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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爱情-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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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身他锺爱的肌肉呢。
苏醒这两年对於肌肉男有偏好,可能是吃的太多了口味越来越诡异,早先他喜欢气质男,後来喜欢酷哥,现在变成肌肉男了,一时一个口味,苏醒发誓自己一定要尝尽人间美男,至於将来会怎样他从来不去思考,对於人生、对於未来他两眼一抹黑。
苏醒有钱,他从小生活在一个富足的家庭,长大後学的是美术,他喜欢画画,从小的梦想是做个艺术家,只是当他出柜被父母踢出家门的时候他不得不考虑艺术家的吃饭问题,所以一个未来的大画家顿时跻身於广告事业,艺术诚可贵,面包价更高,苏醒不得不向生活屈服了。
年纪轻轻的苏醒是有过纯情的年代的,他也美好过,他也期盼过爱情,他曾经也是个好儿男,奈何他遇人不淑,一次次感情失利让他断了那份念想,爱情没有保质期,不如过一日算一日,与其在一棵树上吊死,追求所谓的爱情永不灭,还不如一天换一个尝尽天下美食来得逍遥自在,所以苏醒堕落了。
苏醒从来没有後悔过,不堕落他又能如何呢?他不想窝囊的躲在阴暗的角落里自怨自艾,他要活得潇洒肆意,别人说他是变态?那好,他就做个不折不扣的变态给你们看!
一天中大多数时间除了工作,都在灯红酒绿中度过,热闹的人群,繁杂的环境让苏醒得到救赎,他最讨厌回家,每次回到了都觉得好安静,静的好似世界只剩他一个人,每到午夜苏醒都觉得好寂寞。
金单拿著盒饭犹豫了半天,他不懂城里人为什麽动不动就要减肥,长的胖点不好麽?一身肉才健康!看著苏醒那羸弱的小腰,还有那两条小细腿他真的很想告诉对方,你别减了,多吃点长长肉吧。
“吃吧。”苏醒随手搬了个凳子坐在金单身旁,看著傻大个大开饭开始猛吃,苏醒托著腮帮子,他意外的发现看著这人吃饭似乎自己都觉得有些饿了,看上去不怎麽有卖相的凉饭到他那里都变成了美味。
“好吃麽?”忍不住开口询问,苏醒还伸长了脖子往盒子里看了看,一看之下食欲全消,刚才一定是他的错觉,那凉冰冰的盒饭有什麽好吃的。
“好吃,谢谢您。”金单一边吃著一边裂开大嘴将一口的白牙露了出来,“我比较贪吃,多吃您一份饭。”
“没关系,吃吧。”苏醒挥挥手,看著旁边工人们还在休息,他就拉著金单聊起天来,“喂,傻大个你几岁了?有三十了吧。”
“嗯,快了。”金单点点头,这个漂亮的男人坐在自己跟前害的金单吃饭都觉得不自在,被那双勾魂的眼睛注视著金单就觉得手足无措,差点没把饭粒吃到鼻子里去。
“结婚了麽啊?你们农村都结婚挺早的。”苏醒板著凳子又往金单那里挪了挪,他意外的发现这个傻大个会脸红,那样子很局促,但是却意外的很可爱,勾起了苏醒逗弄人家的心思。
“嗯,我儿子都三岁了。”那人靠了过来一阵扑鼻的香味直窜鼻息,说不上浓豔只觉得那香味从鼻子里直接窜到了後脑勺,搞的他浑身发麻,金单有种想要捂住鼻子的冲动。
“哇,你行啊你!”苏醒假模假样的拍拍对方的肩膀,顺便卡了卡油,不过在听到对方已经结婚生子的时候,他竟然有一种小小的失望,他歪了歪嘴角嗤笑了一番,当别人都是自己这样麽?人家是正常人,过著正常人类的生活,和他不同。
“嘿嘿。”被夸奖了,金单忍不住笑了起来,想起家里的儿子他格外的开心,那个小家夥不知道现在在干吗,也许和他娘在睡觉吧,也许在院子里玩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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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鲜币)11
“我儿子,已经长这麽高了,特别可爱。”谈到儿子金单的话也变的多了一些,给苏醒比划著儿子的身高,“我儿子招人稀罕,我弟弟和他男人回来的时候,两人就围著他转呢。”
苏醒眨巴眨巴眼睛,半天没回过神,他差点以为自己幻听了,扭头看看周围几个工人,似乎都没有听到金单的话,他又转回头轻声的问了下金单,“你弟弟和他男人?”
