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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旗袍-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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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之类的节气。

回到客房,陈超拿了几本这次一并带来的书,去了游泳馆。

游泳馆有一面巨大的落地窗,泳者可以在尽情畅游的同时享受窗外的湖光山色。畅快地游过一阵之后,陈超来到池边一张躺椅边,舒舒服服地躺下,开始阅读。

也许是拜在外滩公园学习英语的经历所赐,陈超可以在嘈杂的环境下集中精神阅读。不过当年在外滩,干扰他的仅仅是眼前的风景;而如今除了窗外的秀丽山水,还有泳池内外姑娘们的嬉笑声。虽然此刻他正手捧儒家经典,目光却会不由自主地投向那些活力无限的洁白躯体。孔子曰:“非礼勿视。”这可真是绝妙的讽刺。

管他“礼”不“礼”的呢,陈超感觉这样的环境至少让阅读变得不那么乏味了。他那已经过世的父亲称得上是一位新式儒生,而儒家思想在中国人的日常生活中也依然具有深刻影响。之前享用那桌大补宴时,席间“孔子曰”便不绝于耳。不过陈超并未系统学习过儒家思想,因为这派学说在他的学生时代几乎是被排除在课堂之外的。他后悔当年没能多跟父亲说说话。老人过世得早,都没来得及将毕生所学的儒家经典传授给自己的儿子。

陈超掏出笔记本,之前做的一些功课好像与儒家的“礼”有些渊源。在孔子看来,“礼”无时无处不在。所谓“克己复礼为仁”,只要人们都能按照古“礼”行事,一切都会变得和谐。不过,虽说几乎每件事都有相应的“礼”,但陈超却从未听说有关于爱情的“礼”。

陈超把带来的书翻了一个遍,却毫无收获。儒家的至圣先师们似乎完全无视爱情。

随后他将搜索范围扩大到“婚礼”。在古代中国,由于婚姻都是父母包办,男女双方婚前甚至对彼此一无所知,所以“婚礼”这个词与爱情之间关系并不大。但这次他多少还是找到了一些描述“婚礼之礼”的文字。

在儒家经典《礼记》中,有这样一段关于婚礼的描述:

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是以昏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徵、请期,皆主人筵几于庙,而拜迎于门外,入揖让而升,听命于庙,所以敬慎重正昏礼也。

也就是说,男人和女人直到婚礼那天才能见面。婚姻大事都是父母说了算,目的在于延续香火,与爱情无关。

在《孟子》中有这样一段话,将青年男女自由恋爱视做罪过:

丈夫生而愿为之有室,女子生而愿为之有家;父母之心,人皆有之;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

而这所谓“钻穴”、“逾墙”,后来却成了青年男女约会的代名词。

想到这里,陈超合上书,试着闭眼回忆刚刚读过的内容。包办婚姻更符合以家庭为核心社会体系的要求,因为自由恋爱对于父母的权威来说是一种挑战甚至削弱。

“请问我可以坐在这里吗?”

来者是一位少妇。“哦,可以的,”陈超指了指旁边的躺椅,说道,“请坐。”

少妇在靠近陈超的椅子上躺了下来。这是一位三十出头风姿绰约的女子,樱桃小口,面容姣好,一头卷发透着魅惑。她身穿泳装,外面套一件薄如轻纱的罩衫,一双美腿若隐若现。她手上也拿着一本书。

“在这儿读书蛮舒服的。”少妇把双腿交叉在一起,然后点燃了一支香烟。

陈超并不想说话。不过身边有这样一位美女同自己一起阅读也不是什么坏事,于是他礼貌地对少妇笑了笑。

“前两天我在餐厅看见你来着,吃得不错嘛。”少妇说道。

“对不起,我想不起当时是否见过你。”

“哦,当时我坐在大厅,能透过窗户看到你。当时好像那些人都在向你敬酒,你是个成功人士吧?”

“不是。”

“那就是大款喽?”

陈超再次笑而不语。她肯定想不到他是个警察,而且还是个躲到这里写文学论文的警察。他明白,在这种场合没必要暴露自己的身份。

可是这个女人是干什么的呢?美貌女子,孤身一人住在这价格昂贵的度假村。陈超发现自己又开始用警察的思维方式考虑问题了。作为一个隐姓埋名来度假的游客,何必在意别人的事?

