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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日之不离不弃-第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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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晚上吴黎翻来覆去睡不着觉,当然失眠的不光是她,知道m市基地的存在的人都没有睡好觉。

吴蒙摸了摸萧云还没有隆起的肚子忧心忡忡的说:“m市基地真的不存在了?那你说孙老爷子和孙微他们呢?”

萧云好笑的看了一眼吴蒙,觉得他是瞎操心,不过大概是她怀孕的缘故,心里也有些微妙,伸出细长的手覆盖到吴蒙的大手上:“阿蒙,幸亏我们离开那儿了,别人的死活我们再关心也无力,我现在最担心的是这个孩子是不是来的不是时候,如果丧尸真有那么厉害,那我们这里是不是也很危险,到时候要是孩子保不住怎么办?”

孙爷爷和孙微哪有孩子和老婆重要,吴蒙马上进入和老婆相亲相爱互诉衷肠模式:“你放心,到时候我会保护你们,即使我死了,还有他姑姑呢。”

萧云连忙伸出手指抵在吴蒙的嘴上:“真讨厌,说什么死不死的,我怎么舍得你死,要是你死,我也跟着你死……”

你死我死大家死,有完没完?听力极好的吴黎在床上抽了抽嘴角,想起自己睡不着,干脆躲进空间跟步棋絮絮叨叨说话。

当然庆幸的还有明宇和武小龙等人,至于农场其他的人,他们没有听过m市基地,但心里也很担忧,他们担忧的和吴黎一样,那就是这个农场在丧尸围困下到底能不能真的守住?如果不能守住,他们现在又种地的那些行为到底还有没有用?

那一夜,注定是个不眠夜。

第二日他们醒的时候,听到空旷的农场传来乒乒乓乓的声音,原来是吴黎和明宇在用多余不用的铁板加固汽车,吴黎看了看这群起得很早的人,面呆的脸扯了个古怪的笑容:“你们担心什么,我都知道,你们放心吧,要是真有那么一天,我不会抛下你们的,到时候要活大家一起活。”

要死肯定不能一起死,至少肯定不能让哥哥嫂子死,这句话放在心里就行了,吴黎说完低头继续和明宇一起认真摆弄起车来。

老大都发话,还正干着粗活呢,农场里面的人,心里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也就各就各位该干嘛干嘛去了。

苏筱文他们是被烟吸引过来的,吴黎让于大妈不再升烟,而是改着用黑蔬果煮水,虽然水蒸气散发出来的气味传播的范围没有那么远,但好歹比升怪烟引来不相干的人好。

于大妈每天做这种枯燥的工作,心里有点点憋屈,她不知道吴黎的具体用意,只知道煮这东西味道又怪,又浪费柴火,不过她不能反驳,谁叫她要带孩子,只能做这工作呢,要是让她去农场外面种地,那种危险刺激的工作她才不干呢。

熏改成煮之后,效果打大折扣,于是吴黎带着大家在外面有时候干农活的时候,草原的尽头就会晃悠悠的出现几个犹如醉鬼的丧尸兄弟。

它们速度有时候快,有时候慢,有时候走八步,有时候会跑两下,不过它们显然是讨厌那黑蔬果的味道的,一般都会停在离农场外面菜地的三米地方停滞不前,只有少数进化过的丧尸会继续往农场走。

不过这些少数不合丧尸兄弟群的,吴黎显然也不欢迎它们,会和明宇一起带着武器把他们杀掉。

久而久之,这种情况下,农场的人对丧尸的恐惧减少了不少,不过有时候很多东西是双刃剑,吴黎有一天见到农场的孩子在外面看到丧尸还不躲闪回农场时,心里有种不好的预感,她猜测大概是大家知道那群丧尸不会靠近农场的,所以并不惧怕。

过分害怕不行,不害怕也不行,真是操碎了小心肝,吴黎对着老天翻了个白眼,做了个决定。

再有丧尸在来农场附近晃悠时,她和明宇杀得很少,多的是由她和白菜按照步棋以前的方法,把那群丧尸兄弟姐妹们捆起来,抓回农场,当然她不是抓回来当宠物,而是拿回来给农场里面的人练手的。

以前训练得再多也没有直接的杀戮来的只直观,农场里面的人最开始是很不适应杀血淋淋腐烂的丧尸,杀完还会吐,不过由于吴黎不断在他们身边鞭策,鞭策完还有萧云专门的心里疏导,倒是越来越熟练,真正应证了那句话,吐呀吐就习惯了。(未完待续)

