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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讲个笑话,你可别哭啊-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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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又浓了三倍,我连前面那位妇女都看不见了。这是一个进退两难的局面:往前追可能会暴露自己,不靠近则会弄丢目标。正这么想着,工程师的车猛然加速起来,一头扎进了浓雾里,四下仿佛腾起了一股白烟,快速往他留下的黑洞里涌去。我暗骂了一声,加速追赶,猛听得前面一阵哐啷啷作响,接着是小孩哭妇女骂,再后来就没有声音了。
我把车停在路边一个看不清是什么东西的建筑边,弓腰缩背地往前摸索。我有点紧张,心想这胖子今天是要下手呀。难道是要绑架孩子?莫非已经得手了?正想时,孩子又从遥远的地方哭了起来。我循声走去,发现自己已经进入小区里一个被干枯的藤萝覆盖的小花园。每个小区都有这种小花园,这里是各种问题少年犯罪的高发地。我从小在这种环境里长大,一进园子就闻见一股犯罪味儿。果然,在一座凉亭的一角,妇女靠着柱子坐在冰凉的地砖上,怀里抱着孩子,孩子哭的声音像只濒死的小山羊。而我跟踪的对象正举着一个屏幕巨大的手机,给妇女看什么东西。我猜,多半不是什么健康的东西。看了一会儿,妇女恶狠狠地骂了几句,其内容真是精辟透彻,一下子就把工程师的全部特点都用脏话概括出来了,只可惜不便印刷。
然后,工程师用一只手娴熟地解开裤子,对着妇女做起我预料之中的动作来。我彻底惊呆了,像一座黑色的冰雕般伫立着,观赏眼前的奇妙景象。我这么震惊有两点原因。一是他做的事情太过于预料之中,二是他选的对象太过于预料之外。上大学时我读《挪威的森林》,里面写到一个少年可以对着金门大桥的照片手淫,令人五体投地。但是那位少年多少还是对建筑和地、地、地图抱有强烈的爱,才会有此壮举。这位网络工程师如果对着一台路由器手淫,我一点也不会意外。但他选择的这位对象实在是太惊人了。
此时的时间也不过是晚上八点多,多数人可能都在吃饭。气温至少在零下8度以下,还下着致命的毒雾,没有人经过也是正常的。等着正义的使者突然出现是来不及了,此刻只有试试女老板的霍金说是否靠谱。念及此处,我迈步向前,大喝一声:“操!”果然,胖子一惊,连忙提起裤子(这真让我庆幸),而妇女则不失时机地站起,又骂了两句精彩纷呈的脏话之后,抱着孩子就跑了。
我喊这个“操”字,乃是一个有实践经验的心得。首先,这个字的发音吐字最容易拢音聚气,喝出来十分响亮。大学的时候,我跟一个哥儿们在教学楼下比赛谁能一个“操”字喝亮更多楼层的声控灯,我总是赢,为此还挨了警告处分。后来有一次,我在街上走着,忽然看见两个小孩跑去偷前面女孩的包。我正要出手,忽然敏锐地发现街角站着几个不怀好意的人,这个发现救了我一命。但是我又不能放着不管,于是我就当街大喝一声:“操!”两个孩子一溜烟地就跑了,前面的女孩回过头看了我一眼,满怀感激地用唇语说:“傻×。”然后扭过头去快步离开了。
为了稳住胖子,我做出尽量温和的表情。结果他一下子颓然坐倒,摆出一副爱咋咋地的样子,开始玩头盔上的带子。我气了个半死,心想你假装智障就可以活命了吗?等一下妇女带着爷儿们侄子老公公拿着菜刀出来砍你,头盔顶个屁用!于是我拎起他的后脖领子,拎到附近的一个楼道口。他一路踉踉跄跄地跟着走,一边低声“嗷,嗷”地哀号,仿佛领子上布满了痛感神经。至此我已经完全相信女老板说的话了。
