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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之内-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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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骏眼眸里的愉悦一扫而光,烦燥地推开陆瑶,再次抓过那本书捧在面前:“没有。”
他不说,并不代表他不想说,而是不知道该怎么说。
陆瑶不依,身体也顺势跟着粘过去,贴在他身上,强迫他的脸,对上她的:“我有。”
陆瑶说的肯定,倒是让程骏的心里打起了鼓,眸光凉凉的,带着几份弱,语气很淡,很低,象是乞求。
他知道她想说什么。
“非要今天吗?”他心情很坏,此刻,当面临着最后决择的这一刻时,他内心仅存的,已不仅仅是烦燥,还有惊慌,还有害怕,还有失落。
在手里握了八年多的感情,说要放弃,当真的要放弃时,哪里会有预想的那般坦然。
陆瑶的眉心泛起了一朵花,不明白程骏的坏脾气怎么来得这样快:“程骏,你现实些,有些事情,是回避不了的。你不是怕事的人,而这些事情,迟早要解决,现在,乘你爷爷奶奶在这儿,我们得把事情摊开了。”
“陆瑶,你安的什么心,究竟是什么让你这么狠心绝情,这么迫切地想要离开我?”
程骏瞪着陆瑶,眼里的悲伤掺和着怒火,样子凶巴巴的,象要吃人。
陆瑶被唬住,张着嘴,愣了半晌:“你,在说什么?”今天的程骏,从进门以来就怪怪的,现在说出的话更是不可思议。
他在想什么,他的脑子里又存了些什么?
往事
程骏没理陆瑶,背过身,径自睡了。陆遥看着程骏宽宽的背,手不由自主的伸过去,贴着那片火热,顿时感觉踏实。
程骏闭着眼睛,心里莫名的慌。第一次,他感觉在面对她的时候,需要逃避她的眼神。
“其实爷爷奶奶还真挺有趣的,象两个老小孩,你不用担心,我会跟他们相处好的。”陆瑶的声音甜甜的,润润的,乖巧。
程骏动了一下,没有转身,心里却翻开了浆子:“你不会是真的想跟他们长期相处吧?”
“嗯?为什么不想呢?”其实程骏不知道,陆瑶从小就是喜欢热闹的,尤其是窝在老人堆里的时候,听他们谈古论今,说说过去那些有趣的事儿,每回都听得入了谜。
“他们脾气不好,陆瑶,你得有思想准备。如果他们说什么过份的话,你……”其实他知道爷爷奶奶会跟陆瑶说什么。
“你怎么会这么想呢,他们是你的亲人,也是我的亲人。”陆瑶小心翼翼地将手伸进程骏的肘弯里,轻轻地环在他的腰上。这部分肌肉结实,没有弹性,但让她心安。
“你真的……”程骏突然转过身,险些将陆瑶的手臂压住,身子挺了挺,护着衬在他身下的手臂,目光有些热。
陆瑶的脸上,突然就露出一个小甜蜜来,手指一伸,竖在程骏的唇上,挡住了他后面要说出口的话。躲开他的眼神,却象一只小狸猫样的一顺,缩在了他宽宽的,厚厚的,热热的怀里,小嘴里呢喃着:“我说了,接受你,包括你的全部。”
那句话,是陆瑶在答应程骏求婚的那天早晨说的。
在异国他乡的日子,因了两个人的相互陪伴,过得无虞。很多时候,陆瑶放学回到家时,程骏也紧随其后,陆瑶有时候甚至在想,程骏是不是在路上就发现了她,只是有意地放慢了脚步随在她身后的。
