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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路人-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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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香帅归来
失路人
失路人
----帅伟作品
'1'
夕阳又一次染紫了川泽山峦,那轻轻升腾起的薄烟和浅浅的暮色交融在一起,就无限温柔缠绵了。
天地间是一片柔软的暖和。
失路人孤寂地伫立在江岸边水天相接的一线,远远望去,人已苍黄,江水暗淡。
这是谁的秋天呢?没有人知道。
霞光无声的流过时,风已凉了,水也渐渐地冷了。
而他那颗曾经火热的心,却更凉,更冷。
当江心的渔船带着纤细柔美的歌声驶到江岸边的时候,他举目望了望远处那瑟瑟的江水,就长叹了两口气:“无期呀,无期……。”
也就在这个时候,渔船上走下了一位小姑娘,没有任何的装饰,也没有倾国倾城的容颜,只是她那出水脱俗的气质使她在这淡如清水含墨的暮色中显得那样绝艳动人。
“公子何故这样长叹呢?人生的路,本就曲折长远。”
失路人怔怔的说:“好歌喉,好佳人!别样晴云心旱地,午夜人寂叶思雨。”
姑娘微微笑着的脸上已泛起了红晕,淡淡的说:“好文采,好诗句,”说着,他把手中拿的一束干枯的莲蓬递给了失路人,然后自己径直的朝岸上跑了去,一面跑着,一面回过头来对失路人说:“快回去吧,今天已没有渡船了。”
看着姑娘远去的素布白衣的背影,他长喊道:“敢问姑娘芳名?”
姑娘远远回过笑脸:“借你的诗,叫我叶思雨好了。你的火气好像很重,那把莲蓬送给你了。”
失路人打开折扇一摇,才觉得陡然一凉。
'2'
月,星。今夕有月,今夕有星。今夕月又亮,今夕星依然明。
月光星光洒下在青瓷杯中的酒里,就宛如是一杯碧翠香醇的上好的茶茗。
他就举杯一饮而尽,酒果然比茶更香醇。
一杯一杯又一杯,也不知喝了多少杯,这无边的月色就随他坐的船一起摇摆晃动了起来,然后,他似乎才发现,孟学士和王将军也在。
“兄弟何苦在此一人独饮呢?”王将军说这话时已起身带着自己的酒向失路人这边走了过来。
失路人再次举杯饮尽:“酒好,”说完他又望着正蹲坐在舱门口的那条狗说:“不过,我却不敢‘狗同’你说是么?狗兄!”那狗似是饿了很久,望着舱内,早已口水潺潺。而王将军已气的面无血色,一脸铁青,径直走向了窗外去。
孟学士讪讪笑道:“的确酒好。”
失路人又一连饮尽数杯说:“好酒易醉!……人生如酒,醉却难得。”
“何不千金买醉呢?千金一醉,如得人生,却也很值。不是么?”说着这句话时,他已经在失路人对面坐了下来,对于人情,他就比王将军懂得的多了。
失路人醉眼朦胧,痴痴的望着空空的酒杯说:“千金买醉千金散,明日何复有千金。”
孟学士慢慢往失路人杯中添了些酒说:“以你这样厚重的家世和天成的文采,怎么会没有酒钱呢?”
“家父一直洁身自律,向来节俭,他更是自幼教导我,文人可以没有傲气,但绝不能没有傲骨。”
“说到令尊,也真是叫人惋惜感慨得很,从天子脚下贬到那鸟不拉屎的海岛,说来我也万分伤心。”
“说来惭愧,家父也是受了我的拖累,”对这有意的话,他虽是异端反感,但还是被触动了,想起了自己的父亲,心中不免有些自责的愁绪和莫名的感伤。
“以令尊的学识,那也实在是委屈。不过,万事都有能求全的。你说是么?”
失路人没有说话,孟学士静静地看着他脸上的每一丝微妙的变化,他当然知道失路人此刻在想些什么。
“远离天子脚下的纷争,到僻静的海岛,既有官可做,又能修身养性,想必令尊也过得还舒适安宁吧。恐怕也很安心,”孟学士对自己的这番话很有自信,也很得意。能够提及别人的伤痛,幸而也能让他自己感到快慰和开心。
“你说的太多了。”
“的确多了,我是个没什么脸面的人,这常使我自责于自己还能在这个世界上苟活。”
“那么,你到底想说些什么?”
