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哥本草根-第30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训练是一天也不准拉下的,比我们的教练还要严。她总是对我说,拳不离手,曲不离口,耽误了一天,就是耽误了一辈子。
她跑到加拿大后,我曾问过我爸爸,你为什么要娶那样的女人做老婆呢?
我爸爸说,她结婚之前,可是一直都很乖巧的,小鸟依人的样子,只是结了婚以后,突然间就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在家里,她就是女霸王。什么都是她说了算,她决定了的事,没有一个人能改得了。
我爸爸想我去学美术,我也喜欢画画,她就是不同意。我们只好作罢。她帮我选定了乒乓球,我就不能再学别的。哪怕是多学一样别的东西,也不行。她说,这个社会要的是专门的人才,而不是乱七八糟什么都会又什么都不精的人。
说路多踩不死草,东西学的越多,人就越是平庸。说一心无二用。所以,我想学画画,她是无论如何也不同意。我偷偷地画着玩,她一见到我画画,就气得要死,骂我是叛徒,然后,把画撕得粉碎。
她说,这叫做‘斯巴达克’式的管理。是古希腊从小开始锻炼自己勇士的方法。从小对我进行军事化管理,有利于我在进入社会之后,能够迅速地融入到社会里面,不吃亏。
我们队内的大循环比赛,如果,我得了第一,那没得说,要什么买什么,是星星摘星星。可只要是拿不到第一,哪怕是第二,她都非常地不高兴。冲着我是大发雷霆,问我是干什么吃的。小小的市里面,都搞不定,都拿不到第一,还怎么到省里拿第一,到国家队到亚洲到世界去拿第一,成为世界冠军?
她的目标,是让我成为邓亚萍第二。让我不要超过邓亚萍,为的是给她的偶像留点面子!
否则,就是跌了她的面子,不给她挣脸。而我心里只想着,她能给我一个拥抱,一个吻,一个笑脸。我就知足了。我才不想成为冠军呢,也没有兴趣成为邓亚萍第二。我只想做个普普通通的老百姓,”说到这,贝儿是泪流满面,“在我眼里,她就是比连砍雷锋三刀的地主婆子还要恶的恶霸,一直压得我喘不过气来。好不容易她逃到国外去了,不受她压榨了,又不得不背上贪官女儿的恶名。我真是倒了八辈子的霉了,怎么摊上这样的一个老妈!”
64。…第六十四章天堂十八年
“我的老娘倒是够体贴够慈祥,不像你妈妈那样冷血。可是她与我父亲一样,都是没用的人。在我看来,我和我妹妹,不过是他们俩穷开心后的副产品!
他们根本就没有能力让我和我妹妹过上正常人的生活,就那样不负责任地把我们生下来了。”
“你这样说你爸爸妈妈好像不公平。”
“怎么不公平?”
“他们不就是没有满足你们兄妹俩个同时上大学的愿望么?这是上大学,如果往小里说。它其实跟我们在街上看到一样好吃的糖果或者好玩的玩具,爸爸妈妈没有帮我们买一样。”
“你是在胡扯八道。上大学跟买糖果是一回事吗?上大学关系到一个人的一生,而糖果只是为了一时的甜。”
“本质上还是一样一样的。”
我不仅哑然。说心里话,她的分析,不能说一点道理也没有。尽管一个事大,一个事小,就像她所说,本质上似乎还真是没有多少区别。
“我们做儿女的,不能端起碗来吃肉,放下筷子骂娘!”
