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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与渣的圆舞曲 作者:王平子-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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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眼就是2009年春天,北京下了不少雨。
  林立安本来有一把伞的,但是在借给企划部的美女之后,就再也没拿回来。
  偏偏一不小心撞发生了车祸,后视镜被人撞掉了,正送去修。
  公司门口打不到车,倪显赫的车子出现的时候,他还是愣了一下的。
  早晨说好了回去天津商量租地方开连锁诊所的,没想到他那么快回来。
  他心中升起淡淡欢喜,“你怎么来了?”
  “我就知道你没带伞。”他举着一把黑色的大伞,把林立安揽过去往车上走。
  上了车,林立安才发现他脸色有些苍白。
  林立安凑过去摸摸他的额头,发现他又发烧了的同时开始埋怨,“我早晨不是告诉你穿那件厚西装么?”
  有什么办法。
  倪显赫就是那种身体硬朗却小病不断的人。
  只要出差,哪怕是天津那么近的地方,准要生病。
  林立安暗暗决定,下次他要是出去的话,自己要腾出时间陪他去。
  一回到家,倪显赫喝了口温水,就过来吻他。
  林立安把他推到一边去,“去去,我才不要被传染。”
  倪显赫吸了吸鼻子,“放心,我很快就会好的。”
  果然,在林立安照顾了他一天一夜,半夜趴在床边睡着了之后,倪显赫就开始活蹦乱跳。
  同时为了补回去欠下来的份儿,又开始大做特做。
  可怜的林立安,一个星期没等睡一个完整的觉。
  最可恨地是某一次,后颈上的吻痕被秘书小姐看见,吃吃的笑。
  从此总经理的形象毁于一旦。
  2010年夏天,倪显赫拉着林立安去看上海世博会。
  按照林立安的属性,夏季比较喜欢窝在家里不出来。
  排队进馆的时候,前方的妙龄女郎一脚踩在林立安的运动鞋上。
  尖细的钉子跟如同凶器,脚背都要踩穿了。
  林立安不会去责备女性,责任就变成了倪显赫的。
  排了一半队,倪显赫只好顶着太阳背林立安去做地铁。
  回到酒店,倪显赫取了湿毛巾,到旁边药房买了酒精双氧水药膏,可是帮林立安处理伤口。
  林立安被倪显赫残忍地用酒精对待了一番。
  林立安想要用完好的一只脚去踹倪显赫的头。
  动作却在看见他恍若对待一个易碎的珍宝一样处理自己的伤口时的神情和动作,变成了在他额头轻轻吻了吻。
  2010年春节前,手机两年的寿命到了。
  林立安和倪显赫又一起换了手机,是iphone 4。
  林立安拿白色,倪显赫取了黑色,林立安说,“两年前是3G,现在是4,不知道什么时候是5?”
  “管他什么时候呢?”倪显赫说,“反正我们在一起,5,6,7,8,9,10,都可以一起换。”
  林立安站在冬天的风里,裹紧残留着倪显赫体温的围巾,等他开车过来。
  那一瞬间,他像一个傻帽儿一样。
  后来,又傻乎乎地笑了。
  没错啊,他和他在一起,不管iphone出到了几,不管全球变暖了多少度,不管哪里有战争哪里有和平,不管2012是否会地球末日,他们都会在一起。
  倪显赫上车前紧紧拥抱了他一下。
  那样短的一个拥抱,鼓胀的心房紧紧抵着倪显赫的胸膛,某种近乎于刺疼的感觉蔓延开来,顺着血脉到达全身每一个角落,又疼又热,又让人无限欢喜。
