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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那些范儿-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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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是我痛苦的深渊”

1936年,时任北京大学校长的蒋梦麟迎娶陶曾谷女士,在北平举办婚礼,邀请胡适做证婚人。可是胡适的妻子江冬秀因为蒋梦麟为娶陶曾谷遗弃原配,不赞成胡适为两人证婚,把大门一关,就是不让他出去。原来,蒋梦麟为继娶陶曾谷而与原配离异,在江冬秀看来,蒋梦麟道德上是有愧的。胡适只能跳窗“脱逃”,成其美事。

蒋陶联姻最大的压力还不在蒋梦麟与原配离异,而是他迎娶的陶曾谷是其莫逆之交兼同事高仁山的遗孀。高仁山先后执教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并在北京大学创立教育系。1928年,高仁山被奉系军阀杀害于天桥刑场。高仁山死后,蒋梦麟对其妻陶曾谷照顾备至。尽管蒋梦麟使君有妇,但陶曾谷的处境令他同情,长期的照顾和相处,感情慢慢发生了变化,两人互生爱意,坠入爱河。婚礼上,蒋梦麟答谢宾客时表示:“我一生最敬爱高仁山兄,所以我愿意继续他的志愿去从事教育。因为爱高兄,所以我更爱他爱过的人,且更加倍地爱她,这样才对得起亡友。”

1958年,蒋梦麟的夫人陶曾谷在台湾因病去世。陶曾谷卧床时,陶曾谷的一位表亲常去照应病人。陶女士曾经对她说:“孟邻(蒋梦麟)的身体很好,而且太重情感了,我死了以后,他一定会受不住的;而且,我不忍心他受长期的寂寞;所以,我希望你能够帮他找一个合适的对象,陪伴他……”由于陶女士临终前的嘱咐,使蒋梦麟的续弦问题,变成了那位太太无时或忘的“责任”。

因夫人去世后,蒋梦麟非常落寞,也就接受了妻子表亲的安排。据报道这位女士在陶女士逝世一年以后,就开始为蒋梦麟提亲说媒,但都没有使他动心。直到1960年在圆山饭店的一次宴会中,通过这个媒人介绍,他认识了徐贤乐,情形就不一样了。

徐贤乐认识蒋梦麟时,虽已年过半百,但风韵犹存。蒋梦麟对于徐贤乐可以说是一见钟情,而在一开始时,徐贤乐觉得蒋梦麟年纪太大,而且恐怕性格不合。但蒋梦麟托由媒人向她致意,表达自己意思:他觉得徐女士的家庭身世很好,而且品貌双全,一切都太理想了。蒋梦麟在写给徐女士的第一封情书里面就有:“在我见过的一些女士中,你是最使我心动的人……”认识三四个月之后,蒋梦麟对徐贤乐已难舍难分了,有次为了一点事闹了个小别扭,两人数日不见,蒋梦麟就寝食难安,于是用一张横幅一尺的日本绘画金边绉纹水色纸,以中小楷写了一首艳词相赠。两情不可不谓绸缪,因此不久就互相论及婚嫁。

这事在他们亲友中有“赞成”与“反对”两派,而在北大同学会的师友中,几乎都是不赞成,就连胡适也持反对意见。当时胡适在因病住院,还在调养身体之际,提笔给好友蒋梦麟写了一封长信,在信中,胡适表达了自己的意见,絮絮叨叨,说徐贤乐爱财,她向你要20万,你虽给了8万,也最好悬崖勒马。又以50年的友谊和蒋与陶证婚人的身份对其进行劝说,要他与陈诚(当时陈诚也是持反对意见者)郑重地谈一谈。据《胡适之先生晚年谈话录》书中说,陈诚曾告诉蒋梦麟说:“我的太太接到蒋夫人——第一夫人宋美龄的电话,她坚决反对你跟这位徐小姐结婚,我的太太也反对,都要我转告于你。如果你一定要和她结婚,那么我们以后不能见面了,至少,你的夫人我们是不能见面了。”

胡适将信交给蒋梦麟时,蒋梦麟直接问他是支持还是反对,胡适说反对,蒋梦麟直接告诉他:“那我就不看了。”遂将胡适的这封信撕碎掷于废纸篓中,后蒋梦麟秘书拾获细心拼合,始恢复原状,并得以保存。

