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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生涯-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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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雨墨月伢儿

【】

第一章 英 雄

自从是了这个伟大而又神圣的医学事业,他李立峰就打算为这救死扶伤的工作而献上自己那微不足道的光,去为那些深受痛苦与疾病而折磨的人,为那些整天活在叹息和无奈中生活的人去减轻或者去除他们的病魔。

虽然他知道这是一条荆棘之路,路上有千难万险,虽然路上是孤独的,是辛酸的,是辛苦的,但是他不怕,因为他喜欢这个工作,他喜欢这充满挑战的充满着神奇的事业。

没有固定的假期,因为因为他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来各种各样的患者,没有丰厚的收入,因为他不收红包,不给患者开那些高价的回扣药,更不会为了提成而开那些寐良心的检查。

在这行业里,如果是位有责任感,有使命感的好医生,他会付出比别人更多的努力,付出更多的时间,付出更多的耐心,去为那些深受折麼的人为自己的事业、为更好的人生去奋斗。

只有这些人多一点努力那么不知道有多少人能好好的生活,多少人能快乐的活着,而又有多少人心里面有了希望。这条路是孤独的,但是也不是,因为有许多和他一样有责任感的人在陪伴着他,也有好多人在等着他。

他觉得自己是幸运的因为他有好妻子巧云,她不算漂亮,但是温柔,从来没有见她发过脾气,她不算美丽,却很贤淑,家里大大小小的事情,处理的井井有条。圆圆的大眼睛,一看就是精明干练。

这辈子如果不是有了巧云他李立峰估计应该过得是另一个日子,家里大到房子装修的一木一板,小到油盐酱醋,他没有管过一年四季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周而往返。

偶尔他有空的时候给他们做顿饭,小玉儿总是嘟嘟着嘴满脸不高兴的耸耸鼻子说:“爸爸你做的饭好难吃啊!”其实是啊,自己很少下厨房怎么可能做的好呢,也许厨房就应该属于女人,但当然是错误的,因为大饭店大酒楼的厨师大都是男人。

不管自己做的多难吃,巧云都说好吃,或许在她心里这个绝世好男人做的再难吃,只要是他为自己做的都是好的,是人间的美味。他是幸运的更是幸福的,不仅是她照顾他的生活,更是她爱他胜过爱自己。

李立峰他的家不大,刚刚一百多平的三室两厅,想想一百多平的三室其实是有点小可是对他来说其实很大了,要他的话六七十平就可以了,因为他没有多少钱。房子在离医院不远的小区,步行大概二十多分钟,这个小区不大就五栋楼,他家就在最里面的那个,选那栋的好处就是比靠近街道的便宜好多而且不吵。

他买小房子的念头最后还是被妻子挡下了,她觉得房子是大事是一辈子的事,在家里面其他地方她都听他的可是这次她态度坚决,李立峰也觉得对所以也就随了老婆的意,让人家当家作主了其实家里面的事基本上都是她说了算,只是还是问问他。

而他也只是说说他的看法,因为他根本没有时间去为这个家而抽出时间,医院的工作他已经很累了,她的妻子知道。

孩子上学方便,再说离单位近,又在市中心,既就是不想要卖也好出手。

从买房子,到装修,到后来搬家他都没能帮上忙,装修时他被派遣去医疗下乡,搬家的时候赶上医院里来了急诊。

他觉得欠家里人的很多,没时间安排好家里面的事,让妻子操心了,让他受累了,可这事情他没办法,只能够在自己休息时间里为他们多分担家务,偶尔陪陪她们去公园散散步,这是小玉儿最喜欢的事,当然他想,妻子也是高兴的。

今天他又回来晚了,看看表已是快八点了,他到家巧云给他留得饭还在,他简单的吃了,他对自己一直这样,他对饮食,对衣着没有那么讲究,吃饭能饱就可,不讲究口味,衣服干净就行,不讲究是否名牌和款式。

简单的饭菜,简单的生活,他想把能简单的事都简单了,能让自己在更轻松些,轻装上镇才能从容不破,生活简单才不至于为伍斗米而折腰。

他吃完饭后,和平时一样,坐进了那间不大而书香味很浓的房间,那间房子不大,但很整齐。

门对面是差不多和墙一样大的书架,上面摆放着各类书籍,当然专业书籍最多,什么内科外科妇科等等,个个厚度都像砖头,估计这些砖头很硬,一般的工匠也很难把它垒起宏伟的建筑。