“我只是要告诉王兄,人能够活着,哪怕像狗一样,总是一件开心的事!你说,是么?”他又笑了,笑得很开心,他开心的凝视着失路人:“我辈都是穷酸的文人,何必把几个字看的那么重呢?阎公只是想买下你的《滕王阁序》而已,那是他看得起你!”
王将军已不知何时从舱外走了进来,他猛地从腰间抽出了两柄刃如清霜的长剑,只在剑光一闪的瞬间,不知何时摆在对面桌子下边的一口铜皮宝箱已随桌子一起裂开,箱中是一封封雪白的银子。孟学士轻轻的走了过去,他缓缓掀下了挂在舱顶的帷幔,里面遮着的同样是铜皮箱子,孟学士一一揭开了箱子,里面同样是雪白的银子。
“足足五百万两,买你一片文章,你说值么?而且这条船也是送给你的!”
失路人轻轻一摇折扇,浅浅笑道:“值!”他又看了看被王将军劈开的箱子叹息道:“‘紫电’‘清霜’,果然是好剑…。。如果我不答应,那么下场同这箱子一样是么?”
孟学士阴笑,王将军不语。
'3'
朝阳的第一缕光辉洒下在江水上,水面就闪动起了粼粼的银光,仿佛人间正跳跃着奔腾向明天的希望。
失路人迷蒙蒙睁开眼睛的时候,很想呕吐,可怎么也吐不出来。
门窗是紧闭反锁着的,在缝隙里透进的几缕幽光的映照下,一个面容憔悴的老人正坐在那装满银子的箱子上,他轻轻的抚摸着那白花花的银子,就像抚摸着时间的感伤和爱情的老死。哀怨痛惜而又刺激。
失路人用尽全力站起来的时候,他突然感到胸口一阵剧烈的疼痛,然后他就听到了一个快要老死的声音:“你终于醒了!”他勉强转过身去就发现了早已死在暗红色血泊的孟学士和王将军,还有那个老人。
老人手上已不知何时多了一柄沾满血渍的尖刀,这老船夫,他以同样的手法抚摸着刀锋,姿势更加得意:“怎么?奇怪么?其实,你应该感谢我的!他们不死,你就得死。”
“我的确看错了你,你不只是一个船夫!”失路人已痛的没有了一丝力气,捂着胸口佝偻了下来:“杀了他们对你有什么好处呢?”
“你实在不是一个聪明人。你应该想到,五百万两银子,无论对谁来说,都是一种经不起的诱惑。”
“那,你又为什么留下我呢?”
“因为,我知道可以从你身上得到的更多,”老船夫说着时已向失路人这边走了过来:“所以,在他们的酒里,我只下了迷药,而你的酒里却下了毒药。”
“胸口很痛吧!我知道你这种酸溜溜的文人很难缠,如果每割下你身上的一块肉会增加一份你的疼痛,让你痛下决心,我愿意这样做。”
说罢,老船夫十分惋惜的叹了一口气,仿佛因须发的花白而感到了生命的脆弱和短暂。
失路人冷笑,就在这一刻,他忽然从老船夫丑陋的脸上看到了一种悲哀,近乎于可怜而又可笑的悲哀,就在他的心中,也在这世上千千万万的人的心中。
人生淡了,人世更淡了。
失路人突然做了一个让老船夫做梦都没想到的举动,他拼尽最后一丝力气,反扭下老人手中的刀,刺进了他的心脏,然后推着他破窗而出,沉入了江心滚滚的暗涛中。
'4'
木叶萧萧,江歌又起。
龙光寒凝,直指萍水青云。
我孤寂飘零,心自冷,天涯失路人。
纤歌一曲永注定,留烟雨中残影,长悲梦与醒。
看我登高阁,看不清长风聚散,吹落眼角泪拭伤痕。
世情岁月随风沙终掩尽,是命运,为何笑弄人生,唯独只我落寞在红尘。
此痛,此问,此生,追逐他乡不停。
忘忧草,含笑花,放不下太多牵挂。
回首往事,痴饮三秋清霜,一切终虚化。
湖心月在无边黑夜中挣扎,让希望焕发在脸颊。
一个人,一支笔,雪封纸上千年的等候,历经沧海觅归途。
我寻来寻去,盼明日夕阳黄昏壮志酬,不落人后。
一夕,流浪,到初晨,恨难休。
以后的日子里,叶思雨每天都是清晨架着舟出江打渔,每到黄昏,她总是唱着渔歌晚回,一直唱到很晚,他的舟中也总是躺着一位奄奄一息的年轻人,没有人知道他是谁,人们只知道叶思雨的歌是为他而唱,也只为他而唱。
