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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伴我闯荡·巴人之谜-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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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无论如何也想不到,青龙宗的一代宗主居然是如此卑鄙阴险的人,甚至连紫台他们三人和一众弟子也没有想到,望向他们宗主的眼光不由陌生了许多。
“还看什么?凡青龙宗弟子听我号令,”青龙宗主举起手,做了个动作,“剩下的这些巴门余孽,一个都不要放过,凡是不投降者,格杀勿论!”
司马错在旁边心中很不是味,对方当着自己这个西征大将军的面发号司令,摆明没把自己放在眼里。无奈对方势大,根本不敢开罪对方,只得打起精神道:“全军将士,此刻大敌当前,我们来配合青龙宗围捕这群叛逆。”
至于巴门这边,眼见巴里生命垂危,少了精神支柱,打不起一点精神。巴里暗道自己还是太过大意。本来他已打定主意只要谭长老有何异动,马上喝破他的行藏,只是他无论如何也没想到,对方根本不是谭长老,而是功力修为均高出数倍的一派大宗主。两者本就是半斤八两,有心算无心,终于让他给着了道。
眼见大势已去,巴里朝樊虎耳语几句,一头歪去,鹤驾归西。
樊虎一声长啸,虎目含泪,喝道:“儿郎们,宗主被眼前这个人用最卑鄙最阴险的手段给害死了,我们拿起手中的刀,给宗主报仇。”
见一众人等神色凄然,樊虎又喝道:“打起精神来,儿郎们,我们祖师的在天之灵,会保佑我们。我们的身后,就是我们巴国的土地,就是我们的父母妻儿,你们难道要眼睁着看我们的家人受辱,我们的家园被毁吗?”
说罢当先冲上前去,众人只觉得热血沸腾,就是死也不那么可怕了,跟随在四姓长老之后随同冲了上去。
血战再次展开。
…………
公元前221年,秦国大将军司马错挟灭蜀新胜之势,在剑门关尽灭巴国精锐,一举攻下巴国城池,牢牢的控制了长江中游地段。
由将领秦书率领大军追杀巴国残余势力,最终在嘉陵江流域灭掉了巴国的最后血脉,巴王含恨命陨嘉陵江。是役,江水泛红三日,巴国从此销声匿迹,再无所踪。
…………
……(本卷结束) ……
第一卷 “浪漫之都”的等待
第一章 工地
六月,晴,无风。
这是一个小县城,有着典型的山区特色。县城两面环水,剩下的北面和东面环山,书曰:“依山伴水”。
如果从高空鸟瞰,一个椭圆型的城镇被一条绸缎般的碧水环绕,依偎在雄厚的大山身侧,加上盛夏的红花绿叶,点缀丝丝入扣,正是一个小家碧玉的山水城市光景。
此时正是下午二点,烈日当空,蔚蓝的天上不见一丝浮云,树叶纹丝不动,连知了都聪明的闭上嘴巴不再聒噪。县城的东南是近郊,那边都是居民区,通往各个居民区的道路本来不甚宽广,却因为正午时分没有一个人影,竟然有了几分开阔。
不远处传来一阵“踢踏”的脚步声,只见一个人双手拧了几袋冷饮,正沿着水泥铺就的大路不急不缓地走着。看他的年纪,还不到二十,穿着一双旅游鞋,一条洗得灰白的牛仔裤,还有一件圆领无袖T恤,正是山区城镇年轻人的标准“装备”。
看他的样子,似乎是刚刚被“派发”出来买了东西,“高温作业”完毕,正准备回去完成任务。只是看他那走路的样子,令人十分怀疑天上高挂的到底是太阳还是月亮,如此高温,这个人一副散步般的样子,只差没唱“月亮走,我也走”了,显然是惬意之极。
又走了大概三分钟的样子,终于在一个拐角点停了下来。原来这是一个小十字路口,沿着拐角朝右,不几步便看见了一个工地,里面已经有了五、六个工人,正坐在一块略有阴凉的地皮上纳凉。
那几个人听见脚步声响,连忙抬起头来,有个体型较瘦的青年人已经叫了起来,:“王翔,快点过来,走这么慢,”顿了顿又说:“快点啊,这么热的天,你不怕中暑啊?”
