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奢侈品男人-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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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来,我是配合你好不好?”志皓挑起一边眉毛。 
  “我是说……我们两个,太欺负人了!” 
  一个月之后,萧志皓同学又签到了一份十足公道的合约,捧caleb做下一季靳氏男装线平面时装大片的男主角,而这一季的主题为——掠食者! 
  有专栏记者做例行的访问。 
  A:请问,为什么选择caleb做这一季的主角呢? 
  靳:因为他的眼神很有掠夺感。 
  哦!?听到这样称赞的某人心底一寒,不自觉偏过头向某个角落里看过去,在那里有一只兔子,正无辜的眨着一脉朴实纯善的眼睛。  
 
 '原创'《奢侈品男人》BY桔子树  

  番外之……风自轻扬(一) 

  1. 
  江山代有人材出,总有新人换旧人,当一代情场浪子靳辰同志以一个戏剧性的方式暂别舞台,这空当马上又被旁人补上。 
  新的万人迷叫Kevin,早就是成名的红人,只是靳辰霸着八卦榜,搞得他没锋头,而且虽然都是万人迷型的人物,他与靳辰却不是一个路数。靳辰是包裹着五月春风的数九寒冬,而Kevin冷冽而深情,从严格意义上来说,他更像一个传统的万人迷版本。 
  他会从头到脚管你到底,吃饭穿衣睡觉,他一天24小时都会有眼睛在你左右,脉脉浓情深得溺死人,他抱着你喃喃细语,于是恍然间你觉得就是永远。 
  当然如果Kevin一直都对同一个人做这样的事的话,那他就应该是个情圣而不是万人迷,只可惜,如果有人要将生活当成火来燃烧,那么到最后总有一个人会先烧干掉,不是你死就是我亡,化为枯骨一具。 
  正是这个原因,令Kevin没有办法以靳辰那样的频率换男友,八卦榜对他的关注自然也少了很多,不过当然的,以口碑而论,他名声当然要比靳辰好得多,虽然死在他手上的人,多半会更惨烈。 
  而此人忽然重得狗仔关注,也正是因为他最近刚刚搞了一场惨烈的恋情,畸情、艳闻、凶杀、悬疑……全本的好莱坞强档戏码,最后凶手落网,相爱的两人黯然分手,Kevin深郁的灰蓝色眼睛,更添一分暗色,令人男人和女人都想尖叫。 
  哦,忘记最后介绍一下,此人是中英混血,黑发蓝眼,剑眉修长,薄唇血润,主攻配件设计。 
  本来嘛,人家红人家的,萧志皓与他是八杆子打不着的,可是偏偏这当口,靳辰突发奇想,他要开配件系列了,从男装到女装到香水再到配件,这是一个时尚集团走上经典之路的进程表,每一步最初始时都可谓如履薄冰。于是萧志皓上穷碧落下黄泉力求给他找到最好的合伙人,谁知海选的贴子发下去,原以为不可能会赏脸的人,赏脸了! 
  也对,人家背了那么重的情伤在身,想离开伤心地也是正常的。 
  但问题是,他一看到那小子那双眼睛,就觉得这点……有些不对。 
  大凡桃花树,眼神都是勾人的,靳辰是一双笑眯眯的狐狸眼睛弯啊弯,而Kevin,最擅长用一双浓蓝的眼睛凝眉定目的看人,端得是碧海青天夜夜心。 
  而且这帮子勾魂的角色大抵都有个习惯,遇上了称头的对手,你勾了他一下,他总也要勾回来,眉眼官司打得热闹,搞得设计室里大小人等个个心惊肉跳,激情勃发,脸上血色长红。 
  当然靳辰早告诉他,他们这叫比武切磋,但问题是以萧志皓同学的纯朴眼光,实在看不出两位情圣的眼底到底是锋芒还是缠绵,于是他看着都觉得挺可气的,又都挺诱人的。 
  因此,在思前想后的一怒之下,决定了,反正现在也不到宣传季,他身上担子清闲,不如先避避风头,要不然到后来无理取闹吃起醋来,丢人的是自己。横竖再怎么不放心,总要对靳辰的铁石心肠放下心,若是Kevin那两下子真能融冰取宝,他守也守不住! 
  主意一定,刚好,封清那边拉他去西藏游(当然封清拉人和他下决定的时间关系要倒一倒),他便潇潇洒洒的同助手们打个招呼,卷了一卷行李,踏上了那架铁鸟。 
  当然最后看到靳辰那错愕的神情,哈哈,心里也不是不得意的。 
  他本以为旅游嘛,不过是谈谈心看看景吹吹风,一觉睡到自然醒,最后拍几张照片证明来过此地。可是一上飞机他便发现貌似这趟是上了贼船了。 
  这明显不像是一个旅行团,封清的同伴大多肤色偏黑,言行举止中带着一种都市人少有的精悍活力,而且更让他吃惊的是,封清随便指了一个小姑娘坐在他身边,自己跑到前两排去与别人合坐。 
  志皓探身看到那人的宽肩膀,顿时觉得心里有那么一点酸。 
  这趟航程非常的长,从台北到香港,再从香港到拉萨,足够他在这其间与所有人搞好关系,这才明白了原来他身边这一群全是资深的驴子,自助游的行家。 
  不过同为自助游,各人的爱好也是多种多样的,有些人喜欢开了车狂奔,十几天就扫平整个新疆,有些人却更喜欢呆着,在一个地方呆上好几天,看日升月落,看风霜雨雪。志皓万分庆幸的是他跟的这帮子属于后者,于是这贼船看起来倒也没那么贼了,然而好消息的同时也有坏消息,由于这群人全是资深人士,所以没人打算在拉萨浪费时间,一下飞机就直奔此行的第一个目的地——纳木错,高原上的圣湖,念青唐古拉山之妻。 
 
