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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熬糨糊-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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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操道:没见过总听说过,下雨天打孩子,闲着也是闲着。

  刘备道:江东二乔,据说美艳不可方物,可算佳人否?

  曹操道:美则美矣,可惜命运不佳,她们的丈夫孙策周瑜都不是长命之人,也只落得个独守空房。

  刘备道:孙权之妹尚香,体任大方,可算佳人否?

  曹操道:一个女人,舞刀弄枪,怎么能算佳人?

  刘备道:若貂蝉,可算佳人否?

  曹操道:先从董卓,再从吕布,父子一妇,这样的女人太过妨人,不说也罢。

  刘备道:除此之外,备实不知。

  曹操坐下,拈了颗青梅道:当世最好的女人是一个叫青梅的,就在张绣那边。去年我征张绣时,道上缺水,将士皆渴,我心生一计,说:到了前边城里,就能看见青梅了。军士听了,一个个口水流得老长,就不渴了。能让一支军队闻名而解决饮水问题的,天下只有一个青梅。今天见梅子又青,不禁想起佳人青梅,所以叫你过来喝酒。

  刘备问道:该佳人现在何处?

  曹操叹息道:可惜破了张绣后没有找到她的踪影,自古多情空余恨哪。不过你只要闻一闻梅子的香味,就能想像她的风姿了。

  刘备闭上眼睛,手执梅子,深深地吸了口气,顿时感觉自己飞到了云霄里。

学会微笑

  寄人篱下的日子它就不叫个日子。

  建安三年,刘备在许昌,向刘姥姥学习种土豆的技巧。但种土豆远远不是生活的全部。他的两个妻子都在徐州,他自己曾经是徐州牧,也就是徐州的最高领导。可破了吕布后,尽管徐州人民极力挽留,曹操还是将刘备带回了许昌,让他明白了什么叫寄人篱下。

  实际上,刘备从种土豆的过程中学到的并不是稼穑不易等浅显道理,他悟得更多的是人生。土豆是一种耐温耐寒的作物,生命力极其旺盛。刘备就此明白了如何在困难条件下生存的道理——他在日记里写道:付出总有回报,要做就做最好。

  刘备想:我现在最需要的是什么?要通过什么手段才能达到目的?

  他给自己确立了一个短期目标,那就是争取尽快离开许昌,成为一只自由的小鸟。而要想离开许昌就必须得到曹操的同意,想有人在曹操面前为自己说话,必须和朝里的王公贵族打交道,拍他们的马屁。

  官不打笑脸人,要拍别人的马屁,自然要先给人以好感——刘备学会了微笑,无论见到谁都微笑。一切技巧都不是天生的,要经过一定的练习。为了学习微笑的技巧,刘备冬练三九,夏练三伏,为此他还买了无数面镜子,挂在自己经常经过的各个地方,以随时校正自己的表情。

  微笑的第一要领是嘴角需要上翘,刘备是一个严肃的人,天生一副忧国忧民的面孔,要做到嘴角随时上翘不是件容易的事。[小说下载网·电子书下载乐园—wWw。QiSuu。cOm]

  如你所知,刘备一生最大的本事是哭,他的哭能使人肝肠寸断。但刘备最过人的地方是能将哭和笑两种情绪转变得不留痕迹,他哭的时候,能让听的人怀疑自己的亲人刚刚遭遇了不幸,但当你正自怨自艾,跟着他流泪,却会发现他的脸上已经变成了笑容,盯着他的脸,用不了多久,你就会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随时达到高峰体验。

  刘备用哭和笑的结合调动了所有人的情绪,除了他自己。

  刘备几乎赢得了许昌城内所有人的好感,甚至曹操都感觉到,再让刘备待在许昌,将使自己的地位受到威胁,因为他实在不愿意和一个和所有人都交情很好的人作对,只好放了刘备。

  刘备离开时,许昌万人空巷,人们都赶到郊外为他送行,刘备最后在一个少女递过来的本子上签名,并写下了一句至理名言:学会微笑吧,它能让你实现自己的梦想。

亲爱的死鬼

  司马太史云: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这话说得虽然有些夸张,但实在是很有道理,起码将人死后的物质状态分得很清楚。其实,重于泰山和轻于鸿毛都是夸张的说法,死了的人的重量和死前大致相当。英国某有神论医生经过多次精心“测量”,“证实”人死的一刹那身体要比死前略轻一些。他声称那轻的一点点就是人的灵魂的重量。

  我时常在想,如果这位医生说的是真的,那么典韦的灵魂现在应该在什么地方呢?是在空中漫无目的地飘悠,还是固定在空间某个点上?他看得见曹操在他死后第二年为他流的那些眼泪吗?

