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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宰场之舞-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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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

“然后我就会感受到像你刚才描述的那种经验,那是某种程度的醒觉吧。”

“是啊。”

“那是什么样的醒觉,我也说不上来,以前我总以为那当然是因为喝酒所致,后来戒酒之后,竟然也发生在我清醒的状态下,我才觉悟到,并不是喝酒使然。”

“现在你可让我认真地想想这件事了,我从来没想过清醒的时候也可以这样。”

“真的可以,而且跟你描述的一模一样。我告诉你,米克,当它发生在你清醒的时候,在你不用那片熏黑的玻璃也能正视它时——”

“啊。”

“你就抓住它了,可是当你快要掌握住它时,它又消失得无影无踪。”我凝视着他的眼睛,“那会令你心碎。”

“不管是清醒还是酒醉,它都会叫你心碎不是吗?”

外面曙光已露,他看看手表,站起身来走进办公室里,再回来的时候已穿着他的屠夫围裙。白色的棉质布料,已经因为经年累月的洗烫多有磨损,把他上从脖子、下至膝盖覆盖起来,其上的血迹呈现锈铁的褐色,整个看起来,像一幅抽象画布,有些已经褪得几乎看不见了,有些则还很明显。

“走吧。”他说,“是时候了。”

整个晚上我们都没有讨论过要到哪里去,可是我知道目的地而且完全没有异议。我们走到他停车的地方,经第九大道向十四街开去左转之后,他把他那辆大车子停在塔美葬仪社前的非停车区。因为经营者塔美认得米克也认得他的车子,所以不会被拖走,不会有罚单。

圣伯纳德教堂就在塔美葬仪社东边。我随米克上楼,从左手边的走道走下。除了周末之外的每天早上七点,正殿内都会举行弥撒,我们是赶不上了,不过一个小时后,在圣坛左边的偏殿里会举行另一个小型弥撒,参加的通常是一些修女和准备要去上班的人。米克的爸爸以前几乎每天都来,而且每天参加的人当中一定会有屠夫。不知道有没有人把这个弥撒称为“屠夫弥撒”。

米克完全是心血来潮,想去就去,有时候连着一两个礼拜天天报到,然后一整个月都不再出现。自从认识他后,我也去了很多次,我不太了解米克做弥撒的理由,当然更不明白为什么有时候自己也会跟他一起去。

这个场合和其他教堂的弥撒没什么不一样,我拿起圣经跟着别人念,别人站我就站,别人跪我也跪,回应着适当的话语,然后大家走向圣坛从年轻牧师的手中领圣餐时,我和米克都待在原地不动,除了我们之外,每一个人都去了。

到了外头,米克说:“你看看。”

下雪了。大片大片的雪花,轻柔地从天空飘下,一定是在我们走进教堂之后不久开始下的。教堂的台阶上已有薄薄的一层积雪,路边的人行道也白绒绒的。

“走吧,”他说,“我送你回家。”

第14章

下午两点,我从一场不安、多梦的睡眠中醒来。五个小时一直似睡非醒,像被悬吊在意识平面以下一两度的地方似的游离恍惚,这大概和晚上喝了太多咖啡有关,而且晚餐在蒂芬妮吃了一个菠菜派之后,我就一直空着胃。

我打电话下楼给前台,告诉他可以把电话接上来了。我正淋浴时电话铃响,打电话问前台是谁打的,他说没有留话。“早上有好几通你的电话。”他说,“可是都没有留话。”

刮好胡子之后,我换上衣服出去吃早点。雪已经停了,在人车没有践踏过的地方还保有一片洁白纯净。我买了份报纸带回旅馆,坐在窗口,一面看报,一面瞧着屋顶窗台上的积雪,大概有三寸厚吧,足够掩盖一点都市的喧嚣了。等电话的时候,这也不失为一种赏心悦目的景象。

首先打来的是伊莱恩,问她早先有没有打过电话来,她说没有,我问她觉得怎么样。

“不是很好,有一点点发烧,还在拉肚子,这个现象是身体正在排除它不需要的东西,可是差点没把骨头和血管都给泻出来。”

“你是不是该去看医生?”

“看医生有什么用?他会告诉我,我染上了一种流行性感冒,这我早就知道啦。‘保持暖和,多喝点流质的东西。’废话,这谁不知道?我要说的是,我正在看一本博尔赫斯写的书,他是个阿根廷作家,眼睛失明,人也已经去世了,可是——”

“可是他写书的时候还没死,眼睛也没瞎吧?”

