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嗜血的皇冠光武皇帝之刘秀的秀-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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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莽如释重负地叹了一口气,他等待的时刻终于到了。杜吴戳了王莽一剑之后,见王莽不喊不骂,反而一脸满足,心中忽然发虚,便想拔剑就跑,王莽死死抓住他的手,问道:你是谁?杜吴报上姓名。王莽显得很失望,杜吴?从来没听过,看来只是个小角色,又问:你是干什么的?杜吴答道:商人。王莽越发失望起来,苦笑道:“哦,原来是个贱人。”商人在当时的地位最为低贱,而他就死在这么个贱人手上,当然既委屈又不甘,等他以后到了阴曹地府,他怎么好意思跟其他皇帝打招呼?
杜吴大怒道:对不起,让你贱笑了。说完,奋力拔剑。王莽已经没了力气,只能任由杜吴将剑拔去。杜吴拔剑在手,胡乱戳着王莽。王莽已经说不出话来,他只是不满地盯着杜吴:我又不是不让你戳,你急什么!要戳就好好戳,别乱戳嘛。渐渐,他连不满也没有了,他的眼睛已经睁不开了,他太困了,他太久没有睡觉了,现在,他终于自由了,解脱了,他终于可以美美地睡上一觉,而且永远不用醒来。
杜吴杀死王莽,翻检尸体,便见王莽腰间绶带,解开之后一拉,拉出一个沉甸甸的印袋。杜吴大喜,光掂分量,就知道一定是件大宝贝。到处都是汉军,杜吴也不敢打开印袋细看,就怕别人看见之后要跟他抢,于是匆忙往怀里一揣,强自镇定,低着头就往外跑。
杜吴跑不几步,迎面撞见校尉公宾就。公宾就看见露在杜吴衣服外面的绶之一角,顿时眼前一亮,拦住杜吴问:“绶主所在?”杜吴见是长官,只得乖乖作答道:西北小阁中。说完,拔腿想要再跑,公宾就迎面一剑,砍死杜吴,从杜吴怀中取出印袋。公宾就呼吸急促,手也跟着哆嗦起来,好半天才能解开印袋,印袋开处,一道玉光,冲天而亮,果然是传说中的传国玉玺!
公宾就嘲笑地望着横倒在自己脚下、死不瞑目的小商人杜吴,哦,你这个幸运的浑蛋,中国自古以来最贵重的宝贝,居然曾经被你揣在怀里,你居然拥有过它,虽然只有短短几分钟。然而,你又是一个倒霉的浑蛋,你根本不知道你怀里揣着什么,你根本不知道你有多么幸福。
公宾就杀死杜吴,取走传国玉玺,又按照杜吴的指点,果然在西南小阁找到一具尸体,他虽然不认识王莽,但一看装束,立即断定必是王莽无疑。公宾就按捺住内心激动,跪在王莽尸体之前,拔出剑来,一剑一剑,砍下王莽的头,将头提在手中,这才告诉身边兵士道:“这便是王莽。”
