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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童养媳-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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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明夏轻歌
☆、卷一 卖身
“醒了,醒了”
沈寄睁开眼,看到围在自己四周的人,有的人眼底含着担忧,有的有着庆幸,还有的一副看热闹的嘴脸,“看,我说贱命之人不会那么容易死吧。”
这是怎么回事?
她是C大研一的学生,可惜还没能毕业成为硕士就先当了烈士。应该是死了吧,那辆车撞向路中央的小孩子,刹车不及,而路边的她头脑一热冲了过去把小孩推到人行道上,然后被撞飞了。
如果说自己没死,那么被人围着也说得过去。可是这些人穿得却是电视里古装片的打扮。断没可能有电视台的综艺节目会忽悠一个舍己救人,然后重伤的人的。那样太不道德了。那么,她这是穿越了?重生了?
应该算是重生吧。应该现代的她已经被撞死了啊。这,算是上天的奖励么。如来佛祖,耶稣基督也好,或者是老天爷,谢谢谢谢!沈寄感激的在心头念叨。虽然她从前不信神佛,但是以后,她决定信了。毕竟老天有眼,神佛有灵。
旁边有人说道:“这是俺们一个乡逃难出来的,姓沈,小名寄姐。可怜啊!生下来就没了娘,现在爹又死了。各位大叔大娘,行行好买了她吧。小姑娘今年八岁,三月十七的生辰。家里家外的活儿都会做。”
听完这位同乡的话,本还在庆幸名字没换的沈寄脑子‘嗡’地一声,然后抬起自己的手来看,果然小了不少,而且消瘦得很。这根本是一个芦柴棒嘛,本尊怕不是饿死的吧。
“卖身葬父,也算个孝女。”身遭还有人在说着。
刚接受了自己丧父又丧母,变成了八岁女童的沈寄再次震惊了。卖身葬父?转头看去,旁边果然有一床草席裹着一个人。想来就是本尊的亲爹了。她抬头看看灰蒙蒙的天,你真的有眼么,为什么把本小姐送到这么个人身上重生?有这么苦逼么?别人重生也好,穿越也好,不都是在宫里或者大户人家吃香的喝辣的么,顺带再同一、二、三、四、五位阿哥或者公子谱一段可歌可泣的恋曲。
当然,八岁想这个早了点。可是好歹别让她这么悲催啊!
一小锭银子被递到眼前,“跟我走吧,先去拉口薄棺葬了你爹。然后去衙门办文书。”
欲哭无泪的沈寄看着眼前的银子,还有递银子的妇人。好吧,至少看起来是个良家女子,不是青楼里的妈妈。可是,也不能就这么卖身了吧。
“去吧,好孩子!以后跟着这位大娘,好好的做活,人家不会亏待你的。快给人家磕个头啊!”还是方才那位同乡。
沈寄半晌没有动静,她弯不下膝盖。而且,凭什么啊,凭什么让她来承担这一切啊。
“是个傻子不成?”
“谁知道,魏家娘子这银子莫不是白花了。”
“你知道什么,魏家的小子病了好一阵了,这是买回去做童养媳冲喜的。”
童养媳!
醒来以后就备受打击的沈寄终于承受不住,咚地一声晕了过去。
☆、卷一 卖身(2)
沈寄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不过醒来的时候头上不再是天,而是房梁了。身上盖着蓝色素花的被子,洗得很干净,可是打了两个补丁。
“醒了?醒了就起来把菜粥喝了。”之前递银子要买寄姐的妇人的声音响起。
“咕咕”沈寄肚子响了两声。
没得选择,她下床捧起旁边搁着的青花瓷碗,碗有她脑袋那么大,粥很清,照得出人影来。她咕嘟咕嘟的喝了下去,顿时感到胃里升起一团暖气。
待她喝完,妇人给她看了到官府办下的卖身文书。上头有个红色的指印,沈寄看下自己的大拇指,上头也还残留有一些印泥的颜色。
估计那些人以为她饿晕过去了,所以直接把文书办了。二两,这个数目正是沈寄昏迷前看到的写在地上的身价银子。这就卖身为奴了?沈寄有些接受不能。
“给你爹买薄棺,正好用了二两银子。你爹的棺材寄放在旁边白马庙的地藏堂里。等你好些了我会带你过去祭拜。”
那才不是她爹呢,可是为了给他买棺木,她现在是别人的奴才了。而且,《红楼梦》里说的,奴才的儿孙也是主人家的奴才。随意打骂买卖,完全没有人身自由。
不行,她不能认了。她得逃走!
