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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花门生王者至尊-第49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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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干杯。”我这才反应过来。心中暗想,干什么呀,怎么好像对我有意思呢?
酒杯轻轻撞了一下,我很优雅的喝了一口。发现身旁的奇可萨对于老婆的诸多小动作并没有觉察,对杨思雨大肆献殷勤,好像完全被气质出众的王后所吸引。
靠,瞧这两口子,真是够浪漫!
在法国停留了五天左右,我们一行人结束了友好访问准备回国。总统两口子亲自到机场送行。奇可萨跟我握手之后,还没有说两句话,转身对着杨思雨嘘寒问暖,邀请漂亮王后以后继续过来法国。
吕尼娜一双妙目盯在我脸上,眼神炽热居然仿佛恋人。说:“陛下,和您待在一起的时光总是很美妙,可您即将回国了,真是非常遗憾。”
嘴里说这话,她用大衣巧妙地挡住所有人的视线,将一个折叠成心形模样的小纸条抵到我手中,然后用眼神示意我收好。
不会吧,又不是小女生,还偷偷摸摸的玩塞纸条的勾当?不过,千万别让人发现,我赶紧把纸条握在手中。
在众多官员仰视的目光中我和杨思雨登上飞机,刚坐下,杨思雨笑着递给我一个很小非常精致的信封,说:“你看看?”
我纳闷地问:“这是什么?”
杨思雨笑道:“我也不知道,是总统给我的。也许,是一封求爱信吧。”
“是吗,我感觉也是,奇可萨是有名的花心总统,看你的眼神也不老实。跟你说,我也收到类似的东西了。”我把手中那个心形纸条递过去。
杨思雨纳闷地说“谁给你的?是吕尼娜?”
“没错,就是她,不知道这两口子搞什么把戏呢?”
“咱们把信拆开看一下就知道了。”
“也对,来,咱们看看信上写的是什么?”
第1509章 要回到宋朝
座位上的两个人相视一笑,“咱们先瞧瞧总统阁下给你的信。”我把小巧的信封打开,摊开信纸轻声念道:“亲爱的女神……”忍不住笑了起来,“好肉麻,想不到奇可萨一大把的年纪,都可以当你父亲了,却弄出这么恶心的称呼……”
杨思雨俏脸羞得通红,“这个人……真是讨厌死了,你赶紧把信斯了?”她伸手就要抓我手中的信纸。
我慌忙把信纸扬起来,不让她够到,笑着说:“别闹,等我念完你再斯也不迟,咱们瞧瞧花心总统到底在信上写的是什么?”
杨思雨试了好几次都没有抓到,只得作罢。嗔道:“有什么好念的,老家伙还是总统呢,居然给我写什么破信,真是有病。”
我尽量用臂膀抵着她,免得她再想斯毁手里好玩的信件。说:“那是因为老婆你有魅力啊,他彻底被你迷住了。别闹了,咱们接着看信。”接着念道:“您是我见到最漂亮最优雅的女人,实在是太迷人了,我彻底爱上您了,请给我打电话好吗?二十四小时恭候您的电话,希望您能让我美貌成真,别让您老公知道。”信纸最下方,是一串阿拉伯数字组成的电话号码。
杨思雨脸涨的通红,使足力气奋力抢过信纸斯得粉碎,使劲丢到地上,用力跺了两脚,气道:“见鬼,死男人,去死吧,赶紧让飞机调头回去,我要找他算账……”
我呵呵一笑,说:“算了,当什么真呢?他有爱慕你的权利,你也可以不为所动吗?”
杨思雨说:“那倒是,有你这么好的老公,我怎么会对别人动心。对了,瞧瞧第一夫人给你写的是什么信。”她把手里的纸条展开,不无醋意的说:“瞧瞧,还叠成心形呢,真够浪的,看来西洋红杏也要出墙了。”
果然,信上写的全都是肉麻话,将我比喻成心肝,蜜糖之类心爱的东西,说彻底被我非凡的魅力迷住,希望可以交往成为枕边人如何。言语比其老公要肉麻十倍有余,让人充分体会到法国女孩的热情如火。
最令人叹息的是信纸下面一个淡淡的粉红唇印,旁边写着一行小字,“如果亲在亲爱的你脸上该有多好啊!给我打电话。”同样是留下了电话号码。
我摇头不解的轻笑,“他们两口子也太不正经了吧,居然同时对咱们两口子动心了,真疑他们心里想些什么呢?”随手抓过杨思雨手里的信纸揉成一团,扔到座椅底下。
杨思雨也忍不住轻叹:“真没有见过这样的,一个花心就可以了,难能可贵是两口子全都如此,真是天生一对。”
我做出大义凛然的样子,“切,把我当做什么人了,还想勾我,不是做梦呢吗,咱是正经人,能干那事吗?”