“那你还不是一样。”我反唇相讥。“你不能因为你妈妈对你严厉就认为她不爱你。你也不能因为你奶奶的一面之辞,就把生你养你的妈妈,说的别毒蛇还毒。你这样,难道不是端起碗来吃肉,放下筷子骂娘!”我知道她的言下之意,她那意思不就是说,我妹妹是自己太过脆弱,禁忍不住打击,才——大有死有余辜的意思。所以,我一下了显得怒不可遏。她把我惹火了。
这下子轮到她不吭声,大概是被我那一副要吃人的模样给吓着了。坑着头,也不看我。
“你知道四岁就被送去打乒乓球是什么概念?”她突然间自言自语道,“整天和乒乓球在一起是什么感觉?事实上,我没有童年。你们呢?当我在乒乓球馆里不停地练发球不停地练进攻练力量的时候,你和你妹妹兴许在钓鱼,在挖蚯蚓,在跳皮筋,在踢毽子。我说的对不对啊?你有过那种被妈妈当枪使的感受吗?我有。”她抬起头来,眼眸如烟,望着远方。远方被一堵雪白的墙给挡住了,可并不影响她的眺望。就像是在眺望,早已远去的童年时光。如霭的眸烟后面,是无边的失落与怅惘。
“这倒没有,”我点头承认。在我的记忆当中,我的父母根本就没有管过我们。对我们是放行自流。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哪怕我与妹妹的成绩再好,他们也从没有在别的父母面前炫耀过。
我与妹妹的童年,就像是一首唇齿留香的小令一首诗。一行行一列列,清晰如昨,灿烂如梦。
看看我和我妹妹小时候都玩过些什么。太多了,得让我好好想想,理一理,除了上面贝儿瞎猜,所提到跳皮筋踢毽子,钓鱼挖蚯蚓,我们还打过书纸。打书纸,就是把纸叠成四方方的大方块,要么折成长方形的小书纸。
玩的时候,用手把书纸压在墙上,一松手比得是谁的书纸飘的更远,飘的最远的最先进攻,进攻的有两种,一个是把自己的书纸用劲气力打在地上,靠书纸拍在地上所激起的气浪,把被进攻方的书纸掀一个跟斗翻过来,就算赢了。被掀翻的书纸就成了自己的。打不过来,那就轮到第二远的进攻,以此类推。还有一种规矩,那就是不要求把书纸打翻过来,进攻方只需要把自己的书纸打入被进攻一方的书纸下面就算赢。后一种规矩,看上去更为简单,其实不然。前一种以蛮力为主,后一种则以技巧为多,不易掌握。力气用小了,打不动对方的书纸,力气用大了,会从对方的书纸下面一滑而过。
这样费力气的活,我们通常是在冬天里玩。就算是在冰天雪地里,也常常玩得是汉流汊背。好不快活。
嚯!那时候可真是洛阳纸贵。有的人输急了,就像赌鬼找不到钱要翻箱倒柜。我们小孩子也是。一输光了,就到家里到外找。有的把妈妈用的草纸都拿来了。当然最倒霉的,是做哥哥姐姐的。所上的课本,常常是这里少了一章,那里少了一页,要不整本书,都不见了风骨。练习册那就更不用说了。有些胆大包天的,把《毛主席选集》都撕了来赌。
还有杠老将。镇上的最东边有一大片高高的桦树林。秋天落叶时节,是杠老将的最好时候。掉下来的叶子,叶薅掉,光留下中间的脉径。把径的中间放在黑泥土里搓,反复地搓,当然不能太用力,把其中的水份搓掉,光剩下如丝如缕头发丝的一小束植物纤维。那样一根老将就算是做成了。杠老将,较量的就是我们是否独具慧眼,在千千万万的落叶当中,找到一根,纤维最为强劲的一片叶子。
杠的时候,较量的双方,各自捏住自己的“老将”的两端,纤维对纤维交叉一起,然后拽,谁的被拽断了,谁就是失败的一方。得胜的一方自然是欢喜雀跃,失败的一方自然也就垂头丧气。不过,不寻求报复的几乎没有。就算是手里所握的“老将”全部阵亡了,桦树林里还有满地的复仇机会。
如果,有人在秋天桦树林里,看见了某个红着眼圈的小朋友,疯狂地在地上寻找什么东西的时候,那是一点也不足为奇的。他要复仇,就得寻找到理想的新武器。
再就是吹豌豆。那可是有点像玩杂技一样的游戏。得带着小心,才能玩得起来。那就是取一小截麦杆,也就是我们现在用的吸管粗细还有长短。麦管直立握在手里,把晒干了的一枚豌豆放在麦管的一头。然后,小心翼翼地举过头,用嘴巴吹下面。由于气流的作用,豌豆就会离开麦管口飘浮起来。谁的豌豆在空中飘浮的时间长,不掉下来,谁就是赢家。最后的赢家只有一个。所有失败者的豌豆就属于他一个人的。如果玩得人多的话。赢一两回,一碗菜就凑齐了。
现在想起来,那可真是练习肺活量的好方法。也是贴补家用的好手段。
