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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楚-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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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惜惜惊粟地道:“你杀了回绝,回百应他们是绝不会放过你的。”
    方邪真笑道:“我不杀回绝,难道他们就会放过我吗?”他向惜惜溜了一眼,笑道,“至少,回绝若活着,便连你也都不会放过。”
    惜惜唉了一声。
    方邪真即问:“什么事?”
    惜惜忧愁地道:“现在要你去做这件事,你当然不会答应的了”
    方邪真道:“你说说看。”
    惜惜用一种低速的语音道:“如果现在要你委屈一下,去躲躲,避一避风头,你是决不会答应的了?”
    “不。”方邪真道,“我答应你。”
第九章 这一刻的动心
    惜惜傻了。
    灯光在她肩上铺上一层比柔更柔的黄晕。
    方邪真心中更添怜惜。
    他心中忽然有个千呼万唤的无声:你嫁给我好吗?他想这样问,可是心中忽然掠过一个亮丽的音容,说到嘴边的话变成了:“我杀了回绝,这儿是不能再留了。”
    惜惜忽然黯然了。
    这个男子,终于要走了,他难道一点都不顾惜她吗?她这样的忖思,随后又想到:为了他的安危,他是应该走的,他岂是可以留得住的?何况,要他走是她自己提出来的。
    人生里有些事,一步跨出去即成天涯,纵然无歌,但能无悔。
    “你几时走?”
    方邪真很想说:“我带你一起走。”
    他心里多么想说。
    可是他没有说。
    ——为什么没有说出来?
    原因也许连他自己也不甚清楚。
    也许他掠过了一个念头:待真的走时,再把她一起带走;俟储够钱时,再一起赎她,那时候岂不更实在、更加惊喜、
    或许因为这样,他才没有说出来。
    或许因为那样。
    不过不管为了甚么,人生里,能对着一位红粉知音,映着晚灯,倚着栏仟,你还能求甚么?你为何不去把握?如果一刹是永恒,那么永恒就是一刹。如果把握不住,让它溜了,再没有永,再没有恒,再没有灯前倚栏的人,空掷伤怀,也只不过是一抹自焚的火花。
    也许惜惜心里有千呼万唤的期待。
    也许方邪真胸里有欲语还休的真情。
    不过都还未曾说出来,就已经听见楼下有人说:“差官,刚才在路上谋财害命的,就是这几个黑衣人。”
    方邪真不认得这个生意人。
    可是这个生意人好像很有办法。
    尤其是应付这种死人的事件,以及应付那十几位睡眼惺松的差官——看来那几个差役反而像是受他指挥。
    那商人却对方邪真十分熟络,像认识了他十年八年似的,跟他共住了十月八月一般。
    据那商人的说辞,是:他做了单生意,来“依依楼”寻乐,遇上了一群“劫财害命”的,方邪真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以寡敌众,迫于自卫,只好杀伤了几名“大盗”。
    这件事,不但那商人亲眼瞧见,还有两名仆僮可以作证,还不知怎么来了七八个“途人”,都说可以为此事见证,言之凿凿,听得连惜惜都几以为自己是做了一场梦,真的有这回事一般。
    差官取了供词,清理尸骸,居然不盘查方邪真,也不落供审讯,更不拿他回衙,就这样草草了事,表示结案。
    看那些衙差的表情和听他们的语态,仿佛方邪真杀了这几个人,还理应拿个甚么横匾奖状似的。
    这事当然莫名其妙。
    可是俟那位商人打发差役们走远后,上得楼来,跟方邪真笑着一点头,就要别去,方邪真一见他的眼神,心头一凛,扬声问:“请教尊姓大名?”这句话一问,一切都“真相大白”了。
    因为那商人的回答是:
    “顾佛影。”
    有“顾盼神风”在,哪有解决不了的事!
    像这种几条人命的小事,在洛阳城里,要出动到顾佛影,实在是小题大作,大材小用。
    以他的声威,只要交代下来几句话就可以了。
    顾佛影道出自己的名字后,立即便走。
    不求对方感谢,不图报,马上离开。
    方邪真长叹:“难怪小碧湖游家会日益壮大,有简迅这种干员,又有顾佛影这种人物,想不强盛亦难矣。”
    惜惜用眼角漂漂亮亮的勾着眼他,然后说:“所以你又走不成了,是不是?”