杨思雨啐了一口,“呸,你要是正经人,估计西门庆都得改邪归正当和尚去。你当我没看见呢,奇可萨设宴招待咱们的那天,你的眼神一个劲地往他老婆身上飘,净看一些关键部位。吕尼娜更是不像话,居然在敬你酒的时候把裙子还咧开了,你眼珠子都差点掉里面去。”
我嬉皮笑脸的说:“你都看见了?”
杨思雨嗔道:“那当然,你以为我是吃素的吗?刚开始看到这位第一夫人,我就瞅出她眼神不对劲,以后就一直注意着她呢。你寻思当时奇可萨不停地跟我说话,就顾不上看着你啦,要是让别的女人在我眼皮把老公勾走,我杨思雨也不用在社会上混了。”
我用手刮了一下她鼻子,“说什么呢?你都是王后了,还以为自己是街头小太妹呢,还想混社会?”
杨思雨一伸舌头,调皮的说:“对不起,老公,我忘记自己的身份了,下不为例。从今以后,你老婆我一定做个淑女,怎么样?”
实际上,我也知道,她只不过是说说而已,毕竟年纪还太小,到现在也只不过十九岁而已,怎么能很容易的就改掉本性。
不过,还得尽量鼓励他一下,说:“那是,不管怎么说,你也是一国之后,当然得有母仪天下的范儿。”
“遵命,老公。”
在飞机上两个人有说有笑,因此时间过得很快,感觉不长的时间就回到了国内。到王宫的第一件事,就去看张雪函三个还很稚嫩的小家伙。
首先来到飘雪宫,李雪看到我惊喜的抱着孩子站起来,说:“老公,你回来了?赶紧的,快坐下歇一会儿。”
我接过用黑眼珠看过来的雪涵,逗她说:“雪涵,爸爸来看你了,快叫爸爸……快点啊。”
李雪笑着说:“还早的很呢,她不会说话呢,要在几个月之后才会喊你爸爸。”
我开玩笑说:“那就让当妈妈的代替孩子喊我声爸爸?”
“去你的,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李雪用手在我腰间掐了下,嗔道:“都是当爸爸的人了,还是这样的没正经,只怕你将来当公公有了儿媳也是这副熊样?”
虽然生了小孩子,但是由于保养得好,李雪容貌身材一点都没走样,还是那么的清纯水灵如同邻家小妹似的,让我怦然心动。探头在她脸上亲了一下,故作陶醉状,“好香!”
“哎呀,你干什么呀,你个大流氓,讨厌,雪涵还看着呢?”李雪俏脸蒙上一层红晕,更是娇艳如桃花一般。
“看到又怎么样,雪涵还什么都不懂呢。”
“不懂你就可以在孩子面前干这种事吗,孩子的眼睛是最纯净的,你总这样的话,万一雪涵长大了性格像你一样就糟了。”
我纳闷地问:“像我怎么了,难道我性格不好吗?”
李雪吃吃笑道:“好什么好啊,纯粹的花心大萝卜。一个小姑娘家若是有你的性格,说不上会交往多少男朋友呢,都愁死人了!”
我嘻嘻一笑,“那倒也是,希望孩子们的性格都像你们当妈的那样纯真,别学我,不然的话,儿子女儿都找一大帮对象,咱们家族说不上变得多兴旺……”
话还没说完,手机铃声忽然响起来。我把孩子递还给李雪,把手机掏出来一看,是科技馆那里打过来的,忙说:“晓雪,我有点事先出去,一会再过来。”
“嗯,你去吧。”
我脚步匆匆的走出去,把电话接通,“喂,勒社博士。”
对方马上说道:“你赶紧过来科技馆一趟。”
“那好,我马上过去。”
直升机轰隆隆的起飞,五分钟后,降落到科技馆院内,钻出直升机的我迈开大步向馆中走进去。勒社博士兴高采烈的迎上来,热情的拥抱着我,“陛下,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时光穿梭飞行器研制成功了。”
“真的吗?勒社博士,你不是再开玩笑吧?”我喜出望外的问。
“当然不是,你跟我来。”他牵着我的手走进科技馆大厅。
大厅中,一个有仿佛飞碟样子的奇怪飞行器矗立在其中,直径有三米左右,不知道具体是用什么材料制成的,黑黝黝的毫不起眼。
我不敢相信地问:“就是这个东西,它真能载着我飞回到过去吗?”
