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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有不轨-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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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影儿的事你会脸红?”
  “我没脸红。”
  杜晓培大笑不语,程蔓咬牙切齿,一路赌气不与她说话。
  到了杜晓培在城郊的公寓后,杜晓培喊着累踢踢踏踏的去浴室泡花瓣精油澡,程蔓走去阳台给秦准打电话。
  很快那头就接了电话,他低声说了句“等等”,又说“会议暂停十分钟,你们先讨论”,他应该是在开会,她听见他走到安静处,摸摸鼻子,有点抱歉与不好意思的说:“好像打扰你工作了……”
  男人语气不大好,轻哼了声,不答反道:“程蔓蔓,我让你每隔一小时给我一个电话,你做到了吗?还有,我给你打的电话,你怎么不接?”
  “啊?”程蔓愣了下,赶紧解释,“刚才……嗯,和朋友在吃饭聊天,不想被打扰所以设了静音。”她下意识没将今天见了秦锦的事情说出来,尽量让语气随意自然。
  秦准唔了声,并没追问那个“朋友”是谁,只道:“晚上吃了什么?”
  ……
  两人又聊了些其他,十分钟很快就到了,正要挂电话,程蔓突然想起了点什么,叫了声:“秦准,我有句话想对你说。”
  “嗯?”他应。
  “你……”
  彼端很安静,知道对方在等她的话,夜色深黯,她的心情蓦地明快起来,程蔓有些狡黠的笑起来,说道:“你很像向日葵!”
  “……”电话那头失语了片刻,复而传来含笑的嗓音,如月光般清越动听,“这是什么意思?我还以为你想对我示爱。”
  “你想得美!”她噗嗤一笑,又长长舒了口气,说,“明天我就要回校了,要不是你太忙,我真想让你也一起去。”一起去那里的博物馆,看梵高的《向日葵》。
  “怎么,还没走就舍不得我了?”
  “随便你怎么想,”她也不解释,脸有点红,小声嘟哝,“反正不是这个意思。”
  他低声笑了笑,“蔓蔓,你真可爱。”
  这下子耳朵根都恼红了,所幸那人看不到,程蔓再也不想和他多说话,约了明天早上见面,就飞快的挂了电话。
  
  睡觉时闺蜜俩躺在一张床上,半夜程蔓迷迷糊糊醒来,发现杜晓培不知什么时候走到了阳台,正小声与电话那人对话,话音低而含糊,她听不清楚。等杜晓培带了满身从外头染上的凉意钻回被窝后,她想了想,还是出声:“是林子秋打来的?”
  杜晓培冷不丁被她吓了一大跳,拍拍胸脯:“你还没睡啊?”
  她应了声,杜晓培就答:“不是他,是他的马仔,说他喝得醉醺醺的,要我去接他。”
  又不耐烦的抱怨:“他总这样,留着烂摊子让别人给他收拾,小孩子也比他懂事!我烦透了,才不去接呢。”
  敏感的捕捉“马仔”两字,程蔓沉默了会儿,问道:“林子秋不是在大公司做总经理吗?”
  杜晓培嗯了声:“是啊,不过他不是什么好东西,咱们不要理他,他总有一天会遭报应的。”
  



☆、约会

  小王子对玫瑰花们说:“你们很美,但你们是空虚的,因为没有人能为你们去死。当然了,我的那朵玫瑰花,一个普通的过路人会以为她和你们一样。可是,她单独一朵就比你们全体更重要,因为她是我浇灌的。因为她是我放在花罩中的。因为她是我用屏风保护起来的。
  因为她是我的玫瑰。”
  ——《小王子》
  