“你在读什么书?”少妇问道。

“一本儒家经典。”

“有意思,”少妇看了一眼泳池里那些年轻姑娘,说道,“在这秀色可餐的地方读儒家经典。”

陈超听得出对方话里有话。孔子说得好:应好德如好色,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

少妇也开始了她自己的阅读。阳光下,她乌黑的秀发闪着健康的光泽,同样乌黑的眸子让人不禁想起古典爱情故事中常说的“款款秋波”。脚踝系着一条由红色丝带和银铃编成的脚链,无形中平添了她双腿的美感。女人的美腿的确会让男人心猿意马。

回过神来,陈超暗暗地责备自己,他甚至有些后悔来度假了。家中那骇人的精神状态可能只是咖啡过量的副作用,也许自己太神经过敏了。既然自己已经恢复正常,为什么还要在这度假村里荒废时光呢?城里正被连环杀人案闹得沸沸扬扬,他作为一名警官,却在这数百里之外的泳池边一边悠闲地读书一边胡思乱想。

至少也应该好好写写论文吧。于是他翻开笔记本,把一些阅读心得记上去。

在传统的中国社会里,包办婚姻制度可以说是自由恋爱的死敌。那为什么古人还会创作出那么多浪漫爱情故事呢?虽说陈超只分析了其中两三部作品,但同类作品还有成千上万部。此类作品的发行和流传,明显是对包办婚姻制度的挑战,应该是不被容忍的……

这时,有人走过来打断了陈超的思路。是一位侍者,端着一瓶冰镇的红酒。想必他认出了陈超就是餐厅包间里裴经理招待的贵宾。

陈超心想,莫非这是度假村的例行服务?

“我可没带招待券啊。”

“别担心,先生,请您尽管享用。”侍者说完,将装着酒的冰篮放下,为他倒了一杯酒。

陈超示意他给旁边的少妇也倒一杯。

“你一定是个人物。”少妇抿了一口酒说道。

“应该说是‘独在异乡为异客’吧。”陈超引了一句唐诗作答。

“好吧,我也是,我丈夫出差去谈生意了,”少妇把双臂支在了桌子上,隐约露出迷人的乳沟,“所以我就孤苦伶仃地到这儿来了。‘早知潮有信, 嫁与弄潮儿。’”

她引的是唐代诗人李益《江南曲》的后两句,陈超清楚记得这首诗的前两句是“嫁得瞿塘贾,朝朝误妾期”。少妇的这番聪明的自述使他备感惊讶。原来这是一位孤独的女子,丈夫腰缠万贯却忙得神龙见首不见尾,只留她一人顾影自怜。

“嫁给‘弄潮儿’的话,你就住不起这么精致高档的度假村了。”陈超说道。

“话是没错,但是这样的生活就快乐吗?”少妇说道,“我叫姗姗,在上海师范大学教授妇女问题研究课程。”

“很高兴认识你。我叫陈超,在上海大学读函授。”

“我很喜欢旅行,所以说我也挺庆幸嫁了一个有足够经济实力让我去旅行的老公。哦,对了,顺便问一句,你很喜欢做学问吗?”

“怎么说呢,其实我自己也不知道,”陈超说道,“你刚才引用了一首唐代的闺怨诗,诗中的女子也许别无选择吧。你觉得这种结局算不算是包办婚姻造成的呢?”

“包办婚姻?不,我觉得要是这么去解释的话就太简单化了。我父母也是包办婚姻,但据我所知他们生活得非常幸福。”姗姗喝了口酒,接着说道,“可如今那些山盟海誓过的青年男女不照样离婚吗?”

“不愧是研究妇女问题的!儒家经典只承认包办婚姻,对于爱情却几乎只字不提。所以我觉得有些疑惑,这没有爱情的两千多年,国人是怎么度过的呢?”

“呃,这看你怎么去理解了。如果你相信父辈的生活方式,相信他们竭力给你灌输的一切,那么你就会按照那种方式去生活。就像如今的状况一样,如果你相信物质基础决定一切,那么爱情就只是个幌子。所以报纸上有那些寻求百万富翁的征婚广告也就不足为奇了。”

“还真是中国特色啊。”

“没错。你觉得爱情这东西是自古就有的吗?”姗姗笑道,“按照瑞士人鲁日蒙在《西方世界的爱情》中的说法,在法国游吟诗人们发明出‘浪漫爱情’这个词之前,浪漫自由的爱情是不存在的。”

陈超惊诧于眼前这位女子的阐述。在过去的这些年里,他一直都在忙于办案而没有太多时间读书,殊不知别人已经读了许多自己前所未闻的东西,有点“山中方七日,世上已千年”的感觉。现在才想去过不一样的生活,对他来说可能已经太晚了。

“那么你读儒家经典的目的是为了做一项关于包办婚姻的研究项目吗?”姗姗问道。

“我读过一些古典爱情故事,发现其中有个相似之处。所有故事的女主角都无法逃脱被妖魔化的命运,而故事的爱情主题最后都变味了。你是这方面专家,给我点提示吧?”

