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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誓-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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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倪匡


自序

无性繁殖生命又创造了奇迹,不但能复制生命。而且能使复制人有思想,不但可以有原来的记忆,而且可以注入新的记忆  所以,一个死在一千五百多年前的一个沙漠上游牧部落的美女金月亮,就可以在现代复活,而且完全适应现代生活。

这个故事上下纵横,人物更是众多,有唐朝的长安大豪,有无依的弱质少女,有被出卖的青年才俊,有驰骋沙漠上的匈奴大盗,差不多全是武侠小说中的人物,关系复杂之至,故事也因之更加多元化,在卫斯理故事中较为罕见。

自然,最值得注意的是自称“天国”的那批白衣女人,她们的身分神秘,行为诡异,其间的来龙去脉,卫斯理和白素自然不肯放过,作了努力的追查  显然在整个故事之中,两人实际出场的时间不多。

至于那个近乎完美,甚么都知道的,来自勒曼医院的古怪医生,只怕真有点异常的古怪,宜进一步发掘。

自然,故事也表现了人若是绝对以自我为中心,思想方法和行为,就会十分可怕。

 倪匡

一九八九·九·三十

 第一部:誓言的种种

罚誓,是一种人类行为。其他的生物,如鸡鸭鹅,马牛羊,蝼蛄蚱蜢土蜂,蚶子海豚乌贼,大抵都不懂得甚么叫作罚誓。

罚誓的形式十分多,但不论是甚么形式,都脱离不了一个最重要的原则,那就是在整个行为过程之中,必然先有一番声明,然后,再说明如有违背这个声明的,会有甚么样的结果,又然后,请一种或多种认为有执行作用的力量,作为见证,那样,整个罚誓的过程,就完成了。

听起来好像很复杂?

是的,很简单的事,如果理论化起来,就会变得十分复杂,看得或听得人头昏脑胀,以为自己的智力有问题,说穿了,却人人皆明。

举两个例子来说明罚誓的原则和过程。

例子之一:皇天在上,后土在下,我王小毛罚誓不会对张小娟负情,如果见异思迁,罚我不得好死。

这样的誓言,就包括了前述的“三大原则”了。

例子之二:如今的法庭上,尤其是西方的,也都要手按在圣经上起誓。虽然没有了违誓之后要接受甚么惩戒的声明,但结果是人人皆知的,“发假誓”可使人锒铛入狱。西方人比东方人注重实际,把人间的法律,替代了原来虚无缥缈,寄望于神明力量来执行誓言。

东西方的作风,虽然略有不同,但是在本质上来说,却是一样的。

罚誓这种人类行为之所以存在,自然是为了人与人之间的沟通,是一种间接沟通  一个人永远无法知道另一个人心中真正在想些甚么,为了取得对方的信任,就有了罚誓这种行为。在信誓旦旦之下,对方自然会比较容易相信。而且,许下的违警惩戒,越是严厉,取信对方的程度,也就越高,这就有了所谓“毒誓”。

凡是毒誓,向神明表示自己违警之后的惩戒,大都血淋淋,恐怖残酷,兼而有之,甚至有的大悖常理,匪夷所思,东方人对这一点,最优为之,灭绝师太逼周芷若起的毒誓之中,亦有“生男的世世为奴,生女的代代为娼”之句,叫人不寒而栗。

其他诸如“断子绝孙”、“不得好死”、“七孔流血”、“死无葬身之地”,乃至“仆街○家铲”之类,无不极尽惩戒可怕之能事。

不论在古代还是现在,当一个人罚誓的时候,所说的话,可靠程度是多少呢?

答案是:从零到一百  有可能所说的全是谎言,也有可能全是真话。

绝无可能在一个人罚誓时的诚恳态度,和所许下的血淋淋的诺言上,判断这个人的话的真实程度。

因为,罚誓的人所提出的监督力量,无论是“皇天后土”也好,是“观世音菩萨”也好,或者是临时抓夫的“过往神明”,对于被提名为一个誓言的监察执行人这一点,似乎都没有甚么兴趣,执行并不认真,或根本就不去执行,或只是罚誓人的一厢情愿,神明根本就没有承诺接受委托。

