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我的道门生涯-第129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久不吃饭是没问题了。
我的身体几乎要贴着地面爬行了,肆虐的狂风随时都有可能把我刮起来,幸亏身上有个金老黑,不然恐怕早就被刮起来,不知道飞到哪里去了,我摸了摸被我塞在裤裆里的金老黑,暗暗地对它说:“老弟,等哥出去了一定被你上供,咱抽最好的檀香。”
又向前爬了几下,一阵古怪的乱风吹来,我没有抠住地面瞬间就像风筝一样被刮向了天空之中,再次体验了飞翔的感觉,根据我多次飞翔的经验来看,要不了多久就会摔在地上,好在地面比较松软不是水泥地,不然粉身碎骨是免不了的了。
局面和我想的一样,身体就像一片树叶,不断在空中摇晃,飞速的向后飘去,我摆出一个超人的姿势,多么希望有一台照相机能够拍下这美妙的瞬间。
呃,还是不要拍了,我发现自己进入了一个古怪的风流之中,原本是越吹离魔眼越远,不知道什么时候,我竟然向天空中飘去,而且这股风流是不断旋转的,我整个人也跟着不断的旋转着,几乎要吐出来来,地面在我眼前不断晃悠,我一会儿上升一会儿下降,但是可以确定,现在竟然被怪风吹着向魔眼的风向滚去。
这是……传说中的妖风吗?唐僧每次遇险不都是这么被抓走的,难道我也要步他的后尘了,可是我没有大徒弟孙悟空来救我啊!
不断的大喊着:“救命啊!”用力的捂着脑袋,生怕一会儿落在地面上的时候头先着地,现在都不够聪明了,再摔着脑袋,恐怕以后只能混在智障的队伍中了,这倒是也不害怕,就怕一头栽在地上摔成植物人就不好了。
渐渐的习惯了这不断旋转的感觉,吐了几口胆汁以后,我竟然可以看到四周的景象,我被这股妖风不断的裹挟着冲进魔眼之中,身体离地面大概有一两百米或者只有五十米左右,无法分辨,但是已经接近了魔眼的边缘,透过黑色的沙尘暴,那魔眼中似乎有无数的建筑,还有巨大的黑色雕塑,难道那里就是阴曹地府了,不过也不太可能,我之前和老黑下过阴间的,根本就不是那个样子。
那些建筑看起来倒像是某个城市的遗址,而这个所谓的魔尊的眼睛,真的就是龙卷风,不信你看我现在正在风眼中不断上升,很快就会升到天生去了。
这才是真的死定了吧,早知道就不让大角虫走那么早了,起码还有个人出谋划策,现在这种情况我只能自求多福了,仰头看了看灰暗的天,低头看了看漆黑的地,我漂浮在半空之中,犹如从混沌中走出来,又似乎像是要钻进混沌之中,能够这么光辉的死去,也算是一种福分吧。
可惜,我的命运一向不太好,这种福暂时还享受不了,随着肆虐的狂风,我不断的向魔眼中飘去,皮肤被风沙打的生疼,裤裆里突然一阵火热的感觉,这感觉从小腹一直传到裤裆里某件物件儿那,这都什么时候了,我的脑子怎么开始乱想了,不然——怎么会有火热的感觉呢!