紧挨着书架的是他的书桌,桌子的颜色和书架一样,都是棕褐色,看上去就很厚重。

桌子不大,上面有很多的笔记,当然这是他的,在那里有他自认为有价值的东西。

虽然桌子上有电脑但是他用的少,除了查资料几乎很少开,如果那些靠网络游戏来赚钱的人都遇见他,不用说一定是饿死了。

今天没什么大事,手里的病人都基本稳定,他没什么压力,所以就拿起了手里的外科杂志仔细阅读着,偶尔皱皱眉头,偶尔凝视思索,几个小时过去了,那本杂志他看完了。

又拿起了笔记,从新翻开杂志把里面一些新的东西记录下来,而且在记录的时候看见了他还用了不同的颜色注明,红色的地方是要在操作或者要小心的地方。

他在这些专业的领域是认真的,和生活里面的他截然不同,不但认真而且没有丝毫的马虎,他知道医生手里不是厨师盘子的菜,坏了从做,而他手里关乎的是患者的生命,所以责任叫他不敢马虎。

不知不觉他已经已经在书桌上又待了三个多小时了,腰有些酸,他起身离开了那张已经略微有些朝前倾斜的办公椅子,转身向桌子对面的窗外,已经是午夜了很多家的灯已熄灭,只有那些和自己一样的夜猫子等还亮着,屋外不再像白天那么嘈杂,没有汽车的发动机的噪音,没有绯绯的人流涌动的噪音,好像一切都安静了,都停歇了。

他站在那里,看着外边,不知怎么了,意识里爷爷的样子又一次出现在自己的眼前,他那张熟悉端详而又和蔼的脸,那双炯炯有神的大眼,虽然鬓发已花白,可以依然显得那么精神。

他告诉李立峰,人只要有信养,只要有理想,人生就有了支柱,人就不会因为没有目标而碌碌无为而空虚,而乏味,而虚度此生。

人只有有了追求,有了目标,才会活得充实,才会有滋有味,人生才会有价值,才会诠释自己的人生。

每当他感到迷惑时,每当他感到迷茫时,每当他对生活无奈心里焦躁不安时,他总能想起那平凡而又伟大的爷爷,因为有了爷爷,他才有了动力,才有了航行的方向。

几周连续没有休息使他虽然不是那么显得疲惫不堪,但是也有些腰酸背疼,在想起爷爷的瞬间,他像一名将要上战场的士兵在爷爷的鼓舞下昂扬斗志,他的疲惫,他周身的痛疼,都消失的无影无踪,也许爷爷有魔法,也许爷爷有神奇的能力,爷爷时刻都在自己身边。

夜有些深了,已经进入午夜他不的不睡觉,他随不太困,但是还得睡,明天还有那些患者在等着自己。

清晨天蒙蒙亮李立峰就起来了,因为每天早上六点半,都会起床,不管是天阴还是下雨,从未间断,在他从学校毕业分配到这家市级二甲医院(东方医院),他就一直这样一如既往。

他洗漱完就起身下楼,他不用送玉儿,自从孩子上幼儿园一直都是巧云送,他送也是偶尔,365天中的十几次。

他出了小区顺着小巷往外走不远处就是他经常吃早晨的地方,清晨的风,微微的吹拂,那小吃摊位的幌子随着轻轻的晃荡着,因为不远,也因为风不大,乐乐早晨点那几个红字白板,依旧清晰可见。

一看那就是手写的,不是电脑制作的,虽然只有五个字,依然能看得出是位学士渊博人之手,那字既有颜真卿的劲道,又有欧阳修的秀丽。早餐点不大,简易的台子,上面整齐的摆放着所需的各色原料和一次性的餐具,供人们吃饭的是焊接的架子上面铺上订了油布的板子。

早上这会人还不是很多,他在最里边上的一把木凳坐下,“早啊,李大夫!”那个老板娘问:

“早啊,给我三根油条,一碗豆浆!”我答应,

她给我先盛了碗豆浆,又将刚刚出锅的油条放在竹筐里双手端着放在了我面前,顺便道:“趁热吃,凉了就不好吃了!”

“谢谢啊!”

“客气了您!”