兵士们恍然大悟,后悔莫及。然而,尽管王莽的头颅已在公宾就手中,但只要能抢到王莽的一小块尸体,多少也能够换来一些奖赏。于是数十人争相上前,汉兵甲剁腿,汉兵乙砍手,汉兵丙拆骨,汉兵丁掏心……转瞬之间,便将王莽的尸体分了个精光,地上空剩一滩内脏血水。没有抢到尸体的汉军,抱头痛哭,抢到尸体的汉军,则举着手中的血肉,疯狂地奔跑欢叫。
王莽已死,终年六十九岁,在位十五年。此后的近两千年时间里,他一直被视为千古罪人,不能翻身。直到近代,皇帝不再坐朝廷,对于王莽的评价方才渐趋积极和公允。这其中,尤以西人罗斯·特里尔对王莽的评价——“封建主义寒冬中提前报春的社会主义之鸟”——最为凄婉悲壮。
王莽这只报春鸟,最终死在寒冬之中,没能等到春天。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答案是,远,很远,很远很远……
第十五章 潜龙勿用
【No。1 以旧换新】
王莽已死,有其头颅为证;新朝已亡,有传国玉玺为证。而这两样东西,目前都在公宾就手上。将王莽的头颅交出去,他没什么意见,但要交出传国玉玺,那就真有点心疼了,这可是世间独一无二的无价之宝!公宾就考虑再三,最终还是只能忍痛割爱,将传国玉玺连同王莽头颅一并上缴长官王宪。传国玉玺这东西太邪,他镇不住,传国玉玺只认一个主人,那就是皇帝,任何其他人要想把它据为己有,都必然会被它克死。
而在一夜之间,原本只是汉军校尉(相当于团级干部)的王宪,突然就发现自己成了首都长安的最高长官,城中数十万汉兵以及数十万百姓,全部归他统领。人一旦到了这份上,很难不自我膨胀,加上又得了王莽头颅和传国玉玺,当然越发找不到北。今非昔比了,既然此身已在崇山峻岭,当然要抖擞别样精神。老婆肯定是要换的,不过这事不急,可以押后,当务之急,就是要给自己换个官衔。他立下如此大的功勋,拥有如此大的权力,区区校尉未免太寒酸了,对不起观众,更对不起自己。
王宪于是自封为汉大将军。
按汉代官制,大将军为最高官职,不常设,西汉两百余年,获封大将军者,不过霍光等寥寥数人。《文献通考》云:“大将军内秉国政,外则仗钺专征,其权远出丞相之上。”可以说,王宪这一封,就把自己一封到顶了。单就官衔而言,别说是他原来的顶头上司邓晔、李松,就连大司马朱鲔等朝廷三公在内,也被他远远甩在了身后。
接下来,王宪干了大部分暴发户都会干的事情,上半身和下半身一起失控。丫住进东宫,把自己当成王莽,乘王莽的车舆,穿王莽的衣服,并把王莽的头颅挂在殿中,当着王莽的面,强暴王莽的小皇后及后宫美人,一边强暴,一边指着王莽问:我跟那老头谁强?
王宪昼夜淫乐,完全不想日后之事。然而,人无近忧,必有远虑。王宪只过了三天的皇帝瘾,九月初六,李松、邓晔、申屠建等汉军将领就率众赶到了长安。王宪正处在皇帝的瘾头上,根本不把这些曾经的顶头上司放在眼里,李松等人大怒,当即数落其罪状——得传国玉玺不辄上、奸淫宫女、建天子鼓旗、未经朝廷认证便自封大将军——命人将王宪推出斩首。王宪自知必死,也不讨饶,仰天狂笑道:老子这三天,顶别人活三十年,快哉!快哉!