接下来我打算取证。我伸手要他的手机,他扭捏作态不给,我便劈手夺了过来。结果这小子已经把开着的程序退了个干净。我只好威逼利诱,花了5分钟才让他给我打开他放给妇女看的视频。这一来,我又惊了个跟头。这太出乎意料了。我以为里面准是些不干不净的东西,比如妇女偷情被他偷拍,可以用来威胁要给他老公看之类的,尽管我也很怀疑那样的妇女如何偷情。总之那位妇女一看就是个悍妇,绝不是看了一两段普普通通的不雅视频就会被吓住的主,视频里一定有她,多半她就是主角。
结果,只有主角这一点我猜对了。
视频的内容是这样的:一开始,在刚刚那家医院里,妇女正在跟一个护士吵架。对话内容听不清,大致意思是护士给孩子打针没打好之类的。吵着吵着,该悍妇突然开始殴打护士,用的是散打中常见的招式。护士全无还手之力,被打了一顿之后,只好蹲在地上哭。可以想见,附近当然有很多人围观,但是没有人帮忙。却有人拍视频。过了一会儿,护士突然想起什么似的,冲上前去要跟悍妇理论,结果又被揍了一顿。此时,镜头推近了,显然拍摄者走到了悍妇身后。“嘿!”他说。悍妇闻声转过头,被拍了个大特写,勃然大怒,冲上前去就想抢手机,其面目活像是被扯下来揉了一番又贴在脸上的一样。视频到此为止,想必拍摄者全身而退了。
搞了半天,竟然是一段打架视频,这种东西在网上比比皆是,有什么好害怕的?我问胖子,拿这个视频想干什么。胖子说:“那个女的,把那个女的给打了,那个女的就报警了,但是那个女的已经跑了,那个女的牙都打掉了,眼角也开了,她就让警察抓那个女的,警察抓不着……”按理说,我应该把他的语言翻译一下再写。但是我想,既然林白可以写《妇女闲聊录》,我也有权利原汁原味地记录胖子的语言。按照他的话分析,他大概是想要用视频最后的大特写来威胁妇女,如果要拿去给警察看的话,大概会抓你坐牢哟!大概会让你赔很多很多钱哟!所以啊!给老子老老实实地待着别动吧!这么想来,做法确实行得通。至于为什么要对着她手淫,那真是太令人费解了,我懒得思考,干脆直接问他。
他说:“我在伸张正义。”
这四个字真是掷地有声。接着他抱膝而坐,把脸埋进腿间不说话了。想不到柔韧性还挺好的。
这件事,我没有管到底,因为我不知道真把他逼急了我是不是能制得伏他。临走时,他突然“呜呜呜”地哭了起来。我在他后脑勺啪地抽了一下,抽了一手油。“别哭!白痴。”我在屁股上蹭着手上的油,本想说:“拿出点正义使者的样子来!”结果一想到这句话,就被自己逗乐了。我把手机往他腿上一扔,说声“逃命去吧”,就出了楼道门。出来一找,借来的那辆自行车没了。
回去的出租车上,我边想边乐。“伸张正义。”一想到这四个字我就笑得不行。但是我这人又不会笑,所以只好低着头默默耸肩。等我再抬头时,镜子里的司机师傅一脸惊恐,活像见了罕见的男鬼一样[WWW。WrsHU。COM]。这些年,我见过很多的伸张正义的方式。有的人为了伸张正义,把别人的腿打断了;有的人还打死了人。有的人为了伸张正义制造巨大的骗局去骗别人。有的人花钱买打手去殴打所谓的坏人来伸张正义。总体说来,这些人都是一些粗人,他们伸张正义的工具就是暴力,方式就是让他们定义的“坏人”受到肉体上的伤害。今天,我遇见了让“坏人”受到精神上的伤害的新式伸张正义法。这难道不可乐吗?回到公司,女老板给我热了盒饭,边让我吃饭边问我今天的收获。我嚼着芹菜,心里一肚子火,因为我不吃芹菜,而盒饭里的芹菜跟米饭早已你中有我。我生气地说:“办成了,那胖子跟踪的不是你们公司的人,是另外的人。”女老板奇道:“什么人?他对人家干什么了?”我说:“什么也没干,跟到一半就掉头走了。”老板又追问:“被他跟踪的那人是干吗的?”我心说:你让我吃不让我吃啊?想罢抬头,怒道:“卖芹菜的!”女老板一瘪嘴,不说话了。
平庸的平
