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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日月记-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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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耳熟的声音。他一惊,目光移过去,两个亲兵牵着一匹枣红小马,马上端坐着一位头戴斗篷身着锦袍的贵妇,气质高雅。这位秦夫人可就是那个同样臭名昭著的王氏?

他习惯地眯起眼睛,这是他近视眼时期的习惯,其实他的眼睛已经不近视了,这是他在这时代最大的收获之一。他认为是远离号称“眼球时代”的后世的结果;同时,在这时代的视力锻炼也功不没。在依靠全方位身体机能配合的冷兵器战场上,视力的作用是第一位的,可以瞬间决定生死,珍惜生命的他当然不敢在这方面偷懒。

王氏的面部轮廓在淡淡的薄纱后隐约可见,是有点眼熟,可是他怎会认识她?他在这时代认识的女子用五根手指数都嫌多。

问候毕,秦桧一行继续前进,他眼不眨地盯着王氏。在她擦肩而过的一刹,一丝微风吹起了面纱,五官清晰可辨,不是昨夜一夜情的少妇是谁?他脸色大变,在心里呻吟了一声:“天哪!哪有这么巧的事,老子在这时代的第一次竟被这个比她老公还黑心的臭婆娘夺去了,可是,那么解风情的一个女子……跨越时空的世界也这么小,老天哪,你对我也太残忍了!”

王氏丝毫没留意郡主身边的两个小兵。他失魂落魄地看着她渐渐远去的背影,不知怎样形容自己的心情,大概和后世那个第一次寻欢就染上爱滋病的倒霉蛋差不多,只差没有捶胸顿足拉头发了。耳边传来一声冷笑:“吓,没见过美人哩?脖子累不累?”

是刺花,坏了,有人要会错意了。他回过头来,果不其然,完颜楚月刚刚嫣然如花的笑脸一下子冷了下来。还好,有人在边上,否则,他的耳朵又要遭殃了。这种事是越描越黑的,他不敢作声,远远地跟着快步前行的完颜楚月。

说到底,他确实作了对不起她的事,真有些不敢面对她。但是他又有些不服气,怎么“对不起”她了?他跟她除了主仆、上下级关系,又没有其他的关系,虽说他心里暗恋着她,但到目前为止仍只是他的一厢情愿而已,他甚至没有勇气表达。她在他的眼里,真的仿佛那高山上的雪莲花,可望而不可及。而自己在她的眼里,亦不过是一个心腹的奴才吧。

缕缕炊烟在偌大的金营各处升起,他回到了自己的营盘。他看到了熟悉的部下在忽里赤的率领下在一片清除了积雪的空地上操练,一个个小伙子俱精赤上身,精神十足,在严寒的空气中毫不觉冷,发达的肌肉上挂满了汗珠,不时发出震耳的吼声。

大伙儿都看见了他,虽然他身着百人长服装,但没有认出他来,刚好李巨也是个新面孔,都以为是别营的头领。还好忽里赤和几个小头目都认得,立刻停练集合,转向他敬礼:“请百人长训话。”

大伙儿才知道眼前的小白脸原来是自己的那个上司,想是他前后的形象反差太大,一个个眼里俱露出笑意。

他端正起态度,先咳嗽了一下。他打心眼里不习惯这种严肃正规的场合,他喜欢在轻松的场合成为万众瞩目的焦点。

想当年在高中时他率领他的霹雳舞队在众多的竞争者中脱颖而出,成为那所著名中学的百年校庆晚会上最大的亮点时,他得意地在聚光灯的光环中、在上万人的目光中仿佛天皇巨星般地叉开双腿,举起双手。

事后好多女生评价那一刻站在舞台上的他宛若从天而降的白马王子。他清楚地记得,他在全场如雷般的掌声中很响地放了一个只有自己才听到的响屁,那一刻的感觉是空前的美妙。

想起当时的情景,他的嘴角浮现了一丝笑意,仿佛条件反射似的,“噗──”地放了一个又响又长的屁。所有的部下都听到了这抑扬顿挫的一声,半天才反应过原来是百人长放的屁,一个个都憋着嘴不吭气,生怕笑出声来。

他脸不红心不跳,大言不惭地说了一句家乡的老话:“响屁不臭,臭屁不响。大伙儿忽都!”