在这瞬间我看着老板,在专心之至的翻动着锅里的油条,一双不大的眼睛,但是很有神。

他很认真,生怕一部留神被他炸过了或者炸的不到位而让顾客吃到生的,这个平常人觉得无所谓的事情他却很仔细,因为他就是这么个人。

或许在三年前没人知道他今天是个买早点的,更没人知道他的腿膝盖一下没有了,他少条腿但是他不说没人知道,只知道他走路时有点波,别人能看的出来,他装了义肢,只有少数人知道。

他是位英雄,是位见义勇为的义士,好多人只是在电视里报上知道他,他在救一位落水的儿童水下被石头撞断了小腿的骨头又刺破了血管导致小腿一下坏死不得不截肢。

孩子得救了,他却失掉了腿,在他上岸后被送往李立峰的医院,他是他的主治医生,他为他做的手术,他是英雄,他的所做所为是人们所敬仰的。

可是那个被他救起的孩子缺消失了,消失的无声无息,使人心寒,但总算我们现在的社会还是好的,社会给于同情,见义勇为基金给他支付了就医所需的费用。

那是个烈日炎炎的盛夏,这个城市热的像蒸笼,到处都是热浪,是呼要将人烤熟,只有知了不怕,依旧在枝头高歌。

这座城市位于秦岭北岸的渭北平原,这里有八百里平川,这里粮食年年丰收,可就是这三付天热的人喘不过气。

这么热的天,人只有坐在水里是呼才畅快,也只有吃根这座城市独有的钟楼奶糕才舒坦,当然这几天冷饮摊的生意也红火。

中午大家都躲在家或者其他阴凉的地方避开滚滚的热浪,人们都尽可能的在早上办完该办的事,避开晌午时的那个火球,只有非出门的才迈着急驰的脚步穿流于稀嚷的街区,尽量避开火球的照射而是自己被晒着。

傍晚街上的人多起来了,三三两两,迈着悠闲的步子逛街,公园里人们也开始出现了像中午不一样的场面。

人也多,都出了窝,因为只有家里开着空调才能凉爽,要不然屋内傍晚后比外面还闷,大家不想被窮红薯。有散步的夫妻,有锻炼身体老人,也有出来约会情侣。

一如既往的平常被一声撕心裂肺的哭喊声所打破:“来人啊,救救我的孩子啊,我的孩子落水了,快来人啊,救命啊快来人救救我的宝儿,,,,,,”

就在这紧急关头,只见一青年没有来的急脱衣,就纵身跳进了湖里,扑扑通通向小孩的方向游去。

他是那么的勇敢,游泳的姿势不是那么好看可是又是那么的抠人心璇,在所有的游泳表演或者专业运动员的样子此时都逊色于他,因为他是那么的勇敢,他像角斗场的勇士,扑向对方的敌人。

不管敌人再厉害,也不管对手拿有什么武器,他无所畏惧,他是勇士,勇士是我所向匹敌的,是战无不胜的。

他不怕水里有什么,也不惧水有多深,他在水中游过,溅起阵阵白花花水浪,向迎风驶过的帆船迅速的驶向小孩。

孩子掉进湖水的瞬间,孩子的母亲才发现,急忙嚎叫着,那呼救声惊来许多微观的。

但是没有人下湖,因为都怕深深的水把自己也吞没了,便摊软在湖路边的小道上,像失魂落魄,此时她已失去那都市人所具备文雅的举止,泪水和鼻涕混合在一起已经分不清那个是泪那个是鼻涕了。