  经过两年的时间,倪显赫辞去政府的职务,开始专心致志开诊所。
  已经在上海和天津都开设了连锁牙科。
  他自己也重新穿上了白大褂,操纵者医疗器械,以看牙疼者的痛苦为乐。
  邵家的父子兄弟开始内部火拼,倪显赫抽身而退,实属明智之举。
  林立安也曾经有过暗暗忧心,倪显赫“失踪”的那几个月,是他今生不愿意重温的噩梦。
  邵永之为了邵恒之真是苦心孤诣,十几年前就开始部下棋子,保全住母亲,弟弟,自己。
  邵永之一向最为冷静理智,升级版的倪显赫,却曾经在某次一起喝酒的时候,嘴里喃喃,“有谁,甘愿为你违逆这父子间的伦常?我能。”
  林立安也不禁感叹,什么样的人遇见了爱情,智商都要往负无穷方向发展。
  而邵恒之,清清冷冷的一双邪气十足的美目,却始终围绕着邵永之转。
  连邵永之皱一下眉头,都要坏脾气地骂服务生小姐。
  明明平时,最怜香惜玉的一个人。
  真的是……爱到了连那个人皱皱眉头,都不舍得。
  本来林立安在国外漂泊太久,懒得再去旅行。
  2011年春节放假的时候,倪显赫却规划了去旅行。
  不是看惯了的欧洲景色。
  先是去的印度。
  泰姬陵真正是完美建筑,不过更多的原因,大概是和倪显赫在一起。
  欧洲景色虽好,当初他在的时候,却没有那份浪漫情怀。
  “一座坟墓,女人葬身,男人葬灵。”林立安说。
  倪显赫微微笑起来,黑眸宝光流灿,“我要在你的墓碑上刻,这里葬着我的灵。”
  “滚!谁要死在你前面。”
  倪显赫叹了口气,“我也希望自己死在你前面。”
  ——那就不用经历失去他的痛苦。
  半夜,在酒店的蜜月套房,林立安起来喝水。
  回到床边,看着倪显赫沉静英俊的侧颜,却忍不住在他眉心偷偷亲了一口。
  一时间心绪复杂,欢乐痴恋都涌上心头。
  他林立安又是何德何能?
  竟然成为这个人身边最近的那一个。
  担心吵醒他,却忍不住在他手心印上一个吻。
  吻手,是最尊重的敬意。
  光洁的额头上,同样忍不住悄悄亲一口。
  吻额头,代表着友情。
  这世上,有谁给林立安带来的诚挚友情,像倪显赫那么多?
  柔软的唇落在白皙的微微冒出胡茬的面颊,贪恋那一抹清冽的须后水香气。
  吻面颊,表示欢喜。
  又有谁,能像他一样给林立安如此盛大的欢喜?
  最后,蜻蜓点水的在他唇上一吻。
  吻唇,表示了恋爱。
  倪显赫嘤咛一声,拉着林立安的脖子把他拉到穿上,睡眼惺忪地压到他身上。
  “你偷亲我。”
  林立安满面窘迫,却勇于承认,点了点头。
  下一秒,一个热烈的吻铺天盖地席卷而来,柔软的舌头探索着他口腔内壁的敏感黏膜,林立安仰起脖子,抱住他的肩膀开始激烈回应。
  在泰国曼谷,林立安跑去跟着什么大师练瑜伽,倪显赫不得不参加一个朋友的party。
  竟然遇见了韩若。
  本来恨得牙痒痒,却在发现韩若张扬漂亮的脸被某种淡淡的忧郁笼罩的时候,说不出什么狠话。
  不过他敢确定,韩若这副忧郁颓废又工作勤奋的样子,更加吸引女人就是了。
  很久以前,经常拿来说服自己的理由是,谁离了谁活不下去。
  只是看见韩若,再想想苏如春近乎自残的生活方式,难免要感慨,失去所爱,日子可以继续过,可是过得如何,就有待商榷了。
  回到国内,倪显赫真的在故乡墓园弄到了两个相邻的墓地。
  林立安想想,倒没觉得有什么不好。
  万一,如果,万一,真的有魂灵鬼神,百年之后,生同衾死同穴,没有比这更完满的归宿。
  2012年,世界还没有末日。
  秘书发现自己的老板林总经理无名指上戴上了一枚素戒。
  老板终于和多年爱情长跑的“女朋友”结婚了!
  这个消息在各个部门不胫而走。
  事实上呢?