这番前后不搭的话说得真够别扭,部下们再也忍不住地笑将起来。仿佛受到连锁反应,笑声中响起了好几个“噗噗”声,一时有人掩鼻,有人在现学现卖:“响屁不臭,臭屁不响,忽都、忽都。”

部下们打心眼里喜欢这位毫无架子的百人长。他在战场上冲锋陷阵、身先士卒的表现有目共睹,他爱兵如兄弟的事迹和屡屡化险为夷的经历早已流传在低层的女真士兵当中,更有跟女真年轻一代的偶像达凯平分秋色的神奇一战,使他的名字已成为一个新的传奇,而他不拘小节的性格更赋予了一个英雄的真实色彩。

当然,他并不晓得自己竟有如此高的评价,而身为郡主的完颜楚月倒通过刺花了解到了一些。她不晓得的是,他的这些荣誉或许一半来自他的天赋与努力,还有至少另一半是来自她的给予,无论是机会还是物质。

午后,他召集忽里赤几个十人长询问军情,方知正月的这几天,金军也没断了攻城,只不过没有大张旗鼓,而是派遣死士队利用雪地的掩护,在城根下挖洞入城,却被宋军识破,来个守株待兔,一一缚住枭首,悬于各城门上。

那死士队就是后世的敢死队,他闻之色变,心想这等“好事”可千万别轮到自己的头上。

“呜──”中央大营传来长长的号角声,接着响起一轮鼓声。这升帐的号声他听得多了,以前不关他事,故一时没转过弯来,直到忽里赤提醒,他才想起自己已有了到帅帐听令的资格。接着,完颜楚月的一个侍卫匆匆赶来提醒,他一面想小丫头真是够意思,一面整装随侍卫前去,他不识到帅帐的路。

看到侍卫在前跑得很急,他有些不解地发问。侍卫告知点将的鼓声以三轮为限,逾时不至者军法处治。看来得到这听令的资格也不好受,权利和责任同在嘛,愈发明白完颜楚月的良苦用心,心头热乎乎的。

这时,第二轮鼓声响起,他忙一溜烟地跑将起来。到了跟前,就发现帅帐极为好认,无论高度和面积都远远超过寻常的营帐,一面巨大的绣金帅旗在帐顶迎风招展,两排威武的铜甲武士立于帐外,帐前一个侍卫长验过他的腰牌后,敬礼放行。

他随着一干高级将领步入帅帐,不知道自己该站在哪个位置。毕竟是第一次,心里正忐忑不安,身后一个人拉了他一把,他回头一看,是移刺古,一喜。移刺古领着他在左首的最外围站下,看见大帐里黑压压的一片头盔和雉尾,足足有上百人,挞懒军团的精英尽汇于此。

“咚咚。”第三轮鼓声响过,威严的挞懒出现在大案后,旗牌官报告点将完毕。挞懒板着脸冷冷扫过众将官,忽然一拍大案:“某家纵横天下,竟破不了区区楚州城吗?”

这番话不知是自问还是发问,但事实是数月无功,所以众将皆默然无语,大气不敢出。他是第一次见到古代升帐的架势,又想什么事也轮不到自己这等小将,所以毫无压力,一对眼珠子左顾右盼,早已看到了几个熟人。

完颜楚月站于右首靠前的行列中,情敌达凯紧挨着她,脸上少了以往的骄傲之气,不知是不是自己那一脚的功劳?而大汉奸秦桧则立于左首靠前的行列中,敢情地位不低。

各级将领一番军情汇报,焦点依然是攻城,却皆无良策。却见秦桧忽然上前一步,在挞懒耳边低语几句。挞懒眼中精光大盛,目光向这边扫来,他吓得忙低下头,直觉感到秦桧说的跟自己有关。果然,挞懒复缓缓看了两旁的将领一眼,沉声道:“那日攻上城的百人长可在?”

移刺古忙一扯他的袖子,两人一起闪出队列,单膝跪倒,齐声道:“移刺古/完颜明日叩见大将军。”

挞懒瞪住他俩:“你二人智勇可嘉,可有胆魄统领死士队,再建奇勋,扬我大金军威?”

移刺古乃一介武夫,被主帅的一番话激起了冲天豪气,大声道:“末将愿领,万死不辞!”

军中无戏言,移刺古此言一出,数人闻之色变。

边上的他暗暗叫苦:“兄弟,你这不是送死吗?而且,我俩是共进退的,你这个回答等于帮我也扯了进来。好你个秦桧啊,咱俩现在是有国恨家仇了。哎呀,是不是搞了人家老婆的报应到了?”

