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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他变成傻A的妹妹-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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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梦飞答:“商品的价格是随时上浮或下降的,没有值不值的说法,关键是有没有人愿意出更高的价格来买,有人买就值。”
欧斌问:“我换一个说法,2500元这个价格,你认为合理么?”
陈梦飞答:“不太合理。”
欧斌问:“那你们为什么还要买?”
陈梦飞答:“官总是公司的法人代表,也是第一大股东,我们没有必要反对他,反对他也无效。”
欧斌问:“粗蛋白含量为60%的鱼粉,以每吨5000元的价格卖给天津,你认为这个价格合理么?我指的是真正的鱼粉。”
陈梦飞答:“完全合理。”
欧斌问:“你知道卖给天津的是假货么?”
陈梦飞答:“不知道。”
欧斌问:“关于靓靓公司与东港水产养殖公司的合同,你还知道些什么?”
陈梦飞答:“我依照官总的布置与天津方面商谈,官总把粗蛋白含量为60%的鱼粉样品给我,我交给天津,于是签订了合同。”
欧斌问:“你们平时谈生意都是这样的么?”
陈梦飞答:“是的。大生意都是官总说了算,小的就由营销部去做,但最后也要经官总签字批准。”
欧斌问:“你愿意对你刚才说的话负法律责任么?”
陈梦飞答:“如果要负法律责任的话,我要重新考虑一下怎样说更合适。官总栽培了我,我不希望说些对他不利的话。但我愿意尽我所知协助你们的工作。”
欧斌道:“谢谢合作。”
陈梦飞的眉毛像想要飞扬那样欲飞不飞地动了一下。
***
欧斌再一次来的时候多带了一个人,那人挎着照相机,还有个不知装着什么东东的小箱子。三个检察官和官文棠展开了第二轮对话。
欧斌问:“在以往的经商活动中,你有没有收受过不合理的金钱或物品?”
官文棠答:“没有。”
欧斌问:“有没有索取客户的金钱或物品?”
官文棠答:“没有。”
欧斌问:“你现在有多少存款?”
官文棠答:“没有了,我刚刚把所有的钱都取出来,包括我父母的,全部投入公司里作流动资金了。”
欧斌问:“包括你妻子么?”
官文棠答:“包括了。”
欧斌问:“你还有其他存款么?比如说,以你儿子名义的存款?”
官文棠答:“没有。”
欧斌问:“你的家庭收支平衡么?”
官文棠答:“平衡。”
欧斌问:“你再仔细想一想,刚才所说的话里面有没有说错的?如果有,你可以重新说一遍。”
官文棠答:“没有。”
欧斌问:“你愿意对你刚才所说的话负法律责任么?”
官文棠答:“我愿意。”
欧斌递过来一张纸:“这是搜查证。我们奉命对你的住宅进行搜查。”
官文棠看到搜查证反而坦然了,要搜尽管搜个够,难道张锐文会藏在我家么?笑话!
欧斌说:“为确保公正起见,搜查时需要有你的亲属在场。你家里现在有人么?没有的话你可以叫上一个。”
官文棠答:“可以叫我妹妹官小凤,她也在靓靓公司工作。”
小车载着三个检察官和官文棠、官小凤去到了官家。欧斌他们略略看了看大致的环境,就直接进了卧室,在官文棠、官小凤面前拉开了大衣柜。咔嚓咔嚓打着闪光灯照了几张照片后,欧斌指着一件长褛问:“这件长褛是谁的?”
官文棠答:“我前几天买的。”
欧斌问:“在哪里买的?”
官文棠答:“在古之鸟买的,发票就放在衣袋里。”
欧斌找出发票,看了看,放回原处;掏出一把小刀,把内袋上的商标线口割开了。只见他从商标里抽出一张折了几折的纸条,展开看看,问:“这是什么?”
官文棠象看魔术一样看得眼花缭乱,道:“不知道。”
咔嚓咔嚓又照了几张照片,欧斌才把纸条递过来。官文棠和官小凤一看,不禁大吃一惊,这是一张银行定期存款单,存期为一年,存款额为25万元,存款人竟是官太的名字!
官太为什么会有25万?她为什么把存款单藏在长褛里?官小凤一点都不明白,官文棠更加不明白。
欧斌问:“你不会告诉我,这个名字你不认识吧?”
官文棠答:“是我太太的名字。”
欧斌问:“你不会告诉我,你不知道这笔钱是从哪儿来的吧?”
