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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我的书记人生-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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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君和爷爷的矛盾,说起来由来已久了,但是最为激烈的,却是被他爷爷强行派到了西河子乡,从一个大学的团委书记变成了党委书记。
那时候的王子君,喜欢思想活跃,充满了青春朝气的大学,喜欢江市大城市的繁华,喜欢……
而这一切,都因为爷爷通过关系弄来的一纸调令,成昨日黄花了。王子君想不通,他觉得爷爷把他当成了垃圾,一下子给扔到了兔子都不拉屎的穷乡僻壤。
直到在基层摸爬滚打了若干年之后,王子君才渐渐的体会到了老人的良苦用心,才理解了他为什么要把自己从大学校园调到这个穷地方。只是,当他真正领悟这些时,却是已经晚了!当年的那场突变,让备受打击的王子君一蹶不振,跑到距江市百里外一个叫烟之南的小村当起了教书匠。
烟之南,听起来这名字很有诗意,却岑寂而又贫弱。村里的年轻人怀着发财的梦想,从春夏到秋冬,一年四季基本上都外出打工,剩下一堆老人和妇女儿童,在家里挑担荷锄。在这个宁静的小山村里,王子君度过了他人生中最为重要的时光。
想到烟之南,王子君不由得想起了那个山坡。每天给学生上完课,他都喜欢去学校旁边的山坡上坐一会儿。那天晚上,山坡上清寂着,天上洒下来的月光映着那条溪水。不知名的虫在草里叫成一片,歇了叫,叫了歇,周而复始的样子,时间仿佛凝固了,他看见她正在洗那一头瀑布般的长发,后来他们就认识了,再然后他们在一起生活了二十多年……
女人识字不多,不喜欢说话,但却长得高挑白皙,一双手什么时侯伸出去都是天然的白净,头发很黑,亮亮的,像是抹了一层油,身上很香,刚开始还不觉得,闻得久了,就会渗透到你的末梢神经,让你晕头转向,绝对的原生态……
女人温顺得像一只猫咪,当年的王子君有点猝不及防,被女人推入了一条爱河,她对他好得无可挑剔。若干年过去了,那一头瀑布里渐渐有了白发,一双粉嫩修长的双手,也变得粗糙了,当年让十里八村的年轻小伙惦记的容颜,也老化了……
只是,当年的王子君一直沉浸在颓废之中,那件陈年旧事就像一条苍茫的老狗,在心头一口一口既陈旧又很嘹亮地叫,以致于他的心情就像天气预报的天气,一点都不准,哪怕阳光再怎么灿烂对他来说也像一块冰一样凉,尽管她对他体贴入微,关心备至,他自私的享受着,心安理得,却始终把她融不到心里去。
自己重新回到了过去,那么此刻,她也应该在烟之南当着她的姑娘吧?
“我爹说这辈子做错了一件事,就是没让我上高中……”,这是夜深人静的时候,她蜷在他的臂弯里经常说的一句话,每每这时候,他总是毫不客气地打击她,就是上了高中,你也学不好。
我的人生道路已经改写了,当然不会再去烟之南了,或者我就帮你一把,让你去上学吧,至于以后会如何,只能看你如何走下去了……
晃荡的汽车,带着王子君的思绪不断地跳跃,不过在这些跳跃的思绪之中,最让王子君挂心的,依旧是家族的问题。
前世,爷爷死了之后,他们王家的地位一落千丈。曾经大有前途的二叔,在人事厅副厅长的位置上一当就是十几年,不上不下,直到退休才捞了一个正厅级待遇;二叔的儿子王子华又跑又送,费了好大的劲儿才弄了个县级市的市长,至于他,就更不用说了。
造成他们王氏家族这种变更的,一是爷爷的去世,二来就是在省里的权利之争中,站错了队,而这次中秋节,就是家族站队的关键时刻。
重生这几天,王子君虽然大部分时间都在应对乡里的事情,但是对于如何劝服家族站队,他却是费尽了脑筋,一个初步的方案,在他的心里逐渐成形。
晃晃悠悠的大客车,让思绪万千的王子君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了,梦里像是回到了烟之南,那个女人正在等她,暗,完全降了下来,像什么生灵也都偃息了,夜空却一片晴朗,他把头抵在女人的胸前,女人那一对巨大的双乳快要让他窒息了……突然觉得肩膀被撞了一下,这一撞,一下子把他给弄醒了。
“你干什么?想趁迷糊占便宜不成?”睁开眼,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一张女人的脸,精致漂亮,只不过此时,这张好看的脸上却怒气冲冲,胸脯迅速起伏着。
“色狼,你们男人就没一个好东西!”
