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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精修练记-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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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见面,我们去了公园。
是宋哲提出来的。
我差点没笑抽筋。晕死,这年头,谁还这么老土,去公园相亲?以为是八十年代初,改革开放那会儿呀?不过老同学说了:“宋哲这个人,比较喜欢怀旧,他说,公园里开阔,空气也好,在那样的地方,他能够放开些,没那么拘束。”
算了,公园就公园吧。
据说,怀旧的男人是好男人,重感情。
老同学是老好人,大学时候睡我上铺,与我关系挺不错,有一段时间还以姐妹相称,大概她觉得,自己很光荣地嫁了,而我没能嫁出去,她应该担负着我后半生幸福与否的重大使命,所以她义无反顾的伸出同情和援助之手,帮我一把,牺牲周末带孩子的宝贵时间,陪我到公园走一趟,不必要让我和宋哲,各人手里拿一本《三朕生活周刊》,像搞间谍活动那样在约定的地方,对暗号。
去你家还是我家(2)
宋哲早在公园等了。
这个宋哲,不胖不瘦,不高不矮,不白不黑,不帅不丑,戴着一副宽框眼镜,像了老同学说的那样,温和,儒雅,文质彬彬。而我也穿得很端庄,因为天气较冷,我穿了套头毛衣,长裙子,小皮靴,外面是一件长风衣,这使我更亭亭玉立,有一种很飘逸的感觉。
老同学身高才156公分,她羡慕:“人长得高就是好,穿什么衣服都好看。”
我咕哝:“长得高又怎么样?还是嫁不出去。”
老同学心里平衡起来,她安慰我:“左拉拉,放心啦,你不会嫁不出去的,你看你,现在多漂亮,多时尚,和以前的你,判若两人。”
我和宋哲见面后,第一感觉都还OK,彼此之间的印象还好。
老同学倒知趣,给我们制造自由空间,让我们有互相了解的机会,只在公园待一会儿,便借口说两岁的女儿没人带,要回家去,便自行的走了。
我和宋哲坐在公园的石头凳子上,看着湖里游来游去的金鱼。
宋哲问我:“你喜欢听粤剧吗?”
粤剧是我们的地方剧,以前我爷爷,便是在小乡镇的粤剧团拉二胡,他没事的时候,不是拉二胡,就是听粤曲,可以说得上,我从小耳濡目染。我老老实实回答宋哲:“说不上喜欢,又说不上不喜欢,看心情而言,又得看是听什么粤剧了。”
“那你喜欢听什么粤剧?”宋哲问。
我说:“《梁山泊与祝英台》吧,特别是《英台哭灵》和《化蝶》这两段,觉得特别感人,给人很缠绵,回肠荡气的感觉。”
宋哲眼睛一亮:“现在你有没有兴趣去听?”
我说:“好。”
我想不到,宋哲居然怀旧到这个程度,怀旧到喜欢听粤剧。要知道,如今的年轻人,喜欢听戏曲的没多少个了。谁还喜欢听这个呀?哈韩,哈日,哈港台,哈欧美还来不及,谁要这么老土,哈戏曲。
去你家还是我家(3)
宋哲把我带到一间古色古香的茶楼。我们上了楼上的包厢。宋哲似乎是茶楼的常客,刚刚坐下来,便招来服务员,点了一壶龙井茶,几碟点心零食。
台上有一男一女,男的比较老,五十来岁年龄,女的则很年轻,三十岁不到,他们脸上化着浓妆,涂着厚厚的粉,红是红,白是白,在优美的音乐声中,凄凄艾艾唱着粤剧:
“魂离俗世登蓬莱跳出苦海
双双化蝶齐共舞同上瑶台
仙界多自由完全无障碍
尘世多忧多悲痛相爱唯有赴蓬莱
离魂尽散好月来永不悲哀
天宫快乐无恨怨何怕暴雨来
……”
宋哲边看边问我:“你相信爱情么?”
我说:“相信。”
宋哲说:“我不相信。”
我问:“为什么?”
宋哲说:“因为我受过爱情的伤害。”
我看他,突然想起,曲落阳也说过他不相信爱情。宋哲说他不相信爱情,是因为他受过爱情的伤害。而曲落阳呢,曲落阳见不得是因为受过爱情的伤害,所以才不相信爱情,我记得曲落阳说过,他从懂事开始,他就不相信爱情。当时我也没有问他,为什么。估计我问了,曲落阳也不说。曲落阳这个人,有时候,很令人猜不透。
啊,曲落阳!
我怎么老忘不了他?