“对,他的作品挺超现实,挺空旷的,读着读着就不知翻到第几页,人也开始发烧。有时我觉得自己的身体状况不适合读这本书,可是有时候又觉得非这样做不可。”

我也说了些自我们上次聊天之后发生的事情,包括在巴黎绿和理查德·瑟曼的谈话,以及一整夜都和米克·巴卢呆在一起。

“嗯,哥儿们毕竟是哥儿们嘛。”

然后我继续回去读报纸,其中两则新闻让我很震动,有一名法官把涉嫌教唆手下攻击一名工会职员的领头分子释放了。这个结果在意料之中,尤其在看到那个两腿被射了好几枪的被害者竟出庭为被告做证那一幕之后。报上还有那名短小精悍的被告被一群支持者和崇拜者簇拥着步出法庭的照片。过去这四年来,这已经是他第三次被审,也是他第三次溜掉。他是那种——记者说人民英雄。

另一则报道是说一名工人带着他四岁的小女儿正走出地铁车站,一个疯了的流浪汉向他们吐口水,还攻击他们。父亲基于自卫扯着疯子的头往地上砸,事情结束后,那疯汉也死了。后来地检处发言人宣布那名父亲以杀人罪被起诉,照片上的他看起来一脸惊慌失措,他一点也不短小精悍,看起来也不像什么人民英雄。

放下报纸,电话铃又响了,我拿起话筒,传来对方的声音:“喂,这里是不是那个哪儿啊?”

'5'我愣了一会儿后才答道:“TJ?”

'1'“正是小弟在下我,马修。每个人都想知道那个在迪尤斯四处乱逛,逢人就问TJ的游客是谁。我当时正在看电影啊,大哥,看那种狗屎功夫片。喂,你会不会玩那种狗屎啊?”

'7'“不会。”

'z'“那玩意儿可真带劲,哪天我也要学学。”我把旅馆的地址告诉他,问他能不能过来一趟。

'小'“不知道啊,什么样的旅馆?是不是那种豪华大饭店?”

'说'“没那回事。楼下前台不会为难你的。如果他为难你的话,要他打个电话上来给我就好了。”

'网'“那应该就没问题了。”

电话才挂上,铃声随又响起,是特斯特蒙之家的玛吉·希尔斯壮打来的,她把我留下来的画像拿给新旧特斯特蒙之家的职员和孩子们看,没有人认得小男孩和那个男人,不过有些孩子说他们两个看起来很眼熟。

“可是我不知道那到底有多少可信度。”她说,“除此之外,有人认出了那个少年。他并没真正地住过这里,只是偶尔来过夜而已。”

“有没有想起来他叫什么名字?”

“快乐,那是他给自己取的名字,有一种寒怆的讽剌,对不对?不知道这是他的绰号还是在这条街上用的诨名,只能大约确定他是从南方或西南部来的,有一位职员想起来他曾说过自己来自德州,而另一个认识他的男孩则肯定他来自北卡罗莱纳。当然也有可能他跟每一个人讲的都不一样。”

她说他是个男妓,有钱的时候就买药嗑。过去一年之中,没有人记得再见过他。

“他们是永远地消失了吧?几天没有看到一个孩子本来是很正常的,然后忽然惊觉好像有一两个礼拜,甚至一整个月都没有这个人踪影了。有时候,他们会再回来,有时不会,你永远也不会知道他们要去的下一个地方是更好还是更坏。”她幽幽叹道,“一个男孩告诉我,快乐十之八九是回家了。我想,他大概是所谓的‘回家’了吧。”

下一通电话是前台打来的,告诉我TJ到了,我要他让TJ上来,我会在电梯门口等他。TJ被我带进房里,他活蹦乱跳得像个舞者似的审视四周。“嘿,好酷。”他说,“从这里可以看到世界贸易中心大廈吧?还有自己的洗澡间,一定很舒服。”就我看来,TJ的穿着和我上次见到他时没什么两样,还是那件夏天嫌太厚冬天又嫌薄的厚棉外套。高统球鞋看起来是崭新的,头上加了顶蓝色棒球帽。

我把素描递给他,他看了最上面那两张,谨慎地看着我,“你要给我画像啊?笑什么?”