可是,现在浑身虚脱,她能往哪里逃。再看看这件屋子,看这摆设,买下自己的也是穷苦人家。也许,人家真的是好心。见她一个卖身葬父的孝女,饿得晕过去,而且现在是夏天,那具尸身也不能久放,所以行善把她买下。可是,还是不行。她不愿意做奴才。
“我们家就我跟我儿子,他住在隔壁,这是我的房间,你日后就…就先住柴房吧。听明白了么?”
沈寄点点头,从长计议,要跑也得从长计议。吃人的嘴短,让干嘛就干嘛吧。
“怎么也不说话,难道你是哑巴?”
沈寄听着这里说的话同普通话也差不多,便开口道:“不是,我不是哑巴。”
“那就好,要是个哑巴可就糟了。你现在身子还虚弱,先歇着吧。我在柴房给你铺了地铺。你什么都没有,我正在把不穿的旧衣改小预备给你穿。”
“谢谢夫人。”沈寄客气的说。
妇人眼睛一瞪,“我不是什么夫人。夫人是在大宅门里养尊处优的,你看我像么?”
不像,你一看就是辛苦劳作的。皮肤很粗糙,衣服很朴素。
“你以后就管我叫魏大娘。”
咦,看起来不是做童养媳啊。那就好,那就好。沈寄怀着谢天谢地的心情按照魏大娘的指示搬到了她的房间——柴房。这座小瓦房,有两件卧室,一件堂屋,一间厨房,厨房后头是柴房,另外还有个茅房。
柴房堆了些柴,然后有一个简单的地铺。沈寄喝了一碗粥,还是觉得头晕。于是继续躺下休息。好在是夏天,要是冬天,这样睡着非得着凉不可。唉,这次第,怎一个凄凉了得。她一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的独生子女,自小娇惯着长大,现在要给人当奴才了。
晚上还是喝的菜粥,为此沈寄一天支撑着虚弱的身体跑了几趟茅房。最后一趟,遇上了魏大娘扶着个瘦高的少年从里头出来。
“这是我儿子,魏楹。以后你就叫他少爷。”
嘎,你不是夫人,你儿子却是少爷。
☆、卷一 卖身(3)
“楹儿,这是娘买来照顾你的小丫头,叫寄姐。不过现在她自己身体还很弱,先让她休养几日。”
沈寄抬头看了一下,少年约莫十四五的模样,身上一身青色的布衣,显得有些弱不胜衣。再往上看,喉间有个小小的凸起,脸色很苍白。不过,长得倒是真不错,俊美修目的。有几分病美男的意味,这会儿正盯着自己打量。
“你要看到什么时候,就这样把我们母子堵在茅房门口。还不让开!”魏大娘斥道。
“哦。”沈寄应了一声,让到一边。
那病美男魏楹又看了她一眼,然后一言不发的扶着墙往回走。
“来,靠着娘吧。”
“不用了,孩儿自己能走。”
嗯,声音也很好听。不过,她不想当童养媳,坚决不想。当丫头伺候人,她也不会。不过,魏大娘会教吧,从不会直接把她儿子丢给自己。就算是付饭钱和住宿费,还有她将因自己逃跑损失的二两银子。这样的人家,穷得叮当响,不知道干嘛还要买丫头。肯定不会是一味的行善积德。也许,魏大娘是要出去做活,所以让自己在家照看她儿子。
魏大娘确实是要出去做活的,魏家是女户,要立户口是需要名下有三亩以上的地的。魏家有十几亩薄田,佃了十来亩出去,自己种五亩。一年的粮食、瓜果蔬菜都从地里出产。魏大娘不擅种田,但她手巧,接了绣活回来做。这些都是沈寄住下几日后知道的。
这天已经是她到魏家的第四日,精神终于好了一些。她出去把魏家的小瓦房看了看。地坝里有几只母鸡,还有十几只小鸡。沈寄从窗口看到,每天魏大娘都可以捡到三到五个鸡蛋。一个给魏楹吃,剩下的攒着赶集的时候去卖。
这三日她喝的都是菜粥,伴着咸菜,还有些魏大娘地里种的大白菜、萝卜等等,嘴巴里都要流清口水了。
“我估着你也能出来干活了,看来身体倒是不错,没有再费钱抓药。来,先把鸡喂了,然后去宰猪草。”
