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狩猎时区-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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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狩猎时区
作者:包为
内容简介:
憨厚的退伍军人郎保中,利用武功超群的特长,开了一家讨债公司,专门对付那些恶意或无奈的欠债者,却于无意中中窥见了一家有着极大背景的大公司的幕后黑洞;年轻的刑警陈士风,也由自己所经手的案件中的蛛丝马迹,一步步地迫近这个黑恶集团的核心……正义与邪恶、阴谋与爱情、黑恶势力与腐败基金……一场多角度、多层次的狩猎与反狩猎就次刀光剑影的展开!
正文
序
闹市钢琴师
冷静
看过一部电影,《海上钢琴师》,讲一个来历不明的婴儿,在豪华的邮轮上成长的故事。他被水手们养大,在奢华的头等舱里为客人演奏,因击败当时的爵士之王而扬名于世,但终身没有踏上陆地一步。他说船再大也是有限的,他可以从船头走到船尾去了解它的疆界,而陆地是他所不了解的,他所能看到的只是它渺小的一角。
对于包为来说,有一段时间他的蜗居就是他的船。我知道他有过五个月不下楼的纪录,经常在黄昏来临时演奏肖邦的钢琴曲,激越的琴声响彻楼宇,抵挡着夜晚来临时的凄凉暗示。那些难以启齿的现实的逼迫,正像海上钢琴师隔海望去的大陆一样飘渺叵测。所幸在这大陆之外还有更为广阔的海洋,那就是他自己辽远雄奇的幻想世界,小说让他得以一次又一次惬意地逃离,他在其中尽情酣肆地花钱,和身份高雅的人谈论政治,与各种妙不可言的女人交往,将那些为富不仁的人不时踩在脚下,但在每一次结束时都走向安宁与静谧,走向对世俗的安享与满足。读他的小说,正像于闹市街头的驻足聆听,闻歌而知意雅,万里喧哗之中,自有一份悠然的沉醉。
包为是擅写故事的。在他的小说中往往有许多角色和丰富的情节,他指使他们,让他们快乐与悲切,富贵和贫穷,成功和挫折,愚昧或聪明,他在自己的小说中建起一个庞大的帝国,它既与现实相似,又与它相区别,他关注和怜悯着其中人们的命运,又常常善意地恶做剧,让他们命运多蹇,柳暗花明。但他并不是他们真正的国王,他只是一个勤奋的书写者,并在这种记载中时常惊奇地看到,自己笔下的人物自己选择了命运。
《狩猎时区》是包为的第二本书,讲一个特种部队的憨厚退伍军人郎中保的故事,他利用自己身体上的特长,开了一家讨债的公司,对付像包为自己这样的欠债者。读过初稿后我曾报怨他对爱情的漠视,因为这小说中有一个我喜爱的女人,而他分配给她的戏少得可怜,难以满足我多看她几眼的愿望。修改后似乎好了一些,但感情在这本书中并未得到太多的渲染,它是隐忍的压抑的,成年人的,从这个意义上,包为的小说与一般的言情小说有显著的对立,在作家们疯狂追逐性爱题材的今天,感到厌倦的读者可能在读包为小说的时候,暂时避免积食的感受。《狩猎时区》展示的是一个男人的世界,征服,友情,迷惑,还有对平庸的坚守和期待。
《狩猎时区》还有另外一个主角,一个刚从学校毕业的年轻刑警,当这部小说结束时,他已经成为一个堕落者。那是他自己的选择,但包为让我们看到他为何会这样选择。他与郎中保都曾面临困境,都在做同样的挣扎,但他不曾像后者那样从平庸的人生中吸取勇气,他的理想主义和对成功的过度渴望,不仅不能使他为社会有更多的贡献,反而将他推向了自己厌恶的反面。在小说的结尾,年轻的刑警扒在窗台上,爬上去和下坠成为两难的选择,他感到自己的力气或要用尽了,在黑暗中无声地抽泣。那其实是我们许多人在自己的一生中或多或少会遭遇的情状。
包为注定还要在闹市中继续自己的琴声,我只是希望这琴声更少一些急迫与愤懑,以便展示更为丰富的世界。《狩猎时区》快要出版了,包为的第三部长篇也已经进入最后的冲刺,此时不由得想起他的首部长篇《有我是谁》辗转寻求出版的情景。多一个人听见自己的琴声,不仅仅是少了一份孤独,更重要的是继续弹奏下去的勇气。
引子