“你一定会是个好模特儿,可惜我对艺术一窍不通。”

“这些不是你画的?”他一张张看,检视着画像上的签名,“雷蒙什么的,是不是叫雷啊?有什么事吗?”

“这几个人当中,有没有你认识的?”

他说没有。我继续说:“那个大男孩名字叫快乐。”我说,“我想他已经死了。”

“你是在想他们两个人都死了,对不对?”

“恐怕是。”

“你想要知道他们什么事?”

“我想知道他们叫什么名字,打哪儿来。”

“你不是已经知道他名字了吗?快乐不是吗?刚刚你自己才说过的。”

“他叫快乐就像是你叫TJ一样,并不是真名。”

他白了我一眼,“你只要说TJ,道上每一个人都知道你指的是谁。这么说来快乐是他的街头诨名啦。”

“正是。”

“如果这是他在道上用的名字,那道上的人也就只知道这个名字。这谁告诉你的?特斯特蒙之家对不对?”

我点点头,“他们说他只在那里睡了几晚,并没住下来。”

“没错,他们人是挺好的,不过不是每一个人都受得了那些狗屁规矩,你懂我意思吧?”

“你在那里住过,TJ?”

“放屁,我去住那里干嘛?那种鬼地方我才看不上眼。我自己有个窝,大哥。”

“在哪儿?”

“管它在哪里,只要我找得到就好了。”他边翻着素描边说。过了一会儿,他不经意地说:“我看过这个男人。”

“在哪里?”

“不知道,反正在迪尤斯,可别再问我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他坐到床沿,脱下帽子掂在手上,“你到底要我干嘛,大哥?”

我从皮夹里抽出一张二十元钞票送到他面前,他仍然一动也不动地坐着,用眼光对我提出同样的问题——我到底想要他干嘛?

我说:“迪尤斯的一街一弄、汽车站、离家出走的孩子,你都摸得一清二楚,你可以去我去不了的地方,也能跟不想跟我说话的人交谈。”

“二十元做这么多的事?”他笑着露出了牙齿,“上次我什么也没干你就给我五块钱。”

“这次你还不是一样什么都还没做?”我回道。

“这会很花时间,要跟人扯淡,还要东跑西跑的。”

我作势要把钱塞回皮夹,他猛一伸手把二十元钞票抓走了。“嘿,别这样子。”他说,“我又没说不干,只是讨价还价一下而已。”他看看四周,“我看你也不是什么有钱人,嗯?”

我忍不住笑了,“是啊,是没什么钱。”

钱斯来电,他问了几个星期四去看拳赛的人,有些人记得靠拳击场边的位子上坐了一对很显眼的父子。以前没有人在马佩斯或其他地方见过他们。我说也许在其他场合那个男人并没有把小男孩带身边,他说人们记得的是他们爷儿俩。“所有我问的那些人中,没有谁认得那个男的。”他说,“你明天晚上还去吗7”

“我不知道。”

“其实你看电视也可以,如果他又坐在第一排,你一定看得到他。”

我并没有跟他在电话上聊很久,因为还要等别的电话。再下来的那通电话是“男孩”丹尼打来的,“我要去普根吃晚饭,要不要一起来?你知道我有多讨厌一个人吃饭。”

“有什么要紧事吗?”

“没什么大不了的事,可是你总得吃晚餐吧?八点,怎么样?”

挂上电话,我看了看时间,五点了。打开电视,正播着新闻片头,可是我发现自己完全没在看,只好又关上。我拿起听筒来拨了理查德·瑟曼的电话号码,是电话答录机,静静的。我默不作声,却也不挂断,过了三十秒才把电话放回去。

就在我正要拿起《新门刑案日志》来读时,电话铃又响,我赶忙接起电话,是吉姆·费伯。

“哦,嗨。”我说。

“你听起来好像很失望。”

“我整个下午都在等一通电话。”我说。

“这样啊,那我就长话短说好了,没什么重要的事,今天晚上你会不会去圣保罗聚会?”

“大概不会,因为晚上八点我和人约了在七十二街见面,不知道会花多少时间,况且我昨晚也去过了。”

“那就怪了,昨天晚上我也去了,但找不到你。”

“我是到城中的派瑞街。”

“哦,是吗?星期天晚上我也在那里。那真是个好地方,爱说什么就说什么,根本没人管你。我说了好多贝弗莉的坏话之后,觉得好过多了。海伦昨晚去了吗?她有没有跟你说抢劫那档子事?”