在这样的情形下,自然是不论甚么誓言,都不起作用了。罚誓的人,尤其是罚毒誓的人,都很明白这一点。

所以,在现实生活中,若是忽然有人举起手来,神情庄重,宣称“如果不是那样这样,出门就给车撞死”之际,他绝未曾想过真的会被车撞死这种事真的会发生。

这种行为,自然是对他所提及的神明的一种侮辱,如果忽然神明的力量降临了,也很有可能会使他的誓言,变成真实的。

所以,誓言,尤其是毒誓,如果不是真的想那样的话,最好不要乱开口  世界上的事,都有万一,罚了一千个誓,九百九十九个没有应验,一个应验了,也就够瞧的了,谁叫你罚的是毒誓。

所以,有些人,特别是古代人(古人比较更相信神明的力量),不是很轻易罚誓的,誓言的可信程度也比较高。就算是明知自己发誓的时候,也必然有一些小动作,来消减或表示自己说的不是真心话。例如著名的通俗小说《七侠五义》之中,有一个机智狡猾的人物,外号“黑妖狐”的智化,一面和人共同发誓,说如何如何的时候,脚就在地上,划了一个“不”字,表示他所起的誓言是假的,不能当真。

在那样的情形下,就算有“过往神明”,接受了监察的委托,也不能惩罚他了。

任何誓言的最后结果如何,谁都不能预测,因为谁都不知道以后会发生甚么事。

不论以后会发生甚么事,会发生的都会发生,不会发生的都不会发生。

看来又像是废话了。

可不是么,一部《红楼梦》,也不过是“满纸荒唐言”而已,闲话少说,且看看《毒誓》这个故事讲的是甚么。

第二部:神秘的匕首

裴思庆的手在发著抖,一柄晶光闪亮的匕首,被握在发抖的手中,自然也在轻轻地颤动,精光流转,看来一柄匕首,比裴思庆本人,更有生气。

在那场大风暴之后,裴思庆显然一天比一天更接近死亡,他明白这一点,仍和他在一起的同伴,也明白这一点,在天空上盘旋的兀鹰,当然比谁更明白。

裴思庆舔了舔乾裂的口唇  在这样面对死亡的情形下,杀骆驼,是加快死亡呢?还是延迟死亡?

不杀骆驼,是不是有希望可以逃出生天呢?

他们已经杀了三匹骆驼,事实证明是,三匹骆驼的血和肉,使他们又在这茫茫的,一望无际的沙漠之中,多存活了十天。现在,只剩下最后一匹骆驼了!

那头骆驼,正温顺地伏在地上,只要主人一声吆喝,它就会立刻站起来,听候主人的差遣,当裴思庆手中锋利的匕首,接近它的脖子时,它连眼也没有眨动一下,显然,死亡对它来说,不算甚么。

裴思庆没有立即下手,他的思绪乱极了,极浓极稠的汗,自他的额上蜿蜒而下,使他的视线有点模糊,所以他索性闭上了眼。

从他带领了一个驼队逃入沙漠开始,他就觉得沙漠,在柔顺的时候,洁白的沙粒,简直和天上的白云,没有甚么分别,可是,在大风暴之中,每一颗细小的沙粒,就是一个魔鬼,魔鬼的恶灵,附在沙粒之上,可以做出任何可怕的事情来。

浩浩荡荡的一个骆驼队,两百八十八匹精选的骆驼,携带著各种各样的货物,主要的是出许多巧手精心织出来的各种丝绸和织锦,也有很多很多,在遥远的西方受欢迎的货物,开始西征,在出发的时候,每一个人的心中所想的只是:一年之后,骆驼队满载而归的,会是黄金白银、金刚石猫儿眼,和来自遥远西方的各种财货,价值会是他们出发时的十倍!

路虽然遥远,一路上也会有这种那种的困苦,可是十倍的利薮,足以驱使人们长途跋涉的了。

裴思庆这个长安市上数一数二的大商家,已经是第三次走这条路了,他知道,最顺利的情形,也至少要一年,才能回来。所以,当他离开他的华宅之际,曾一再拥吻他心爱的妻子和儿女。并且暗中立下誓言  在他策马离开,回头望向那宏伟的大门和巍峨的大宅时,他对自己说:这是最后一次了!够了,不必再离乡别井,抛弃温暖的家庭去为了积聚财富了!

