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嗜血的皇冠光武皇帝之刘秀的秀-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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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先生写道:“有谁从小康人家而坠入困顿的吗,我以为在这途路中,大概可以看见世人的真面目。”曾经高高在上的刘氏家族,随着王莽的篡位,跌落成普通百姓,在这期间,也很是体会到了官场的变脸、世态之炎凉。当刘姓还是国姓的时候,阿谀奉承的是这批官员。现在刘姓成了平民,幸灾乐祸而至于落井下石的,同样还是这批官员,以痛打落水狗之精神,对失势刘氏百般欺压蹂躏。
幸而家族中出了刘縯这么位狠角色,南阳官府尚不敢太过放肆。比起其他地方的刘氏家族来,舂陵刘氏的日子还算好过。因此,为家族的暂时利益计,老一辈人对刘縯不乏感激;但为家族的长远利益计,他们却又不免忧心忡忡。刘縯养这许多门客,其心路人皆知,分明是意在造反,而刘縯一旦造反,整个刘氏家族势必将被他连带拖入深渊。
在这两难境地,老一辈人矛盾着,计算着,沉默着。
刘良刚回舂陵,听闻刘縯的诸般行径,勃然大怒,这不是把刘氏往绝路上推吗?别人都袖手旁观,我这个亲叔父可不能放任不管,找到刘縯,劈头便问:“刘伯升,你为什么还不忏悔?”
刘縯不敢顶撞亲叔父,只能“嘿嘿”傻笑两声,结结巴巴说道:“咦——至于——呜呼——我日——”说完转身就逃。
刘良又气又恼,他还有一肚子道理没来得及讲呢,脱下鞋来,冲刘縯的背影狠狠扔去,没打着,刘縯早已消失不见。刘良并不急着捡回鞋来,他就那么金鸡独立着,好不容易等到一位小朋友经过,便大吼道:“孺子,取履来!”小朋友欲殴之,又自忖不是对手,强忍,取鞋来归。刘良再道:“履我!”小朋友只得又跪下,乖乖为刘良将鞋穿上。刘良这才得胜似的背起双手,往家走去,一边喃喃自语:“破我家者,必伯升也!”
【No。7 冠礼】
“少年人哪,你在幼年时当快乐。在幼年的日子,使你的心欢畅,行你心所愿行的,看你眼所爱看的。”回舂陵之后,刘秀过的正是这般随心所欲的日子。对这位刘家三少爷,刘縯的门客自然格外奉承,刘秀所到之处,前呼后拥,鞍前马后皆有人小心伺候,对于少年的虚荣心来说,几无比这更大的满足。在这青春躁动期,刘秀除了长身体之外,也实在无正事可做,只是成日价斗鸡走马,游侠浪荡。而长兄刘縯,对刘秀的荒唐也是不闻不问,既不督促他求上进,也不强迫他取功名,害得刘秀每当午夜梦回之时,总会忍不住怀疑自己是不是得了什么不治之症,来日无多,所以老哥刘縯才会对他一味姑息纵容,随他逍遥快活。
季节轮替之间,四年弹指而过,刘秀到了二十岁,按照习俗行完冠礼,刘縯郑重地将刘秀叫到院中。
辽阔的院落,在夕阳中一片静寂,百年古柏树下,兄弟两人相对而立。在外人眼中,刘縯是须仰望的大英雄,而在刘秀眼中,刘縯却始终是可亲近的好长兄。然而,今天的刘縯,却不怒而威,神情空前严肃,刘秀从未见过刘縯这样对他,一时间竟然有些不知所措。
刘縯看着刘秀,正色道:“行完冠礼,你就是成人了。”
刘秀点点头:“我知道。”刘縯摇头道:“不,你不知道。”说完,扔给刘秀一把铁锹,指着脚下,“挖。”
刘秀提锹而挖,入地三尺,忽有金石之声,再扒开一看,顿时满目金光灿烂。刘秀长这么大,从未见过这么多金子,一时呆了。
刘縯道:“这一百金,自阿父死后,一直埋于此地,就等着你成人的这一天,交到你的手上。”
刘秀木然而立,双眼有不速之泪。谁说刘縯不管他,这百金便是刘縯早早为他备下的成人礼。十一年来,刘縯一个子儿也没动过,即使是在家中最艰难的时候,而那是怎样的艰难!有这百金,刘縯能多养多少宾客,又能少受多少辛酸,而他竟能忍住,自始至终分毫不取。刘秀默默拭泪,良久方道:“我不能要。”
刘縯道:“要,是你的。不要,还是你的。”说完又道:“此前,我都由着你,随你所好。如今你已成人,不能再一味贪图玩耍,我身为长兄,也要负起督导之责。你现在有两个选择,一是用这些钱入太学读书,一是用这些钱娶一门亲事,你自己选。”
仿佛孩子,突然被逐出天堂,推入冷酷而现实的人间,刘秀难掩失落。然而回不去了,这道成人的坎,不管你愿不愿意,你都得迈。刘縯说得没错,要么进太学读书,要么娶妻成家,这都是成年人该干的事情,而他刘秀,已经在今天正式成人!