“什么抢劫?”

“派瑞街的抢劫啊,呃,你在等电话,我就不多说了。”

“没关系,有人跑去抢劫派瑞街?那里有什么好抢的,现在连咖啡都没有了。”

“呃,也不算什么表现杰出的犯案。大约一两个礼拜前他们一起参加戒酒聚会,一个叫布鲁斯的家伙〈文〉正在演讲。不知道你〈人〉认不认识他,不过这〈书〉不重要。大概在他〈屋〉讲了二十分钟之后,有个怪人忽然站起来说,一年前他曾到这里来过,还在篮子里扔了四十块。他的口袋有枪,他说,如果今天拿不回这四十块,就要把大家都轰掉。”

“天哪。”

“等一等,精彩的还在后头。布鲁斯告诉他说:‘抱歉,你太出格了。聚会不能因为这种事被打断,你得等到九点一刻休息时间再说。’说完用槌子往讲台重重一敲并叫他坐下,然后请别人接着讲,聚会继续下去。”

“那个疯子就乖乖坐那儿啊?”

“我猜他大概觉悟到自己别无选择吧?规矩就是规矩,对不对?后来另一个叫哈里的人过去问他要不要喝点咖啡还是抽烟什么的,他说有咖啡喝就太好了。‘那我溜出去替你买一杯回来好了。’哈里悄悄地说,然后跑出去报警。有一个警察局离那里很近——”

“第六分局就在不远的第十八大道上。”

“那他八成去了那里,回来带了一批纽约刑警,把那个疯子押了出去,‘等一下,我的四十块呢?我的咖啡呢?’只有在派瑞街才会发生这种事。”

“哦,那种事情在哪里都会发生,你不认为?”

“这点我倒不敢确定。我就记得东区有一个聚会搜罗这些狗娘养的,这会儿还试着给他们找一间公寓。好,不说那么多,我知道你在等电话,只不过想让你知道这件事罢了。”

“谢谢你告诉我。”我说。

光在那里坐着干着急真会把人逼疯。可是我哪里都不想去。我知道他会打电话来,我不想错过。

六点半,电话铃声响起。我一把抓起电话,“喂。”没有声音,我再喂了一声,等了一会儿,电话还是通的,我知道。等我喂了第二声后,电话便断了。

我拾起书本,马上又放下,翻开笔记本,给在剑桥的莱曼·沃里纳拨电话。“我知道我说过在过程中不会向你报告任何进展,可是我想让你知道,事情有点眉目了。现在我已经大致了解发生什么事了。”我说。

“是他干的,对不对?”

“关于这个,无论是对我还是对他来说都是毋庸置疑的。”

“是吗?”

“不知道是因为罪恶感还是恐惧,他坐不住了。一分钟前他才打过电话来,但什么话都没说,他因为害怕所以说不出口,但也同样是因为害怕而不敢不说,所以才打电话给我。我猜他八成会再打来。”

“听来你似乎在等他自己忏悔?”

“他也很想吧,可是他又不敢这样做。莱曼,也许我该等到事情水落石出再打电话给你。”

“不,我很高兴你打给我。”

“我有一个预感,只要事情开始有点眉目了,就会进展神速。”我迟疑了一下,“你妹妹的谋杀案,只是其中一部分而已。”

“真的?”

“目前看来是这样。等事情有更明确的发展时,我会让你知道,不过同时我也想让你了解整个状况。”

七点,又来了一通电话,我接起来说了一声喂,电话又咔嚓一声被切断。我马上拨他公寓的电话号码,铃响四声后是电话答录机。我便挂上电话。

七点半他又打来,我喂了一声但没回应,我便接着说:“我知道你是谁,你可以放心地讲出来没关系。”

静默无言。

“现在我得出去了。”我说,“十点我会回来,那时再打电话给我。”

我可以听见他的呼吸声。

“十点。”我说,挂断电话。我又等了十分钟,看他会不会马上再拨过来准备一吐实情。可是他没打来。那就暂时到此为止吧。拎起大衣,我得去赴“男孩”丹尼的晚餐约会。

第15章

“五洲有线电视网。”“男孩”丹尼说,一个很好的主意,它期望运动节目会比名人钓鱼大赛或澳大利亚规则的足球赛更引起人们的兴趣。可是他们起步慢了点,也犯了一个通病,资金不足。