城市的清晨,是最有生气的时候。万木苏醒,朝阳待发等等自然现象倒也罢了,单单聆听一下很难听到的脚步声,也强过天亮后死气沉沉的汽车马达轰鸣。
对于这个离海边不远城市来说,新的一天开始得特别早。年轻人刚刚完成繁忙的夜生活,正考虑洗完再睡,还是节约用水保护地球?老人们已经奔出家门,或骑车,或散步,或慢跑,以各种方式去占领公园、广场、江堤。
早起的年轻人越来越少了,他们有的是时间,不屑与太阳比早。路上的人群中,不是体态臃肿的退休长者,就是千金难买的“老来瘦”。一个穿球衣短裤的高大男人格外醒目,他不老,也不像晨练,行色匆匆,步履矫健,像是在赶路,离他近的人,隐约还能闻得到一股淡淡的酒味。
高楼丛中,太阳半遮半掩地东张西望,像在偷窥这个世界,偷窥这座城市,偷窥这个徒步横穿市区的男人。直到男人停在一处住宅区外,才光明正大地从高楼后探出脑袋。
男人的左脚搭上住宅区围院的铁栅栏上,做起压腿动作。这一会,他才像个晨练者。
路上车辆多了,脚步声渐渐弱下去,一点点被马达的轰鸣吞噬。一辆红色轿车驶进住宅区,男人的眼睛一动不动地盯着入口,交换右脚压腿时,红色轿车又急促驶出。那张静止得略显木讷的脸,闪过一丝变化,很快又消失。
等待换班的住宅区保安,在值班室外不耐烦地踱步。男人不紧不慢地经过,保安突然扬起双手,只是伸懒腰打了一个长长的哈欠。
初春的早上,虽然已见阳光,寒气依旧逼人,是个睡懒觉的好天气。住宅区里,行人稀少,富人们乐意“春眠不觉晓”,遇上的不是送奶人就是园丁。男人的种种顾虑不复存在。虽然如此,来到目的地,冒出的汗水,比跑步还要多。
眼前这个电镀得银光闪闪的防盗门,数不清进去过多少次。昨晚,还与这家主人共醉。
咳嗽了几声,楼道共鸣过后,又恢复安静。
男人从球裤口袋抽出一条硬钢丝,塞进钥匙孔,心里数到九,门开了。
比练习多了两下。
“是第一次的缘故吧?”心里解释,转而又想。“难道还有第二次?”
屋里装饰非常豪华,以前每次来,都要准备许多赞美词讨好主人,而主人几乎带他参观过每一个角落。轻车熟路打开主卧室的门,里面十分凌乱,地毯上撒满衣物和报刊,床上的被子只张开一个小口子,看得出主人走的十分匆忙。他暗自佩服主人,昨夜醉得不省人事,一大早还能驱车两百多公里去上班。
“人家是县长,这点本领是有的,要不凭什么给他送钱?”男人心里嘟哝,像为自己此行找理由。墙上主人的照片照笑得很甜,他的目光不禁停留了一下。
大衣柜里没有衣服,像某个专卖店的橱柜,各式各样的旅行袋、密码箱充斥其中。他不厌其烦地一一搬出,逐个检查,全是空的,而且没发现昨晚送给主人的密码箱。留下一只青色的“NIKE”背包,其他的重新扔回原处。
梳妆台、床头柜、电视柜,所有能藏得下密码箱的地方全搜了一遍,又出去把别的房间也翻了个底朝天。再次回到卧室,男人手拎一个密码箱,不过也是空的。他有点气极败坏,主人的照片在嘲笑,扬手把密码箱狠狠砸上去,相框被打落,翻了几滚,照片滑出,继续对他笑。
“注定是人家的钱了!”男人泄气地往床上躺,抓过床头柜上的罐装香烟点燃一支。“唉!反正又不是第一次,没什么大不了的。”
抽烟自我安慰,汗消了,身上只穿球衣短裤,感觉有些凉意,顺手去扯被子。触到什么硬物?摸索拿出,是一把捆得整整齐齐的百元大钞。
“老天!这家伙和钞票同睡。”
男人激动地掀开被子,床的另一侧,是一个钞票砌成的女人。
第一章
过了春节,市面萧条,惟独招工市场比任何时候都热闹,大大小小的职业介绍所,仿佛一夜间冒出来,在街上走不到几步,就能看见各式各样的招工广告。
城里人越来越会享受了,所招的工种,一年比一年多样,除了真正招工,陪闲聊的,陪打牌的,帮看狗的,帮喝酒的,甚至临时老公老婆的,都有。五花八门,千奇百怪。外来的打工者似乎也越来越会发掘自身的潜能,不管什么工种,都有人挺身而出。
大光今天要招的工就不同一般,他招的是打手。这对他来讲,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不过,以前招的那些,是去呐喊助威吓唬人的,今天要招真正的打手。这可得秘密交易,为此,介绍人收了他五百块中介费,先见钱,再见人。
坐了二十块出租车,又和介绍人在街上走了十几分钟,大光不耐烦了,拉住介绍人问:“你他妈的,还要走多远?”