☆、第114章 血腥的礼物

血腥味冲刺在鼻端,吴黎觉得自己很昏沉沉,那是每次哥哥让自己吃了药的那种昏沉,耳朵旁边很吵,派车门的声音和此起彼伏的嗬嗬声凑成一曲协奏曲,让一向音乐感奇差的吴黎十分厌烦。

哗啦,玻璃碎裂的声音进入吴黎的耳朵,她感觉几双滑腻腻的手摸向了她的胳膊。

血腥味更加严重起来,吴黎觉得很恶心,可她却睁不开眼睛,忽然她感觉手上一痛,虽然她很昏沉,却依然能感觉到自己的身上的肉正脱离自己的皮肤,而抱住她的哥哥身上却全是鲜血,流了她一脸。

后来的感觉她很模糊,她觉得自己大概快死了,身体里的血和肉都在离她而去?结果会怎样,自己和哥哥会被啃成光秃秃的白骨吗?

“啊……”

吴黎惊醒过来,感觉自己脑门上全是冷汗,摸了摸额头,湿腻腻感觉让她非常的不舒服,从床的一边扯出步棋送她的方帕,把脑门上汗擦了擦。

最近虽然农场里面的人都在变强,她却很没有安全感,恍惚上辈子发生的事情会再度发生在自己一般,摸了摸冰凉的四肢,叹了口气。

背后和脑门全是汗,四肢却冰凉,这非一般的感觉真是难受,这种时候可不能生病,难受不说,传染给嫂子就不好了。

吴黎下床去了洗漱间,用水把身体擦了一遍,换了一身衣服才继续躺在床上想事情。

草原什么都好,就是昼夜温差太大,才十月份呀,有些城市还是夏天,而这里现在居然已经开始换被子了。

天气冷不是她最担心的,而是她这几晚上对丧尸兄弟的发现。

去年天冷的时候,丧尸兄弟的动作非常迟缓。大雪满天飞的时候,那些丧尸甚至变成冰棍。

可经过一年后,进化的丧尸暂且不谈。就一般的丧尸来说,它们不再怕冷,没有任何御寒的情况下它们动作照样迅速。

有些甚至在寒冷的天气下,比人的动作更迅速。

这种情况非常不妙,毕竟冷是什么东西,抱歉。吃货丧尸不知道。而人却不得不在寒冷的环境下穿得厚厚的,手冻的情况下更是准头,力量差了很多。

吴黎很担心。从生物角度上来说,丧尸不怕冷意味着另一种进化。

抓住被子的一角,把自己身体彻底裹在里面,随着农场的人越来越多,她的压力越来越大,空间里面的汽油又剩得不多,要真的被丧尸逼的逃跑的时候。不知道那时候会逃多远。

难道又要被丧尸围困?真是难受,没有人可以说心里想法真是难受,吴黎正准备躲回空间和步棋说说,可被敲门声打断。

揉了揉青黑的眼睛,拿起枕头下的大砍刀走到门边打开门,发现敲门的是武小龙。而对方脸色显然不好。吴黎心里咯噔一下,深更半夜他不在农场巡逻。跑来找自己,难道发生什么事了不成?

不会吧,自己做个噩梦都能实现,那她就不是乌鸦嘴,是活脱脱的乌鸦了,心里这么想着,便着急的问了出来:“怎么了?丧尸来了?围困了?”

吴黎心里着急,不知不觉没有拿刀的右手便抓住了武小龙的左胳膊,那力道让武小龙开始冒汗,疼的他呲牙咧嘴:“吴黎姐姐,你放手呀,好疼,不是丧尸,是前段时间离开的那个辰五回来了。”

呼~,吴黎松了口气,放开武小龙的手,横了他一眼:“就他,也值得你大惊小怪?你这段时间胆子都练哪儿去了?”

武小龙瘪了瘪嘴,心想自己胆儿是挺肥的,不过对方人气势十足,背后黑压压的不知道是什么东西,还让他们请老大出去,那模样就像是来抢人的,这叫他怎么说呀?

“吴黎姐姐,你不知道你不知道……”

她知道才怪,吴黎翻了个白眼:“你结巴吗?”

“反正你去了就知道了。”武小龙觉得自己说的甚有哲理,说完便走在前面给吴黎带路去了。

吴黎把刀从刀鞘里面拔出来,她到要看看辰五到底怎么了?让武小龙吓成这幅得性。

农场有了发电机之后,照明设备就有了,丧尸又没有视力,吴黎不怕他们灯光吸引怪物,便在农场隔一段距离挂了灯,虽然赶不上现代化大都市的路灯,可照明什么的还算不差。

只是毕竟发电机的威力有限,大门处那里就没有那么亮堂了,吴黎走到大铁门,用疑惑的眼神看向武小龙。

武小龙拍了拍胸口:“老大,你放心,我哪能让他进来,他还在外面呢?”