高中毕业十几年来,我参加过两次同学聚会,相隔十年。第一次是刚毕业、大家都上大一的那一年。那次人到得最齐,包了饭馆整整一层;不但同学来得多,连文理两科的班主任和其他跟学生关系好的老师都来了,放眼望去,除了校长副校长和各科室主任以外,几乎是把学校教职工的主力整体搬到了饭馆里。这让我们十分紧张,生怕吃到一半突然闯进来几个情绪不稳定的应届学生把老师一锅端了,因为我们一年前还有这种想法。那次聚会还比较纯洁,因为大家只是上大一而已,相互之间要想炫耀一番,也只有“我们北大比你们清华可差远了”“你们北外在学外语的圈里可是头一份呀”之类。对于十八九岁的年轻人来说,这可以理解,回想起来也不会觉得丢人。我没的可炫耀,所以话比较少,也没有人跟我说“你们学校在搞政治的里面可算头一份呀”这样的客气话。
那一次,平庸的平没有来。我印象中她也考上了大学,虽然是平庸得连名字都记不住的大学,但终归是大学,并没有什么可羞耻的。像我们这种搞政治头一份的大学,面积却跟一所完全中学差不多,而且还在我的学生证上判了个“走读”的刑,这让我觉得我根本就没上大学。连我都有脸面参加的聚会,平庸的平却没有来。
第二次聚会是十年后,当时我都快上班十年了,混得还是一塌糊涂。去之前我犹豫了一番,因为毕业十年后的同学聚会是十分凶险的。后来我一看名单,平庸的平也要来,心说我混得再惨大概也不至于是最惨的了,便欣然前往。我有这种想法,倒不是因为我多么功利虚荣,而是在各种场合听过太多的同学聚会之惨状,不禁心生忌惮。我听我大学时最好的朋友讲,她去参加高中同学聚会时,感觉同学之间扫来扫去的目光简直像一道1000目的激光筛子,细细地把所有人过了一遍之后,她觉得自己碎成了许多整齐的菱形肉块,切面上冒着焦臭的青烟,真是太可怕了。
有关平庸的平,其背景是这样的。此人初中就是我的同学,但是上高一时在班里看见她,我竟然想不起她的名字来。不是那种“到嘴边儿了就是想不起来”的“想不起来”,而是实实在在的“想不起来”——彻底忘了。她留着跟初中时一样的发型,穿着跟初中时一样的衣服,这并不是因为我清楚地记得她初中时的样子,而是因为高一时看起来她没有任何变化。高一时班主任是英语老师。英语课上,老师让每个同学都上台自我介绍一番,轮到这位同学时,只见她穿着白衬衫、蓝裤子、白球鞋、抖着圆滚滚的短发走上台去,转过身来,缓缓地说:
“我叫王平,平庸的平。”
从此,她就叫平庸的平了。按照常理,一个高中生的绰号在三年里会发生很多次的蜕变。比如我们的班长姓崔,一开始同学们叫他碎催,因为他总是跟在老师鞍前马后一副九千岁的样子。后来大家干脆就叫他崔公公了。高二的时候,崔公公因为上课睡觉,被革职查办了,于是其绰号又变成了“睡崔”。我的绰号也有很多,用得最长的一个叫“小飞轮”,我一直不知从何而来。直到那次同学聚会时我才问清,那是因为我一打群架总是转身就跑,逃跑的速度比自行车还快。当时的自行车上有一种高科技装备叫小飞轮,有这东西的车跑得快。总之,每个人都必须有至少一个绰号,否则就太过平庸了。但是像平庸的平这样一个绰号可以叫三年的其实很少。这是因为她太不显眼了,起初大家还叫叫她,后来,同学们渐渐发现没有什么理由非叫她不可。再后来,她似乎连这个绰号都失去了。
平庸的平是个平庸得绝对对得起平庸二字的平常人。初中三年,我对她没什么印象;高中三年(实际上我留级了,上了四年,但她没有),她给我的印象就是“世上还有这么不起眼的人吗?”当时班里有个和她类似的男生,姓金;那孩子很少跟人说话,三年内只跟我说了两次话。第一次是说“对不起”,因为他踩了我的脚。第二次是高二的时候,有一天他突然兴冲冲地跑来问我:“小飞轮,你踢足球吗?你跑得这么快,踢球应该不错吧?”关于这事情的前因后果,姓金的男生是这么说的:当时文科班向我们挑衅,要踢一场班际友谊赛,起因似乎是两个班的男生在操场上踢球时有些冲撞,险些动起手来。我说:“那还踢什么球,打他们丫的不就行了吗?”只见姓金的男生撇了撇嘴,转身去找别的男生了。从这件事来看,姓金的男生至少有一份对足球的热爱,以至于竟豁得出脸来跟我说了这么多话。而平庸的平则没有表现出任何的爱好。