他再令我猜不透,我还是喜欢他。
我咬了咬嘴唇,不知道为什么,心里就有一种恨恨起来。我不知道是恨我自己痴情,老是忘不掉曲落阳;或者,是恨曲落阳的薄情,改变了我的形象,改变我的思想观念后,就把我扔在无助的岸上,置之不理;抑或,我既恨我自己,又恨曲落阳,两样都有之?
旁边的宋哲,在问我:“你想知道,伤害我的那个女人是谁吗?”
我还没来得及说“不想知道,过去已是过去,我不关心”,宋哲已指了台上,那个五官秀美,艺名叫“宁馨儿”的,正在唱着戏曲的女子说:“伤害我的那个女人,就是台上唱戏的那个婊子!”
去你家还是我家(4)
宋哲说“婊子”两个字的时候,一张脸完全变了形,眼中闪着仇恨的幽光。
我不知为什么,汗毛忽然就竖了起来。
宋哲脸上的表情,好恐怖,整一个《不要和陌生人说话》里的变态男主角。
宋哲咬牙切齿地说:“我们谈了四年的恋爱,我把全部的感情都放了下去,我连戒子都买好了,房子都装修好了,结婚的日子也选好了,但有一天,我却看到她和另外一个男人在一起,去宾馆开了房。我们还没结婚,她就给我绿帽子戴了!当时,我恨不得就要杀了她。”
我不说话。
我不明白,宋哲为什么要带我到这个地方来,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
也许,他还爱着她,所以,他恨她。又也许,他利用这种方式来告诉我,让我有心理准备,他就因为这样,所以他就不相信爱情。
如上的宁馨儿,不知道宋哲在,她唱完了《梁山泊和祝英台》的《化蝶》片段后,那个和她合唱的男人下了台,她独自一个人,继续唱《秦香莲》:
“我许配丈夫名叫陈世美,他本是忘恩无义郎……我领儿女把夫寻找,一路上挨门讨饭我们受尽艰难。好容易来在呀京城地,不想夫中状元忘了家园。他眼前只见新人笑,旧人啼哭不动他的心田。”
一曲刚唱完,宋哲鼓掌,大声说:“好!唱得好!好一个‘眼前只见新人笑,旧人啼哭不动他的心田’。”
宁馨儿闻声,看了过来。
宋哲不知道是有意,或无意,把他的身子朝我靠近来,还伸手了,很亲昵地搂我,似乎是向着宁馨儿示威似的,像在说:看,没了你,地球照转——不知道宋哲有没有这个意思。反正给我的感觉,宋哲就是这个意思。
我感觉到宁馨儿的身子,轻轻的,就摇晃了一下。
随即她低下头,匆匆地下场去。
宋哲轻轻的,就笑了起来,他的笑声里,有一种报复的快感。
去你家还是我家(4)
看完粤剧,从茶楼出来后,在等出租车的当儿,宋哲忽然问我:“左拉拉,现在去你家还是我家?”
“什么?”我一时反应不过来。
宋哲咧嘴笑:“左拉拉,你二十七岁,我三十岁,我们都是成年人了,什么也没有经历过?是不是?所以不必要戴着面具。”
“什么?”我还是不明白。
宋哲说:“我们相处的目的,不就是为了冲着结婚而来的么?所谓的结婚,不就是一男一女,一起吃饭睡觉解决生理问题么?为了目的而在一起,这也没有什么不对。”
“但是,我们刚刚认识,还没到那个地步吧?”
“认识一天和一百天,又有什么区别?如果不实践,哪里知道我们能不能够适合?对吧?夫妻间的和谐,那事儿也很重要。左拉拉,你不会告诉我,你还是处女吧?如果大家在那方面没问题,我想,我们要尽快结婚,越早越好,不但了结自己心愿,还了结老人们的心愿。左拉拉,你认为呢?”
我目瞪口呆:“这,这太快了吧?”
宋哲一脸不以为然:“快也有快的好,以前的人,不也都是盲婚?他们也不是过得很好?相处久,也不见得是好。我和我前女友,相处了四年,四年哪,一千多个日子,够了解了吧?到头来,还不是分开?你我的年龄,也由不得我们拖了,对不?”
对他的头!
