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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旗袍-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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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耸人听闻啊。”他重复着这句话,他觉得有必要这么重复一下,因为李书记和廖国昌都没吭声。“这案发现场有点儿意思。”

还是没人吭声。李书记轻轻地咳嗽起来,他的眼袋在这诡异的寂静气氛中显得愈加突出。说起来,李书记就快六十岁了,他的眼皮浮肿得很厉害,眉毛也早已变成灰色。

“调查有什么突破吗?”于光明向一旁的廖国昌问道。

“突破?”李书记插话道,“今天早晨又发现一具身穿红旗袍的女尸。”

“又一个?在哪儿?”

“南京路上。人民广场一号门的阅报栏前。”

“真是令人发指,那可是市中心,”于光明说道,“这是赤裸裸的挑衅啊!”

廖国昌说:“我们比对了两名受害人,二者存在一些相似之处。特别是她们所穿的旗袍,面料和款式完全一样。”

“这下那些记者们可又活跃起来了。”李书记一边说,一边用手指了指办公桌上堆着的那沓刚送来的报纸。

于光明拿起一份《解放日报》,上面发表了一张彩色照片,一个身穿红旗袍的姑娘倒在阅报栏前。

“上海第一起连环变态杀人案,”廖国昌大声读着报纸上的内容,“‘红旗袍’一词如今已变得家喻户晓,各种揣测四起,整个城市都笼罩在不安之中……”

“记者都疯了,”李书记打断了他,“啥图片和报道都发出来,真是唯恐天下不乱啊。”

他的这种挫败感是可以理解的。上海一直以高效率的政府工作和相对突出的低犯罪率著称。其实,之前在这座城市并非从未发生过连环杀人案,只是得益于高效的媒体管控,那些案件从未见诸报端罢了。一旦这样的案件被媒体曝光,就会暴露出警方的工作不力。所以通常国有报纸对于此类案件都是尽量避而不谈的。然而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期的报界也都坚守着自己的底线——即新闻工作者必须揭露丑恶事件,在这种情况下,媒体管控就未必奏效了。

“如今书店里、电视机上都充斥着西方那些灯红酒绿的玩意儿,有些东西还是咱们的陈大探长翻译的呢!”廖国昌说道,“报纸专栏上都开始玩起福尔摩斯式的推理游戏了。看看《文汇报》,正预测下一起命案的发生时间呢。‘周五将会出现另一具身穿红旗袍的女尸。’”

于光明接话道:“这是常识,连环杀人案的凶手通常会以相似的手法作案。只要不被抓到,他就会一直这么干下去。陈队长翻译过一些关于连环杀手的东西,我觉得咱们应该听听他的看法。”

“去他妈的连环杀手!”李书记貌似被这个词激怒了,“你跟你的领导谈过了吗?我想还没有吧。他现在忙着写论文呢。”

陈超与李书记素来不合。于光明深知这一点,所以他选择了沉默。

“担心啥啊,难道说死了张屠户咱就得吃混毛猪吗?”廖国昌话里带着几分挖苦。

李书记显得特别激动:“这些杀人犯简直是在抽公安局的嘴巴!他们就好像是在炫耀‘我又干了,你们警察能奈我何’?他们正在千方百计地破坏我们改革开放的大好形势,通过在人民群众中制造恐慌的方式威胁社会稳定!我们应当把调查重点集中在那些对政府心有怨言的人身上。”

看起来他的逻辑还停留在全民手捧《毛主席语录》的时代。于光明心想,照你这种逻辑,“阶级敌人”可多了去了。李书记向来以在刑事侦查上滥用政治理论而著称。这位局党组织一把手,貌似把自己也当成刑警队的一把手了。

“凶手肯定有个第一犯罪现场,很可能就在他家里。他的邻居也许听到了些什么呢。”廖国昌说。

“没错,通知所有居委会,特别是靠近两处案发现场的那些。毛主席说过,我们要依靠人民,”这时李书记拿出领导的威严指示道,“现在,为了尽快破案,廖队长、于警官,我授权你俩牵头组织一个专案组!”