勒社博士得意地说:“那当然。我已经试飞一次了,去的是六十年前的美国,你看,这里有我拍摄的照片作证,当时的昂茫大教堂还没有倒塌,我特意在前面留影当做证明。”他走到旁边的柜子处,取出一沓照片递过来。
我接过来仔细看过去,果然看到第一张就是勒社博士站在昂茫大教堂前面的照片。昂茫大教堂是美国最有名气的建筑物之一,经历了数百年的风雨,可惜在上个世纪六十年代终于倒下变成一片废墟。其以前的图片我曾经在互联网上看到过,对于其恢弘的气势,颇具特色的建筑风格很有印象。
将手中照片一张张的看过去,确实里面的景象都是美国六十年前的景象,当下再无疑,惊喜的说:“很好,太好了。”
勒社博士说:“陛下,您可以亲自体验它的妙趣,到过去和未来。跟我来,我让你看一下里面的装置。”他按动手里的遥控,飞行器正前方灯光闪动了两下,门无声的开了,随即自动弹出阶梯。
我尾随在勒社博士走进飞行器里面,只见四周都是仪表,还有许多按钮如同夜空繁星似的不住闪烁,好像极为复杂。
“陛下,这飞行器的操作十分复杂,你得经过一段时间的培训才能掌握。只要你可以控制机器,那么,输入年代和地点之后,它会带您到任何时光的任何地方。”
“我会开飞机,是不是能学的快一些?”
“哦,那当然。如果是那样的话,你只需要三天时间的培训就可以熟练控制它了。”
“好吧,从今天开始,我接受您的训练。”
“愿意效劳。”
这一刻,我踌躇满志,心中暗叹,真是太棒了,我终于可以回到宋朝报仇雪恨,武松,你等着,老子马上就要回去了。
之后的三天时间,我白天前往科技馆学习控制时光穿梭飞行器的技巧,晚上回到王宫苦读《水浒传》。常言说,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水浒传》详细介绍了武松在某时某地发生了某事,只要我把这部书背的滚瓜烂熟,自然有了神机妙算的功能,可以预先知道将要发生的所有事件,防患于未来。
完全掌握飞行器之后,我开始收拾行囊,带了一些自己认为应该带去的东西。首先放进硕大的旅行包里面的是一支微型冲锋枪。老实说,虽然我认为自己目前的武功超过了这厮,但是,他毕竟是曾经砍掉我脑袋的家伙,让我心里有着几分惧怕。带上这个,若真是打不过他的话,老子端着冲锋枪对其一顿狂扫乱射,把他扫成马蜂窝。
哈哈,我很阴险吧?
必须的,做人要无耻!
我可不想费劲千辛万苦的回去,再让这家伙给干掉。菠萝手雷再塞进去五个,有备无患。金枪当然得带着,贴身的武器。还有,子弹多带些,不然到宋朝没地买去。
然后,就是一些玩的东西了,一次成像的照相机,微型录音机等等。手机不用带了,那块暂时还没有开通此项任务。
一切都收拾完毕,我于次日将众多老婆孩子集合在一起,先是照了一张全家福,然后宣布,我要去茅山一趟,找道行高深之人探讨有关《通天神经》里面的法术。至于时间吗,少则十天半个月,多则两三个月就会回来。
一帮老婆虽然都舍不得我离开,但是,都比较通情达理,也明白作为妻子不能太多的干涉丈夫,没有过多的反对,只是纷纷说别再茅山呆的太久,早点回来,免得大家惦记。
我笑着说:“那是当然,我也想你们呢。不过,因为所去的地方时道观,清心潜修的地方,所以手机我就不带了,大家也不用给我打电话,该回来的时候我自然会回来的。”
李雪说:“你的心可真野,一走就是这么多天,连电话都不带?”
我忙说:“这是最后一次出去闲逛,等我回来的时候,哪里都不去了,一直留在王宫里陪伴着你们,总可以了吧。”
杨雨晴说:“这还差不多,你得说话算数啊,以后老老实实的留在宫里面,舒舒服服的当皇帝,再不许四处乱跑了?”
我点头答应,说:“一定,一定说话算数。”心里面,实际上也是这么想的,只要我回到宋朝干掉武松报仇雪恨,一定早日回来陪伴妻儿老小,幸福终老。
但愿此行顺利,别出什么意外才好!