官文棠答:“我真的不知道。”
“好吧,回去再慢慢想,再慢慢讲,我们有的是时间。”欧斌说:“官文棠,你因涉嫌受贿罪和诈骗罪,检察院依法对你进行拘留审查。”
“什么?”官文棠一把推开欧斌递过来的拘留证,大叫着要跳起来;却听咔嚓一声,已被戴上了手铐。
欧斌冷冷地说:“冷静点,否则我们就要采取强制手段了。”
看着他们继续搜查,官文棠气得七窍生烟。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受贿?诈骗?25万?突然,官文棠有了一种奇怪的感觉,觉得自己掉进了一个深深的陷阱八五八书房,而这个陷阱是没办法爬出来的。他唯有坐以待毙。
人有时是不能说错话的,说错一句话,很可能就会堕入深渊,永世不得翻身。而官文棠恰恰在不能说错话的时候说错了一句话,那就是“我前几天买的。”
“前几天买的”指的是那件长褛,蒋日松送的那件长褛,黑色的长褛。
穆秀珍早就给它下了定论:不祥的长褛。
女人有时会不讲道理,会胡搅蛮缠,还会撒泼,男人很头疼很烦女人的这些所作所为。但是女人的直觉却是男人所缺少的,那直觉往往非常灵验。
***
官小凤在拘留证上家属签字一栏里签上自己的名字,泪水哗哗地流了下来。她突然想到,不知要到何时,她才能再见到哥哥。
第14章 取证
第14章取证
欧斌调查官文棠受贿、诈骗一案,是由一封匿名举报信引起的。那封信随邮政局的报纸而来,信封上注明“区检察官收”。欧斌一看信封,就知道和写信人见过面但没有什么交往;如果是有交往的话,不会把欧误写作区;如果从来没有见过面,也不会知道他姓OU。而且这个人的文化不怎么样。欧斌相信这个判断是正确的。
欧斌习惯于时时都作这种推理训练。
他认为推理训练应着眼于小处,生活中很多小事都可以训练人的思维,只要多观察多留意,多动脑筋,就能使人越来越聪明。那种以为要认认真真地查一件离奇案子才用得上推理的想法,实在是对推理的一种误解。
欧斌也确实是个聪明人。
那封举报信的内容是这样的:
区检察官:
我要举报靓靓公司总经理官文棠的犯罪行为。
官文棠最近和兴华贸易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用2500元一吨的高价买入300吨劣质鱼粉,鱼粉的质量远远达不到国家标准。官文棠为什么用这么贵的价格买这么次的鱼粉呢?因为兴华贸易公司给了他25万元的好处费,他得了这笔好处费,就不惜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他把这笔钱以他老婆的名义存进了工伤银行古之鸟支行,然后把存款单藏在了他新买的黑色长褛内袋的商标里面。他自以为做得密密实实,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他在喝醉酒后说了出来,泄露了天大的秘密还不知道。你可以去查他的银行存款单的。
说到那些假鱼粉,官文棠把它冒充真鱼粉卖给了天津的东港水产养殖公司,竟以5000元的高价牟取暴利。东港公司用假鱼粉来喂养动物,致使动物全部中毒。东港公司已经向法院起诉,很快就开始打官司,这事你也可以向天津方面了解。
官文棠犯受会罪,又与兴华贸易公司合伙欺骗东港公司,造成东港公司巨大的经济损失,太狠毒太残忍。我要举报他,希望检察院查实后惩罚这条大蛀虫!
