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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笑,美人蕉-第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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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夕颜提早一年入大学,又自小学习中医,中医在国外比国内吃香,因此这番游学倒也没人阻拦,且是跟安洛一起,夕怡谨和王翰景都很放心。
    在秦锦华看来,夕颜的游学是在躲他,这番不给面见的做法已经表明她的态度,如此,他再没皮没脸地贴上去,就真真是凡间了,因此从美国回来,他像是变了个人般,一门心思地将精力放在工作上,只要赚钱的行业,他都搀一脚,黑的白的除了毒品,其他都不据,手段比他爹还要狠辣三分,他上过大学,又在军营呆过,黑白两道的规矩比谁都清楚,漏洞比谁都会抓,因此不过两年,便在道上出了名。
    一晃,四年过去了。

☆、第五十三章

  汪乔考军校,不过是为了圆一个当军人的梦,如今军校也上了,部队生活也体验过了,苦也吃了,罪也受了,真要让她下部队,她妈头一个不同意,就这么一个孩子,一年到头见不着几面,每次见面都后悔让她考军校的决定,还有她当初是以地方生的身份考入军校的,便是下了部队,里面没人;也没啥大作为。
  于是,在朱清越的忽悠和汪爸的运作下,汪乔被分配到青城市警察局做了一名女警官,汪乔原是打算军校毕业就下部队的,但考虑Madam也是个很拉风的职业,便也乐呵呵地走马上任了。
  军校不比别的大学,实行的是封闭式管理,一个月才休一次假,遇到训练、拉练、到部队体验生活,两三个月见不着个面那是正常的,为此朱清越生生素了好几年,这不一毕业就熬不住了,把人办了后,直接跟家里挑明了关系,要么现在结婚,要么奉子成婚!
  这‘逼’婚的行径委实彪悍,但因两家关系素来交好,两人的恋爱道路又是大家最萌最看好的两小无猜、青梅竹马路线,结婚那是早晚的事,虽说汪乔还小,才二十三周岁,但朱清越已经二十六七了,这个年龄在他爹妈那辈,他都能打酱油了,因此竟是无一个人反对,嗯,有一个,新娘不同意,“朱哥,人家都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你就这么想入土为安啊,”
  “入土为安总比暴尸荒野做个孤魂野鬼好,”朱清越说。
  “你如今也是咱青城有名的钻石王老五,你就不想着多闪几年光,享受几年勾搭小蛮腰的乐趣?”
  朱清越环住她的小蛮腰,一把勾了过来,皮笑肉不笑地说,“你都说是钻石王老五,可见我是真的老了,这手上的力道也有些拿捏不准,有时候啊,一个不注意,就容易把那小蛮腰给箍断,你说,是不是,”
  汪乔腰上吃紧,疼的呲牙咧嘴,忙说,“我是为你好,这红本本一拿,你可就是有主的已婚妇男了,再想勾搭谁,就真没资格了,”
  “我连你都勾搭不上,你觉得我还能勾搭上谁?”腾出一只手,捏上她的下巴,阴阳怪气地说。
  这话听着怎么就那么不对味呢?汪乔讪讪道,“谢谢夸奖哈,”
  “是夸你吗,就谢谢,”
  “……”
  在被朱清越连番的暴力镇压后,两人的婚事就这么定了下来,汪乔大概觉得自己再反抗下去只会换来更严厉的镇压,遂妥协了,不过,她一向是高调吃肉,让别人吃糠的主,所以,“我要最盛大的婚礼,”
  “可以,”朱清越宠溺地点头。
  “我要颜颜和洛洛当伴娘,当最拉风最幸福的新娘,”
  朱清越抚额,似笑非笑地问,“嫁给我,这两点你已经具备,若让颜颜和洛洛做伴娘,你就不怕风头被她们抢尽?成为史上最悲摧最绿色的新娘?”
  “不怕,我一定要颜颜和洛洛当我的伴娘,否则我就……”
  “嗯?”朱清越笑意加深,却让人感觉冷意上头,汪乔抖了下身子,“否则我会很遗憾的,”
  快速地瞟了一眼一旁默默抽烟的秦老大,“反正我的婚礼,她两必须参加,打电话不来,我就亲自到美国去请,”
  当年夕颜出国时,汪乔还在学校训练,待她知道后,气的不行,追着朱清越问这是怎么回事,怎么好好的,说走就走,说分就分,明明两人之前好成那样,可这事朱清越也是一头雾水,问当事人,当事人什么都不说,说什么?他自己也糊里糊涂的,反正就是被人嫌弃了呗!