王子君这才尴尬地意识到,刚才他依偎着的竟是这女子的怀抱,赶紧给这女子赔不是:“对不起,刚才睡着了!”
那女子一看王子君一副云淡风轻的模样,更是气不打一处来。
第五十三章 路遇(泣血求推收)
那女子紧张地仰头看着王子君,眼睛里全是防备和挑战,像蚌壳一样把自己收紧了,至少使他们之间的距离保持半段胳膊,然后又往外挪了挪。
不论是前世还是今生,王子君觉得自己都不是这种龌龊之人,恨了就恨了,爱了就爱了,哪里用得着这么鄙夷?瞅瞅四周向他投来的不屑的目光,也不好解释什么,只好摇摇头,忍气吞声的坐下了。
将目光投向窗外,一个简单的路牌吸引了王子君的目光:20。再有二十公里,就到江市了!王子君只觉身心一派澄明,无端地觉得天是高的云是白的风是蓝的,无端地认为现在已是蕙风和畅,刚才的不快也像根本就不存在似的。
“哎呀,我的钱包不见了!”
身旁的女人突然尖叫一声,两只眼睛直勾勾的盯着他看。
王子君只觉脑子嗡的一声,全身在两秒钟之内出了一斤的汗。
又是这个女人!
“不会吧?你再找找。”那女子在左口袋里摸索半天,眉头皱起来,赶紧又去右口袋里去摸,立马跳起来,惊惶失措地说:“没了!我钱包没了!刚才还在啊。”
“你看着我干嘛?你再仔细找找啊!”
那女子又去摸口袋,干脆把衣服脱下来,当着众人的面把内侧的两个口袋都翻出来,还是一无所获。
“肯定是被偷了!”她说,“这车上有小偷!”
售票员是个十八九岁的小姑娘,吓得直往后退,好像害怕小偷附了她的身,连连摆手道:“没有,没有啊。”
周围的乘客全都扭过头来看,热情洋溢地看着丢了钱包的女子和王子君,又稍稍后仰了身子,以便证明自己的清白。
“你没记错?没放到别的地方?”王子君问。
“不可能错,我就放在这个口袋里了,包里有一千多块钱,记不清了。”年轻女子很快就成了一个唠唠叨叨的祥林嫂,引得所有的乘客都往这边看。
一千多块钱,这可不是个小数目。小售票员害怕了,赶快去找司机。等司机把车停靠在路边时,这女子已经在抽抽搭搭的哭了。
司机师傅解释说:姑娘,作为运输方,我们只有把乘客安全送达目的地的义务。至于乘客的钱财,由乘客自己保管,丢失了本车概不负责。说完,大概又觉得不忍心,又朝那女子的四周看了一眼:“不过,姑娘你别担心,这是一趟直达车,中途不下人,你丢的钱应该还在车上,丢不了的!”
“哪位乘客拿错了这姑娘的钱包?这人哪,一天都有三迷的时候,拿错了还给人家就是了!”
司机的这番话说得很有艺术,他不说偷,而是说拿错了,他想给那偷钱包的人一个台阶下。只是,他这番好意,并没有人响应。
周围的乘客身体都往后躺着,一言不发,似乎想用正襟危坐来证明自己的光明正大。
“咦,那不是一个钱包么?”售票员小姑娘突然一指王子君的座位下方,激动的说道。
丢钱包的女子听到售票员的提醒,赶忙往王子君的脚下看,可不是嘛,就见一个咖啡色的钱包正躺在那里。
“咦,钱怎么没有了!”那女子拿着失而复得的钱包激动不已,但是随即,就大叫起来。
本以为总算撇清嫌疑,这一车乘客的神经又被提溜起来,一个个沉默下来,似乎不约而同地,都朝着王子君看了过来。
王子君无意中抬头一看,正好碰上一双双探询、质疑的目光,刚才迷迷糊糊的挨了这女子的一顿抢白,这会儿又不明不白,王子君有一种预感:麻烦可能来了!
