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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穿之惟有清风-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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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明明落下大桥后爆炸,要么掉进了江里,要么被人救了进医院,可眼前怎么是一片葱翠碧绿的野外呢?
风华甩甩头,下意识地扭头看向左臂,结果——
啊啊啊——
啊啊啊啊啊——
这条环绕着八个玄龟纹身的胖嘟嘟白嫩嫩的藕节似的小手臂是怎么回事啊啊啊啊???
难道她终于魂穿了?
饶是她心里做了最坏的准备,也极端不淡定起来,低咒一声闪进洞府,往水边一照——很显然,还是她的身体,只不过缩小到了□岁啊啊啊!
水波微漾里,反照出一张小小嫩嫩的包子脸,粉嘟嘟的腮帮子,乌溜溜的猫儿眼,瞪得圆圆的。
老天啊——风华抹脸苦笑,水里稚嫩的小人也做出了一个抹脸的苦恼动作,却显得分外滑稽可爱。
自己需要休息,需要冷静……
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让自己返老还童,此刻身体疲惫得要死,肌肉酸痛,骨骼僵硬,好像全身都被打碎又刚刚重组好,变得熟悉又陌生。
总而言之,风华觉得自己没死,往日的记忆仿佛更鲜明深刻了几分,而身体也没有退成没有丝毫行动能力的婴儿,这情况真不算最糟……
第二天,风华在木屋二楼的柔软大床上醒来,已经恢复了冷静。
那种从得到洞府起就萦绕在她心头的不安,不知不觉间已经消失,也许现在的处境就是映照当初的第六感,结果比她以为的死亡好得多,这就够了,她现在要做的,是要弄清身在何方,是还在地球上,还是……不不不,绝对没有可怕的‘还是’……
风华搜了搜自己庞大的仓库,十分悲剧地发现,自己以为什么都买齐了是多么可笑——她没买童装。
考虑了昨天感受到的气温,风华艰难地把一套纯棉休闲装剪到适合自己穿的长短,稍微缝制一下,再套上一件灰色成人短滑雪衫,然后拦腰用皮带一系,好吧,虽然鼓囊了点,难看了点,但是舒适度不减,最重要的是看不出款式,足以应付外界的各种状况。
风华小心翼翼地感知了一下外界的状况,然后拎起自己准备的小背包,闪身出了空间。
居然身处在层峦叠嶂的深山中!!
风华现在所处的位置是一个山坳,地上铺着厚厚的松针,踩上去松软软的,也不知积了多少年,四周的松树针叶半黄不青,颇有几分萧索,这个山坳离崎岖的山道并不远,风华目测一下,垂直距离不过五十米左右,但要爬上去以她现在的小身板还真得费一番劲。
风华抽出匕首,一边砍着路上的荆棘,一边小心翼翼地向山道爬行,脚上的鞋是她昨天剪了双运动鞋自己做的,底还行,爬了一会儿,她才爬近了山道,忽然听到小儿的说话声,风华一愣,忙藏在一块巨石后,探出脑袋,不由得瞠目结舌——
几个结伴的小男孩蹦蹦跳跳地从她眼前过去,看他们穿着,清一色胸前一排布盘扣的粗布小短棉袄,看他们脑袋,无一例外光溜溜只在脑后拖着一根细细的小尾巴!!
“二狗,山上庙里来了好多人哩——”
“那都是大官,我看到刀了,那么长……”
风华紧皱着眉头听着这些小男孩交谈,她身为一名考古学者,虽然听不出来他们的方言到底属于哪个地方,却能看出来他们服饰发型代表着什么!!
她没有喊住他们,她心中隐隐有一个她不敢相信的猜测,事态已经完全超出了她的控制,她不能在什么都不知道的情况下暴露自己,想了想,她又悄悄闪回了洞府。
将归类“清朝”书库里的书全都扒拉出来,堆得小山似的,而风华在书山里昼夜不休地翻阅起来,唯恐自己遗漏了什么。
三天后,风华顶着两轮硕大的黑眼圈爬进火泉中,深深叹了口气——清朝,居然果真是清朝服饰!!
一梦三百年啊,任她钢筋铁骨的意志也不免迷惘失措,这是一个她只在故纸堆里了解过的时代,它的民俗人情,它的社会规则,它的文化传承,越是探究越是让人着迷,隔着厚厚的书页和时空,它的一切都曾让她感觉到历史无与伦比的魅力,可现在,她身临其境,不认识这里的任何人,也不知道为什么来到这里,从清醒的旁观者被迫变成了糊涂的参与者,她到底该怎么办?