谢谢你为民除害。
一个知情人
欧斌看完这封匿名举报信后的第一个感觉就是认为其可信程度相当大,尽管写信人不署名,也没有写信的日期。根据以往收到的举报信来看,奇…_…書……*……网…QISuu。cOm举报信所提供的情况大都是有其事,但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有时甚至完全缺乏证据。因此,举报信所检举的对象能否被起诉,就成了检察官最头痛的问题。很明显,某甲行贿50000元,某乙受贿50000元,虽然成为事实,但某甲和某乙都不承认,而且50000元下落不明,检察官就无计可施。退一步讲,就算某甲承认了行贿,但某乙否认受贿,而没有第三者作证,检察官也毫无办法。再退一步讲,就算查到了50000元的下落,只要某乙能对这50000元作出合理合法的解释,检察官仍然毫无办法。近年来检察院收到的检举信成千上万,但真正挖得出蛀虫的微乎其微,原因之一就是缺乏证据,举报者提供的情况太少,或是作案者手段高超。除此之外,作案者后台太硬也是检察官无法逾越的障碍。
但这封举报信却的确与众不同。“25万元的好处费”,有准确的数字,给钱的是兴华贸易公司,收钱的是靓靓公司总经理官文棠,起因是以2500元一吨的价格买300吨劣质鱼粉。(当然,写信人对法律知识不甚了了,把“受贿罪”写成“受会罪”,姑且不论。)最重要的是“把这笔钱以他老婆的名义存进了工伤银行古之鸟支行,然后把存款单藏在了他新买的黑色长褛内袋的商标里面”。只要欧斌去银行查出确有此笔存款,又在官文棠的黑色长褛内袋的商标里找出该笔存款的存款单,而官文棠不能合理解释该笔巨款的来源,那就足以拘留官文棠了。
这种查案对欧斌来说一点都不难。
还有,靓靓公司把2500元一吨的劣质鱼粉充作好优质鱼粉,以5000元一吨的价格卖给东港水产养殖公司,致使养殖场动物中毒,也是严重的犯罪行为。欧斌以前和天津打过交道,汉沽区法院有朋友,一个电话就可以证明举报信所说是否事实。这点小事,举手之劳而已。
现在要考虑的是如何着手展开查证。近来办案枯燥,既没有新鲜刺激的题材,也没有建功立业的机会。欧斌极想从此案着手,快速做出点成绩给上司看看,证明欧某人可不是个等闲之辈!
欧斌想:首先要查实银行里的那笔存款,接着要与天津方面联系,这两个问题一落实,就可以拘留官文棠,以防他听到风声后携款潜逃。25万元并不多,怕只怕拔出萝卜带出泥,一挖就挖出一串来。近年来很多案子都是窝案串案,从一个小人物身上查起,最终查出一大串贪官。如果官文棠听到风声潜逃,偌大个中国到哪里去追?如果跑到国外就更麻烦,数额大的话可以知会国际刑警,数额小就难以受理。
关键是两个合同,兴华贸易公司与靓靓公司的合同,还有靓靓公司与东港水产养殖公司的合同。要在两个合同之间找出漏洞,要凭天津方面的调查作旁证,证实靓靓公司与兴华贸易公司的买卖是敌意买卖,诈骗东港水产养殖公司是早有预谋的。只有这样,才能有利于以后的起诉。
调查之后看合同,看合同后搜查官文棠的住宅,搜查出存款单后立即拘留官文棠。一环扣一环,中间决不能脱节,不能让官文棠有喘息的机会,要打他个措手不及。拘留之后再查兴华贸易公司的问题,他们与官文棠断了联系,就搞不起攻守同盟。但这已经是不太重要的事了,重要的在前两步,只要证据齐全,被告人口供如何都无济于事。证据,只要证据。
欧斌对自己的设想基本满意。他每次采取行动前都仔细地作一番设想。
设想好了行动的步骤以后,他向上司作了汇报,得到了上司的同意,并按上司的指令和王长河拍档共同调查这个案子。他们去到工伤银行古之鸟支行,一下子就查到了那张存款单,正如举报信所写,存款额为25万元,名字是官文棠的老婆,存期为一年。欧斌正想看看银行每天的监控录像,王长河说:“欧斌,我们看看银行的监控录像吧,看看是不是官文棠本人来存的。”
欧斌素来不喜欢王长河,王长河这人脾气硬,平时和同事们的关系处不好,又不懂礼貌。这次查案上司说明了由欧斌负责,王长河是配合欧斌的,可王长河总在指手划脚,好像他比欧斌还要懂。欧斌本来是要看监控录像的,王长河先开口说了,欧斌就不想看,省得他以为欧斌要听他的话!欧斌说:“看监控录像没有什么意义,官文棠可以自己来存,也可以让别人来帮他存,最重要的是这笔钱是不是以他的名义存,或者是以他家人的名义存,然后存单是不是在他手里。只要存单在他手里,他就水洗不清了。”