  一大早秦准就来了接人,杜晓培毫无形象的打着哈欠:“还怕我吞你的人不成!话说你怎么找到这里的?”她自问自答,“不可能是老四呀,她又不知道这具体是哪儿。”
  秦准将崭新的牙刷毛巾从便利袋中一一拿出,递给程蔓,“刚从超市买的,先用着,昨天一时忘了这事。”程蔓是带了行李来B市的,打算只呆一天,然后直接在首都机场搭乘飞机,可是很显然的,某人已经把忘记得一干二净了。说起来行李还是他放进后备箱,也是他拿出来的。她犹豫了下,还是不忍拂了他的面子,在杜晓培兴味盎然的关注中僵硬的接过,抬头见他一副理所当然的表情,有些无语,这个男人连她闺蜜的醋都要吃。
  等人进了洗手间,秦准这才有暇将注意力放到这房子的主人身上,“听你老公说的。”
  杜晓培顿时脸色一变。
  他勾勾唇:“放心,我和他没什么特别的交情,最近的一单生意和他有合作罢了。”
  杜晓培才不会信,冷笑:“没有特别的交情,他会告诉你我住在哪里?”
  他面不改色,淡定自若的坐在沙发上松领带,神情有些疲倦,漫不经心的:“我没有向你解释的义务。”
  “……”杜晓培气得眼前发黑,这是对老四娘家人说话的态度吗?!!
  “你不要作出一副受害者的表情,否则我家那位要以为我欺负你了。”一夜没睡的秦师兄没耐心应付她,只轻描淡写说,“你们的事我一点也不想掺和,但看在程蔓的份上我还是奉劝你一句,有些实实在在的东西是眼睛看不见的,麻烦你多长点心眼。你老公的日子可没有你过得滋润。”
  昨夜他的合作伙伴大醉不醒,失约缺席,导致一个重要的会议拖到凌晨才得以进行,别说是他,所有陪着熬夜苦等的高层人员也没有一个谁会有好心情。
  
  程蔓很快就发现了秦准的不对劲。虽然看上去还是神采奕奕的,可眼底浅浅流动的阴翳却瞒不过她的眼睛,另外,他的衣服还是昨天的没有换下来,有些皱乱,这些完全不是有轻微洁癖的秦某人的作风。
  她问:“你昨晚又熬夜了?”
  他开着车说:“没有。”
  程蔓不信,不悦道:“你又骗我。”
  “哪来的又?”秦准被她不负责任的指责逗得失笑,瞅着她,眨了眨眼,“好吧,昨晚开会耽误了点时间。”
  “你很累,前几天也是。最近你一定都没睡过一个好觉。”她下意识的摸摸胸口,觉得那里有点闷疼,嘴上却说,“你这样是疲劳驾驶,多不安全啊。”
  “没事,你就安心坐着吧,”他随意答了句,望着前方,目光专注,“反正你是晚上的飞机,时间也不赶,不如这样,我有个提议,你听不听?”
  “什么?”前面想好要说的话被打断,程蔓脑筋一下子反应不过来,愣愣顺着他的话问道。
  他在路边停好车,转过头来看她,语气自然得好像在与她谈论天气,“我们去约会。”他想了想,“先去吃早餐,再去母校逛逛,然后随处走走,去哪里都听你的,好不好?”
  程蔓犹豫了会儿,摇摇头:“不去了,回你住的地方吧,你好好休息,晚上送我上飞机就行了。”
  他似笑非笑的望着她:“你确定要去我住的地方?”
  “……”她又不是傻子,当然明白他的意思,心里勃然大怒,面上却强撑着,“干嘛这样看我?以为我不敢去?”
  他好气的摸摸她的头,像安抚炸毛的小宠物,叹了口气,眼神明了又暗:“你马上又要走了,我想和你呆在一起,制造更多的回忆,就这么小的要求你都不肯答应我。
  她嘴角微抽,骑虎难下。
  他又微微笑起,悄悄握住她的左手:“不过我不想勉强你,只是说说罢了,你不愿意就算了。”
  “……”程蔓被他说得也有点动心,沉默了须臾,学着他叹了口气,“也,也不是不愿意……”
  怪不得莎士比亚会说爱情是甜蜜的痛苦。
  一个人真爱着的时候,会时时刻刻想要与对方在一起,因为与对方相处的每一刻,分秒流淌着的都是酸甜动人的滋味,令人回味再三却又感觉如此的短暂。
  