  林立安看倪显赫那个三色金戒指很碍眼,干脆拿去卖了,卖完的钱不知道干什么好。
  倪显赫说,“你看我的手。”
  因为长期当个摆设一样带着的戒指被取下,皮肤的颜色明显不同。
  “不如,我们去补一个吧?”倪显赫试探着问。
  于是林立安就被倪显赫诓骗地和他买了一对戒指,正式带上了“结婚戒指”。
  五月份,某一次出去应酬,回去晚了些。
  倪显赫在沙发上看中文版的《百年孤独》,看见他回来的时候,张开双臂拥抱他。
  林立安被他带入怀里,低下头去亲了亲他的唇,眷恋地看着他的眉眼。
  从小学一年级第一次相逢,到如今,20几年过去了,命运如同缠绕着树根的榕树,已经生长在一起不可分割。
  他们塑造了彼此生命的形状。
  他们是彼此的地貌,又是彼此的轮廓。
  林立安看着倪显赫黑漆漆的灿若琉璃的眼睛,一动不动。
  倪显赫似乎还没来得及换衣服,衬衫领带依旧打得一丝不苟。
  林立安拆掉粉色衬衫袖口的两颗黑曜石袖扣。
  一张清俊中带着几分稚气可爱的面容,在粉色衬衫映衬下,更加英俊性感,眼角的一道纹路,让他多了成熟稳重。
  他翻过身子压到林立安身子上开始“胡作非为”。
  林立安在他的呼吸落在自己的身上,吻在几乎上惹火的时候,感觉到旖旎激情之外,沉甸甸的宁静。
  那是生命最完满的状态——平静而幸福。
  全书完。

作者有话要说:这是我很用心的一篇文。
显赫是我最爱的小攻——没有之一。
感谢每一个陪我走来的姑娘。
爱你们。

  63、番外:永恒的吸引

  从很小的时候;他就读不懂。
  看不明白,书上所谓的“字”在他眼里;不过是密密麻麻的一片。
  得知了他患的是读写障碍,邵恒之的爸爸冷冷地骂了一句,“精神病生出的孩子;果然是白痴。”
  他忘了;精神病生出的另一个男孩子;在他身边,穿着白衬衫黑裤子;惨绿少年;神情高傲,态度漠然。
  ——那是邵永之。
  被允许上正常的小学,也是因为邵永之6周岁生日的时候;随口的一句,“让小恒跟我一起上学吧,省的在别的地方丢人现眼。”
  从幼儿园开始的封闭学校,所以班上学生几乎都是学前班直升上来的,大多认识彼此,只有他显得格格不入。
  “你竟然不认识字?”
  故作惊讶的声音,带着浓浓的嘲讽。
  小孩子,连运用心机,都是那么肤浅。
  只不过,越是直白,就越是伤人。
  “既然你们都说和我的名字很像,怎么不是来问我呢?”邵永之一双乌黑的眸子冷煞煞的,吓得叽叽喳喳的小朋友们顿时安静下来。
  是的,那是他唯一的亲人……血脉相连的亲人。
  全世界都不要他,全世界都抛弃他,仍然打断骨头连着筋,分割不开的亲人。
  同学们纷纷改去围住邵永之,然而邵永之并未把他们的关系说出来,只是顾左右而言他,讲着一些引人发嚎的笑话。后来他发觉邵永之在学校是个相当合群开朗的人,同学们似乎都很喜欢他,还带着浓厚的敬畏。
  他们在学校很少说话,可是邵恒之知道,不管做了什么,邵永之都是他的依赖。
  ……直到,他冷冷的,不发一言,任由父亲把母亲送到精神病院。
  她,那么美,那么好。
  而他,爱着她。
  这份感情是病态的,不被人接受的,可是越是如此,就越让人无法割舍。
  放学之后,他不等司机来载,就朝着反方向离开。
  走到一半,发现不对劲,回过头,望见邵永之笑嘻嘻地跟在他身后。
  自己妈妈不见了,这家伙居然还笑得出来。邵恒之不理他,只是一直往前走,有马路就过,遇岔路就随便选一条,总之就是不停地走。
  在冬季的低温中,从白天到天黑,邵永之始终跟在他后面。邵恒之皱着眉头,望见停在路边的公交车,他趁着邵永之离他还有段距离 ,快步地跑向公交车,然后坐了上去!