“我喜欢你这个选题。嗯,妖魔化女性并弱化爱情主题,多年前鲁迅先生也提到过这一点。中国人总是把罪责归结到女性身上。商代灭亡的原因是纣王宠爱妲己,吴王夫差亡国是因为西施,董卓失败是因为貂蝉……这样的例子多了。”

“可这并不是中国人的专利。在西方也有个类似的词叫‘蛇蝎美人’。还有吸血鬼的故事什么的。”陈超说道。

“没错,但是你没发现其中有区别吗?吸血鬼故事里有女吸血鬼也有男吸血鬼呢。再说,所谓‘蛇蝎美人’并不是西方思想界的主流,起码在官方记录中并不承担主要责任。”

“你说得对。包办婚姻是儒家思想中与生俱来的部分。那么在你看来,那些故事是不是因为受了儒家思想的影响才变得扭曲了呢?”

“对,别管用什么方式,那些漂亮女子的结局都很惨淡。这不可避免。”姗姗说道。

“不可避免……”陈超重复着这句话,心中却不由得再次想到了红色旗袍连环杀人案。

也许作家有时候跟连环杀手也差不多,控制不了自己的行为。按照后现代主义文艺评论的观点,同身边其他因素比起来,人们更容易受到所处环境和别人普遍观点的影响。俗话说,见人做人事,见鬼做鬼事,就是这个道理。按照弗洛伊德的理论,人的行为是受自身的潜意识或集体无意识驱使的。红旗袍案中的凶手是个疯子这点毋庸置疑,但要想弄清驱使他杀人的原因,以及这些原因如何影响了他的行为等,却绝非易事。

看到陈超走神的样子,姗姗以为他沉浸在自己的讲述之中,于是继续说道:“举个例子,比如说《金瓶梅》。按照书中的说法,西门庆的死因是纵欲过度,最终与潘金莲云雨之时命丧黄泉。就是说,潘金莲这个婊子要了他的命,把他吸干了。”

“嗯,我记得这一段。”陈超说道。

“还有啊,在《肉蒲团》里,男主角为了戒除自己对女性的淫欲,最终选择了自宫。”

显而易见,姗姗的研究侧重点在于女性所遭受的偏见。二人之间的对话对于陈超的论文来说算是一次意外收获,因为这些内容间接支持了他的论点。

“没错,好多词儿都是形容这些的。比如红颜祸水什么的。”陈超说道。

此刻他有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事实上,尽管没有特指,但他的这篇论文还是很可能会探索到前人从未关注过的领域。这将是一篇完全原创的论文,符合卞教授的要求。

“其实发明这些词儿都是在为他们自己辩护而已。”姗姗话锋一转,“刚才你说到‘独在异乡为异客’,这是王维的诗。这么说你是为了写论文专门跑来这里的?”

“呃,写论文算是一部分原因吧。我平时压力太大了,来这儿放松一下也许对我有好处。”

两人的谈话就这样转向了别的话题。

“如今衡量人生价值的标准除了钱就是钱,谁还有工夫像那些唐朝诗人一样跑到这世外桃源来躲清静?也许这么待上一个上午都挺奢侈的。这就是我找个会赚钱老公的意义所在。”姗姗说道,“别太为难自己了,总是压抑自己没啥好处。”

陈超没想到姗姗能有如此见解,几乎近似于弗洛伊德的,对此,他稍感不安。不是因为她对此表现出的愤世嫉俗,也不是因为她是个女权主义者。想着这些,他的目光停留在了姗姗脚踝上那条红丝带与银铃编织而成的脚链上。

回过神来之后,陈超做了一次深呼吸,强迫自己尽量不去想这些令人纠结的东西。他不是个学者,至少现在还不能算是,更不是那种可以一掷千金随便住这种度假村的大款。总之,他不是她想象中的那种人。