  Q大还是老样子,唯一不同是这里的学子,来了一些,又走了一些。
  她和他手拉手在Q大的鹅卵石小道上闲逛,这个百年老校经历了无数风吹雨打,见证了国人由蒙昧到开化的艰难探索,培养了一批又一批的人才输送到各个需要的地方去;不知有多少学生曾经在那块草地上大声背过书,在那片幽深僻静的小树林与情人细声喃语,在那个吃不到多少荤菜的食堂排队抢过红烧肉……
  “你看!”程蔓惊喜的挣开身旁人的手,指向不远处湖里三三两两浮水的鸳鸯,“上次我来的时候并没有看见它们,问了学生说是害怕有禽流感,校方把鸳鸯给捉走了。没想到居然又放养回来了,”她仔细数了数,又叫起来,“哈!还多了两只!”
  秦准循着她的手指望去,皱起眉,不感兴趣的说:“几只鸭子而已,有什么好看的。”
  鸭子?!她瞠目结舌,难以置信的问,“你好歹也在这里呆了快四年,难道不知道这是鸳鸯吗?”
  “没注意过……大概是我们学院离这块比较远,”秦准又抓住她的手,牢牢握紧了,听她说那是鸳鸯,也露出感兴趣的神情,眯起眼观察了几秒,若有所思的说,“还真是成双成对的。”
  程蔓皱皱鼻子:“怎么会没注意啊……”她记得他以前常常去她们学院陪她上课,一定是要经过这里的。
  秦准不甚在意,拉着她的手继续往前走,来到实验楼的情人林:“我倒是对这小树林记忆深刻。”
  程蔓点头说:“那是自然的,你和女朋友们约会的最佳地点嘛!”
  唔,怎么闻到了陈年老醋的味道?
  秦准捏捏她的手心,眉眼柔和,侧脸笼罩在树叶间隙摇曳的光晕之中,“你还记不记得,这是我们第一次打照面的地方?”
  程蔓嗯了声,“当然记得,那会儿你和一个大美女在这里约会嘛——如果我没记错,应该是林淼?” 
  他愣住,隔了几秒才说:“你误会了,那天我是和她在这里谈分手。”言罢,又想起了点什么,唇角抿成平线,“你才是吧,一路都在和孔旻打情骂俏。”
  远在西藏支援祖国建设的无辜孔旻躺着也中枪。 
  “你瞎扯什么?我和孔旻可是清清白白的,身正不怕影子斜,同你不一样。”程蔓不屑地看他一眼,反驳,“既然是谈分手,那就证明你和她还是有过关系吧?”
  “关系,能有过什么‘关系’?”醋意当头,他不悦的沉了脸,“我对不是真心喜爱的女孩根本硬不起来。” 
  “……”程蔓怔了怔,回神的时候大脑一嗡,脸轰得烧红,慌乱地避开他的视线,结结巴巴的,“你,你不要说这样的话……”
  他认真的反问:“怎样的话?”
  “……臭流氓!”程蔓推了他一把,脸红得快要滴血,他分明是故意的,“你就欺负我吧!”狼狈丢下一句话,就想甩开他走人。
  不慎惹怒了小豹子,他连忙逮住她,连声道歉:“别走,我错了还不成吗?……”从身后抱住她,他附在她耳边轻声笑着说,“……何况也就欺负你一个而已。”
  
  晚上八点半的飞机,在机场候机厅程蔓给父母打了电话,絮絮叨叨说了近半小时才挂断。广播里甜美柔和的嗓音回荡不止,一遍遍提醒乘客进站检票。
  秦准站起身,替她提起行李,思索了会儿,说:“我还是陪你一起去吧。”
  程蔓嘲笑他:“别说大话了。如果你敢,罗帆兄非追到美国把你给五花大绑带回来!”
  “我知道,”他勾唇一笑,眸光流动,“就是随便说说逗你玩的。”
  程蔓提不起劲来生他的气了。
  他被她甚是可怜的指控眼神一看,如墨的目色柔软了下来,倾过身子,眷恋的摸了摸她红润光滑的脸颊,说:“你一个人在那里要好好的,晚上不要出门,不要和陌生人说话。”他严肃叮嘱,再度化身老妈子,担心得眉头紧皱,“尤其是男人,男人都是禽兽,你看起来就一副傻傻很好骗的模样,更要加倍小心。”
  程蔓嗯了声,心道原来你还有点自知之明嘛。
  又交代了些其他鸡毛蒜皮的小事,见程蔓都点头答应了,他满意的亲了她一下,“乖。”好似亲一下不够,他索性捧起她的脸,当众上演火辣辣的香艳舌吻。这一幕发生在机场并没有引起多少人注意,程蔓把头埋进他怀里,努力假装啥事都没发生,抿了抿有些刺痛的唇,小声说:“那……我走了。”
  想了想,又说:“你,嗯,好好保重自己,注意安全,不要让我等太久了。”
  他闻言身体微顿,苦笑一声:“我姐姐找过你。”并非疑问而是肯定的语气,他忽然感到有些烦躁有些狼狈,臂弯紧了紧,“她说的你不用在意太多,你只要相信我就好了。”
  再过几人就轮到她检票了,从她开始的队伍已经与前面断了一大截,后头排队的发出不满的吵杂声。程蔓只得推了推他的胸膛示意他撒手,应着,“知道了,我走了,你记得要听话啊!”
  他被她的逗笑,松开了手,目送她进了检票口,那双乌黑如墨玉的眼眸隐藏在长睫暗影下,流光溢彩。                        
作者有话要说:明天下午要考最后一门,所以明天可能不会更,大家也可在22点50分左右刷新一下,如果没有更新那请第二天再来看。PS:我的网卡早过期了,最近都是借用别人的电脑更新,也不好意思占用太久,所以很抱歉已经很久没回复评论了OJZ,后天啥时去个网吧,我会一个个认真看并且回复。