“就到,就到,你看,前面那个巷子。”介绍人手指一条路口有人擦皮鞋的小巷。
小巷的尽头是一家旅馆。进门穿过一个天井,爬了五层楼,来到一个房间。
房里很暗,亮有一盏不到十五瓦的灯,空气中弥漫浓浓的脚臭味,四个看不清脸的男人围成一圈,坐在靠里的床上,一声不吭地吸烟,目光统一聚集向大光。
大光紧张起来,这种目光让他想起第一次进牢房,那次搭上两颗门牙。
“老板,你自己跟他们讲价。”介绍人卑微地朝大光笑,知趣地退出。
被叫了声“老板”,大光感觉高大许多,摘下墨镜,用他会“咣当”响的火机点燃香烟,咳嗽两声,往空中挥舞拿烟的手,朗声道:“谁是领头的?”
“没领头的,有事就说。”光线暗,分不清回答的人是谁。
“那好吧?打断一只胳膊什么价?”大光和介绍人交流过怎么讲价。
“二千。”
“一条腿呢?”
“四千。”
“一根肋骨又怎么算?”
“肋骨谁瞧得见?明说吧,手指五千,脚趾一万,能出大价钱,割耳朵,割鼻子,割鸡巴也可以商量。”说话人像肉贩在介绍哪个部位的肉好。
大光自认大胆,也有点心惊肉跳,适应了屋里的光线,忍不住打量说话的人。
那人夹在另三个粗壮的人中间,眼皮很长,看不出眼睛是睁是闭?不是嘴唇动,以为他睡着了。斜躺的身子像个小孩,难怪刚才找不到。
大光暗骂:他妈的,臭小子敢吓我?口中说:“杀人什么价?”
“你出什么价?”那人迅速回应,从床上坐直,过长的眼皮像大幕拉开。
大光感到这双眼睛比屋里的灯泡亮多了,甚至灼痛他,他戴上墨镜,扭头说:“你、你们跟我走。”
这种眼睛坐牢时见过一次,那属于一个杀人犯。
荔枝树开花了,淡绿色的,纯白色的,整个小山岭变成了穿新衣服的少女胸脯。刚到果园定居的蜜蜂,成群结队地飞舞在花丛中。
林老板放慢摩托车速度,给面前飞过的几只蜜蜂让路。引进这些蜜蜂后,他渐渐喜欢上这些偶尔会蛰他一下的小东西。专家说,除了蜂蜜能增加收入外,更重要的是,能帮助荔枝有好收成。去年的荔枝花,没经过蜜蜂采蜜,大多数开花不结果。
天时暖得早,天气预报不再有往年的倒春寒,昨天的一场零星小雨,对果树没有丝毫影响。在岭上转一圈,林老板像个检阅部队的将军,排列整齐的荔枝树成了一个个坚强的士兵,他眼里似乎看到了三个月后满山红遍的累累果实,却没留意一直跟在摩托车后的面包车。
回到山脚下的住处,林老板心情不错,在院子里和他心爱的狼狗亲热了一番,对守果园的保卫说:“今天给狗卖两斤牛肉。”从省城来到乡下经营果园,连累狗也吃苦。
每天午睡是林老板的习惯,刚在二楼卧室躺下,狼狗异乎寻常地狂吠,他只好从床上爬起,来到窗边往楼下看。
四个陌生人站在院子里,大概是又来找活干的民工,这种事几乎每天有。保卫哪去了?狼狗正扑向最靠前的一个小个子,猛地立起,张口往喉咙咬去。这一咬非出人命不可,他急忙钭拇指食指塞进嘴巴,想打口哨阻止,谁知还没发出声,狼狗直愣愣地向后摔倒。只见小个子手上多了一把匕首,上前两步,在打冷战的狼狗身上揩干净匕首上的血。
“逼债的来了!”林老板惊得忘记抽出嘴里的手指。过了半晌,才想起去拿床下的猎枪,手忙脚乱往枪膛塞子弹,下到一楼也没装好。
大门被踢开了,飞进一个人,把林老板连人带枪撞到平时烧香的财神爷供桌下,他转过神来,压在身上的是昏迷的保卫,四下摸索枪,右手被一只脚踩住,痛得他大叫。