沈寄接过簸箕,按照前几日看来的,一边‘咕咕’唤着鸡,一边洒玉米。那几只母鸡踱到她身体旁边,啄走玉米。沈寄则盯着鸡,眼里简直要发光,好想吃鸡肉。好久没吃过肉了。不,是油星都好久没见过了。魏大娘炒的菜,都是素炒的,一点不好吃。
等魏大娘放心的出去,也许她可以去厨房看看有没有什么能偷吃的。这几天都是半饥半饱的,而且不停的要跑茅厕。
魏楹病着,魏大娘自然没心思管其他,就留在家做绣活,然后手把手的教沈寄喂鸡、喂猪、烧火,总之是一切打杂的活。
哦,对了,还有熬药。现在药罐里熬着的正是魏楹的药。沈寄拿了把破扇子,坐在一条缺了腿的凳子上。缺了一条腿,当然坐不稳当,她找了块高矮差不多的石头垫在下头。正有一搭没一搭的扇着火。眼瞅着魏大娘往这边看来,便认真细致一些。
药按照医嘱三碗文火熬成了一碗,沈寄拿抹布垫着手柄倒到旁边的青花瓷碗里。这熬药的火候也很讲究的,沈寄因为一开始掌握不好手掌心捱了好几次抽打,心头对魏楹是颇有些怨言的。
☆、卷一 尽心
小心翼翼的把药端进魏大少爷的房间,搁到有山水画的桌面上。沈寄估计这个家里值钱的家当都在这个屋里,看着虽不说气派,但比柴房还有她睡过的魏大娘的屋子像样多了。魏大娘称得上是全心全意为儿子的一个母亲。而且,让沈寄觉得古怪的是,魏大娘对待儿子的态度在亲昵中还隐隐带着一丝谦卑。真是闹不明白,难道古代都是这样的,这就是所谓的夫死从子?
魏楹靠躺在床上,身后垫着两个叠起来的枕头,面白如瓷。沈寄心道,真像漫画里漂亮而冷漠的少年。因为她本人的真实年龄比魏楹大上七八岁,所以一直有种在欣赏漂亮小弟弟的心态。
“少爷,喝药了!”
魏楹看她一眼,脸上是很恭敬的。不过明亮的眼睛里却是隐隐对这个称呼透露一丝不屑。他也知道,这样的家境让人称‘少爷’是有些托大。不过,她不正是他娘买回来的丫头么,看起来也不像是一味嫌穷爱富的,听说也是穷苦出身,迫不得已在街上跪着卖身葬父的。怎么眼底会有这么个意味。有时候在她不留神的时候他冷眼看着,她不但丝毫没有做人丫头的自觉,反倒在自以为无人留意时挺直背脊,眼底有一种自己当家做主一般的神采。这样的人,不会安心做人丫头的。
服侍魏楹喝完药,沈寄端水给他漱口,然后取一颗糖喂到他嘴里。她偷吃过一小颗,有点像现代麻糖的味道。
唉,这个病美男总是不见好转,魏大娘就不会出去。她如今是宁可不管地里收成,也要在家守着儿子做针线。这个样子她要怎么逃跑啊。她这么尽心尽力的干活,服侍病美男,不就是为了在魏大娘面前挣表现,让她好放心出去然后有逃跑机会么。可是现在看来,只要病美男没有好转,她就是劳而无功的。
到了吃饭的时候,沈寄又把饭菜给魏楹端过去。魏大娘在赶一幅绣图,在看过几日后便放手把伺候魏楹的活都交给了她,偶尔才进来看一下。看来,这绣活就是魏家最大的生计来源了。毕竟,佃出去的是薄田,出产地,估计租子也不高。不然也不会魏大娘自己也喝稀粥了。今天有一个蛋花汤,当然,是给魏楹做的。她自己都不舍得吃一口,别说沈寄了。
多日只吃稀饭小菜的沈寄看着黄橙橙的鸡蛋,不由得吞了吞口水。这是因为魏楹似乎对吃水煮鸡蛋、荷包蛋都吃腻味了。所以,今天换了个花样是蛋花汤。
听到声响,魏楹抬头看正在摆菜的沈寄一眼。他当然知道自己吃的是小灶,估计这个丫头已经好久没吃过这么好的菜了。
“你自己也盛一碗去喝吧。放心,我不告诉我娘。”反正,他其实也不想吃鸡蛋了。可是他不能再说这话,不然,明天端上来的就是鸡汤了。今年天旱,地里收成不如往年,娘又守着他,没有去抢水源。当然,就是去抢,她一个妇道人家也抢不过人,但多少能得一点。所以,收成恐怕只有往年的一半不到。下蛋的鸡就很重要了,毕竟一个鸡蛋可以卖到两文呢。一天两文,一个月就是六十文,也可以买到不少东西了。