  车上的数字,他不知道是什么,反正是公交车,坐到哪里都一样。
  反正那个冷冰冰的地方,没有了她,冻得他骨头都震颤。
  父亲的丑恶,兄长的虚伪,邵恒之一点都不想忍受。
  原本以为这样就能甩掉他了,不料邵永之却在车子即将看走之时,拍着车门大声道:“不好意思,拜托开一下门!我弟弟在上面,我跟他一起的。”
  真不敢相信……他居然能厚脸皮到这种程度。邵恒之错愕地望着笑嘻嘻坐到他身边的邵永之,直到有人来查票,邵永之还对他说:“我没带钱,帮我垫一下吧。”
  他小小年纪,已经是有那样一张俊俏迷人的脸庞。笑的眯起眼睛,笑得让人讨厌。结果邵恒之只能掏出钱来,补了两人的漂。途中邵永之还睡着,头倒在他肩上,被他推回去好几次。
  到达终点站时,天已经全黑了。下车后,邵永之依然像个甩也甩不掉的牛皮糖,跟在他后面。
  他去的地方,是他跟的老大的基地——一个废旧的仓库。
  反正邵永之是最好的孩子,不如他就当最差的那个。
  喝酒,打架,斗殴,之前他也做过不少。
  仓库里有一张单人床,有些兄弟晚上泡吧或者上网之后,会到那里去睡。
  “好累!”邵永之竟然不嫌弃床脏,所谓千金之躯,还抱着枕头翻滚一圈,又道:“只有一张床。”
  邵恒之从他身下抽出棉被,然后躺上床睡下。才闭上眼睛没多久,就感觉床铺一沉,在他还来不及翻过身之际,就被邵永之从背后紧紧抱住了。
  “你……你做什么?”他恼怒道,却因为力气没邵永之大,无法挣脱开来。
  “床太小了,虽然你很瘦,”他双手不放,道:“可是不抱住你的话,一样没办法一起睡,你一定会想把我踢下床。”
  “本来就没让你跟我一起睡!”邵恒之气得往后踢他的脚。
  “因为只有一张床啊,如果不一起睡水泥地的话,只好一起睡床。如果你一定要睡水泥地,也不是不可以,只是,那样容易得风湿。”他无奈道。
  “谁要跟你一起?”
  “我们本来就该一起啊。”邵永之答,理所当然。
  发生了那样的事,他竟然还可以这样坦然?
  他以为邵永之睡着了的时候,邵永之说话了。
  “睡一觉起来,明天就回家吧。”他低沉的嗓音就贴在他耳后。
  邵恒之身体一颤。他想,邵永之一定也感觉到了。
  “我不回去。”他望着斑驳的墙壁说道。
  “为什么”背后的人很顺的接着问。
  邵恒之紧紧一握拳,怒道:“她被关在那种地方!那样的地方!你竟然不想要留住她,反而送她走!你觉得你该被原谅么?”
  他和邵永之面对面,近距离的四目交接,然后,邵永之直视着他道:“我不该被原谅。因为我本来就不需要被人原谅,我什么都没做错,家里,本来就不是她该呆的地方。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归宿,她不够坚强,她选错了丈夫,她让自己的儿子爱上她,她就该走向自己的归宿。”
  邵恒之看着他,他俊俏完美的脸上一派平静和坦然。
  邵恒之冷冷笑,“那你凭什么认为,我要回去?”
