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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版-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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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
  不过,他一直以为这只是异想天开罢了,人总是要向梦想低头,从没有想过真的有一天会有机会实现。
  他琢磨了一会儿就义无反顾的对巴桑提出要求,说只要巴桑送他回明朝,他就会还给巴桑圣物,否则他就和巴桑鱼死网破,宁愿毁了圣物也绝不还给他。
  “别以为我怕你们。我的身手你见过,要宰了我没那么容易,逼急了我,我明天就带着这东西出国,不然就嚷嚷到满世界都知道。”高闯使出无赖手段,“你若不答应我,我说什么也不会给你,但只要你完成我的愿望,我双手奉还。”
  “你就不怕去了回不来?就不怕因为使用不当,和这圣物一起同归于尽?”巴桑恨得牙痒痒,但对高闯的要求也比较奇怪,本来以为他会要求金银财宝,没想到他竟然想回到六百多年前。
  “你告诉了我这个秘密,我随时都命悬一线,还怕个什么?告诉你,我高闯从十六岁到现在,不知道有多少次面临生死了。别威胁我,没有用。”
  “可你为什么要回去?”巴桑还是不懂,“有可能去了就回不来了。”
  “编瞎话也编个圆一点的。”高闯不上当,“你们用这对圣物寻找灵童,如果回不来,那还混个屁啊。现在给你两条道,一是给我来趟双程的穿越票,二是让这宝贝毁了,然后和我大打一场,生死未卜,你自己选吧,就看你明不明智了!再说了,送我走,过些日子再弄我回来,到时候我原物奉还,对你们也没有损失,我死我活与你有什么关系?不过就是多等些日子,看你也是教里的人物,怎么连点耐心也没有。”
  看高闯很坚决,巴桑思虑良久才说事情太大,要禀告掌教才行。然后就又是沐浴焚香,又是闭目祷告,气得高闯想问他为什么不打电话。看他那意思,这个教虽然隐密,可却并不是在太偏远的地方,明明说两句就能解决的事,他非要弄得那么神秘。
  好在结果还不错,对方答应了,但是要马上办,而且不能和巴桑分开。高闯明白这是人家怕他又出妖蛾子,提防着他,也不以为意,只是叫来了他的死党张辉。他也不傻,穿越时空要一对圣物才行,如果把东西给人家,人家要是反悔了怎么办?所以这东西他得拿着。可是如果他拿着,他在六百多年前,人家在现代,两个圣物凑不成一对,那他怎么回来啊。
  所以他想了个办法,他会在穿越时带走圣物的其中之一,然后在整整三年后把圣物埋在一个地方,要张辉在约定好的时间和地方去挖,然后就会想办法把他弄回来了。巴桑说过,如果他去三年,这边的时光也就三个月。他不懂这有什么科学道理,反正他虽然喜欢冒险,本着谋事在人、成事在天的精神,但能自己办的事,就不麻烦老天爷了,他老人家也怪忙的,凡事都求人家,想想也讨厌。
  “你脑子进水了,而且进的是开水!”张辉一听就反对,“你怎么知道这几个五迷三道的藏佬不是骗人。”
  “我不是有你嘛。就算是发神经,你就让我发一回。”高闯道:“发完了,一看不对,你把我送精神病院不就结了嘛!”
  张辉又劝了几句,巴桑竟然也来帮腔,好像他们俩是一伙的,但高闯铁了心要走,虽然心里也有点嘀咕,但他明白富贵险中求的道理,因此决定赌上这一回。
  “你大爷的,怎么就劝不住呢!”张辉没办法,只得同意,“我看你生下来时脑袋一定让门挤了。”
  “少废话,咱俩商量一下怎么办?”高闯把张辉拉到一边,悄悄说:“你不是为了追你侄女的小学老师高莹,请人家去过一趟南京玩吗?当时郑和下西洋就是从太仓的刘家港出发的,所以我打算从南京走,也就是明朝时的金陵。那地方你熟,地点你来选。”
  “你怎么知道得这么清楚?我好像不记得你历史及过格。”
  “我就爱那一段事,虽然知道的不是太清楚,好歹也认真读过。话说回来,你哪那么多话,让你想地方你就想一个牢靠点的吧。”
  张辉没办法,只好认真想了想,“静海寺吧,那里地方大。听说大明开国前就有,古时候叫天妃殿还是什么的。就算过了那么多年,地方应该没大变,我们到那儿找个隐密的地方,然后你整三年,我整三个月,你埋我挖。话说头里,如果我挖不到,结果把人家静海寺给弄塌了,然后国家一枪毙我,我魂回明朝,死也不饶你,我还没娶媳妇呢,你要是让我老张家断子绝孙,你缺大德了!”