还有斗鸡。所谓斗鸡,可不是真的让鸡与鸡斗。我们可没有那样的财力。真正的斗鸡走狗那是大人才能玩得起的游戏。我这里所说的斗鸡,就是现在电视上所说的角力。双手抱着一条腿,只靠一条腿支移动,去与对手搏斗。要么将对方挑倒在地,要么凭借高空优势将对方压倒。这种游戏,相当危险。有一次我在做下压动作的时候,蛋被对方给顶到了,痛得差点没昏过去。还有一回,被对方挑了起来,失去了重心,整个人,横着往后就倒。结果,后脑勺重重地摔到地上,轰的一声。半天没爬起来。这种斗鸡的游戏,妹妹也曾试图参加。可惜斗过几回,她就泄气了。女孩子的力量单薄,哪是男孩子们的对手。斗过几回后惨败,再也没有试过。成了看客,我的拉拉队。在我失败的时候,沮丧,得胜时喊破了喉咙的那一个。
火辣子枪。枪大部分是用五号或者八号铁丝做成的。那时有专门的火辣子卖。做成一张纸一张纸的。纸上一个一个的火辣子。包在上面。一个火辣子也就一颗痣的大小。撕下来放在枪的撞针前面,前后都是用自行车链条做的。钣机一扣,链条撞击链条,夹在链条中间的火辣子,便会发出啪地一声响。然后,就是特别好闻的火药味。我最喜欢的味道,不是鱼肉的味道,而是火药的味道。还有火柴燃烧时所发出的那种味道。让我陶醉。
做泥巴枪,打弹子,用弹弓打麻雀,躲野猫,老鹰抓小鸡,放风筝,捉青蛙,捉青蜓,捉金龟子(我们把它叫做‘木子’),捉黄鳝,粘知了,推铁圈,踩高跷等等,我就不和大家讲了。
我们小时候还玩过一种砸祖宗牌子的游戏。
通常这个游戏有好多人玩。祖宗牌子,有砖头代表。游戏之初,为了排序,先划出平行的之间有一定距离的两条直线来。然后所有的人站在其中一条线的后面,用石头瓦块往那一条线丢,丢超过那条线的,就算死了,没有死的,谁丢的瓦块离线最近,谁的祖宗牌子将被安排在最中央,以此类推。
一块砖头就代表一个人的祖宗牌子。砖头竖直了放着摆成一排。然后,大家站在另外一条直线后面,轮流去砸那一排代表各自祖宗牌位的砖头,把谁的砸倒了,倒的那个人的祖宗牌子就得往最边上放。其他砸中的那个就会代替被砸者的位置。
砸祖宗牌子可是火药味最浓的游戏之一。现在说起来是游戏,那时候,可没人认为那是游戏,是关乎到家族未来,在群体中地位的性命攸关的大事。谁的祖宗牌子最后位列正中,意味将来前程远大,他个人的前途也将不可限量。否则,象那些靠边站的家伙,将不用说,肯定就是做乞丐讨饭的料。
谁都不想靠边稍息,谁都想往中间站。所以,砸到后了,砖头原来是用来砖头的,最后砸到了头上。头破血流的事是经常发生的。不过,和事佬也多,终不至于发生到出人命的地步。
随便想一想,我与妹妹的童年,比起她那唯一的,煞白煞白的小小乒乓球来,不知要丰富多彩到哪里去了!真是个可怜的娃儿!
不仅是玩,我们的父母不管,连读书写字,他们也从来没有防过神。不要说辅导了,连一个字也没有教过我们。我老娘不识字,我父亲倒是识字,可是他没有那个耐心,也没那个心思。我们想看书就看书想写字就写字。我们也从来没有觉得自己念书与父母有什么相干。他们只要给我们交了学费,就不关他们的任何事了。
65。…第六十五章思甜
身在福中不知福,不想,倒还罢了。想了之后,再与贝儿可怜而又苍白的童年一比照,简直是地狱与天堂。
这才发现,我与妹妹以前所过的,分时就是神仙般的日子。悠哉游哉不亦乐乎。真的是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真的够贝儿眼睛眶子发红一阵子的。
我带着炫耀的口吻,将我与妹妹所经历的那些好玩有趣的事好玩的游戏,大通通地倒了一遍。添油加醋,原本一些很普通的游戏,经过我的一番刻意雕琢,也显得诱惑无比。
她变得更加地沮丧了,感觉就像是从地洞里刚刚钻出来的灰老鼠,“真的好好羡慕你们噢!”她感慨道,多少天之后,再次现出樱桃小丸子特有的无可耐何,却又心有不甘的口气。
“如果,我的前一十八年像你们那样无拘无束地渡过,无论是玩游戏还有学习,都没人管我,那该有多好啊。就算是让我代替你妹妹那样去死,我也心甘情愿了。”
“尽说些傻话。”
“我真的不是在说傻话。我说的是心里话,最最心底里的话。”说到这里,脑袋一耷拉,垂头散气地说,“你不觉得像我这样的人很可怜吗?”