李松等人既杀王宪,接管长安,派兵将王莽首级及传国玉玺火速送至宛城。更始皇帝刘玄抚摸着王莽头颅,叹道:“王莽不篡汉,必能成为第二个霍光,名垂青史,万世景仰。可惜,可惜!”刘玄的宠姬韩夫人笑道:“王莽不篡汉,陛下如何能成为天子?”刘玄闻言大喜,手舞足蹈,绕室狂啸。
刘玄将王莽头颅悬挂于宛城市集,供百姓唾骂声讨。王莽此时已死去半个多月,头颅也色呈青紫,局部已经开始腐烂,发出浓烈的腥臭之味。然而百姓们不管,拿脚踹,拿东西砸,更有胆大而变态的百姓,甚至将王莽的舌头割下来吃。至于是生吃还是熟吃,史书没讲,吃完之后有没有食物中毒,史书同样没讲。
刘玄坐镇宛城,捷报频频传来——称帝汝南的刘望被汉军击杀,汝南降;汉军击扬州,扬州牧李圣战死,扬州降;由新朝太师王匡、国将哀章镇守的洛阳,同样投降汉军,刘玄斩王匡、哀章。就连最为强大的赤眉,也同意了刘玄的招降,愿意归顺汉朝。
至此,中原大地已经完成了形式上的统一,放眼天下,只剩下蜀郡公孙述,以及河北的城头子路、刁子都、铜马等一众毛贼尚未解决。一时气象,竟仿佛中国已经基本安定,汉朝之复兴,已是板上钉钉。
【No。2 汉官威仪】
对于汉军来说,外患刚除,内斗又起。为了在将来的中央政府里攫取更大的利益,各方势力展开了一场不见硝烟的博弈。
自从刘縯死后,刘氏家族便沦为汉军中的弱势群体,其最重要的标志便是军权的丧失。此次汉军攻打长安,领军者为李松、申屠建,两人皆出身宛城李家,为南阳豪杰势力的代表;攻打洛阳,领军者则为定国上公王匡,为绿林军势力之代表。作为三足鼎立的一方,刘氏家族被排挤在军权之外,只能在政府中担任一些文职。对此,刘氏家族自然心有不甘。
刘玄虽然贵为皇帝,但刘氏家族并不把他视为自己的权益代言人,他们很清楚,刘玄已被绿林军和南阳豪杰控制,他并没有足够的自由意志。为刘氏家族代言的重任,落在了继承刘縯大司徒之位的刘赐身上。而要想保证刘氏家族的利益,便必须让更多的刘氏子弟官居要职。正是在这种大背景之下,一直韬光养晦的刘秀,浮出水面,被刘赐举荐为司隶校尉。
在和平年代,司隶校尉位高权重,朝中文武百官(包括三公),无不在其监察及弹劾范围之内。不过如今百废待兴,刘秀名为司隶校尉,干的却是一些打杂的活——前往洛阳,整修宫府,安抚百姓,为汉室将都城从宛城迁往洛阳作前期准备。
此前,刘秀为了避免朱鲔等人的猜忌和暗算,几乎完全遵循老子的教诲,“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然而,司隶校尉任命的通过,给了刘秀一种错觉,以为危险已经远去,至少他的人身安全已经不再是问题。
刘秀决定走马上任,在他看来,司隶校尉并不领兵,应该不至于引起朱鲔等人的警惕,况且,刘赐举荐他为司隶校尉,乃是一片善意,他受刘氏家族的庇护之恩,此时也理当为家族利益尽自己的一分力。
出于天生的谨慎,刘秀秘密将阴丽华送回新野娘家。此时,南阳地界并不清净,到处都是盗贼和乱兵,从宛城到新野,沿途危机四伏,而刘秀手中又无兵可用,只能派十数仆从扮作难民,一路护送阴丽华成行。临别,两人执手相望,刘秀心中满是愧疚和酸楚,他对不起阴丽华,他利用了她,他们的婚姻和世上大多数婚姻一样,只是为了某种目的而发生,只有世俗,毫无神圣。
阴丽华自从嫁给刘秀之后,三个多月过去了,却依然是完璧之身,刘秀为什么不来亲近她,她羞于问,也不敢问,她只知道,她已经是他的妻子,只要两人能在一起,无论刘秀如何对待她,她都将接受自己的命运。然而,新婚未久,却要骤然离分,而就在离分的前夜,刘秀仍然不肯使她的身体残缺,从而让这段婚姻完整。一念至此,阴丽华难掩伤心,虽然她什么都知道,她知道刘秀全是为了她好。