“是啊。”被苏醒感染到了,金单也下意识的放低了声音,两人跟做小偷一样扎到一边小声嘀咕著。
“你弟弟是同性恋?”苏醒拉著金单到了一边小声的和他说话,他倒不是怕什麽,只是觉得金单傻傻的,如果让那些工友知道他弟弟是同性恋会歧视他的,这里虽然是城市,现在的社会虽然很发达,但是同性恋仍旧是弱势群体。
“啊?”金单努力的思考著这三个字的字面意思,同性恋!同性之间的恋爱!那他弟弟确实是,想明白之後便对苏醒点点头,“他男人是这个城市的,我这次就是来找他的,但是我把他电话丢了,所以找不到我弟弟了。”
“笨死了。”苏醒啧啧有声的数落著金单,“一个电话都能丢了,你怎麽不把自己丢了呢。”
“我在火车站睡著了,被小偷把钱包偷走了,里面就有我弟弟的电话。”金单又想起了自己的伤心事,哀怨的盯著墙角发呆。
小偷!钱包!火车站!苏醒终於想起了面前这个很脸熟的人到底是谁了,那天他去火车站接客户的时候就看到他在那里到处问别人有没有看到他的钱包,人生何处不相逢,苏醒差点没乐了,这就是传说中的猿粪?好吧,这人长的虽然不像猿,不过他们还真是有份了!茫茫人海中陌生人再次相遇这是千年修得同船渡的猿粪啊!
苏醒没有说话,他可不想让对方知道自己当时在场,把小小的良心不安丢在脑後,苏醒伸手捅了捅金单的胳膊,“喂,你对你弟弟找男人这事怎麽看?”
“啊?啥怎麽看?”金单茫然的摇摇头,“不懂。”
“就是你同意不同意。”苏醒伸手就拧了金单胳膊一下,这人真气人,总是傻呆呆的,好想欺负他一下。
金单身上都是汗,饱满的肌肉鼓鼓囊囊的根本无处著力,所以苏醒的偷袭注定失败了,他甩了甩手,手指上都是从金单伸手摸下来的灰尘。
“同意啊,我爹娘都同意了,易如舜很不错的,长的也好看,人也很好。”金单认真的点头表示自己支撑弟弟的婚事,“而且他们都结婚了,去国外结的。”
“我去,这麽厉害,真的假的,易如舜?这个名字有点耳熟。”说不羡慕是假的,苏醒听到别人的爱情开花结果的那一刻心里还是有些酸楚的,为什麽别人就能够得到上天的眷顾,而他却成了被遗忘的角落呢?
“当然是真的了,回来以後他们也结了一次,不过我没去,我爹娘去的,早知道我也跟著了,就不至於找不到人了。”
“真好。。”苏醒羡慕之余,开始在想易如舜这个人名到底是何方神圣,为什麽他听到这个名字就觉得菊花一紧呢?难道说曾经跟他滚过床单不成?不应该吧,人家不是双宿双栖的模范情侣麽,怎麽可以跑出去鬼混呢!苏醒拒绝将那个传说中的好男人给抹黑了,他还是希望这个世界上真的有能够长长久久在一起的同性恋人,就算是祭奠他已逝去的年华吧。
两人聊了半天,在工头的催促下,金单跑去干活了,而苏醒则继续坐在一边偷看那二头肌…以及各种肌!