王长河听欧斌这样说,就不好意思再坚持下去,反正又不是自己负责,何苦再去得罪人。上司已经就与人相处的问题找王长河谈过多次,提醒王长河要注意,王长河只好努力改善。王长河想,如果是自己负责这个案子,一定会查看银行的监控录像,查看也许没有什么发现,但不查看也许就会漏掉什么发现。作为一名检察官,是不应该也不允许遗漏掉这么重要的细节的。
第一回合顺利通过,欧斌沾沾自喜,继续向天津方面调查。天津法院的朋友告诉他,东港水产养殖公司损失惨重,那批向靓靓公司购买的所谓进口秘鲁鱼粉,全部是假货。经过权威机构化验,其质量极差,成份拉拉杂杂,不过是下杂鱼、鱼汁、统糠、条仔麸、贝壳、花生壳、黄泥的混合物,粗蛋白含量最高的才有10%,最低的只有3。5%。东港水产养殖公司进货后把鱼粉分拨到属下的养殖场,给他们喂养动物,结果使动物的肉、蛋、奶含有巨毒物质铬。据专业部门的化验报告指出,人如果吃了含有铬的肉、蛋、奶,会患上癌症及其他严重疾病。因此东港水产养殖公司将要把所有的肉用动物处死深埋,初步估计直接经济损失高达数千万,全部损失将过亿。
欧斌听到这个消息非常严重气愤,他无法容忍官文棠的丑恶行径,为了25万元的好处,竟然使东港水产养殖公司损失几千万!如果算上东港水产养殖公司为购买鱼粉支付的货款,如果再算上靓靓公司向兴华贸易公司支付的货款,那数字更为惊人。欧斌略感安慰的是,看起来陈梦飞没有牵涉在其中,陈梦飞要是牵涉其中,欧斌就会很难做。陈梦飞是好朋友,于情对好朋友要关照,但是于理来说,检察官不能徇私情。欧斌已经想过,万一陈梦飞也是案中人,自己就只好申请回避。
欧斌向天津的朋友简单谈了靓靓公司的情况,请天津的朋友把可以交流的材料传一份过来,并告诉天津的朋友自己的打算。天津的朋友表示支持,建议保持联系,双方多多配合,尽快解决这个案子。就这样,官文棠被关押起来。
欧斌根据调查所得的资料,进一步分析案情,益发觉得自己当初的设想是对头的。在审讯官文棠时,官文棠采取了极不合作的态度,拒不承认一切摆在面前的事实。例如与兴华贸易公司签订的那份合同,官文棠一口咬定合同中注明的粗蛋白含量是60%,但对放在他面前的合同中注明的粗蛋白含量10%却无从解释。经过技术部门的鉴定,公章与官文棠的签名都绝无虚假,官文棠也认为确实无疑。在这种情形之下,陈梦飞的证词和兴华贸易公司那两个人的证词就显得举足轻重。陈梦飞的证词说粗蛋白含量本来就是10%,他还对用如此高的价格购买如此低质量的鱼粉表示过怀疑,但被官文棠搪塞了过去。欧斌为了澄清事实真相,专门跑了一次电白,找那个兴华贸易公司,结果令他非常失望。兴华贸易公司已经停业注销,所有人员均不知所踪,公司原地址的业主甚至抱怨说兴华公司还欠他几个月的租金未付清。欧斌一无所获地回来,只能以陈梦飞的证词作为证据。
对于那25万元的存款,官文棠一口咬定不是自己的,也不知其来历。这种回答十分脆弱无力,试问又有谁会相信官文棠家中大衣柜里的黑色长褛商标里面藏匿的存款单会与官文棠无关?而且存款人还是官文棠老婆的名字!IQ零蛋的人也不会相信!官文棠有口难辩,只好告诉欧斌,长褛不是买的,是兴华贸易公司的蒋日松送的,有蒋日松的信为证。
欧斌问:“送的?几时送的?在哪里送的?你说的信在哪里?”
官文棠把经过说了一次,欧斌也很快找到了那封信。欧斌看完信后说:“这信看了等于没看,上面并没有说送长褛给你呵,有什么用?”
官文棠恨蒋日松恨得入骨,要送礼又不当面送当面说清楚,搞些什么商标里藏存款单的狗把戏,害得如今鸡毛鸭血满身蚂蚁,真是跳到黄河里也洗不清。当初看信就觉得有点怪怪的感觉,现在才明白这封信说了半天,连长褛的边也没提到!他只好说:“你可以去找蒋日松和邵桂平,向他们了解情况。”
欧斌在心里暗暗发笑:找蒋日松?还有那个邵桂平?发票抬头上明明写着“官先生”,就算是送的也说明送的人不想认账了,那还有什么找头?
