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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丫头怪谈-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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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考试的时候,她打个招呼,我不用上学能拿到毕业证。

完了!完了!就在我绝望的准备自杀的时候,红娘来了。

我们心有灵犀,我对她说,今生无缘,来世再见!

她死死抱住我的腿,不准我上吊。说我不象男子汉!

我说,那我去找老夫人拼命,一定要娶你!这样才算男子汉?

她说,那也不是男子汉,是笨蛋!

这小妮子居然说脏话着实让我没想到。

她说那么一来,不但我娶不到她,她的小命都难保了,而且老夫人会当时就把我招进门,终身监禁!

我哭丧着脸,我的红娘姐姐啊,那我们怎么办啊?

红娘这小妮子把我扯到一边,然后告诉我一个秘密??

她家小姐莺莺患有先天性心脏病!

我摇晃了几下脑袋,恍然大悟!

都说爱情是自私的,狠毒的,今日才透彻!

红娘说,你且与她订了终身,领了证书,成了合法的丈夫,我心里明白,是不会嫉妒的。小姐的病一直都是我伺候的,所以我一定能争取到去你们俩那儿当家庭服务员的机会。然后,如此这般,她要是暴病突发那也是老天无情,须怨不得你!到时候,你得了一半的家财,脱离了相府的管辖,我也赢出一个自由身,咱们水到渠成,再不会有人敢说我是二奶,咱们演一出有情人终成眷属的绝妙好戏!

我听傻了。

红娘掐了我一把,我一龇牙咧嘴,她当我点头同意,就鼓励我勇敢的去和莺莺小姐做一次亲密接触。现在你明白一个妙龄女子为什么会撺掇一个英俊青年去和她的闺房女友发展不正当关系了吧?那绝对是居心叵测,甚至用心险恶!

事到如今我又能怎样?

索性一不做二不休,我给红娘写了封信,希望在婚前就把自己纯洁的青春先献给她!

没想到,这小妮子没上过学,不认识字,居然把信给莺莺看到了。

结果,当夜,西厢之中,演出了千古惨剧——等着我的不是红娘是莺莺!

我不但为此背上了婚前同居的千古恶名,还被莺莺折腾了个半死!

她哪里有一点心脏病人的样子!比狼还凶!

红娘也十分后悔,从此发奋学习。

老夫人明察秋毫,发现我对红娘有了意思,一次找茬揍了红娘一顿,说她读书学习实在是别有用心,不安于本职工作!并且暗示,如果她敢越轨,充当第三者的话,一定饶不了我们!

这就是“拷红”那一段啦。

在那个大丈夫可以三妻四妾的年代,我受到了如此致命的沉重打击!

盈盈一水间,脉脉不得语,那滋味……唉……造化弄人!

婚后我实在打熬不住,寻个事业上的借口,在外地长驻。造成两地分居的既成事实。

至此,我们的婚姻关系名存实亡,但是一直没有办理离婚手续,因为我实在不愿意再见莺莺一面。

后来有人说我始乱终弃,我也满不在乎,我看透了。

倒是老夫人觉得面子上不好看,再一次发挥传媒的优势,辟谣一般生造出我们夫妻俩恩爱甜蜜的结局。我也不好点破。毕竟她家势力还在,我见好就收。

至于红娘,后来我也没再见过她,我一个人在外面走南闯北的,见的女人多了,也就不觉得红娘怎么样优秀了,后来渐渐淡出了我的脑海。但在心里,我知道,红娘其实是我的初恋,初恋时,我们不懂爱情……

这才是真实的故事。

现在你知道了吧?文人编造的小说是不可信的,是脱离生活的。而生活,是谁也讲不清的,讲了也没人信的……


十五 书中缘 所有的怪事似乎都是从图书馆开始的。 

刘栋大学毕业以后就很少光顾图书馆了。然而在那个与平日并没什么两样的下午,他莫名其妙的想到了图书馆这个地方。

那天照例开完了一个冗长的例会,然后大家纷纷散落在自己的办公桌旁,有的打开电脑开始玩无聊的小游戏,有的沏上茶胡乱翻刚发下来的报纸,更多的人在抱怨,在这个沙尘暴来临的鬼天气里要按时赶来开这么一个不痛不痒的会议,真是浪费生命。