这样问程骏时,程骏总是诡异地撇撇唇,一笑而过。
其实陆瑶不知道,她的问题,正好切中的程骏的软肋。他是没法回答她,才选择了沉默的。
陆瑶的学校离程骏的公司不远,每天陆瑶上学的时候同,他其实可以顺便带上她,但是陆瑶不肯,程骏也不坚持。但是许多时候,他的车子都会擦着她身边而过。当她站在路边等候通过马路时,他在车内看着她那简单的身影,倔强而有气质。
程骏跟安若是校友,又是旧识,安若与陆瑶是校友,程骏便有了许多可以堂而皇之进入校区甚至蹭课的理由。
安若读社会学,比陆瑶高两级,再加上他们不同专业,陆瑶认识安若的时候,还是通过程的介绍。
每个周二的下午,陆瑶总是抱着厚厚的几本书,为程骏和安若去占位置。安若对经济学不是很感兴趣,但程骏和陆瑶去听得津津有味。下课的时候,相伴走出教室的身影里,于是就常常少了安若。
其实程骏是很喜欢去旁听陆瑶那个专业的课的,与她在同一个教室,总是在所有的学生都进入课堂的时候,他才最后一个猫进去,坐在最后一排。
陆瑶是个很认真的学生,几乎每个教授的课她都听,都做笔记,因此上课的时候,从来不去注意与课堂无关的人和事。
程骏溜进陆瑶的学校,起初,他对这个土得掉碴的丫头几乎是看不上眼的,如果不是因为宇凡……
正因为宇凡,有一天,他不放心了。
陆瑶走路的时候,也象她做事时一样的专注,象个独行侠,来去自如。
陆瑶不是那种漂亮得耀眼类型的女孩,但是温婉,沉静,举止优雅,身上俱备典型的东方女孩的柔和美,是完完全全的气质型女孩。
程骏发现她身后有鬼鬼崇崇的尾随者时,正是夏天。陆瑶穿着一身柔和的藕色衣裤。服装的面料和款式都算不得新潮,是当时国内很常见的亚麻,但是在那个夏天的美国,独自走在街上的陆瑶浑身都透着飘逸的美。
当时的程骏,正开车路过,那副清丽脱俗的身影,让他当时正烦燥着的心,顿时一清。
当时,两人已经错过了,但程骏还是在下一个路口的时候调转了方向,追上。车子开得很慢,也因了这慢,让他发现了,陆瑶的身后,一直有几个黑皮肤的男人,不紧不慢地随着。这让程骏的心,一下子紧了。
随后的几天里,程骏便调整了自己的作息时间,总是不声不响地,远远地跟在她身后,直到有一天,那几个男人准备动手的时候,他毫不留情的出手,断了那伙人的欲望。
那个夏天的那一天,程骏回到家时,包裹着纱布的手,一直躲在裤兜里,连吃饭的时候都没有拿出来。
但是,晚饭后,当他走进自己的卧室却发现,床头上,放着一卷雪白的纱布、消炎药和手腕密封性极好的塑料手套。
程骏站在床前,足足有五分钟,看着面前的东西,一动未动。后来,他脑子里不知道是潜进了什么,让他象是突然散失了理智般的拉开门冲出卧室。
客厅里,陆瑶还在擦地,穿着家居服的她,朴素无华,看到程骏急急地出来,直起身,往一边让开,眨动着一双大大的眼睛,看着表情怪异的程骏。
“那些东西,是你准备的?”其实他的问题,问的只是多此一举。这个几十平米的房舍里,只有他们两人,除了陆瑶,还会有谁呢。
陆瑶没有否认,依旧笑着,表情淡漠,看不出她内心的荣辱娇嗔:“应该的呀,别忘了洗澡的时候戴着塑料手套,免得伤口感染。”
一句话,很淡,可是那一刻,程骏的心里却激起了惊涛骇浪,那一刻,他甚至想也没想便一步上前,堵在陆瑶面前,目光灼灼,居高临下的瞪住了陆瑶,问她:“你喜欢宇凡对不对?”