苏醒家的这活不是一天两天能完事的,他一连请了几天假留在家里哪里都没有去,有事没事的就和金单的聊天,这一聊不要紧,苏醒觉得这个人真的很有趣,憨憨傻傻的样子怎麽看怎麽有趣,不管他问金单什麽那人都会老实的告诉他,包括家里几亩地种的啥都告诉苏醒了。
而苏醒总是想著法的欺负金单,指挥他干这干那,结果那人真的很听话,除了他应该做的活,竟然把他厨房里的水龙头也给修好了。
第三天下工之後,苏醒就留下了金单,说晚上请他吃饭,金单憨厚的笑著露出了一嘴的白牙,灿烂的笑容让苏醒觉得眼前发昏,明明就是一个乡下人竟然让他在那一刻觉得好像白马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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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鲜币)12
不,金单应该是黑马王子才对,这人黑黑的一点都不白净,除了那身漂亮的腱子肉,要文凭没文凭,要事业没事业,简直就是三无产品,苏醒撇撇嘴,这样的男人其实没啥销路,也就是和他接触了以後,才会觉得这人不错,因为他很善良,善良的让人想要欺负他。
就这样耗了几天,卫生间也修缮的有些眉目了,苏醒突然发现他竟然在家里呆了好几天,晚上也不出去玩了竟然不感觉到寂寞,因为金单会留下来陪他吃完晚饭才走。有个人陪伴自己真的很不错,可惜吃过晚饭那人就走了,要是住下来…苏醒摇摇头觉得自己是疯了,这麽多年他都不再奢望找个伴了,怎麽现在又活动心思了呢?这样太危险了!
苏醒的公司似乎有些看不过去了,一个电话又一个电话开始催促苏醒赶快上班,苏醒哭笑不得摇摇头,竟然有种错觉,这公司如果没他真能倒闭了,这个促劲的,一天三催赶上吃饭了。
无奈之下,苏醒给自己朋友打电话让他过来帮忙看著点,自己收拾东西乖乖去上班做苦力了。
两天之後苏醒家被修缮完毕,金单的工队撤离了,走的无声无息的,搞得苏醒想找那个傻大个道个别都没有机会,他哀怨的看著卫生间,眼前飘荡的全是金单那身肌肉。
“晚上一定要找个那样的滚床单!”苏醒咬咬牙拿起自己的车钥匙就往外走,也不管天黑没有黑,直奔他的根据地。
转眼间金单算了算日子进城也两个月了,摸摸口袋里存的钱心里有些成就感,想当初自己可是被偷的身无分文,没有被饿死还存下了钱,现在也有住的地方,而且还交到了一个好朋友,想起戴可金单就洋溢起了轻松的笑容,在这座城市里他最珍惜的人就是戴可了。
收了工金单换了身干净的衣服急匆匆的就走了,今天约好了戴可吃饭,那人跟他说有个好消息要告诉他,金单有些迫不及待,不知道那人嘴里的好消息是什麽。
“戴可!”金单在马路这边便看到了戴可,他用力的挥舞自己的手臂,大嗓门一开就引来路人的侧目。
戴可瞬间脸红,周围的人都顺著那个傻大个的眼神往他这看,搞的戴可有种想要狠狠踹对方一脚的冲动。
“喊什麽喊,我又不会走。”等人跑过来,戴可才小声的斥诉对方。
“嘿嘿。”金单说不出所以然来,只好嘿嘿傻笑,“小可,你说有好消息告诉我的。”
“著什麽急,先吃饭。”戴可伸手拉著金单的衣服下摆,“走啦。”
戴可神秘兮兮的往前走,不去理会金单的询问,这次他们没有去常吃的那家饭店,而是去了一个新地方,金单屁颠屁颠的跟著戴可,等到了地方他眨巴眨巴眼睛,“小可,这里能吃饭不,会不会很贵啊。”
“傻瓜!进去就知道了。”拽了拽金单往里走。
金单犹豫了片刻还是跟著戴可进去了,只是下意识的摸著自己的口袋,合计著里面的钱够不够吃饭的,这次他可是发了工资请戴可吃饭啊,总不能又向上次一样付不起让戴可给抵账啊。
脑子里胡乱的想著,跟著戴可来到一个包间门前,只见戴可推开门,将金单推了进去。
