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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兽争霸异界纵横-第9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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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三郎倒在地上,浑身都是血,看着萧雨,眼中带着一股野狼一般的疯狂。
萧雨走到他的身前,微微摇头叹息,道:“谢三郎,我承认,你是一个英雄,只是,这个时代,要想成为王者,必须得踏着一个个英雄的尸体走上去才行。”
谢三郎看着萧雨,忽然惨然一笑,道:“我输了,你赢了,你是王者,好,好,就用我的鲜血,成就你的荣耀吧。”
说罢,谢三郎横起自己的魔法剑,猛地一带,脑袋便是斜斜的歪了下去。
看着自刎的谢三郎,萧雨心中还多少有一些感慨,他和谢三郎斗过法,他深知道谢三郎的厉害,如果不是自己有这些基地的部队,恐怕在这场角逐当中,谁胜谁负还不一定。
所以,他对于谢三郎,其实心中是有着一些敬佩的。
只是可惜,谢三郎的命不好,碰上的是萧雨。
很快,那些云盟骑兵都被剿灭了,在狼骑兵和人族骑士面前,他们的轻甲根本不够看。
那些马匹萧雨都没有浪费,都带了回去,准备组建骑兵用。以后难免要对云盟作战,战马是最关键的一个因素。
干掉了谢三郎,下面,萧雨就要准备去云盟了。
云盟,萧雨是必须得去一次的,如果要是不能够去,那么永远无法得知云盟的真实情况,什么消息都不如自己亲自去看的真实。
为了能够更加真实的扮演一个商人,萧雨还特意找了一个以前在卫公国惠城挖过来的以前木华黎的朋友。
木华黎的这个朋友是一个商人,曾经去过云盟一次,但是并没有深入太远,只是在边界和那些云盟人做过一些生意。
萧雨自然不能够放过,把他也带上了。这个人的名字叫做韦明。
同时,萧雨还把那个赵狐给带上了,这个家伙虽然胆小怕事,但是性格八面玲珑,有时候一些交际的事情由他出面,比较稳妥。
赵狐自从跟了萧雨之后,一直也没有什么异心,萧雨让他干什么就干什么,十分的听话。
而且,萧雨给赵狐的待遇也不错,毕竟赵狐曾经帮助过他,所以给了他在行政大厅里一个小小的职位,他做得也勤勤恳恳。
最近,赵狐又在狮王城娶了一个老婆,心里也更加安定了,不会再有什么背叛之意。所以,萧雨也要量才使用,让赵狐这种小角色在这种情况下发挥一些作用。
在和一些精明的小贩打交道的方面,精明的赵狐是一个很不错的人选,就连韦明对赵狐的机灵也是非常的满意。
除了他们两个,这次跟着萧雨去的依然还有格罗姆和泰兰德,但是,为了保密身份,他们两个都是隐藏在黑色的斗篷里,平常都是在马车里,不轻易出来,等到必要的时候,再出来当打手。
安东尼达斯这次也跟随一起前往,有一个魔法师在队伍里,总是能够给对方以震慑。
现在安东尼达斯已经是20级,实力越来越强,一个人可以抵得上一只小部队。
奥西莉亚自然也得跟随前往,作为一个强大的刺客,她的作用是极其突出的。现在,奥西莉亚的实力已经突破了三阶,今非昔比。而且,萧雨把那本暗影步的书籍给了她,让她立刻实力大增。
在幽暗城的时候,萧雨还搜刮到不少关于刺客的书籍,奥西莉亚拿出去观看之后,对于自身实力提升有着巨大的帮助,现在的修为是一日千里,真正的成为一个高端的刺客。
再加上萧雨给她弄了一套t2的血牙套装,她现在绝对是一个超级刺客。
现在,奥西莉亚对于萧雨也是比较忠心,就算是萧雨赶她走,估计她都不会走。跟着萧雨,什么刺激的事情都可以见识到,什么好东西都能够得到,那些刺客的材料,书籍什么的,一大堆,随便她选,这种事情,到哪里能够有啊。