  死之前,典韦是曹操的卫士。

  典韦的死虽然不会重于泰山,但应该是比较重的,因为他生前很强壮,体重相当了得。

  典韦死在胡车儿手里,《三国演义》记载,曹操偷了张绣的婶子邹氏,惹怒了张绣,张绣采用贾诩的计策,先让人将典韦灌醉,再命偏将胡车儿偷了典韦的短戟,然后一拥而上杀死了典韦,曹操则乘乱逃走。

  实际上的情况和《三国演义》的记载有所不同。其实,那天胡车儿得到的命令是要杀死典韦,因为典韦已经喝醉了,如果真的像《三国演义》中记载的那样,张绣命令胡车儿去偷短戟,就不符合逻辑了。能够摸到营帐里偷戟,还不如顺手杀人。《三国演义》只是小说,不可能完全记载历史的真相。尽信书不如无书,所以,读者诸君一定要相信,胡车儿去偷袭典韦时,发生了其他的事。

  众所周知,胡车儿的体重外形甚至灵活程度都和典韦相近,现在世界上我们能够想得起来的人大概只有NBA里的大奥尼尔和他们能够相比。所以当胡车儿悄悄走进典韦的营帐看到典韦时,不禁吃了一惊,他像是看见了镜子里的自己。

  难道真的要杀死这样一个人吗?胡车儿问自己,他犹豫了,他陷入到一种两难境地:一,杀死典韦。他实在不忍心,很少有人愿意动手杀死一个和自己长得如同双胞胎兄弟的人。二,放过典韦。这不可能,放过典韦等于同时放弃了自己的生命。张绣军令如山,从来不宽恕完不成命令的人。

  但更重要的是,自己是一个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胡车儿犹豫着举起了刀……

  恰好此时,典韦忽然醒了过来,问道:“胡车儿,你要干什么?”

  胡车儿:“我接到命令,要杀死你,你别动,动一下我的刀就不客气了。”

  典韦:“我不动。不过,你的手怎么在发抖?”

  胡车儿:“我有神经性震颤,但没什么妨碍,照样能杀死你。”

  典韦:“这个我不怀疑……你这病有多长时间了,不瞒你说,我也有这样的病,一到晚上浑身发抖,尤其是胳膊,难受得要命,你试过天王补心丹没有?”

  胡车儿稍微放松了一下:“试过,根本没有用。我现在用胡萝卜酱热敷,好像有了点效果。”

  典韦:“真的吗?没想到胡萝卜还有这个效果。我也觉得天王补心丹没用,有个江湖医生建议我用芸薹和无漏子,也就是苦鲁麻……”

  胡车儿:“是不是又叫千年枣的?”

  典韦:“……没错,就是千年枣,再加上天门冬,搅拌后用开水服下。其实你也可以试试。江湖医生告诉我,神经性震颤很不好治,不注意的话甚至能引起高位截瘫……”

  胡车儿放下刀,接着典韦的话头说:“就是就是,医生甚至还不让我喝酒,我想男子汉大丈夫如果不喝酒的话,成什么样子,根本就没听。”

  典韦坐起来:“就是就是,戒酒是不可能的。但病还是要治,我才刚刚三十岁,可不想过几年就坐轮椅了,哈哈。”

  胡车儿也大笑,坐在典韦的床边:“对了,好像说有个叫华佗的神医,听说无病不治,真的药到病除,咱们不妨托人找一找他,说不定就有用。”

  典韦:“说的也是,就算治不好,权且死马当成活马医了。要我说,咱们也别坐在这儿光说了,干脆一起去喝两杯,边喝边谈怎么样?”

  胡车儿:“好啊好啊,实在太好了,我早就有这个意思,怕你刚才喝多了,不能再喝了呢!”

  典韦:“哪里的话,咱们说得这么投机,不喝几杯怎么能行?”

  两个人说着携手走出营帐。就在这时,张绣的大军赶来袭击曹操,一阵乱箭将二人射死在帐篷前。

  典韦就这么和胡车儿死在了一起,合上眼睛前,他们互相看着对方,同时对对方说:“亲爱的朋友,我们就要成为死鬼了。”他们都知道对方想的和自己一样,那就是临死前交了一个好朋友,成了死鬼也不冤了。

  事后,张绣派人埋了典韦和胡车儿,但两个人的尸体实在太重,负责葬他们的士兵不停地抱怨:“这两个家伙,和两座山似的,死了也让人不得安生。倒霉,呸!”