镜子里,映着一张粉润灵秀的包子脸,挺挺的小鼻头,粉嘟嘟的小嘴,雪白的肌肤娇嫩得掐得出水来,水汪汪乌溜溜的大眼睛半眯着,好像刚出生的猫咪,透出一丝慵懒的意味,却不像成年人那样充满诱惑力,反而怎么看怎么稚气可爱。
——罢了,仔细想想,她也没什么好怕的,到哪里不是生活?既来之则安之,反正她在现代也没什么惦念的,不过是换个地方继续生活,无亲无故也就意味着没有牵绊,在如今身处的时代,一个人来去,未必就是坏事。
风华左看看右看看,最后咬了咬牙,举起手中的军刀,慢慢地沿着头皮往下刮,很快便出现了光亮的头皮,等到风华终于停了动作,头上只剩下几处不小心划破的血痕,一个半月形的脑袋瓜,以及一条乌溜溜的小辫子,嗯,还不算太丑。
暂时就这样吧。
两天后,风华穿着一套用一袋奶糖和一本小动物画册跟小孩换来的粗布衣衫,出现在五台山下的小镇上。
风华一眼就看出这里的建筑属于山西民间风格,再仔细地观察着两边商铺上出现的繁体字,当下也对所处的地域有了大致了解,穿过极具地方特色的镇头门楼,她迈步走进了镇东头的当铺。
这个小镇因为靠近五台山,居民多信佛,因而民风相对淳朴,少有仗势欺人之辈,那正在打扫灰尘的当铺伙计见到风华一个小人儿进当铺,以为是贪玩误入的,也不恼,只笑眯眯挥了挥手中的鸡毛掸子,很是和气地道,“哎,小家伙,走错了,这里不是你耍的地方,快出去吧。”
风华正四处打量着这个活生生的古色古香的小当铺,听见当铺伙计的话,见他并不像电视上常演的势利,弯了弯粉红的小嘴,“我是来当东西的,死当。”
那当铺伙计愣了愣,虽然平时也不乏小孩拿着东西来当铺,但看着风华的气度相貌,明显是有钱人家的小孩,这样的人家,就算要当东西,那也是奴仆出面才对,何况还是死当。
当铺伙计仔细打量着风华,他从小在小镇上长大,对小镇上的居民不说了如指掌,也没有不熟悉的,可这个小孩,看着眼生啊。
想了想,他走到柜台后,趴在柜台上,笑眯眯地冲还不到柜台高的风华道,“小家伙是外地来的吧?我以前没见过你。”
被人这样俯视的感觉可真不怎样!!
不过也没办法,谁叫她现在的小身板实在太悲催,风华抿了抿嘴,并不回答他的话,而是把小盒子放到他面前,扬扬下巴,示意他打开。
当铺伙计狐疑地打开了面前这个朴素的小盒子,顿时被一阵宝光闪花了眼,待眼睛适应了珍珠的光华,发现盒中足有二十颗一模一样大小浑圆的珍珠,忍不住惊叫一声,“这这,这可是极品东珠……”
风华点点头,见这当铺伙计神态不对劲,为了让这笔财富合法化,风华还编了个小故事,煞有介事地道,“这是我随父亲做生意收来的,只是我们在路上惨遭劫匪,家父和随身家丁拖住劫匪,把我藏匿了起来,我流落到此地,也不知道父亲他们怎么样了,”说着,眼眶红了,大眼睛里慢慢充盈了泪水,欲掉不掉,看上去可怜兮兮的,“所以我想把这些死当了,先换些银钱,就在这里住下来,等我家人找来再说。”
这番话漏洞百出,若换成一个成年人说,当铺伙计见多识广,未必会相信,可换成一个还不及柜台高的小孩,这番漏洞恰恰说明是出自孩子之口,而不是事先编好的谎话,何况风华故意做出可怜巴巴的样子,湿漉漉的大眼睛就那样怯生生地盯着当铺伙计,倒是惹得对方心里一热,升起一丝心疼之意,反倒安慰起风华。
“恩,有你这么孝顺聪明的孩子,相信你父亲定能逢凶化吉,你要留在咱们小镇上等人的想法也不错,不过最好还是让人给你家里送封信,也免得家人着急啊。”
风华垂下了头,胖乎乎的小手揉搓着衣角,一副不安的样子,低声道,“我没有家人了,我只有父亲。”
