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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血侠达伦·山传奇ⅱ-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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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达伦·山
申明:本书由霸气 书库 (。。)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订阅购买正版。
卷四 吸血鬼圣堡
译者:周莉
献 给
古怪的菲策一家——罗兰、洛坎、基兰、蒂尔南和梅亚拉
——这漂泊的一伙人万岁!!!
订一盘血淋的肥肠献给:
“怪物秀”安·墨菲
“女调停人”莫伊拉·赖利
“咯咯兮”托尼·珀杜
同案犯:
利亚姆和比蒂
吉利和左伊
艾玛和克里斯
引子
“收拾行李,”一天深夜,暮先生一面向棺材走去,一面说,“我们明天出发去吸血鬼圣堡。”
他总是作出一些突然的决定,我已经习惯了——他认为在拿主意的时候。问我的想法是没用的——但是,这即使对他来说,也不是一个普通的决定。
“吸血鬼圣堡?”我尖叫着向他跑去,“我们为什么要去那儿?”
“把你带到议会去。”他说,“是时候了。”
“吸血鬼将军议会?”我问道,“我们为什么一定要去?为什么要现在去?”
“因为我们该去。”他说,“至于现在出发,是因为议会每十二年才召开一次。如果我们错过今年的大会,再下一次就得好等了。”
他就说了这些,然后就赶在太阳还没有升起之前,一头扎进了棺材里,根本不理会我的问题,害得我一整天都心慌意乱。
我叫达伦·山,是个半吸血鬼。大约八年前,在我没有遇到暮先生并被迫成为他的助手以前,我还是个普通人。适应暮先生这个吸血鬼以及他的种种生活方式非常困难——尤其是喝人血——但最后我妥协了,接受了我的命运,做了为了生存而该做的事。
我们跟一伙本领非凡的巡回马戏团的演员呆在一起,马戏团的老板名叫隆冬·高。我们周游世界,为那些欣赏我们奇异才能的观众们演出不可思议的节目。
六年前,有一阵子我和暮先生曾经离开过怪物马戏团。我们是去阻止一个名叫莫劳的疯吸血魔在暮先生的家乡害人。吸血魔是一群脱离了吸血鬼群体的吸血鬼,他们吸血的时候总是把人杀死。可吸血鬼不杀人——我们只是取一点血就离开,被我们吸过血的人不会受到伤害。书本和电影里大多数有关吸血鬼的故事实际上说的是吸血魔。
尔后六年的日子很快活。我成了马戏团的固定演员,跟八脚夫人——暮先生的毒蜘蛛一起表演,每天晚上让观众们吃惊害怕。我还学会了几个小魔术,表演时效果不错。我跟马戏团的演员们也相处得很好。我已经习惯了这种游荡的日子,感到很快活。
现在,六年稳定的生活结束了,我们又要开始冒险。议会和吸血鬼圣堡的事我只知道一点。吸血鬼们接受一群勇士的约束,他们被称做吸血鬼将军,将军们要确保法规得以执行。他们杀掉发疯的或者邪恶的吸血鬼,维持吸血鬼的秩序。暮先生曾经做过将军,但很早以前就不干了。为什么不干,他从来没有提过。
每隔一段时间——现在我知道是十二年——将军们就会在一个秘密的堡垒里聚会,讨论那些吸血的夜行生物聚在一起时会讨论的各种问题。我听说普通的吸血鬼也可以参加,但是将军们占多数。我不知道那堡垒在哪儿,怎样才能去那儿,也不知道暮先生为什么要带我到议会去——但是我就要知道了!