刘栋不知道自己该干点怎么,他也没有和别人聊天的欲望,机关单位里人事关系纷杂,沉默是金。

外面的天色已经是黄压压,昏沉沉一片了,到哪里能逃脱这令人窒息的空气呢?刘栋想到了图书馆。

他刚刚失恋,还处在触景生情,见物感怀的伤心阶段,所以他不愿意早早回家,尽管女朋友已经把能拿走的物品都搬走了,他还是觉得那一室一厅的小屋子里留有她的气息,这气息比外面的沙尘暴更让人难以忍受。

于是他坚决的站起来,带着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神色,勇敢的走入了昏黄的黄昏。

图书馆离他的单位并不很远,但是他破例打了出租车。

他对司机说:“图书馆。”司机没有回答就发动了车,谁都知道那个地方。

刘栋这样做是为了坚定自己去图书馆的决心,防止自己坐公车会忽然改变主意。至于为什么要这样,为什么这个下午一定要去图书馆,刘栋自己也说不清楚,他隐约感觉到,会有什么事情发生。

几分钟后他就到了图书馆巍峨的大楼前。

他有这里的读者卡,他把它和自己的餐厅就餐卡、书店打折卡以及一张只有一百元的工商牡丹卡整齐的放在钱包里。这些卡让刘栋在买东西打开钱包的时候显的很体面。

现在他抽出那张白色的读者卡,混迹在一群刚下课的大学生当中,走进了图书馆的南楼乘坐电梯上了六层。

管理员懒洋洋的望着窗外,显然在为北京市的大气治理感到深深的忧虑,看到刘栋进来,才转过身示意他划卡验明正身。

刘栋对所有的规章制度都自觉遵守,他认真的,一丝不苟的把卡对准机器,匀速的划过——只听“滴”的一声,管理员带着歉意说:“对不起,请再划一下……”

刘栋微笑着,重复了刚才的动作。

管理员期待的看着电脑屏幕,转瞬又恢复了失望的表情:“对不起,请你再……”

刘栋只好第三次挥动手里的小卡片,他这次显然加重了力气。

看到管理员第三次摇头,刘栋倒感到了歉意。“对不起,我是不是再来一次?”

“不用了,今天这机器可能有点问题。”管理员抬头看了看眼前这个文质彬彬,干净整齐的小伙子,“也没准是因为你把卡和手机放一起了的缘故……”

“不会的,我没有手机,准确的说是我的手机……”

管理员没时间听他解释手机的问题,后面已经有人在不耐烦的催促了,所以管理员冲他一摆手:“你进去吧。”

刘栋闭上嘴,把卡片重新放回钱包,走进了阅览室。

就在迈过那小小的检测门的一瞬间,他一个趔趄——仿佛被人撞了一下似的。

好在里面的人都在埋头看书,谁也没有注意刘栋的窘态。

就在这样一个下午,偌大的图书馆阅览室里,刘栋被一团空气撞进了温暖的书乡。最为可笑的是,刘栋想,竟然没有人能证明这一切,电脑里没有录入自己的身份,这么多的人也没一个认识自己。

刘栋暗自笑着,没来得及抬头,就已经走进了一排书架。

他想,我今天要看一本什么书呢?不要太长,等我刚刚看完的时候最好就是肚子饿了想去吃晚饭的时候……

正盘算着,忽然觉得腿一软,他一下子单腿跪在了地上,幸好有地毯,磕的既不疼,也没有弄出声响,他想站起来,眼光却不由自主的盯在了一本不薄不厚,不新不旧的书上。

他随手抽出那书,站起身子,那是一本黑色封页的书,这样的装帧是很少见的。书页上没有作者的名字,只有一个红色的篆字《缘》。这应该是一本有趣的书,他想。

他想也没想,没再做任何别的选择,就捧着这本书走到一个角落坐了下来。

然而,仅仅翻开了书的扉页,刘栋就感到一阵困意汹涌的袭来。

他挣扎着看了一眼手表,下午五点半,不是该犯困的时候啊……

书上的字模糊了,它们在眼前跳跃舞蹈着,还互相碰撞,发出叮当的响声。刘栋坚持不住,他双臂环抱,把那本书揽在怀里,基本上是枕着它,沉沉的睡去。

没有人会对在图书馆阅览室伏案而睡感到惊诧,这是来这里的人很常见的事情。

刘栋就那么安稳的睡着。谁也不知道,他此时此刻做了一个什么样的梦。

刘栋沿着一条青石小路走着,周围寂静的很,一排排灰色的房子都没在高大的院墙里,这些院子都没有门。没有大门,连角门也没有。

刘栋能听见院墙里传出的各种声音,有笑声,有闹声,有歌声,还有哭声和窃窃私语声。

小路一直延伸到远方的迷雾里,刘栋感觉到了焦躁,他站住了脚步,很是无聊又无奈的站在自己的梦境里。

“有人吗?”刘栋放开嗓子喊了一声。

周围的声音一下子都没了,寂静的令人胆寒。

刘栋转过身想往回走,他想离开这里,他隐约记起他的起点应该是图书馆,那里有一本书还没来得及看呢。

但是有一团空气阻挠着他,那团气围绕着他,在他耳边发出“嘶嘶”