“两年前,他们把公司大部分股份转手卖给别人来解决资金问题。买主的姓我不会念,总之是个伊朗人,知道他们住在洛杉矶,并且在那里有个律师。之外,大家对他们兄弟的了解真的不多。

“对五洲来说,就像一般的公司营运一样,虽然不赚钱,但也不至于倒闭。它的投资者倒很乐意赔上几年钱,事实上就算永远赔钱他们也愿意。”

“我懂了。”

“你真懂了?有趣的在后头。那位投资者似乎心甘情愿扮演一个被动角色,本来大家以为他们会改变公司的经营管理,可是内部却完全没有人事变动,旧人仍然留在原位上,也不见他们引进新血。只有一个例外,有个家伙既不是公司职员又不领薪水,却一天到晚在公司里转来转去,如果你到那里去,他包准会出现在你眼角的余光里。”

“这人是谁?”

“啊哈,这是个有趣的问题。他叫伯根·斯特德,听起有点像德国人,或是条顿人的名字,不过我想那不是他的真名,他和他妻子住在南中央公园附近的特拉比旅馆,是一座楼层很高的公寓。他在列克星敦的格雷巴大厦里有一间办公室,做外币买卖,有时也做一些贵金属的交易。怎么样,联想到什么?”

“他大概是个洗衣工人吧。”

“五洲有线电视网的功能,也有点像个‘洗’衣店,至于怎么洗、为谁洗,或洗给谁这些问题,我就无法回答了。”他为自己倒了点伏特加,“我不知道这对你到底有没有什么帮助,马修。至于那个理查德·瑟曼,我一点消息都没有,如果他请了两个人渣来把自己反绑起来再奸杀了他老婆,那么他不是请了两个口风特别紧的家伙,就是他付的酬劳中包含了去新西兰避风头的费用,因为街上听不见一点风声。”

“这说得通。”

“是吗?”他回拒了不要钱的斯托利酒,“希望我查到的五洲电视的消息对你不是全然没用。我不想在电话上谈,我从来都不做那种事,何况你的电话得经过前台转接,你不嫌烦?”

“我可以直接打出去,”我说,“他们还会替我留话。”

“这一点我可以确定,不过可能的话,我是尽量不留话。本来我可以多提供一些有关斯特德的背景资料,但有点困难,他这人很低调。你手上拿了什么?”

“我想是他的画像吧,”我边说着,边摊开素描像,“男孩”丹尼瞄了一眼然后看着我说:“你对他已经有所了解了嘛。”

“一点也不了解。”

“那这幅铅笔肖像是神不知鬼不觉塞进你口袋中喽。老天,还签了名。说真的,这位雷·加林德兹是谁啊?”

“他是下一位诺曼·洛克威尔。这是不是斯特德?”

“不知道,马修,我从来没有见过那个人。”

“那么这一点我知道的就比你多了。我仔仔细细看过他,只不过当时我不知道自己看的到底是谁罢了。”我把画像折起来,交给他。“你先收着,如果事情发展顺利的话,他会有好长好长一段时间都不会出现了。”

“就因为开了家洗衣店?”

“不是,那是他维持生计的事业。真正让他销声匿迹的,是他的嗜好。”

回家路上经过圣保罗教堂,时间是九点半,来得及参加最后半小时的聚会。我倒了一杯咖啡,走到最后一排的椅子坐下。远远看见威尔·哈伯曼坐我前面几排,我开始想象该怎么告知他进展的最新消息。威尔,上次你借我的《冲锋敢死队》里那个穿橡皮衣的男人,我们已经查出他的名字叫伯根·斯特德,另外那个饰演天真少男的是一个没有演戏经验、艺名快乐的小男孩,至于穿皮衣的女人,我们还无法确定,不过她名字有可能叫切尔茜。

这名字是昨晚瑟曼提到的。“谁?切尔茜?她只是个婊子。朋友,相信我。”我当然很愿意相信他的话,可是那个挺胸翘臀走在拳台周围举告示牌的女孩会是穿皮衣的女人?我越来越怀疑了。

聚会中,我完全无法集中注意力。小组讨论快到我附近时,我的心思早不知飞哪里去了,于是我跑进教堂地下室,倒不是因为不想听他们讨论,只是想找个安静的地方待一会儿。

我提早溜出教堂,回房间时,还差两分钟十点,正好让自已喘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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