第一章
即将开始的旅行让我很兴奋,但又让我有点害怕——要开始到那个未知的世界冒险了,而且我有种感觉,这次的旅行不会太顺利——所以整整一天我都忙着为暮先生和我自己收拾行李,好让时间过得快些。(全吸血鬼如果在太阳下晒上几个小时就会死掉,但半吸血鬼不怕阳光。)因为不知道我们要去哪儿,所以我没法决定该带什么,不该带什么。如果吸血鬼圣堡非常冷,我就得带上厚衣服和靴子;如果那是热带的什么地方,T恤和短裤会更有用处。
我问了问马戏团的一些人,但是他们也不知道,只有高先生,他说我应该带上防寒的东西。高先生是那种好像无所不知的人。
埃弗拉也认为该带上厚衣服。“不喜欢阳光的吸血鬼怎么可能把基地建在加勒比海呢!”他哼了一声说。
埃弗拉·封是一个蛇娃,身上没长皮肤,只有鳞片。不对,应该说他以前是一个蛇娃——现在他是蛇人了。六年来埃弗拉长了不少,个儿高了。身子壮了,看上去成熟了很多。而我没有。半吸血鬼变老的速度只有正常人的五分之一。所以,虽然自暮先生给我换血以后,八年已经过去了,我看上去好像只大了一岁多一点。
我讨厌自己不能正常长大。我和埃弗拉曾经是非常亲密的伙伴,但现在不是了。我们还是好朋友,还睡在同一顶帐篷里,但他已经是个年轻男子了。更喜欢与他同龄的人在一起——尤其是女人!虽然事实上我只比埃弗拉小两岁,但是我看上去还是个孩子,他很难把我当作他的同龄人。
做个半吸血鬼有一些好处——我比人类强壮,行动更迅速,寿命也更长——但是如果我能有符合我年龄的身材面貌,能够过上正常人的生活,所有这些好处我都愿意放弃。
第二章
我叫醒了暮先生,他很没好气儿——他不喜欢在太阳下山前起身——但听我说完为什么会打扰他睡觉以后,他停止了抱怨。“小先生!”他叹了一口气,挠了挠左脸上那条长长的伤疤,“不知道他要干什么?”
“不知道,”我回答说,“但是他说要等他跟你说完后再走。”我又压低声音轻轻地说:“我们动作快点就能偷偷地溜走。太阳就要下山了。要是我们在阴影里走,一两个小时的阳光你还受得了,不是吗?”
“是的,”暮先生说,“只要我愿意像狗那样夹着尾巴逃走。但是我不愿意。我要去见常虚·小。把我最好的斗篷拿来——我要精精神神地见客。”这是暮先生会说的最像笑话的话了——他没什么幽默感。
一个小时以后,太阳落山了,我们向高先生的大篷车走去。车里,小先生正在向马戏团老板绘声绘色地讲述他在最近一次地震中见到的事。
“啊,拉登!”小先生嚷嚷道,“还是跟以前一样利索嘛。”
“常虚。”暮先生硬邦邦地应道。
“坐吧。”小先生说。
“谢谢,我想站着。”只要小先生待在旁边,没人愿意坐着——为必要时迅速逃走做好准备。
“听说你们要到吸血鬼圣堡去。”小先生说。
“我们一会儿就出发。”暮先生肯定地说。
“这是近五十年来你第一次去参加议会,不是吗?”
“你的消息真灵通。”暮先生哼了一声。
“我时刻注意收集消息。”
有人敲门。高先生打开门,两个小人走了进来。其中一个走起路来有点儿瘸。他差不多跟我同时来到马戏团。我叫他左儿。那只是个绰号——小人没有名字。
“准备好了吗,孩子们?”小先生问道。两个小人点点头。“很好!”小先生冲暮先生笑了笑。“去吸血鬼圣堡的路还是跟以前一样危险,不是吗?”
“是不容易。”暮先生谨慎地回答说。
“对山先生这样的小孩子来说很危险,你不觉得吗?”
“达伦能照顾好他自己。”暮先生说。我咧嘴自豪地笑了。
“我相信他能照顾自己。”小先生回答说,“但是让这么小的孩子走那种路,这可不是常事,不是吗?”
“是的。”暮先生简单地说。
“所以我让他们俩做护卫,跟你们一起去。”小先生抬手指了指小人。
“护卫?”暮先生叫了起来,“我们不需要什么护卫。那段路我走过很多次了。我能够照顾达伦。”
“你当然能,”小先生柔声说,“但是多点帮助总不会错,是吧?”