直到李书记走出办公室之后,两位警官才开始正式讨论案情。

于光明先开了腔:“我对案情不甚了解,特别是对第一个受害人一无所知。”

“这是第一个死者的资料。”说着,廖国昌递过一个鼓鼓的文件夹,“目前我们还在收集第二个死者的信息。”

于光明拿起第一个死者的放大照片。乌黑的头发遮住了这个姑娘的一半面庞,她身材姣好,旗袍将她的曲线勾勒得玲珑有致。

廖国昌介绍道:“从胳膊和腿部的伤痕来看,她貌似遭受过某种性侵犯,但在其阴道内没有检出任何精液和非正常分泌物。法医已经排除凶手使用安全套的可能性,因为没有检出任何安全套润滑粉的成分。不管凶手对这姑娘做了什么,起码他给僵硬尸体穿上旗袍的时候很仓促很粗心。这可以解释为什么旗袍上有撕扯痕迹,纽扣也没系好。”

“我们可以确定这旗袍根本不属于死者吧?第二个受害人不也穿着同样的旗袍吗?”于光明提出疑问。

“没错,这旗袍不是死者本人的。”

于光明仔细查看着照片上旗袍开衩被撕破的部分以及那些未系的纽扣。如果凶手不辞劳苦地提前准备好这样精美而时尚的旗袍,他会如此仓促地把它穿在死者身上吗?何况同样的事也许还发生了两次。

“第二个死者的旗袍开衩部分也被同样地撕破了吗?”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廖国昌不情愿地点了点头,确实不像因仓促而撕坏的。

“你啥时候对外发布第一个死者相关信息的?”

“发现尸体三四天之后吧。这个姑娘名叫田陌,二十出头,在邻近广西路和金陵路的海鸥饭店工作。她和瘫痪的父亲相依为命。听邻居们说她是个善良勤劳的姑娘。她没有男朋友,熟悉她的人也都不相信她能有什么仇家。”

“看上去凶手是从车上把她扔下来的。”于光明说道。

“很明显就是这样。”

“弃尸者会不会是个出租车司机或者私家车主?”

“出租车司机都是十二小时轮班的,第二具尸体被发现之后,我们立刻调查了当晚和前晚当值的出租车司机。只有不到二十个人符合犯罪时间段。但每个人都有案发当晚载客的票据记录。忙着拉客的出租车司机怎么有时间杀人呢?而且清洗尸体的地点很可能是在家中的浴室里,更何况还要费劲巴力地给死者穿上红旗袍。”廖国昌摇了摇头,继续说道,“私家车倒是有可能。最近几年冒出来好多私家车,有些属于有钱人,有些属于官员。可即便捧着党委书记的尚方宝剑,咱们也不可能跑遍整个上海一一调查这些人啊。”

“那么你怎么看那些案发地点呢?”

“先说第一处。”廖国昌拿起一张背景为路口交通灯的照片,“凶手应该是亲自下车抛尸的。这很危险。因为在这种地方几乎是车流不断的。26路有轨电车末班凌晨两点半停运,但最早一班早晨四点就起运了。再说,即便在凌晨,附近也偶尔有车辆经过。马路对面的学校还有通宵学习的学生进进出出。”

“你说,凶手把尸体扔在音乐学院门口是有着特殊意义的,就像那些记者所说的?”于光明问道。

“关于这点我们也做过调查,田陌从来没在音乐学院上过学。姑娘嘛,都喜欢音乐,这个田陌偶尔也会唱个一首两首的歌,但仅此而已。她家与音乐学院也没啥关系。而且第二名死者是在别处被发现的。我可不信那些报纸上的胡言乱语,这事儿和音乐学院应该关系不大。”

“换成李书记可能就信了。这两处案发地点都相当公开,凶手的目的像是在发布某种声明。”于光明说道,“你们应该已经通知附近所有居委会了吧?”

“当然。不过线索都指向一种犯罪分子——有前科的强奸犯。到现在为止没有别的线索了,第二具尸体是今早才被发现的。”廖国昌耸了耸肩。

“跟我讲讲第二个死者的情况吧。”

“发现第二具尸体的是一位《文汇报》职员。他当时正要给阅报栏更新报纸。他先是给女尸整理好旗袍,并用报纸盖住了她的脸,而后通知了报社而不是我们。当我们的干警赶到现场的时候,那儿已经围了一大群人,估计尸体早就被他们翻来覆去动过无数次了。所以说现场已经毫无取证价值。”

“尸检报告出来了吗?”