我去,是金老黑在发光,我低头看了一眼,整个裤裆被金老黑照耀的成了金色一般,就像刚拉了一裤子粑粑,我赶紧把金老黑从裤裆里逃出来,这东西已经热的烫手了,大有化成金水的趋势,但是我现在漂浮在空中,让我把它扔了,那绝对的会心疼死,这玩意儿至少有三五斤重,可都是黄金啊,虽然我这个人并不贪财,但是好歹是老黑留下来的东西,我还想拿回家供奉呢。
但是不扔的话,我早晚要被它烫成红纱肉,两下抉择真是让我左右为难。
就在我犹豫不决的时候,小金人的金光变成了微微的红光,我手上突然一热,整个人打了一个激灵,金老黑脱手而出,我眼睁睁看着它向魔眼之中落去,犹如一道绚丽的霓虹。
俗话说,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没有莫强求,看来在我的命中,注定就不能有什么发财的机会,这么轻松到手的金宝贝,还被捂热呢——不,刚刚捂热,就被妖怪抢了去,我这个不甘心啊。
身体还在不断的旋转,一会儿向上剧烈的上升,一会儿向下无限坠落,搞得我心脏整个都不好了,我摆出一个超人的姿势,企图一头扎进那个古怪的魔眼之中,开始的时候还比较好用,确实向飞行一样不断的向下栽去,可是离地面还有几十米高的时候,剧烈的风又一次的把我酷帅的姿势掀翻了,我跟火柴棍儿似的不断翻滚,又像是一个被踢出来的皮球,这个滋味着实不好受。
金老黑已经不见了,它落进了魔眼中那座诡异的城里,我拍了拍身上的盔甲,既然小金人已经落了下去,这金甲也就没什么意义了,就让它们好好团聚吧,说不定在我死后,会有后来者走进这个魔眼,发现这两套装备。
一咬牙,把金色铠甲从身上扒了下来,看了看魔眼的中心区域,在无数次的翻滚中,我终于找到了一个特别好的落点,双手一挥铠甲就落了下去。
我当然不是做着必死的决心,所以没有把打神鞭丢下去,也许我还能把它带出去,也许老黑没有死,那么这两根打神鞭就等于物归原主了。
我突然想到一个事情,那件铠甲和金老黑并不比我重,为什么它们可以慢慢悠悠的向地面上落去,而我这个比它们体积还重的物体,就非要漂浮在天上!
这里果然有古怪,只是我还没有发现古怪发生在哪里,魔尊不可能随随便便就弄这么个黑窝子风出来,那小金人在魔眼上空的时候,突然就热了起来,肯定也有着不为人知的原因。
难道金老黑原本就属于那座废墟城,我飞到了废墟上方,金老黑突然显灵发现自己找到了组织,故而就故意烫我,然后自己一个人奔下凡间。
这不对,金子就是金子,不可能变成金妖怪吧,历史上只听过点石成金的,也没听谁说过点金成妖的。
看来,我还是没有找到机关所在,我的身边有无数白骨在妖风中翻滚,还有更多的白骨向天空深处飘去,那里好像有个黑乎乎的嘴巴,正努力的张大了,吞噬着所有在风中的东西,在嘴巴不远的位置,好像是两个鼻孔,我仔细看了好一阵才看明白,那两个鼻孔其实是两道龙卷风,原来是嘴巴吞入白骨,然后从鼻孔中吐出来,怪不得,如果一直吞噬白骨,那这整个白骨滩的骨头都被大嘴吞噬掉的话,恐怕根本就用不了几年的时间。
至今还有白骨在风中飘散,说明这股风根本不会吃人,也不会把人卷到天上去,也不会甩到地上去,看来我是想到了,目前为止我依旧是安全的。
长呼了一口气,另外一个想法又冒了出来,这如果不落下去,也不升上去,恐怕我还是难逃一死,因为这么永远的飘荡在魔眼之上,就算不被它转晕死,也会饿死渴死,甚至被尿憋死。
这死的就更加憋屈了,不行,我得想点办法赶紧让自己落地。
但是什么办法都没想呢,地面上,在魔眼的正中央,一个沧桑的声音如同雷鸣一般响起:“尊者,地之王,归位!”
这声音我实在是太熟悉了,我在凶冥十杀阵里的时候,不小心弄出来捆仙索的时候,也是这个声音说过一句话,它当时说:“捆仙索,归位!”