“他们只会碍事。”暮先生咆哮起来,“我不需要他们。”
“我的小人?会碍事?”小先生无比吃惊,“他们活在这个世界上惟一的目的就是为他人服务。你们俩睡觉的时候,他们会像牧羊人那样看护着你们俩。”
“不管怎么说,”暮先生坚持说,“我不要——”
“这可不是在商量。”小先生打断了暮先生的话。虽然他的声音不大,但其中威胁的调子非常明显。“他们要跟你们一起去。就这么定了。他们会自己找东西吃,自己安排睡觉。你们惟一要做的就是保证别在雪地荒原上把他们‘丢’了。”
“我们到了之后怎么办?”暮先生厉声问,“让我带他们进去?那是不行的。王子们不会答应。”
“他们会答应的。”小先生反驳说,“别忘了王子厅是谁盖的。帕里斯·斯基尔,还有其他人知道什么对他们有好处。他们是不会反对的。”
暮先生非常生气——几乎气得浑身发抖——他狠狠地盯着小先生的眼睛,但他意识到根本没有办法跟这个矮子争辩,于是渐渐地泄了气。最后他点了点头,移开了目光。他不得不屈从于这个横加干涉的人的要求,因此他感到很羞愧。
“我就知道你会明白我的意思。”小先生灿烂地笑了。然后他的注意力转移到了我的身上。“你已经长大了不少,”他评价说,“内在的东西才是最重要的。跟狼人和莫劳的战斗锻炼了你。”
“你怎么会知道那件事?”暮先生吃了一惊。很多人都知道我遭遇了可怕的狼人,但是应该没人知道我们杀了莫劳。如果吸血魔知道了,他们就算是追到天边也一定会杀了我们。
“什么事我都知道。”小先生咯咯地笑了,“这个世界上没有我不知道的事。你已经走了很长的一段路,”他又对我说道,“但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前面的路不好走,我指的不仅仅是去吸血鬼圣堡的路。你得坚强点,相信你自己。就算看上去似乎不可能成功,也不要觉得自己失败了。”
我没想到会听到这样一番话。我迷惑地听着,傻傻地想他为什么会跟我说这样的话。
“我要说的就这些了。”他说着站起身来,擦了擦他的心形手表。“时间嘀嘀嗒嗒地流走了。我们都得赶往我们要去的地方。我要走了。隆冬、拉登、达伦。”他依次冲我们欠了欠身。“我们还会再见的,我确信。”他转身向门边走去,与小人交换了一个眼色,然后出去了。一片静寂中,我们彼此默默地呆看着,思量着刚才到底是怎么回事。
暮先生很不高兴,但是他不能推迟出发的时间——准时赶去参加议会比其他任何事情都重要。他对我说过。这样,小人站在大篷车外面等待着,我则帮助他收拾行李。
“那身衣服不行,”他指着我那套颜色鲜艳的海盗服说——这套穿了好多年的海盗服依然很合身。“穿着它你走到哪里,你都会像一只孔雀那么显眼。喏。”他扔给我一个包裹。我打开包裹,里面有一套浅灰色的上衣和裤子。还有一顶毛绒帽。
“你什么时候就开始准备这些了?”我问道。
“有一段时间了。”他一面回答,一面脱下他平日里经常穿的那套红色的行头,换上了一套也是浅灰色的衣服。
“你就不能早一点告诉我吗?”
“能。”他以那种恼人的方式回答说。
我穿上新衣服,然后开始找鞋和袜子。暮先生看见后摇了摇头。“别在脚上套东西,”他说,“我们得光着脚走。”
“光着脚走在冰雪上?”我叫道。
“吸血鬼的脚比人类的脚坚硬,”他说,“你基本上不会觉得冷,尤其在我们赶路的时候。”
“还有石头和荆棘呢?”我嘟哝道。
“它们会让你的脚板更加坚硬。”他咧嘴笑着,甩开了自己的拖鞋,“所有的吸血鬼都得这样做。去吸血鬼圣堡可不仅仅是赶路——那是一次考验。靴子、夹克、绳子:这样的东西都不能带。”
“我觉得这是发疯。”我叹了一口气,但还是把绳子、换洗衣服和靴子都从包里拿了出来。我们收拾停当的时候,暮先生问我八脚夫人在哪儿。“你没打算带上它,是吗?”我咕哝起来——要是带上它的话。那我可知道照顾它的人会是谁。肯定不会是暮先生!