我再急,也没急到这样迫不及待。我想,有时候公司招个员工,三次面试,也往往不能最后决定拍板,何况终身大事?如果他真的这样等不及,他干嘛不动员全家大小老少,亲朋好友,去帮他抢个民女回家,直接上床生孩子,不就OK啦?还相个屁亲。
的士来后,宋哲上了车,看到我没有动静,他把头伸了出来,说:“左拉拉,快呀,还愣在那儿干嘛?快上车啊,到我家去吧,我一个人住,比较方便。”
我不理他,自己招手叫来另外一辆出租车,钻了上去。
我一个人回我的住处去。
在读博士生美男子(1)
我给老同学打电话:“那个男的,我不喜欢,太恐怖了。”
老同学问:“怎么啦?”
我支吾了一下:“我们的观念,嗯,观念不同。”
这事没过多久,后来老同学告诉我,宋哲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便和一个医院里的小护士结婚了。看来,宋哲是真的想找一个女人,真的是想尽快结婚,好了结自己心愿,还有了结家中老人们的心愿。嘿,真可惜,我错失了一次能把自己嫁出去的大好机会,很遗憾地,没能够成为公务员宋哲“骑驴找马”行动中的那匹马。
不过,未婚的男人又不单单宋哲一个。
还有无数个。
修罗罗到底是我的表姐,懂得关心我,她给我打来了电话,原来她也给我物色了一个,她的“未来表妹夫”最佳人选。
修罗罗的“未来表妹夫”最佳人选,是她那个大学教授男朋友学校里的一个在读博士生。“大学教授”的名字很英国化,叫艾德华,像修罗罗说的那样,“三十五岁左右,个子一般高,比江正东矮点,五官没江正东五官好看,也不难看,不过因为读书多的缘故,他身上有一种儒雅的气质。”
我不大喜欢他,处处排挤着他,把他看作了拆散人家美满家庭的刽子手。大概,我是为着江正东抱不平,带着强烈的个人情绪缘故。
修罗罗有一次,终于鼓起勇气告诉艾德华,她结过婚,有了一个快五岁的儿子,但修罗罗这个不厚道的女人,话只说一半没有说完,留着下回分解,向艾德华隐瞒着,她还没离婚,还是一个有夫之妇。
到底是留过洋的人,见过世面,思想也西方化,尽管意外,但艾德华并不在意修罗罗曾结过婚,他说:“啊,刚好,我有一个女儿,你有一个儿子,我们结婚后,就成四口之家了。”
这个时候,修罗罗却踌躇了起来。
她到底要不要和江正东离婚?
她到底要不要嫁给艾德华。
在读博士生美男子(2)
修罗罗想着,她和江正东离婚后,艾德华待她,有没有江正东待她这样好?还有,小宇离开了江正东,会不会对他心理有不良影响?到底,继父再怎么好,也好不过亲生老爸——说白了,修罗罗对艾德华的信心不够。也说白了,修罗罗也不见得,是真的对江正东只有恨。
修罗罗很茫然。
对自己茫然。
对艾德华茫然。
更对她和艾德华的未来茫然。
艾德华给我介绍的那个在读博士生,是学金融学,在银行上班,如今带薪全脱产。他的名字很有趣,叫古小宝。“古小宝”这三个字,让我想起金庸笔下那个大名鼎鼎的韦小宝。
但此古小宝,与彼韦小宝,是不同类型的两个人。
金庸笔下的韦小宝,是一个自小在市井中长大的小流氓,小无赖,几乎什么坏事都做,从赌钱骗人,酒不厌迷眼,偷、拐、骗,无所不精,而且做得心安理得。韦小宝最大的特点,是不学无术,贪图享乐,喜欢撒谎,欺上瞒下;贪图金钱,好色,超喜欢美女。
但古小宝不。
古小宝比郭靖还在郭靖,不大爱说话,木纳,是那种踢一脚都不会转的书呆子。古小宝唯一的好处,就是长得好,让人过目不忘,高大,帅气,他那完美精致的五官,带着一种不食人间烟火的郁气美,一头葱郁的好头发,更衬了他的皮肤白净紧致光滑,目光秋水连连,仿佛是从日本漫画里走出来的美男,给人一种很不真实的感觉。
不过这个美男,不大会打扮,西裤配球鞋,上面套一件咖啡色的宽大茄克,里面则是黑色T恤。还有他天生丽质,人又够高,比我高出了一个头,穿得再不讲究,看上去,还是白面书生一个。