离别的时刻到了,刘秀扶阴丽华上车,道:一等洛阳安定,这就派人来接你团聚。阴丽华点点头,低声道:我知道。刘秀捧着阴丽华的脸,注目良久,忽然笑道:你可不能就这样上路,太过危险。阴丽华道:为什么?刘秀道:因为你太美了。阴丽华闻言,想笑,却泪流满面。刘秀从地上抓起一把尘土,抹在阴丽华脸上,撒在阴丽华发间,妥帖之后,得意地看着阴丽华,点头道:嗯,你真丑!阴丽华破涕为笑,即使隔着厚厚的尘土,依然明艳不可方物。
车队起程,渐行渐远,最终消失在刘秀的视线。刘秀徐徐打马而回,心中并无太多离愁,他相信他和阴丽华很快就可以再见,当时的他又哪里能够想到,今日一别,重逢竟要在漫长的两年之后。
再说汉军选定洛阳为都城,洛阳百姓尽皆欢欣鼓舞,自从周王朝之后,洛阳终于再次成为天下的中心。相比之下,长安上下则愤愤不平,觉得长安才更有资格成为汉朝的首都。长安吏士们自发组成“申都团”,怀着光荣和梦想,一路东进,迎接汉军,迎接刘邦的子孙回到他们祖先一手创建的都城。
申都团行至洛阳,越走越失望,一路上所见的汉军,哪里有半点他们想象中王者之师的模样,军纪废弛,军容不整,看上去和流民几乎没有分别,而所谓的将军们,也居然穿着女人的衣服,头上扎着庶民才用的帻巾,既无体面,也无尊严。申都团心灰意冷,正要打道回府,忽见一彪人马行过,衣冠堂正,军容肃穆,虽然仅有百余人,却有千军万马也不敢轻犯之势,当先一人,更是气宇英挺,须眉华丽,和其余汉军将领相比,恍如神仙中人。申都团夹道而观,感激涕零,相顾而叹:“不图今日复见汉官威仪!”一打听,这才知道,原来是司隶校尉刘秀及其幕属。申都团久闻刘秀大名,知道他是刘縯的三弟、昆阳大战的英雄,今日一见,更胜闻名,于是皆暗暗倾心。
【No。3 离骚】
洛阳,帝国版图的中心,千年辉煌的都城。洛——阳,从闭口音到开口音,完成一个伟大之名。洛——阳,刘秀念叨着,没来由地觉得不祥,仿佛他就将死在这个地方。
刘秀自进驻洛阳以来,活计不可谓干得不漂亮。就刘秀的职责而言,抚慰诸县、安定百姓,这些都还容易对付,难度最大的是分配住房:首先从宛城搬迁过来的汉朝中央机构,都要由刘秀安排宫室办公,其次便是为各位将军大臣安顿府邸,谁该住什么地段,面积多少个平方等。可想而知,这活注定费力不讨好,最容易得罪人。虽说都是充公来的宅子,不需花费分文,但又有谁不希望自己的宅子大一些,地段好一些呢?要知道,有级别分宅子者,基本都不是好惹的主,要么上头有人,要么下头有人,要想平衡各方利益,达成皆大欢喜,谈何容易!然而,如此硬的骨头,刘秀居然啃了下来,分配公平公正,一切按照前朝旧章,人人各得其所,即使未必能皆大欢喜,却也让不满意者无处挑剔。
刘秀的工作,赢来一致好评,或曰:毕竟是读过太学的高材生,谙熟前朝旧章,可见知识就是力量;或曰:昆阳会打仗,洛阳会分房,刘秀能武能文,前途实在无可限量!就连皇帝刘玄,也觉得刘秀这位堂弟给自己脸上争了光,赞道:陈平宰肉,想来也不过如此②。
赞扬声四起,刘秀这才追悔莫及,都怪他一不小心,把活干得太过漂亮。他本来就是朱鲔等人重点提防的对象,如今一时技痒,弄不好就会把自己的生命断送成一枕黄粱。
十月的洛阳,天高地阔,风物爽朗,而刘秀觉得不祥。
