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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与婚礼-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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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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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伯纳三宇的涵义是“沉睡的大地”之意。

  它广大的区域,占据卫罗斯国土的一半以上,名称上虽是平原,然而境内包含各种地形;从无人居住的原始森林、生产各种宝石的矿山,到深度可达一公里的世界最深的淡水湖等等。

  杂开繁华的斯科城,进入西伯纳的首要关卡,便是要穿越那座无边无际,仿佛要将人淹没的原始森林。有幸能活着走出森林后,并不意味你就能撑过下一个挑战——攀过峰顶终年覆雪的白拉山区。如果走到这边,你还没有倒下,恭喜你,等着迎接你的便是无边无际、不见天日的荒原地带。

  长达五个月的漫长冬季、深达数尺的厚雪,轻易地就能让历经一段段艰苦旅程的罪人们放弃求生的希望,祈祷能给他们一个痛快的解脱。

  天底下并不是只有关入监牢中,才是给予罪人的最大苦刑。与被流放到西伯纳相比,能待在黑牢中的人,已经犹如置身天国。

  ——摘自《流放者的悲歌》,作者:纳希·也夫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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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恶!这冻死人的鬼天气,还得押解人犯,咱们运气实在有够背的!”骑在马背上,裹着三层厚皮袄,戴着覆耳毛帽的差官,跟同侪碎嘴抱怨着。

  “有什么办法,谁叫咱们抽到了下下签。”耸着肩,同样装扮的伙伴回过头,瞥了役夫一眼。

  役夫扬起鞭子叫喊着。“走快点,你们这些猪猡!今夜前没有抵达下一个村落,咱们全都得冻死在这荒天雪地里!”

  跟着一扯铁链,七、八名双手被铁链铐在一起的犯人跌跌撞撞地在及膝的雪堆中往前行。

  “啧,个个都是不中用的家伙!”吐口口水,不耐的差官道。

  “依我看,上头的人是巴不得这些家伙全死在路上,要不然也不会叫咱们在这十一月天启程吧厂

  “那一定是有人惹了某位大人物喽?”

  被询问到的役夫神秘兮兮地招招手,要同伴附耳上前。“我就小声地告诉你吧,咱们送的这批人犯中,有一个家伙是不要命的暗杀者,他竟敢暗杀女王陛下的私生子呢!”

  “你是说有一阵子报上喧腾一时的……”

  “对,就是那桩事!”

  “我以为那犯人早被处死了。”

  役夫啧啧两声,摇摇头。“外头众说纷纭,有人说犯人早被处死,有人说犯人没死逃到国外去了,但都是胡说八道的。原先他是被关在大牢里等死没错,可有一天女王陛下亲自审问,问完后就判决流放了。为什么女王没下令杀了他呢?老实说,牢里的审判官也都非常疑惑呢!所以有人推测,该不会是有人替他求情,要女王别杀了他。”

  “求情?谁有那么大的本领?”

  “你用点脑子想一想,天底下有能力影响女王判决的人,还有谁啊?”

  差官先是蹙起眉头,最后恍然大悟地张大嘴,说:“女王的私生子!可是……这还是说不通啊!为什么渥夫大公要替暗杀自己的人求情呢?”

  “因为这个啊厂竖起小指,在同伴面前晃啊晃的,役夫亵笑地瞟了瞟那群犯人说:“这丑闻在斯科城内没人敢提,不过已经传了好一阵子了,我看八成是真的。那家伙是渥夫大公的姘头,看在旧情分上,渥夫大公才会饶他不死吧!”

  同伴瞪大了眼,唰地回过头去。“是哪一个啊!那个金发,嘴上无毛的死小鬼吗?那家伙长得一副没骨头的娘娘腔样!”

  “笨!你眼睛是看到哪里去了?里面那个毛色不同的。”

  “——那个黄种猪?!”

  “嘘,你声音太大了!”顶了同伴一肘,役夫示意他附耳过来说:“别忘记,对方曾经是鹰眼团的一员,可不是好惹的。”

  “像他那种人是怎么进得了鹰眼团的?”讲起女王得意的鹰牙,差官也不由得咽下一口口水。举世皆知,那里面个个都是狠角色。

  “谁晓得?靠床上功夫吧!”