至于士兵方面,这次是没有办法再带兽人步兵了,一旦带他们去,到了云盟之后,人家立刻就可以猜出你是狮王领的人。
现在,许多人都知道,只有狮王领才有兽人和精灵。
萧雨选择了四百名人族骑士,还有五十名人族步兵,有他们在,也基本上差不多够了。这次去又不是要和云盟开战的,带太多也没用。
人族步兵现在达到了10级的智能都很高,也可以学习骑马,只不过他们在马上作战是不行的,必须得到陆地上来作战。
本来,萧雨是想带这么多人就行了,但是萧雨的四嫂雪纱这次却是非得要求也得跟着去。
雪纱经过几次战斗,实力提升的也是听快的,现在已经达到了二阶斗者了,而且也许是因为年纪大了一些的缘故,出落的越发的楚楚动人,飒爽英姿。
她身穿一身t1力量套装的样子,把萧雨给勾引的浮想翩翩。
雪纱虽然没有林暮雪那么漂亮,但是却有一种个性女子的特殊气质,有点像是萧雨前世在电影上见过的米拉乔沃维奇,或者凯特贝金赛尔。
那种冷艳,爽朗的气质,绝对让男人都有一种征服的**。
萧雨犹豫了一下之后,还是答应带上她了,反正多她一个也不多,少她一个也不少。她的实力也不是很差,关键时刻也可以起到一些作用。
最关键的是,有这么一个大美女在身边陪着,不寂寞啊。
于是,经过一番的准备之后,萧雨在卫公国购买了一大批的瓷器,布匹等在云盟畅销的货物,带着人兴冲冲的向着云盟进发了。
第二百一十一章 红胡子
萧雨一行人走的速度并不怎么快,只是慢悠悠的走着,也不着急,一边欣赏着沿途的风景。
反正他们这次去也不是要赚钱,也不怕在路上耽搁时间,相反,萧雨这一路上更加注意观察一路上的地形,看如果将来和云盟作战,应该是怎么个进攻法。
不过,他看了几天之后,直接就不看了。
这边的地形都非常的开阔,没有任何的险要之地,只适合骑兵这种兵种的奔驰。应对云盟的策略,看来只有一条,就是和当年卫青霍去病对待匈奴的军事策略一样,打长途奔袭战。
只是,要想打这样的长途奔袭,也是需要一个优秀的将来领导的。如果没有合适的将领,那么纵然有强大的狼骑兵,也没用任何的用处。
所谓千军易得,一将难求。→¤炫··书·¤·网←
一个好的将军,可以带领一万人辗转千里,杀敌无数,而一个差的将领,几十万人也会全部葬送出去。
一场战役的胜利,和一个将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汉武帝当年如果没有卫青和霍去病的话,纵然国力强大,也无法对抗匈奴。
有人说霍去病能够取得那样的成就只是运气,真是可笑,在那么复杂的大草原上,能够驰骋几千里,斩首数万,自损只有三成,这是怎么样的战绩?
区区一句运气就可以诋毁的?
如果没有敏锐的判断,如果没有事先周全的准备,如果没有临敌随机的应变,能够取得这样的战果?
这些在战场上看似一瞬间的决定,其实就决定了几万人的性命。~~这种一瞬间的灵光一闪,就是天赋。
不要不相信天赋,很多人说,如果我是霍去病,我也可以取得那样的战绩,那绝对是一个天大的笑话。
现在,萧雨就是缺少一个卫青或者霍去病这样的人才,所以暂时对于云盟,无能为力。
要想平定云盟,至少要三年之后才行,那个时候,把骑兵培养出来,还必须得打造出一个擅长长途奔袭的将领。
将领啊,不好找啊。
萧雨看着茫茫的草原,知道在这种环境下作战,是极其艰难的,面对的突发情况太多,面对的生存状况太恶劣,一个不小心,几万骑兵就会全部葬送在这里。
就好像后来汉武帝宠幸的李夫人的哥哥李广利,十几万人全部扔在了沙漠里,只剩下他自己逃回来。
当年霍去病面临的也是这样的环境,那个十八岁的少年,是怎么带着骑兵可以纵横驰骋,却可以所向披靡,无往不胜,斩杀十数万众。
萧雨不禁对当年霍去病的时代有些憧憬。
萧雨自付,如果是他,在这种环境里,带着一万普通的骑兵,想要辗转数千里,击杀数万人,然后安然返回,损失不超过三成,他绝对做不到。
一路上风沙铺面,环境极其恶劣,还好萧雨有空间戒指,坐在马车里有吃有喝,十分惬意。