陆瑶似乎愣了一下,稍即明白了程骏的意思,才大方地对他一笑:“是呀,那么优秀的男生,没有女生会不喜欢的。”她明白了他话里的意识,却没有明白他问话的目的,回答得坦然。
程骏的眸光,瞬间寒了一些,蓦地伸出他那只没有受伤的手,钳住了陆瑶,将她抵在墙上:“我问的是男女之间的那种喜欢,是可以成为他的女人的那种喜欢。”
陆瑶彻底的愣了。
那一刻,她眼里的程骏,已不仅仅是个正在发火的男人,而是一个要吃人的魔鬼。她无数次见识过程骏的阴冷,但他如此狠燥的发火,她确实感觉到了适应的茫然。
惊怵,让她好半天才咽下了卡在喉间的唾液,让自己勉强的镇定下来,开口:“如果不是,你会不会赶我走?”
为了不让自己的女儿再遭欺辱,数年前,妈妈就已卖掉了她们的房子,离开了她们共同生活的那个城市……
十几年,妈妈为了独自将她抚养成人,为了保护她不受伤害和欺辱,不知付出了多少。
留学!如果陆瑶可以象别的有身份有背景的女孩子一样,如果身边也象其他孩子一样,有一个可以保护她的亲人,她何尝愿意背井离乡,离开相依为命的妈妈。
昂贵的留学费用,对早就失去固定生活来源的妈妈,已经是捉襟见肘,如果现在再失去程骏有意给她提供的这份方便……
陆瑶懵了。
“做他的女人,你真的没想过吗?”头脑中的热血褪去,让程骏狂燥的心,冷静了不少,但他依旧不想舍弃这个问题。
陆瑶摇头,再摇头:“他是我最好的朋友,无话不谈,如果你有意要亵渎我们的友谊,对不起,我现在就可以搬出去。”陆瑶冷静下来,突然发现,这样的程骏,突然让她接受不了。
他帮她是有目的的,原来只是为了让她成为他弟弟的女人。
她推程骏,几乎用了吃奶的力气。好在程骏没有坚持。当陆瑶很反感地瞥了他一眼,转身进入自己的卧室后,程骏的脸上却显出了少有的轻松,令他自己都想不明白。
那一夜,他没有回卧室睡觉,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打开红酒,慢慢的抿。到天亮的时候,面前已摆了五个空瓶。
清晨,陆瑶果然拎着一只沉甸甸的箱子,拉开了卧室的门出来。她没有看到沙发上已经喝红了眼睛的程骏,就在伸手去拉进户门的时候,手中的箱子被扯住了。
回头,程骏一副醉态地站在身后,眼睛红得象只小免子,手劲很大,语气却赖赖的:“我饿了,我要吃饭。”他的身子晃了一下,几乎栽在陆瑶的身上,却还是把持住了。
“我的手受伤了,不能洗衣服,不能擦地,不能做饭,不能……”依程骏的酒量,五瓶红酒,应该不会醉,可是那天,他却在床上醉卧了一天,中途还不顾形象地吐了一次,差点连胆汁都吐出来。
陆瑶扶着他,第一次发现,原来,男人脆弱的时候,也可以软成一团棉花。那天,她第一次翘课。在美国的一年多日子里,她第一次,翘了一天。
绕指柔
睡熟的程骏,温柔听话的象个孩子。她轻轻地抚着他被汗湿的头发,滑滑的,黑黑的,每一根都很有型,每一根都透着令人心动的魅力。
她静静地坐在他身边,听着他均匀的酣声,看着他那张棱角分明的脸,那副唇线张扬的很有个性的唇,终于没有忍住,俯首,偷偷地,将自己与异性间的第一个吻,落在了那张唇上。
心惊惊的,酸酸的。陆瑶象逃跑似的躲进了自己的卧室,为刚刚的那份鲁莽,恨得咬牙。
数年前,第一次在柳宇凡家里见到程骏时,他那帅气的一个呼吸,已让她神魂颠倒,甚至很有一段时间,他成了她无数个梦中的主角。
但是,她知道,在她的生命中,程骏,永远只是一个匆匆的过客。
第一次跟着柳宇凡走进他们的家,尽管柳宇凡什么都没说,她也什么都没问过,但是她已明白,她不属于他们的那个世界。
中国,是个极重身份和门第的民族,尽管很多人都说不在乎,但是又有几个人能真正跳出那个俗成不变的思想观念。
即使他本人可以不管不顾,那么他的家人呢?谁会接受一个单亲家庭无任何社会背景的女孩!