“哥!”金对在包间里已经等的很是焦急了,昨天他一宿没睡,恨不得晚上就把哥哥接进来,但是那个警察说想要给哥哥一个惊喜,他只好忍耐了。
金对很懊恼,记得几个月前给哥哥家打电话的时候,是听爹抱怨过嫂子让哥哥出来打工,他当时就说如果哥哥过来记得告诉他,然後这事他就没怎麽当回事,只是没想到哥哥竟然失踪了。
当初金单进城後,金老头就一直惦记著,但是他不会打电话,以前都是大儿子去拨号电话他跟著说话,这次大儿子不在了,他磨著儿媳妇带他去打电话,谁知儿媳妇说电话费太贵了,等过一个再打,这一拖就个把月。
大儿子一直没有消息,小儿子也不来个电话报平安,老金头觉得很不安,两个儿子不是那种不管不顾的人,当初小儿子去城里,到了地方先想著给他挂个电话报平安,因为儿子们知道自己会担心,这次竟然一个月都没有消息,老金头的心跟猫抓一样。
最後磨著儿媳妇去村部打电话,谁知小儿子金对说金单根本没去找他,这个消息差点让身体健朗的金老头突发心脏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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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鲜币)13
接了电话金对开始睡不著觉了,成天的担心哥哥,易如舜只好登了报纸发寻人启事,奈何金单他不看报,这麽著就又过了些时日。
戴可拿到金单给的信息一直在寻找他的弟弟,凑巧在张报纸上看到了易如舜发的寻人启事,他立马挂了电话过去询问,最後将金单的家庭情况和金对一对比,他断定这人就是金单的弟弟,两人约了地方见了面,戴可又仔细的问了问,最後约定日期带著金单过去见他。
戴可为什麽没有第一时间带著金单去见金对也是怕万一他搞错了让傻大个白高兴一场,所以他谨慎的询问了很多遍,最後确定是这个人他才约了金单,而且也没有提前告诉他,一来是想给他个惊喜,二来是他确实担心又不是,他知道那种期望的心情,如果错了还不如当时被捅开,这样比较好。
“对儿!”金单看到弟弟的那一刻差点没哭了,冲过去就把弟弟搂在怀里,完全无视了弟夫易如舜的那一脸哀怨。
“哥!啊。。”金对很没出息的哭了,哥哥失踪的事情让他一直很难过,一天没见著人他就吃不好睡不好,不管易如舜怎麽哄都没用。
戴可的心终於放下了,长舒了口气拉上了包间的门,仔细瞅瞅发现一屋子人,除了他见过的金对和易如舜以外还有两个男人。
和两外两人点了点头,戴可走到金单的身边拍了拍他的肩膀,“傻大个,行了,先坐下吧,抱起来没完了。”
一干人落座,金单才看到黑蛋和缪尼杉也在这里,“黑蛋,你也在啊。”
“你才刚看到我们啊。”黑蛋笑嘻嘻的搂著缪尼杉,“媳妇,我好没存在感,金大哥都看不到我。”
“起开!”缪尼杉白了他一眼,“金大哥,你进城怎麽不找金对啊。”
“我把对儿的电话弄丢了,咦!小可你怎麽找到我弟弟的。”突然反应过来的金单扭头激动的拉著戴可的手。
戴可的脸腾地一下就红了,那只粗糙的大手将他的手紧紧的包裹著,他有些不自然想要把手抽出来又怕别人看出什麽,“你弟弟登了寻人启事。”
“哦,原来是这样。”金单点点头还是挺激动的,找到弟弟了他真的很高兴,拉著戴可的小手不肯放开,“小可,谢谢你,如果不是你我肯定饿死了。”
“哎呀,别谢了。”戴可觉得自己的手心在冒汗,他可是喜欢男人的,被个男人这样握著他感觉头顶快要冒烟了。
“行了,点菜吃饭吧。”缪尼杉瞄了一眼戴可,嘴角露出了诡异的笑容,起身招呼大家点菜,将注意力拉了过来,而金单也被菜式吸引过去就势放开了戴可的手。
被放开的戴可突然觉得手里空荡荡的,看著那个注意力都在吃上的傻大个就一阵的不爽,难道说吃的比自己还要重要不成!