  “那就没什么好怕的了。”立刻丢下先前恐惧的眼神,骤换为鄙夷。“啧,我老早就觉得他很碍眼。既然被流放,就是罪人,还自以为了不起、神气兮兮的,也不吭声。尤其那一双乌漆抹黑、像鬼子似的眼睛,看来就很目中无人,我早就想修理、修理他了广

  “你也这么想啊?嘿嘿嘿,兄弟,我告诉你一件好事。。沿途上他就一直想找机会和同伴商量这事儿。“但不要太大声嚷嚷,我可不想让那伙罪犯听到咱们在讲什么。”

  “好事”两字让差官的眼睛一亮,立刻凑上前。

  “其实啊,已经有人付钱给我,要我想办法在路途上解决那家伙,好让他永远都无法再踏人斯科城内,要他神不知鬼不觉地从这世上‘失踪’。”掏出怀中的一枚金币。“但我怕我一个人无法应付那家伙,所以你帮我一把,我就把赏金分你一点,如何?”

  抢过伙伴手中的金币,放在口中一咬,差官贼笑地说:“好哥儿们,我是最好说话的人,你又不是不知道。咱们何时动手?”

  “不急,再过个几天,等我们沿途把这些家伙的体力折腾得差不多,谅他无力反抗的时候,再趁夜里……”以手刃一斩,役夫冷笑着。“若运气好碰上几头饿虎,那我们连丢弃尸体的麻烦都可以省下。”

  差官幸灾乐祸地一瞥那群穿着灰扑扑囚衣的家伙们,讥讽地嘲道:“惹上不该惹的人,就是会落到这种下场,我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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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人抬起头看了看天色,而且暗暗地叹口气。

  每日的行程都是从日出不问断地走到日落为止,其中进水两次、没有进食,小解也只有一次的机会,简直没有喘息的空闲。跟不上这种速度的人,会受到差官们无情的鞭子招呼。

  出发时,和男人一样,双手上了链,被绑成一直线的“同伙”,大概有十五个左右。而旅途到现在,走了不到一半,病例的、想逃离却不幸被野兽攻击而死的、累得连走路的力气都没有的,加起来,已经有半数的人葬送在西伯纳的土地上。

  剩下的几人,没有被折磨死,也被折腾到奄奄一息。

  究竟最且能抵达终点的,会有几人?这个解答对于没有明天的流放罪犯而言,一点儿也不重要。

  男人被安置在这支“特殊”行伍中的最后方。

  当初这么安排的理由,有刻意要侮辱男人的意味,暗指他在一群人犯中,也是地位最低等的,只配当站在最后方的一个。可惜,效果并不大。无论男人在这支行伍中站在哪里,都可以让人轻易地看到他的存在。

  因为他很庞大吗?

  不,就体格上来说,原本瘦削的身材因为接连数月的折腾,更是形销骨立。身高虽然比普通人要高出一个头,但也不是这行伍中最高的一个。

  因为他与众不同的肤色、发色与眼瞳的颜色吗?

  的确,他在这群人当中,是唯一的黑发、黑瞳,并有着象牙色泽的皮肤。这些因素在斯科城内,也许足以让他成为“独特”的人,但在远离斯科城之后,越是往东走,便越可发现夹杂在人群中,不乏和他拥有同样血缘的人种。够不上“稀奇”、“少见”的边,也不会使他成为目光焦点。

  因为他具有格外清秀的相貌?

  如果说他那优雅的五官,并没有受风霜折腾、没有在脸庞刻下深深的疲惫;如果说他那舒缓英挺的眉宇,在旅程上不是一直都紧缩着,打了无数死结;如果说他过去泛着蔷色的唇不像现在于裂呈灰,俊俏的下颚没有冒出一根根杂乱无章的颓渣……那么,或许这会是男人饱受关注理由。

  男人引起注目的原因极其简单,却也超乎想像。

  他是唯一一个在沿途中始终站得笔直,挺得有如一根旗竿的人。

  舍不得花半分钱在罪人身上的典狱所,给押解的差官们的是一件又一件、厚重的毛皮厚袄,而给罪犯的却只是最基本的保暖衣袍。

  灰布的缝中夹了两层劣质棉花,根本对抗不了西伯纳湿冷的气候。每当一道寒风吹过,几乎所有的犯人都会瑟缩双肩,屈身把头夹在布袍中好忍耐、度过阵阵酷痛的刺骨冰针……那种姿态是失去了尊严、失去了信心、失去了方向,不再对未来怀抱任何希望,显得卑微、渺小、可悲。

  可是男人并不那么做。

  他竖着双肩、挺着身,迎接那令人胆怯的寒风。

  姿态是那般的优美、端正,宛如一株在疾风骤雨里挺得理直气壮的百合,高洁而刺目,深深震撼人心。

  这一点看在同为罪犯的人眼中,是不可思议,也是敬佩;是教人妒忌,也是困惑。是什么样的力量在支撑着男人?为什么他能办得到?难道他不觉得寒风刺骨,没有感觉到疲累吗?