这……我觉得自己又被人骗了,如果这是一部电视剧的话,我想我已经弄出来两个法宝了,只是不知道这个所谓的尊者地之王是什么玩意儿,捂着眼睛生怕被风沙刮进去,然后手指裂开一道缝隙我向地面上看去,这一眼望过去,不禁抽了一口冷气——顺便也抽了满嘴的沙子。
在魔眼的正中央,那尊金老黑正散发了五彩斑斓的光芒,和我看视频的时候出现的光芒一模一样,而且那个声音也是来自金老黑的位置,这么说的话,那所谓的尊者地之王就是金老黑了。
可是,金老黑不是一个金雕塑吗,怎么就归位了?或许这也是一件法宝吧,早知道我就自己留下来了,何必要带着它来到这里,还要还给别人呢。
我郁闷极了,看来天地间的秘密在烦人眼中还是无法予取予求的,我们或许穷尽这一生,也无法搞懂这个神秘的世界,如果给我个机会,我只想睡一会,一睡不起,我的脑子太累了。
第384章 坠落失落城邦
我从天空中落下去的时候,觉得自己死定了。
我总是觉得自己死定了,仿佛永远徘徊在生死边缘。
这座城市荒废了有多久,一万年,十万年,还是百万年,每个人都有生命的尽头,那么城市呢,它可以存活多少年才会在历史的尘埃中被磨灭。
我站在城市的最中央,手里捧着金老黑的雕塑,街道并不宽阔,四周充满了刺鼻的尘埃,房屋是那么的破旧,寂寞孤独的围在我的身边,曾经它们一定光鲜亮丽,而今,却只留下阴森森的恐怖。
很多风景区也是如此,在白天的时候人声鼎沸,一旦到了晚上它们就会露出狰狞的面孔,真的,越是热闹的景区,到了晚上也就越恐怖,那些树木山水犹如活过来了一样,黑糊糊的向你扑来。
我曾和老黑夜宿华山,那一夜我们几乎没睡,四周静的让人发狂,夜的浓郁似乎要把人吞噬掉,天空中无数的星斗,一闪一闪的眨着眼,我们就那么互相对视着,彼此不说话,感受着对方的深邃。
那天,老黑喝了很多酒,他说他要做一个举世无双的大英雄,他说他要娶一个世界上最好的女人,让这个女人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还好她没有说要找一个最美的女人,通常最美的女人在成为最幸福的女人之前,最要有很多和别人的记忆,一个人有太多的记忆,往往就会变的不再单纯,一个不单纯的人,永远都不会幸福。
我不知道什么是幸福,如果非要我说出来的话,我幼时和姥姥在一起的日子,应该是最幸福的,无忧无虑,饿了就回家吃饭,困了躺下就睡,永远不会去想怎么生存,永远不会像现在这样站在寂寥的街道上,不知所往,漫无目的。
我是被金老黑召唤下来的,在我不断落下的时候,它用金色的光芒把我托了起来,那一刻我以为老黑就在我的身边,他永远都会陪着我,直到这个世界都毁灭掉。
风卷起一阵阵的黄沙,头顶上乌云涌涌,这座被遗忘的城市就在龙卷风的风口里,龙卷风像一根吸管,把这座城市的所有生命都吸走了,连耳鸣声都不存在。
脚下是一处巨石铺就的广场,在广场的中央,是一座废弃的花池,看起来特别像布拉格广场的构造,广场的东西南北——大概是东西南北吧,有四条主干道,我就站在其中一条主干道的中央,向后看去,灰色的雾气笼罩着主干道的尽头,那里犹如地狱。
我觉得我该做点什么,是先探索这座城池,还是寻找出去的路。
这四条路,按照中国的古建筑规律,应该是通往四扇大门吧,沿着大门应该可以离开这里,当然,我恐怕很难能够离开,因为在城池的外面还有恐怖的龙卷风,我毫不怀疑它们会把我撕成粉碎。
我沿着大路的马路牙子,一边数着脚下的石块,一边走进一处民居里,这里的房子长的都差不多,没有特别高大的建筑物,在雾气的尽头,似乎是一座城堡式的建筑,在看到那城堡尖尖的屋顶时,我的脑子里充满了吸血鬼古堡的形象,我不太敢往那里去,但是我知道,那里定然与这些矮小的平民建筑有着千差万别。
我走进的这座民宅很古朴,屋子里有一张餐桌,上面还摆放着两个黑陶瓷的餐具,几万年前就有陶瓷了吗?我开始怀疑这里究竟是不是上古建筑,墙上还挂着一个木制的壁橱,我把它打开,里面全是尘土,还有一些散落的碗筷。
看来这里当时的民风还是比较淳朴的,这样的生活水平,没有造反很难得,我转身向内房走去,房子的格局竟然是和徽式建筑差不多,我以为走进的是内房,没想到竟然是个很大的院子,院子里还有很多家住户,清寥寂静显得异常恐怖,如果在这里拍恐怖片的话,根本就不用任何道具,后期也不用做任何处理了,站在门口看了一会儿,感觉脖子里凉飕飕的,拉了拉衣领,捧着金老黑赶紧退了出去,又回到了街道上。
这里不像是发生过战乱的样子,房屋经历了不知道多少的年月,依旧完好无损,这可能和建筑的材料有关,我发现这些房子的建筑全部都是用整块的石头,在石头上面凿出来的,我见过山西陕西的农民伯伯们在黄土高坡打洞,以此来当做居所,但是从来没有听说过,谁把无数的巨石搬到城里,然后在石头上凿洞居住的。
是的,是一块块巨大的石头搬到城里,绝对不是原本就存在的,我并不好奇是什么人把这么大的石头搬运过来,因为这里是魔尊的地盘,什么都有可能发生,我好奇的是,什么样的王国,需要动用这么大的资本。
而且,魔尊难道不是一个人单枪匹马,而是组建了一个国家。
这,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他究竟想干什么,一个可以行走在维度世界的人,自己创造了一个国家,然后他和朋友还有一个约定——毁灭这个世界。
他们是想——毁灭这个世界啊!