第1510章 火红之怪兽
将一切安排妥当,我于午夜时分来到科技馆,准备乘坐时光穿梭飞行器回往宋朝。除了携带的一个双肩大旅行包,里面装有枪支弹药及其它等物品,我还在身上套了一件最新款的避弹衣,做到有备无患。
这款避弹衣的材料是“开夫拉纤维”,被世界公认为制作避弹衣的最佳材料。不仅强度比钢丝高百分之六十,而且抗冲击性能好,而且具有良好的热稳定性和抗化学性、柔韧性也很好。我身上这件“护甲神”品牌避弹衣更是世界上最先进的避弹衣,重量仅有不到两公斤,美国总统穿的都是这种材料制成的避弹衣。
总而言之一句话,我要平安的归来,所以,应该做到的防护工作尽量弄得周全,不然的话,若是没了这条小命,我一帮老婆孩子和财产怎么办,到时候岂不是便宜了别人!
天空阴沉,宛如一块巨大的黑布,连颗星星都看不见。
时光穿梭飞行器挪到了户外,顶部一闪一闪的亮着红色灯光,显得很神秘。不过,我倒是觉得它更像个乌龟壳。
想到自己即将乘坐它回往宋朝,我的心里有一些紧张。就要回去了,我去找武松这个仇人,不知能不能见到春梅以及诸多姬妾……
勒社博士则一脸的兴奋,他知道我回去的年代是中国古时候的宋朝,脸色就一直如此,在他看来,这是一次真正的远行,可以彻底检验时光机器的功能。
“上去吧,都准备好了。”他催促说。
我用力咬了下牙齿,心想老子枪林弹雨中都闯过来了,难道眼下面对这个时光机器还胆怯了不成?自己本身可以重生在现代就是个奇迹,如果再以现代张晓峰的面孔回到古代找武松报仇,岂不是千载难逢的机会!
会意地点头,我叮嘱现场为数不多的几个人,说:“此次行动绝对要保密,你们谁也不准泄露?”
眼见众人点头答应,我这才按了一下手中的遥控,飞行器的门自动打开,背着双肩包的我专了进去。
飞行器的门缓缓合上,舱里呈密封状态,柔和的灯光弥漫在其中。我把背包卸下来放到一旁,坐在宽大的座椅上,戴上置有氧气罩的特制头盔,毫不犹豫的按动面前的绿色启动钮。
极其微小的声音传出来,我感觉到轻微的颤动,知道飞行器进入到启动状态,深呼吸一下,我输入数个字母,面前的屏幕上出现一个英语单词。
中国
紧接着,手指在数字键上灵活的按动数下,屏幕上立刻显示出四个阿拉伯数字。
1079
不错,这就是我要去的年代。
嘴里喃喃嘀咕了一句,“佛祖,保佑我吧。”
我点动紫色升空按钮,飞行器猛然启动,垂直升向天空,速度快的不可思议,据我感觉,应该是飞机速度的一百倍。
太灵活了,绝对的有速度!
只是,我操作起来还有些不适应,慌忙按动右面的悬浮按钮。
刹那间,飞行器停止继续上升,不过,此时已经距离地面一万公尺以上。
是死是活就看这一回吧,舍不得孩子套不找狼,舍不得老婆套不到流氓,老子拼了!
狠下心,我按动控制时光穿梭的黑色按钮,开始了我的传奇之旅。
刹那间,飞行器然间快速旋转起来,简直让人感到头晕,屏幕上所显示的都是无数强烈光束不停汇入一个巨大的漩涡,紧接着,我觉察到飞行器随着这些光束以惊人的速度不停旋转地漩涡冲过去,进入到漩涡中……
随后,飞行器之内的灯光骤然熄灭,所有仪器及按钮上的光芒同时消失,大屏幕闪了一下没有任何影像。
四周一片黑暗,那种黑暗使我变得如同盲人一样,一种莫大的恐惧充斥着我的内心,这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会这样?
我惊恐地想要大叫,忽然眼前一黑,失去了知觉……
不清楚过了多长时间,我缓缓睁开眼睛,觉得非常刺眼,赶紧合上。再睁开的时候眯起眼睛,只见屏幕上满是刺眼的阳光,旁边还有一行英文。
“抵达目的地。”
怎么,我回到宋朝了吗?