她想跳下,可是自己不会游泳,她没有别的办法了,她好无助,此刻谁要她干什么都可以,只要能就孩子。

孩子不会游泳,越扑騰离岸边越远,只看孩子的头一会不见了一会出现,而且间隔的时间越来越长。

就在紧急关头,只见一个个头不高的小伙子,扑通的就跳进湖中,就在那跃起的瞬间,他的姿势是那么的完美。

虽然他没有脱衣,虽然他没有去鞋,更没有丝毫的犹豫,勇敢的逾越,就跨过了众人的自私,就越过了凡人所具备的高度,要是在奥运会他必定是冠军。

就在有人跳下湖去救孩子的时刻,她像注入了兴奋剂,呼的站立起来站在梯岸翘首期待那人能再快些,能救起自己的宝贝儿子。

孩子对父母的心可以说比起家长对孩子的心应该是不一样的,孩子是父母的宝贝,不管自己吃多少苦受多少罪,只要孩子能幸福快乐父母在所不惜。

他希望孩子尽快被救起,希望孩子能安全上岸,此刻她内心焦急万分,虽然止住了哭声,但是脸上泪水依旧没有停歇。

孩子和她来公园玩她一部留神就出了这么大的事,想起出来时孩子蹦蹦跳跳的样子,谁又能知道灾难突然的降临。

他的速度很快,三步划做两步他像离悬的箭急驰到孩子面前,他一只手架着孩子,并侧身用另一只快速的望岸边游。

架起孩子的手往高的抬,因为高了孩子就能呼吸了,那小家伙在被架起的瞬间,也本能的紧紧的抓住了他的手,不管是谁生来就具有的握持反应,他是本能的动作。

他腾出的另外一只手飞快的划着湖水,而且速度很快,因为速度越快孩子的危险就越小,在危急的时候一秒就能决定一个人的生死。

可突然离岸边八九米时他的速度明显慢了,难道是他没有力气了?难道他累了?岸边聚集的人越聚越多,大家都焦急的等待着。

短短的十几米就像远隔千山,他每向前进一米都像跨越着万丈深渊,每一秒都是一个音符,每一秒都是一种期盼。

岸上的人都在为他和孩子捏着劲,都想伸手拉他一把,可是还有几米,马上就靠近了,可就是这几米,又是那么的长。

天色暗了下来,已经暗的只能看见人影,大家都睁大眼看着水中的英雄生怕一部留神英雄不见了。

英雄知道自己为何慢了,为何游不动了,他受伤了,他的腿在刚才被什么东西戳了一下,好疼好痛。

可是他的坚持,的把孩子救上岸,他的快一点,只有他快点,孩子才不会有危险,他的意识变得越来越模糊。

他想睡觉,他好困,但是他知道自己的使命,知道自己不能这么睡着,岸边还有他的美丽的妻子在等着他,家里还有老妈妈在等着他。。。。。。。

他努力使自己清醒,也许是喝了湖里那肮脏的水,他又恢复了清醒。

感觉自己嘴里有些咸,有些臭,要是在岸上他估计他应该已经呕吐了。

他爱干净,他看不得不干净的东西,家里他打扫的一尘不苒,他的衣服干净整洁,皮鞋擦的能当镜子用。

可现在不能想那么多了,要是不受伤他早该上岸了,他游泳的技术可是小学三年级就会了,要是和游泳运动员比一定不逊色,只是他没有去参加比赛。

现在他受伤了,可他的意志力是坚强的,他努力游向岸边,他终于靠岸,在靠近岸边的那一刻被大家七手八脚的拉上了岸。

他他终于上岸了,他终于可以休息一下了,他太困了,他终于睡着了,他睡得那么的香,以至于什么都不知道了。

他的意识里出现了和妻子散步,他们迈着悠闲的脚步,不快不慢,走在大街上。

他们是万千城市蚁族的一员,走在喧嚷的街头和普通人没什么区别,唯一不一样的是他们的心,两颗心是交融在一起的,你中有我,我心有你。

阳春三月的天不冷不热,这个季节适合外出,到处都是春的气息,不热不冷,穿着不厚不薄,走起路也是舒舒服服。

他们相互都很爱对方,从他们认识不久后,因为他是优秀的,虽然在这座城市没房没车,也没有高薪,可他对生活,对人对事都使她认为自己今生找对人了。

他就是她想要的那种,对爱情专一,对她关心无微不至,而且是那么的乐观,是那么的积极向上。

和他在一起生活的明天就有希望,他能给她希望,他也能让她感觉到他能实现,他是生活的强者,他规划好了明天的所有,而且以饱满的热情去过着充实而平淡的生活。

他会给她小小的不经意惊喜,他会为她的一顿饭而周折几里地,在有他的每一刻,她都觉得自己是这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她挽着他的胳膊走进了东大街,在那个卖烧鸡的美国老头—肯德基店门口他停下了,他进去为她买了冰吉林。

他每次都会,她喜欢吃那东西,每次逛街他都会买,那东西让她满足,哪怕不穿漂亮的衣服,哪怕不买好的化妆品,可这能让她觉得世界是那么的美丽。

当然她也爱他,她们每次逛街在那些时尚的名牌前,她也只是看从不让他掏出那羞涩的皮夹子,她知道他工资不高,她也爱他。

她知道心疼他,她是个节俭的美女,因为她有高尚的情操。

在伊斯兰先祖穆罕默德的指引下,每个伊斯兰教的信仰者都会严格律己,都会教育人努力向善,她也是伊斯兰教的信仰者,当然她也是人们说的**,俗称回回。

当他知道她信教,他依旧爱她,依旧在下班的时候来到她家的羊肉泡馍店外等她父亲关门后太才能够出来,因为她帮着家里干活,她知道父母辛苦,她也知道她上大学花的钱都是那一碗碗泡馍换来的心苦钱。