我被自己的想法吓得一激灵,虽然我是置身事外的,但是因为和转世的原因,怎么都算作半个同党了,那就是助纣为虐。
但是,一个是人间的王,一个是人间的尊,两个只手遮天的人物,如果想灭世的话,那不就是随便挥挥手就可以了,怎么还弄出国家来了,甚至还叫嚣转世之后再回来灭世。
显然是不符合常理的,其中必有阴谋。
我也不是玉皇大帝,管不了那么多,还是研究一下这座城市究竟是怎么回事吧。
相传有做城市叫做亚特兰蒂斯,相传还有个种族叫做玛雅人。
亚特兰蒂斯在历史上是一夜之间消失的,而玛雅人也是在一夜之间就彻底的不见了,而我现在身处的城市,也就是亚特兰蒂斯和玛雅人一样,城池完好无损,里面的人全部都消失了,就像在某一个瞬间蒸发了。
现在,我就在城市中最高建筑——类似于吸血鬼城堡的内部,面前是一条五米长的餐桌,这间房子曾经应该是个聚会的地方,桌子上摆满了各种器皿,在一个已经钙化的器皿中,我发现了半块如同馒头的食物,上面还有一块被人咬过的牙印,旁边有两道土黄色的灰尘,我用手搓了搓,是木屑。
也就是说,许多年前的一天,曾有个人,坐在这张桌子前,吃一块如同馒头的东西,他使用的工具是筷子,就在这一天的或许早餐、或许中餐、或者晚餐的时间,发生了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这个事情导致了所有围在桌子前吃饭的人,以及整座城市里的人,突然间消失,他甚至没有时间梳理一下凌乱的发型,就在餐桌之前消失了。
第385章 石头中的孙悟空
根据科学证实,烟头在吸气发亮的一瞬间,温度可以达到两千摄氏度,以这个温度,在0。4秒之内就可以把一个人彻底汽化。
或许在多少年前的一天,在这座城市出现了一次烟头效应,所以,城市里的人在几秒钟之内就变成了空气。
可是,为什么所有的器皿,包括木制的桌椅板凳没有在这一瞬间化成飞灰。
还有一种说法,在空气的振荡频率达到每秒钟七万次的时候,所有接触到这股空气的物体都会被摧毁,这就是所谓的震荡波,只要改动震荡的频率,就可以针对任何物体进行破坏,这种波人类可以创造出来,但目前无法应用到军事上,自然界也可以创造出来,会不会是某一天,一股强流震荡波袭来,刚刚好它的震动频率仅仅可以毁灭人类。
有这个可能。
当然,还有第三种可能,集体穿越。
我问过大角虫,世界上到底有没有穿越时空这么一说。
大角虫信誓旦旦的告诉我,这个世界上有很多的人在穿越,星际、空间、维度、时间各种穿越,不过真正能够实现穿越的人却少之甚少,大多的人因为穿越失败,困死在夹缝之中,有可能是宇宙夹缝,也有可能是时间夹缝,更有可能是穿越到了这处维度夹缝。
我当时就想,那些小说里的主角们,穿越也不是那么安全啊,说不定就穿死了,而且第一个写穿越小说的作者,会不会真的有过穿越经历,或者他本身就是个穿越人。
呃,我又想多了,按照我这个思维,那写流氓小说的人,岂不是个个都是流氓了。
我拿起桌子上的带牙印的类似馒头物体——姑且称它为馒头吧。
这东西已经凝固在一起了,像石头一样坚硬,桌子上的筷子都化成了灰烬,它竟然还好好的,放在鼻子上闻了闻,没有任何味道,这个夹缝世界里,除了那些会动的像树一样的植物,竟然还有吃的,真是匪夷所思,我把这块馒头装进大角虫的挎包里,如果能够带出去,说不定能够给科学做点贡献呢。
房间很长,有十多米,这让我想起了教堂,只不过应该摆放耶稣的位置,放了一块硕大的石头,和墙体的石头是一样的,我走上前去,光线变的阴暗起来,房子没有玻璃,所有的窗户都是在石头上抠出来的大洞,所以光线不是太好,我每一步都的都很小心,握着打神鞭的手早已经布满了汗水,甚至不小心就要掉在地上。