的声音:“……留下……留下……”

“这是什么地方?”刘栋对着空气喊。

“书。”

“什么?”

“书,你在书里。”

刘栋笑了,到现在他已经能肯定自己是在做梦了。

“我为什么要留在这里——书里呢?”他笑着问。

“因为——”空气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千钟粟,书中自有颜如玉……”

刘栋笑的更厉害了,“哪里啊?我怎么没看见?”

那团空气渐渐散开,刘栋眼前出现了一阵花雨……

一把小伞在他头上撑开。那是一把油纸伞,紫竹的伞柄,系着一串小小的珠玉。

刘栋转头寻找伞的主人。

那是一个穿着白裙的女子,她正泪眼盈盈的望着他。

“对不起,你是?”刘栋问。

“相公,你肯与我回家吗?”白衣女子问。

“我?回家?对啊,我是该回家的。”刘栋迷糊的说。

白衣女子垂下头,“相公啊,我倦的很,想是我们的孩子就快出生了。”

“什么什么?搞什么啊你?”刘栋急了,这种事情怎么能乱说。

“怎么?你不信?那你去问小青……小青!小青!”她四处寻找,把伞忘在他的手里,往远处飘去。

刘栋惊慌的转头就跑,难道遇见的是白娘子?那条蛇?

低头跑着,一头撞进一个人的怀中。

“对不起对不起!”刘栋忙抬头。

一个清秀的小伙子腼腆的站在眼前,手中正把玩一枝牡丹花。

“有花堪折直须折……梁兄,你如何这么晚才来啊?”他说着摘了方巾,撒下一头秀发。

“梁……兄?”刘栋看着眼前魔术师一样的少女。

“你今日才来迎娶九妹吗?”她娇羞的笑着,把牡丹花向他手中一插,回身就走,一边走一边回头,示意他随后跟来。

刘栋想了一会,难道,那是……祝英台?

他一手举伞,一手持花,狼狈的站在自己的梦境里。

远处忽然又传来一阵嬉笑声,几个姑娘袅娜着飘荡过来。

刘栋慌忙闪身到一棵大树后面,他不敢看她们的脸,虽然一望而知那都是国色天香。

笑声渐远,他才闪身出来。

正望着她们的背影发呆,有人拽了拽他的衣袖。

“你这呆雁,人都走远了,还看什么啊?”似嗔似怨,一双含情妙目正凝神望他。

刘栋不敢接口,谁知道这又是哪位天仙妹妹?

待看到他手中的牡丹和纸伞,眼前绢人一般的小妮子居然撅起了小嘴。

“我说呢,你就是见了姐姐忘了妹妹,什么劳什子的花啊伞啊,还巴巴的拿到人家眼前晃……”

说着竟哭了。

刘栋叹了口气,没说的,这位一定是林姑娘了,除此,谁能有这般的小心性。

正不知道该怎么解释,人家早一跺脚,抹着眼泪儿淡出一片烟柳色了。

刘栋傻楞楞的看着眼前的绚丽景色渐渐淡了下来,好象出了一身的汗。

那团空气又包围了上来。

“……留下……留下……”

刘栋看到白娘子、祝英台、林黛玉……似乎都在对他说。

刘栋揉了揉眼睛,透过空气又看到了另一个画面——

昏黄的天空,冷漠的高楼,互不相识的人坐在一个大房间里,各自看着自己手中的书,有人叹气,有人窃笑,却是谁也不在意谁。一个男人正趴在桌上酣睡,他枕着自己的胳膊打发着时间,一旦醒来,他又要开始忍受失恋的痛苦,开会的折磨,以及沙尘暴的摧残……