这一生,陆瑶以为她与程骏的交际,在跨出那幢庄严的别墅时就结束了,却没想到,数年后,他们会在美国再次遇见。而且,还那么的巧,她做了他的室友。
明白两人身份差别的陆瑶,将程骏深深地埋藏在自己情感的深处,尽量避免一切会与他擦出火花的举止,小心翼翼地相处,却还是不知不觉地沉沦。
那一次,她放学回家,却在临近家门时,看到程骏从车上拥着一个身材娇美的女子下来,走向他们的居处,她的心,霎时痛得让她额头直冒冷汗。
那天,她借故没有回去。程骏后来打电话,说她未婚妻来了,从国内来看他,希望跟她一起共进晚餐。
陆瑶的胃,痛得让她滚在同学的床上,额头冷汗直流,但是接起电话,她依旧笑的轻松,还伴着同学宿舍里几个人的笑声,道出了她的祝福。挂上电话,她将自己裹在被子里,哽咽着,让嗓子都哽出了血,吐了一整晚。
戴婧在美国呆了半个月。
陆瑶正好跟着教授去了华盛顿,在一家投资公司实习了一个月。
回来的时候,人瘦了一圈。
正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的程骏,看着拎包进门的陆瑶,眼睛顿时瞪圆,看着她,象个陌生人。
“天,陆瑶,是你吗?”
“你还没吃饭吧,我去做。”陆瑶爽爽地笑笑,压着心底的酸,将手里的行李扔在地上。
程骏的手,象钳子一样,夹得她胳膊疼。
“混蛋,你这一个月做什么去了,有没有吃过东西。”他将她上上下下的打量着,眼里的心疼比惊诧多。那一瞬,陆瑶突然鼻子一酸,没有忍住,扑进了程骏的怀里,将大把的眼泪洒到他白色的衬衫上。
程骏慌慌地轻抚着她的背,轻声的哄:“发生什么事了,别哭,慢慢说。”
陆瑶离开程骏的怀,抬手抹掉脸上的泪,笑了:“回来的感觉真好,那个公司,全是白皮肤的人,看谁都凶巴巴的,见到自己的同胞,真好。”
程骏眼里的疼惜,渐渐地黯淡,看着陆瑶脸上的笑容,好半天都没有说话。
程骏和瑶虽然同居一室,很多时候,他们之间都没话。
程骏总是很忙,不在家的机会比他们相处的时间长。但是只要他在家,只要陆瑶在客厅和厨房这些约定的公共区域内活动,程骏肯定会在这两个区域的某一个位置出现。
有时候,陆瑶做饭,程骏便捧一杯水,坐在餐桌前,隔着中间那道透明无摭的玻璃,静静的看着她,看着她每一个从细到粗,从小到大的动作,整个过程,一丝不拉地看进眼里。
陆瑶的身体原本就不胖,再加上从华盛顿回来后瘦了一圈,整个人,戴上围裙,娇小的象个孩子。
看着她在厨房里转来转去的忙,有几次,程骏都不忍心地去帮她,结果却被陆瑶连搡带推地赶出来。
索性,他就坐在外面看,看得心里软软的。倒不是他很喜欢吃陆瑶做的饭菜。相反,外面的餐厅做的中国菜,比陆瑶的手艺好不知多少倍,但是他喜欢看她小小的身影在厨房里忙碌的感觉,那种特别的浓浓的家常味,那种浓浓的亲人的感觉,他做梦都想得到的生活,是他与她相处时,最让他享受的。
寒假的时候,柳宇凡从温哥华回来,三个人的家,一下子热闹起来。程骏从不来都没见过那么开心的陆瑶,跟柳宇凡在一起,似乎永远都有说不完的话,其实他不了解,在陆瑶的心里,阳光般俊朗的柳宇凡,是竖立在她生活中的一面旗帜,看到他,莫名其妙,就会想到快乐。