刘縯本以为刘秀一定会毫不犹豫选择太学,见刘秀久久不答,忍不住调笑道:“如此举棋不定,怎么,莫非你已有了中意的姑娘?”刘秀脸一红,刘縯见状大乐,紧追不舍道:“说,谁家的闺女?居然瞒得连我都不知道。”
刘秀脸越发地红,刘縯逼问再三,刘秀这才轻声答道:“别说是你,就连对方,也还蒙在鼓里。”
第二章 洛丽塔
【No。1 酒醉】
相思如花,无根不发。刘秀这段离奇的单相思,还要先从他二姐夫邓晨说起。
邓晨,字伟卿,新野人氏,三世仕宦,皆官至二千石,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连续三代人都做到了部级高官。曾祖父邓隆,官居扬州刺史;祖父邓勋,官居交趾刺史;父亲邓宏,官居豫章都尉。到了邓晨这里,却绝意仕途,赋闲在家,无事时也学刘縯开门养客,同样也纠集有数百之众。
刘縯常来拜访邓晨,一则叙姻亲之谊,二则也是看重邓晨手下的这批人马。邓晨的这些门客,嗯,荀彧可使吊丧问病,荀攸可使看坟守墓;程昱可使关门闭户,郭嘉可使白词念赋;张辽可使击鼓鸣金,许褚可使牧牛放马;乐进可使取状读诏,李典可使传书送檄;吕虔可使磨刀铸剑,满宠可使饮酒食糟;于禁可使负版筑墙,徐晃可使屠猪杀狗……刘縯就这么幻想着,仿佛粮草已然齐备,部众已然会聚,清一色白盔白甲,正在他的号令之下,浩浩荡荡直杀长安而去。
邓晨并不介意刘縯打他门客的主意,要,随时带去,自家兄弟,何必客气!邓晨有自知之明,他并没有刘縯那样的魄力和霸气,他也并非为了伟大而诞生,他最好能做的,就是与伟大同行,成为伟大的一部分。
刘縯每次拜访邓晨,照例带刘秀随行。这一日,实在也无异于他日,该开的花开了,该绿的树绿了,该满的小溪也满了。太阳照例懒洋洋地悬挂西天,随时准备打烊;老迈的家狗睡眼惺忪地趴在路上,等着马车来撞。新野邓府之内,大宴宾客,喧闹非常。刘縯和邓晨饮至酒酣处,拔剑斩案,慷慨作歌,歌罢,却又相顾叹息,有不胜悲怆之意。该死的天下太平!太平得淡出个鸟来。而王莽又在长安的皇座上坐得正稳,无机可乘。亡国耻,犹未雪;王孙恨,何时灭?
一群门客有如众星捧月,围刘縯而坐,聆听其指点江山、高谈阔论,而对刘縯身边的刘秀,却并无人特加留意,在他们眼中,刘秀只是刘縯的一个小跟班而已,可以忽略不计。刘秀喝了几盏闷酒之后,不胜酒力,离席趁醉而行,恍惚中闯入一座小径分岔的花园,正待收拾闲情,好生将风景欣赏,突然便觉腹中一紧,喉间一松,连忙伏于葡萄架前,一通狂吐。吐罢,暗道侥幸,还好四周无人,起身回头,却看见一个十岁的小女孩,正怯生生站在面前,一手捏住鼻子,另一只手则举着一方手帕,朝着他轻轻摇动。
只不过这一眼的打量,却严峻地考验着刘秀的心脏,先是骤然停止,然后马上开始报复性地反弹,狂跳异常。
【No。2 心醉】
爱情乃闲人之忙事,然而有幸和不幸。起初之时,总是满怀信心,以为一定有一个完美之人,在前方为自己而等。是的,起初总是这样,直到有一天翻然醒悟:原来这种莫须有的信心,其实是对自己的一种残忍。
我们并非公共汽车,怎能确信真的有人在等?我们能够确信的,只能是我们在等待别人。一旦等红了眼,华丽的青春,即将变成曲折的鱼尾纹,而命定的人仍未出现,又有几个人会坚持再等,以最好的年华作为代价?或许就从了吧,凑合了吧,爱谁谁了吧。不求满分,甚至也不求及格,但至少也总比交白卷强吧。