“暂时没有。咱们手上现在只有一份现场检验记录。这名死者也是窒息而死,但看上去并未受到性侵犯。不过和第一名死者一样,这个姑娘也是只穿了旗袍,没穿内衣。”说着,廖国昌拿起几张照片,“她身上和体内都没有检出精液痕迹。鉴证科也做了检验,尸体上没有发现任何他人的毛发。”

“会不会是模仿作案?”于光明提出了一个假设。

“我们鉴定了两具尸体身上的旗袍,相同的印花面料,款式也一模一样。这些细节是不可复制的。”

“这第二名死者,你们还调查了些什么?”

“我们发出了一份带有她照片的启事,已经有人打电话到局里来提供线索了。局里的总机都快被打爆了。”

于光明点了点头,说:“不管李书记愿不愿意,这件案子应该就是一起连环变态杀人案。我估计一个星期之内咱们就会发现第三具穿着红旗袍的女尸。”

“但考虑到政治影响,市里是不可能承认有连环杀手的。要不李书记干吗把你们特案组也叫上。”

于光明很明白,长久以来刑侦队和特案组一直都在暗地里较劲。他说:“如果凶手是个连环杀手,那咱们就得总结一下他的特征了。”

“嗯。首先那些旗袍很昂贵,这凶手应该挺有钱的。其次他得有辆车。他应该是独居——因为如果他没有一套公寓或者说私人别墅的话,就没有空间作案。当然,他不可能住那种许多人家挤在一起的筒子楼,否则他搬尸的时候难保不被邻居听到。”

“没错,”于光明点点头说,“他应该是个独来独往的家伙,而且是个变态狂。受害者都被脱光了衣服,却没有遭受常见性侵犯的迹象。他是个疯子,通过这种杀人仪式得到精神放松,而给死者穿上红色旗袍就像是他特有的风格。”

“变态狂?精神放松?”廖国昌大声说道,“省省吧我的于警官,你以为这是你们陈大探长翻译的那些故事里的情节,到处都是人们无法理解的怪物和疯子?”

“可是通过这些精神层面的东西,我们也许能进一步了解这个凶手呢。我记得在陈超翻译过的一本书里有类似的描写。不过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我记不太清了。”于光明说道。

“好吧,不过我还是更倾向于通过实实在在的东西来给凶手定性,这样有助于我们缩小调查范围。至少我们不用在不符合这些条件的人们身上浪费时间。”

“你怎么看那些红旗袍?”于光明话锋一转。他可不想跟这位廖队长针尖对麦芒。

“我本想悬赏征集线索,可李书记不同意这么干。他怕这样会闹得更满城风雨……”

就在这时,他们的对话被一位推门进来的年轻女警打断了。来人叫晓红,毕业于上海警察学院,如今是廖国昌的助理。这是个非常漂亮的姑娘,笑容甜美,明眸皓齿。据说她的男朋友是个牙医,正在国外留学。

“那就这样,我马上开始阅读这些材料。”于光明一边说一边站起身。当他走出房间的刹那,他猛然觉得晓红的样貌与最初那名死者有点相像。



早晨,陈超正在去图书馆的途中。

他步行在南京路上,一边不慌不忙地踱着步子,一边斟酌着第一篇古典文学论文的题目。

眼看就要走到福建路了,他在一片新开辟的建筑工地前停了下来,点燃一支香烟,深深地吸了一口。前方有很多新开的店铺。虽然各种崭新的招牌五光十色熠熠生辉,他还是能从中辨认出一两家老店来。不过这些老店也都重新装修过了,就像是做了整容手术一般。

上海第一百货曾是全市最受欢迎的商店,如今已破败不堪,与周围的新建筑相比显得格格不入。陈超曾在这家商店破获了一起谋杀案。当时的受害者,一位已经意识到自己的政治地位日渐下降的全国劳模,却没有预见商店的衰败。现在,这家国营商店在人们的心中已经不再是“质量可靠”和“体面去处”的代名词,而是以“质次服务差”著称。这种改变是标志性的,如今人们都变得唯利是图了。

橱窗里,一个外国女郎模样的假人模特儿向路人展示着自己诱人的身段,一双勾魂摄魄的眼睛正注视着陈超。他顿时从沉思中惊醒。

其实在与卞教授聊天的时候,论文的思路就已经在陈超的脑中成形。消渴之疾——这个词给了他一丝灵感。回家之后他专门翻了字典,但没有查到卞教授的那种用法。“渴”这个字大概可以用来形容向往之情,但“消渴之疾”却只是用来指代糖尿病而已。于是他决定今天去图书馆查阅资料,没准能在书中查到些什么,说不定在写的时候就文思泉涌了呢。

