哭呢?所以我只好一面念叨着“风好大呀风好大呀”,一面爬上了顾白的山地车,然后像树袋熊一样死死抱住他的腰不放。
顾白说:“骆撩撩,你这个姿势。。。。。。让别人看见不好吧。。。。。”
我仰起脸,让眼泪迅速倒流回去,然后声音特别豪迈地说:“怕什么呀,有什么好怕?来,让我们一起拉拉扯扯的走我们的独木桥,让别人闲言碎语去吧~”
——我说过,那时的我双面性格的厉害。
其实不止那时候,我一直都这样。有时候我常常想我的身体里是不是住着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灵魂。他们有的冷漠凶恶,有的敏感善良,有的腼腆羞涩,有的油嘴滑舌。我常常用很大声的说话或者很冷漠的表情来掩盖我心底真实的情绪。
当我们长大之后,顾白曾经说:“骆撩撩,其实你是一个特别悲观的人,只是用一种特别乐观豁达无所谓的方式伪装起来了。骆撩撩,你特别悲观特别难过的时候为什么不哭呢?你为什么要笑呢?”
我为什么要笑呢?因为我已经渐渐忘记了哭泣。小时候每次我一哭,我爸爸就打的我越起劲,好像是唱山歌有了回应,或者喝酒遇上知己了,整个人都会兴奋起来。后来我就不哭了,然后我便发现我不哭的时候,他总是很快就觉得疲倦,或者在酒精的作用下变得迷迷糊糊,然后在反反复复的咒骂中昏睡过去。
所以我想,笑总是比哭好的。笑的时候造型比较好。笑的时候,能少挨点打,少受点伤害。
我得承认顾白说那句话的时候,那一瞬间的冲击,好像有一个很重很重的拳头一下子打过来,打在我心脏最柔软的位置上,连招呼都没打一声,就那么不厚道的把我打闷了。
但是那已经是成年之后的对话了,而在十四岁那年,十四岁的顾白只是一个普通的少年,来自一个家境普通但是幸福美满的家庭,有不错的头脑,性格温和有礼,喜欢汽车和枪械杂志,喜欢变形金刚和工藤新一——用一句话概括就是,他并没有什么不同,标准的好像是和其他那个年纪的优秀小男孩从同一个工厂里生产出来的。
所以十四岁的顾白是没有办法看清十四岁的骆撩撩的想法的。
十四岁的顾白,其实一点都不了解我。虽然他是我的青梅竹马,虽然他和我一起从小学起一直同校同级同班直到现在,虽然他家和我家只隔了一堵墙壁,我见过他小时候尿床的床单,他听过我被我爸揍时鬼哭狼嚎的声音,甚至我知道他几岁时开始长出第一根疑似胡子的汗毛,他知道我初潮的日子。。。。。。可是,到底,我们仍是两个独立的人。
顾白一点都不了解我。他不知道我油嘴滑舌或者假装欢颜的表情下躲藏着一个怎样的灵魂,就如他在后来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一直都不知道,我骆撩撩,早在十三岁那年的春天,就对他动了些不该动的小心思。
是谁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的?其实同理,命苦的孩子因为对感情太过饥渴和匮乏,很容易就对那些自己从未曾得到过的温暖和美好异常渴望,对能某种程度上替代亲情的爱情有盲目的向往。
没有任何世俗的条件,不需要对方如何英俊如何聪明如何富有,只要他在合适的时候出现在你身边,给予你温暖和关怀——甚至那些温暖和关怀可能是她们想象出来的,她们都有可能义无反顾的陷入一场单恋。——至少,我就是这样的。
有人说,人是靠着回忆过日子的。美好的回忆让人的生命丰盈美丽。可是很不幸,我不长的十四年生命里实在有太多糟糕的回忆,如果我假装失忆把那些不好的通通忘记,那么剩下来的回忆中也实在挑不出什么值得我长久铭记和当作信仰的。而在这部分回忆里,顾白占尽天时地利人和,起码有百分之八十都与他有关。
那些细微的感情,那些琐碎的小事情,在岁月的流逝中不断沉淀沉积,逐渐变成我心里很厚重的部分。无法忘怀无法舍弃,沉甸甸的填满我的左心房,然后在十三岁那年的春天,像一颗种子一样忽然暴芽绽绿,破土而出了。
那年顾白偷偷替我垫付了春游的费用,让我可以不必再编一些拙劣的谎言去向班主任解释为什么我不能去春游的原因。
其实春游对我而言并没有什么意义,我对春游也并没有什么期待。老实跟你说吧,其实我一直混的不好,人际关系恶劣,在班里没什么朋友,所以这样的集体活动对我而言没有什么意义。可是在心底里,在灵魂最深最深的地方,我还是渴望和我的同学在一起的。即使只能远远的站在人群之外,看他们笑看他们叫,然后感觉好像那些明亮的欢乐和健康的感情也落了一点点在我身上似的。
那天吃午饭的营地后面有一片辽阔的田野,油菜花花开成海,一直蔓延到天际。我一个人离了队,捡了根树枝边走边敲敲打打的,把自己藏到花海里。
身旁是及腰的油菜花,金灿灿的,仰着千千万万张细小娇艳的笑脸,透明温暖的阳光落了我满声声。四周静极了,只有我耳边飞过的小蜜蜂嗡嗡嗡的叫声,还有远处我的同学们做游戏发出的一波一波的笑声——这越显得我这边的寂静。
可真静啊。。。。。。可真,寂寞啊。。。。。。
那是十三岁的我,第一次明白什么叫寂寞。寂寞原来那么可怕,即使周围的环境那么漂亮那么温暖,可是心却仍是觉得空旷,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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