  第七章约定(下)
  “行行行,我等着你掐死我。”高闯无奈地哄着老友,“话说,你请人家高莹旅行了半天,也没追上,可笨死了你。你说你也是,一个卖鱼的,为什么那么喜欢知识分子啊。等着,哥们从明朝给你弄回来一个绝代佳人,解决你大龄男青年的婚姻问题。”
  “不行。”这句话,他们没背着巴桑,让巴桑听了个满耳。
  “你属兔子的,耳朵那么长。”张辉道,有点责怪巴桑为什么丢了东西,害得高闯异想天开,又有点怪自己,好好的,为什么领他去沈阳道。
  “你不明白,多少人去,多少人回,不能带人回来的。”巴桑急道。
  “听见了吗?”张辉拍拍高闯的肩,“到那边别泡妞,也别见了个齐头齐脸的就勾搭,始乱终弃,你又缺一个大德!”
  “东西——能带吗?”高闯小心地问,生怕自己和阿诺&;#8226;史瓦辛格似的,到那边是裸体。
  “随身的可以。”既然已经合作,巴桑干脆老老实实,“顶多带一点东西,但不能超过你的体重。”
  高闯一听眼睛发亮,别的倒还罢了,他吃饭的家伙他很想带着,那有他多年水手生涯用得最顺手的东西,到了那边一定可以用得上。
  “那么我们什么时候走?”他问,“你放心,我一定会还给你圣物,否则我怎么回来?我拿我的命抵这件圣物总行吧?”
  “和圣物相比,你的命和我的命都一钱不值。”巴桑不客气地说:“我们马上就走,然后我会一直等你回来,圣物也会早一点回来。”
  高闯从小到大,从没有这么听话过,乖乖地听从吩咐。他知道自己的主意有些疯狂,可是他相当期待这次时空之旅,虽然没有成功之前,他还是比较怀疑。他收拾了东西,张辉在网上给他买了套汉服,还有一双布鞋,好在网上的店本身就在天津,直接就拿来了。虽然有点不伦不类,可毕竟也是古装,总比他T恤和牛仔裤强,然后他们又悄悄约定了埋藏圣物的地点。
  “你挖了东西出来一定要小心,别回头让他们抢了东西去,到时候你就没哥们了。”高闯最后嘱咐。
  “把心放肚子里,我也不是好惹的,除非咱俩死一个,不然这事绝没问题。再说我看这巴桑很忠厚,就算你可恨,也不会把你往死里整。”
  张辉起初不同意,现在又安慰高闯,亲自陪他到了南京,然后在一个深夜里,在静海寺外,一个神神叨叨的藏族人像拿高闯献祭一样,一道白光之后,高闯在现代消失。
  消失之前,高闯隐隐约约看到一个人向他追了过来,但还没看清是谁,白雾就把他围了起来,而当白雾散去,他就被两个小萝莉戏耍了一番,最后被踢下了香车。
  ………………
  这是哪里呢?来的时候是半夜,现在看样子却是黄昏。来的时候是静海寺,而现在他是身处一个集市之上,而且是被一个小姑娘从公主的车上踹下来的。这是历史的变化,还是穿越时出了什么错误?
  高闯摔得周身无一处不疼,干脆躺在地上不动,正思量着,眼前突然伸过来一对“粪叉子”。这手他太熟悉了,看得他心里一凉,不会吧?难道他没穿越成,还在现代,那刚才的六公主事件又是哪一出?
  抬起眼皮看看,映入眼帘的是一张健康的、黑黝黝的脸,长相还是用那句东北话形容:小伙那是比较相当的帅呆了,不是张辉又是谁?可是慢着,他为什么穿着古代的衣服,眼神陌生,重要的是,他为什么看来那么年青,也就二十出头的样子。
  “这位兄台,你——是生病了吗?”粪叉子手说。
  他是病了。因为他出现了幻听和幻视,面前的人长着他最好的朋友的脸,却叫他“兄台”,而且他发现自己周围的人都身着古装,发式和行为也比较古式。病死了也就算了,他就怕病糊涂了,搞不清自己在哪里?看来精神建设也要跟上,不然就是真的穿越了,心理承受问题也是个事。
  蜷起腿,摸摸膝弯处,幸好他随身携带的匕首没被那两个不讲理的小丫头搜走,顺手拔了出来,在手臂上一划,血出来了,疼痛的感觉告诉他,这不是个梦。假如他是疯了,那么大家一起疯吧!