古小宝是单身,大了我两岁,土生土长的本市人,老爸老妈都在本市的银行上班,据说他老爸,还是一个官儿,不是很大官儿那种,却也算不得小,可以在自己的地盘,呼风唤雨。
在读博士生美男子(3)
古小宝看似条件不错,无论外在条件,或是内在条件,对别人来说,都是打灯笼难找的好男人。为什么有貌,又有才,家境又不错,可二十九岁了,还是孤身寡人?古小宝解释说,没有看到喜欢的。古小宝再解释说,他这个人,宁缺勿滥。
古小宝好是好,却没有好到让我眼冒绿光,暗自咽口水的份上。
大概,是因为有了曲落阳作比较的缘故。
我们第一次见面,在他们学校附近的“阿里妈妈”烧烤店,是在晚上,同行的还有艾德华和修罗罗这一对狗男女,是所谓的四人约会。
那晚刚好我牙痛,没到“牙痛不是病,痛起来不要命”的那种地步,而是里面新长出来的智齿,痒痒的有点难受,所以整个晚上,我话不多,吃的烧烤更不多,只捧了一杯矿泉水,脸上挂着一个似有非有的笑容,加上灯光灰暗,因此给了古小宝错觉,认为我是:气质好,身材棒,相貌佳,文静,典雅,是尘世里一个不可多得的女孩子。
于是有了第二次约会。
第二次约会,不选晚上了,选白天,周末下午,计划先喝咖啡,再去看电影。我没有想到,在和古小宝约会喝咖啡的时候,给曲落阳撞了个正着。曲落阳也是,大白天的,不去工作室给人设计形象,却心血来潮,一个人跑来咖啡店里,要喝咖啡。
不知道,这叫不叫做无巧不成书。
还好我经过精心打扮才出来,虽然是春末夏初,乍暖还寒的季节,但我还是很勇敢的逆顶着寒流,穿一件浅紫色的绸衫,梳一条粗辫子,裸露比天鹅还要优美的颈子,连我自己都感觉到,我娇俏媚惑得很。
我和古小宝去了一间新开张的咖啡店。
我像往常那样,挑了靠近窗口的位置坐。
咖啡店的店名也和古小宝的名字一样有趣,叫“92℃咖啡馆”。咖啡店的位置,靠近曲落阳的工作室,环境很好,装修得很有情调,以紫色为主,华丽,高贵,在舒缓的音乐声中,浓厚的咖啡香在空气中回荡着,有一种舒适、小资的感觉。
在读博士生美男子(4)
古小宝不大多话,除非和他说有关金融这方面的话题,比如兹维;博迪,罗伯特;莫顿的《金融学》,米什金的《货币银行学》,或者短期利率,货币资产,证券,金融风暴,等等,诸如此类的,他才眉飞色舞,侃侃而谈。
但我对这些没有兴趣。
一来我不想发财;二来我不想当金融学家;三来我没钱投资。
我承认,我是个俗气的女子,只对吃喝玩乐感兴趣。
咖啡桌上,摆着一个很精美的烛台,虽然外面阳光明媚,但服务员还很有情调地为我们点上了蜡烛。烛台是青铜打造的台架,圆底,细颈,上伸的柄上沿伸出两柄青铜叶雕,左边的叶雕上,是一只青铜鸟儿展翅垂首,很调皮地伸长脖子,要喙伸向台座那朵磨砂玻璃花中飘着的烛光。
我突然童心起,从包包里取出“三宅一生”的香水,洒进了玻璃花中里浮蜡的水中。随着蜡烛的慢慢燃烧,水越来越暖,那种空灵而柔雅的绽放着柔美气息的“三宅一生”味道,慢慢的弥散开来。
我问古小宝:“好闻不?”
古小宝皱了皱眉:“那是什么?”
我说:“香水呀,‘三宅一生’的香水呀。”
古小宝的眉皱得更深,他说:“无聊。”
切,他才无聊。一点情趣也没。
我一边喝咖啡,一边无话找话说:“古小宝,平日里,你除了喜欢念书,你还有些什么爱好?”
古小宝说:“平日爱看书报,爱和别人下棋,哦对了,是下围棋,不是下象棋。”
我再问:“还有呢?”
古小宝说:“嗯,我还爱上网。”
我终于找到了共同点,兴奋:“哎,我也爱上网。”
古小宝看了我一眼,慢条斯理:“我上网从不聊天,也不玩游戏。”
“那你上网干什么?”我问。
古小宝说:“查看一些资料,看一些学术的东西,还有看有关于金融这方面的知识。”
在读博士生美男子(5)
我失望:“哦。”
轮到古小宝问我:“你呢,平日里喜欢些什么?”