蒋梦麟不顾各方反对,坚持要与徐贤乐再婚。他在7月间给陈诚写了一封长信,除申述自己“非立即结婚不可”的理由外,还极力为徐贤乐辩护。

因反对的人多势众,蒋梦麟不便举行公开婚礼,而改采家庭式秘密婚礼,于是在1961年7月18日在台北市临沂街陈能家中举行。陈能的太太是徐贤乐的亲侄女。婚礼极为简单,由端木恺律师证婚,郑曼青、居浩然分任双方介绍人,双方在结婚证书上用了印,婚礼就算完成了。时年蒋梦麟75岁,而徐贤乐也已54岁了。由于婚礼仓促,以至于很多人来不及准备礼物。

次日各报争相报导,蒋梦麟在接受某报的访问时说:“一个人健全的生活,理智、情感、意志三者,必须适当平衡,缺其一,即失其平衡。果尔,则无论为学或办事,其动力便受削弱。我自陶曾谷女士去世以后,感情即无所寄托,故不得不求一对象,以保持我多年奋斗的精神。我相信徐女士,就是我适当的对象。”报纸并引用了徐贤乐的“有感蒋梦麟的款款深情,并陶醉于这位老教育家的灵毓才气”的话语,他们“希望新妇徐女士是一个‘贤内助’,使蒋博士享受室家之‘乐’,则过去一番小小波折,便成为愉快的回忆了。”

而在蒋、徐结婚之后没几天(7月26日),蒋梦麟就专程去看望胡适,胡适也向他道贺。蒋梦麟告诉胡适,他的新婚夫人很好,隔几天还要将她带来看望胡适,他还对胡适说:“人家说她看上我的钱,其实她的钱比我的多。”

在二人结婚一年多后,他们的婚姻亮起红灯。1962年12月,蒋梦麟不慎失足折骨入院。徐贤乐趁蒋生病住院之际,将蒋之财物悄悄归之自己名下……待蒋发现,盛怒之下,修书一封,欲与离婚。徐女士当然不从,公开撰文,说他们爱情尚存,不过是蒋先生受了别人的蛊惑才一时糊涂。从此蒋梦麟避不见面,一切透过律师打笔仗、打官司。蒋梦麟的起诉状中称,徐贤乐“貌善心险、凌辱女儿、需索敛聚、嫌老恶贫、咆哮辱骂、饱受虐待”,不堪同居。他也首度证实了当初胡适的质疑,指徐贤乐在蜜月期间就不断追问他个人财产,还作成笔记;他的保险受益人与美国财产也都改登记徐贤乐为受益人;以及趁他在病榻上,徐贤乐迅速过户财产等种种做法,都让人无法接受。他还说徐贤乐经常大惊小怪、借故吵闹,不准他吊唁亡妻,还要求女儿搬离;而且竟以费用难筹为由,要求他尽快出院;她曾私自向农复会官员借支,同时为配住宿舍问题,在农复会与幕僚争吵,让他无地自容。凡此种种让他决定诉请离婚,并索回53万元存款。面对蒋梦麟的诉状,徐贤乐气愤地表示,诉状内容都是扭曲的。调解过程中,徐贤乐一度直闯农复会办公室找蒋梦麟,吓得蒋梦麟连忙从后门楼梯避开;徐贤乐见状高呼,见丈夫是合法的权利,她已受到蒋梦麟的侮辱与痛苦,这是“仰仗官职、欺凌弱女”。蒋梦麟自认实在惹不起徐贤乐,随后避居石门水库;徐贤乐一度又以送冬衣为由,要求碰面,蒋梦麟还是躲起来。

就这样吵吵闹闹约一年后,双方在1964年1月24日协议离婚,陶希圣当证人,赡养费为徐贤乐主张的50万元,农复会房舍、股票均需交还,但徐贤乐已经提走的20多万现金则不予计较。尽管已身无长物,由于蒋梦麟只求签字止讼,还是由友人代签支票偿还赡养费,前后总计花费77万元,终于结束两年六个月的夫妻关系。

蒋梦麟对记者说:“(从结婚)到现在一年多,我失望了,我受到人生所不能忍的痛苦;家是我痛苦的深渊,我深深地后悔没有接受故友胡适之先生的忠告,才犯下错误。我愧对故友,也应该有向故友认错的勇气,更要拿出勇气来纠正错误。”同时,蒋梦麟竟不怕难堪,把胡适1961年6月18日写给他的那封长信公开发表。

面对沸沸扬扬的社会舆论,蒋梦麟十分坦然:“这是我个人的私事,我发现错误便应该改正,所谓‘人作孽,不可赦’,我愿面对事实,接受不幸的后果。”解除婚约后,蒋梦麟又精神焕发,专心投入到石门水库的建设中去。