完颜楚月脸色苍白,父亲的这番话看似褒奖,实则令移刺古、明日别无选择,俩人等于走上了不归路。要知道,死士队的攻击是一往无前的,非战死或完成任务不能退。

达凯脸上现出犹豫之色,他的声威在与明日那一战后大不如前,现在确实需要一个挽回面子的机会,他犹豫是否也要求参加攻城。达凯一直未参与过直接攻城,作为卫护国教的圣将军,他具有这样的超然地位,可他遇到了一个对他各方面构成巨大威胁的对手。他可能是帐内的所有人当中唯一相信完颜明日能够建功的人,因为他亲身领教过完颜明日身上的可怕潜力,这种“可怕”的感觉,甚至无法跟人道起。秦桧的面上微露得色,心里偷笑。他是个睚眦必报的人,移刺古那日当众揭他的短,他一直找寻机会报复。今日明着举荐移刺古,暗着却是要置其于死地,用心何其毒也。更没想到还带上了那个阴阳怪气、来意不善的同胞小子,真可谓一箭双雕。

挞懒大喜:“好,有此勇士,乃我大金之幸。你二人起身,他日破城得胜,官升两级,尔等还有何要求?”

众将官一听,皆眉眼耸动,要知道他们哪个不是出生入死、身经百战,方升至今天的位置,而这两个小小百人长,一战成功后便可跟他们平起平坐,心中当真有些不服。转念一想,这楚州城又哪是这么容易破的?围了半年死伤无数也没撼动,主帅破楚州之心切,情有可原。

他一看事已至此,惟有硬着头皮赶鸭子上架了,不及考虑别的,先增加保命的系数再说,直起腰一抱圈:“末将有一请求?”

挞懒若有所期地直视向他,第一次呼他的名字:“明日,讲!”

他受到鼓励,朗声道:“末将请求攻击时机由我二人把握,同时予以大队人马配合。”

众将中除了达凯谁都没有注意到,主帅眼中分明有器重的光芒一闪而过,挞懒一击掌道:“好,某家就给你十支死士队,另拨五万人马配合你部。”

达凯终没有提出参加攻城,他不敢在这希望渺茫的赌博上押上自己。

和移刺古巡视了各营的精英组成的死士队,训话、分配任务后,已是掌灯时分。他的心头沉甸甸的,倒不是担心自己,而是想到这上千人的性命就掌握在自己手中,自己却一点底都没有。

草草进了晚膳,他与移刺古在帐内商讨对策。然而对于这墙坚粮足的攻城战,连孙子都说:“攻城之法,为不得已。”更不提这两个指挥经验浅薄的区区百人长了。

被这位兵家始祖触发了灵感,他复想起了孙子的那句名言:“兵者,诡道也。”这句话被古往今来至后的所有军事家奉为至理金言,尤其被二战初期的希特勒发挥得淋漓尽致,创出曾天下无敌的战法──闪电战。

而他也曾在青少年时期钟爱的军棋游戏中,演绎过异曲同工的闪电战。只要玩过军棋游戏的人都知道,常规玩法是兵力均匀分布,步步为营,分守两条战线,保住军旗不倒。他则打破常规,将所有主力,师级以上、炸弹、工兵放在一条战线,战斗一打响,便在单线倾全力攻击。虽然代价惨重,但对手往往在迅雷不及掩耳之间被他直捣黄龙,拱手投降。

他的思路展开,想象若将这一千具有十倍实力的死士队集中到一个攻击点上,应当收到奇效。可是,依旧没有必胜的把握。

一缕北风从帐缝中袭过,吹着油灯的火焰摇曳不停,他和移刺古的影子亦随之晃动。他顿时想起了另一位著名的大军事家──借东风的诸葛孔明,这位策划界的前辈一生用计无数,却很少跳出一个“火”字。

他的眼前豁然开朗,心中暗自有了计较,顿时轻松多了,拍拍移刺古的肩膀:“兄弟,车到山前必有路,早点歇息,明日只管上阵杀敌。”

移刺古早有此意,冲锋陷阵才是他的本色,运筹帷幄可不是他的专长了,一下子指挥上千人、调度数万人,想想头就大了,巴不得卸下担子。移刺古信赖地对他击了一掌:“兄弟,一切凭你安排。”

他独坐帐内,思索着面临的生死一战。李巨进得帐来,通报郡主来见。他一愣,刁蛮的丫头第一次这么有礼貌,忙迎出去。

只见完颜楚月一身戎装,身后跟着她的白马“小飞”和另外一匹红马,面无表情地看着他:“上马,我带你去探军情。”

他一眼看出她在说谎,却乖乖地听令,尊重女性,是他身上少有的美德之一。他的马术还十分糟糕,在马背上摇摇晃晃地跟随完颜楚月出营而去。

一路默默无语,少女的背影在雪地的反光中楚楚动人,他几次欲言又止,想知道她的用意。不知不觉中,他发现他们的方向离楚州越来越远,哪里是刺探军情。他心里一动,这丫头总不成要跟他私奔?