  而那些以折磨罪犯为乐的差官,更是将他的这种举止,当成是炫耀、是傲慢、是不知死活的恶劣挑衅。于是,有人时而把男人的食物弄脏,有人时而把男人睡觉的位置安排在离火堆最远的地方。来自差官和少部分同伙的种种刁难行为,早是众人见怪不怪的了。

  久而久之,男人成了大家好奇与观望的对象。

  一小撮人以男人的姿态来鼓励自己求生;一小撮人则是抱着看好戏的心态,想知道男人何时会不支倒堆——最好沦落到爬不起来的地步。

  阴暗的,光明的,人性的一面总是在磨难到达最高点的时候,爆发出来。

  这一天,差官们明知太阳早已下山,却依然要他们继续赶路。

  “快走!快点走!”

  最靠近差官们的胖汉子,忍不住抱怨说:“天都暗了,我们要休息!’’

  “闭嘴!你们这种罪人敢讨什么休息啊?今天早上让你们睡过了头,现在不赶路的话,我们就无法在预定的日期抵达伊库底木。你们谁要再敢哕唆,我就要揍人了!”差官骑在马背上,面口狰狞地吼着。

  一时间,埋怨被镇压了下来。

  再过了几刻后,一名瘦小的金发男子突然双膝跪地的倒下。见状,不留情的差官跳下马,挥舞着鞭子就往男子背上打去。

  以前这是常见的画面,大部分的人也都冷眼旁观,可是今天或许是疲惫累积到了最高峰,突然间,壮汉吼叫’了一声,由后头扑上差官的背

  混战展开。

  部分人趁乱抢走差官腰上的钥匙,解开了手铐。其中有一人不只解开自己的手铐,还顺便解开了男人的手铐,并说:“快逃吧!”

  男人一怔。

  “快走,伊凡·爱·奥古史埋!你不想死的话,就走!”

  在这最且一句话的催促下,男人缓慢地移动脚步,一步又一步,最后,奋力地奔向自由—— 人在遭受重大的打击之后,没有不变的。

  有些人的形貌会改变,丑或美。

  有些人的形貌虽然不变,然而内在俨然不同,再也——不、一、样、了。

  小牛皮靴的鞋跟在光洁的大理石地面,敲击出清脆的响声,由远而近,缓而疾。当它消失的瞬间,取代的是“砰”地重响,应声开启一道厚重的雕花木扉。

  “啊……阴嗯……”

  原本被禁闭在门内的呻吟高喘,全泄了底。

  放荡交缠的肢体,并没有因为门被打开而有所停顿。

  靠坐在铺满枕头海的华丽大床上的男人,一头璀璨的金色卷发蓬乱未整。他的脸庞俊美,下颚却布满未经修整的胡髭。他的全身弥漫着浪荡以及自我放逐般的堕落气息,特别是那双混沌的绿眸,仿佛飘荡在哪个虚空中,锁不住点。

  男人裸裎的宽阔胸膛横竖着几道红指痕,下半身覆盖着一条薄薄的丝质床单,掩饰住底下的活春光,可激烈起伏的动作却让它的效果大打折扣。

  这时跨坐在男人胯间的棕发人儿,以五指扣住了男人肩脖交界的硬肉,一边大力地晃动自己的细腰,一边仰头高喊着。“不……不行了……啊嗯……不要啊……”

  站在门边的牛皮靴跟主人,极不耐烦地以手上的信笺拍打门板:“既然不行了,就快点从那该死的家伙腿上滚下来!屁股夹得死紧,还喊什么不要?我告诉你,小于,那根玩意儿多得是替代晶,去找根黄瓜就能解决你的困扰。我可就没那么幸运了,我的困扰是有关那家伙脖子上挂的那颗脑袋,问题比你大多了!”

  再迟钝也不可能没发现到,门外有了“不速之客”的光顾。

  棕发的年轻人停下起落摇动的身躯,一双眼瞪得如铜铃般大,问:“那……那个人是谁啊?”