吴黎满意的点了点头,往筑墙的墙头一跳,稳稳当当的站在上面,右手把刀抽出刀鞘,摆了一个威风凛凛的姿势。

武小龙在下面看得目瞪口呆,吴黎老大真特么太帅了,那动作,那姿势,那月光下,哦,那灯光下寒光闪闪的刀尖,似乎让他看见了电视中的女侠。

女侠吴黎看着下面的男人,用刀尖点了点筑墙的砖头:“你怎么又来了?”

墙角下武小龙翻了个白眼,真是贵人多忘事,他都还记得那个辰五走的时候像灰太狼一样说了一句‘他还会回来的’,想不到一个月都不到,老大就忘得干干净净。

筑墙的另一头的辰五似乎和武小龙的想法一样,见吴黎这么问,呆了一秒,随即用带黑皮手套的手提起一东西:“我说过,我会回来的,这算见面礼,不知道你满不满意?”

满意你个头,血淋淋的丧尸脑袋算什么见面礼,还不如一袋米来的实在呢。

辰五见吴黎没有说话,丢掉丧尸脑袋,脱了皮手套,露出纤细又白皙的双手。

吴黎只见他一手垂下,一手伸向胸口要去摸什么的东西,瞬间警惕起来,电视里一般这个动作,就是要拿枪了,吴黎举起刀正准备跳下去和对方战一战,忽然一个声音传来。

“不好,吴黎姐姐,他要拿枪。”原来是武小龙在筑墙脚下看不到戏,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爬上了高台,正望着他们大喊。

吴黎面呆的脸更加呆了一秒,她就那么傻,难道看不出对方要拿枪,还用你喊,你这样会打草惊蛇知不知道?难道你没有发现你喊了之后,对方动作都慢了几秒吗?

辰五看筑墙上的吴黎瞪完武小龙,举起刀要向他跳过来,连忙拔出衣兜里面的东西,开关打开,四周亮了起来。

吴黎已经不知道说什么好了,你拿个手电筒要不要拿得那么惊心动魄,还搞个慢动作,不过她只在心中默默吐槽了几秒,就被辰五背后的情形惊呆了,他背后黑压压的居然是丧尸,刚刚她在不太亮的灯光下,她还以为是人呢。

这些丧尸都是白天在菜地四处晃荡的丧尸,不知道辰五什么时候把它们杀死,还堆砌在一起的,当然这不是她最吃惊的,最吃惊的是这人杀了这么多丧尸,没有用枪,也没有弄出丝毫的动静,他要是敌人,那也太麻烦了。

真逆天,吴黎想起上次要挟苏筱文这人叛变,又想起以苏筱文的为人,叛变之后,居然还能放这人出来,诡异的她已经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辰五见吴黎已经被吓着的模样,冷冷的脸上有些略微的得意:“怎么样,还满意你看到的吗?”

这句话怎么那么熟呀,吴黎正跳墙的时候,被他这么一雷,着地的时候差点崴脚,还好一手的刀和另一手的刀鞘帮了大忙,不然她铁定摔地上,还得给地上的丧尸脑袋来个亲密接触。

停顿好之后,吴黎抬头看向辰五,脸上带着好奇:“你为什么非要来我们这里,苏筱文那里不好吗?”

刚说完,她发现对方的眼神直盯盯的盯着自己身后那片庄稼地,心里一个咕咚,这人莫不是贪恋她的蔬菜和粮食,真是大灰狼呀大灰狼,这蔬菜她都还没有尝鲜呢。

不得不说呆姑娘吴黎大晚上的眼神不太好,人家哪是看她身后的庄稼地,人家那赤果果的目光是盯着她脑袋瓜子好不好,辰五听了她的话,继续盯了脑袋瓜子一秒才回道:“因为苏那里已经没有我想要的了,我只想要你……”

“什么?”吴黎和武小龙齐齐打断辰五,一个是觉得这人太不靠谱,太花心,才见一面呢,就从苏筱文身上转移到自己了,另一个是不相信自己老大的魅力居然敌过了苏筱文大美女。

辰五揉了揉太阳穴,师傅说的不错,高手就是这样,有很多怪癖,面前这个高手小姑娘怪癖尤其多,喜欢跳墙显摆,喜欢大惊小怪,还喜欢翻白眼。

不过为了追求不断提升的境界,辰五表示连苏筱文那种女人他都能忍受,还有什么不能忍受的,于是就把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