  这些年大家都等着夕颜回国,给秦老大给大家一个说法,可是一年年的等待,一年年的失望,秦老大也日渐变的忙碌起来,看似跟没事人一样,可真就放下了?
  一阵寂静后,秦老大吐了口烟圈说,“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我也不小了,是时候该给我们老秦家留个后了,”
  一阵静默后,还是朱基友开了口,玩笑似的问,“看上哪家姑娘了?”
  “赵世荣的女儿怎么样?”秦老大斜睨了他一眼,笑着问。
  “赵敏?”
  赵世荣只有一个女儿,今年二十,在A市一所一本大学读商科,今年大二,赵世荣给这所学校捐了一栋实验楼,朱清越咂舌,“还不到法定年龄,不能结婚吧,”
  “那就先订婚呗,”秦锦华云淡风轻道。
  青城经济情况在这,捞大钱的地方不多,因此,这几年秦家将大半精力和投资都放在一二线的大城市,导致青城这边的势力被赵家暗吞、刮分,而今青城俨然成了赵家的天下,若要想在最短的时间耗费最小的精力收拢青城的势力,联姻是最温柔的办法。
  赵家这代子嗣艰难,尽管赵世荣女人无数,却只有一儿一女两个孩子,儿子今年才八岁,因是早产儿,身子差的很,长的瘦瘦小小,跟白斩鸡似的,他侄子赵绍辉倒是结婚了,娶的还是徐家的私生女,徐家在青城也是数的着的有钱人家,开酒楼出身,这几年见房产行业热,也搀了进来,若非想靠上赵世荣,也不会将女儿嫁给赵绍辉,当然,正经嫡女也不会舍得嫁给臭名远播的赵绍辉。
  这个中道道,大家都门清,赵绍辉是早就被踢出赵家权利中心的人,断没有继承权的可能,徐家也不过是舍了个女儿来全了赵世荣当婊。子还想立牌坊的那个牌坊。
  如此,除非赵世荣的白斩鸡儿子日后能出息起来,否则赵世荣一定会给女儿挑个能撑起门脸的好夫婿,秦锦华是他的首选,一来秦锦华的能力他是知道的,别看赵家分了秦家的势力,但依着秦锦华的狠劲,他要想收复失地,不过是一两年的事。
  即便是吞并赵家,也不过是早晚的事,若是现在两家能联姻,不仅能减少不必要的厮杀和伤亡,还能给儿子女儿找个靠山,保他们一世无忧。
  而在此之前,赵世荣也多次暗示联姻的可能,嫁妆给的也很重。
  “哥,这个不急,你还有更好的选择,没必要这么委屈自己,”汪乔有些急。
  “不委屈,赵敏挺好的,娶了她,我就是张无忌了,”汪乔听了,嘴角抽抽,这笑话好冷,然后就听秦老大幽幽说道,“且我们这种黑道份子还就只能娶个黑道千金,这才叫门当户对,”
  这话真烧心。
  ***************
  在安洛的帮助下,夕颜在美国一个叫硅谷的小镇住下,Climate Best By Government Test,号称是气候最好的地方,气候冬暖夏凉,阳光充足,被誉为“最受美国人欢迎的城市”,在这样的城市养胎,生出的孩子也是漂亮的,在度过了那忐忑、惶恐、焦虑的初期后,夕颜在安洛的陪伴下慢慢恢复了平静的心态,安心地待产,当地的居民很宽和、大度,并没有因她小小年龄未婚先孕而对她露出任何异样的眼光,反而在熟悉之后,对她们两个来自东方的女孩很照顾,在夕颜生下儿子后,还在第一时间买了奶粉和营养品送了过来。
  感谢美国的法律,小靖航没有成黑户,为此,安洛在硅谷买了套两层公寓楼做为干儿子的见面礼,也算是为当地的税务局做点小贡献,当然她们也不算亏,未来这房价可是大升。
  小靖航满三个月的时候,夕颜去学校办了复学手续,那时候,他爹已经回国,待小靖航满五个月的时候,夕颜在学校的附近租了套公寓,安洛也托了她在美国的朋友给请了个中国保姆帮忙带孩子,夕颜一直都知道安洛人脉广、朋友多,在国内不拘哪里都玩的很转,没想到她在美国也有不少朋友,她本来还担心安洛因自己而耽误学业,不想她连交换名额都能搞到,虽两人不在同一所学校,但离的不远,因课时不同,还能兼顾着照顾孩子。
  亏的赌石那一千多万,两人才不至于过着拮据、打工、洗盘子的生活,除了买房租房外,还买了辆车,节假时,经常带着孩子回硅谷小住,四处游玩,日子过得倒也逍遥自在。