  此刻床上的男人以苏醒的慵懒眼神,瞟瞟门边,接着往年轻人的颊上一亲,说:“早上的运动时间结束了,甜心。咱们下次再续。”

  “嗳?为什么?多一个人我也无妨啊!”

  这回轮到门口方向那有魄力的紫瞳之主开口了。他先在发年轻人身上览遍一圈,继而以清朗的声音说:“你很亲切嘛,‘甜心’。遗憾的是,我和床上那头野兽的格调不一样,挑食得很。一是长相不够俊俏,或不够粗犷的;二是身材不够可口,或那玩意儿太短小的;三是个性太婆婆妈妈,或是太花痴的,都会让我食不下咽。”

  “你这人太没礼貌了吧!”年轻人恼怒地瞪着闯入者。

  把双手交叉盘在胸前,好整以暇地,一身贵族装扮、银发、紫瞳的青年翩然笑道:“这世上值得我以大礼相待的,恐怕得先拥有显赫如国王陛下的头衔,你是吗?”

  “我——”

  挥挥手,根本不等年轻人搬出能抗衡的武器,贵族青年说:“劝你别再自讨没趣了,‘甜心’不会是我的敌手。渥夫,你打哪儿找来这样的蠢小子?鸟不生蛋的乡下吗?居然连‘见好就收’、‘好聚好散’、‘叫你走就别罗嗦’这些语都不懂。”

  被诘问的男人撂高眉头,不置可否地一耸肩。

  已被人羞辱到这种程度,男人却不帮自己说句话,年轻人也晓得这意味着什么——一—该是他“离开”的时候了!

  年转入忿忿地由床上跃下,捡起地上的衣物,往门口移去,临走前回过头瞪拧床上的男人说:“我们没有下次了,爵爷!你找别人去做你的‘甜心’吧!混帐!”

  让开一条路给他,银发男子拍拍手说:“恭喜,我保证这是你此生最聪明的抉择。”

  “哼!”气呼呼的年轻人头电不回地走了。

  场子清理完中,那接下来……

  把寝室门——关,踏进屋内的银发男子,将手中捏成一团的笺纸对着那张大床抛过去。“告诉我,是我眼花了还是你疯了?这是什么玩意儿?”

  划出个完美半弧,“咚”地落在床单上的纸团,没受到半点理睬。

  搔了搔那头金灿灿的发,被挥之不去的颓废所束缚的男人,取过床

  畔银盘里摆放的细烟丝,以熟练的手法俐落地卷进纸中,正要点燃它之

  际,却唰地被银发男子抢走。

  揪着烟,一把捏扁,银发男子咬牙道:“渥夫·拉沃尔·布里司基!你

  不要用那张媲美死人的臭脸敷衍我!今天不问出个水落石出,我绝不会

  放过你的!”

  绿眸一掀,与银发男子的紫瞳在空中迸出火花。

  “你变了,渥夫。”

  先在对峙中释放出叹息的银发男子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知道这一年多来,你并不好受。被……他刺杀,从死神手中捡回一条命,躺了好几个月,变成上流社会活生生的笑柄……但这么做又能化解什么?我不明白你娶奥古史坦家的女废物,能为你换来什么?我想这是你的复仇吧?你非要用这种手段报复伊凡不可吗?”

  “不要再次提及那个名字,我并不想听!”僵硬着脸庞的男人,眯起威胁的绿眼,放射出骇人的杀气。

  这点倒是丝毫都没变。

  只要——提起“伊凡”,就像点燃火药上的引信,总能带出男人噼哩啪啦的连串反应,简直就像狗见着了骨头,没有不流口水的,两者可说是一模一样!

  谢维克嘲讽地扬起唇。“所以你是非这么做不可了?连我大老远地由家乡赶了几天几夜的路,丢下——堆我该处理的公事跑来劝你也没用?”

  “你不是来喝喜酒的吗?”男人点起另一根烟,,

  “哈!我当然会喝,我会喝下你这杯该死的喜酒,然且看着你一步步地毁灭自己!老天爷,你是怎么搞的?这不是我所认识的那个渥夫,那个把全卫罗斯都踩在脚下的天之骄子!傲慢且不可一世的渥夫跑哪儿去了?麻烦你把他叫回来!和——个颓废、自甘堕落到极点、脾气古怪的怪物相较,我宁可会一会以前的渥夫,谢谢!”