我板着手指头,告诉他:“我喜欢的东西可多了,我喜欢上网,聊天,玩游戏;喜欢逛街,喜欢看漂亮的衣服,喜欢化妆品;喜欢泡咖啡店,品尝不同的咖啡;有时候也喜欢泡吧,唱唱歌,跳跳舞;心情好的时候还跑去健身馆去练瑜伽;我还喜欢——”
我还想继续说下去,古小宝打断了我:“怎么全是些吃喝玩乐的?难道没有高雅的喜好吗?”
我眨眨眼睛。
如换了曲落阳,或伍一帆,听到我这些女人头发长见识短的喜欢,早已笑翻天了,但古小宝,却认为低俗,一副不屑的表情。最令我不爽的是,古小宝看我的时候,是一种傲慢的睥睨,整个人充斥着鼓涨涨的优越感。
真搞不懂,古小宝不就是一个在读博士生嘛,还是第一年,艰苦的二万五千里长征刚刚开始,离领博士毕业证还有好几年时间,用得着一副高高在上,目空一切的神态嘛?好像全天下,就他一个人读博士似的。
其实读博士,也没什么了不起。
我可怜的脑袋瓜子,拚命地搜索着,我会的东西,到底有什么是属于高雅的?搜索了好一会儿,才辛辛苦苦的,想到与高雅有一点点关联的东西,我小心翼翼地说:“我会拉二胡,会弹简单的钢琴,不过不是很喜欢。”
古小宝颔首,沉吟:“钢琴倒是一种高雅的乐器,这是有身份有修养的一种象征,懂得弹奏有好处没坏处。至于二胡嘛,不学也罢,上不了台面,没什么档次。”
我说:“哦。”
心中很是郁闷。我和古小宝,话不投机半句多。
我不说话了。
古小宝也不说。
气氛的点沉闷下来。
我喝着咖啡,一边看着窗外。我们在一楼,靠窗的地方而坐。这咖啡店,是处在城市的一个繁华地方,外面人来人往,熙熙攘攘,喧嚣声不绝,天空上的金黄的太阳,则有气无力地挂在天上。
给曲落阳撞了个正着(1)
突然,由远而近,传来一阵喜庆的声音。原来窗外,有婚车经过,壮观的车队,贴着大红双喜,在繁华的街道上,且走,且行,拖沓地显摆着,一副喜气洋洋的气氛。
我的目光,不觉被牵引了去。
婚车过去了很久,我还在呆呆地看着。
我在想,什么时候轮到我,也为某一个喜欢我,我又喜欢的男人,披上婚纱?
正在惆怅间,忽然,我就看到一个高大挺拔的熟悉身影,他从他那辆红色奔驰走下来,然后,便大踏步,朝我所在的咖啡店走过来。阳光下的他,神色动人,气宇轩昂,一张近乎完美的脸,帅气得如传说中的罗马王子,眸子里散发出一种令女人窒息的神采。
我呆住。
完完全全地呆住。
我的目光,牢牢地盯着他看,挪不开了去,就像给万能胶水粘了那样。我感觉到我的心,骤然加快了起来,一下一下的,疯狂地跳到完全没有了节奏,仿佛再不抓稳,就要冲出胸膛那样。
他——是——曲——落——阳!
他真的是曲落阳。
我骗得了别人,或我骗不了自己。我还爱着曲落阳,真的很爱,很爱,爱到无法自拔的地步,曲落阳在我的世界里,仍旧如鲠在喉,已深深透入我的血液,透入我的骨头。此时此刻,在这繁华的街道,人头涌动的地方,一刹那,一切的一切都成了背景,除了曲落阳的身形,他的五官,明亮地突出在我的世界里,然后一个珍珠停格,什么都停止了。
我呆了不知道有多久。
也许,一分钟的时间也不到。
然后,我看到曲落阳无意之中抬起头到,目光一扫,视线就落到我脸上,停了下来。他也看到了我,看到坐在咖啡店里,一直盯着他看的我。
冷不防的,他就咧嘴,笑了起来。
我绷紧着脸,没有笑。
我突然想起了我的鼻子,我做了隆鼻手术,变得高挺而漂亮起来的鼻子。
给曲落阳撞了个正着(2)
这鼻子,还是用曲落阳给我的钱做的,而曲落阳,最讨厌人去做整形手术。这样一想,我顿时张大了嘴巴,吓得像什么似的。反应过来后,便条件反射一般,我狂抓过放在桌子上的咖啡杯,用它来遮挡住我的脸。
外面的曲落阳,愣了一下,随即又忍俊不禁,干脆停下了脚步,站在那儿,像看舞台上小丑表演那样,饶有兴趣地看着。
这个时候我才发现,咖啡杯实在是太小了,根本遮不住我的脸,连三分之一的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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