  美国这边极注重公民隐私,所以即便周围邻里对她们两个女人一个孩子的组合很好奇,却也没人打听她们是什么关系,孩子的父亲是谁,虽然这个时候已经有拉拉这种生物的存在,但并没有人去恶意打搅、诽谤、八卦她们。
  唯一麻烦的就是,夕颜的追求者太多,经常性地走在路上就被人拦路告白,防不胜防,就像现在,“颜,我喜欢你,我真的很喜欢你,希望你给我一个交往的机会,”手执鲜花的是个黑发蓝眼的大帅哥,操着一口生疏而怪异的中国话。
  不等夕颜答复,紧接着说道,“我知道你喜欢黑头发、黄皮肤、黑眼睛、说着一口中文的中国男人,你看,”指指自己的头发,“我已经将头发染成黑色,还在努力学习中文,吃中餐,了解你们中国的文化,我知道你们中医的药材除了能治病救人,还能煲汤做菜,我还愿意跟你回中国,做你……你们说的那个上门女婿,我愿意的,我家里人也不反对,中文好难学的,我学的很辛苦,但为你,我不觉得辛苦,你看,这就是我对你的诚意,我希望你能考虑我,不要那么快地拒绝,”
  独身一人在美求学,直面那些前仆后继的追求者,夕颜已经慢慢地学会拒绝别人,用委婉的说法,不伤人,不会让人觉得敷衍,也不会给人希望,不玩暧昧。
  只是乔治是她的直系硕士学长,也是大学三年追求者中最坚持的一位,不管她说什么,他信奉屡败屡战,持之以恒,每周来上几回告白,夕颜被他弄的一点脾气都没了,似乎告白成了习惯,然后拒绝也成了习惯,对上他那双湖蓝色的眼睛,夕颜觉得自己快要被这双眼睛迷惑了,可真美。
  “对不起,她已经有男朋友了,”从夕颜身侧窜出一个人,框着她的肩膀拉入怀中,“你是谁?”乔治问,眼里染了怒气。
  “如你所见,我就是他那个黑头发、黄皮肤、黑眼睛、说着一口中文的男朋友,”齐岳说。
  将乔治打发走后,夕颜不动声色地隔开跟齐岳的距离,笑着问,“你怎么来了,”
  “来跟你告别的,”齐岳是去年作为交换生来的美国,跟夕颜也不在同一所学校,甚至不在同一个城,但因在同国,所以经常来找夕颜玩,大多时候他们会找个小公园或者咖啡店坐着说话,夕颜从来不请他去家里玩,齐岳也乖觉,不提上门做客的话,也不提秦锦华。
  因此,两人这一年的相处还算和谐。
  “什么时候走,我去送你,”
  齐岳看向她那双纯净澄澈仿若月光一般清清淡淡的眼眸,嘴唇动动,最终说道,“下个星期,走时我给你打电话,”
  “好,”弯唇微微淡笑。
  齐岳捕捉到了她眼中的落寞、不舍,还有淡淡的忧伤,心里也不知是什么滋味,有点高兴,又有点酸楚,半响,说道,“我本校研究生的申请已经下来了,所以,我们还会再见面的,”长长久久地见面下去。
  她学医的,短时间是不能回国。
  夕颜一愣,淡淡地‘哦’了声,说,“恭喜啊,”
  齐岳忽地笑了,很是愉悦,两人一如从前找了个小公园聊了起来,在某一方面,齐岳和夕颜是很合拍的,两人都爱看书,古今中外的,都能说上几句,齐岳还喜欢玩古董,玉器,这是夕颜之前不曾了解的,但合了她的喜好,小时候,爷爷就喜欢在教导她中医的间隙教一些她玉石、古玩的知识,再加上跟安洛住在一起,那点子爱好又被拣了起来,所以,两人相处倒不曾冷过场。
  说到这个,她其实不知道秦锦华怎么会喜欢自己,自己又怎么会同意跟他好,明明两人相差很多,比如秦锦华不爱看书,比如秦锦华说话总脱不去莽匪之气,比如秦锦华喜欢威逼她,比如秦锦华……
  总之两人没有一点合拍之处,可却还是在一起了两年半,到底是怎么过来的,夕颜很不解。
  下午送走齐岳,夕颜直接回了公寓,安洛正在陪小靖航下围棋,三岁的小包子不仅长的像妈,连智力都随了亲妈、干娘,很是聪明,学什么都是一遍过,不过点点大的人儿,都开始背诵医书了,最爱下围棋。
  “乔乔下个月结婚,让我们回去给她当伴娘,”安洛说。
  夕颜愣怔,“乔乔不是今年才毕业么?怎么这么着急结婚,”
  安洛捏捏他干儿子的小粉脸,看了她一眼,“肚子里的那个等不及了呗,”
  夕颜脸红,“你要不要回去?”安洛问。
  “不……我回去,航航怎么办?”夕颜想都不想地拒绝道,身子微微有些颤抖。