然而,弱冠之年的刘秀,还正年轻,还有资格等,更重要的是,他宁愿等,等那一生中的命定之人。在他这个岁数,许多人都已经做了父亲,而他却依旧孑然一身,并非没有人前来说媒,也并非没有人前来问讯,但他却始终不肯应承。所谓千弩之弓,一击不中,乃永息机锋,是以射与不射之间,自然要分外慎重。
世间多有温柔乡,世间多有美娇娘,然而,刘秀早已修炼到了无欲则刚,他坚信,有一个人在等待着他,正如他只等待着那个人。
眼前的小女孩,皮肤苍白,身形消瘦,神态空灵而朦胧,她那介于儿童和少女之间的奇妙魅力,让意在闲逛的刘秀猝不及防,而他那颗自以为无欲则刚的心脏,也在瞬间四分五裂、不成模样。
刘秀苦笑着,他原本以为,他所等待的那个人,怎么也得有几甲子的功力,这才能够将他的心震得粉碎,殊不知,眼前这位十岁女孩却能轻易做到这些。而且,人家小女孩根本就没有发功,她只是离开他两步的间距,无辜地发射着她的固有频率,然后,他的心便不由自主地随之共振,直至碎为齑粉。
话说回来,今天倘若有人像刘秀这样,对一名十岁的幼女产生异样的感情,势必会被视为变态,如果胆敢有进一步行动,更将是踏入了法律的禁区。关于这种对未成年少女的畸形情欲的描绘,首推纳博科夫的名著《洛丽塔》,其描绘是如此的成功,以至于“洛丽塔”三字,如今已成了这种畸形情欲的代名词。
纳博科夫对这一时期的女孩作了这样的定义:“在九岁和十四岁年龄限内的一些处女,能对一些着了魔的游历者——尽管比他们小两倍甚或好几倍,显示出她们真实的本性,不是人性的,而是山林女神般的(也就是说,鬼性的);而这些被选中的小生命,我想命名她们为‘小仙女’。”
《洛丽塔》一书中列举了历史上几个有名的例子:但丁疯狂地爱上了九岁的贝特丽丝;彼特拉克爱上他的劳琳时,劳琳也不过是个十二岁的金发耀眼的性感少女。类似这样的例子,我们其实还可以继续往下补充:爱伦坡娶了他十三岁的表妹弗吉尼亚;猫王迎娶普琳西拉时,小姑娘也才不满十四岁……
纳博科夫没到过中国,所以大惊小怪,一惊一乍,觉得自个儿挖着宝了。而在古代中国,早婚司空见惯,太不稀奇。以汉代来说,一般女孩十三到十六岁时便会出嫁。及至后世,婚龄仍是严重偏早。李白《长干行》有句:“十四为君妇,羞颜未尝开。”而在娱乐场所,女孩在还是幼女的阶段,便已经可以出来公开应酬客人。白居易《琵琶行》中的琵琶女自述云:“十三学得琵琶成,名属教坊第一部。”年十三而成头牌,由此可见当时审美风气之一斑。再比如《红楼梦》中的宝玉、黛玉、宝钗,他们演绎的爱情故事,赚取了无数痴男怨女的眼泪,但考其年龄,也都只不过十岁刚冒尖而已。
当时代倾向于过早地将女孩变为妇人,女孩的角色也必须相应调整。男人们很早就开始在她们身上寻找女性特质,而她们所受的教育,也要求她们主动地迎合这样的社会环境,过早地发掘出自己的女性特质。因此,刘秀失魂落魄地困在一个小女孩的罗网之中,当时也只道是寻常而已,并无道德上的禁忌。
小女孩继续坚定地摇晃着手帕。刘秀大梦方醒,木然接过,只觉一阵清香,熏断肝肠。待刘秀擦拭完唇须,攥着手帕,陷入绝望。还给人家吧,这么脏,如何敢当?不还吧,岂不成了霸占人家小孩东西,又如何敢当?