    “留在洛阳多烦忧,”方邪真想了一阵,才道,“我还是走的好,免你受累,爹爹和小弟也烦恼。”
    惜惜垂下了头。
    方邪真过去握着她的手,觉得伊的小手冰凉如雪,心中一痛,忍不住道:“惜惜……”
    惜惜一震,反过去握着他的手,一双晶目都噙着晶莹的泪水。
    “要小心回家。”
    方邪真用手温暖着她的手。
    “回家?今晚我不回家。”他这样调笑道。
    惜惜忽然又高兴起来:“你既然杀得了回绝,便绝不怕回家的人。”
    方邪真没有说话。
    惜惜马上感觉到了,所以她马上问:“是不是?是不是呢?”
    方邪真道:“你真的要知道?”
    惜惜认真的点头。
    方邪真道:“回绝纵情声色,很不像话。他的武功怕只得回百应的一成,而‘回天乏术’六记绝招,回绝也只练成二式,我能引他真火逆走自焚,自不是件难事。”
    他眼里除了淡淡的悒色之外,还有微微的忧色,“妙手堂回家的人很霸道、很凶狠,可以算得上是无恶不作,但回百应本身却十分自律、坚忍、节制,一个人能在一团污烟瘴气之下仍能自强不息,自然是个人物。”
    他轻吁出一口气:“回百应是一个很难应付的人,我没有把握胜他,何况他还有两大重将:回百响和回万雷。”他倦倦的:笑,又道,“回百应现在一定很伤心,一定会全力报复,再这样烦缠下去,一定会闹出大事来,所以,我先离开洛阳城一段时间,也是好的。”
    他笑着拍拍惜惜的肩膊,因为手中所触是让人心折的柔,所以手掌就不忍挪开:“你要放心,我不会有事的。”
    惜惜长长的睫毛颤动着,认认真真地问:“你真的不怕?”
    方邪真笑了。
    他做笑道:“怕?我怕甚么?”他觉得要说一些调皮话让惜惜的情绪平伏下来,所以指着自己的鼻子笑道,“平生不作亏心事,半夜敲门也不惊。”
    却在这个时候,有人敲响了门。
    敲门声很轻,却能传得很远。
    敲门的是谁?
    ——准在敲门?
    此刻,回绝的尸体就放在堂前。
    他全身都黑。
    焦黑。
    本来青白的脸容,也烧成炭色,而青筋贲突的地方,变成一道又一道的裂纹。
    在这焦黑的尸首前面,站着一名老人。
    其实他年纪并不大老,只不过是五十开外,但他那一张脸孔,有着大多的皱纹、太多的沧桑、太多的煎熬与坚忍、大多的过往。无论是谁,一个人只要有大多的这些,看去难免都觉得老。
    回百应才五十四岁,对功力高深、老当益壮的武林高手而言,这实在不算是“老”的年纪。
    不过,一个人如果在自己儿子的尸首前,就一定会觉得老。
    至少是心情上的苍老。
    ——为甚么老的不死,少的先死?
    ——为甚么世上总有白头人送黑头人的事?
    看着他自己儿子的尸首,他心里想,要是有人给他选择,一是他死,一是他儿子死,他会不会替代他儿子死呢?他自己辛辛苦苦闯下了这一番基业,可是现在他的孩子却死了,由谁来承继呢?人生不过百年,这些基业还有甚么意义呢?
    他站在那儿,跟回绝的尸首,一直一横,都失去了表情似的完全没有表情。
    回百响也不知道这位掌有大权的兄长,是伤心?还是愤怒?抑或是悲痛欲绝?
    回百响只知道他的皱纹就是他的表情。
    回百应皱纹满脸,纵横交错,像交织着密集的刀疤一般。
    回百响跟随他多年,仍不知道他下一步的反应、他心里的想法、他将会采取的行动。
    有一次,一名小厮不小心折断了他亲手种植的一枝“铁心兰”,他愤怒得折下那小厮的头去喂狮子。
    也有一次,他被游玉遮的人连拔十一个暗卡,居然还可以带十六名小妾去看灯赏月,还附庸风雅地与人吟诗作对。
    回百响到现在还摸不清他的脾气,所以对他一样感到畏惧。
    ——领袖们常大喜大怒、喜怒无常,莫非就是要人讳莫如深。莫测高深,因而产生敬畏?