可是,当他这样想的时候,忽然想起,上次在同样的情形之下,他好像也有过同样的想法,他不禁有点紊乱,于是就把马策得更快,以驱除心里的烦扰。

在长安,裴思庆不但是大商家大富豪,而且极具侠名。他本身也武艺超群,接近中年,可是矫健如豹,他擅使一柄匕首,可是见过他这柄匕首的人却一个也没有,他绝不轻易拔匕首出鞘,除非到了他需要杀人的时候。

而当他要杀人的时候,那人也就没有甚么逃生的可能,所以,见过他那柄匕首的人都死了。

除了他自己之外,可以说没有人见过他那柄匕首是甚么样子的,连柔娘也没有例外。

柔娘,就是裴思庆的妻子,有关她的一切,后文自然会详细介绍。

连柔娘都没有见过,别人更自然更不能见了。有一天晚上,大风雪,裴思庆从一家镖局子,和几个镖行中的朋友豪饮回来,一进屋子,一股暖气扑面,他一下子摔脱了深紫色的大氅,大氅上的积雪,一落地,就化为水珠。柔娘照例急急自内堂迎出来,把他迎进去。大宅每进一进,温度就提高一点,到处都是散发炽热的炭盆,炭火闪烁著,使严寒变得温馨。

到了卧房,裴思庆早已脱下了靴子,换上了软鞋,他把腰际所系的匕首,解了下来,像每天晚上要做的一样,他把匕首按在心口,闭上眼睛一会。

柔娘当然知道,在这个短暂的时间之中,他一定在想望甚么,可是她却不知道他在想甚么。

任何女人的好奇心都十分强烈,柔娘算是不平凡的了,可是也不能例外,她曾问过:“你把匕首按在心口,在想甚么啊!”

一次,两次,裴思庆都没有反应,像是根本没有听到柔娘的问题。

第三次,他陡然睁开了眼,直视柔娘,双目之中,精光四射,吓得柔娘急急后退时,一个站不稳,坐跌在地,而他竟然视若无睹,并不过来搀扶她,而重又闭上了眼睛。这才使柔娘知道,这个问题是不能问的!她是一个聪明的女人,果然,再也不曾提过。

可是不提,并不等于不想知道。这时,她看到裴思庆又把匕首按在心口,在烛光的照映之下,裴思庆有了酒意的脸,看来格外英俊,也许是柔娘眼花了,也许是匕首鞘上的多色宝石,在烛光的照射下所发出的反光,裴思庆的脸上,看来有一层宝光,在隐隐流转。

是的,那匕首的鞘上,镶满了宝石,蓝的深邃如海,红的娇艳如血,绿的翠嫩,白的耀眼,那些宝石,每一颗都价值连城  可是裴思庆曾不止一次地对别人说:再多十倍的宝石,换我这柄匕首,我也不换。

柔娘这时,心中又无可避免地产生了一股妒意,自从那次,她被裴思庆的目光逼得摔了一跤之后,她忽然有了一个想法:这柄匕首,他看得比对待她还重,是不是一个女人送给他的呢?

柔娘记得,在他第一次西行归来之后,就有了这柄匕首,是不是一个西方女子送给他的?

她听他说起过西方的女人,眼珠绿得像胡猫,头发像是极幼的金丝,丰腴得叫男人昏晕,轻歌曼舞的时候,就像是天魔下凡。

会不会是这样的一个西方女子送给他的匕首,所以他才那样宝爱?

当一个女人的心中,产生了妒意的时候,她就会有怪异的行为,柔娘也不能例外。

那时,她好几次想伸手,自他的手中,把那柄匕首抢了过来。可是实际上,她却坐在那里,一动也没有动过!虽然妒意像毒蚊一样咬噬她的心,可是她也知道自己若是那样做了之后可怕的结果。

她知道,虽然他对她轻怜蜜爱,可是也绝不是言听计从,而且,谁都知道,长安的大豪裴思庆,爱一个女人是一回事,叫他听一个女人的话,又是另一回事。在大豪杰大侠士的心目之中,女人似乎是另一种人,女人可以柔顺贴伏,可以娇嫩动人,但是绝不能在男人面前出主意装手势,干涉男人的事务。

这种事,柔娘听得多了;柳大侠由于一剑之恨,先手刃了心爱的女子,然后才进入深山,专心练剑,三年之后,雪了一剑之耻,才在被杀的女子坟前,痛哭三日,削发为僧;杨大侠为了表示自己的义气,把妻妾全都杀了,因为她们曾知道一些不应知道的秘密……

裴思庆是大豪杰,行为也就和别的大豪杰一样,女人在他们的心目之中的地位如何,柔娘的心中有数,所以她一动也不敢动。

等到裴思庆又睁开眼来,柔娘才伸出双手  经常这个时候,他会把匕首交在她的手中,由她捧著,小心地放在他的枕头之下。

裴思庆把匕首放到了柔娘的手中,柔娘竭力使自己的声音听来自然,装成绝不经意地问,虽然这个问题刚才在她的心中,已想了千百遍。

她道:“这匕首是甚么人送给你的吧!”