“是啊,翔子,快来,我们可是要热死了,你买的什么啊?快点拿来,他吗的,这个鸟天气”说这个话的是一个三十岁上下的中年人,戴着草帽,胖乎乎的脸上渗出了豆大的汗珠,可能是因为热的缘故,脸色赤红,本来不难看的圆脸因为使劲说话而挤得稍稍有些变形。
“来了胖叔,您别叫了,没见我正过来吗?我看您还是先擦擦汗吧,书上说,流大汗的时候吃冷饮,既容易感冒又容易伤胃。”说着话,这个叫王翔的青年男子已经走到了这片阴凉里。
“来吧,大伙别客气,反正是不出钱的啊,没办法,谁叫咱们胖叔业务这么好,这回还是他请客,哈哈。来,吴平,给你一个大的。”只见王翔把两个口袋里的东西分发出来,递了一个“巨无霸”给刚刚叫他的那个瘦个青年,原来吴平就是这个瘦个年轻人。
“王翔,来擦擦汗。”吴平一手接过“巨无霸”,一手便递过一块毛巾。王翔毫不在意毛巾上刺鼻的汗臭,接过来在脸上随意的擦了擦,然后又在胳膊上晃了几下,又丢给吴平,“谢了平哥。”
擦过脸上微小的汗珠之后,王翔坐在阴凉处,慢慢地吃着冷饮,本来有些潮红的脸色又逐渐恢复正常。这个时候才可以看到,这个叫王翔的青年人实际上很年轻,肤色白净,有着一张国字型的帅脸,可惜的是眼睛略小,偏偏眉毛也错落不齐,给人的第一印象便差了许多。好在鼻子没有什么突出的“特点”,再加上嘴巴紧闭的时候给人一种刚毅的感觉,所以仍然不失为一个新时代的青年男子,基本上可以昂首走在大街上不必担心“有损市容”。
耳边传来吴平特有的声调,“喂,王翔,你怎么这么文静,吃得这么慢,像个姑娘似的,真不知道以后怎么找媳妇呢,哈哈。”
王翔闻声转过了头,看见吴平眼里戏谑的神采,配合上他招牌式的夸张笑脸,不禁咧开了嘴角,笑的同时嘴里还击道:“好你个小平子,我好心给你个最大的雪糕,你还装起了猪八戒,倒打我一耙。”旁边的人轰然大笑,纷纷道,“说的好,哈哈。”
“是啊,翔子就是有学问,从小就爱看书”。这是胖叔的声音。
“小平子碰见对手了,以前没见他这么吃瘪过,哈”
听着众人七嘴八舌地说着,吴平反倒不怎么在意了,转而说道:“王翔,你爸爸还真舍得,这么热的天气还让你出来跟我们一起晒在外面,换了别人家的孩子,哼,估计早就指手画脚的指使开了。”
听着吴平这么一说,其余的人纷纷点头,那个年纪最大的中年人说道,“小平子,你这就不懂了,没听说吗?现在国外的人都自己掏钱买苦吃呢,田伯教你个乖,这叫“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吴平一听是他说话,立马没了声音,旁人平常估计也被他叨唠怕了,一时也没接上话头。
王翔见大家都不说话,担心田伯难堪,便接上了话题,“田伯,人家那和咱们不一样,别人那是野外生存训练,那些不过是有钱人的游戏,您哪,就别操这份心了,还是让我给您倒杯水来,看您嘴巴枯的。”
叫田伯的中年人望了王翔一眼,嘴里说道:“翔子啊,现在和你这样懂礼貌的年轻人可不多咯。”说着又转头望向吴平这边,“小平子,你和翔子差不多年纪,看看人家多懂礼貌,多学着点,没错。”
吴平没吱声,反是王翔此时递过一杯水来,“田伯,平哥为人善良,又有一身好手艺,我跟着他学到了不少东西呢。”
田伯笑了笑,没再说话。
这时胖叔看了看表,开始喊道:“哥几个,我们再歇个五分钟,就上工了。迟早要做的活,早做早了。”又转头望着王翔,“翔子,去把你爸叫来,趁今天星期六他在家,把地基的事情都给定下来,免得活路做到一半又要打电话。”
王翔闻声便站了起来,高出了胖叔半个头还要多,“恩,好的胖叔,我这就去喊”。