☆、终章(上)

  在费城的日子分外安宁。两个月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期间杜晓培打来电话说,她已经下定决心要结束她的婚姻。
  “林子秋太孩子气了,他喜欢折磨我,但更喜欢折磨他自己。原来我觉得与他斗其乐无穷,现在看他现在这个样子,突然就觉得我自己才是最无聊的那一个。”
  程蔓没说什么,只淡淡嗯了声表示了解了,然后说:“你明白自己在做什么就行,当然,如果就我私心来说,我希望你的决定是对你来说,最好的。”
  这么多年来,程蔓从没试图去追问杜晓培与林子秋之间的事,感情是两个人的事,杜晓培虽然粗神经,但一点也不傻。
  
  有一天她上网,无意在国内最大的论坛上看到一则新闻:“特区S市副市长被揭发贪污巨额公款,利用上市公司洗黑钱,同时涉嫌买凶杀人、包庇受贿等诸多违法行为,现已被停职双规,部分罪行已被查证是事实。”
  底下有网友评论说:“其中一项罪名就够他吃不了兜着走了,犯了这么大的罪没有十年八年是出不来的。”
  也有人幸灾乐祸的猜测:“肯定是惹到了不能惹的厉害角色了,要不然天高皇帝远的,要查点什么天朝也是鞭长莫及……”
  果然没隔两月,判决结果就公开了: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所有财产,判处死刑。
  空调没修好多久又坏了,程蔓坐在光线昏暗的屋子里,窗子外吹进的风透心的冷,她打着颤跑去把窗关好。然后出门,她与艾利约好了一起吃晚饭。
  
  程蔓住的地方几百米外新开了一家田园风小餐厅,名字很特别:苏珊很难等。附近的居民都简称其为苏珊。
  老板是个美籍法国中年男人,擅长各国美食,年轻时拿过的烹饪大小奖数不胜数,尤其牛排煎得十分油嫩鲜美,火候和调味品的掌控完美的令人拍案叫绝。每到饭点,从厨房里飘出的诱人的香气时不时就将路人勾引进去,从此成为常客。
  这里的冬天其实是很难熬的,虽然费城常年湿润并不算太冷,但纬度高却是事实。这样的天气里,将自己裹成了球的程蔓坐在苏珊的店里与老板闲聊,这里的人都叫他阿尔法,没错,就是那个长得很像“a”的数学符号= = 
  阿尔法说,十二年前他离婚,一个偶然的机会,他跟随着一个救援队去了朝鲜,在灾区遇见一个女人。那个女人比他大五岁,不年轻但很美丽,她住在乡下,从来没有出过国,却会一口流利的英文。有一回她对他说,她在书上看到了美国独立时的费城,虽然他们的国家憎恨那里,可如果有一天她能站起来,她希望可以去到那里看看,因为那里看上去自由和充满爱。
  “她曾患过小儿麻痹症,无法直立行走,但她很聪明也很美丽,我告诉她,我可以把她带到费城来,只要她和我结婚,可是她冷漠的拒绝了我。”阿尔法眯着眼回忆往事,一双灰蓝的眸子深邃如海,“直到两年后,我再度去到那个国家,忍不住想再见她一面,可她的家人告诉我,她在我离开的半年后,死于喉癌。”
  艾利完全沉浸在了阿尔法的故事里,听到此处靠在程蔓身上哭了出来。边哭边对阿尔法哽咽道:“她一定是爱着你的,一定是的……”
  程蔓拍拍她的肩膀,心中一动,轻声问:“她叫……苏珊?”
  阿尔法正无奈的看着在自家店里哭得不能自己的艾利,听言笑起来:“每个男人心中都有一个苏珊。她是我的苏珊。”
  “你的苏珊。”程蔓怔怔的说不出话来,良久良久,只听到艾利哭得凄凄惨惨的声音。她眨了眨眼睛,想要隐去情绪,低低重复了一遍,“你的苏珊……可是她已经走了,你为什么还要等?”
  阿尔法想了想,摇摇头:“我也不明白,这还是第一次有人问我这个问题。”他笑,眼角鱼尾纹韵味优雅,“不过决定开店的时候我曾想过,或许今后我还会爱上别人,但却绝对不可能再这么深爱了。因为苏珊只有一个。”
  