  说完长串的冷嘲热讽且,谢维克·查尔斯敦子爵解下手上的长手套,暗自地叹了口气。

  事情怎么会摘成这副德行?

  来到暖炉边,烘着手,企图冷静自己。谢维克沿途都在消化那张喜帖所带来的震撼,偏偏到现在还是消化不完。

  都怪自己,若不是最关键的那几个月,他正好热中游历新大陆的风光,也不会错失化解这场纠纷的重要时机。

  等他回国后,听到一切发生的事,已来不及挽回了。该被流放的,早,被流放到西伯纳;至于受了伤的狮子在疗伤的过程中,竟变成一头自我封闭、顽固且全然不听他人劝告的……

  谢维克最不想做的就是对他人说教的工作,最厌恶的就是管家婆。对他来说,别人的死活根本就是别人的事,凭什么要去管一个人想找死或求生呢?那是每个人在出生下来的那一刻起,就该由自己决定的。

  但,他实在是看不下去了!

  整桩事打一开始就是个错误!

  实际上,是老天爷根本不该让伊凡·爱·奥古史坦和渥夫·拉沃尔·布里同基生活在同一块土地上,更不该令这两个人邂逅,造成往后的种种“灾难”!

  不幸和这两人同念一所教会中学,共度过一段不算短的岁月,甚至还把这两人都当成好友的自己,曾再三发誓他绝不再管这两人的死活,看他们要同归于尽还是同床异梦,全随他们高兴。

  难道不是吗?他何必管呢?当初全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两相情愿的,他可不想做剃头担子一头热的笨蛋,白浪费口水劝说。

  ……好吧,我是笨蛋!

  谢维克瞪着烧红的木炭,承认自己深感愧疚。毕竟,起初他还抱着看热闹的心态,认为观看正直、品行端正、性格一板一眼的伊凡与恰成反比的渥夫这两人针锋相对,进而互相牵制、尔虞我诈的过程非常有趣。

  只能说自己那时候还太不成熟了,还是个孩子,不了解“游戏”也是会玩死人的!

  然而,不是凡事都拿“年纪太小”当借口便能赎罪,便能免除内心的歉意,便能化罪恶感于零。视场合与情况,也是会产生足以使人内疚一辈子的“遗憾”。

  是在哪里做错了呢?

  是当伊凡进入苏兹中学的头一个月,就大胆地揍了渥夫,从此让涯夫视伊凡为一桩新鲜的挑战开始的吗?

  或是表面上玩着朋友游戏,但日渐加深的独占欲出现在渥夫的眼中时,自己却没有及时给伊凡警告呢?

  是他的失败吗?

  最关键的地方,还是没能阻止那场交易吧?

  当伊凡的养父过世,而奥古史坦家陷入危机,伊凡不得不休学之际

  谢维克并不赞同渥夫的做法。

  运用权力或金钱买卖一个人的自由,或许在农奴制度存在的卫罗斯,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可是在谢维克出身的国度,这种事是被律法严明禁止的。他不能认同渥夫以提供奥古史坦家保护为名,占有伊凡的举动,也同样不赞成伊凡为了家族,轻易出卖自己的行为。

  为此,他和渥夫大吵一架,毕业且即离开卫罗斯,没再回来。

  可是他们两人的小道消息,透过一些卫国的老朋友,仍会断断续续地传回他耳中。因此,他知晓伊凡进入了女王直属的部队——“鹰眼”麾下,并步步高升;渥夫继承了大公的名号,成为年轻、位高权重的新地下霸主。而外界则绘声绘影地谣传着伊凡与渥夫的关系,将它视为茶余饭且的丑闻八卦,抨击与敌视亦未曾间断过。

  所以,当震撼整个上流社交圈的暗杀事件发生之际,大部分推测杀人动机的舆论,都是说喜新厌旧的渥夫大公,想要甩掉乏味的情人——伊凡·爱,而遭到对方的反扑与暗杀。

  谢维克打死也不相信这会是事实。

  如果说是伊凡想离开渥夫,而被渥夫给杀了,对谢维克而言,会更合情合理。因为他太清楚渥夫与伊凡的个性了。他们晨昏共度的那些岁月,谢维克可不是睁着眼睛在梦游的,他非常清楚伊凡的耐性与韧度有多强,若非把伊凡逼到一个“绝境”,他是不会做出“暗杀”这类鲁莽无谋的举动。

  照理说,渥夫实在没有资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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