“你欠人家的钱,对吧?”踩他的正是那个小个子。
“你、你是谁?放开我,我、我还钱,还钱还不行吗?”林老板想挣脱被踩的手,可他不敢,另三个人也围在一旁,这苦头吃定了。
“好的,这就放你。”小个子说话很像女人,轻笑一声,手里的匕首往脚划去。
林老板的惨叫经过回音,他自己也感觉刺耳。屋子里的四个人像有准备一样,默契地闪开一条道,让他从供桌翻滚向大门又返回,他依稀看见小个子用匕首挑起一截断指。
“……啊、啊!是、是,龙哥,你放心,小事一桩,我这几个兄弟不是一般的,连我都不用亲自动手。嘿嘿,你听听,啊!听见了吗?是、是、是里面在嚎,可能已经完事了。一定小心,这儿离镇上有三十多公里,果园也看过了,正好没人。是、是,马上回去,到家就去办那事。龙哥再见。”
大光坐在面包车里,双脚搭在方向盘上,收起手机,长长地吐出一口烟,后视镜里映出他得意的笑脸。请打手是他不可告人的秘密,怪他爱吹,说什么是统领一帮小弟的大哥。当然,不这么吹,龙哥绝不会收留他,任由他继续去贩黄带。以前,催债的事轮不到他做,这几个月来却一桩接一桩,急得他上蹿下跳,好在还记得招工市场有一群穷疯的人,他曾经是其中一员。不过,请到这种对付大狼狗像割白菜一样的,还是头一回。
助手座门开了,伸进一把挑有断指的匕首,大光不愿被人看小,故意去抓断指道:“你好,老兄,握个手。哈哈!”
“你要进去看看吗?”小个子坐进车来。
“不用了,上车,马上回去。”大光戴上墨镜发动车。
“这个你还要不要?”小个子扬起匕首,他早就看出大光不过是个小角色。
“要来干嘛?到前面的小河扔掉。”大光瓮声瓮气的发号施令,取出一只信封给小个子。
小个子从信封口看了一眼,扔给坐后排的人,一言不发地抽烟,后排的人也不出声,看也懒得看就收起信封。大光心里很别扭,以前请人,因为付款大方,总会得到许多感激之词,那些喽罗把他当大爷,而这几人,连屁都不放一个。
不爱嚷嚷的人才安全。开了两小时闷车,大光突然转了念头。这种人可以多用几次,每次办事都乱请人,可不好玩。想到自己以后能当这几人的头儿,心里飘飘然,笑出声来。
一路上,小个子长长的眼皮一动不动,像真睡着了,后排的人也是昏昏欲睡。
车子开进市区,大光推了小个子一把。
“到省城了,再和我去办件事,怎么样?啊,怎么样?”
“好吧!”小个子眼睛还是闭的。
“这回不用动手,吓一吓就可以了,五百块行不行?”
“不动手的话,钱算了。”
“要给的,要给的,大家在道上混,不容易嘛。嘿嘿,兄弟贵姓?”
“我姓于,名字告诉你,你也不信,免了吧?”
“那是,那是,嘿嘿,不过兄弟我想长期请哥几个,有财一块发,怎么样?”
“好吧,我给你留个呼机号。”
车子在一处居民区停下,大光趾高气扬地领头走进公寓楼,来到一个挂有公司招牌的门外。大光想摁门铃,背后已有两只脚同时抬起。
除了领导或者想当领导的人,可能没有人喜欢开会,当然不包括宴会。
陈士风每次开会都想办法走神,反正轮不到他说话,讨论什么内容,他知不知道无关紧要。这几天脑子里只有保龄球,正在回忆别人打球的步骤,是左脚先出还是右脚先出?用中指、食指在腿上比划,总不得要领。
那天,第一次去打保龄球,邻球道的两个漂亮女人把他笑得落荒而逃,隐约听见她们说,“……猴子偷南瓜。”
非学成最优美的姿势,只是右脚先还是左脚先呢?