这次萧雨并没有使用那辆八匹天马拉的豪华马车,因为那辆马车很多人都已经知道是萧雨的座驾,云盟难免没有得到消息。
如果要是被人因为一辆马车而识破了,那就悲催了。
这辆马车虽然没有那辆马车那么豪华,但是也绝对不差,四匹马稳稳的拉着车,宽大的车厢可以容纳十几个人而丝毫不拥挤。
萧雨和奥西莉亚,雪纱在马车里下棋,喝着红酒,好像完全不是来做侦查的,而只是到云盟去旅游的。
奥西莉亚已经习惯了萧雨这副样子,越是面临大困难的时候,萧雨表现的就越加的轻松写意和镇定。
而萧雨这副样子,往往也能够让她的心神安定下来。
自己的老板既然如此胸有成竹,什么都不怕,自己有什么好怕的,一切有他顶着呢。
雪纱却是有些不习惯,觉得这次去云盟,是肩负着很重的任务,所以有些吃不好睡不好的。
走了十多天之后,萧雨已经接近了云盟的地界,而在这里,他也碰到了一些强盗,不过很快就被剿灭了,没有造成任何的威胁。
虽然在狮王领的强盗基本上都已经被萧雨给剿灭了,但是这里距离狮王领已经很远,处于边界地带,还是难免会有一些强盗出现的。
也不是只有在狮王领才有强盗,在云盟,也有一些不遵守法律的人,成为强盗掠夺过往客商的财物。
实际上,云盟人为了能够和天狮王朝交换物品,对于来云盟的客商,是给予保护的,不允许云盟人随意掠夺。
虽然他们本来就是一个强盗的民族,经常大规模的出动去劫掠一些国家。
这云盟之地,极其的开阔,而在这附近,还有一些其他的国家,并不是只有云盟一个国家。
只不过云盟十分强大,在这一带是绝对的老大,其他的那些国家,都不敢与之抗衡。
这些东西,都是韦明在一路上和萧雨说的。韦明来过云盟,对于这些事情自然是比较清楚一些。
“在过不多久,就可以到云盟和狮王领交界的第一个城镇,乌河镇了。乌河镇是云盟和外界交流的一个重要的城镇,虽然不大,但是过往的客商都要经过这里,所以鱼龙魂杂,经常会出现一些斗殴杀戮,抢夺财物等事件。所以,在这里,要小心一些。过了乌河镇,再往里就是云盟的一座大型城市,哈巴斯城,在那里,就可以贩卖货物了。那些云盟人买了货物之后,会再带到云盟的其他城市去贩卖,利润很高。”韦明给萧雨解释着这些知识。
以前的时候,韦明来了云盟几次之后,便是不怎么来了。因为来这里的确是太过危险了,一路上面临那么多的强盗,到了这里,还到处都是危险,随时可能丧命。
虽然利润很丰厚,但是小命才最重要。
只有那些没有怎么走过这条路,怀揣着发一笔就不干心思的人,才会冒着极大的危险不断的前来。
当然,也有一些有实力的商会,会常年走动,不过他们一般都有强大的背景和强大的护卫,所以有足够的信心可以自保。
现在,萧雨他们这一批力量,就是一股极其强大的势力了,四百重骑兵,外加五十名人族精锐步兵,一般的匪盗都得掂量掂量。
“在云盟边界这一带,有一个匪盗很出名,叫做红胡子,他在这附近横行多年,云盟军方也奈何他不得,据说他的旗帜,就是个绘有大胡子标志的旗帜。每个商会见了他们,要么纳上孝敬,要么就是被他们全部杀掉。”
韦明给萧雨解释着,但是,他刚刚说完,远处便是一阵马蹄奔腾的声音传来,而在那马队中间,竖立着一杆大旗,上面就是绘画着一个巨大的红胡子标志。
说什么来什么。
第二百一十二章 反袭
萧雨看着远处疾驰而来的马队,微笑道:“我们的运气还真听好啊。15”
此时,韦明的脸色已经完全变了,有些结结巴巴的道:“领主大人,我们还是送给他们一些孝敬的钱,然后继续往前走吧,反正我们这次也不是为了赚钱。他们人多,足足有一千多,我们是打不过他们的。”
萧雨鄙视的看了韦明一眼,道:“我这个人向来只有别人孝敬我,没有我孝敬别人。”
其实这也怪不得韦明胆小怕事,韦明毕竟只是一个商人,一向主张的是和气生财,这种情况下,一般不会选择反抗。
但是萧雨是什么人 ?'…fsktxt'那是我不打你已经不错了,你还敢来打我?干大了。
萧雨命令骑兵准备迎战,然后继续在马车里喝酒,根本理都不理会那些马贼,如果要是连这点马贼都摆不平的话,那么人族骑士也不配称作骑士了。