后来人们在江上一条废弃的客船上发现了两具尸体和五十箱白银,可是,没有人知道这里曾发生了什么。
有一天,就是在叶思雨新婚的那一天。人们在江里捞起了一具尸体,因为时间太久,已泡的面目全非,并且被鱼虾蚕食了大片,但随他捞起的印信上却明明刻着“王勃”这两个字。于是神童王勃溺水而死的消息便很快传遍了大江南北…
婚礼并没有延期举行,因为渔村的人们都想尽快看到这位文采出众能写出那么美的歌词让叶思雨来唱并说这辈子只为叶思雨而写的这个年轻人长的是什么样,他是谁。他一直躺在病榻上,没有人见过他。
火光映红了江波,江岸边摆满了各色的菊花,叶思雨就站在花丛中,任凭花香夹着淡淡的水汽,钻入她的衣缝,她的发丝,她觉得清凉和一种从没有过的幸福,当风拂起的花瓣自在的飞舞,飞舞了她的梦时,她等的人终于来了:他穿着一件鲜红的长袍,腰带是绣成的一条墨龙,迎着微凉的风,那龙仿佛将要破云而出,直冲九霄。清秀的面庞上是灿烂的笑容,他痴痴地看着叶思雨,似已傻了。
所有的人一起放声欢呼!
《失路人》---人在武汉'1'
失路人'二'
---人在武汉
帅伟作品
'1'
2007年的七月,曾经死掉了,我忘记了这座城市的名子。
我总是喜欢重复着去做同一件事。尽管,连我自己都感到厌烦。
任何人都有选择生活的自由,只要你是在用感情活着。
也许,是因为记忆太深刻吧!很多的岁月时光在心间流过了,人却依然停留在老地方无限感伤。我还以为,有人一生只会沿着一个方向,一条路走到尽头,只是这路未免太寂寞了,我一直想要逃脱。
我叫闵雨,可我不喜欢雨,因为她太忧伤。
令我无法忘记过去。
我曾经认识过很多人,然而接着,他们一个个又离开了。
留下了我一个。
今年,我已经三十四岁了···
也许,有些难以忘却的往事,只有说出来,它才会过去。
你也才会觉得,自己还是自己。
所以,你千万要听我讲下去。
这个七月的梅雨来临的时候,我一个人坐在四楼的窗前。从这里望出去,四下是一片昏灰埋暗的迷茫,有一种窒息的错觉,我甚至能感觉到这四周的空气似乎都是不存在的。只有我的灵魂还活着,在这座城市里游荡。
来到武汉,已经十四年年多了。说到武汉,就不能不从它的天气说起。武汉素有火炉之称,说的是其夏天的极为酷热,而我把武汉比作冰与火之城,我觉得之于武汉,这个名字似乎更为贴切些。
武汉的夏天实在热得不像话,头顶一个太阳暴晒,而天空晴朗的万里无云,并且四周没有凉风,任凭你汗如泉涌,却无奈于总是不能和清凉相逢。武汉的冬天就更加可恶了,凛冽的寒风那个吹,落叶就使劲的飘飞,风一刮起来,就几乎没有停的时候,所以即使阳光明媚的午后,也依然叫人感觉不到温度,倒叫人有种惟愿一睡不醒,冬眠此生的念头。
人在武汉,能够随四季的轮回来体味这两种极端,我觉得也是人生中的一种快乐。所以,我开始试着讲一些故事。
一些关于武汉,关于我的事。
一些往事。
就是这样了。
那么,关于我的过去,你想知道些什么呢?又想让我从哪说呢?我可不想从你想的那里说起,我怕你想的不符合我的思维逻辑。所以,还是请你一定要听我说下去。
因为,很可能,故事中曾经的那个我,就是现在的你。
我一直觉得,其实有这种鬼天气,一点也不是武汉的错。夏天,南岭太高,把要吹进来的海风硬是挡住了,冬天,西伯利亚高原就更高了,寒风长驱直入,吹得武汉更加的可怜。而武汉人就在这种环境里生活,并且微笑的幸福着。
只是在曾经,我把一个女的甩了,那女的破口大骂我婊子养的的时候,我从她身边轻轻走过,小声骂了她说:去你妈的。
恩,让我想想,我还有没有骂别的呢?