☆、卷一 尽心(2)
沈寄吞了吞口水,“少爷,我不敢。”她实在没办法自称奴婢,这也是魏楹觉得她心头没把自己当丫头看待的一个缘故。这些天,他一直在观察着这个寄姐儿,真不像是花二两银子买回来的丫头。
“就当帮我的忙。”他很想把蛋汤分给他娘,可是她是绝对不会吃的。
魏大娘到邻居家借东西去了。沈寄再看魏楹一眼,“少爷你说真的?”估计这小子是真的不想吃鸡蛋了。就是嘛,任谁每天这么吃鸡蛋,也会吃得想吐的。
魏楹点头,“嗯。”
沈寄不再客气,自己动手勺了一碗捧着喝,还捞了一大块鸡蛋,狼吞虎咽的就吃了下去。有点烫,不过顾不得了。魏大娘马上就回来了。
小心的擦了擦嘴,沈寄道:“谢谢少爷!”真是美味啊!味蕾终于得到了一点安慰。作为一个吃货,这半个多月过的稀饭素菜的日子是比‘卖身葬父’这个事实更能打击到沈寄的。毕竟,她不是原装的,占了人家女儿的壳,但也把自己二两银子贱卖给他买了棺材。这算是两清了。她心底其实是半点没拿自己当奴婢看的,所作出的恭敬都是为了取得魏大娘的信任而已。
魏大娘的厨艺不好,不过,即便如此,这样可以偷偷吃到鸡蛋的好事也很少。要背过魏大娘很不容易,她也不是经常这个时候会出去的。
这个家也的确是没什么别的好吃的,现在是地里还有菜可以弄来吃,如果吃完了估计就只有咸菜就稀饭。光是魏楹每日的药就要花费不少银钱,看魏大娘发愁的样子,估计家里快解不开锅了。
她不会把自己转手再卖一次赚点钱给她儿子抓药吧。沈寄开始忐忑。不过,好在魏大娘没有这样做。这下轮到沈寄奇怪了。以魏大娘把儿子看得比眼珠子还珍贵来说,不应该啊。
好在,这一日那副绣图交了货,也领到了五百文钱,魏大娘明日要出去买米买油。明日是赶集。
魏大娘绣的是什么绣法,作为只认得十字绣的现代人沈寄,当然是不知道的。不过,看过成品,那绣法真的是很精巧的。要是在现代,这样一幅绣图,应该能卖到几千上万吧。在这里只卖了五百文。听说还是因为魏大娘手艺实在好,给的高价。
这段时日沈寄和魏楹说的话多起来,也从他口中得出一文钱差不多等于现代一元钱,一两银子就是一千元的概念。悲催,她的身价就是二两银子,等同于一千个鸡蛋。不过,问题又绕回来了,魏大娘干嘛买她。二两银子,她得绣这么大的,像屏风一般的绣图绣四幅了。肯定不会是为了让自己照看魏楹,她好绣图。因为她日夜赶工,也花了整整一个月才绣完。这会儿家里正等着钱用,没有所图,她应该不会花这二两银子。
难道,真的是要让自己冲喜。不行!虽然魏楹长得好看,可他才十五不到,她才不要嫁给他。
等等,魏楹才十五不到,现在的自己更是才八岁呢。应该不是的。如果是为了冲喜或者给他留后,应该不会买个小孩。现在天灾连连,二两银子足可以买个十三四的黄花闺女了。
☆、卷一 尽心(3)
这里头肯定有名堂!
管它呢,明天魏大娘就要去赶集了,她正好可以偷跑。
当他送晚饭进去,魏楹忽然说道:“你知道逃奴如果被抓回来会有什么下场么?”
逃奴?谁?沈寄过来一会儿才反应过来魏楹说的是她。暗暗心惊,他怎么看出来的?
“少爷,你在说什么啊?”
“你听不懂最好。我是要,咳咳”魏楹忽然剧烈咳嗽起来,沈寄只好过去给他拍背。魏大娘也闻声进来,“楹儿,你怎么了?”
“没、没事。”
魏大娘看着形容憔悴的儿子,“明儿去镇上,娘去镇上请大夫重新抓副药。”
沈寄诧异道:“大娘,不用请大夫来诊脉就直接抓药么?”