唉,那不是我吗?刘栋想。他从来没设想过还可以到另一个世界去。

是这本书提醒了他。

空气围绕着他开始舞蹈,缠绵悱恻。

刘栋情不自禁的点了点头。

……

九点,该闭馆了,管理员开始收书。

他隐约记的下午有一个小伙子的读者卡出了问题,自己还是让他进去了,可是,进去后怎么没了踪影呢?这时候也没见他出来。

好心的管理员仔细的检查了各个角落,没人看到那样一个小伙子。

大概是我刚才没看清,管理员想,也许是打盹做了个梦也不一定呢。

管理员关灯,锁门。

其实,这个下午,图书馆里的确来了一个叫刘栋的年轻人,他找到了一本独一无二的书,只不过现在人和书都不在这里了。

没有人看见,没有人知道,没有人证明,没有人相信……


十六 衣箱怨

看着唱片公司的工作人员无精打采地收拾着东西,吴言的心情也像外面的天气一样,阴沉沉的,下起了小雨。

他没有想到第一次的唱片签售活动竟如此的冷清,一点也没有他想象中的热烈火暴,他在昨天的梦里,甚至梦到了被无数的狂热的少女拥吻。而今天,在最繁华的商业街上的最大的书店里,他的签售仪式上,虽然也有人拿着他的光盘排队等待签名,但更多的人看都不看他一眼,自顾自的挑选着电脑、经济图书甚至无聊的言情小说。

他的心情可以说沮丧透了。当他热情的问一个中学生模样的孩子,还喜欢听他的什么歌时,那孩子茫然的摇摇头,并且告诉他,排队等他的签名只是因为在等一个同学,闲的无聊而已……

原本不长的队伍很快排到了头,吴言决定提前结束这个尴尬的仪式,原订的现场演唱和抽奖一概取消。

他礼貌的先和公司以及书店的人打了招呼,然后按捺住几乎可以用悲愤来形容的心情,强作镇静悠闲的踱出了书店的大门。他知道身后的人很可能在笑,但他决不能让他们看见他哭!

雨下的不大,绵绵的,很像是家乡的黄梅天气。

想到了家,他的鼻子真的酸起来,赶忙把墨镜戴上。在这样的天气戴墨镜是很好笑的,但是他管不了那么多了。

走过繁华的王府井黄金街——新中国儿童用品商店、新东安市场、教堂、世都百货……他的心情逐渐平静下来了,这一路上,他想的只有一句话,“我容易吗我?”

是的,他真的不容易。

在家乡小小的乌龙镇,他可从没有像现在这样被人漠视,在那里,他是大名鼎鼎的人物,他年轻、英俊、有才华,在文化馆,他是唯一一个读过大学的人,他能写能演,能唱能舞,还吹的一手好笛子。据说他在静夜吹起笛子的时候,不知道乌龙镇多少正当妙龄的姑娘躲在被子下面哭出了声……而镇上的小伙子们,又是多么的嫉妒他,不光嫉妒他的才学,还嫉妒他能娶到那样可爱的女子为妻。

妻子是个清秀温婉,从不张扬的女人,她只读了中专,对能嫁到这样一个优秀的丈夫既感到庆幸,又怀有一丝自卑。她对他言听计从,最大的心愿是给丈夫生一个健康聪明的儿子。

这样的日子原本就像是镇子外的清水河一样,日夜流淌。

一切的改变源于那次电视台的下乡演出。

作为一个联欢性质的节目,他被邀请到台上和一个大红大紫的歌星同唱一首歌。没想到,他的嗓子一亮,歌星的声音马上就黯淡无光了。乡亲们更是在台下为他鼓劲,谁也想不到,那台晚会小小的高潮竟是由他掀起来的。

晚会后,一个唱片公司的经纪人找到了他,先是大大的夸赞了他一番,然后就动员他去北京发展,拍着胸脯说要把他包装成比刚才那个明星还要红的明星。

北京啊,那是多少人向往的地方啊!他几乎没有犹豫就点了头。

来北京之前,他按照公司的意思,先是签了合同,然后改了名字,原来那个吴元根的名字就让它彻底留在乡下吧。接着辞别了妻子,并且无奈的告诉她,因为包装的缘故,他不能说他已经结婚,那样会少了很多的少女追星族,所以他暂时不能带她去北京,甚至不能提起她,请她原谅。