   萧志皓闻听此讯悲叹了一声:不会吧,他已经和办公室的小姑娘们炫耀过他要去西藏,没有跟布达拉宫的华丽合影,如何交待的过去?只可惜他的悲叹在一片看土包子的目光中化为乌有。 
  封清到底是还是罩他的,全套的行李都为他备好,大大的一个包,压到他肩上,志皓顿时觉得自己成了个驴子,所以说驴友这个词起得还是很形象的。 
  在转车的间隙里志皓趁那宽肩膀的小子不在,偷偷的溜到封清身边去,装作不经意的开口:“男朋友?” 
  “嗯!”封清眉花眼笑。 
  啊?这么容易就招认?志皓越发哀怨:“你怎么不早告诉我?” 
  “他刚刚向我表白啊!”封清脸红红,竟有少女的羞涩,令萧志皓看得叹为观止:“好吧,姓名年龄职业出身三围重体身高!?” 
  “你!”封清听得一愣。 
  “说吧,要不然我去问阿姨,别以为我没后台。” 
  封清笑得止不住:“他叫沈磊,27也不知道28,反正是比我小一点,我们学校的体育老师,出去爬山的时候认识的,他是版里的版主,至于体重身高三围,这我可没问过,有空让你老公给扫描一下好了。” 
  大学体育老师……志皓思考了一下:“他一个月赚多少钱?” 
  “阿皓,”封清有点不悦:“你怎么管得比我妈还多。” 
  “这明显要搞清楚的啊,他应该不会赚得有你多吧。”萧志皓有点忧虑,封清虽然只是个讲师,但却是一个工科的并且其产业十分兴旺发达的工科讲师,所以对于她来说,别科老师赖心为生的讲课费完全是不算什么的,她的大头收入来自于与企业的合作项目。真要算起来,虽然和靳辰那种富翁级的老板不好比,但也能和此时的萧志皓拼成个平手。而一个大学的体育老师,就算是兼职健身教练,那收入又能高到哪里去。 
  封清叹口气:“这很重要吗?如果靳辰忽然穷掉了,你难道就不要他了?” 
  “那当然不会,”志皓脱口而出,就算靳辰真的破产了,或者忽然开始搞不赚钱的工作了,只要他自己觉得开心,志皓自问是完全不介意养他的,但问题是:“你和我又不同,你是女生。” 
  “阿皓,我念那么多书,努力赚钱,如果这一切到头来反而限制了我去找一个能够让我快乐的男人,那么我赚那么多钱又有什么用呢?”  
  