那时候的高中生活虽然没有现在丰富,没有电脑玩也不能上网,但每个高中生基本都有至少一个爱好。有人爱好踢足球或打篮球,有人爱好画画,有人爱好弹吉他或在清晨还没有人来的空旷教室里唱歌,有人爱好用三合板儿粘成飞机的形状再把它摔坏。当时我爱好满楼道跑,以匪夷所思的速度和姿势穿过拥挤的人群,翻过扫除时被学生搬出来放在楼道里的桌子,一个滑铲穿过正在落下的卷帘门,两步跳下一层楼的台阶,再直线加速奔腾到楼道的另一端,如此往复。没有任何目的。我并不急着放学,也没丢什么东西,更不是想在女生面前制造飞檐走壁的印象。我只是单纯地爱好这个。我身体里的每一个细胞都在要求我奔跑跳跃,并且不是在那个简陋的200米跑道上跑,而是在阻碍重重的楼道里跑。就是这种爱好。
而平庸的平,如前所述,没有任何爱好。她不看言情小说,也不写情书;不用铅笔刀在胳膊上乱划,也不写让人笑出眼泪的遗书;她不追任何男生,也没有男生追她。她唯一的爱好恐怕就是坐在角落里不被任何人发现。其实她的座位几乎是在教室的正中央,但她总能在那里制造出一种角落的感觉。
平庸的平长得一点也不难看。若站在第二次同学聚会的视角看,简直称得上有几分姿色。但是在高中时的视角看,她既说不上好看,也说不上难看,简言之就是没必要看。她的发型很普通,当时有一半的女生留那个发型。从顶心生出的头发根根直达颈根,末端略略向内收起。跑步时,这种发型会有节律地向上飞起,颇像芭蕉叶子。女生一歪头,头发便直直垂向地面,与露出来的雪白脖颈形成一个美妙的夹角。你若在一个女孩子背后猛地大声叫她,便会看到头发随她转身精神地飘起,再逐根旋转散落的美景。但是这些在平庸的平身上都不曾发生过,或是发生了也没有人注意。因为班上有穿得好看的女生,有留着同样发型但就是比别的女孩撩人的女生,有声音甜美令人闻之几欲落泪的女生。没有人注意平庸的平。到了第二年,学校突然要求统一穿校服,更没人看得见她了。
平庸的平考试成绩总在班里的二十来名。这导致发成绩单时她既不在开头也不在结尾。老师既不会夸她,也不会特地讥讽她——像讥讽我那样。平庸的平体育也很一般,但她又不在那几个每次跑步必定被甩在最后落魄地垂着双臂慢慢走回来的娇弱女生之列。有些女生娇弱起来并不招人讨厌,相反还挺好看的,但她无疑并没有给人留下此类印象。在跳马或跳高这种技巧型项目上,她总是别别扭扭地勉强完成,成绩平平,但似乎从不惹祸出丑。我们班有一个特别胖的女生,曾经在跳高时采取了一个诡异的饿虎扑食,把杆压断了;另一个皮肤黝黑身体结实的女孩则在背越式跳高时跃出太远,落在了垫子外面的柏油地上,摔了个半死。这些事情永远也不会发生在平庸的平身上。
就是这样一个平庸的平,在十年之后,跟我坐在了同一张饭桌前。我一进门就发现了她,但没认出来。我这人有间歇性交际障碍,大部分时候我能跟任何陌生人侃侃而谈,但有些场合我又会一个字也说不出来。比如,在遇见理应认识却没认出来的熟人的场合,我总是把头一埋,装看不见。这种时候,我连逻辑推理的能力都失去了:很显然,桌上其他人我都认识,而我来之前已经看了网上的名单,但我却没有推导出坐在我对面这个周身放射着奇妙光辉的女性就是平庸的平。
我先跟高中时最熟的人打招呼。有一个一米九的大块头是我高中时最好的朋友,后来不知道怎么回事,竟然断了联系。我俩就像分手的情侣一样固执地谁也不肯先联系对方,就这么耗了十年才见面。一位名叫霍壮壮的同学后来当了警察。这位霍壮壮——并无恶意——脑袋稍微有点问题,高中时让老师几乎变成了精神分裂。但他打架是一把好手。他跟我关系一般,因为我打架老是逃跑。当年身材高挑的班花如今打扮得活像一个东南亚风俗从业者,一动脸上就掉粉渣儿。文科班的一个不太熟的男生给语文老师带来了两本他的小说,此人高中时的外号叫“费斯坦但提勒斯雷斯林”,记性不好真记不住。有个胖子,当时我们都叫他“吕榴莲”,因为他的体味很重。其实他是个很善良很温和的人,从不因此跟任何人起冲突。此人现在是一家旅行社的老板,平日里的工作就是坐着头等舱到全球考察路线。令人欣慰的是,这次聚会的发起者不是他(否则太令人沮丧了),而是一位我们都很喜爱的老师。老师问我现在做何营生,我只好讪讪一笑道:“做IT。”当时我真想汪汪叫几声再摇摇尾巴。