  “兄台,你这是——”那人惊讶地问。
  “没事,我是让我的脑子清醒一点。”高闯狐疑地看着眼前人,伸手搭在粪叉子上,被拉了起来。在起身的一瞬间,他喊了一声“傻叉二子”,试探一下眼前人的反应。可惜那个人只看了他一眼,似不明白他说的是什么,这证明这人绝不是张辉。
  “我摔了脑袋,记不住事了。”高闯抹了一下手臂上的血,“现在是什么年间,这里是哪儿?”
  假张辉奇怪地看了高闯一眼道:“现在是永乐三年,这里是金陵。”
  高闯一听,乐得差点蹦起来。这么说,穿越是成功了?就算他还要考察一番,但巴桑就算骗他,也骗不出这么大个场面,穿越成功的事看来十有八九了。再看这条街还挺繁华,人来人往,站在街上向左一看,有一座大庙似的建筑,不是静海寺又是什么?!
  “贤弟,高姓大名?”高闯不知道明朝的人要怎么说话,老实不客气地称呼人家为贤弟。
  “张光军。”
  光军?加在一起不就是个辉字吗?看来这个人很可能是傻叉二子的前世。话说回来,老张家一脉真是悲哀,六百年了,最少也转了十世了,一直姓张也就罢了,就连那对粪叉子手也没变,这是宝贝啊还是记号啊,竟然一代传一代!
  “兄台要去哪里?为什么会摔在地上?”张光军问。
  “我叫高闯,比你大个几岁,你以后叫我大哥就行了。”高闯心里暗笑,在现代,张辉都不肯叫他一声哥,现在他让他六百年前的祖宗叫,那论起辈份来,张辉可是自己重起来没完没了的孙子辈。
  “咱哥俩怪投缘的,带我上你家看看去呗?”


旧版第二部分
  这里是接正文第28-29章之间。因为较长,所以此处分为三部分上传。
  ……………………
  “说来听听。”
  “臣斗胆问一句,皇上有没有决定怎么安置太孙殿下?”
  朱棣“嗯”了一声,似乎此事让他非常难以决断,“杀了他,朕实在不忍,可是放了他,又恐他被人利用,到头来免不了骨肉相残,依你看呢?”
  他还是一位年青王爷的时候,郑和就是他的近侍,因此他对郑和的信任非比寻常,这样的心事,他也只有和郑和才说。
  “皇上,留太孙殿下在身边,尤如在心腑要地放着一把钢刀,实是不妥。臣以为,应该依高闯之计,趁臣出使四海之机,把太孙殿下送到一个没人知道,也不可能轻易到达的地方。只是太孙殿下自幼生长在皇宫,一人在外恐怕不方便,也可能被有心之人挟持,跑回来让皇上为难。所以要派两个人跟着太孙殿下才行。”
  “你说让高闯一直跟着允文吗?”
  “皇上,这实乃是您天威仁厚之举啊。”郑和诚恳地说:“假如他愿意为皇上所用,就御赐他为太孙殿下的侍卫,这一生就随太孙殿下在海外之国生息。假如他不肯,那么臣带他到海外之后,可除此后患。臣虽不济,但武功谋略自信不输于他,定能把此事办得妥妥帖帖,而且依臣猜测,此人聪明机灵,不会做出以卵击石之举。”
  “此人聪明是有的,但野性难驯,狠劲上来,会不会以卵击石,却是不能确定。”朱棣轻笑一声,“朕相信你能控制局面,也明白你的意思,你爱惜他是个人才,不忍让他因为无意的莽撞之举而丧命,而且你出使之事确实用得上他。好,朕就依你,亲赐高闯为修武佐校尉,让他这一生跟随允文。朕还会赐你空白诰敕,如果有什么突发事件,你可以在海上代朕行事。”
  郑和闻言,立即跪下谢恩,哪知朱棣又道:“允文耳软心活,性格软弱,不能只让高闯一人跟随他,就让正国也跟着吧,再赐他们以安身之资。这件事你去办,封正国为正三品武义都尉,世袭。告诉他,等他安顿好了,也生个一男半女出来,位子传了儿子,他就可以回我大明了。”
  郑和领旨,即刻下去办理。就这样,高闯糊里糊涂的从一名更夫成长为一名修武佐校尉,命暂时保住了,虽然脖子上还有一把刀悬着,随时可能落下,但他至少得到了宝贵的缓冲期。
  “大哥穿这一身军官服真帅哪!”张光军像一条蹲在路边的小狗儿一样,崇拜地看着高闯。
  “少嘴头抹了蜜似的,老子在大牢里的时候,怎么没见你去看过我?”