“好小子,一天比一天长得高啊,都有一米七了吧。现在的伢们,一个比一个高。”胖叔笑呵呵的挥了挥手,“快去”。
吴平坐在阴凉处,看着王翔走过去的背影,很瘦很高,其实只是因为瘦,所以显得高些,其实一米七也就一个中等身材,吴平微微偏头看了胖叔一眼,心中说道,“翔子啊,你总是比我要好一点点,就连同样走个路,都是夸你而不夸我。我真是有些不甘,可谁又知道,你仅仅是比我多了能够拿工资的父母而已。我定要努力的挣钱,不再让自己的爹妈受苦。虽然你从没有看不起我,还拿我当你最好的朋友,但……”
就在吴平心里掀起滔天巨浪的时候,王翔已经走进了一个大稻场里,(注①)他的爷爷奶奶都还健在,平时两老相互照顾,单独住在这个稻场的瓦房里。瓦房很大,是刚刚解放时建起的,以前王家的祠堂就在这里,后来破除四旧,那些都没有了,但终究还是留下了这片宅院。两老住了一辈子,也不愿意换地方,任凭几个子女好说歹说,坚决不同意搬出去。于是家里人一商量,因为王翔他爸爸是家里的老大,而且两口子都是小学老师,没有固定的住房,干脆,凑点钱给他在两老旁边自留田里盖上一个两层楼。
就因为这个家庭会议的决定,所以才有了从五月份开始的临时工地,王翔一直都跟着爷爷奶奶住,倒也没什么太大的改变。唯一就是他爸爸王永明,本来在乡下教书,一个月才回来一次的,现在每个星期都要回来在工地上待上一两天。
王翔怕打扰了爷爷奶奶的午休,轻手轻脚地走进了厅门,正朝爸爸睡觉的房间走去,没想老年人睡不塌实,加上瓦房的板壁都是木质的不怎么隔音,便听见奶奶在说话,“谁啊?”
“奶奶,是我,翔子啊,您睡吧,我来喊爸起来到工地上去。”王翔尽量只用奶奶听得见的声音回答着。
“哦,那你把永明叫起来,这孩子,自己尽睡觉,倒把你在外面晒……”奶奶还在继续说着,王翔的爸爸王永明便推开了门。
“怎么?要我去工地?”王永明同样一张国字型脸,只是年近五十的脸上多了不少皱纹,眼睛倒是要比王翔大上不少,但年纪大了自然就没了年轻人眼里的那丝灵气,嘴唇可能是因为经常说话的关系,有些发灰,鼻子因为有鼻炎不时地“哼”出来。个子不比王翔矮多少,只是头上已经有了不少的白发,按说他一个上班族五十岁应该保养的不错,毕竟不用风吹日晒的,外人经常为他这半头白发纳闷儿。
“是啊,爸,您还是快点去,胖叔说让您把地基的事定下来,我们便可以继续开工了。”王翔看着他爸稍稍驮起的背,问道,“爸,您的腿没有不舒服吧?医生说最好每年去复查一次,我估计您都有快五年没去检查过了吧?”
王永明头也不回,“你呀,老是说这个,不跟你说了吗?医生说的不算,我自己有感觉嘛,再说了,每次复查那几百块钱又不能报销,好了,走,我们一起去你胖叔那里”。
他们口中的胖叔,本名叫洪长贵,一听名字就知道是在七十年代出生的,名字是最好的见证。早些年因为没文化,日子过的不顺畅,后来跟着一有名的师傅学了一身瓦匠手艺,逐渐的有起名字来了。
因为他很早就开始发福,人除了耍耍小聪明,本质也还不坏,所以认识他的人同辈的喊胖子,小辈的喊胖叔,倒也是个挺吃得开的人物。这几年接连包揽了些小工程,更是鸟枪换炮,盖起了自己的两层小楼。其实王永明清楚,他所以接他们这个房子的工程,完全是看在乡里乡亲的情分上,说句实话,也挣不了几钱。因此王永明对他很是客气。
而吴平就住在城南,和王翔一起同学十多年,以前没事就凑在一起玩,只是这几年一个要挣钱糊口,一个要上学念书,才来往的少了一些,他们两个加上湾口住的叶军三个人,一直是很好的“三人组”,王翔和吴平都是猴年出生,今年才刚满十九岁,勉强算是个成年人了,吴平比王翔大三个月,而叶军则大他们接近两岁,初中毕业就辍学在家,现在开着小面包跑客运,因此目前是这三人中间最没有空的。