过了一个丘陵,完颜楚月翻身下马。他也笨拙地跳下,见她从马背取下一个包裹,递过来,黯然垂首:“明日,你走吧。”

他终于明白了,这丫头担心他的安危,不惜冒着违抗军令之罪,将他带出大营,给他逃命的机会。如果换作以前的他,一定会逃之夭夭,但现在……这时代已给了他太多的感动,这里有他的责任、他的牵挂、还有他的梦想,人怎能为自己活着?他怎能就此掉头而去?

他毫不犹豫地推开包裹:“郡主,我不走。”

完颜楚月忽然抬起头来,姣美的脸蛋上挂着一颗泪珠:“你……非我族人,犯不着为了大金送命!”

看到这颗浸透了少女真情的纯洁珠泪,他从心灵最深处泛起了遗忘已久的温柔。上天又给了他一次机会,他不知道以后的结局会不会令他后悔,但他知道自己若错过了这次机会一定会后悔。

他鼓起了莫大的勇气,像俩人第一次见面时那样大胆地盯住她,用无限爱怜的语气表露心声:“我……若是为了你呢?”

完颜楚月愕然一愣,美丽的双眼中,慌乱与娇羞交织在一起,竟似呆了。他小心翼翼的再进一步,轻轻地握住了她柔若无骨的玉手,虽然他在她授艺时曾无数次触过这双小手,但绝非此刻的感觉: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他相信她明白此深意。

完颜楚月浑身一震,芳唇无助地颤动,他克制住自己想吻的冲动,深情地捉住少女的眼神,一动不动……那一刻,天与地仿佛都不存在了。

“小的冒犯,请郡主严惩。”饱尝了郡主玉手的纤滑腻软之后,他单膝跪倒,装模作样地用女真话请罪。以退为进,是他惯用的一招,真是得了便宜还卖乖。

良久,完颜楚月都抬不起头来,胸口一起一伏,脸似红布一般。少女的情怀在他闪电般的进攻下无所遁形,这家伙正琢磨的闪电战还没用上战场,先在郡主身上验证了效果。她终于开口,吐出一句珠玉般的汉语:“为了……我,你要活下来!”

他的魂儿飞起来了,每个毛孔都张开了,完颜楚月的这句话明确了俩人的关系,达凯表哥,去见鬼吧!他对未知的明天充满了前所未有的信心,爱情的滋味,还是这样的美好。他得意忘形地张开双臂,想抱住面前的可人儿。

完颜楚月一个凤舞九天,摆脱了他的熊抱,她咬住下唇,表情复杂地看着这个夺去自己芳心的荒岛小子,柔声道:“下一战险恶无比,在你回来之前,我不见你了……保重。”

交代完这句话,第一次体会到两情离别之苦的完颜楚月泪水夺目而出,旋即飞身上马,急驰而去,抛下他一个人留在原地,百般滋味涌上心头。在这样的一个雪夜,大金帝国完颜楚月郡主和一个来自后世的小子一握定情。

起床的号角吹响,他揉着睡眼掀开帐门,立时愣住,他的部下们全副武装地列队于门口,他张大嘴巴:“你们干嘛?”

回答他的是整齐的口号:“誓死追随百人长!”

他再一次被感动了,他的百人队并没有入选死士队,这是他特意的安排。但这些义气的兄弟们并没有领情,而是选择了跟他同生共死。他的精神一振,有了这些指挥惯了的部下加入,无形中又多了一分胜算。

“杀!”战场上吼声连天,五万人马兵临城下的气势当真逼人,这是金军在正月里的第一次大规模进攻。宋军在城墙上紧急加派人手,配合守卫。

然而雷声大,雨点小,金军大部只在外围呐喊骚扰,只以小股部队攻城,一经反击便回撤,倒浪费了守军不少檑木箭石。

他和移刺古率领着死士队跟随着大队人马一起运动,按照他的指令演练配合,并未发动进攻,到了中午更鸣金收兵,回营睡大觉了。

如此一连数日皆是如此,宋军的守卫渐渐松懈,女真的士兵也大都不耐烦起来,早有其他将领在挞懒跟前参了他,挞懒却微笑不理,竟似看出他的计谋。

到第六日上,天气晴朗,金军再度出动,从东门、北门围攻楚州。

是日,阳光普照,北风却分外的剧烈,向阳处的雪面开始融化,一化成水便被呼呼的北风吹干,面北的护城河依旧冰封。佯攻部队的不少女真兵被厚厚的皮甲捂得满头大汗,索性赤膊上阵。城墙上的宋军看得嘻嘻哈哈,指戳笑骂。