他突然冒出了一个念头:官文棠之所以说可以找蒋日松和邵桂平,是因为知道我无法找到他们,既然敢收下25万元,一定留好了后路,和那两个人商量好如何进退。那两人赚了75万,分给官文棠25万,然后作鸟兽散,怎么查?如果不是那封举报信,又有谁会知道其中的秘密?
欧斌觉得这个推理合情合理。但可惜只是推理,没有证据。
再想下去,他又有些犹豫了。如果官文棠早就和那两人勾结,那何必不将合同中的粗蛋白含量写成60%呢?只要写成60%,就算天津方面查出是假货,官文棠就可以把责任全部推到兴华贸易公司身上。那两个人反正是要全体失踪的,这么一来干脆利落,不留后患,岂不是更妙?
但合同中偏偏写着10%,这明显不合逻辑。欧斌想不通。
至于官文棠说长褛是蒋日松送的,欧斌根本不相信,鬼才会相信。这种思维太简单:长褛是蒋日松送的,存款单也是蒋日松藏在商标里的(蒋日松还能知道官文棠老婆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码?),因此官文棠是无辜的。照此说下去,官文棠就应该释放回家了。
荒谬!十足的荒谬!
荒谬之处不在于官文棠把谎言编得太简单,而在于这样做太低估了欧斌的智商,侮辱了欧斌的智慧。欧斌最不能容忍别人把他当小孩子耍,特别不能容忍别人说他“你还小”、“嘴上无毛办事不牢”一类的话。
况且改口供在审讯中是非常忌讳的一件事,改口供意味着不老实、作假、耍滑头,审讯者对改口供的人都不看好,都特别警惕。欧斌认为官文棠这种生意人老奸巨滑,不可能再问出什么了,就继续实行迂回包抄战术,向靓靓公司的其他人了解情况。他和王长河分别找靓靓公司的人谈话,了解到不少“群众意见”。其一是说张锐文携款数百万潜逃,官文棠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事发前陈梦飞早已看出端倪,向官文棠提出劝告,但官文棠没有重视此事。其二是说官小凤对此事应该负主要责任,因为她把自己掌管的财务专用章给了张锐文保管,致使张锐文有了可乘之机。其三是说公司的经营本来就开始走下坡路,官文棠有退出之意,于是与未来妹夫张锐文密谋,把资金弄走,好让公司顺理成章地破产。欧斌和王长河分析了这些“群众意见”,认为第一种说法可能性很大,第三种说法可能性更大。欧斌又和陈梦飞谈,问陈梦飞的看法。陈梦飞苦笑着说:“官总现在已经够麻烦的了,我怎么能落井下石?我也是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应该避嫌的,还是少说为佳,你们查出什么就是什么吧。”
陈梦飞非常会说话,他说的话可以听成这样也可以听成那样。欧斌非常会听话,他把陈梦飞的话听成了自己想要的那样。欧斌想:陈梦飞是个讲义气的人,还是不要强迫他改变对上司的忠诚。反正手头的证据已经足够,可以把官文棠煮熟了。
就在欧斌全力办案的时候,上司给了他压力。官旭明在外面活动了,找了一切能找的人,力求要保官文棠,最起码要把官文棠的罪名尽可能减至最轻。压力一层层地下来,欧斌无力抗拒,只好修改案卷,把某些因素去掉。欧斌恨恨地想:官文棠,算你好彩,有人照着你;如果我说了算,你不死也要掉层皮!
才过了一天,上司又给欧斌新的压力。人称YELLOW荣的卢玉荣在外面活动了,找了一切能找的人,力求要整死官文棠,最起码要把官文棠的罪名尽可能弄至最重。卢玉荣在本市颇有面子,连市长也和他亲密无间,官文棠居然敢和张锐文联手侵占第二大股东YELLOW荣的利益,让卢玉荣很没面子很郁闷。卢玉荣放出话来,不管张锐文那种茄哩啡小瘪三,只要专门对付后台老板官文棠。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能把官文棠整到最高刑期就好,他要拿出1000万来打这场官司,赏罚分明,以响应国家大力发展私营经济的政策。
YELLOW荣一出面,风向马上逆转,所有垃圾都丢向官文棠这边。欧斌暗道:官文棠,你不好彩,听天由命吧!
***
谁也无法否认欧斌的敬业精神和实干态度。
在检察院里,有些人嫌工作辛辛苦苦,薪水又不算高,想方设法找个清闲的位置。欧斌却不一样,他不计较辛苦,不计较薪水高低,认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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