“我想让一个人见见它。”他说。
“我希望是一个吃蜘蛛的家伙。”我哼了一声说,但还是把八脚夫人从棺材后面拿了出来,没有表演的时候我总是把它放在那儿。在我提起笼子把它塞进包里的时候,它拖着脚爬来爬去,但一到暗处就又安静下来。
该出发了。早些时候,我已经跟埃弗拉道了别——他要参加晚上的演出,得做准备——暮先生也已经跟高先生说了再见。其他人是不会想我们的。
“准备好了吗?”暮先生问道。
“好了。”我叹了一口气说。
我们离开了安全的大篷车,走出营地,让两个不说话的小人跟在后面,开始了我们艰苦危险的旅程,去往那寒冷、陌生、浸满鲜血的土地。
第三章
夜幕快要降临的时候,我突然醒了。我伸了伸懒腰,松松筋骨——要是有张床或者吊床,才不会这样浑身僵硬呢!——然后走出狭小的山洞,打算仔细看看我们正在上面穿行的荒凉的土地。我们在晚上赶路,所以我还没有机会好好看一下这荒凉的地方。也就是在这样安静的时候,我才能够歇一歇,仔细地观察一下周围。
我们还没有到雪地,但人类的文明几乎已经被我们抛在了身后。这里到处都是乱石,地形险恶,几乎没有人类居民,仅有的几户彼此也相隔得很远。动物也很稀少,只有一些强壮的才能努力支撑着活命——大部分是鹿、狼和熊。
我们已经赶了好几个星期的路,也许已经一个月了——几个晚上以后,我就不知道时间了。每次我问暮先生还有多少路,他总是笑笑说:“还有一段呢。”
刚踏上这片坚硬的土地的时候,我的脚磨得厉害。暮先生在路边找了一些药草,挤出汁水,涂在我的脚板上,然后背着我走了好几个晚上,一直等到我脚底的皮长好了(我伤口愈合的速度比人类快)。打那以后,我一直挺好。
一天晚上我对暮先生说可惜有小人跟着我们,不然他就可以背着我掠行了(吸血鬼能以一种非常快的速度跑动,很神奇,就像鳝鱼钻网那样穿越空间,他们称其为掠行。)暮先生说我们走得慢跟小人没有关系。“去吸血鬼圣堡的路上不能掠行。”他解释说,“这一路弱者会被淘汰,强者才能留下来。吸血鬼在有些方面很无情。我们不会去帮助那些无法救助自己的人。”
“那可不太好。”我评论说,“老人和受伤的人怎么办?”
暮先生耸耸肩。“他们要么就别试,要么就死在路上。”
“那太蠢了。”我说,“如果我会掠行,我就掠行,反正没有人会知道。”
吸血鬼叹了一口气。“你还是不理解我们的行为方式。”他说。“欺骗同伴并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我们是骄傲的一族,达伦,严格按照规则生活。在我们看来,死比丧失尊严要好得多。”
暮先生经常说什么尊严啦、高尚啦、对自己要诚实啦,等等。吸血鬼自律很严,他说,他们尽量顺应自然生活。他们的生活很艰苦,但他们喜欢那样——“生活就是挑战,”暮先生有一次跟我说,“只有接受挑战的人才能真正明白什么是生活。”
我已经习惯了小人,他们就那样默默地不远不近地跟着我们走着夜路。白天我们睡觉的时候,他们就自己找东西吃。我们醒来的时候,他们已经吃完了,还抽时间睡了几小时,已经做好了出发的准备。他们总是迈着不变的步子,在我们身后几米远的地方像机器人那样走着。我本来以为那个腿脚不太灵便的小人会有点困难,但一直到现在他也没露出什么痛苦的样子。
我和暮先生大部分时间都喝鹿血,它们的血热热的、咸咸的。味道不错。虽然我们带了几瓶维持生命的人血——吸血鬼得定期喝一点人血,才能保持健康。他们喜欢从血管中直接吸血,但也可以喝保存在瓶子里的血——但是我们很少喝,留着防备万一。
暮先生不让我在开阔地上点火——那样可能引起别人的注意——但可以在给养站里生火。给养站是一些山洞或者地下洞穴,里面有棺材和存放在瓶子里的人血。吸血鬼可以在那里歇上一两天。给养站不多——从一个给养站到另一个给养站得走上一个星期左右——而且暮先生五十年没走这条路了,不少给养站已经被动物占了或者毁了。
“他们怎么会同意设给养站,却不同意带鞋子和绳子呢?”一天我们一面烤火暖脚,一面大吃烤鹿肉的时候(大部分时间我们都吃生的),我问道。
“给养站是在七百年前我们与吸血魔交战的时候开始设立的。”他说。“与吸血魔的战争使我们损失了许多同伴,被人类杀死的更多。我们的数量一度少得可怜。所以我们设立了给养站,使通往吸血鬼圣堡的路变得容易一点。一些吸血鬼反对设立给养站,从来不用它们,但大多数还是接受了。”
“现在还有多少吸血鬼?”我问。
“大概有两三千吧,”他回答说,“上下差不了几百。”
我吹了声口哨。“真不少!”