    回百响不知道。他只知道一个人他足足跟了近四十年,还弄不清楚他的真正性情,是一件很可怕的事。
    就连他死了儿子,居然也捉摸不准是悲是怒,是伤是痛,甚或是没有感觉,实在是件可怕的事。
    也许只有一件事情使回百响不致感到太害怕的。
    那是回百应一向都信任他。
    回百应一向都很信任“自己人”。
    ——所以“妙手堂”几个重要部门的负责人,都是“自己人”。
    一个人只要还信任人,还顾恤亲朋,就不会是个太可怕的人。
    回百应忽道:“我的孩子,已经死了。”
    这是一个事实。
    铁一般的事实。
    谁也不能挽回的事实。
    ——战败可以卷土重来,失意可以重燃斗志,但人死不能复生,千古不易。
    回百响只有道:“是死了。”
    静默了半晌,回百应又道:“杀他的人,好像叫做方邪真,是不是?”
    回百响马上道:“是。”
    回百应道:“他,好像是一个很有本领的人?”
    回百响道:“也是一个该死的人。”
    回百应脸上的皱纹像海涛般的掀动了一下,只道:“我听说他还没有加入池家”?”
    这也是一个事实。
    不容否认的事实。
    回百响道:“是。”他紧接又道,“不过,我看,也快了。”
    回百应道:“他还没有加入,就是没有加入,一个人将要做的事,在他真正做的时候,不一定会做成甚么事。”他的语气近乎教训。
    回百响忙道:“堂主教训的是。”
    回百应道:“他还没有加入池家,那么他杀死小绝,就不是为了池家而干的。”
    回百响本想答:“那也差不多,”但不敢跟一个刚死了孩子而又手握重权的老人顶撞,只说:“是。”
    回百应唇角牵动,道:“我的孩子,不死都已经死了,报仇也没有用了,总不能起死回生,”他眼中闪过一抹泪光,“你去告诉方邪真,我不会报复,但要他加入回家,帮我消灭掉兰亭池家,我会好好的重用他,绝不记前仇。”
    回百响为之震动,但也只能答:“是。不过——”
    回百应长叹道::‘妙手堂也确急需人手,这几年来,有小绝在,他不肯任用人才,倒是妨碍了妙手堂的发展,他现在已经死了,对妙手堂而言,未尝不是件好事。”
    他一字一句地道:“我们现在要的是人才,不是杀人。这几年小碧湖游家发展奇速,我们不能再落人后。”
    回百响只有道:“是。”
    回百应又看看自己的儿子,用手去触了触他的脸孔,轻得像抚一头熟睡中的猫。过了良久,才道:“明天,我们请的那个人也该到了罢?”
    回百响即道:“‘断眉老么’明天准到。”
    回百应撇了撇唇,也不知是苦笑,还是在忍悲:“我本来担心石断眉一来,小绝决不能容他,现在……”
    他说到这里,顿了一顿,好一会儿才接下去道:“可不必顾虑这个了。”
    回百响觉得应该要把话题岔开去,便说:“不过,断眉老么的来,只怕难免要惊动一个人。”
    回百应即问:“谁?”
    回百响道:“追命。”
    回百应皱眉道:“四大名捕中的崔略商?”他一皱“眉”的时候,整张脸都几乎折叠了起来。
    回百响道:“是。”
    回百应问:“为甚么?”
    回百响道:“是有关太守盂随园被发配充军时,在枯柳屯附近全家被杀一案。”
    回百应动容道:“孟青天?怎么会跟断眉老么扯上关系?”
    回百呼道:“当时他也在枯柳屯一带,案发之后,他和另外两个人,一起来赴洛阳。”
    回百应在皱纹里藏得深深的精目闪动:“他们是一道的?”
    回百响道:“不是。”
    回百应道:“其他两人当然不是我们请来的了。”
    回百响道:“他们一个可能是奉女公子之召,一个则是受游玉遮之命,赶来洛阳襄助。”
    “很好,”回百应道,“洛阳城这次可热闹了。”然后才问,“他们是谁?”