附:胡适致蒋梦麟的长信部分。

……这十天里,我听到许多爱护你,关切你的朋友的话,我才知道你的续弦消息真已引起了满城风雨……这些话大致是这样:某女士(按:指徐贤乐)已开口向你要二十万元,你只给了八万:其中六万是买订婚戒指,两万是做衣裳。这是某女士自己告诉人的,她觉得很委屈,很不满意。关心你幸福的朋友来向我说,要我出大力劝你“悬崖勒马”,忍痛牺牲已付出的大款,或可保全剩余的一点积蓄,否则你的余年绝不会有精神上的快乐,也许还有很大的痛苦……

昨今两天(十七、十八)之中,我又听到五六位真心关切你的人的报告……这些朋友说:这位小姐在对待孟邻先生的手法,完全是她从前对待前夫某将军(按:指杨杰将军)的手法,也是她在这十七八年对待许多男朋友的手法:在谈婚姻之前,先要大款子,先要求全部财产管理权。孟邻先生太忠厚了,太入迷了,绝不是能够应付她的人。将来孟邻先生必至于一文不名,六亲不上门;必至于日夜吵闹,使孟邻先生公事私事都不能办!

她的前夫某将军是何等厉害的人!他结婚只七个月之后,只好出绝大代价取得离婚!这些朋友说:适之先生八天之前不说话,是对不住老朋友,今天怕已太晚了。

我也知道太晚了,但我昨夜细想过,今天又细想过:我对我的五十年老友有最后忠告的责任。我是你和曾谷(按:陶曾谷,蒋梦麟的第二任夫人)的证婚人,是你一家大小的朋友,我不能不写这封信……

梁漱溟:永远剔透的良知

梁漱溟(1893。10。18—1988。6。23),著名的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家、社会活动家、爱国民主人士,著名学者、国学大师,主要研究人生问题和社会问题,现代新儒家的早期代表人物之一,有“中国最后一位儒家”之称。梁漱溟受泰州学派的影响,在中国发起过乡村建设运动,并取得可以借鉴的经验。著有《乡村建设理论》、《人心与人生》等。梁漱溟是中国现代著名的学者,著名的文化民族主义者,他被称为“最后的大儒”。

“特务们,你们还有第三颗子弹吗”

梁漱溟初到北大便毫不掩饰他的率直,他在开讲《印度哲学》的第一天就对听课的学生说:“我此来除替释迦、孔子发挥外,更不做旁的事。”讲台下的学生大多是“打倒孔家店”的热烈拥护者,这一时期同在北大的保守派代表人辜鸿铭就吃了学生的许多苦头,在当时的北大,可是人才济济,梁漱溟在当时还是个无名人士,即使辞退他也不会有人感到新鲜,但是他却在北大一教就是7年,他讲的孔子课特别火,学生们都争着来听他是如何为孔子、释迦作辩护的。

他在北大唱得最惊人的反调是在“五四”学潮时,学生们群情激愤,同仇敌忾,梁漱溟在《国民公报》上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我的意思很平常。我愿意学生事件付法庭办理,愿意检查厅提起公诉,审厅去审理判罪,学生遵判服罪。”他还指出人太多检查不尽学生“尽可一一自首”。他的理由是,“在道理上讲,打伤人是现行犯”,“纵然曹、章罪大恶极,在罪名未成立时,他仍有他的自由。”梁漱溟是基于对法制社会的向往才这样说的。学生们却不能原谅他,于是写了许多匿名信警告他小心些。

他的率性而言招来的后果也的确让人惊心动魄。1946年李公朴、闻一多血案发生后,作为民盟的核心人物,梁漱溟在集会上公开宣言:“特务们,你们还有第三颗子弹吗?我在这里等着它!”

梁漱溟民国初年曾在同盟会同仁创办的《民国报》当过编辑,做过外勤记者;他常用的笔名有寿民、瘦民等。有一次,该报总编缉孙浚明为梁写了一幅扇面,上款题“漱溟”二字,梁看后认为孙浚明代拟的笔名很好,甚合心意。从此梁便以“漱溟”为名。

1906年,梁漱溟考入北平顺天中学,他的各门功课自学进度皆超过老师的课堂教授进度。他阅读了大量的课外读物,国文作文成绩经常名列前茅。梁漱溟喜欢作翻案文章,从不落俗套,深得国文教员的赏识,他的作文曾得到“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批语。

蔡元培聘请梁漱溟任北大教师时,他只有24岁,北大的学生有些比他的年龄还大,梁漱溟过去多次报考北大但却没有考取,最后他考入了直隶公立法政专门学校,他只是一位中专毕业生。…》小说下栽+wRsh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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