我大瞪着眼睛看她。无语。就算是同情,我也说不出口。谁的可怜,只有自己感受最深。每一个人的内心深处,都有一个最最值得同情的自己。
她突然从床上一骨碌爬起来,象床棉被似的一下盖到我的肚子上,“带我到你家去看看好不好?我心里好痒哦!痒爬爬的,恨不能现在马上就到你家去看一看。”
说到回家,我一下子就又高兴不起来了!不置可否,直是眼睛一眨不眨地望着她。
“你要死啦?”用手抹了一下我的眼帘,试图把它们兄弟俩给拉下来。
我还是眼睛一眨不眨地望着她,“好不好嘛?”她一下子人床上跳到了地上,嘴里嗯吱啊吱地对着我蹦,“行不行吗?”两只嫩乳随着身子一跳一跳地。我的眼睛不由地被它们牵引。“不让你看,”一下子背过身去,还是蹦。似乎不达目的,就一直蹦下去不可。
因为爷爷的死、妹妹的死,这一年来的跌跌撞撞,磕磕碰碰,家似乎已经成了一个特别遥远的概念。乡愁也就成了一张锈迹斑斑的旧船票。
父母与我,家之与我有关系吗?
我都感觉不到了。老长老长的一段时间,他们就像是我生命里的梦魇,稍稍提及就心悸不已。
我真的不知道我与我的父母之间,除了无法摆脱的血缘关系外,还剩余多少的亲情多少爱?
就算有,也所剩无几。我对他们的爱对他们的亲情,因为爷爷与妹妹两个人的先后死去,而消耗殆尽。
如果,再次见到他们,我是否还能认得出来?还是像妹妹刚死时那样地横眉冷对,恨不能一刀一个将他们统统劈死。我真得说不清楚。
别说近乡情怯,就算她这么一提起,我的心就已经散了化了,入了土。
“以后再说吧!”我懒懒地而又淡定地说。
“我不干?”见跟我蹦没有效果,她不蹦了,失望地哼哼着,肚子痛似的。面对着我,蹲下去,瘟鸡似的耷拉着头,左手玩着右手,目光漂浮在两只手上,没有一点神气。
“我只想做一个普普通通的老百姓。像我奶奶和我爷爷那样,在农村里过一辈子。其他的,我什么都不想。钱啊,名啊,利啊!我都不想。”她嘟努着嘴巴自言自语道,左手玩着右手,眼光依然似有似无地漂浮在两手之上,昏昏欲睡。
可能是明白了装怂,对我是起不到多大作用的,要么就是在自言自语中突然领悟到生命中的某个真谛,突然又振作起来,仰起脸高着嗓门道,“一个人一辈子,只要是能健健康康,快快乐乐,与相爱的人在一起,相守一辈子,那才是人生最大的幸福。我爷爷和我奶奶就是这样的。我奶奶若不是让我妈妈那次把头打破了,她和我爷爷,甚至于一辈子都没有进过医院的门。
了不起吧?
他们在一起,四十多年,快五十年了,从来就没有吵过一次架。真的让人好好羡慕哟!太让我羡慕了。
我们要是能像我爷爷奶奶那样,相亲相爱在一起,哪怕苦点累点,也是无所谓的。我好想过那样的生活哟!”她抬起头来,伸着舌头痴想道,无限神往的样子,真有点像樱桃小丸子的克隆版。
“你这样太没上进心了。如果人人都像你这样,社会还怎么进步?”
“社会进步?社会进步跟我有关系吗?”她像是一下子被我问傻了似的,站起来反问道。
“当然有关系!”
她左歪歪脑袋右歪歪脑袋,眨了又眨自己的眼睛,认认真真地想了想,“进步了吗?我怎么不觉得咧!”她突然间呵呵冷笑道。
“你装什么蒜?”到这时,我才知道她在装傻充愣。
“马车换成汽车。地主换成了房地产商?就叫做进步?我讲是退步还差不多。空气差了,水质差了,森林里的野兽少了,城里的野兽多了,地球越来越暖了,海平面上升了,这难道就是所谓的进步?往火坑里进步还差不多。我宁愿原地踏步踏!”
“你这要是在特殊时期的时候,是要吃八两的(原先牢里的伙食定额,一天八两米饭,所以,八两有一段时间代指坐大牢。)。”
“毛主席要是还活着,他也不可能允许如此进步!你讲对不对?自然我也不会去从牢。”
“你这样下去可不得了,要成女苏格拉底了。现在怎么变得这么能说?”