“钱呢?我求求你,赶紧还给我吧!”那女人见王子君一言不发,像是猛的想起了什么,苦苦的哀求道。
面对一双双极不友善的目光,王子君有些后悔,后悔自己不该坐客车回来,让小曹直接送回家多好啊。这么一想,就不由自主地暗恨自己心软,混迹官场,心软是干不了大事的。
王子君的脸立刻挂不住了,憋得通红,窘迫道:“我根本没拿你的钱。”
“哼,钱包在你脚下,这不是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的事吗?年纪轻轻的不学好,专门走歪门邪道!社会风气都是让这种人给带坏了!”一个坐在王子君前边的中年男人,劈头盖脸地感慨道。
这男人的打抱不平,立刻得到了全车人的响应,那售票员小姑娘也劝道:“大哥,大家攒点钱不容易,你赶紧还给人家吧!”
“司机师傅,开车去派出所,将他交给公安关他几天,看他还敢不敢嘴硬了!”一个乘客大声提议。
众口铄金之下,王子君很快就成了众失之矢,被唾沫星子淹没了。
那女子更加激动,见王子君面对众人的非议无动于衷,已经哭得不成样子了:“大哥,我求你了!其它的东西我都不要了,赶紧把钱还给我吧,这大过节的,耽误了全车人的时间不说,你可把我给坑了!”
王子君前后看了看,发现除了刚才打抱不平的中年男人之外,就是后边坐着的一对小情侣了,心思转动之间,就有了谱儿。
“同志,你别激动。我保证,你的钱丢不了的!”
王子君表现得镇定自若,那刚才还泪水链链的女人总算停住了哭。
“小伙子,你躲得了初一躲不过十五,赶紧把钱还给人家吧!”中年男人见女子停止了哭,突然大声的冲王子君喝道。
深深的看了大汉一眼,王子君冷笑一声道:“如果钱是我偷的,我还会把钱包扔在我自己脚下么,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么?因此,能把钱包扔到我这里的,除了我,就是你们四个人!”王子君说话之间,就朝着自己的身前身后以及那丢钱的女人一指道。
也许是王子君的分析合情合理,让那丢钱的女人对他多了一份信任,听王子君说完之后,吃惊地看着他。
那对小情侣显然没有料到他们两人也会有嫌疑,呆了一下,却也没有说什么,不过他们的眼中,却明显露出了不满之色。
“什么?你说我张老五有嫌疑?来来来,大家都来看看,我口袋里只有九十六块钱,你要多搜出一块钱,那这事就算我做的。”中年男人吃了一惊,随即就忿忿不平的嚷嚷道。
看着中年人画蛇添足的表演,王子君越发断定自己的判断,他冷冷一笑,对那年轻女子道:“钱可以转移,不过有一件东西却是转移不了的:指纹!我在省公安厅认识人,钱包你先放好了,咱们去鉴定一下指纹,就知道谁是真正的小偷了!”
王子君的话一出口,那丢钱的女子眼里闪出一丝希望的光亮,眼巴巴的看着王子君,仿佛碰上了一个福尔摩斯似的。
和年轻女子相比,那中年男人却是一脸震惊,一缕隐隐的懊悔之色,更是从他的眼中一闪而过。
看来,这小偷就是他了!