裴思庆也听来像是不经意地“嗯”了一声。

柔娘的语声之中带著笑,听来十分轻柔动人:“一个女人?”

裴思庆没有发出任何声音,也没有望向柔娘,柔娘把语声中的笑声扩大,听来更叫人心醉:“长安市上,都说裴大侠的这柄匕首,锋利之至,可笑我竟没有见识过,看看是不是吹毛断发。”

她说著,仍然是满面笑容  裴思庆的神情再威严,可是和她一起闺房调笑,有的时候。也和小孩子一样,十分听话,当他把自己的脸,埋在她胸前的时候,看来和她的孩子也没有甚么分别。

所以,当她这样说著,同时,想把那柄匕首拔出鞘来的时候,她绝不怀疑,以为自己一定可以看到那柄匕首,究竟锋利到甚么程度的。

可是她错了!

尽管她是在话说到了一半的时候,就有动作,可是裴思庆的反应,还是快得出奇,她还未曾发力,就倏然惊呼,双手的手腕,皆如突然被加上了一道烧红了的铁箍,在她的惊呼声中,她的双手,像是不再存在,手中的匕首,自然也落了下来。

匕首没有落地,甚至没有落到床上,因为裴思庆的出手快绝,立刻缩回手来,接住了那柄匕首。

柔娘心中骇绝,望著自己的手腕,身子僵硬如同木石。她看到自己的手腕之上,有两道深深的红印,直到这时,从指尖起,才开始有了一阵阵麻木的感觉,使她知道自己的双手,还联在手腕之上。

她用十分缓慢的动作,缩回双手来,等待著丈夫的责骂。

可是裴思庆并没有骂她,只是在把匕首放到了枕下之后,用十分平板的声音道:“匕首是兵器,兵器出鞘是凶事,千万别再试了!”

这时,刺麻的感觉,传遍了柔娘的双手,她垂著手,大声答应著:“是。”

这件发生在卧房中的事,不知怎么传了出去,或许根本没有这件事,只是由于裴思庆有这样的一柄匕首,所以就有人编了这样的一个故事出来。不管情况如何,裴思庆有这样的一柄匕首,却是人人都知道的事。

自然,在人如流水车如龙,繁华热闹的长安市街头巷尾,当市井之徒津津有味地提到大豪裴思庆的匕首之时,绝不会想到这样的匕首,有朝一日,会用来杀骆驼,而且,还会犹豫不决,举起了匕首来,难以下手。

裴思庆用这柄匕首,从来也没有犹豫过,好几次,和他决战的敌人,连匕首是甚么样的都未曾见到过,精光一闪,就此丧命。

就算在这之前:他杀第一匹骆驼的时候,他也没有犹豫过,他的决定极其果断,虽然当时有一个年老的向导竭力反对。

那终年在沙漠之中生活的老向导和裴思庆相识非止一日,几次走这条路,都有这位向导参加,虽然这时裴思庆自己,也有资格当向导了,但是他深知沙漠变幻无常,带一个有经验的人在身边,总是好事。

走在这条路上,总有这个老向导在。

(裴思庆自然不知道,骆驼队走的这条路,后来被称作“丝绸之路”,他只知道,这条路,只要走一遍,就可以使财货的价值,增加十倍。)

当他第一次决定杀骆驼的时候,老向导用发颤的声音劝阻:“东家,骆驼杀不得,只有骆驼,才能带我们出沙漠,才能带我们逃生。”

裴思庆当然知道,在沙漠之中,人求生的能力,和骆驼相比,相差太远了。这种柔顺的成熟大物,不但在沙漠上可以撒开大步奔跑,而且能忍饥耐渴,更有在沙漠中寻求水源的天然本领,人在沙漠之中没有了骆驼,成为沙漠中随处可见的白骨的可能性,就大大提高。