“那要看跟谁在一起啊!”
“说你胖,你就喘,还真一点也不谦虚咧!我真的是越来越喜欢你了”
她的嘴便喇叭花地咧了起来,“谢谢捧场!不过,我希望你能再慈悲一点,就这么一点点,”她用左手的食指和拇指掐着自己右手的食指尖尖,走过来,送到我眼前给我看,“夫君!带上你的娘子回家吧!”又来了。
我忍不住地乐。
看我笑起来,她更上劲了,“就当我是你的妹妹好了。哥哥,我现在就叫你哥哥,好不好?”一个劲地推搡着我。半是央求半是威胁,大意就是,你要是再不答应,我就把你弄散掉。“好不好嘛!”带着哭腔,并抽起了鼻子,一声凶似一声。
“以后,你就叫我妹妹。不叫贝儿,或者是叫我燕子也行。好不好,带我回家。这里我已经呆够了。我恨这里!恨这里!恨这里!再也不想呆了。”她已经把床当成了百老汇的舞台,尽情地表演,尽情地宣泄。
不提则罢,一提妹妹,并说,以后干脆就叫她妹妹或者是燕子好了。我的最柔软处就像被刀子给戳了一下,为之一颤,心顿时揪作了一团。眼泪夺眶而出,支吾道,“好吧!我们回家!”我一把把她搂在怀里。
当我们这些被城里称做农民工的人,衣服破处,寻找奢华,对城市趋之若骛的时候。城里人则把我们,当作是入侵者,与之争食的蝗虫,避之唯恐不及。
我不知道别人是怎么想的,是不是都已经做足了在城市里锁定一生的准备。不过,在我看来,至少在我看来,对城市乌托邦的渴望,一点也不比白日梦理智多少。
无论是前赴后继的农村暴发户,还是农村出去的大学生,以及千千万万的农民工,能够一圆城市梦的百不其一。
城市之于绝大多数人,终不过就是浮花掠影下的死水一潭,除非是牺牲在里头,最终在青春逝去,热血耗尽后,又不得不灰溜溜地重归故土。
所以,我知道这里绝非我的久留之地。我的根在故乡,在那个不起眼的小镇。如果没有妹妹之死,爷爷之死,我也许永远都不会离开她。
城市是别人的,是别人的故乡。我的故乡在远方。如我者不过是匆匆过客,再繁华也不过是别人的饕餮盛宴!
在离开农乡的一年多里,我已经饱经城市的苍桑,却从未感受到城市的美好。如果没有来到这偏之一隅的码头。我都觉得自己不过是城市这个大的垃圾场上仓促起舞的孤独舞者。眼泪和着尘埃,赤足趿着木屐,一边流着泪水一边跳舞。
遍布城市的垃圾是我的施主,我不过是城市上空托钵的行者。
“真的!不要骗我哦!”她一下子倒了下来,以背为足,倒退着从我的两腿之间,直到后脑勺顶到了我的下巴额。
“那我得先跟刘经理和你舅舅他们辞职!”我说。双手各攥着了一只奶,揉了又揉。
“不要辞!”她拍了一下我的胳膊,我以为不要捏她的奶,停下来了,“辞职他们就有防备了。”她说。
“什么意思?”
“让我舅舅知道了。我们就走不成了!”
“走不掉?我们谈恋爱,你舅舅又不是不知道。”
“可我舅舅和我爸爸说你们那里很苦的,没有一个人愿意我跟着你到安徽去受苦。所以,离开他们,没有别的办法,只能偷偷地溜。”说至于此,她还有意降低了声调,仿佛门口正有人偷听一样。“刚刚摆脱了妈妈,我可不想,再被爸爸舅舅栓住没有自由。好像我是犯人似的。我才不想再让他们管我呢。我要跟你走。我的未来,我作主。你讲对不对,”她努起嘴唇,噘成一副鸡屁股的模样,以表决心。
“好丑!”我忍不住在那努起的嘴唇上揪了一把。
“呸呸呸!脏不脏?”她假装生气道,“再也不要让他们在旁边指手划脚本的。这个能干那个不能做。反正我是受够了他们大人。”
“按你的说法,我们除了私奔没有别的办法好想了?”我觉得有点儿好笑。这都什么年代了,我难道得重演一遍,古代才子佳人私奔的一幕?不过,真要是那样,还真够经典的。也未尝不可一试。
“当然。”她的口气非常地执着。女孩子可能都是这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