“三千算什么。”他哼了一声,“想想吧,人类有好几十个亿呢。”
“比我想像的要多。”我说。
“有一段时间,我们的数量有好几十万呢。”暮先生说,“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他们后来怎么了?”我问道。
“死了。”他叹了一口气,“人类的尖桩、疾病、战斗——吸血鬼喜欢战斗。几个世纪前吸血魔脱离了出去,成了我们真正的敌手。在那之前,我们只跟同伴决斗,许多吸血鬼在决斗中死去了。我们一度几乎绝种了,但终于勉强延续下来,很勉强。”
“有多少个吸血鬼将军?”我好奇地问道。
“大约三四百个。”
“那吸血魔呢?”
“二百五十个左右吧,也许三百——我说不准。”
我正在回想前些日子的这段对话,暮先生从我身后的山洞里走了出来,看着太阳慢慢西沉。橘黄色的落日跟他剪得短短的头发一个颜色。暮先生的状态很好——离吸血鬼圣堡越来越近了,夜晚也变得越来越长,所以他能够行动的时间也比平时长。
“看着它落下去,感觉真好。”暮先生说,他指的自然是太阳。
“早些时候我以为会下雪。”我说。
“很快就会看到很多雪。”他回答说,“我们这个星期就能到达雪堆。”他低头看了看我的脚。“你受得了极度的寒冷吗?”
“我已经撑到这儿了,不是吗?”
“这一段路好走。”他笑了,看见我沮丧地皱起眉头,他伸手拍了拍我的背,“别担心——不会有事。脚伤了的话就告诉我。这条路上有珍贵的灌木,挤出来的汁水能够封住皮肤上的毛孔。”
小人也走出洞来,兜帽遮着脸。有点一瘸一拐的小人提着一只死狐狸。
“准备好了吗?”暮先生问我。
我点点头,把背包甩到背上。看着前面满是岩石的路,我又问道:“还远吗?”
暮先生笑了。他一面向前走,一面回头说:“还有很长一段呢。”
我暗自嘟哝了几声,回头看了看那相比之下舒服的山洞,然后扭头跟上吸血鬼。小人落在后面。没过一会儿,我就听见了骨头断裂的咔嚓声。他们在嚼那只狐狸的骨头。
四天后我们遇到了暴风雪。好几个晚上,我们穿行的荒野上绵延着一片冷森森的白色,没有任何生物,但在那之后,又出现了动物和花草树木。
在雪地里沉重地行走的时候,我的脚就像两个冰坨,但是我咬紧牙关,努力走动,好让自己暖和一点。黄昏起身的时候特别难受,因为睡觉的时候我把两只脚缩在身子下面,压上一天,醒来以后的头一两个小时里我的脚趾总是又麻又疼,我觉得它们都要掉下来了。然后血脉通畅了就好了——一直到第二天晚上。
在野外睡觉难受极了。我们两个穿着衣服挤在一起——自从我们踏上雪地以来,我们就没有脱过衣服——盖上自制的硬邦邦的鹿皮毯子。但就算挤在一起,还是很冷。八脚夫人过得最舒服——它睡在安全舒适的笼子里,过个几天就醒来一次吃点东西。我经常想跟它换换位置。
小人们就算觉得冷,面上也没什么表示。他们不盖毯子,想睡觉的时候就缩在灌木下,或者靠在岩石上。
在离开上一个给养站大约三个星期以后,我们才找到了另一个。我迫不及待地想再次坐在火堆旁,吃着烤肉。我甚至想找口棺材睡睡——什么地方都比又硬又冷的地面强!这次的这个给养站是悬崖上的一个洞穴,不太高,洞口下面环绕着树木,还有一条挺大的小溪。我和暮先生径直向给养站走去——夜空清朗,明亮的月光照亮了道路——小人们去猎食了。我们只爬了十分钟,就来到了洞口,我跑到暮先生的前面,急着要把火点起来。但暮先生拉住了我的肩膀。“等等。”他轻声说。
“怎么啦?”我没好气地问。连着三个星期没睡好,我的脾气变得很糟。
“我闻到了血腥味。”他说。
我停下来闻了闻,一会儿我也闻到了,味儿很浓,让人恶心。
“跟着我,跟紧点。”暮先生小声说,“准备好,我一给命令就跑。”我顺从地点点头,跟在他后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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