可是当时,他还是一手推开了那老向导,一手“铮”地一声响,弹出了他那柄著名的匕首,先向上举了一举。

当时的情形是,他的骆驼队,还余下了二十来个人,和四匹骆驼,那二十来个人都跟著他从长安出发,自然也都知道他有一柄人人传诵的匕首。

直到这时,他们己身处绝境许多天了,丝毫没有可以脱险的迹象,人人都心头蒙著死亡的阴影之际,居然开了眼界,看到了这柄匕首。

当时是一个下弦月的深夜  沙漠上本来就十分寒冷,和白天的闷热,一天一地,匕首高举,所带起的那一股寒光,更令得所有看到的人,都不由自主,机伶伶地打了一个寒战。

然后,精光一闪,他身边的一头骆驼,发出了一下悲痛的呼叫声,慢慢地倒了下来。另外三匹骆驼,像是知道它们的同类发生了甚么事,也发出了几下悲呼声来。

自然,立刻有人过来,用皮袋盛起了汩汩流出来的热血,先把一皮袋热血,捧到了他的面前,他只喝了一口,就挥了挥手,吩咐轮流去给别人喝:“先给……最虚弱的人喝。”

在喝下这些热血之前,他已经有三天,足足三天,未曾有水进口了!要不然,他怎么会下手杀骆驼?他怎会不知道骆驼在沙漠中的价值?

而在喝下了这一大口热血之后,他的喉咙,更像是火烧一样地难过,乾裂的口唇更乾,甚至他可以听到自己口唇开裂的“拍拍”声。

可是他知道,难过管难过,他的生命,在再喝下几大口热血之后,在吃了烤骆驼肉之后,可以继续维持下去。

他们还有三匹骆驼。如果说在沙漠之中,骆驼可以带入出险境,找到水源的话,那么,四匹骆驼和三匹骆驼是一样的。

一切,自然都由那场莫名其妙的大风暴所造成的。一点迹象也没有,事先真的一点迹象也没有,等到知道不对头的时候,已经迟了。

从早上开始,驼队一直好好地在行进,裴思庆在驼队的中间,骑在一匹雕鞍齐全的骆驼上,整个驼队,都以比正常略快的速度,在沙漠中行进。

到了下午,经过了中午的休息,全队几百个人,个个都精神抖擞,然后,忽然有人叫了起来:老鼠!那么多老鼠!看老鼠!

人人都看到了,成千上万,灰褐色的沙漠鼠,翻翻滚滚,潮水一样,向前涌过来。

那是灾变的景象  裴思庆虽然没有经历过,可是却听说过,在沙漠上,一有异常的现象,全是灾变,都要立刻防御。

所以,他立即一耸身,站了起来,大声叫:“立即停止,准备应变!”

驼队的领队,都是在沙漠中讨生活的人,知道如何应变,他们会在最短的时间内,令骆驼伏下,围成一圈,把人围在中间,人也伏下来,一般的风暴,都可以躲得过去。

可是这一次大风暴,却没有给他们这样做的机会,他的话才叫到一半,就看到了一个怪不可言的景象。

裴思庆看到,不知道有多少只老鼠,竟然叠成了一个个大圆球,在向前滚动著,每一个大圆球,足有三尺高下!

这是甚么样的怪异!裴思庆不由自主大叫了一声,可是他自己也没有听到这下叫声。因为强风的呼号声已经盖过了他的那一下呼叫!

第三部:人的命运由自己主宰还是由天主宰?

狂风突如其来,事先一点迹象也没有,如果说有的话,那只是奇异地团成一大团的老鼠团,向前滚动的速度上升之快,可能是已受著狂风来临之前的气流所推动之故。可是人的感觉迟钝,竟然未能感觉出来。

不过,就算感觉了出来,早半炷香的时间知道了会有那么可怕的强风吹来,和现在强风的突如其来,也不会有甚么分别。

因为风势实在太强了  刮过来的,不像是风,而像是一座山,正以排山倒海、铺天盖地之势,向前压了过来。

对了,或许事先另一个警告大风暴即将来临的迹象,也是那些叠成了三尺高的大团老鼠提供的,当许多鼠团在飞快地向前滚动之时,裹在鼠团外层的老鼠,忽然都在滚动之中,向天上飞了起来,飞得极高,发出刺耳的尖叫声,以致在那一刹间,老鼠看起来不像是老鼠,像是成群的蝙蝠。

老鼠怎么会飞上天空呢?整个驼队的人,目光都为之吸引,有几个经验老到的人,正待发出最严厉的警告时,狂风已自他们的背后发生了。

所以,整个驼队,绝大部分的骆驼,连伏下来的机会都没有,这就使得大风暴过后,损失特别惨重。只有四匹骆驼留了下来。

那四匹骆驼之所以能留下来,也全靠了那个最高经验的老向导  就是后来,裴思庆开始杀骆驼的时候竭力反对的那一位。这位老向导并没有像别人一样去看滚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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