 
2 
 可志皓还是忧虑:“万一他是看中你的钱?” 
  “大哥,我那么点小财还引不来小白脸好不好,再说了就算是手头宽裕让我加了分,那又怎么样呢?如果他今天只有四尺高,坐轮椅,我会透过表面直接爱上他的心灵美吗?”封清的笑容里有一丝无奈,可一双眼睛再清楚明白也不过:“买衣服嘛,最重要是自己穿了舒服,不是么?就算是贵一点,我又不是买不起。真要算帐,你家那件狐皮大衣有什么好?漂亮是漂亮,穿出去说嚣张也嚣张,可贵得要死也难保养,一个不小心就坏了,你不是照样穿得开开心心?” 
  志皓苦笑:“你怎么把他那点见鬼的论调都学全了。” 
  “他说得有理,我当然要听。” 
  “他那是歪理!”可志皓左思右想,发现自己简直就是个为爱冲晕头脑的绝坏榜样,还真没什么立场来教导封清:“算了,算了,我也没得比你好,有什么资格教训你。” 
  “我还一直想问呢,你当年落荒而逃跑得影都没有,我还以为你这辈子都不敢去见他了,怎么后来会做这么带种的事?” 
  “因为我想开了,”这是生平壮举,萧志皓笑出十分得意。 
  “哦?” 
  “我以前是被绕在里面了,自己吓自己,其实说到底又有什么可怕呢?最坏不过是他忽然有天不再爱我,要离开,但是以他的个性应该也会坦白的跟我明说,而且他这人心很软,总会留下时间和空间让我平复。就算是不和他在一起,随便找什么人,又有谁可以约定一生一世?日子其实是一天一天的过,过到手里的才是真的,谁知道十年八年之后是什么样,十天八天后的事都没人敢猜。我现在还爱他,他可以让我觉得开心,有什么会比这更重要?” 
  萧志皓宁定了神色,目中灼灼生辉:“你们都觉得他不是好人,个性凉薄寡情,可我却不觉得,至少他从来不说谎骗人,从不做什么损人利已的事,他绝不是个小人。他有再多不是,和我在一起的时候对我总很好的。坏的倒是我们这些人,太过贪心,看了好的就想得,得了还要求个长远。回头想想,他这么好这么可爱,凭什么非得在我身边过一辈子?这几年他是我的我是他的,这么多快乐的日子,已经是福气,将来的事将来再说,至少这些年我是赚了,求仁得仁我无怨无悔。” 
 
   封清听完几乎没愣住,微微叹口气:“阿皓,真的,我不知道怎么说,倒是真的越来越佩服你了。”封清一顿,像是忽然想起一事:“对了,当初你们不是说要结婚吗?怎么结到现在还没有结好。” 
  萧志皓脸色一白:“你知不知道结一个婚有多麻烦?要办签证改国籍。还有最重要的,两个男人结婚得有多招摇?他圈子里朋友多吃得开,婚礼大概得飞三地办,我们两个的结婚照第二天会登在各大的时尚杂志上。” 
  封清听着听着,慢慢的脸也白了。 
  志皓又是苦笑:“再说了结了婚又不是不能离,如果真是想求个保障,说实话以他的个性,能听到他说一声想结婚,比什么结婚证书都来得可靠。” 
  正在说话间,便看到沈磊从外面进来,封清只得招招手,把人拎过来彼此介绍清楚。 
  沈磊看着和靳辰差不多高,却更强壮一些,戴一副黑框眼镜,头发剪得短短,满脸的笑容,眼睛眯成一条线,伸手拍志皓肩膀:“小子啊,高原上可要撑住啊,我可是只背我女朋友不会管你的噢。” 
  如此豪爽直率,萧志皓几乎立时就决定要喜欢他,更别说看到封清看他的眼神,多少甜蜜纠缠。 
  沈磊办事爽利而且粗中有细,不过一会工夫已经订下一辆大车,一行人浩浩荡荡的往那天池圣湖而去。 
  驰出拉萨城,沿着青藏公路开下去约170公里,便到了当雄县,那开车的司机显然是识途的老马,一路疾驰连停都不必停,从当雄县城旁的一条土路拐进去又开了约摸一个多小时,途中有一个山口,大车顺着盘山路越开越高,于是在车子的颠簸中,萧志皓开始高原反应了,头晕得七荤八素,胃里翻江倒海,几乎没把自己的黄胆给吐出来。 
  而与此同时,他也发现了小沈同子虽然乍一看颇有上古豪侠之风,但真遇上事,绝对没有侠之大者为公为民的心思,平平是晕车加高原反应,他女朋友的待遇和女朋友的朋友的待遇,差了不可以里计。 
  志皓在吐完黄水硬给胃里塞点东西好供它下次抽筋时呕吐之用的间隙里,看到封清双目紧闭,脆弱得像一只随时都会断气的猫一般窝在沈磊的怀里,忽然觉得这世上的奇观还是很多的。 
  眼看着难得软弱的封小姐,间或吸一口氧,眉头略一皱,又便有人伏耳过去听她差遣,志皓顿时无比强烈的开始思念起靳辰来。 
  然而正当他深切的思考着,是把逍遥逃夫的光荣形象悍卫到底,还是哀怨的发一个消息回去听两句体已话,耳边忽然听得一片欢呼声,志皓诧异的抬头一望,顿时,什么都忘了。 
  纳木错,高山上的圣湖,那湛蓝发亮的水面,令人身心俱静。 
  虽然圣湖就在眼前,可是离此行的目的地“扎西半岛”还需下山后在湖边上绕很大一个弯才能到,只不过眼睛里看着那一片水,竟像是奇迹般的连胃都被抹平了,不抽不皱安安份份的呆着,而志皓一直转着头,凝视窗外,视线一直没有收回来过。 
  那是怎样的颜色啊,志皓简直诧异,他从不知道原来这天地间可以有这样的一片湖水。 
  那种蓝找不到任何词语可以形容,没有任何比喻会足够贴切,她是如此安然的存在着,那种美穿透天地玄黄,宇宙洪荒。 
    