  “大哥失踪,我找遍了整个金陵,就是没想到大哥陷在了牢里啊。”光军说起这个眼圈都红了:“那天晚上船厂进了贼人,然后大哥就没了踪影,我还以为——还以为——”
  “还以为我让贼人弄死了,四处找我的尸首,等着收尸是吧?这是孝顺儿子才做的事,你那么好,干脆认我当干爹得了。”
  “大哥!”光军涨红了脸,有点惭愧地看着高闯。
  此时的他们已经呆在军营里了,郑和宣旨后,就给了他一个文书,告诉他被编到了一个叫周闻的武官手下,让他自己去报到。他当然不能忘记光军、小老虎牙和小星,所以趁热打铁,一并向郑和请求。没想到郑和极为痛快,同意这三人进入军营,但也要通过最后这两、三个月的训练考验才行。对此,高闯没有意见,毕竟古代的医疗和航行条件都不太好,假如没有海上生活的能力,去了也是死,还不如不去。
  光军本来可以编入随船工匠之中的,可高闯想,尽管做水兵比较辛苦和危险,但光军一定想跟他坐一条船,所以三个自愿做了他兄弟的人全和他编入了一个小队。
  他很明白,他是因为丰富的航海知识才免于一死,而且朱棣一定知道他不敢泄露秘密,所以才放任他自由活动。但尽管如此,他还是少和不相干的人说话,谁知道这位性格果敢暴戾的皇帝会不会再因为点风吹草动而来一个“抄十族”。他是请小老虎牙和小星通知的光军,让他和舅父知会一声,然后来军营报道,那两个小子则要去见过小情人,才会来。
  “想想多威风。”光军还在兴奋之中:“御封的修武佐校尉啊。”
  “职位是校尉,可是地位是小兵,没看我们住在哪嘛。”高闯环顾了一下四周。
  这是一间大而简陋的木屋,像大车店一样,两边有两排通铺,一排就有十几、二十个行李,每个位置前还都放了一个铜盆,也不知是洗脸用的,还是洗脚用的,或者是夜壶的性质,或者还兼当饭盆的一品全能盆。就是说,这个房子要住三十多个人,还不如他和光军在船厂,好歹也有一间单独的宿舍。不过他吃苦吃惯了,并不计较这些,怕的是他这菜鸟新兵,却偏偏还有点职位,到这里又要被人盯上生事。
  校尉就校尉吧,还什么“佐校尉”,他打听过了,这是从九品的武官,就是说连九品芝麻官也不是,还用得着御封嘛。他现在怀疑朱棣是故意整他,给他小鞋穿,就是要让他成为军营中其他人的眼中钉,这样就等于在他周围布下了无数条眼线,让他不能轻举妄动。
  “吱呀”一声,营房的简易木门被打开了,小老虎牙和小星闯了进来,已经换好了军装,一脸兴奋比光军有过之而无不及。
  “不是去看小花儿和小蕊儿吗?这么快就回来了?”高闯习惯性的抬了抬手腕,这才想起他的多功能手表还在朱棣手里,他提审自己时即没有提,也没有还的意思。
  “和她们两个打个招呼就先来报道嘛,反正每五天有半天假期,那时再去看她们好了。”小老虎牙搔搔头说:“其实现在她们两个在气头上,我和小星只好先躲啦。”
  “活该!如果我是那个邓姑娘,我先阉了你,让你没事乱跑,连个招呼也不打。”光军道。
  在这两个小子去通知他的时候,三个人已经很快混熟了,而且自动论资排辈,两个小的现在叫光军为二哥。这让高闯觉得像自己是带人混矮骡子的黑帮分子,又让他想起光军的后世叫“傻叉二子”,果然从祖先那里都是排行老二。
  小老虎牙吐了吐舌头:“我家小花儿才不会那么做。她虽然生气,可还是想我的。还有,小蕊儿见到小星的时候,眼圈都红了呢。”
  “说这个干什么?”小星比较害羞,连忙转开话题,“老大,我们刚才过来的时候,有一个军士让我告诉你,郑总兵在威武堂等着,有请老大呢。”
  第三十四章小兵传奇(中)