是日,刘赐邀刘秀夜饮。刘秀并未多想,以为只是堂兄弟间正常的走动交往,如约赴宴。刘赐素来器重刘秀,亲自作陪。刘赐官居大司徒,位列三公,朝中机密政务,他或经手,或预闻。刘秀精通洛阳的房地产,至于洛阳的政治内幕,则无疑刘赐更加清楚。话题从洛阳最新的政治动态开始,譬如被汉朝招降的各州郡长官,纷纷派遣使者前来朝贺,向朝廷申表忠诚。譬如最为强大的赤眉也接受了招降,其首领樊崇等二十余人已经来到洛阳,向汉室献上忠心。在刘赐的描述之下,朝廷的形势可谓是一片大好,打江山的任务已经完成,接下来就是坐江山的问题了。
刘秀听着,感觉刘赐必有后话。果然,刘赐话锋一转,正色道:天下根基未稳,稍有处理不慎,随时可能大乱。赤眉就是一个定时炸弹,其首领樊崇等二十余人虽然到了洛阳,但部队却依然留在原地,并不解散,显然是意在观望。如何对待樊崇等人,朝中争论激烈,有人建议高官厚爵,竭力笼络,勿使离叛;朱鲔等人则认为汉室得天下,赤眉并无功劳,凭什么不劳而获!将樊崇等人封为列侯,已经算便宜他们了。朱鲔大权在握,自然是他的主意更占上风,然而诚小儿之见也。一旦樊崇等人不满于仅仅获封列侯,愤而回归青徐二州,重领旧部,天下必将兵戈再起,永无宁日。再说投降之郡县,其对汉室的忠诚只停留在口头之上,不可倚仗,就像他们会背叛王莽一样,一旦形势危急,他们也会很快背叛汉室,墙头草而已。可惜绿林军和南阳豪杰,眼中只有争权夺利,心中毫无江山社稷。
刘赐面色越发凝重,望着刘秀,道:如今天下,不出事则已,一出事必是大事。刘秀听罢悚然。刘赐又道:汉室虽兴,而刘氏衰微,朝中用事者,唯我一人,实难与绿林军和南阳豪杰抗争。我观刘氏子弟之中,唯你能成大器,值此国乱多事之际,你当自爱,我也将助你一臂之力。
自刘縯死后,刘赐对刘秀照顾良多,令刘秀大为感激。而今日刘赐的话中,又有再度提携刘秀之意,刘秀心中疑惑,莫非刘赐对他又有了新的安排?刘秀于是相问,刘赐却并不回答,只是一味劝酒。
酒残席罢,刘秀起身告辞,刘赐止道:“吃些瓜果再走。”说完,亲自端来三碟瓜果,一碟枣、一碟桃、一碟梨。
瓜果在前,却无人伸手。刘赐望着刘秀,沉默不语。刘秀望着瓜果,神情如遭雷击。
一碟枣、一碟桃、一碟梨。枣桃梨——早逃离!
难道这就是刘赐对他的最新安排,让他尽早逃离洛阳这块是非之地?刘赐一定是感觉到了什么,或者是听到了什么风声,毕竟刘赐身在权力中枢,消息远比他来得灵通。这么说来,在他自污形象、含垢忍辱、战战兢兢过了四个月之后,朱鲔等人依然不肯放过他,还是杀他之心不死,而且已经就快要动手了?
刘秀内心悲愤,如同咆哮的汪洋。没有他们兄弟二人,哪里来的汉军?哪里来的汉朝?他们兄弟二人,为了汉室背井离乡,以命相搏,直至家破人亡,最终换来了什么?刘縯换来的是自杀横死,而他换来的,则是一碟枣、一碟桃、一碟梨。
呜呼,人性岂只丑陋而已!
悲愤归悲愤,然而,继续活着还有劲吗?这才是最大的问题。长期的死亡阴影,刘秀累了,气馁了,厌倦了。可笑的仇恨,荒谬的纷争,如果朱鲔要动手,那就来吧,他等着,等着这无因之杀。甚至不必朱鲔动手,他自己就能解决,只需要一把小刀,就可以结束性命,了却这痛苦而纠结的一生。
他只有二十九岁,依然年轻,按理说,前方还有很长的路程。然而,他却分明已经苍老,内心爬满了皱纹。在二十九岁的人当中,有谁曾取得过他那么大的成功,又有谁曾遭遇过他那么大的失败?他沐浴过最亮的光明,也潜入过最深的黑暗,他短短的二十多年,经历的事件足以超越别人的一生。如果人生就是一场自助餐的话,哪怕他现在就死,已经足以值回票价!