不知不觉间,图书馆大楼已在眼前,玻璃幕墙在阳光映照下分外耀眼。这是一座位于黄陂路街角的建筑,据说不久之后就要被拆迁了。它会被迁往何处呢?想着这些,陈超推开转门走进大楼。

来到图书馆二楼,他把要借阅的书单交给年轻漂亮的管理员苏苏。她伸手接过书单,莞尔一笑,露出两个俏皮的小酒窝。

陈超在阅览室找到一个靠窗的座位坐了下来。此处可以俯瞰人民广场。正当他翻开第一本书时,手机响了。他按下接听键,听筒里却没人说话。也许是打错了吧,他顺手关掉了手机。

“消渴之疾”一词最初见于司马迁《史记》所载司马相如与卓文君的故事之中。图书馆中收藏的这部《史记》是批注版的,陈超完全可以读懂每一句话。故事的一开始,就描述了司马相如和卓文君如何通过音乐坠入爱河的过程:

临邛中多富人,而卓王孙家僮八百人……酒酣,临邛令前奏琴曰:“窃闻长卿好之,愿以自娱。”相如辞谢,为鼓一再行。是时卓王孙有女文君新寡,好音,故相如缪与令相重,而以琴心挑之。相如之临邛,从车骑,雍容闲雅甚都;及饮卓氏,弄琴,文君窃从户窥之,心悦而好之,恐不得当也。既罢,相如乃使人重赐文君侍者通殷勤。文君夜亡奔相如……

这个故事里的确提到了“消渴之疾”,不过只提到了一次:

相如口吃而善著书。常有消渴疾。与卓氏婚,饶于财。其进仕宦,未尝肯与公卿国家之事,称病闲居,不慕官爵……

但随后作者便开始着力描写司马相如的文学创作生涯,再也没有提及“消渴之疾”。自《史记》之后,这段“凤求凰”的佳话还被后人进行过多次艺术加工,被视做中国式才子佳人浪漫故事的典范。

于是乎陈超开始查阅那些诗集和词曲文集。关于这段爱情故事最早的艺术化描写来自古代笔记小说集《西京杂记》:

司马相如初与卓文君还成都。居贫。愁懑。以所着鹔鹴裘就市人阳昌贳酒与文君为欢。既而文君抱颈而泣。曰我平生富足。今乃以衣裘贳酒。遂相与谋于成都卖酒。

相如亲着犊鼻裈涤器以耻王孙。王孙果以为病。乃厚给文君。文君遂为富人。文君姣好眉色如望远山。脸际常若芙蓉。肌肤柔滑如脂。十七而寡。为人放诞风流。故悦长卿之才而越礼焉。长卿素有消渴疾。及还成都悦文君之色。遂以发痼疾。乃作美人赋。欲以自刺而终不能改。卒以此疾至死。文君为诔传于世。

陈超对比了《史记》和《西京杂记》中关于这段爱情传奇的描写,发现“消渴之疾”在两段记述中出现的背景颇有不同。后者并未纠结于故事的铺垫阶段,而是将大量笔墨用于叙述夫妻两人来到成都之后穷困潦倒的生活。书中没怎么提及司马相如与卓文君的浪漫爱情故事,却着重描写了两人对物质生活的追求。司马相如被描述成一个贪图享受的浑蛋,而美丽的卓文君被写成了一个品行不端的女子。

在这个版本的故事里,“消渴之疾”一词的语义明显与别处不同,这里它是一种“爱之疾”。在司马相如看来,性爱与他的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他曾试图禁欲,却徒劳无功。他太爱卓文君了,以至于纵欲而死。

所以说这里对于“消渴之疾”的解读最接近卞教授的本意,即因狂热激情而导致的结果。卞教授幽默地说陈超患有浪漫诗人式“消渴之疾”,原因也正在于此。

陈超翻开了一本《辞海》,其中对“消渴之疾”是这样解释的:“患此疾者,常感饥渴,多尿,消瘦。因而得名。”嗯,跟《史记》里的意思差不多,这本就是个没有任何其他含义的单纯医学术语嘛。

他把眼前的书籍推到一边,思索着中国古人那些关于性爱的迷信。起码据他所知,道家是反对性行为的,他们甚至认为射精会伤男人元气。

抛开古代哲学和迷信对文学中永恒的主题——爱与死亡的影响,隐藏在其背后的东西,总会使浪漫本身大打折扣。

在后人的某些故事版本中,卓文君被描述成一位不祥的女子,并给人一种举止轻浮的感觉。陈超在笔记本上抄下这样一句话:“因为仰慕司马相如的才华,她跨越了礼教的樊篱。”礼教,在古代称之为“礼”。他在这个词下面重重地画了条线,想起孔子的一句名言:君子之行也,度于礼。

可如果人们坠入爱河,这“礼”又算得了什么呢?