目前飞行器是悬浮在半空,我目光向旁边的屏幕望去,上面显示的是高倍数电子探眼摄录到的景象,巍峨的群山,一望无垠的草地。
没有任何迹象证明这里就是宋朝,不管了,先降落再说吧。
看起来这里倒是个人迹罕至的地方,飞行器降落在这里可以不被人发现。我选择了一个两座大山中间的山坳小心翼翼的控制速度襙纵着飞行器向下降落。
还好,总算是平稳降落了!
周围茅草足有半人来高,真是个原生态地区。我右脚刚踏上这片土地,一只野兔突然从草丛里钻出来,屁滚尿流的逃之夭夭。
背着双肩包的我咧嘴笑了一笑,老子还不饿,不然的话,非把你抓住烤了吃不可。
回头看了一下身后的飞行器,心想,得弄些东西把它遮挡住才好,免得在自己四处闲逛离开的时候,有人发现这东西。
不远处即是山脚,我快步走过去,从背包里摸出一把开山刀来,飞身跃到枝叶繁茂的大树上,信手将手中刀不停劈下去,粗大的树枝纷纷落下来。
不多时,那颗笔直的松树被弄得枝叶全无,如同旗杆一样光秃秃的矗立着,样子很丑陋,仿佛被人扒掉了衣服。
拖着这些树枝往返数十次,总算是将飞行器遮挡的严严实实,我这才放心,信马由缰的向东面走去。
至于为什么向东,我也说不清,大概因为那里是太阳升起的地方,所以,可能会有光明的存在吧。还有,东面都是一望无际的大草原,走路也畅快。
大概行进了两个多时辰,一百多里地的时候,我的肚子突然间咕咕叫起来,饿了!
干了好多活,如今又走了这么远的路,不饿才怪!
正想着找点什么吃的好,一只羽毛艳丽的雄野鸡扑棱着翅膀落在我面前,身上插着一支羽箭,它挣扎着动了数下,再也飞不起来,翘掉了。
羽箭,这绝对是古代的冷兵器之一,难道我真的回到宋朝了?
靠,老子真是人缘好,刚说饿了,立马有野鸡自愿献身给我吃,太棒了。
升上一堆火,把野鸡架在火堆上烤的外焦里嫩,直往下滴答冒着香气的油脂,想想都馋人啊!
我口水都差点滴出来,忙弯腰把那只从天而降的野鸡捡起来拎在手中。好肥啊,足有三斤多重,够老子美美吃一顿了!
伸手拔掉射在野鸡脖颈处的羽箭,我拿在手中仔细端详了一下。在现代社会很久没有见过这东西了,此时拿在手中倒是颇有亲切感。
想当初,我西门大官人在一帮家奴前呼后拥之下进山打猎,用的就是这种利器。
而且,这支上好的利箭显然出自名家,长约尺半,三棱箭头锋利无比,朱红的箭杆上刻着一个小小的“研”字。
手拿着这东西,我心潮起伏不禁唏嘘,难道,我真的回来了!
突然间,西面的茅草晃动了一下,随即一只巨大的野兽扑过来,张开大嘴凶猛的咬向我右腿,速度快如闪电。
你母亲的,还敢惹老子,找死!
我猛地一脚踢出去,揣在那畜生的胸口,将它踢得在地上打个滚,一抖身上的毛迅速站起来,目露凶光,呲牙咆哮个不停,随时都要扑上来。估计它刚才挨那一脚疼的够呛,所以才没有立刻发起进攻,心里明显对我有所忌惮。
不过,我心里也暗自惊奇,自己这一脚居然没有把它踢得落荒而逃,它的抗击打能力倒是很强啊!等到我看清眼前这东西的形状,也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见鬼了,这是个什么东西,怎么从来没有看到过?
只见它身躯高大犹如小牛犊子一般,模样介乎狼与狗之间,却又明显与二者有所不同,且体积也比它们大出很多。耳如刀削直立,利齿森森,长身扫帚尾,爪如碗口般大小,样子凶狠无比,更加让人感到诧异的是,它居然一身罕见的红毛,身子略微动弹,长毛即如火焰般起伏晃动。
靠,这到底是什么呀,老子自认见多识广,连狮虎杂交所生的野兽都看到过,却愣是认不出来面前红毛怪兽是何方畜生。
看它一个劲地咧嘴叫着,我皱着眉头说:“滚开,再不走的话老子对你不客气了,把你扒皮烤了吃掉?”
这绝对不是吓唬它,虽然我看到这厮怪异的模样吃惊不小,但是,怎么说它也是个畜生,怎么能让我放在眼里。
没想到,这家伙好像有那么两分灵气,仿佛听懂我话里夹带的威胁,弄得它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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