小女孩见刘秀窘迫,于是笑道:“手帕归你了,我不要了。”远处传来一个漂亮小男孩的叫喊,刘秀循声望去,是邓晨的小侄儿邓奉。小女孩听见邓奉的叫喊,笑得更开心了,撇下刘秀,蹦跳着迎上邓奉。
一对小儿女,牵手而去。小女孩像姐姐教训弟弟,对邓奉道:“你长大了可不许喝酒,不然我不理你了。”小邓奉嗯了一声,谄媚答道:“你喝酒我也理你的。”说完,耸肩而无良地笑。
孩子们离开了,将刘秀留在光线慢慢暗淡的花园。多年以后,他已经记不清这天风的方向,记不清这天云的模样,但他忘不了,曾经有一个小女孩,让他的世界开始变得不再坚强。
第三章 太学
【No。1 初入长安】
小女孩名叫阴丽华,乃是春秋贤相管仲的后裔,新野阴家的千金,其母邓氏则是邓晨的族姐,这么攀起来,阴丽华算是刘秀的表侄女了。不过辈分不是问题,问题在于幼女虽好,媒雁不许,阴丽华才只有十岁,远未到提亲的年纪,无奈何之下,刘秀也只能暂且按下相思,先到长安就读太学,而陪刘秀一路同行的,则是其同在太学念书的三表哥来歙。
来歙,刘秀姑母之子,和邓晨一样,也是南阳新野人氏,同样出身于官宦世家:其六世祖来汉,汉武帝时任光禄大夫,随楼船将军杨仆击破南越、朝鲜。其父来仲,汉哀帝时官居谏大夫。说起来,来歙也是奇人一个,读了十年太学,仍然没有毕业,每年只有注册的时候才在太学现身,其余时间则漂在长安,与隗嚣、窦融二人为莫逆之交,招贤纳士,广结豪杰,名动黑白两道。
有了来歙这位熟门熟路的向导,一路无话,大半个月后,刘秀一行顺利抵达都城长安。在赶去太学报到之前,刘秀特地先去拜谒了刘家的两位故旧,一则为刘家联络感情,二则拜拜码头,万一日后他在长安惹出事来,也好有人帮着摆平。而说实在的,在这两位刘家故旧手中,基本上万事都能摆平。
一位是叔父刘良的至交好友,当朝大司马严尤。大司马,三公之首,位在丞相之上,乃是仅次于皇帝的二号人物。刘良和严尤当年同在长安任郎官,识于微贱,私交甚笃。在刘秀的记忆当中,刘良总是喜欢将严尤这位老友挂在嘴边:“我是性急的,所以我们见面,我总是说:尤哥!我们动手吧!他却总说道NO!——这是洋话,你们不懂的。否则早已成功了。然而这正是他做事小心的地方。他再三再四地请我上长安,我还没有肯。谁愿意在这小县城里做事情。……”而听的人无不嘴巴张成O形,表示着他们的肃然起敬。
另一位则是刘家的世交,司隶校尉陈崇。司隶校尉一职,虽在大司马之下,却也是位高权重。不妨拿大家更为熟悉的三国来说明司隶校尉一职的显赫:董卓称司隶校尉为“雄职”;孟德公掌权之后,也曾领司隶校尉以自重。刘备则将司隶校尉封给了他最信任的将领张飞。张飞死后,贵为丞相的诸葛亮,立即接过司隶校尉之职,以进一步巩固自己的权力。
拜完码头,出长安城,往东南七里,便到了太学。来歙帮刘秀办妥入学手续,又勉励了刘秀一番,然后便匆匆辞去。刘秀一个人待在空旷的宿舍,并无新生常有的乡愁和焦虑,而是兴奋地踱步,贪婪地呼吸,四壁之间,仿佛全是自由的气息。在老家舂陵,他始终笼罩在长兄刘縯的阴影之下,如今来到长安,天高老哥远,他终于有机会发自己的光,让别人阴影去吧。
刘秀正激动间,一人敲门而入,乃是和他住同一宿舍的新生,名叫韩子,体态敦实,低眉顺目,一看就是老实孩子。两人互通姓名籍贯之后,面对面干坐着,刘秀正想挑起话头,打破尴尬,韩子却突然自顾自笑了起来,而且一笑不可收拾,捶床撞墙也无法停止。刘秀毛骨悚然,大吼道:“有何可笑!”韩子恍如未闻,仍是狂笑,直到把自己笑舒坦、笑酥软了,这才指着刘秀,问道:“你来太学干什么?你离开太学之后打算做怎样一个人?”
刘秀茫然摇了摇头。韩子见状,满脸不可思议之色,道:“这是太学最著名的笑话,你居然没听过?”刘秀还是只能摇头。韩子又是大笑:“来太学干什么?混!离开太学之后打算做怎样一个人?混混!”