对方不过是一千多人而已,四百人族骑士,完全可以摆平。
雪纱这时立刻站了起来,披上铠甲,拿起剑,走出马车骑上马,准备作战。
萧雨看着雪纱这副模样,也没有办法,雪纱在女性当中来说,也算是一个不错的战士,但是还达不到那种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心态,看到有马贼来,立刻紧张起来,拿起武器就准备作战。
其实,这场战斗有她没她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
就在这个时候,那伙马贼呼啸着,已经到了近处,他们没有马上进攻,而是大声呼喝着,围着萧雨的车队转圈。
这是马贼一贯的手段,先来一个下马威,让你心中恐惧,然后就开始勒索,如果要是不给钱,那么他们就直接杀人。
萧雨对于这一套,可不在乎,直接一挥手,对着骑士们一挥手,命令他们进攻。
四百骑士得到萧雨的命令,没有任何的犹豫,本来早就已经做好了战斗准备的他们,直接催动胯下的战马,举起手中的巨剑,对着前面的一批马贼就发动了冲锋。
他们的冲锋,可不是普通的骑兵冲锋那么简单,他们的冲锋距离很短,但是却可以产生极大的冲击力,还可以造成眩晕。这些马贼哪里见过这样的阵仗,直接前面一排都被撞晕了,还没有来得及反应,被骑士的重剑一下子劈成了两半。
骑士的重剑,那是多么厉害,他们的这种弯刀累的轻武器根本就不是一个级别的。
一瞬间,马贼就死了好几十号,而他们立刻大呼小叫起来,向着骑士们发动了攻击。他们怎么也没想到,萧雨的骑兵竟然敢主动攻击他们,这在他们掠夺了那么多的商队之中,都是从来没有出现过的。
于是,他们瞬时之间就魂乱了,他们一魂乱,没有了队形,就更加有利于骑士们的攻击。
萧雨的这些骑士可不是和一般的重骑兵一样,只是会远距离冲刺,这些骑士最擅长的其实是近距离的搏斗。
厚重的铠甲外加沉重的重剑,这些马贼们一个个都完全无从入手。
噗噗噗
骑士们的重剑根本就没有任何的花哨,直接就是劈砍,再劈砍,横扫,再横扫。
这简单的招式,却是有效至极,马贼们根本连骑士一下劈砍都抵挡不了,虽然悍不畏死的冲上来,但是最后的结果只能是完全被杀戮。
一些马贼试图攻击马车,但是,围绕在马车旁边的五十名步兵让他们见识到了步兵是怎么对抗骑兵的。
嘭
一个人族步兵直接一个盾牌猛力的撞击过去,直接把一匹马给撞的惨嚎一声倒地,然后这个步兵直接一剑就把这个马贼给干掉了。
其他的情景也差不多,这些马贼本想居高临下,对这些步兵进行劈砍,但是步兵们举着盾牌,他们几个人好几把刀一起砍,也根本砍不到人族步兵一下。
反而人族步兵偷空可以不断的反击,把他们打的手忙脚乱。
“笨,你们怎么这么笨呢?就只会砍他们人啊,砍马啊,把他们的马腿砍了,他们不就成了步兵了吗?”萧雨大声的对着这些人族步兵喊道。
人族步兵们听到了萧雨的喊话,立刻付诸实施,上面举着盾牌抵挡这些马贼的劈砍,下面则是用单手剑不断的劈砍马腿。
这些人族步兵都是已经达到了10级的,力量都已经达到了一个极强的高度,一剑劈砍下去,立刻就可以卸下一条马腿。
于是,这些马贼们纷纷从马上跌落下来,摔得不轻。
人族步兵这个时候再补上一剑,基本上就可以解决战斗了。
一千多的马贼,碰上四百的人族骑士,但是却被打的毫无还手之力,只是不到十分钟,便是死伤过半,剩下的马贼看到这幅架势,连忙互相招呼,快速的跑了。
萧雨也不去追,把现场打扫一下,继续赶路。
此时,雪纱从外面回来,进入马车里,浑身都是血污。刚才一番拼杀,她虽然有力量套装护体,但是还是被几个马贼的弯刀刺入了薄弱的地方,受了些轻伤。
“哎呀,四嫂,你受伤了,这可如何是好?”萧雨立刻假装一副手忙脚乱的样子,把雪纱扶过来,然后拿出一张湿毛巾,给雪纱擦拭。
其中自然免不了毛手毛脚,偶尔碰一下那些敏感的部位。
雪纱看着萧雨连续“不经意”的碰了好几下自己的胸部,顿时大怒道:“你要是再敢占我便宜,小心我一剑把你下面砍了。”