第十三章 没有眉毛的人
    可是跟这个女人一媲,所有的花都为之黯淡失色。
    这女人美艳如玫瑰。
    温柔如夜。
    花要在阳光灯色下才开得璀灿夺艳,可是这女人在或明或暗的月色下依然柔媚入骨。
    连颜夕看了,也不禁在心里喝一声彩:
    这样看去,她不是十全十美,她的骨架子有点略大,颧骨也嫌略丰了些,笑的时候嘴巴也稍阔了点,眼眸里渴望的神色也露了些……可是,这样看去,她却明明比女人更像女人。
    尤其那唇。
    红而艳。
    像五月的山花。十月的山火。恋人的心。情人的血。惊心动魄但又柔艳入骨的红着。
    那女人笑了,美丽的唇划出美丽的弧型,她的语音低柔如叹息:“你的手上是枪么?不是花吗?明明是花,为甚么你说它是枪呢?”
    洪三热怒吼。
    他一腾身,扑向那女人,一拳打去。
    这一拳之声势,就算前面是一头大象,也会给他一拳击毙;如果是一块巨岩,也会给他一拳打碎。
    那女人却偏偏不闪不躲。反而一挺胸,闭起双目,噘起红唇,仰着脸儿,挺起丰满的胸脯,只说:“你既然那么喜欢欺负女人,你打啊你打啊!”
    通常一个女人有这种表情的时候,是给人亲吻,而不是给人痛殴的。
    何况是一个那么美艳的女人,谁忍心打她?别说打她,就算沾一沾,也怕落了花瓣。
    洪三热是男人。
    而且还是条好汉。
    好汉不打女人。
    洪三热的拳头硬生生顿住。
    他的拳势大猛烈,只能发,不宜收,这硬生生收势,使得洪三热胸膛就像给自己狠狠的擂了一拳。
    就在这一刹那,只听颜夕呼道:“小心!”
    洪三热霍然返身。
    只见一支巨箭映着月芒向他直投而至!
    那当然不是箭。
    而是人。
    那人的速度太快了,以致衣衫反映在月色里,漾起一抹淡淡的华彩、直射向自己。
    洪三热这才明白简迅外号为什么叫“豹子”。
    如果说豹子的攻击快得像迅雷不及掩耳,那就错了。
    因为像简迅这样的“豹子”,别说掩耳,连眨眼的时间也来不及。
    不过,洪三热的“十三太保横练”,却能及时凝聚,虎拳龙啄,也立时发了出去。
    本来,在武学上,只有“虎爪”,而没有“虎拳”,洪三热另创一格,把“少林神拳”和“虎爪”二合为一,同样本来只有“龙爪”和“鹤啄”,洪三热也把二者混合使用,变成了他的看家本领。
    这四种拳法的混合使用,亦即是将这四种拳法的精华提炼了出来,不但绝对有效,而且等于把这四种拳法的威力增加了四倍,加上洪三热天生神力,天纵神勇,是以使他成为兰亭池家麾下第一勇士。
    他霍然返身,便要运功出手。
    可惜简迅并不是攻向他,而是攻向颜夕。
    洪三热只觉背后一麻,上身一寒,下身骤热,“十三太保横练”的功力,竟被破去。
    那女人缓缓的缩回了手指。
    纤纤五指。
    指甲上还涂着凤仙花汁。
    洪三热的“十三太保横练”,已无破绽可言,如果硬要说有,那么只有背部脊椎骨近盘骨处的关元俞与上体穴之间,有一处气孔。
    那女人的食指指甲,不偏不倚,就在洪三热返身的刹那,恰好戳在那儿。
    洪三热立即就像一个本穿着盔甲的武士,却忽然给人抽离了骨骼,整个人都散了,瘫痪于地。
    简迅第八次掠向颜夕。
    他的身法,一次比一次更快疾。
    他飞掠势子之迅疾,眼看已到了速度的极限,却不料他下一次飞掠,又比上一次更快更疾。
    他奋身扑击颜夕。
    颜夕拔剑反击。
    剑是短剑,仅长一尺一寸一分一。
    她一拔剑,剑虽短,但方圆一丈之内,全充溢着她的剑意。
    简迅一触即退。
    退回石阶之上。
    他的脚才沾石阶,又再作第二度扑击,一次比一次快,一次比一次凌厉。
    他跟颜夕的剑意稍一接触,立即疾退,每一次飞退,都退得更远,退立在更高的石阶上。
    到了第五次扑击,简迅已站在三十余级石阶上下扑,声势更强。
    但颜夕手中的剑,却越战越长。
    她的剑,短的时候看起来厚刃薄锋,但剑身却装有簧括,由于简迅的扑击猱袭太剧,压力太巨,颜夕只好把剑锋吐现,当简迅的第六击时,颜夕的剑长四尺一。
    她的剑锋尚只一尺一时,余锋已及丈远,更何况是她的剑吐伸至四尺一寸的时候?