他只是个警察,隐姓埋名来度假——还得靠别人埋单。

游泳池里的人渐渐少了,大概快闭馆了。

“今晚有舞会,你来参加吗?”姗姗问道。她的声音显得有些慵懒,似乎染上了夕阳余晖的颜色。

“我很想去,但是我晚上还得打许多电话。”

这是个借口,还是说他跟自己的丈夫一样是个忙碌的商人?姗姗有些疑惑。

“我想咱们住在同一座楼,我的房号是122。谢谢你的红酒,回头见。”她一边说着一边站起身来。

“再见。”

陈超目送姗姗离开,望着她的背影,他看到她的头发随风飘起。在转角处,她转过身来轻轻挥手。

“再见,”他又一次说道,“祝你今晚玩得愉快。”

最后这句声音很低,只有他自己听得到。

二十

对于于光明来说,这一切是他警察职业生涯中所遭受到的最大打击。

刚刚过去的这个夜晚是个不眠之夜,从夜总会到墓地再到局里,接连发生的一系列事件让他喘不过气来。他揉了揉布满血丝的双眼,决定再去一趟百乐门。年轻的战友就死在那里,自己当时就在楼外,担负着保护她的职责,却辜负了她的信任。他现在心中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查出真相。

警方依然在百乐门搜查每一个房间,希望能找到之前被忽略的证据和线索。于光明并未加入他们的行列,因为他觉得那样做毫无意义。

他走到前台,索要常客名单。既然凶手能制订如此完美的计划,一定对大楼内部构造了如指掌。在他的坚持下,值班经理打印了一份名单。

“这……这真没什么意义,”值班经理看上去非常紧张,说话有些结巴,“他们都……都是好人,就……就是些常客而已。”

“好吧,都是好人,”于光明说道,“那什么叫常客?”

“我们这儿的最低消费不算贵。不过加上酒水和消费什么的,玩儿一晚上花五六百块也是常事。所谓常客,就是一个星期至少来一次的。”

“那这些常客里有多少人住过楼上的客房?”

“其实住客房的人并不多。大家都不愿住是因为楼下整晚都会很嘈杂,再说住客房也不是啥好主意,如果客人带着陪舞小姐上楼住客房,会有很多人说闲话。所以他们大多去别的地方开房。”

“有道理。”于光明点了点头。

这份名单上列着常客的姓名、住址和电话号码。有一些还注明了客人的职业和爱好,更像是一份公关档案。

“我们有时会举行一些特别活动,那时我们都会通知这些客人。”经理解释道。

于光明认为自己应该给列表上某些人打电话确认一下。正在这时,一个人名进入了他的视线。贾铭,职业一栏写的是律师。于光明记得这个名字,陈超曾就西九区房地产案让他协助调查过这个家伙。

像贾铭这样知名的律师,每天都忙于各种官司,怎么会成为这种地方的常客?

“能给我讲讲这个人的情况吗?”

“贾铭?不好意思,我也不太清楚,他其实并不是什么常客。”经理说完,抱歉地一笑。

“你这是什么意思?”

“这个名单上绝大多数人都是大款,他们来我们这儿就是为了烧钱,说白了就是泡小姐找乐子。可这位贾先生从来都是只买一张入场券,点一杯咖啡,一个人坐在角落里,几乎不跳舞,也不带小姐出去过夜。他一个月也就来一两次吧。”

“那他为什么在这个名单上?”

“要不是市政府几个月之前打电话来让我们留意这个人,我们也不会注意到他的存在。有人告诉我们,一旦发现他有不检点的行为就举报。可是这个贾先生很本分啊,我们从来没见过他找小姐什么的。所以我们只能如实上报。这个要求有点莫名其妙,不过我们也没办法。领导的要求我们都得认真执行。”

看来市政府有些人一直在监控贾铭,试图找他的茬儿,以便阻止他介入西九区房地产案。不过话说这些知识分子行为总是很古怪。陈大队长不也跟那个前歌厅陪唱小姐白云关系不错吗?

想到自己这个搭档,于光明气就不打一处来。从星期三开始他就不断试图联系陈超,可总是联系不上。昨天晚上他在那么紧急的情况下给陈超打电话,却还是打不通。今天一早,他就派司机小周开车去陈超家,却发现根本没人。

在这节骨眼上,陈大探长到底跑哪儿去了?