死士队在他的号令下推着十部攻城车,掩藏在北门佯攻部队的中间,攻城车上铺了一面伪装的白布,白布下堆满了淋了灯油和各种“作料”的松树枝,这就是他让军械营特意准备的秘密武器。

时近中午,太阳照在顶头,阳光刺眼,此刻不利攻城,北风丝毫没有停的迹象。按惯例,金军该鸣金收兵,果然,锣声响起,金军开始收缩队形,城上的宋军松了口气,该换班吃午饭了,金军的队伍里也升起了缕缕“炊烟”。不对,炊烟怎会在阵中升起,有些宋兵已经看出了蹊跷,彼此议论起来。

锣声忽然变成了鼓声,立刻,十数辆冒着黑烟的攻城车从金军阵中奔出,飞一般地冲来,在宋军的反应不及中,轰地集中撞上了一处城墙,石塌墙裂。同时,风助烟势,象一场大雾般的黑烟迅速弥漫上了城头,该处的宋军兵士尽流泪大咳,或扶墙或倒地。原来,这些本就烟多的松木更被加进了辣椒等物,这可是他的“创意”,但用在自己了同胞身上,却实非情愿,他只希望这一战不要出现在后世的史书上。上千湿巾蒙面的死士以他们做梦也想不到的轻松闪电登城,切瓜一般地杀向失去抵抗力的宋兵,城头上随即响起一片惨呼声。配合进攻的金军佯攻部队按计划忽地再次散开,呐喊着逼近北门各处,牵制其余守军。

烟已大半散去,这部铆足了劲的死士队开始向城门运动。此刻的宋军均看出该部是攻城主力,分出兵力反扑过来,对接战开始了。他和移刺古冲在了最前头,皆知此乃决定生死胜负的关键时刻,若在短时间内不能打开城门让援军进入,这一千死士被宋军一围,除了后撤便只有等死的份。

宋军亦知此理,蜂拥而至,以生命换取时间,奈何这些精挑细选的女真死士俱是以一当十之辈,已经龙卷风般冲下城道,袭至城门口。

好一场混战,直杀得天惨地红,肢飞体裂。踏着敌我双方的尸体,死士队在伤亡过半的情况下,“轰隆”的打开了沉重的楚州北门。

(妞妞牛牛校对整理)

第十章英雄

在外焦急等待的女真援军终于见到了城门洞开,立时锣鼓震天,齐声呐喊,蚂蚁般地越过护城河的冰面、越过失去作用的吊桥,杀进了这个令他们蒙受屈辱的城市。

他气喘吁吁地用布条缠好小臂上的一个刀创,和完成了任务的部下们倚在城门侧的内墙上,看着潮水般涌入的大金步、骑兵扑向城内,心想楚州完了,在他的手中,自己扮演了一个什么角色,他不敢想那两个字!

他垂头看着手上沾满鲜血的镔铁弯刀,自己杀了多少个同胞,五个、十个?他不知道将来能否原谅自己,但真的可以为了一个伟大的目标而毫无底线、牺牲无辜吗?或许,自己远没有自己想像般伟大,所做的一切无非是为自我保命找个台阶下吧。

“兄弟,我们成功了!哈哈……”浑身浴血的移刺古扑上来拥抱他。他扫视过一张张追随自己的熟悉面孔,忽里赤、李巨……个个挂彩、伤痕累累。难道他们就该死吗?谁不是父母生的,除了那些发动战争的人,谁不无辜?在无情的战场上,有人活着、总得有人死。

忽见忽里赤瞪大双眼,“嗖”地将手中标枪向他掷来,他什么也没想,便感觉标枪带着凉风刮过面颊,而正拥抱他的移刺古也几乎在同一时间将他抱转身来,随即听到一声惨叫,掉了个的他正看到原先自己的身后现在是移刺古的身后,一个刚从死尸堆里爬出的宋兵中枪倒下,手中犹握着一把大刀。部下们均发出有惊无险后的吁声。忽里赤又救了他一次,而移刺古更将死亡的机会留给了自己。

“好兄弟,这是第一次有人肯为我而死。”这种时刻,任何感激的言语都是多余的,他惟有以默默的拥抱表达自己的感情。移刺古跟妻子刚新婚三月便走上战场,家中尚有寡母,他的父亲死于对辽国的征战中,只在每月由信差捎寄军饷回家算是报平安,他若倒下,一个妻子将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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