妻子还是一如既往的笑着,不过这一次笑容里含着泪花。她说,别在乎我,我等着你呢,等你从北京回来,咱们该生个儿子了……

抛家别妻,改名换姓的来到了北京,才知道北京真大啊,人真多啊,那不但是个令人向往的城市,同时也是个让人失望的城市。

失望的心情,此刻就揣在他的怀里。

半年多了,终于出了唱片,可是……

“哎呀……”一声娇嗔。

他赶忙抬起头,摘下墨镜,光顾着想心事了,撞到了人。

“对不起啊……”他说,目光停在对方身上,竟像是被粘住了。

那是一个学生打扮的女孩子,长发松松的用手绢系住,穿着白衬衫,牛仔裤,清清爽爽的站在他面前,她面容白皙,五官仿佛是画上去的,说不出的玲珑秀美。女孩子也定定地望着他,带点疑惑,带点惊愕,突然,就是突然之间,她笑了,笃定的说:“你是吴言!”

他愣住了,禁不住的狂喜,终于有人能认出我了!还是一个如此美丽的女孩子!

“是我,你认识我?”他尽量平静地问。

女孩子忽然露出狡猾的一笑,小声的但是坚定地说:“就是你!我认得你!”

雨下大了。

和骆樱的交往就这样在雨中开始了。那一天对于吴言来说,可以说是扭转命运的一天。因为骆樱简直就像是他的幸运女神,她轻轻的对他一笑,就好像是向他展开了幸福之翼。自从他们相识,他的事业变得无比顺利坦荡。他接连被邀请上了几个电视台的晚会,公司为他拍摄的MTV也获得了奖项,就连他原本不被看好的专辑竟然也突然的爬上了销售排行榜。现在他上街,想不戴墨镜都不成了,每天公司都会接到无数女孩子寄来的艺术照,希望和他成为“朋友”……

但是他对那些浓妆艳抹下的面孔毫无兴趣。

原因很简单,他有了骆樱。她甚至让他几乎忘记了家乡的妻子,更何况别的庸脂俗粉呢。

骆樱还在上大学,也许正是她那浓浓的书卷气吸引了吴言。腹有诗书气自华,用来形容这个女孩子绝不为过,更何况,她还有美丽的容颜呢。吴言深深的为她着迷,她也对他一见钟情。

一个是成名歌星,一个是莘莘学子,两人的交往只能是地下活动。

但是这并不妨碍他们浓的化不开的爱恋。

在吴言租住的寓所里,经常会有骆樱的身影……

爱,总是能让人晕眩,致人昏聩,骆樱忍受不住相思的苦楚,坚持要从学校搬出来,和吴言住到一起。吴言明知道公司是不会同意的,怕造成绯闻,影响他的星途,但还是拗不过骆樱梨花带雨的哭求。

终于有一天的傍晚,吴言偷偷去学校接骆樱,她收拾好了行李,在学校门口等他。

远远的,他看见她一个人孤零零的站在夕阳的余辉里,身边一个大大的皮箱。看来,她是坚定的要和他走到一起。有那么一瞬间,吴言想到了家乡的妻……

看见他,骆樱兴奋地拎起皮箱,要向他跑过去。

“让我来……”吴言忙迎过去,妻的面容在脑子里倏忽而逝,他现在只心疼眼前这个娇弱的小情人。

“我自己来。”她嗔怪地瞥了他一眼,“你怎么来那么晚!”

“怕人多啊,你着急了吗?”

“当然着急,我都等了半个多小时了!”

“好好,我们这就回——家!”

他低头要帮她拎箱子,她坚决的要自己来——就在提起那一刹,她身子一歪,捂着肚子蹲了下去……

“你怎么了?”他慌了。

她不说话,煞白着脸抬头看了他一眼,那眼神幽怨又怪异,似乎隐藏着一股得意,但是转瞬即逝。

看到血流出来,他傻了,忽然的明白,她,流产了。

这样的事情是绝对不能让媒体知道的。公司老板狠狠的骂了他一顿,因为他的新专辑马上就要面市了。这种时候出这种事情,无疑是毁灭自己。

他只好另找地方先安置了需要休养的骆樱,搪塞着她,打算在专辑出来之前先不见面。骆樱很是通达,她只是对着他笑,那笑容却让他不寒而栗,好象里面藏着一个天大的秘密。

他还来不及多想,新专辑的新闻发布会日期就到了。

相机,摄像机,话筒,闪光灯……他已经见惯不怪,能随时调整出合适的笑容来应对那些咄咄逼人的记者。

“请问,您的新专辑里有一首主打歌是您自己作词作曲的吗?”

“请问,您有没有打算在全国开个人巡回演唱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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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想过要占领港台市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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