  曹操得知典韦死去的消息后,大恸,道:“非典,吾命休矣。”有人说,这就是“非典”的来历,待考。

生错了儿子

  官渡之战是曹操和袁绍的对决,在这之前,袁绍有两次机会打到许昌,统一北方。一是在曹操进攻吕布的时候,二是曹操进攻刘备的时候。与袁绍比起来,曹操兵不够多,将不够广。可惜的是袁绍硬是错过了这两次机会,这就怨不得别人了。

  袁绍有他的难处,他生错了儿子。

  说到儿子,东汉末年,受人羡慕的只有孙坚,差强人意的还有马腾和曹操;刘表的儿子被人拿猪来做比喻,还有人说这种比喻是对猪的侮辱,刘备的儿子更是猪头小队长。

  袁绍的三个儿子和猪也相去不远,甚至有人说这三个儿子还不如猪,因为起码,猪不会和自己的兄弟自相残杀。

  袁绍有三个儿子,分别是袁谭、袁熙和袁尚。

  小时候,袁家这哥仨一起出去玩,邻居见三个人外表水灵,便开玩笑地问:“你们家一共哥儿几个啊?”

  袁谭答:“哥儿四个,我爸加我们三个。”

  袁熙不服气:“应该是哥儿五个,还有咱妈呢?”

  袁谭反驳袁尚:“人家问的是男的,咱妈又不是男的。”

  袁熙就说:“凭什么啊,如果算上咱爸,就得把咱妈也算上,时代不同了,男女都一样。”

  对袁熙的“时代说”,袁谭找不出什么理由来反驳,但袁尚不干了,争辩道:“既然算上你们妈,也得算上我妈,那就是哥儿六个了。”

  袁尚的妈刘氏是袁绍的后妻,袁谭和袁熙的妈已经过世了,所以袁尚又说:“你们妈死了还算进来,自然我妈也应该算。”

  围观的邻居都笑起来,袁尚洋洋得意,以为大家赞同他的话。

  众人的笑让袁谭袁熙很不服气,袁谭对袁尚嚷嚷:“你妈要是算,那三妈妈、四妈妈、五妈妈、六妈妈、七妈妈都得算(这是指袁绍的五个小妾),就是哥儿十一个啦。”

  众人又笑,袁谭也得意起来。

  袁熙见哥哥弟弟的话都得到了众人的笑声,开始着急,他一向认为自己见解不凡,实在受不了这样的冷落,着急地对袁尚发表自己的意见:“就是,大哥说得对,反正三妈妈她们都是下等人,和你妈一样,算上你妈,当然也得算她们。”

  他也如愿地得到了邻居的笑声。

  袁尚生气了,一拳打在袁熙的鼻梁子上,喊道:“你妈才是下等人,你妈才是下等人。”

  袁熙袁谭两人联手,合力给了袁尚一顿暴捶,邻居们花了好半天,才把三个人分开。

  有这样的三个儿子带兵,官渡之战袁绍的失败自然顺理成章了。

手艺的重要性

  有一个笑话,说一群小老鼠正在玩耍,来了一只猫,小老鼠们慌得不知所措,忽然外面一声狗吠,猫吓得落荒而逃。门开处,进来的却是小老鼠们的妈妈,老鼠妈妈教育小老鼠们:“你们现在该知道,学一门外语是多么重要啊。”

  老鼠毕竟是老鼠,只看到了学外语的重要性,其实,学一门手艺有可能更重要。

  古人云:万贯家财,不如一技压身。

  这一点,从东汉末年陈琳的身上得到了很好的体现。

  陈琳本是袁绍的人,在袁绍终于下了决心讨伐曹操时,写了一篇檄文,用很文雅的手段将曹操及他的祖宗骂了个狗血喷头。该檄文文采飞扬,曹操看得惊出了一身大汗,头疼病居然暂时缓解。后来,曹操破了袁绍,逮住了陈琳,问他:“当初你替袁绍写文章,骂我也就罢了,骂我爷爷爸爸干吗?”陈琳说:“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左右劝曹操杀了陈琳,曹操却很欣赏陈琳的才能,任命陈琳为从事。

  陈琳是典型的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类型的人,但是会一门写文章的手艺,居然在乱世里活下了一条命,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许多没有特殊手艺的人不得不到九泉之下安歇了。