萧雨顿时一激灵,这个四嫂怎么现在学的跟三嫂似的了。
萧雨嘿嘿一笑,道:“四嫂,你是不知道,这些云盟的强盗都是十分的恶毒,都喜欢在刀上抹上一些毒药,现在你已经中了毒,我必须得给你擦拭干净,然后用圣光术给你治疗,否则的话,一旦中毒,可就麻烦了。这些毒不见得是致人命的,但是很有可能导致皮肤变黑,出现许多斑点,变成一个大麻子。你没看他们的脸庞为什么都是那种黑红黑红的颜色,都是因为长期浸染这种毒所导致的。”
雪纱听萧雨这么说,虽然将信将疑,但是女人爱美之心还是让她十分的忌惮。如果要是中毒,她倒是不怕,但是如果要是真的像萧雨所说变成那个样子,那就麻烦了。
“真的?”雪纱有些惊惧的问道。
萧雨很认真的道:“那当然了,不过不用怕,别忘记了,我可是一个圣骑士,代表最忠诚,虔诚的光明神,可以疗伤驱毒,现在你把铠甲脱了,把那些受伤的地方露出来,我给你疗伤就好了。”
雪纱看着萧雨如此郑重的模样,虽然心中有些怀疑,但是也不敢拿自己的容貌当儿戏,当即就脱下了铠甲,露出里面的衣服。
平常在马车里,雪纱也是不穿铠甲的,只是穿这套布衣,但是现在因为被鲜血染红了许多地方,而且液体湿润,把衣服紧紧地贴到她的身上,让她姣好的身材更加的凸显。
萧雨心中贼笑着,用湿毛巾一点一点的擦拭雪纱的几处伤口。
那些洁白的皮肤,全部都裸露了出来,萧雨偶尔轻轻的抚摸一下,雪纱立刻浑身都是一个激灵。
她可是一个没有经过男女之事的处子,被萧雨这么来回抚摸,感觉痒痒的,麻麻的,但是心中却是还有一丝悸动。
终于,萧雨擦了半天之后,才假模假样的念起咒语,一阵圣光洒下,雪纱的这些伤口转瞬之间就愈合了。
第二百一十三章 地精
这就是带着一个美女在身边的好处了,没事就可以调戏一下。
车队继续往前走,一路上没有在遇到任何的毛贼,很快,他们就到了韦明所说的那个乌河镇了。
说是一个镇,实际上这里比萧雨的狮王城都小不了多少。
毕竟这里是南来北往的必经之地,过往的客商都要在这里休息,所以自然不会规模很小。
看着这极其具有异域风情的城市,萧雨一阵好奇,在如此荒原之上,这么一座孤零零的城池,让人有点想起龙门客栈的感觉。
萧雨坐在马车里,却是打开了窗户,向着外面张望,看着许多的客商都从城门进去,里面也有很多人走出来,川流不息,十分的热闹。
而这些人有很多的人种,什么肤色发色的都有,而且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一股沧桑之色,显然都是长途跋涉来到这里的。
但是,这些都不是让萧雨感兴趣的,让萧雨眼神闪现过一丝震惊的是,在这些人当中,竟然有许多身材极其矮小,只有一米多高,而且全身绿色皮肤,嘴里露出两只獠牙的奇怪生物。
这种奇怪的生物,萧雨最熟悉不过了,地精。
竟然是地精。
“这里有地精?”萧雨震撼的问韦明。
韦明点点头,道:“是啊,在这大荒原上,生活着许多地精的,他们许多都是在一些山里,组成几个部落,靠打猎什么的为生,云盟人把他们抓过来,当做奴隶,让他们从事一些技巧性的工作。这些地精虽然个子不高,没有什么特别的长处,但是对于一些技术性的工作却是极具天赋,很容易掌握,而且比一般人类都要做的好。”
萧雨满脸都有些呆滞,没想到,在这里竟然还能够看到当年的地精。只不过,现在地精的情况,似乎不比兽人和精灵好多少,沦为了奴隶,成为如此低贱的存在,给人修理一些车轮什么的过活,实在是可怜。
“亲爱的客人,您的马车车轮掉了两个钉子,需要我为您补上吗?只需要三个金币,要知道,一根钉子都足以让一架马车崩溃,缺少两个钉子,对您的长途跋涉是一种巨大的潜在危险,请让我为您效劳吧。4∴⑧0㈥5”这个时候,一个地精忽然颠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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