  “颜颜,航航已经三岁了,你有没有想过以后怎么办,总不能让他永远生活在见不得光的环境下,有些事你们也该了结一下了,对了,乔乔说,秦锦华跟一个叫赵敏的女孩订婚了,”

☆、第五十四章

  在汪乔一个你若不回来参加我的婚礼,我就亲自去美国请你的强势逼迫下,夕颜终是答应回国,但她不放心将小航航一人留在美国,又不敢现在带他回去,她有胆子未婚生子,却没胆讲这件事曝光在众人前,不然也不会四年都不曾回国,就怕被人看出端倪来,说来说去,还是太过注重颜面,不过,若不是这般,当初也不会被秦老大缠黏上安洛是个唯恐天下不乱的主,给人当了三年的奶妈子,这会儿就想看戏,因此夕颜的担忧她替她想了法子,就是让夕颜同齐岳先回国,她带着航航晚两日回,到了国内,找个帮忙带孩子又放心的人还不跟玩儿一样,私下见面也容易得很。夕颜想想,便也同意了。安洛笑了,这言情小说男配多了才好看,有些人天生就该是受人瞩目的,哪怕隐在人群之中,那熠熠生辉的身影依旧令人第一眼就能发现,秦锦华今天本是来接一哥们的,没曾想竟让他的了这么一个大惊喜,刹那间,候车室里喧闹的声音在慢慢寂静下来,来来往往的人潮也在一点点退去色彩,唯留下那抹俏丽的身影印刻在眼底她的头发好像又长了些,没染没烫,一如四年前,像海藻似的披散在肩背上,一面勾在耳后,露出饱满的额头和白皙的勃颈,还有一侧小巧的耳垂,身着白T恤搭牛仔裤,手臂上搭着一件浅绿色的风衣,很简单的衣着,却不减她优雅纯净的气质,静静地站在那儿,仿佛一幅静态的仕女图,古色古香,淡雅清香。一如四年前,仅仅一眼,便轻易夺去了他的呼吸,摄取他的心魂,秦锦华觉得心脏处剧烈收缩,一阵疼痛骤起,仿佛心墙豁开了一道口子,有某种比岩浆还炙热的东西喷涌而出,似乎将他整个人吞噬。
  他喃喃低语“颜颜,颜颜····”
  “是她?”身边早一步出来的哥们惊喜地叫道,因声音不小,倒是将秦锦华给惊醒了,无意识地问道“谁?”
  “就是我刚给你说的那个飞机艳遇啊”
  这哥们叫沈超,京城权三代,跟秦锦华的表哥是一个大院长大的发小,因着是家里老幺,又是中年得子,所以家里长辈比较宠护着她,十几岁时说想出去看看,然后就出国了,三年前回国,不愿当兵,不想从政,只对经商感兴趣,他妈便拿了钱给他做生意,家里有权有势又不差钱,再加上这也是个能折腾有见识有能耐有魄力的主,以经营饭店发家,现在已经拓展到建筑开发、物流船运、商场百货、物业管理、酒楼饭庄····总之哪里赚钱哪里有他。同时也是秦锦华的大客户和生意伙伴。
  循着他的视线,秦锦华看过,想起他一见面时说的话“爷今天在飞机上看见一女孩特漂亮,一对上眼,哥们就跟触电似的,都没法呼吸了,真的,一点不夸张,那女孩真漂亮,一点都不带掺假的,原装的纯天然美女,爷跟你形容一下,那皮肤白得跟雪似的,你别不信,真跟雪似的,我语文不好,但看着她我真体会到了那种”其形也,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曜秋菊,华茂春松。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飖兮若流风之回雪”的感觉,别说她那气质也够清冷的,若是给她穿上一袭白衣飘飘的古装,就跟那金老头笔下的小龙女似的,哎呀,尤其是她那双眼睛,真真是冷若星辰,望着我时,就好像月光洒在身上一样,冷冷清清,让人舒服的不行·····当时他听着也只入耳,并没进心,只因沈超这人是个好美人也懂怜香惜玉的主,他在法国留的学,因此一身浪漫细胞,对上眼的女孩从来不吝啬夸奖和赞美,在圈子里也是有名的情圣,便是换女友如换衣服却也不会被他抛弃的女人嫉恨,就是靠着一张甜言蜜语张口即来的嘴,情圣么,文采也是好的。
  总之赞美女人的话都要打个折听,且秦锦华文科也不行,沈超说的那什么翩若惊鸿,他听着耳熟,意思却是不懂的,那皮肤白得跟雪似的倒是明白,但也只是淡笑一下,在他心里,只有一人的皮肤可称之为白失神间,被沈超勾着脖子神秘兮兮地咬耳朵“这妞正点吧,漂亮吧,白吧”
  “嗯”
  “比你之前的那个怎么样?”