“长贵,怎么?地基这么快就要搞完了?这大热的天,你们可真够快的。你也知道,你永明哥不太会说话,反正把你辛苦了就是。”王永明看到胖叔他们已经在开始拿家伙橇石头,便上前说到。
“明哥,你说这个就见外了,咱几个又不是外人,你人好,这周围谁不知道?再说了,以前我还不是靠着大家帮衬才有今天。咱先别讲这个,我们来把基脚后面的事情商量一下……”
王翔对他们说的不感兴趣,看见吴平正吃力地掀着一个石头,连忙跑过去帮手。
“吗的,真沉,翔子,你别帮,越帮越忙,去帮我把那边的钢钎给拿过来”吴平见他跑了过来,连忙阻止道。
王翔闻言连忙拿过钢钎,“平子,你现在骂也骂的蛮顺耳了呢”。
吴平正伸手来拿钢钎,听完没好气的看了他一眼,“我真不知道你这是夸我还是损我”。他撬动着石头,接着说道,“毕竟我高一辍学之后也干了快两年的活了,不再是咱们以前在学校了,多少得学点社会上的东西。不像你,一直待在学校里,其实出来之后才知道,原来读书的日子真的很无忧无虑”。
见吴平发出这么多感慨,王翔心里一动,顿时也有不少话想说,正张嘴时,听见王永明的声音,“翔子,你过来,帮我买点东西去”。
“哦,就来”,王翔大声应着,对着吴平说:“小平子,我在这也真帮不上什么大忙,等会再来陪你”
吴平见王翔似乎还等着他的回话,便笑了笑,“去吧,我现在不是来你家串门的,而是给你家里打工啊,哈哈”。
王翔举手作势欲打,吴平连忙说:“好了好了,算我说错,快去吧,再不去你爸要过来了”。
王翔转头见他爸果然在朝这边望,就点了点头,“那好,我过去了”,说完便朝他爸和胖叔站的地方走了过去。
注:①稻场:中部地区农户门口通常留有面积比较大的空地,用来收割水稻之后臼米和晒晾打谷。
第二章 河边
“爸,买什么啊?这么热的天气,晚上凉快了买不行么?”王翔走到胖叔旁边的时候,随意张口问道。
王翔等了一会,不见回音,方才抬起头看着他爸。没等到他爸说话,胖叔倒是说上了,“我说翔子啊,其实也不用买啥,是我让你爸叫的。”说着王翔便看见胖叔的笑容。
“那喊我来干嘛?”王翔想了想,不得要领,眼神转向了胖叔,只见胖叔红润的脸庞逐渐恢复了气色,“翔子啊,我知道你跟吴平感情好,这娃人不坏,我也很放心,”胖叔顿了顿,“可他现在是在上工,你要是这样和他唠叨,那不但影响他的工作,也容易让别人心里不舒服,你爸他不好讲,所以就由我来说给你。”胖叔说完,无比认真的望了望王翔。
王翔回头看了看,果然,吴平已经埋头干了起来。耳边又传来胖叔的声音,“你看看其他人,他们一直在苦干着,要是你单单只和吴平说话,那么大家必然干的活要比小平子多,如果一碗水不能端平,那我这个领头的也就不用干了,当然整个进度也会变慢。”
“哦,我知道了,胖叔”,王翔看了看洪长贵,尽管心里认同了他的话,可仍是止不住地对他起了反感。他又转头看了看他爸,王永明大概也觉得和孩子说这些有点不好意思,转到一边去看石质去了。
“翔子,你去你奶奶屋玩去吧,别在这搀和了”,胖叔似乎觉得说话已经太多了,挥了挥手,示意王翔离开之后也戴上了手套走向工地。
王翔想到吴平的话,突然发觉原来吴平已经领会到了这么多东西,不禁有些替他的朋友高兴。再看了看吴平的身影,缓缓地走了过去,“小平子”,王翔喊了一声,吴平本来不准备理会,因着这声比较奇怪,便答了声,“什么事?东西买好了?”