那当铺伙计一听,更是同情,因这珍珠宝贵,当铺伙计也不敢擅自估价,便请了掌柜掌眼,并下定决心要为这可怜孩子多争取点银钱,于是为风华说了不少好话。
那当铺掌柜窝在这小镇上,虽说有南北客商往来,到底不如大城镇繁华,等闲也碰不到什么好货,忽然之间得了这一匣极品珍珠,高兴之余,又唯恐风华反悔,也就没有如惯常那样压价,倒是给了双方都满意的价钱,总共一千六百两,虽然远不及那二十颗珍珠的价值,可这也是小当铺能拿出来的资金极限了。
风华要了一千两银票,五百五十两银锭,四十五两碎银,另外五两全部换了铜钱。
因当铺伙计热心,风华要给他一两碎银答谢,那当铺伙计却告诉风华小小年纪不要露财,免得招来祸事,无论如何也不肯收她银钱,还给风华介绍了镇上一些信誉良好的客栈饭馆,方便风华暂住下来,倒让风华感慨遇到了好人。
☆、第五章 落户安居
风华根据当铺伙计的指点,找到了一家看着干净整洁的客栈,一出手便付了半个月的房钱,这里住宿,却不像现代那样非得掏出身份证才行,否则风华的计划可没那么容易实现。
那客栈掌柜已有五十多岁,经营客栈数十年,他还真没见过一个小孩独身住店的,眼前这位粉嘟嘟的小客人,看着比自家孙子还小几岁,穿着打扮也平常得紧,可只是那么淡淡地扫他一眼,也没见疾言厉色,他居然连问都不敢问什么,直接就收下了订金,他不由得在心里暗叹,这富贵人家的小孩果然不一样,气势不凡,自家那个还在玩泥巴的孙子,也就只有继承他这小客栈的命。
风华终于迈出了这第一步,在客栈居住的日子里,她没有乱跑,平时都呆在房里,三餐在隔壁的饭馆解决,一边细细地收集着一切信息,一边规划着自己未来的生活。
这里虽然只是远离大都市的小镇,可给她的感觉很不错,背靠高山峻岭,山间云遮雾绕,十分优美,山下的小镇一色的黛瓦白墙,古意盎然,民风也相当淳朴,加上交通不便,田地较少,没有什么过大的地方势力在这里盘踞,居民们很能自给自足,日子过得悠闲安然,很适合居住。
期间,风华让客栈的小伙计帮忙找来了布店的裁缝,量做了几套中档的衣裳,等衣服都做好了,风华一大早便出了房门,找到窝在柜台里点算酒坛的掌柜,这几天的观察,她心里也有了数,这家客栈能成为小镇上信誉最好的客栈,跟掌柜的朴实厚道也有些关系,这样的人,倒也适合打交道。
“掌柜大爷?”
风华趴在柜台上叫着掌柜,那掌柜抬头一看居然是风华,顿时受宠若惊地站了起来,搓搓手,下意识地绽开一个职业性的热情笑容,“哎,这位小公子,找小老儿有事?”
风华眨眨眼,一改这些日子的面无表情,露出浅浅的笑容,“我姓风,掌柜大爷可以直接叫我风华,我这儿有件事想托掌柜大爷帮个忙,听说您家祖祖辈辈都住在这镇上,想来这件事也只有托掌柜大爷了。”
掌柜一听忙道,“风小公子请开口,小老儿对这小镇还算熟悉,跟这小镇有关的事,小老儿能尽力一定尽力。”
风华笑道,“是这样的,我很喜欢小镇,想在这里买个院子住下来,不知道哪里能买到附带店面的院子?如果能顺便在这里办下户籍就更好了。”
掌柜想不到竟是这样的事,愣了愣,“房子倒是有几处,家里的孩子出外经商发了财,想把老人接出去享福,这房子自然要卖,只是这户籍,却有些难办。”
风华早就想好了说辞,当下道,“我只是想留在此处等候家父,原先的路牌都在父亲身上,我没有户籍总是不安心,想来镇上总有新增人口或者外出不归的人,不知道掌柜大爷能否帮忙?”
掌柜犹豫了一下,别人都巴不得往大地方跑,像风华这种要在小镇上定居的情况还从未有过,本该警惕的,但是看风华娇嫩尊贵,谈吐斯文有礼,且毫不掩饰自己的纯正京师口音,又实在不像歹人,万一人家有难言之隐呢?