  回来时艾利被米缇截在楼下,隐约听见米缇结结巴巴的询问艾利今天是否可以赏光与他看场电影。
  毕竟今天是圣诞节,米缇再害羞木讷也不会想错过这样的表白好机会。
  时临傍晚,天色已是灰蒙蒙一片,程蔓一个人坐回屋里,开了灯与电脑,冻得发僵的手指竟握不住鼠标。她搓着手试图让自己暖和起来,进邮箱接收邮件,然后一字一字的认真检查写了一半的论文,word文档雪白的底色衬得屏幕晃晃的刺眼。她看着看着,有些走神,不知是刚才的故事结局太不尽完美,脑中总充斥乱七八糟的各种事物,让她在郁结不安中走不出来。
  她站起来,关上电脑,下定了决心,在电话键上拨了一个号码。没有人接听,她又拨了一遍,把听筒贴在耳边,耐心的等,忽然想起这个时段在中国还是清晨,正想挂断,蓦地听到一个熟悉的铃声在门外响起。
  
                          
作者有话要说:下章结文!!



☆、终章(下)

  “我那时什么也不懂!她使我的生活芬芳多彩,我真不该离开她跑出来。我本应该猜出在她那令人爱怜的花瓣后面所隐藏的温情。花是多么自相矛盾!我当时太年轻,还不懂得爱她。”
  ——《小王子》
  
  离圣诞夜还有两天的时候,秦准请罗帆及其他几位忠心耿耿的下属喝酒。几个男人在包厢里碰杯痛饮,半点不谈白日险些功亏一篑的惊心动魄。灌下一瓶啤酒两杯茅台的罗帆直呼快哉,大着舌头红着脸说:“师兄……这辈子……不,下辈子我也不要认识你了!自从认识了你,我就成了一天生劳碌命……”他想到自己不仅在公事上要做牛做马,在老板的私事上还要三八兮兮尽心尽力,顿时悲从中来,郁不可抑,何以解忧?唯有杜康。所以为了消愁,他决定:“小哥,再上一瓶最贵的茅台!”
  秦准没说话,仰头将满满一杯烈酒一饮而尽。他倚靠着沙发,思绪陷入了过往,半天才回神一笑,眉眼间并无心事尽了的轻松:“你们尽兴喝,我先走了。”
  连夜驱车前往L市长陵山公墓,天亮时分方抵达,开门的工作人员异常诧异:“先生,这么早就来了?”
  他笑了笑没有答话,独自一人沿着枯枝横生的幽径走去,寻到那一处,立在碑前,俯身将怀中抱着的一束三色堇放下。
  冬天的早上萧瑟又凄清,今年L市没有下雪,其实这个城市向来是甚少下雪的,连她走的那些天也是这样不动声色的湿冷干燥,连场雨都没有下。山间雾气慢慢覆上来,又慢慢融入了空气里,他静立了良久,身后忽然传来沉稳的脚步声,他转过头去,看着来人叫了声爸。神情倒没几分惊讶,他早料到他会来,只是时间上比较凑巧罢了。
  秦麟手上空空,什么也没拿,负手立在他身边,虽不再年轻,但身姿挺拔气场卓然,眉宇间尽是上位者惯有的泰然与稳健。
  “这件事,做得很干净利落,很好,怪不得有人会说虎父无犬子。”
  秦准淡淡看自己的父亲一眼,觉得这个笑话一点都不好笑,他双手□西装裤兜里,微微仰着头,天空是鸽灰色的白,“爸,虽然妈走了以后,我并不怪你,你有你的立场,但作为一个丈夫和父亲,你真的很失败。”
  母亲走的那个冬天,外公认为是父亲害死了他的女儿,执意要将她的骨灰带回L市下葬,出乎所有人意料,父亲一句话没说就默许了,只是在葬礼结束后,在老家祖坟为妻子立了衣冠冢。他原本是名校教授,后被提携进了机关,成为市长秘书,从市长秘书到副市长,再到市长,过程沉浮,命运将他推进了政治这个乌漆抹黑的大染缸,本身就意味着一种不得不为的牺牲。
  秦锦在幼时就被送出了国,十多年不被允许回来,直到秦市长觉得位置坐得够稳了,已经无人可以威胁动摇他,也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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