    可是,她还是抵挡不住简迅的攻势。
    简迅连攻七次,再猛烈的下扑。
    颜夕奋剑招架,剑已不再伸长。
    剑已到极限。
    剑招也使尽。
    简迅疾退回第三十五级石阶,洒然笑道:“大夫人,你就跟我们回去一趟罢。”
    这时候洪三热已受制。
    颜夕也喘气吁吁。
    敌方还有那位比玫瑰花还美丽的女人。
    看来颜夕已别无选择。
    她也看得出来:简迅只是在消耗她的体力,无意要杀伤她,而小碧湖游家已出动到旗下两员大将:“豹子”简迅和花沾唇,就是摆明了不得手绝不空返。
    颜夕委惋地微叹一声道:“你们真的要我去小碧湖?”
    简迅温和但坚定地道:“少不免要大夫人劳驾一趟。”
    颜夕一笑道:“你看,在这种情形下我能拒绝吗?”
    忽听一个声音道:“能。”
    话一说完,石阶下的广场上,多了八个人。
    这八个人却不是自己走过来的。
    而是被“丢”过来的。
    这是八个死人。
    一见这八名死人,一向处变不惊、遇危不乱的简迅,也变了脸色。
    这八个人,正是抬轿候在后山的八名轿夫。
    现在这八名轿夫都死了,这还不可怕,可怕的是他们竟连一点声息都听不见,这也不可怕,可怕的是这八人本来也是“小碧湖游家”的高手,直接是由顾佛影训练出来的,而今竟如此不济,给人没声没息的便了了账。
    但这也还不算很可怕。
    可怕的是,这些人死时的惨状。
    每个人的脸或身体,被人刺戮得血肉模糊,在未死前曾受过极大的痛苦,脸容都为之扭曲,眼神都流露出恐惧已极、痛苦已极的神色,八人中竟没有一个人死得瞑目。
    ——他们身受那么可怕的痛苦,竟没有一个人叫喊得出声音来?!
    对简迅而言,这些都还不是最可怕的。
    真正可怕的是这八个人,是被人“扔”过来的,像破衣服一般地随手“扔”在地上,可是来的只是一个人。
    ——这个人把八个死人“扔”过来,竟好像比扔掉八粒臭苹果还轻易!
    简迅迎着月色。
    这人背着月光。
    简迅看不见来人的脸孔。
    花沾唇却看得见。
    她的唇已觉得有些发干。
    这个人一步一步地走近来。
    这个人没有眉毛。
    这个没有眉毛的人,却有两撇胡子。
    两撇很好看的胡子。
    可惜,胡子到了唇边角上,突然少了一小撮,像在黑草丛中割开了一道白沟子。
    两边都如是。
    这人没有眉毛,却有眼睛。
    他的眼睛正落在花沾唇的身上。
    他对花沾唇的脸只看了一眼,只看一眼,他立即就有了兴趣,第二眼便是看她的胸脯,第三眼便看她的小腹。
    他眼里的神色就像花沾唇不曾穿上衣服。
    花沾唇只觉得被他望过之处,就似爬满了小虫子,恨不得把凡被他看过之处全要洗涤过。
    这人只看了三眼,便不再看花沾唇。
    仿佛这已是他的女人,他随时可以再看到她,而且随地怎样看都可以,他大可以不必急在一时。
    然后他看向简迅。
    简迅也在看他。
    看他手上的叉子。
    看到这柄叉子,简迅便想到那八个人血肉模糊,骨裂肌掀的伤口,简迅觉得喉咽也有些发干。
    所以他问话的声音有些发硬:“阁下就是断眉石?”
    这人道:“你和他,”他指了指地上的洪三热,“都非死不可,这两个女的,我都要带回去。”他这样说的时候,仿佛在场四个人,都会接受他的安排而毫无异议似的。
    简迅勉强笑道:“你不是明天才进洛阳城的吗?”
    断眉石道:“就是因为你们人人都以为我明天才来,所以我今晚就到,一个人早到一些,看到的事情,总会比别人多一些。”
    简迅承认断眉石说得很有道理。一个人若迟一些或早一些,都会有一些事是意想不到的,一个每次是恰恰好的人,只听他该听的,只闻他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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