吴黎总结来说,这就是一个唯武功至上的中二男青年,男青年的中级梦想便是像电视里那样飞檐走壁,水上飘花,杀人于无形,呸,错了,是杀丧尸于无形。(未完待续)

☆、第115章 怪癖二货

他犹如孤傲的苍鹰,不断的寻找高手,如果对方比他强,他会跟着对方当小弟,直到慢慢学到对方的武力为止,如果对方比他弱,他就会弃之而去。

这种超然的追求境界的想法是多么的脱俗,吴黎对他有点另眼相看,这都是些什么怪毛病,打不过对方就当小弟,你以为是武侠小说,要是你打不过进化的丧尸,是不是还得给它找肉。

吴黎发现自从步棋进空间之后,她就越来越喜欢吐槽,这个习惯不好,多不尊重别人,翻了个白眼,继续聆听辰五的话。

曾经的辰五之所有会帮苏筱文,完全是他年少不懂事的时候,败在对方的旗袍裙下,从此走上了小弟的不归路。

前段时间他好不容易超过了苏筱文的实力,可因为末世的原因,极大的阻碍了他寻高手之路,又听说苏筱文会带着他四处奔走,于是他咬牙忍了下来,继续当小弟。

咬牙吗,你这种享受的表情是咬牙,吴黎翻个白眼,随即又听对面中二青年神吹。

辰五丝毫不知道自己被吐槽,脸上带着一副得意的表情:“你不知道高手多么寂寞,一路走来我单挑过不少人,可都几招就打败他们,幸亏遇到了你,不然我这辈子就完全没有意义了。”

辰五说完看向吴黎的眼睛眯了一下:“你当时选择从我下手,是觉得我最弱是不是?你别不承认,我可从你当时的眼神看出来了,那是对方好弱,很好打败的轻蔑眼神。”

高台上耳尖的武小龙不由的瘪了瘪嘴,这辰五什么眼神呀。这么厉害,他老大吴黎一如既往三百六十度黑漆漆没有任何表情的大眼中,他是怎么看出她的轻蔑的。

后面的话,多是吹嘘自己如何有骨气,如何清高,如何气节,他已经被吴黎打败。用他的宗旨上说。吴黎从今以后就是他老大,他一定会跟着吴黎当小弟,一直到战胜对方为止。

吴黎想不到现实中还能遇到那啥吹雪的人。以武学境界为重,连生命都不顾,居然只带一把匕首其它什么都不带从x庇护所出来,还要如此表白一番。真不知道这人如此二,是怎么在末世下生存下来的?

辰五见吴黎表情有所松动。便提出自己的进一步想法:“你要是没有意见的话,以后我就是农场的一员了,我现在饿惨了,你快让人给我煮三碗饭。不,我要吃五碗,咸萝卜咸白菜的随便上点。你看,我给你杀了这么多丧尸多浪费体力。你可不能不管我。”

吴黎目瞪口呆,大哥,你能不能不这么厚脸皮的提起要吃多少碗饭呀?你西门吹雪,独孤求败的形象呢,你高大冷的表情呢?说了半天还是稀罕我农场菜地里面的蔬菜。

不过这人的武力值确实不错,吴黎心想就当多养只二货,应该比白菜管用。

如此情况下,农场从此多了一个叫辰五的人,他的来意,除了当天晚上在高台上光明正大偷听的武小龙,其他人都认为他是来追求吴黎小姑娘的。

辰五武力值不错,饭吃的多,喜欢吃咸白菜拌白干饭,咸萝卜也行,其他不爱吃,肉更是一点不沾,平时干活也很有力气,除了喜欢跟在吴黎背后以外,农场里面的人找不出其它缺点。

这种虽然不够亲切,却帮大家使力气的年轻人,才一天时间就赢得了大部分人的好感,像于大妈这种本来就不喜欢步棋的人,一个劲地拉住吴黎把辰五夸了一个遍,只让她要选对象的时候要格外注意,只差没说辰五好,你忘记那个抛弃你而去的步棋,从新选择吧。

吴黎被农场里面大家**的眼光,和辰五因武学的执着缠得很不耐烦,只好答应等过两天雨停后,带辰五出去历练历练。

这个历练的想法吴黎自从上次苏筱文说了m市基地的事情,以及她发现空间的汽油不多的时候,她就有这个想法。

她读大学时,听一个从h市到c市读书同学吹嘘过,h市的草原原生态保存得非常好,除了众所周知的牛呀、羊呀,各种小动物呀,还有一个现代比较贵,有钱也不一定能买到的好东西:野马。