然而在刘縯死后,他作为刘縯最爱的弟弟,没有为刘縯舍命复仇,反而选择了忍辱偷生。为了躲避死神,他向死神献上了自己的灵魂。他背叛了长兄刘縯,抛弃了礼仪道德——人之所以为人的立身之本,向仇人们微笑屈膝,仿佛他一点也不恨他们,就连阴丽华——他生命中最美好的事物,也成了他利用的工具。
从刘縯死去的那天开始,他的生命之杯便盛满了悲伤和屈辱,而他饮下了这杯苦酒。他的嘴唇上满是罪孽。
在付出如此惨重的代价之后,他终于能够成功地活着,但他内心知道,活着的已经不再是刘秀,而是一个类似于刘秀的行尸走肉,面貌无异,而灵魂扭曲。如果活着意味着牺牲尊严、忘记廉耻,那这桩交易是否值得?而活着的意义又在哪里?如果活着本无意义,那么理性的选择就应该是,最好是不出生,其次是尽早死亡。
感谢刘赐,给了他一碟枣、一碟桃、一碟梨,提醒他早逃离。然而,早逃离,那也只能逃离暂时的死亡。永恒的死亡,又有谁能够逃避?人生在世,既然必死无疑,那为什么不尽早解决?
是的,在所有你寻找的东西当中,找死最为容易。然而,死亡又是一个什么东西?
死亡并非东西,死亡并不存在!
没有人能在活着的时候体验死亡,换而言之,没有人能够证明自己的死亡,不能向别人证明,也不能向自己证明。要么死,要么活。从逻辑上讲,这是两桩非此即彼的事件,不可能同时发生。迄今为止,也没有见到有一人可以宣称,他死而且生。
他并没有要求自己的出生,可他还是来到了这个世界。他享用着属于他的时间和资源,仿佛理所当然。死去的人骂着你,fuck you。还没出生的人也骂你,赶紧滚你妈的球。于是乎,你感到了内疚,你迷茫地活在这个时间、这个区间,你手足无措。
然而,对刘秀来说,活着并非幸运。一夫未必多妻,却绝对多难。他承受了太多的苦难,如果活下去,在可以预期的未来,必将有更多的苦难。生命如同皮鞭,抽打着他的前行。
普通人浑浑噩噩,没有关系,他们只是人世的观光客,就是那种走到哪里都只知道带上相机的大傻瓜,没有人对他们寄予希望,他们也不对自己寄予希望,他们只知道混吃等死,因为他们也只会这些。而他不同,他是刘秀,独一无二的刘秀。
孔子曰:未知生,焉知死。而他知生乎?他想到了太学,他在渭水之滨,指着河水对邓禹说道:“我就是这水,而我必将抵达。”如今看来,他所谓的大江、沧海,依然遥遥无期,而他现在,居然还在为最基本的生存权力而努力。
可是,生存的意义又在哪里?三十七岁的但丁,一个困惑的中年,带着和刘秀同样的问题,在梦中游历了地狱、炼狱、天堂,于是有了千古长诗《神曲》。在长诗的最后一句,他为世人写道:“是爱也,动太阳而移群星。”
好吧,如果这是正确答案……
刘秀无法停止思考,太多的念头,同时冲击着他的头脑。思考又有何用?维特根斯坦云:“哲学留下的是原样的世界。”思考,对世界既无增加,也不减少。于是,昆德拉也跟着起哄道: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
然而,刘秀已经无法停止。他已经接近他心底最为黑暗的部分,那地方,从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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