  邵永之摸了摸他的发心,“因为你要跟我在一起啊,我们身上流着相同的血液,我们在还没有出生的时候就在一起。这世上没有一个人离你比我更近,同样也没有一个人能够像你那样,有资格在我身边。”
  “谬论!我总会离开那个家的。”
  “离开么?”邵永之玩弄着邵恒之的发丝,“离开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不管你走到哪里,都是我的恒之,我的小恒,我的弟弟啊。”
  这样的论调,明明该生气和憎恨,却诡异地在破旧的仓库生出几分温暖。
  邵恒之垂下头,不想被发现,只有微微颤抖的眼睫说明他心里那长久以来的复杂挣扎。
  不知道是放下了还是疲倦,或许是因为天气寒冷让人容易依恋体温,他就这么睡着了。早上醒来的时候,发现邵永之的手臂还当了他的枕头。
  “我的手麻掉了。”不知醒来多久的邵永之看这个他,目光澄明,是不为人所知的和煦和淡淡宠溺。
  他只是睁大眼,推开邵永之坐起身,然后立刻离开那张大床。邵永之却道:“那个,我说你啊……脸长得太漂亮了,我真的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闭嘴!”走进厕所用力关上门,邵恒之气愤到不行。
  邵恒之的离家出走,只维持了一个晚上。
  而后,被视为累赘的他,被认为是家族污点的他,被父亲越送越远,先是香港,再是美国。
  明明渴盼离开家的,不知道为什么,在想起邵永之那张冷硬俊朗的脸时,却不由自主,泛着几分酸楚不舍。
  邵恒之不容许自己的软弱,他把这些情绪,掩盖在眼底坚冰之下。
  邵永之到机场送行,“会不会想我啊?我会很想你。”
  为了不让他的情绪被发现,邵恒之只是淡淡地看着邵永之的脸。
  “我的小恒。”邵永之轻轻叹息。
  邵恒之停住脚步,回过头。
  那一瞬间,邵永之抓住他的手臂,将他拉到身边,然后出其不意地在他唇上亲吻了一下。
  “保重,再见。”做完这些,邵永之竟然挥挥手,毫不留恋地给即将远行的人一个潇洒的背影。
  只留下满脸错愕的邵恒之,不敢置信地瞪着他的背影。
  用力抹着唇,想要忽略心头震颤。
  ……渐渐长大之后,邵永之已经很少,这样吻他了。
  邵恒之拉着行李走向航空公司柜台。
  ————————————————————————————————…
  很多年以后,邵永之成长成在父亲面前,也不用低头的人物。
  邵恒之睇视着窗面上的倒影,他身后的邵永之正用深沉的灼热目光注视着他。
  那样的视线,好像会燃烧着,会通过空气传导到皮肤,最后到达人的心里。
  “你用什么牌子的沐浴露了,好香。”
  邵恒之依旧沉默不语,明明是超市开价的普通日用品,被邵永之说成独家定制一样。
  “小恒,为什么你就不能长丑一点呢?”邵永之轻叹。
  TMD。邵恒之在心里骂,明明自己的面皮俊帅到无以复加,又有一流的家世,一流的才华,一流的皮相,一流的文治,一流的武功,身边衣香鬓影,美女不计其数。
  邵恒之清楚自己的长相,和邵永之相比,他就好像一个劣质品。
  就好像,龙是高贵逼人,让人仰望的神祗。
  蛇这种不堪的仿冒品,只能被人厌恶,利用,轻视。
  邵恒之当他不存在,完全不予理会,只是在窗面上看见身后的邵永之抬起手,缓缓地伸向他时,他终于启唇道:“不要碰我。”
  闻言,邵永之一笑,大手搂住他白皙的颈项,将他的脸转过来,撬开他的牙关,舌头伸进来攻城略地,兴起惊涛骇浪。
  偷袭的话,会成功么?
  邵恒之想。
  “你不专心。”邵永之呢喃,箍住他的脖颈,加深这个吻。
  邵恒之再也没有办法思考别的,只能在铺天盖地的邵永之独有的气息里,努力呼吸。
  那样饱含占有欲的吻,虽然身手不如他,可是明显的有拒绝的机会,为什么没有呢?
  邵恒之显出懊恼。
  邵永之眼底出现笑意。邵恒之只是低垂着眼眸,等他走开。
  ……然后伸手擦去唇上的触感。
  作者有话要说:为其他文章求个作收哈。
  看言情的姑娘,不妨去看看我的《淡色蔷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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