于光明决定再去一次那个墓园。他并不指望找到什么新的线索,只是觉得在这光天化日之下自己能看得更全面一些。

墓园已经作为犯罪现场被警方封锁。一座脏兮兮的草棚孤零零地杵在园里。换做是平时,没人会注意到这种地方。于光明来到发现尸体的地方。他在寒风中点燃一支香烟,猛吸了一口,回想着昨晚的一切。那情景他永生难忘:晓红的尸体半掩在野草丛中,姿势呈“大”字形。她的皮肤在月光照映下泛着青光,乌黑的长发四散。她光着脚,穿着一件被褪到腰间的红色旗袍,露着大腿……

一只乌鸦在空中盘旋着,发出凄厉的叫声,仿佛无家可归的游魂。

局里,关于此次抛尸地点有各种猜测。与前三处地点不同,这次抛尸的墓园是一个远离市中心的偏僻所在。李书记认为这是凶手迫于警方追捕的压力做出的无奈选择;而小周除了坚持以前的观点,还把这一切与一个清朝的鬼故事联系在一起。对这些说法,于光明一概不信。但是他自己也暂时没什么思路。

令他惊诧的是,这时居然跑过来一个报童,嘴里喊着:“号外号外!在这个墓园发现红旗袍案受害者!”于是于光明赶忙掏出钱来买了一沓报纸。

原来是昨夜在这里巡逻的警员把消息透露出去的。当时他大声讲电话的声音被四邻听到,“红旗袍”三个字在寂静的夜晚就像是平地惊雷一般,得到这一消息的人们无不心惊胆战。

看着报纸上那些“红旗袍案惊现第四受害者”的报道,于光明不由得暗暗叫苦。虽然那帮记者们还没弄清死者身份,却已经察觉到昨夜在百乐门发生了不寻常的事。甚至有一位记者指出百乐门和墓园发现女尸之间存在联系。

于光明发现报纸上对于昨晚的案件有许多迷信的报道。

比如说《文汇报》,以《墓园艳尸》为题发表了一篇文章。作者根据附近居民的口述,添油加醋地写了这篇骇人听闻的报道:

很久以前,这里曾是一座豪华墓园,有专人维护且守备森严。墓园背靠青山,依托“龙脉”,在公众眼中是一处风水宝地,人们都认为将先人葬在这里,可以给子孙后代带来享不尽的荣华富贵。当时只有富人买得起这里的墓穴。他们死后身穿绫罗绸缎,戴着金银珠宝,被敛入精美的棺木,葬在这里,以便在另一个世界可以继续过奢华的生活。

可即便是风水宝地,在“文化大革命”时期也难免遭受冲击。土葬作为封建陋习遭到批判,一夜之间许多埋葬在这里的人都被当成了“阶级敌人”。为了“消灭牛鬼蛇神”,红卫兵们甚至做出了掘坟鞭尸的行径。许多棺木被强行打开,以便“查找罪证”。

打着破“四旧”——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的名义,整座墓园几乎被摧毁。

“文化大革命”之后,这里埋葬的一些死者得以平反,但他们的坟墓却再也无法恢复。他们的家人每次来祭拜时都悲痛欲绝。有些家庭将仅存的遗骸移葬到别处。于是这座墓园彻底荒废了,成了野猫野狗的乐园。有些当地居民曾报告说看到有鬼魂在夜晚出没,但根据警方的说法,这些都来自盗墓贼的谣传。

后来有房产商看中了这块地。既然墓园已经荒废,又影响市容,何不换种方式加以利用呢?于是房产商从政府手中买下了这块地,计划建高尔夫球场。

在如今这个充斥着新兴科技的时代,仍然会有一些迷信的人。将墓园加以商业开发,被认为是对死者的不敬。许多附近社区的老人担心死者会报复活人。为了打消他们的疑虑,房产商专门放了许多鞭炮,并请风水先生来“算了一卦”,说“文化大革命”之后此地龙脉风水已经复原,再加上邻近的地铁由此通过,这片地区将来必定会升值。

然而这次在墓园发现的身穿红色旗袍的女尸,让人们重新回忆起之前那些恐怖的流言。本地的一位老历史学家表示,正是对墓园的毁坏引发了红旗袍杀人案。几个月之前,有人说看见一个身穿红色旗袍的女人夜里在墓园里走来走去。按照这位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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