吴黎曾经读书不爱讲话,有个特殊的小癖好,喜欢偷听,这个癖好直到现在都还在继续发扬光大。

当然那个时候都是偷偷的坐到教室一角,面呆一张脸,耳朵带着没有任何声音的耳塞,神秘莫测的偷听。

她偷听到自己想要的内容或者喜欢的东西时,还会傻兮兮的笑,加上她平时奇奇怪怪的行为,一度让周围的人她是一个怪异的神经病。

吴黎当时不但听到了关于野马的传闻,还听那同学吹嘘如何根据蛛丝马迹找野马,当然那人吹嘘的太过,吴黎觉得只能相信一半。

有了这个想法,在雨停了两天,草地都被晒干时,吴黎就带着白菜,还有讨厌辰五出发了。

出发之前为了保证农场里面人的安全,她把武器以及各种能想到的威胁分别给明宇和吴蒙交代了一遍,那保姆模样让辰五觉得她不是妹妹,倒像是一个姐姐。

吴黎为了节约汽油又要观察踪迹,只能步行,在步棋的训练之下,她体力早已经突破好多次,再不是以前那个娇滴滴的女孩子了,其实一直都没有娇滴滴过。

不过自己的情况不代表别人的情况,吴黎从农场议事厅出来,抬头看向身后的追随者:“我打算步行,你不是要和我学武吗,那就得先从提升体力开始,就是不知道你这身板能不能行?”

辰五听了眉毛一挑,觉得嫌弃他身板的人都不是好人,要是以往谁这么说他,牙齿都要掉几颗,可吴黎就不一样了,那可是武者中的强者,是值得尊敬的,当然最重要的原因绝不是这个,而是他打不过人家。

他跟从吴黎这几天,不定时的偷袭了吴黎十几次,发现人家五感六识特别的强,比他这种特殊职业的人还要强几倍,在他每次才实行偷袭就被发现,而且还能快速的找到他的缺点予以击败。

所以他变得越来越有耐性,即使吴黎讽刺他最不喜欢别人讽刺的地方,中二的他也能完全忍下来。

每次出行吴黎都会带上一个半米高军绿色的大背包,里面装着各种各样的必需品,有药物食物还有几个黑蔬果,虽然她有空间,但还是这样做,因为她要带头让农场里面每个人都要形成这种习惯。

这次出发也不例外,吴黎背好自己的,把另一个和她背包差不多大小的黑色背包递给辰五,在辰五不解的目光下呆呆说了一句:“负重徒步,敢不敢?”

这有什么不敢,辰五提过背包发现是有点重,但还没有达到负重徒步的地步,于是他并没有立刻背上去,而是打开检查了里面东西,发现里面从药物到食品一应俱全之后,看向吴黎的眼光不一样起来。

他以为吴黎能在比较复杂的一群人中当上老大,除了武力应该就是步棋的原因,可他来了这么几天,步棋是一眼都没有瞧见,而武力这块显然农场里面有几个人也不会太弱,他原本还有些疑惑,这一刻又有些了悟了。

这种武力值强,想法面面俱到,背后还有一个医生的领导者太少了,这种人应该打心里让人放心,至少他接过这背包看到里面准备的东西就不会担心自己在草原走失后要怎么办了。

他这种中二的想法吴黎并不知道,等他从想法中反应过来时,发现吴黎已经和白菜快跑到农场大门口了,辰五甩了甩头,背上背包追了过去。

吴黎根据记忆深处的知识开始在草原里面慢慢寻找,草原方圆十多里之内是肯定没有的,草原的小岛上,她曾经也去过,虽然没有走完,但根据脑残粉三人的描述,以及当时她的观察,那边也应该是没有的。

至于通向h市那个方向,她不止去过一次,所以那个方向也没有,如此排除下来,就剩了农场的北面和西面了。

吴黎根据大多数动物的习性,最先想到的是往西面延伸,草原没有畜牧的情况下,草都有一点点深,虽然很多已经开始发黄枯萎,但在快速跑步的情况下发现草丛中马蹄印子的话,对不起,她还有点做不到。

不过她因为黑色蔬果的原因,五感不错,再加上白菜这只爱吃饼干的狼,于是,她选择的方式就是靠嗅觉。

大概跑了三个多小时,在身后辰五跑得上气不接下气的时候,吴黎终于停了下来:“辰五,你闻到了吗?这种味道,你闻到了吗?”

辰五弓着腰,手扶住膝盖,不停的喘气,听吴黎这么一说,抬起已经快要垂到膝盖以下脑袋兴奋的说:“什么味道,野马的味道吗?我们可以抓野马了吗?可以休息了吗?抓完回家可以吃白干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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