  这支准备和郑和远洋的水军,是由南北两军组建而成,不过是以南军为主体。最高领导是由朱棣最信任的郑和,以及其手下统领的几名太监来担任,下级的将校极军官即有南方的建文旧臣,也有北军中新官勋贵,主要是由来自锦衣卫、水军右卫、金吾左卫、龙江左卫、宽河卫、府军右卫组成。其中金吾左卫和宽河卫是北军新建,人数较少,但习于骑射,而南军则熟习水战。
  威武堂,是军营中的议事之所,高闯赶到的时候,里面已经有许多军官在等了。趁着守门的兵士进去通报之机,他藏身在半掩的门后向大堂内观看。
  就见大堂迎面的地方摆了一张阔大的书案,书案的左右两侧各有一张椅子。右边的椅子上坐的是郑和,他正与坐在左边的一位武将说着什么。那武将非常年青,也就二十多岁,瘦削而精干,脸露英气。
  下首有一排椅子,年青武将的这一侧也坐着三个武将,郑和那侧却坐着两个太监,还空着一个位子。
  高闯正想看得更仔细些,已听到郑和叫他进去的命令,只得先行进入。他低着头,胸中十分闷气,在现代社会,他没向任何人低过头,可在六百年前,他却不得不一再的屈从于所谓的权威。
  “卑职高闯,见过各位大人。”
  “不必多礼。”郑和并不尖利的沉稳声音传来,“先见过各位大人,然后坐下说话。”他指了指左首的年青武将,“这一位是御封武义都尉王正国。”
  “这一位是周闻周千户。”下首第一个的武将,身高马大,还有一蓬大胡子,看不出年纪。
  “巩珍,武德骑尉。”面目清秀的中年人,像是文官一样。
  “费信,锦衣卫副指挥史。”香港电影中常见的反派人物,不过和传说中不同,竟然温文尔雅,当高闯的目光扫来时,还友好的点头微笑。
  “这边是我的手下,内监的两位副总管,王景弘、李挺。”这两个人看来比这些武将更难相处,叫王景弘的是个胖子,眼神冷冷的,看似对高闯相当怀疑,那个李挺却一脸戾气,看来脾气相当不好。
  这些人看样子官职都不低,可能以那个叫王正国的职位最高,因为他和郑和平坐,并且是坐左边,古人以左为上,所以虽然高闯从这些人的官服上看不出什么,但也明白,这里只有他是个芝麻绿豆大的武官。其实这也没什么,他就是有点不想坐在两个太监的下首,但又不能违命。
  “各位大人,此人是我在民间识得,蒙皇上隆恩,亲自盘问过他的才学,认为此人可堪重用,是以破格御封为从九品的修武佐校尉。”郑和撒谎连眼睛也不眨,把高闯佩服得差点当场下跪,“虽然他的品衔较低,按理是不应在这里与众位大人一起议事的,可是他熟悉航路水道的事,咱们都是行武出身,也就没有那么多讲究了,一切海事为重。各位大人有意见吗?”
  他一番话有义有理,以主事人的姿态说得无比大方,哪有人说个“不”字。
  “既然如此,高闯,你先说说那个海军陆战队的事。还有,你来军营半日,有没有发现应该改进之处呢?”
  高闯把那天和朱允文所说的话说了一遍,听得几位武将频频点头,就连两个分明看不起他的太监也认真了起来,态度没有那么倨傲了。
  “我只是个在海上呆了十几年的人,不懂带兵之道,全凭一张嘴,真才实学是没有的,说得不对的地方,请各位大人原谅。”高闯说的是实话,不是对这些人溜须拍马。他虽然海上的生活经验丰富,但那是在现代,有高科技的设备做为后盾,在这里一时之间是玩不转的,要重新适应才行。
  “你读过兵法吗?”李挺突然插嘴,声音尖利刺耳,和郑和的浑厚嗓音差别很大。
  “卑职对于兵法,那是六窍全通。”
  “怎么讲?”
  “就是一窍不通!”
  高闯话音才落,堂内的人全笑了起来,紧张如考场的气氛有所缓解,让高闯也舒服了些。他从小成绩就不好,最怕这种考试式的盘问。
  “那么你对水兵的操练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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