因为没有课上,乘着寒假的时候,陆瑶打了一份零工,每天到一家杂志社去做录入。工作是计数制的,按劳取酬。陆瑶便全身心的投入,希望可以多赚一些,于是。每天,很早出去,中午几乎不休,只是杂志社从不让工人加班,下午的时候,柳宇凡在杂志社门口等她。
“你想带我去哪?”坐上柳宇凡的车,方向却不是回家的路。
柳宇凡看着陆瑶脸上的紧张,调侃地笑笑:“去一个只有我俩的地方。”整天都是三张面也相对,柳宇凡心里有话,想对陆瑶说,可是总也没有这样的机会。
陆瑶说你就闹吧,小心你大哥把你抓回去。
柳宇凡依旧阳光的笑笑:“我是大人了,他还管我呀。”
车子出了市区,驰上了高速,一路疾行,都是陆瑶不熟悉的景色。她头歪在坐椅上,半闭着眼养神。柳宇凡便放慢了车速,将坐椅给她放躺了些,瞅着陆瑶的脸,眼波里会是温柔。
陆瑶就笑他:“小心前面,当心碰到护栏。”话才刚落下,柳宇凡的车子果然好巧不巧地撞在了护栏上,好在车子速度慢,人和车都没有损失。
柳宇凡便故意咬牙,虚张声势地要捏她的脖子。陆瑶笑得就更凶,一口唾液涌上来,她呛了一下,咳嗽起来。柳宇凡软绵绵的拳头立刻换成了轻柔的手掌,那一刻,他也没想什么,便顺着陆瑶的胸口轻轻的抚,是怕她呛得太厉害,其实嘴唇都紫了。
但是陆瑶的心却一阵狂跳,他抚顺的位置,正好是她刚刚发育成形的圣女峰,女孩子最神圣也最敏感的地方。
于是,一个巴掌,在柳宇凡的手还没来得撤离的时候,已落到了他的脸上,那张白皙的脸上,立刻出现了五个指印,紧接着,红成了柿子。
两个人,面对面的坐在车里,一个眼波里全是愤怒,一个眼波里全是哀伤。
整整一路,谁也没有再说一句话。直到他们到了那个目的地,原来是一个很大的湖泊,冬天冻了,两人走在僵硬的河床上,陆瑶想着心事,柳宇凡跟在身后。不知走了多久,突然背后一声巨响,陆瑶回过身,柳宇凡去正拍着手上的灰土。、
“你干嘛?”陆瑶脸上瞅着柳宇凡,河面上,一块刚刚落上去的大石头,在坚硬的冰央上,留下了一个坑洼,溅起了一层冰屑。
柳宇凡咧嘴一笑,白净的脸上顿时显出阳光般的温暖,使得陆瑶心头一颤。他拍拍手,移开目光:“我要不弄出点动静来,你都忘记了还有我这个人的存在。”
太静了。
陆瑶知道,她的心事又飘远了。的确,刚刚,她是忘记了身边还是有他这么个大活人的。
“我们要去哪里?不会在这么冷的地方转一还在吧?”外面的风很冷,每一丝都似要钻进人的肌肤深处去似的。
柳宇凡麝皮的棉茄克,但陆瑶的身上却依旧是她穿了N个冬天的棉衣。虽然显得旧了点,也不怎么保暖了,但是她喜欢那个款式,喜欢红红的颜色。
更主要的是,这件衣服是妈妈买的。
那个冬天,为了不再让她的手脚冻肿,妈妈偷偷去卖了血。所以,穿着这件棉衣的时候,陆瑶总是觉得妈妈就如影随行的在身边。
“我们去烧烤,很地道的美国加洲风味。”柳宇凡的目光稍稍的在陆瑶的身上停了一下,嘴角的笑还在继续,人已经开始前行。
陆瑶从来没到过美国的农村,一见才明白,美国的农民,并不象中国人那样,大冷的冬天,烧一盘土炕,然后炖一锅肉,然后大家围坐在一起,热烘烘的。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国庆,祝所有的筒子们:节日快乐!