“没,我去河边看看,看叶军这个家伙是不是又下河游泳了,如果看到他了,就把他也拉过来玩”。王翔因为要对自己的好朋友撒个善意的谎言,心里有些愧疚。好在吴平丝毫不觉得什么,反是催促他快点去,并告诉他如果看到叶军,就一定叫过来。
王翔听吴平这么一说,心里顿时好过了不少,径直转身去换凉鞋了,却没看见吴平那若有所思并且有些好笑的目光。
王翔所在的县城,是一个自治县,大半的居民都是土家族后裔。此时正是二十世纪的最后一年,走在街头巷尾到处都可以看见一些标语,有些是宣传的广告,而有些则是政府发放的文件。
他所在的县城有个很奇特的名字,叫做向王县。向王是古代一个大部落的王子,据说围绕着这个县城而过的几百里清江就是向王天子一声大喝吼出来的,每当王翔读到这段典故的时候,就常常想到三国时代同样也以大喝出名的武将张飞,有时候就幻想两强碰面之后会有怎样精彩的情景。
不管事实是否如此,向王县祖祖辈辈的人都信奉这个王,他们尊崇向王的巴氏族为宗,因此他们自称是巴人之后。淌淌而过的河水似乎从来没有在这个巴掌大小的县城地段停留过,倒是有不少慕名而来观光旅游的外省外籍游客,近年来县里的领导已经逐渐看到了山区旅游这个优势产业,因此才有了现在王翔脚下的这条水泥路,就在几年前还是一条碎石铺就的路,天晴车一过,便尘土飞扬,而下雨时一过车,更是泥水四溅。
新路建成之后,便改叫环城东路了。王翔朝前走着,街上仍是没有太多人出门,偶尔有人也是立马搭个环城的面包绝尘而去。前行不过五分钟,便走到了环城南路上,很远就可以看见碧绿的河水,还有不少人正在河滩上嬉戏,这条河,便是人们嘴里的“清江”。
清江河,一个好听的名字,千百年来一直默默地哺育着一代又一代的土家人,她不仅提供了人们日常的生活用水,更是老人和孩子们游乐的天堂。在这样一个物质不甚丰富,精神建设极其差劲的县城里面,大多数人都能在清江河里找到他们丢失的童年。
王翔和其他的人一样,喜欢捉鱼,没少下过清江,当然也没少挨过训。这时候看见河边这么多人,顿时兴奋了起来,快步穿过了街道,沿着路边连着河滩的路小跑过去。
“翔子,快过来,”一个浑厚的男中音喊道,王翔不用看也知道这个声音的主人是谁。但他还是习惯性地抬了抬头,果然,站在河边的那几个人中,有一个赤着上身的青年男子,身材很壮实,个头大概一米六八左右,略矮的身高不但不显难看,反倒给人一种魁梧的感觉,长相四平八稳,一看就知道属于那种忠厚型的人,他就是王翔除吴平之外的另一个好友叶军。
“叶子啊,刚刚还跟小平子说看你是否在这里,没想到你果然在这啊,你的车呢?”王翔三步并做两步,跑近了叶军身旁。
“嗨,这么热的天,人坐在里面像坐在蒸笼里,别提了。”叶军一边发着牢骚,一边拉起王翔的手,“走走,咱们下水来练练。”
“不是吧,叶子,我还刚来呢,身上这么一身汗,再等会,等我熟悉熟悉。”王翔停下脚步,一边用手捞了捞水,一边说着。
“哦,你这样一说,我倒还想起来了,听说你家里正盖着房子,是洪胖子接的?”
见叶军发问,王翔便回道:“是啊,爷爷奶奶年纪大了,又没有人照顾,虽然姑妈隔得不远,但毕竟不太方便,所以就商量了一下,我们盖个房子,一来解决了住宿问题,二来也放心一些。”
叶军显然很满意王翔这种条理分明的回答方式,哈哈一笑,道:“原来是这样啊,小平子告诉我的时候,我还以为你爸要给你娶媳妇了呢,哈哈。”
王翔一副早就料到的样子,“就知道你会这么说,叶子,我不太着急,可你今年都快二十二了,是不是应该考虑了啊?哈哈。”
叶军神色一暗,声音明显小了许多,“是啊,我妈最着急,其实这都什么年代了,再说我们这里又不是农村,才二十二岁,有至于这么着急吗?不过……”王翔抢着说道,“不过你自己的确很着急,是吧?哈哈。”还没说完,就朝着稍微深点的水上跑去。
叶军跟着王翔赶去,嘴里叫道:“好啊,你这个家伙,居然敢拿我开心,有种就不要跑……”
说也奇怪,他们几个平时都算是稳重的人,就是不能聚头,否则肯定是嘻嘻哈哈的一阵乱闹。这种情绪甚至他们自己都控制不了,直到几年之后,他们才在不同的时间段里明白,感情好到了一定程度,可以跨越年龄和许多东西,他们也才明白,这些情绪原来是多年来的友谊酿造的浓情美酒,不分季节和空间的界限。
周围本来许多的人,见叶军在齐膝深的水里吃力的跑着,都笑着让开了一条路,更有甚着,还指着王翔喊道,“快点,那小子跑远了,跑快点啊,哈哈,了不起回去多吃点饭,哈哈。”
王翔胜在个子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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