“陈世美!小陈!队长叫你!”坐身后的许菲推了一把。陈士风急忙抬头,方队长双手搭在他的将军肚上,正望过来:“睡着了!昨晚又去打牌是不是?活动一下,给我添点水来。安静!安静!大家听清楚没有?准备十分钟,零点出发,记得检查武器……。”
拿热水瓶给方队长发黄的茶缸添满水,一旁的中队长唐建国也递来茶杯说:“来,来,陈世美,顺手。嘿嘿,谢谢。”
陈士风早已习惯了打杂,给在座的队友都添上水,往回走时,试了一下打球的步法,没错,左脚先出。
方队长说:“小陈,你也参加,人手不够。许菲!把避弹背心发给大家,罪犯,哦!不兴叫罪犯了,疑犯可能有枪。”
这种抓捕,陈士风既不紧张也不兴奋,调回市里半年来,并没有分配他去哪个中队具体办案,凭他的资历应该当个副中队长,据说是担心他新来,别人不服,只好安排他搞些队务。平时抄写材料,处理后勤,每逢有重大案件或人手不足,他大都是负责开车把队友们送到现场,然后不是守大门就干脆让他呆车上。有一回,破了个大案,他也糊里胡涂立了三等功。
给方队长添了两次水,零点到了。和往常一样,陈士风还是当司机。刚回市里老是走错路,现在随便说个地址,他闭上眼睛也能找到,而且他的开车技术在队里数一数二,看他最不顺眼的唐建国是特警出身,也自愧不如。
夜里,天又冷了,月亮也躲进云层中。
“上去这么久都没点动静?快冻死人了。”
陈士风这回是守楼道口,和他一起的是许菲,他们是老搭档了。
许菲不停地跺脚取暖,抱怨道:“队长真是的,这么冷的天,还神经兮兮要拿枪出来,哪时轮到我们出手?”
方队长带人上楼已十几分钟,陈士风也有些累,呼出一道白雾,应道:“没准叫错门,不知道哪家倒霉,深更半夜给这么一吓,甭想再睡。”枪在手中像块冰,这是支“六四”式,虽然这支枪他闭上眼一只手也能拆能装,但他还是觉得不顺手,他想念派出所配的那支“五四”,跟了他六年,这会大概已经进了某个炼钢炉。
“别瞎猜了!”许菲把枪收进衣里,搓手哈气。“但愿他们快点,我现在就想马上钻进热被窝。”
“不是想热被窝吧?想热被窝里的人才对。”陈士风也把枪塞进枪套。
“胡说!我那口子出差。”
“好机会,要不要我趁虚而入?”
“下流胚!”许菲一掌打得陈士风后退两步,“想女人想疯了?队长夫人给你介绍的护士呢?怎么,又不中意?”
陈士风一声长叹,苦笑道:“那哪是护士?简直是相朴运动员。也不知道队长夫人安什么心?我敢娶那个大家伙?以后打架不掏枪才怪。”
许菲大笑,又急忙捂口。
两人闲聊了一会,楼上还是无声无息。陈士风跑到大楼背面去小便,系好裤子,他也不急回去,练起保龄球的步法,一下暖和起来。
“叭”一声清脆的枪响划破夜空,惊得陈士风走乱步法。仰头张望。不是警枪的声音,是打铅粒的土制枪,凭判断来自二楼。紧接着,又响起两声,这是警枪!他转身往回跑,才迈开步,有人从天而降,差点落到他身上。他有点慌乱,下意识地扑向落地的人,没想那人力大,反把他掀个四脚朝天。
“警察!站住!”陈士风坐在地上拔出枪。那人已窜出十米开外,朝天鸣了两枪,跑得更快了。看你跑!瞄准那人的小腿,刚要扣扳机,楼上又落下一人。这回他学乖了,枪口一转,指地上的人喝道:“别动!张开手趴地上。”
“是我,笨蛋!”竟是方队长。
陈士风发愣之际,方队长已经爬起往前追,不过他肥胖的身体实在不适合奔跑,又穿有笨重的防弹衣,没几步就气喘如牛,被前面的人拉下四五十米的距离。
陈士风想表现,很快冲上去,正要赶超方队长,方队长的枪响了,连响三声。他耳朵被震得“嗡嗡”作响,迟钝地望了一眼手里的枪,抬手就扣动扳机,前面的人应声而倒。
“好小子!手气倒不错。”方队长放慢脚步,前面的人在地上打了几个滚,爬起来又跑。“啊…,没中?看我的!”
方队长不假思索,连连扣动扳机,一口气把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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