“哪里有钱请大夫出诊,只能把症状描述给他听罢了。”
“呃,请大夫出诊多少钱啊?”沈寄一边喂水给魏楹喝,一边问道。
“到我们这么偏远的乡下地方,至少五钱银子,加上抓药就更多了。还不一定肯来呢。上一次其实也请大夫出诊了的,这里穷乡僻壤的,没有好大夫,开不出对症的药,药草也不齐备。”魏大娘喃喃自语,熬了好几宿的眼底透出彷徨无助。
五钱银子,就是五百文。沈寄再次确认魏大娘花钱买自己是有所图的。魏楹抬头黑黝黝的眸子看她一眼,然后开口,“娘,别花那冤枉钱了。”
魏大娘叹气,“哪能不花呢。”说着还看了沈寄一眼,叹息着出去收拾明日要拿到集上去卖的鸡蛋等物。她倒不是不想让沈寄去做,只是经过这一个月,发现沈寄干活时常帮倒忙,只有照顾魏楹能让她满意之后,这些杂事她就选择自己动手了。不然,回头鸡蛋万一被不小心摔碎两个,就是四文钱没了。而且,她很惊喜的发现沈寄居然是识字的,可以陪着魏楹说说话。
等她出去,沈寄问道:“少爷,你还没告诉我逃奴有什么下场呢?”
“打死都不用偿命的。”
啊!太、太、太没有人权了。
“而且,没钱、没吃的,怎么跑?又不认得路,还不是出去被人贩子抓去再卖一回。”
沈寄心想,到时候就不知道会被卖到什么地方去了。或者,能被卖到高门大户当丫鬟,温饱无忧,不过也可能死得很惨就是了。沈寄又想起晴雯、司棋、鸳鸯等人来。更有甚至,直接被卖到青楼,培训几年然后被当成摇钱树。比起来,魏家虽然穷点,但是至少没有被大骂虐待,吃的差也跟魏大娘一样啊。
沈寄看向魏楹,后者方才一直在打量她。
“少爷,魏大娘做什么这么穷还花二两银子买我回来?”
魏楹慢条斯理的说:“因为,我也是三月十七的生辰,据说同一日生辰的阴人,是可以替我挡灾的。”
原来是这样。那是不是等魏大娘确认自己不能替魏楹挡灾,家里又真的揭不开锅的时候,就会转手把自己给卖掉了。
“不,不要卖掉我!”
魏楹看她一眼,“你挺有意思的,我也不想我娘卖掉你。可是,如果真到了那一天,家里什么都被卖完了……”
☆、卷一 尽心(4)
“或者,在那之前,我就已经死了。”
沈寄下意识的摇头,“不,你别死!”怎么能恶毒的这么希望呢。可是要让她再次被卖掉给魏楹筹药资她也不乐意。
“赚钱,有什么可以赚钱的法子?”
魏楹看她一眼,十分遗憾的样子,“我从前好的时候还可以帮人代写书信,一封两文钱。虽然要写信的人不多,可是多少有点收入。你的字写得太难看,而且缺胳膊少腿的。”
沈寄这才明白,魏楹知道她识字能写字的时候为什么那么高兴,看过她的字后为什么又那么失望。她又没正儿八经练过毛笔书法,能正确握笔就不错了。而且,她写的是简体字,才不是缺胳膊少腿。魏楹的课本,她会看,繁体字也能猜个八九不离十的。但是,写就有难度了。这个短期内也是没有办法提高的。
“一定还有办法的。我可以帮你们家干活,不要卖掉我。”
魏楹看她一眼,“你之前不是摔了碗就是弄洒了水,烧个火都弄得厨房烟熏熏的。跟我这个百无一用的书生有得一比。”
“那是我不想干活。我会好好劳动的,我不跑,你们别卖掉我。我会想到办法挣钱的。”之前还是她想得不周全,只想着不想做奴仆要逃走。可是经魏楹一说她才想到,这里不是现代,她也只是个八岁的小女孩。不能去打工挣钱糊口。与其乱跑出去遇到什么可怕的事,不如和这还不算坏人的两母子一起共度难关。这笔账沈寄很快算清楚。
魏楹破天荒说了这么多话,精神很是倦怠,眼见她打消逃跑的念头便闭上眼养神。真啊哟跑了,他娘的二两银子不就白花了么。
沈寄有些失魂落魄的出去,看到魏大娘还在忙碌,赶紧过去帮忙。
“楹儿睡下了?”魏大娘抬头看她一眼。
“是。”
“你怎么神不守舍的?”
“大娘,我在担心少爷的病,还有家里是不是快揭不开锅了。”沈寄没发现,她说到魏家的时候,很早就用‘家里’来形容了。
说到这两件事,魏大娘也沉默了。
“大娘,咱们一起来想想办法,你看我能帮你挣钱么?”沈寄想过了,不去想自己在当奴婢就不会那么排斥了。就当魏大娘收留了她,她以工抵债好了。等日后长大些,翅膀硬了,再说离开的事。
“你?”魏大娘显然对她的办事能力也很不放心。如果不是她也许是可以挡灾的,又能陪陪楹儿,她早就觉得自己的银子白花了。而且,现在看来挡灾的效果也没有,差不多就是个吃闲饭的,虽然吃得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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