    3. 
  “我们可以下去吗?”志皓的声音小心翼翼,像是生怕惊扰了什么。 
  他这一言出,马上引来一片附和,那老司机为人非常和气,马上找了个地方停了,让他们下车,自己远远的开车跟着。 
  一下车才发现,原来车上车下还是两个世界,人在车里,虽然眼睛看得到,可身体被现代文明的铁皮包裹着,仍然处于一个与自然隔绝的环境。可当脚下一踩到黄石,迎面呼吸着清冽的咸湖气息,看到天高云淡,碧水白山,那种感动会将所有的激情都压回到心里,发不出声。 
  这是一种原始的静寂,强大而温和充满了力量感,漫过心头,洗去浮尘,露出血色的心脏。 
  志皓沿着湖岸线走,视线落在极远的天际,一路无言。而那湖水浓得几乎不会流动,在正午时分高原上独有纯粹日光之下,显出剔透的光芒,一步一景光影幻呈。 
  也不知这样走了多久,志皓只是凭直觉跟上大部队,忽然听到封清在耳边低呼了一声:“噫,看那边。” 
  志皓闻声看过去,也看得一怔。 
  不远处的湖边,一块半人多高的孤石上,有一道穿白袍的背影笔直的站立,那袍子很长,似乎连脚面都盖住,于是便显得人越发的高,像一道经幡竖立在这天地间,边缘被湖水染了一分蓝影,又被烈日所穿透,有一种静寂凝固的美,令人动容。 
  山穷水尽! 
  萧志皓的脑海中忽然映出这四个字,只觉得千万里的路,无数的山无数的水到这里,都可以休止了,这就是尽头,一切都不必再移动,都安安静静的停下吧。 
  “那是什么人啊?”志皓听到身边有人在低声议论。 
  “是喇嘛吧!” 
  “喇嘛是穿红衣服的好不好?” 
  “应该是信众。” 
  “那不是应该去转湖才对吗?怎么站着不动啊。” 
  “难道会是游客?” 
  “哇,这么有腔调的游客还第一次见。” 
  一路议论纷纷,志皓被人群裹带着走近,经过那人身边时,刚好看到他转过头来,志皓的眼底映入一张被阳光镂刻过的侧脸,似曾相识! 
  志皓疑疑惑惑的再走两步,忽然脑中白光一闪,惊讶的回过头去。 
  竟然,真的——是蓝奕! 
  蓝奕显然更早认出了他,一见志皓回头,便笑开,道:“你好。”说着,从石头上跳下来。 
  “你……在这里等我?”志皓有些回不过神,这……这也太神奇了吧。 
  “你有约过我吗?”蓝奕有些困惑的。 
  “没有。”志皓愣愣的摇头。 
  “那我为什么会知道你要来。” 
  对啊……可是……“好巧啊!”这真是由衷感慨。 
  “如果你是这个时候来纳木错,会看到我其实一点也不巧,我每年的暑假都在这里,我有个师兄在扎西寺主事。” 
  “啊?”志皓大吃一惊:“你出家做和尚了?” 
  “修佛不一定要出家,”蓝奕笑着解释:“藏传佛教有很多活佛都是不出家的,连十世班禅都有妻有女。” 
  “哦……”志皓松了一口气。 
  “我有点事,先走一步了,有空去扎西寺找我。” 
  还是像以前的样子,蓝奕道别时会习惯性的先低一下头,像是有歉意似的,这样的动作由别人做来或者十分矫情,可是看着他却不觉得。 
  志皓怔怔的看那道白色身影渐行渐远,忽然觉得这个人虽然之前已经见过两次,可只有此刻一瞥惊鸿的瞬间,才真正认清了。他身上一直有种奇异的宁静气息,与周遭的环境隔绝,却又令人心生向往,然而到了此地,那种特别气质似乎全然不见了,他变为一个平平常常的人,自在自如,是这方天地间和谐的存在,他已融入其中。 
  志皓回头,看到封清尚不及收敛的神往目光,不觉心中一动,问出个困扰了许久的问题:“哎,你觉得他长得帅吗?” 
  “谁?他?”封清错愕。 
  “对啊,还有谁?看得你口水都流下来了,有那么帅吗?” 
  “你是说帅哦,”封清歪起头来想:“好像也不能用这个词来形容。” 
  “那应该用什么?”志皓也在找答案:“总不能说他美吧,五官又不够精致。”他看过如云的美人,蓝奕还排不上号。 
 