石头上面很光滑,但是布满了灰尘,我用打神鞭戳了戳,足足有三寸厚,里面竟然是一块青黑色的岩石,之前觉得它和房间的建筑材料一样,其实是灰尘的颜色。
走到石头的后面,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这让我放心不少,毕竟所有的地方都不会藏人或者是藏着什么怪物了,心里的那份惊慌也自然就不存在了。
回到桌子前随便拿了一个碗状器皿,我要用这东西把石头上面的灰尘弄开,虽然不知道大石头是干嘛用的,但是放在这间房子的正中间,按照常理来说,应该是很正重的东西,也许石块陨石也说不定。
毕竟这里仿佛没有大气层一般,所有的星星都那么裸的展现在天空之中,要真的是陨石,这次冒险还挺有意义的,收获可以算作是颇丰。
我就像一个探险者一样,在一个不属于人类的地方,找到各种不属于人类的东西,然后我可以把它们带到人类的世界,展示给别人看,证明自己曾经去过奇妙的地方,这让我感到一阵阵暗爽,就像小时候姥姥给我买了一个黑猫警长的遥控汽车,小伙伴们都没有,他们用羡慕的眼神望着我,让我感到很满足和高人一等。
好吧,我就是这么矫情的一个人,金银财宝不喜欢,偏偏喜欢万众瞩目。
想到这里,我突然发现自己有点奇怪,以前自己好像不是这种性格的,在经历这一系列的古怪事情之前,我最大的理想就是可以带着我的前女友,组建一个平凡的家庭,做一对儿平凡的夫妇,如今怎么变的那么虚荣了,我的内心迫切渴望被人关注,这种感觉像一股烈火,不断的从内心中窜入我的血管,窜入我的骨肉之中。
慢慢的拿着碗状器皿刮掉石头上的灰尘,不一会就在地上弄了一个类似于小坟包的土堆,大石头里面的青石渐渐露了出来。
上面刻满了密密麻麻的问题,但不是古代文字,而是有点像繁体字,夹杂着别的什么字,感觉更像是日本字,不过比日本字要复杂一些,我把整块石头都剥离了出来,用脚猛蹬了一下,巨石滚向餐桌,落下满地的灰尘,这下子整块石头清晰的映入了我的眼帘,石头上的文字也全部都展现了出来。
这是一块被凹印文字包裹的青石头,椭圆形,原本是放在一个底座上,底座是用黄色墙体石头凿成的,我有些吃惊,难道我找到了七龙珠!
看这样子,这块石头可真有点像是多星的龙珠啊,可惜大了点,又可惜扁了点,会不会是进化的龙珠呢,我一边胡思乱想着,一边用手抚摸上面的凹纹,慢慢的发现石头上的文字很多我都认得,起码象形文的一二三四我是认得的,这里面竟然还掺杂着象形文,真是一个古怪的过渡。
汉字的文明可以追溯到五千年前,不过真正的繁体字出现,是在汉朝,这么说的话,这个消失的国家最迟也就是在汉朝时期消失的,或者在汉朝之后才消失的,那么离我们生活的朝代也不远。
突然,在我一边研究一二三四的时候,几个字体映入了我的眼中,我的血液几乎要开始倒流了,心脏也迅速的加快,甚至呼吸都变的浓重起来,那几个字我绝对见过,就是我们在《阴符》卷轴上看到的姑师国文字。
这里,难道就是姑师国!
不,不可能是姑师的,因为无论是秦歌还是安尚武,甚至是大角虫,他们都证实了,姑师国是在新疆沙漠中,也就是罗布泊区域,怎么可能突然就出现在这个空间的夹缝里。
如果这里不是姑师国的话,根据国家的时间来推算,它至少很有可能是后姑师国,也就是姑师国最后的子民创造的一个城市,那么联想起来,魔尊、姑师国,这之间的联系,恐怕就没有那么简单了,难道魔尊就是姑师国的人的祖宗,难道姑师国根本就不是因为诅咒灭亡的,而是被魔尊重楼——也就是老黑的前世,带到了这个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