错过
这家家居式的乡村烤吧,里面的家具也象这间屋子的风格一样,里面是全木制的古老陈设。
柳宇凡拉着陆瑶在靠近壁炉的木桌上坐下,支起烤炉,将已被主人肢解的动物尸体放在烤炉上,屋子里,立刻传出一股焦味。
陆瑶看着柳宇凡熟练的烤肉的动作,一双原本就不小的眼睛再度放大了一倍:“你对这里很熟悉?”她的话是不定式,但她知道柳宇凡听得懂。
柳宇凡稍洗脸抬头,看了她一眼,又继续着他手中的活计,半天,才慢慢的说:“我是在美国长大的。”
“?”陆瑶的嘴,立刻圈成了O型。
“你,在国内呆了多久?”突然意识到什么,陆瑶的心狠狠地揪了一下。
“五年呀,你都知道的。”柳宇凡将一只烤好的鸡翅膀递给陆瑶:“尝尝,熟了没有。”
陆瑶伸手接过,却半天没有送进嘴里。
五年,她当然是知道的。从初一到高二,那五年,他们一直是同学的五年。
“你,为什么要到枫城去呀?”陆瑶一瞬不瞬地看着柳宇凡俊朗而白皙的侧脸,有那么一瞬,她感觉自己的心头象有东西压着一样,呼吸困难。
柳宇凡转眸,看着她这样痴痴的样子,突然就笑出了声,不置可否地摇摇头:“我是中国人,枫城是我的家,那里有我的亲人,怎么啦,赶快尝呀,拿在手里都凉了。”
陆瑶慢慢地将手中的食物送进口中,慢慢地咀嚼,却是没有尝出是什么滋味。突然的,柳宇凡的话,柳宇凡这个人,突然让她感觉好有压力。
“不喜欢就别勉强。”柳宇凡的眉头蹙了一下,将陆瑶手中的鸡翅膀夺过去。七分熟的食物,她未必习惯。看着她象吃蜡一样的痛苦状,他心里不忍。
“你,是因为我才留在击枫城的。”空着的手,突然有一丝寒意侵入,让陆瑶的身体蓦地僵了一僵,眸子也冷了许多,象有一股怒气在凝聚。
感觉到了陆瑶身上顿时凝聚的寒意,柳宇凡不再说话,反复的将手中的钎子翻转着。炉火照在他那张英俊的脸上,显得很有骨感。很少见柳宇凡有这样沉默凝重的时候,有那么一瞬,陆瑶觉得,他的这个表情,这个姿势,象极了程骏。
烤焦的味道慢慢的被食物的香味代替。柳宇凡将烤好的肉装到盘大里,推到陆瑶面前:“你以为这个世界上的人都象你,自以为是。”
“柳宇凡。”陆瑶只喊了他的名字,声音有些细,没有完满地将她心中因自卑而生起的愤怒表现出来,嗓子有些干。
“快吃,今天除了吃东西,什么都别多想。”
“你没有回答我,是不是因为我才留在枫城的。”陆瑶不会忘记初识柳宇凡的那天。
下着雨,她狼狈地从洪安东的毫宅里路出来,顾不得身上被撕碎的衣服,拼命地往前跑。
撞进了一个怀抱,那个被撞的人趔趄了一下,伸手扶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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