  小时候在乡下,我们家一个邻居在大家都苦不堪言的年代居然每天能吃得起水果罐头,很受街坊羡慕,原因就是因为他会搭炕,他搭的炕只要用很少的柴就能烧得滚热。在东北农村,冬天惟一的取暖设备就是炕,如果炕搭得不好,不但无法取暖,还会白白浪费烧柴——可见手艺不但能活命,还能让你比别人过得更好。

  但是,这个可怜的人后来落魄了,因为现在已经没人用炕来取暖了,这说明手艺也是有时代性的。

  我这还有另外一个故事:一个村子里,有各种各样的人,如种地的、剃头的、烧砖的、盖房的等等。一天,一个理发的杀了人,全村公决之后决定对他实施死刑,但是有人提出了异议:“我们村只有这一个理发的,我知道他犯了死罪,但杀了他谁给我们理发呢?所以他不能死。”很多人附和他的观点。只好全村人再次公决,终于杀掉了一个木匠——因为村子里有两个木匠,他们杀掉了水平较差的那个替理发的顶罪,又不至于影响了大家的生活。

  看来手艺这东西,你不但要会,而且要比别人强,哪怕就强一点点也好啊。

天生皇后

  发生在曹操和袁绍之间的战争被后世的人们统称为官渡之战,这是典型的以少胜多的战例。在中国战争史上,官渡之战与稍后的赤壁之战一起成为熠熠生辉的双子星。

  对于曹操来说,官渡之战奠定了他在北方的老大地位。但在官渡之战中,得益最大的显然不是曹操,而是他的儿子曹丕。

  那是在建安十年,也就是官渡之战进行到第五个年头的时候,曹丕跟着曹操打破了冀州城。进城后,曹丕不顾曹操的禁令闯进了袁家。袁家的男人死的死,逃的逃,还剩下什么人呢?其实这是废话,男人不在了,剩下的当然是女人。

  并且是一个有心计的女人,这就是袁绍二儿子袁熙的老婆甄氏。

  曹丕到袁家时,袁绍的老婆刘氏正抱着甄氏大哭,曹丕大叫:“甄氏何在?”刘氏急忙将甄氏推到身前,回答:“在这儿,在这儿。”曹丕拖过甄氏,见她披发垢面,便用袖子沾了唾沫擦了擦她的脸,发现果然如传说那样玉肌花貌,有倾国之色。

  话说甄氏其人,祖上也是有头有脸的,往上数几辈,就是汉太保甄邯。但到了她的爸爸甄逸,官就只做到上蔡令,并且在她三岁那年就死了。天下刚乱的时候,甄氏家里颇为富裕,她对母亲说:左右皆饥乏,不如把粮食分给大家好了,做点好事吧。

  母亲听了她的话把粮食分给了很多人,左邻右舍都夸奖甄氏说:“这丫头实在太懂事了,将来肯定能做皇后呢。”

  可以说,甄氏就是被这句话害了。

  从听到这句话第一天起,甄氏就开始为当皇后做准备了,每天大部分时间就是坐在镜子前梳妆打扮,邻居的小姐妹都被她发动起来,到处搜罗关于宫廷礼仪的书籍,照章办事,行走坐卧,无不中规中矩。

  由于家境富裕,加上艳名四播,甄家的门槛几乎被求亲的人踩断了,但直到袁熙来求亲,甄氏才点头答应。她认为,袁绍早晚是要称帝的,这样袁熙就会有机会成为太子,自己的皇后梦就可以实现了。

  但万万想不到的是,她嫁到袁家不到两年,袁绍的几十万大军就被曹操打得落花流水,袁绍、袁谭相继毕命。袁熙镇守幽州,临去时,想带她一起走,但被甄氏严词拒绝,她的理由是要留在冀州伺候婆婆,但谁都知道,她是在等下一个机会。

  这不,曹丕已经被她等来了。

  这是在建安十年,曹操破了袁绍袁谭,曹丕借机霸占了袁熙的老婆甄氏。

  老爸打仗,儿子占便宜,也算得上天经地义。但别忘了,曹操可不只一个儿子,曹丕占了大便宜,其他儿子难免心中愤懑,其中怨气最大的就是曹植。

  曹植一生有三爱:吟诗、作赋、嫂子——也就是甄氏。他最有名的七步诗是在曹丕逼迫下写就的,如果他写不出来,难免会被曹丕一刀剁下脑袋,而曹丕要杀他的最大原因,当然是因为他一直在觊觎自己的老婆。后来,曹植甚至写了他最有名的赋——《洛神赋》,该赋就是为嫂子而写的。

  这么看来,对曹操来说,打败袁绍就未必是什么好事了,胜了一仗,但造成自己儿子间的自相残杀,又有什么意思呢?