“这样吧,我先去问问镇长。”
“那就有劳掌柜大爷了,这是五十两银子,有需要打点的地方,您尽可使用,若是有剩余,就算是我请掌柜大爷喝杯茶润喉,若能成,风华另有谢礼。”
事实上,风华这几日在饭馆里吃饭,也搜集到了一些有用的信息,比如说镇上哪几处房子待售,哪些好哪些差;再比如说镇上各家势力分布情况,谁是镇上说得上话的人物;还有历年来有没有外来人口,又是如何定居下来的等等。
风华请了掌柜帮忙,也因这里没有房屋中介,她一个小娃儿出头谁会搭理?只能找本地的老人出面。
那五十两银子,却是经过风华深思熟虑才托给掌柜,一方面就当做房屋中介的报酬付给掌柜,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摆出利益,她可打听清楚了这个镇上的整体消费水平,五十两银子怕是相当于客栈一年的毛收入,便是不去想人情人心,光是为了这份额外收入,她相信掌柜也会认真帮她的。
当天下午,客栈掌柜便帮风华联系上了镇长,那镇长听说只是一个孤身小孩子,想在此处买房安居,心中也不大当回事,虽说户籍管理得严,但他们这里毕竟天高皇帝远,衙门里的小官小吏十年八年都不见得查一次户籍,按上一两个根本不是问题,只是他当然也不会什么好处都不拿就同意,等掌柜奉上了四十两银子,镇长笑着捋了捋胡须,便让掌柜早点带风华来办户籍。
风华也想不到事情这么顺利,当然趁热打铁,立刻就在掌柜带领下去见了镇长,顺便提了四色礼物奉上,那镇长见风华虽小小年纪,却谈吐从容老练,行事圆滑周到,尤其是签名时那一笔草体,端凝严谨,笔锋凌厉,极是不俗,心中暗自惊诧,也不敢怠慢,于是两边皆大欢喜。
掌柜不好意思地要把剩下的十两还给风华,风华当然不可能要,又另补了十两当做谢礼,掌柜面红耳赤地收下了,随后两天为风华打听合适的房屋更是细心了。
在客栈住到十四日上,风华终于瞧中了一处翻盖没两年的店铺,据说这店铺刚盖好时,这户人家的儿子便在城里讨了一房媳妇,因他们夫妻俩一直都在大户人家做工,现在媳妇生了孩子没人照顾,就商量着把老夫妻俩接到了城里,这里的房子干脆卖了,凑钱在城里再买个小院子。
这店铺却是镇南第一家,一边隔着条三尺通道临着第二家店铺,另一边却临着山脚,一条狭窄的石条小道蜿蜒着向山顶盘桓,通常只有小镇居民打柴或者孩子们淘气上山摘果子吃才走,一般正式上山礼佛都是走另一边大道的,因此位置虽偏僻又不至于脱离人群。
这条街上的店铺连同后面的院子都是砖瓦结构,很有山西民居的特色,一条狭道把店铺和院子隔开。
店铺有两层,透着木头清香的崭新店门和窗户,一楼地面铺着磨平的山石,呈现灰白色,墙壁青砖垒就,墙角生着几蓬暗绿的青苔,里面空间不大,四十多平米,什么都没有,紧靠右侧是一条狭窄的木楼梯,通向二楼,踩上去咯吱咯吱地响,二楼却是铺着木地板,比一楼矮了三分之一,斜斜的屋顶,窗户也缩小了一半,很难透进阳光。
穿过三米多的狭道,现出一个四四方方的院子,一条笔直的青砖路,中央是一口布满潮湿青苔、显然出水的井,青砖路围绕着水井分成两股又合拢,再通向正屋,把院子分成了两半,两半都是泥地,没有一丝绿色,再过去便是青砖砌的院墙,足有三米高,西墙外就是郁郁葱葱的山峰。
正面有四间屋,宽敞的堂屋,堂屋东边一间,以及大小相同的西边两间,都是青石地面,青砖墙壁,镶着不大的木窗,屋前围着一条原木长廊,屋檐雕镂精美,看着十分秀气精致,倒不像外面看着那么质朴,屋里只有几件旧桌椅旧床。
除了四间正屋,靠着西厢的院墙拐角,单独用粗糙的木头围了一个简陋的小间,也不知是做什么的。
总体来说,风华是十分满意的,再加上已经把户籍拿到手,彻底解决了自己的隐患,风华心头大定,也不讨价还价,很痛快地付了一百八十两银子,在老夫妻俩惊喜的目光中收好地契房契,又去衙门里重新登记,更换了屋主名字,风华在这个陌生的年代终于有了落脚之地,真正安顿下来。
☆、第六章 小动土木
风华买下房子后,并没有立即住进去,那狭小得晒不到太阳的窗户,那整面的暗沉墙壁,都不是她喜欢的,也许以她的性格,她不会一直住在这里,她已经在这里得到了可以行走天下的自由身份,但无论她将来走到哪里,这里无疑是不同的,是她为自己准备的休憩隐居的小窝。