他孔庆东的的意识里面尽是那些温馨的画面,他觉得自己该醒了,他感觉浑身冷,湿淋淋的衣服溻的他难受。

他想醒过来,可是眼睛怎么也睁不开,他听见妻子那娇滴滴的声音有些歇斯底里。

不停的喊着自己的小明名:

“东子啊东子,你怎么了,你快点醒来,东子啊你醒来啊,东子、、、、、、”她哭得是那么的伤心。

她感觉到她不停的在摇自己,不停的在自己的脸上摸,他的意识里知道事情怎么了,他想安慰妻子,他想不让妻子伤心,只要自己活着,只要有自己在,不会让妻子有一点伤心,不会要妻子一点难过,可是就是自己不能醒来。

不知过了多久,他感觉自己那条受伤的腿被什么东西被什么东西绑住了,好几个人把自己抬上那烦人的急救车,在抬上车的时候,也许是搬动的缘故,还是别的,孔庆东又一次的睡着了。

第二章 回民街

这次意外使他孔庆东腿上的胫大动脉,和胫神经受损。

大动脉破裂那血像破堤的洪水像外涌,就在他救人的短短时间以至于他已经是失血性休克,化验单显示hb50个单位。

到离这公园最近的东方医院手术治疗时以至于给他输入了6个单位的血,不算输进身体的液体,他已经补血1200ml,一个人全身的血液也就4200—4800ml。

也就是说他失血近三分之一到一半的血,难怪他会昏迷那么久。他不知道自己体内输入的是谁的血,红红的血液在血管里流趟,那心跳在输血后变得砰腔有力。

自1998年国家实施了义务献血,我国的血液不在紧张,可是在以前,每当有需要急救的患者时,血液都很紧张,医生就是神仙也丧失了救人的法宝,那么多的生命就那么无奈的离开了他们依依不舍的花花世界。

说来也怪,医学就那么神奇,把这个人的血从细细的血管抽出输进那个人的身体他就活下来,就会健康的活着。

其实做为政府应该多多宣传,其实献血对正常人来说是有益的,尤其是胖人,他能清除血管的杂质,让人体的细胞增加代谢。

当然这说的都是在正常范围之内,可别多抽,超过400ml,不过正常的机构也不会给你抽那么多。

不过现在献血的人很多,人们的目的各有不一,有的人是为了治病救人,有的人是为了献爱心,有的人是为了为医学做贡献,有的人为了道德风尚,而只有少数人为了金钱而去。

不管怎么样,社会进步了,人们受教育的程度也越来越高,无偿献血的人也越来越多,研究证明学历越高的人,无偿献血的人越多。

因为他们对无偿献血的认识也越全面,人们不愿意去献血,有的是对扎针的恐惧,有的是怕对身体不好,当然也有相当一部分是自己身体不好。

不过政府部门应该加大的宣传的力度,只有大家都认识到了,不对献血抵触了,才会去献血,社会需要那些无私无畏的奉献精神,更需要无私无畏的人。

孔庆东被急驰而来的急救车送往就近的东方医院,这所市级医院是市里比较大的医院之一。

当然也是120的急救点,因为120一般都选择就近的正规医疗机构。

他立即被推进了手术室,当然在他上岸到他进手术室,她的心爱的妻子刘小兰,一直都陪伴在孔庆东的身边。

她紧紧的握着他的手,眼泪像兮兮的泉水不停歇的望出涌,在孔庆东进手术室的时候他的手才从小兰的手里我不舍的松开,她不知道她的东子伤的怎么样。

她只想她的心爱的人平安,她没有遇到比这更痛苦的事了,她好无助,她觉得在此刻时间怎么好慢,她想他没事尽快出来,和她在急救车内时希望车能在快点的心情一样焦急。

可红色的灯没有向她想的那样,依旧是红色,侯诊区的时钟依旧不快不慢的滴答滴答的走着,其实在这里等候的不止她一个,可是她们的心里面都期盼的是各自的家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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