心中念头闪动,王子君就确定了自己的判断。
“钱包上有小偷的指纹,来来来,快让我看看究竟是谁的。”舞台越搭越大了,那中年男人只得硬着头皮也得把这独角戏演下去,说话之间,伸手就朝着女子手中的钱包抓了过去。
看着男人装腔作势,王子君心中冷笑,他伸手一挡,拦住了中年汉子的手道:“不劳你大驾了,马上就到东环派出所了,我给我朋友打电话,让他通知派出所。这种事情,还是交给专业的人员来做吧。”
面对王子君脸上的冷笑,那男人再也无法保持刚才的平静了,冲司机喊道:“哎呀师傅,我坐过站了,快停车,我要下去。”
他不说还好,他喊了这么一嗓子,几乎全车的人都明白是怎么回事了。那司机更是没听见似的,车速反而更快了。
那自称张老五的男人扭头和不远处一个中年妇女对视了一眼,就想要挤下车去。几个无端受了一番猜疑的年轻人岂能容忍他这般走脱?一哄而上,很快就把他给围住了。
“你这人贼喊捉贼,也太卑鄙了!”王子君看着中年男人,脸上露出一丝讥讽的笑意。
“哼,我认栽,算你狠!还给她就是了。”他这句话,是朝着那中年女子说的。
那中年妇女极不情愿地从衣兜里面摸出来一把钞票,丢给了那女子。
“谢谢……真是太感谢了!”激动不已的她看着王子君,大声的说道。
车已经停到了东关派出所门口,几个热心的乘客拧着那张老五和中年妇女朝派出所走了进去,年轻女子作为失主,也跟了过去。
看看天色已晚,王子君下车之后就打了个轮的,朝军分区大院后面的省委家属院赶去。
第五十四章 二号院(泣血求推收)
作为江市最为繁华的中州大道,无疑是寸土寸金之地。而省委家属院,却闹中取静,坐落在中州大道的腹心之处,两排合抱粗的白杨树沿大道两侧蜿蜒而下,纵深三百多米处,就是省委家属院了。
虽说是省委家属院,但是能够住进这里的,都是厅级以上的干部,尤其是被一堵红墙单独隔开的别墅区,更是江市的神秘之地。从设计上来说,真正实现了人在绿上走,车在树下行,楼房花丛卧,闹市园林中。
因此,一辈子奋斗,能够住进二号院,也就知足了。这句话不知道是从哪儿传出来的,却得到了江市干部的普遍认可。
二号院,就是别墅区的简称,而能够住进二号院的,至少也得副部级才行。因此,这么感慨的人虽多,最终能够实现这个愿望的,也就是寥寥几个。
夜幕已经降临,站立在省委家属院门口的卫士,依然笔直如枪。尽管王子君在这大院里来去了无数次,但是,因为没有带通行证,还是在给里面打了个电话之后,才被放了行。
穿过一排排花木,王子君来到了那熟悉而又陌生的院落。在前世,王子君没有去西河子乡之前,在这小院里进进出出了无数次,经历了西河子乡的大变之后,去了烟之南村的王子君,只来过这个小院一次。
那一次,就是小院主人的离开。
因为站错队迅速衰退的王家,在小院主人离去之后,理所当然的没能保住这座小院,成为一名教书匠的王子君,自然也就没有再来这里的可能了。
星空那么贴近,密布着晶亮的星星。四周无声无息,仿佛世纪初创,与星空遥相呼应的,是铺散在草地上的低矮的路灯,那几点寥落的灯光都在他的脚下,小区里很静,静得似乎能听到空气的蠕动。墨绿的爬山虎爬满了外墙,在皎洁的月光下,显得格外葱茏。
王子君感慨万千的走在回家的路上,想到即将见到的那些人,他们都爱着自己,却都带着遗憾远去,王子君的心就扑腾扑腾的狂跳起来,无论如何,我不能再让你们带着遗憾走了!
心里这么想着,王子君抬脚就跨入了那幽静的小院。
“哥,你怎么回来这么晚哪,害得人家的肚子都饿瘪了!”一个长得很标致的年轻女孩,一见王子君,就大呼小叫地迎了上来。
“苏英!”
重逢的喜悦让苏英有些难以自持,她几乎是扑到了他的面前,一把搂住王子君的脖子,调皮的荡秋千。王子君被一双小手勒得喘不过来,伸手在那女孩的头上敲了一下,嗔怪道:“多大的丫头了,还这么没大没小的,小心找不到婆家!”
“找不到就让哥哥养活嘛!”女孩狡黠地笑着,松开了双手,嘴里却对表哥不依不饶。
苏英是姑姑的独生女,比自己小四岁,从小就像一个跟屁虫似的黏着他。当年,他去烟之南村里教书的时候,听说她在家里大哭大闹,当着姑姑的面儿跟爷爷大吵了一架。
“哥,你回来了,大伯他们在屋里呢。”清淡的声音,突然从别墅的门口响起,随着这声音,梳着中分头,穿着中山装的王子华,就出现在了王子君的眼前。
就是这个模样!在自己的记忆之中,王子华就是这个样子的,只不过现在的他稍稍有些年轻生涩,那股子与生俱来的傲气,还没有完全收敛。
“嗯,几天不见,子华又精神不少。”王子君看了王子华一眼,满脸带笑的说道。
正站在别墅门口,一脸俯视的看着堂哥的王子华,听到王子君的招呼,突然觉得有些怪怪的,堂哥说话怎么跟单位里的处长语气差不多?