  沈超有听到一些小路消息,说秦老大四年前喜欢个女孩,后来那女孩去了美国,再后来,为情受伤的秦老大一门心思的干事业,在女色方面看得很淡,甚至都没见过他带哪个女孩出过场,嗯,有那么点看破红尘的味,这次爆出订婚消息,着实让人大吃了一惊,所以他才想在第一时间跟秦锦华确定真伪,才有了今天接机一出“漂亮”
  时间是个神奇的东西,不过四年的时间,明明是同一个人,却还是生出了许多不同,比如那清雅的容颜下多了几许叫女人味的东西,真是撩人“哎,可惜了,这么美的人儿却是人家花园中的花朵”,沈超叹息道。“还是个不比我差的男人”
  “什么意思?”秦锦华眼神刹那间阴寒起来“兄弟,你不会以为这么漂亮的妞儿是一个人回国的吧,要是,爷还在这跟你白话,早上去···”指着一个从托运处走来的介乎于男人和男孩之间帅气男子,“诺,她男人出来了”
  “颜颜,等急了吧”
  “不急”
  “我们走吧”
  “好”,两个人一人一个手提箱相携走来这一幕真真刺眼,秦锦华的眼睛眯起,“其实也不是那么般配,这男人少了点气势,不配,不配”沈超摇头叹息道就见,秦锦华甩开他侧身走上前叫了声“齐岳”
  本来还一脸淡笑着跟夕颜说话的齐岳在见到他后,脸色一僵,笑意敛去,“哥”
  再看夕颜,脸一瞬间的白了起来,秦锦华咬牙,笑问“什么时候回来的,怎么也没跟家里说一声,让人来接机啊,颜颜,四年不见,别来无恙啊”
  夕颜脑子有点糊,她还没做好跟秦锦华见面的准备,所以她没告诉任何人她回国的日期,当然她也没想一辈子躲着秦锦华,她只是想回国平复好心绪后再去见他,却不想回国第一个见到的熟人就是他,秦锦华穿着黑色衬衫,上面两颗扣未系,随意地散着,露出一片古铜色的肌肤,底下穿着低腰的深灰色牛仔裤,就像封面上慵懒的时尚男模,他比四年前更为内敛,也更为成熟俊朗了,也不是,确切的说他一直都很成熟、稳重的,只是先前一直是介乎男人和男孩之间的成熟和稳重,现在则是真正属于男人的成熟和稳重用安洛的话说,就是更男人,更man了对上他的视线和笑容,夕颜莫名地有些烦躁,下意识的看向一旁的齐岳,面带疑惑,齐岳摇头,“我没说”
  “确实没人告诉我你们今天回国,我今个是来接朋友的”,指指他身后的沈超,而后贴近夕颜,手扶上她皮箱的拉杆,笑着逼近她问道“颜颜,老话说得好,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不相逢,你说我们是有缘呢还是无缘”
  “秦锦华,听说你要订婚了,恭喜啊”
  这是她回国后跟他说的第一句话,此话一出,秦锦华面上一冷,连那虚假的笑意也撑不住了,好,真好,半晌,冷笑地应了声,“谢谢”
  又加了句“希望我结婚时,你也能亲自赶回来参加婚礼”
  夕颜微楞,点头,“一定”
  “你们认识?”被忽视已久的沈超插一句嘴“岂止认识,还熟得很呢,是不是,颜颜?”
  夕颜没回答,面带倦意,坐了这么久的飞机,她是真心累,一旁齐岳也看出来了,出声说道,“哥,先回家吧,夕姨和乔乔还等着呢”
  秦锦华凉凉的看了他一眼,倒也没再说什么挤兑人的话,四人坐上秦锦华的车一同回市里,开车的是秦锦华,沈超坐副驾驶,夕颜和齐岳坐后排,一路上,秦老大跟车载空调一样释放冷气,就算神经再怎么粗,沈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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