陈超决定去借更多的书。苏苏告诉他可能要等一等,因为此刻正值图书馆工作人员的午餐时间。于是陈超也决定去吃点午饭。在这个季节,如此温暖的午后还是很难得的。

他记得不远处的人民公园里有一家不错的小吃摊,多年前母亲曾带他去过。他一边往外走,一边开了手机,花了很长时间,终于找到了那小吃摊。他点了一份炒饭,一份葱拌牛肉,还有一碗鱼丸汤。他闻了闻牛肉,心想,但愿这味儿没变,就像小时候和母亲一起吃的那样。

想点一瓶正广和柠檬水,却只看到可口可乐之类的洋饮料。可口又可乐,嗯,起码这翻译还是挺有中国味儿的。陈超一边这样想着,一边无奈地苦笑了一下。

这时,他的手机响了。打来电话的是老陆,他中学时的好友,归国华侨。这家伙开了一家名叫“莫斯科郊外”的餐厅,专卖俄罗斯菜,还雇了一群俄罗斯姑娘当服务员。

“哥们儿,你在哪儿呢?”老陆一如当年的口气。

“在人民公园吃盒饭呢。这个礼拜我请假了,在家写论文,关于中国古典文学的。”

“别扯了。如今你可是平步青云啊,还有时间研究古典文学?”老陆似乎很吃惊,“我都说多少回了,啥时候你不想干警察了就来跟我混呗。就凭你的人缘,慕名而来的食客还不得把我这儿的门槛都踩破了?”

其实陈超很清楚,那些所谓的人缘,都是因为他在公安局里有点权力。一旦不干警察,谁还认识他啊。所以他才不会去跟老陆开饭馆,也不想谈这个话题。

电话那边老陆却还在喋喋不休:“到我店里来,我这儿的俄罗斯女服务员都改穿旗袍了,绝对是一景!老外穿旗袍!西洋景啊!秀色可餐……”

“我想应该是颇有异域风韵吧。”陈超答道。

对老陆这样的商人来说,抓住一切机会赚钱是一种本能。他们才不在乎是土还是洋,是好看还是难看呢。

“我管它哪国风韵。哎,盒饭哪是体面人吃的,你这么讲究的人,吃盒饭不是自降身价么!赶紧来我这儿……”

陈超打断了他,说道:“我一定去,不过现在我得去图书馆。有人等我呢。”

其实是盒饭在等他,再不吃就凉了,凉了就真没法吃了。

没承想他刚打开盒饭,电话又响了。早知道就不开机了,陈超郁闷地想。这次打来电话的是刑侦队廖队长的助理晓红,他皱了皱眉,按下了接听键。

“晓红啊,你吓我一跳。”

“不好意思陈队长,我刚从于警官那里问到了你的手机号。我先打了你家里电话的,可没人接。”晓红的声音听起来有些拘谨。

“没关系。”

“有个案子要向你汇报。”

“我还在休假哪,晓红同志。”

“可这案子很重要,李书记和廖队长都让我联系你。”

“好吧。”陈超应道。在那位李书记看来,这世上就没有不重要的案子。至于廖国昌,他让晓红打这个电话无非就是摆个姿态罢了。

“你现在在哪儿呢?我马上去找你。”

看来又是那种“敏感”案件,不方便在电话里多说。可是,在人多耳杂的图书馆也不方便说啊。

“我在人民公园,你从三号门进来就能看到我了。”陈超对电话那头的晓红说道。

“你这个假期过得……人民公园,太巧了。”

“你啥意思?”陈超一头雾水。

“今早发现了第二具身穿红旗袍的女尸,就在人民公园一号门那个阅报栏前。哦,忘了告诉你,于警官也被调入这个案子的特别调查组了。”

“什么?难道是连环杀手?”陈超回想起早晨在那附近的确围了很多人。他当时没怎么注意。现在想想,当时的情景的确很不寻常。

“所以我给你打电话啊,他们让我打的,说陈队长不会拒绝女孩子的请求。”晓红说道。

这种时候碰上这样的事儿真是雪上加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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