苏英在王子君的身后欢呼雀跃着,叽叽喳喳的询问之中,王子君走进了别墅的大厅。此时的大厅里,有三个人正坐在那里聊天。只是,有两个人在说,另外一个人却只是淡淡的笑着。
“姐夫,老郑这次可是够险的,如果不是孙省长拉他一把……”正说话的,乃是王子君的二叔王解放,他也是王家第二代中的领军人物,作为人事厅的副厅长,不论是在家中还是在省内,说话都是有一定份量的。
被王解放称为姐夫的人,不是旁人,而是苏英的爸爸苏顺新,虽然只有四十多岁,时任省里一家大型企业的副厂长,在行政级别上,享受正处级待遇。
两人都是官场中人,共同话题自然不少。掠过这两人,王子君的目光,却是直落在坐在那里静听的人身上。
与十年前相比,这人仍然一身掩饰不住的书卷之气,灯光下,头发有些微白了,额头上也明显有了风霜的痕迹,王子君的眼眸不由得湿润了。
“哈哈,子君回来了,回来就好哇,刚才你爷爷还念叨你呢!”王解放在王子君进门时,就看到了他,只是不便打断苏顺新的话茬儿,等他说完,这才给王子君打招呼。
“二叔好,姑父好。”王子君洒然一笑,就阔步迈入了大厅,挥洒自如的气息,让王解放为之一呆。对于自己这个亲侄儿,他可是太熟悉了,尽管在某些方面继承了大哥的优秀基因,装了满肚子的学问,但是在为人处世上,却是差得太远了。这才一个月不见,怎么感觉这孩子跟变了个人儿似的?
看着沉稳的王子君,又看了看有点拘谨的王子华,王解放的脸色不由皱了皱。
“爸,我回来了。”王子君似乎鼓足了所有的勇气,对父亲王光荣招呼道。
王光荣扭头看了看儿子,温和的说道:“回来了就好,饿不饿?饿了咱们就吃饭。”
十几年了,再次见到父亲,听到这关切的声音,王子君的眼眸,悄悄的有些湿润了。
“真是子君回来了啊?来来来,让大姑看看是不是瘦了。”一个风风火火的中年妇女,一下子闯了进来,一伸手就往王子君的脸上捏了过去。
“嗯,看来乡下的饭菜还是不行,小君可瘦多了!”
王子君从小都跟着这个姑姑晃荡,平时是最宠王子君的,姑侄关系非同寻常。
“多大的人了,还这么闹。”洪亮的声音,虽然苍老,却威严十足,随着这声音,一身穿着已经洗得发白军装的老人,昂首挺胸的走了出来。
虽然老人头上已经满是白发,但是那跨动的步伐,依旧矫健。随着老人的走动,更有一股独特的气势,从老人的身上直冲而出。
这个人,就是小院的主人,王子君的爷爷。
看到这已经差不多二十年没有见到的身影,王子君一时有些无法自持,重生之后,仿佛有很多话要对他说,哽咽着叫了一声:“爷爷!”
“嗯,回来就好。”老爷子朝着王子君看了一眼,然后在大厅里一坐,指挥道:“爱红,给你两个嫂子说,人都到齐了,开饭吧。”
依照老爷子的地位,虽然有公务人员伺候着,但是在家宴上,动手的依旧是王爱红和他的两个嫂子:王子君的母亲赵雪华和二婶李秋丽。
当官当到这个级别,能吃一顿团圆饭,也是很不容易的。饭菜陆陆续续的端了上来,在一起喝了一杯团圆酒之后,大家都开始闷头吃饭。老爷子有规矩在先,吃饭就是吃饭,至于有事情要谈,那就等吃饭之后再谈。
王子君坐在母亲赵雪华的旁边,大口地吃着赵雪华用筷子夹过来的饭菜,心里暖暖的。母亲就是母亲,这种血浓于水的亲情永远是无法抹煞的。不论多少年,对于儿子的疼爱,却是从来都没有变过的。
“啪”,老爷子将饭碗一放,表示他已经吃完了。在王家有一个不成文的规矩,那就是老爷子吃完,大家也都该放下碗筷了,正是因为有这个习惯,以致于王子君这几个小辈吃起饭来,那简直就是风卷残云,狼吞虎咽,每次都搞得跟打仗一般。
王子君此时正对着一个鸡腿啃得正香,还有一大半没有吃进肚里。看着接二连三放下筷子的众人,王子君突然道:“爷爷,我赶了一天的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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