我们这一桌上,几乎每个人都能拿出个全年级之最或全班独一份来。例如,费斯坦但提勒斯雷斯林是唯一出了书的人。拿自己的书给语文老师看简直有一种艺成下山报了父仇回来见师父的感觉。吕榴莲是唯一开了公司的人,还是班上第一个有孩子的。跟他要好的女生开玩笑地问他女儿是不是叫吕四娘,他只是温厚地笑笑不语。霍壮壮是我们班唯一的公务员,而我这个从搞政治头一份的大学里毕业的人竟然不是。班花现在成了唯一的二奶,这事儿是在厕所里听那个大块头说的,而大块头是唯一入了外国籍的人。我是唯一一事无成的人。但是我并没有在这个问题上纠结太久。这不是因为我不在乎虚名,而是我一直在想对面那个面容姣好、神情淡定的穿着奇装异服的女人是谁。饭快要吃完了,我突然想起来:这不是平庸的平吗!怎么穿成这副样子了!
这时,吕榴莲问平庸的平:“王平现在哪里发财啊?穿这么精神!”平庸的平一笑,我忽然想起她高中时唯一的特征:笑的时候总是矫情地捂着嘴把头扭向一边。但是因为那时候看到她笑的机会太少了,没有留下太深的印象。而现在这个臭毛病已经没了,她笑得既美又坦然,还很温柔,没有任何多余的肢体动作。“我现在做安保工作,”她说,“吕老板需要安保的话可以找我。”
她所说的安保工作,实际上就是保镖。我的上苍,平庸的平现在成了女保镖。她解释完什么是安保之后,举座皆惊,大家七嘴八舌地问了起来。老师问:“你穿的是制服吗?”因为她穿着一件明显是定做的极为合身的黑西服,白衬衫,深咖啡色领带,完全是一身精干的男装,这就是我前面说她奇装异服的原因;她的头发留长了许多,在脑后扎了一个很高的马尾,发梢很少晃动。她没化妆,也没戴任何首饰,包括戒指。她回答老师说:“这不是制服,不过我已经习惯这么穿了,活动比较方便。”又有人问:“你给什么老板保镖啊,危险吗?”平庸的平说:“这是秘密,不过算不上危险。国外的业务比较危险,今年已经不做了。”大伙又惊道:“国外的!你还给外国人保镖吗?你会说外语吗?”这简直是一个白痴问题,平庸的平回答说:“说得不好,不过日常工作用的内容上,可以说六国语言。”大伙又问道:“你有枪吗?”平庸的平笑道:“霍警官在这里,不好说。”我拍拍身边的一米九,问道:“这样的,你能打得过吗?”平庸的平眼睛向上看了1秒钟,然后淡淡地道:“这样的,不超过六个的话问题不大。”一米九一阵脸红。我又问:“霍壮壮这样的呢?”我这么问是有道理的,因为一米九外强中干,没打过架;而霍壮壮从上学的时候就有丰富的实战经验,凶狠绝伦。平庸的平想了一会儿说:“像这种受过专业训练的,我们一般选择保护突围,不发生正面冲突。”霍警官哈哈大笑起来,堪称青年警察的标准笑法。
末了,老师问平庸的平:你是怎么想到去当保镖的?
平庸的平首先纠正了老师的用词错误:“是安保,不是保镖。安保涉及路线设计、岗位布置、人员调动、设备使用、应急反应、护送和突围、伤病急救等多个方面的业务素质,并非能打就行。”接着她说:“初衷很简单,我不想再当平庸的平了。”
平庸的平说,她的前半生受够了王平这个平庸的名字的摧残。作为一个每天被人称呼无数次的代号,以及一个每天要在作业、卷子、证件、合同上签无数次的符号,这个“平”字不断地在暗示她:“我是个平庸的人,我的爸爸妈妈希望我成为一个平庸的人。”所以她的前二十年都在为成为一个平庸的人而努力。而且她干得不错,在这方面。说到这里她摊开右手指向霍壮壮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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