一家人吃吃喝喝酒足饭饱之际,金对似乎不肯让哥哥回去那个宿舍,非要领他回家住,最後商议了下,金单的工作明天也去辞掉,然後在缪尼杉这里工作,先在金对家住几天,然後再住缪尼杉给安排的宿舍。
金单跟著弟弟回了家,戴可也跟著过去忍门,当他们看到金对住的房子时,金单诧异的下巴都快掉了,而戴可则是眨巴著眼睛盯著易如舜看。
经过相处戴可知道金对和那个文质彬彬的男人是夫妻关系,一对同性爱人,人家还是结了婚的,有对戒、有本本的。这个认知让戴可很羡慕,就算金对是个农村人又怎样,人家可是真正相爱的人,原来爱情真的无界限,他一直都觉得爱情很幻灭,经不住时间的淬炼、也经不起等级的分化,可是在真正的爱情面前,真的可以做到平等,戴可忍不住看了看金单,但是一想到金单已经结婚生子了,他的幻想刷的一下幻灭了,果然这种事情不是他羡慕就能求来的。
他和金单只能做朋友吧?不知道从什麽时候起,戴可觉得自己对这个憨傻的男人有了那一丝的不同,很想帮助他,很想和他做朋友,看著他胡吃海塞的样子就觉得很有意思,不在意他的农民工身份,不觉得他穿的衣服脏也不觉得他身份低,反而和他在一起觉得很轻松。
但是就算是这样一个很普通的男人,普通到丢到人堆里都看不到的普通男人,都不是戴可可以奢望的,人家是已婚男人,有老婆有孩子,而且不一定喜欢男人,所以的一切都是他在幻想和不切实际的臆想,别说两人有没有可能在一起,就算金单是独身好了,他能保证人家会喜欢男人,又恰巧会喜欢他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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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鲜币)14
都说千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他要做多少好事才能修来今生的伴侣呢?而那个人凑巧是金单?是这个让他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的男人?
“哎。。”戴可忍不住长叹一声,惹来了金单的注目,他狠狠的白了对方一眼,心里不住的默念,‘臭男人,都怪你,我的初恋还没恋呢,就失了。’
进了屋,金单有些局促,看著自己的衣著和有些脏的鞋子他觉得站在那里都很别扭,恨不得离开,这个家太干净了,干净的让他不知道怎麽办好。
“哥,你进来啊。”拉著金单进屋给他拿了鞋子,神经粗的金对并不知道哥哥在别扭什麽,他只想让哥哥舒服,跟前跟後的给拿鞋子,还从屋里拿出来给哥哥买的衣服。
“哥,你去洗澡,然後试试这衣服,我前几天和如舜一起出去给你买的。”金对兴奋的拿著衣服给金单看,推著他往客房走去。
易如舜坐在沙发上,给戴可倒了杯茶,“多亏了戴警官,不然我家金对可愁死了。”
“没什麽,应该做的。”戴可四处打量这房子,总觉得怪怪的,装修很前卫很有品,但是墙上和有些地方的修饰却透著乡土气,例如墙上挂的十字绣,大朵的牡丹又红又豔。
“对儿绣的,他喜欢这些。”顺著戴可的视线,易如舜知道对方在看什麽,凡是来他家的人都会如此,谁让他家对儿的品味太…特殊了呢,和他搭配起来就是那样的个性,让进来的人都忍不住到处乱看。
易如舜和戴可两人在聊天,戴可知道他的职业,所以趁机从对方那里取取经,他偶尔也玩玩股票什麽的,像这种人能够认识也很不错,听听人家的见解也长知识。
两人聊的还算投机,易如舜也很慷慨,他看得出来这个俊俏的小警察似乎看上他大舅哥了,不过大舅哥家里有个败家的媳妇,但是相比来说他更中意这个警察,如果俩人能有发现,他支持大舅哥抛妻做陈世美!
在易如舜看来金单和王翠花之间就是包办婚姻,没有爱情的婚姻那就是坟墓,没有幸福可言,不管是金单还是那个女人都一样,如果不是考虑到孩子,他真想鼓动金单离婚来著,那女人一看就是贪恋富贵爱慕虚荣的典型,很不讨喜。
大半个锺头过去了,客房的门打开了,金对推著洗漱完毕的金单出来了,傻大个有些紧张,手脚都不知道放在哪里了,新换的衣服让他浑身不自在,走路都快顺边了。
“噗。”戴可正在喝茶,看到金单差点没喷了,他懊恼的放下茶杯,突然有些生气。
明白自己有点喜欢金单了,他也知道和金单没有希望,他就特希望金单在他眼里越来越糟,然後他自己慢慢的断了念想是最美好的,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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