她通过客栈掌柜找了当地的工匠,根据自己的设计,对自己的房子进行了一番改造。
很快地,风华的店铺就在一镇子居民好奇的目光中动工了。
一楼地面不动,店门由一块块的门板式改成了推拉式,看着简洁大方,店门后便是一个一米高的书桌式柜台,半弧形,又敲掉四米宽两米高的临街墙壁,用粗大的圆形雕花清漆木柱支撑,木柱两边是巨大的木窗,不再是那种中规中矩的方正格子,而是呈几何状错落有致的格子,蒙着细密的纱网,晴天时阳光可以毫无阻隔地透进来,雨天时只需放下窗户上方卷成卷轴状的透明油布,便能遮风挡雨,很是方便。
其他三面墙壁保留了从地面到墙上一米的青砖模样,上面全部用白石灰抹平,显得洁白而亮堂,靠着墙壁却是三面崭新的巨大书架,中间错落地放着几套桌椅。
楼梯重新刷了漆,二楼同样改造了墙壁和窗户,将墙壁涂一半留一半,窗户宽度拓展到原来的三倍,光线一下子好了起来,二楼上同样有着靠墙的书架,几套桌椅。
店铺和小院之间的狭道,她装了一扇门,平时都是锁着,小院里面,风华还来不及改造那□的土地,只等日后有了闲暇时间再慢慢丰富。
正屋里,她全部换成了原色木地板,反正这里最不缺的就是木材,家具全部是可拆卸的组合家具,堂屋还是按照这里的规矩改的,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这是为了防止有客人来看出端倪。
而东厢和靠着堂屋的西边第一间书房,墙壁都先涂了白石灰,又用了柔软厚密布满暗花的墙纸,东厢她自己的卧室甚至还悬有图案繁复华美的墙毯,当然这些都来自于她的收藏,没有暴露在众人眼中。
西厢的最后一间,被隔成了两小间,一小间改成洗澡间,门开在屋内,另一间改成厨房,门改在西墙角,至于西墙角那个简陋的小间(后来风华才知道那居然是厕所╭(╯^╰)╮),风华把它挪到了靠近店铺的前面院墙处,盖了个两平米见方的小间,一面临墙,只在里面砌了一个斜坡的蹲位,斜坡后方,却是在整个店铺小院外面,靠着山脚,挖了一个大坑,盖着木板。
风华在客栈足足住了一个半月后,一切终于就绪,快快乐乐地搬入了她在清朝的第一个家。
但是光这样还是不够的,人是群居动物,她是耐得住寂寞,并不代表她喜欢离群索居的生活,她需要融入到人群中,成为社会的一份子。
接下来,风华自个儿做了个木底黑字的简单匾额,在店铺门头挂上了——租书屋。
在她穿越之前,曾收集了所有她在现代能收集到的书籍,再加上她母亲曾经的收藏,可以说是填补了八仙飞升后的空白,而书室又有自动整理的功能,所以当风华在书室角落的一个柜子(相当于一个小型图书馆了)里发现,书室把她重复搜集的书都堆放在了这个柜子里,其中以中国古代文论史书诗赋典籍为主,风华便萌发了一个念头——出租书籍,也幸亏当初为了保证书室书籍的统一性,风华卯足了劲,收藏的古典图书全部是繁体竖排版,也只有那些现代书籍以及外国著作不同罢了。
通过这些日子的观察,她发现这个小镇上只有一家书局,是镇长家开的,以卖书为主,兼卖文房四宝,以及一些字画帖子之类,然而书籍价格过高,极普通的一本书,动辄几两银子,家境稍差的读书人根本买不起,更别提十年寒窗需读的书量,这才有了贫寒士子抄书之事,因而镇上那书局的生意也很一般,不过维持日常生计罢了。
风华很有自知之明,她不是做生意的料,尤其这里还是重农抑商的古代,在什么都不懂的情况下,她绝不会轻易涉及商贾之事,免得不小心栽了跟头都不知道。
如果是做书籍方面的生意就不一样了,一来起码称得上一个“雅”字,于名声上无碍,二来她重复的书有四书五经,也有唐诗宋词,文论典籍,多数倒都是于科考士子有益的,对她自己而言也是无本买卖,资源再利用罢了。
风华不想和镇长家的书局抢生意,也不想杀鸡取卵,于是想到了一个后世有而现在没有的经营书籍的方式——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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