  小叔子爱上嫂子这样的事,在任何时代都有,但爱得像曹植那么深沉那么小资那么柏拉图的很不多见。在《洛神赋》中,曹植几乎把一切美好的词都用到了嫂子身上,甚至具体描绘了嫂子身上的各个部位。但他似乎忘了,即使是美女,也要拉大便的。

  公元220年,岁在庚子,曹丕称帝,国号黄初。甄氏终于实现了自己儿时的梦想,成了皇后。在成为皇帝之前,曹丕对甄氏宠爱有加,但做了皇帝就不一样了,尤其是当已经逊位的前汉献帝把自己的两个女儿送给他做妃子之后。汉献帝一辈子窝囊,但生女儿的本事着实了得。本来,汉献帝的女儿未必比甄氏美貌,但她们年轻啊,别忘了,诗人说过,青春本身就是太阳。

  曹丕就这么被两个小太阳照得晕头转向了,又有诗人说了,这叫“君王从此不早朝”。

  在成为皇后之前,甄氏经常为曹丕出谋划策,曹丕也多有采纳,这次,甄氏见曹丕有荒了国事的倾向,只好再次出面劝解:“老公啊,你这样可不行啊,天下那么多事要处理,可别整天腻在女人身上了。”

  甄氏忘了一点区别,从前曹丕听她劝的时候,还没做皇帝呢,现在皇帝都做了,国事还管他娘。甄氏三天两头去劝,曹丕烦不胜烦,当时翻脸,下令让她服毒自尽。

  甄氏临死的时候,感叹了一句:“早知道这样,就不当皇后了。”

  她身边的小太监低眉顺眼地说:“不当也不行啊,您老天生就是皇后的料。”

  听了这话,甄氏大叫一声,毒药还没喝,已经气绝身亡

刺客无名

  那年,曹操加魏王,受九锡,天下震怒,刺客长风、残剑、飞雪三人计议刺杀曹操,但始终没有得手。曹操下令,无论何时何地抓住刺客,杀无赦;何人杀死任何刺客,赏千金,封万户侯。

  这天,一人求见,曹操在魏王府议事堂接见了他,因为这个人号称已经杀死了遭到通缉的三个刺客。曹操见此人个子虽然不高,但威风凛凛,相貌堂堂,不由得添加几分尊重。

  “你是何人?”曹操问。

  “大王叫奴才无名好了,奴才不想出名,就想为大王做点事。”那人道。

  “你怎么杀死长风、残剑和飞雪的?据我所知,天下武功,以他们为最高。”曹操这样的疑惑也是正常的。

  无名见大堂里只有自己和曹操两个人,回答道:“其实奴才是刺客,来杀大王的。”

  “不可能,”曹操乐了,指了指自己身前的蜡烛,道,“我这里的蜡烛是杀气探测器,蜡烛没动,你根本就没有杀气。你再看我身后挂着的‘剑’字,也是一动不动,你肯定不是刺客。”

  “大王英明,”无名赶紧屈膝跪道,“不过奴才有个疑问,大王身后的字怎么是印刷体的?”

  “废话,”曹操道,“秦王在战国时能挂小篆,我怎么就不能挂印刷体?说说你来干什么吧!”

  “奴才来送死啊,”无名答道,“大王下了捉拿刺客的命令很久了,一个都没逮着,我送上门来,给大王树立威信来了。”

  “放心,”曹操道,“现在虽然没抓到,但早晚一个都不能少,你有话好好说,为什么送死?没见过你这样的,莫非有病?”

  “大王确实英明,”无名掏出一张纸,“这是诊断书,奴才有精神病,所以来送死。奴才假装拿剑刺大王,大王将奴才击倒,顺理成章地杀了奴才,反正奴才有精神病,死了也不可惜哦。”

  说完,无名跳过去用剑柄捅了曹操屁股一下。很快,三千弓箭手出来将大堂团团围住,几百个黑衣文官整齐地走了进来,大叫:“大王,杀不杀?大王,杀!大王,杀!大王要令行禁止,给天下人树立一个榜样。”

  曹操大叫:“别叫别叫,脑袋都喊疼了。杀,要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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