   “哈,我刚刚发现我好像都没看清他脸长什么样。” 
  “你果然已经看呆了。”志皓做势东张西望:“我要告诉沈磊。” 
  “你敢!”封清在他头上拍一记,却忽然敛了笑意,露出古怪的神情:“我倒是想到一个词,就是有点恶。” 
  “啊?”志皓愣了愣,半晌额头滚下道道黑线,嘴角抽搐道:“我也想到了,不要说了。” 
  又走出一段,封清忽然道:“他像是这里的人,而我们只是外来客。” 
  “对!”志皓会意:“这是他的地方。” 
  似乎每个人都会有一方心灵的故土,就像是高更找到了塔希提,而蓝奕找到了纳木错,那么自己呢,何处是归途?是南台湾的小屋,繁华喧闹的秀场后台,还是摩天轮上甜蜜的拥吻? 
  “你呢,你觉得你的地方在哪里。” 
  “实验室!”封清大笑,快乐的眨了眨眼睛:“在那里我控制一切,你觉得你家狐狸精的老窝在哪里?” 
  “我不知道。”志皓有点黯然,那个人熟知一切,也享受一切,他到哪里都像是回家。 
  “那么,想办法让你变成他的家好了。” 
  下午,他们这帮人时差还没有倒过来,到了五、六点钟的时候就饿了,志皓早早的吃过了饭,还是去一路摸去了扎西寺,人很好找,只说是要找蓝奕便有人领了他去,这里是旅游胜地,即使是本土的藏民也大半听得懂普通话。志皓跟着人拐过几个弯,便看到一边屋子里,蓝奕正在教几个喇嘛学英语,顿时便忍不住想笑,原来这和尚庙也不是白住的。 
  蓝奕看到他进来,便伸手指了块地方让他坐,反正也没什么急事,志皓竖起耳朵听他讲课,不过是些日常的会话,蓝奕的语速低沉而缓慢,在空气中飘飘荡荡,志皓只觉得有点犯困,可又不好意思,本想要硬撑,到最后还是迷糊了。  
  
  4. 
  “好了。”蓝奕拍拍志皓的肩膀。 
  “哦?”萧志皓朦胧的睁开眼睛。 
  “来,出去走走,太阳快落山了。”蓝奕微微笑起来,嘴角往上勾。 
  “哦!” 
  吹了吹风,原来的那点困意便全消了,蓝奕一路无言,领了他往半岛中心的那个小土包上爬,到底是近5000多米的高原了,志皓每爬一步都气喘得厉害,倒也没什么余力去和人交谈,可是一旦爬到尽头,眼前豁然开朗,顿时觉得吃什么苦都值得了。 
  站在这里,竟是将整个纳木错尽收眼底,南面一道美丽的湖岸线将扎西半岛与念青唐古拉山连到一起,湖边是一片辽阔的草原,在生波翠海上一头头牦牛悠闲的来去,湖水拍击岸边形成一条白色的弧线。西面烟波浩渺,天水一色。北面又是一道美丽的湖弯,湛蓝的湖水映衬着天边峻峭的雪山。 
  “呵……”志皓张了张嘴,又闭上。 
  “不敢出声?”蓝奕温和的笑笑。 
  嗯,志皓用力点头。 
  “我第一次来的时候也是这样,不敢开口,一句话都不敢说,被吓到了,才知道原来天地是如此令人敬畏。” 
  太纯粹而浓烈的美,是会让人惊恐的。 
  “感觉不像人间。”志皓像是终于平复了心情,可声音极轻。 
  “有人的地方就是人间。”蓝奕毕竟是看惯了的,要自如得多:“坐下来吧,今天会有火烧云。” 
  嗯,穿白衣服的人都不介意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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