刘秀听罢,也是大笑不止。笑罢,却又觉得这两个问题确实问得很好,好得他都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No。2 神童】
且说开课尚早,刘秀漫无目的在太学游荡,迎面便见一群新生扎堆。不一会儿,又有几个老生凑将过来,加入到新生的队伍,隐隐传来窃窃私语:“知道吗,今年从南阳来了个狠角色。”
刘秀一听之下,觉得非常不好意思。我这还没发挥实力呢,怎么名声就已经传开了?他低着头,快步走过人群,唯恐被人认出。
意外的是,并没人认出他来,甚至都没人朝他投来轻微的一瞥。刘秀大感不忿,又拐将回来,故意在那帮人眼面前晃来晃去。果然,工夫不负有心人,人群马上发出一阵轻呼,看,那就是他!
刘秀心中大悦,摆出一副检阅仪仗的神情,双手作揖,哪里哪里,客气客气。却发现大家的视线都向前方望去,根本就没人对他答理。刘秀大为沮丧,明白这个南阳来的狠角色其实另有其人,于是随着人群一道望去。他倒要看看,究竟是怎样的壮士,尚未入学,便已先令新生为之色沮丧,老生为之久低昂。
然而,来人却不过是一个瘦削的六尺童子,身边跟着两个老态龙钟的仆从,小的正换牙,老的老掉牙,东倒西歪,施施行来。刘秀不免暗暗失望,但人群却已激动地议论开来。
“没错,就是他,邓禹,字仲华,南阳新野人。”
“啧啧,才只有十三岁。”
“可不,有史以来最年幼的太学生了。”
“据闻他在《诗》上的造诣之深,连许多博士都自愧不如。”
“听说是祭酒亲自登门,苦苦相邀,这小子却情不过,这才赏脸来太学的。”
要知道,但凡能入太学就读者,大多有来历有背景,骨子里也都自命不凡。然而,祭酒(相当于太学校长)亲自登门邀请,苦苦央求,唯恐邓禹不来太学,诸位同为太学生,何曾享受过这等待遇?和邓禹一比,他们早已输在起跑线上,他们是“我以太学为荣”,而邓禹却是“太学以我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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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秀心中狐疑,含糊应了一声。邓禹大喜道:“禹在新野,常听族叔邓晨提及刘兄。今日得见,足慰平生。”
邓禹的长相比他的实际年纪更显幼稚,让人忍不住想查查他的身份证,看丫到底有无谎报年龄。就这么位童子,一开口却是老气横秋,不由让刘秀顿生荒诞不经之感,忍不住嬉笑道:“小小年纪,何必故作老成之语?”
邓禹遭刘秀调侃,并不生气,朗声道:“读书,君不如我;处世,我不如君。禹年幼,日后还请文叔眷顾。”
刘秀暗恼,你怎么知道我读书一定不如你?这娃说话也忒直接,不过我喜欢。再加上邓晨这层亲戚关系,于是收下邓禹这位小弟。
【No。3 哀太学】
太学正式开课之后,没过几天,刘秀便彻底失了望,甚至有了退学之想。原来所谓的最高学府,不过如此而已。
首先是对教师的失望。太学不同于今天的大学,太学的教师,并不分教授、副教授、讲师这么些级别,而是一律称为博士。博士们的教材共有六种,即我们所熟知的六经——《易》、《尚书》、《诗》、《礼》、《春秋》、《乐经》。
刘秀和他长兄刘縯一样,主修《尚书》这部中国最古老之书。本来,无论《尚书》还是其余五经,通读一遍原文,最多三四日工夫,细读一遍,也不过半个月而已。然而,太学生在太学里,一经动辄需要读上数年。难道,太学是故意要多骗些学生的学费?
不然!太学生非但不需要付学费,而且还享有免除赋役的特权。要是那时候的教育也实行产业化的话,出于赢利的考虑,则应该巴不得这帮学生越快毕业越好。可见,问题并不是出在学费上,而是因为,一经确实必须读上数年。
博士们所教的,太学生所读的,除了经文之外,还有附生于经文的注疏。这些注疏,便构成所谓的经学,经过一代又一代解经者的添加增补,已经变得无比烦琐复杂,成为一座座庞大的迷宫。
拿刘秀所学的《尚书》为例,光解释其中的“尧典”二字,一个名叫秦延君的经师就可以讲十几万言。也就是说,仅“尧典”两个字,就足够他讲上一个学期。还是秦延君,解释“曰若稽古”四个字,洋洋洒洒又是三万多言。你说,你搞得赢吗?
类似秦延君这样变态的经师,比比皆是,似乎不把经文解释得天花乱坠、云遮雾罩,便不足以显示其能耐。于是乎,或牵强附会,或胡编乱造,或强词夺理,或向空而凿。一经之说,可以多至百余万言。可想而知,捧着这样的课本,学而时习之,不亦苦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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