对了,其实我还骂了武汉,我说:武汉,我去你妈的吧。
我现在住的这栋年久失修,在不久将要连同四周的这片灰旧的房屋一起拆除的楼房里住满了来自外地的各种各样的男男女女,用他们各自不同的方式存在着,并活的笑容满面···而永远不尽的阴暗潮湿,铅灰布满油污的脏乱水泥墙壁,使这里阴气沉沉的,仿佛一场巨大的瘟疫。人们在瘟疫中活着,似乎心安理得。
没有门窗,也没有隔板的公厕里,总在不断的上演着男女混用的尴尬。屋窗外巷子的空中那纵横交错的铁丝电线上,更总是在间或有雨停的空当挂满了总也晾不干的各色各式的内衣裤和外套。一切就这样日复一日的重复着,好像永远也过不完昨天。
叶婆婆轻轻推开门走进来的时候,我已经十七次撕掉了自己的手稿,正在第十八次写着这段文字的开头。当她面容清切的把叶木木和叶叶的两双小手放到我的手中,并要我握紧时,我感到很惊讶,她慈祥的微笑了一下说:“闵雨,好孩子,拜托你了!”她的声音是那么诚恳,卑微,而且无尽悲凉。她说完这句话就转身佝偻的走了出去,我看得出老人有很重的心事,并且伴着恐惧与惊慌。
我不知道,为什么多年以后,还是会有人叫我孩子。听着屋外戛然而止的麻将声和接着大喊大叫逼债砸东西的声音,我明白了:老人想让自己的两个孙女来我这里避避乱,而自己的儿子和儿媳,他又不能不管。
听着自己父母痛苦哀求叫喊的呻吟,两个孩子都惊慌失措了起来。我起身关好门,转身坐下来的时候,两个孩子便都跑了过来,紧紧地抱住我就呜呜的哭了。
木木今年十八岁了,而叶叶只有十四岁,在我所有的记忆中,有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都把她们当做了自己的小妹妹。在我搬来有一段日子的时候,好像是在寒冬,他们两问了我一个很傻,但却很单纯的问题。
我,一直没有回答。
那是一个雨后初晴的早晨,我们三个人站在巷口。对面楼里一个很漂亮的女孩子穿着洁白的婚纱从楼道里走出来,被新郎牵着坐进一辆尊贵的婚车,缓缓使出巷子的时候,清晨的阳光正一束一束的从楼缝中射了下来,投在一滩滩积水的薄冰上,闪烁着一片片耀眼的白光,然后花瓣漫天,从巷子两旁的楼上撒下来,落满了一地。
木木望得似已醉了,叶叶也笑的更可爱,更开心了起来,她蹦着跳着抓住我的手说:“闵雨哥哥,等我长大了,我和姐姐一起嫁给你好么?你说,好么?”我没有做声,木木忽然拉住了我的手,看着我似不经意的问道:“怎么,你不愿意?”看着她们认真的样子,我突然正怔住了,怔了很久···
时间似乎被拉长到了很久以前,我才记起来,在离开楼晓衣的很多年以后,我还是一直活得很无助,很孤单。我突然想起了我的父母,原来,这么多年里,我除了给他们寄去足够的钱,偶尔回一次家外,已经很久没有好好呆在过他们身边了,我很想他们。
为钱拼命奔波了这么多年,我想我是累了。
天晴的时候,我总是喜欢在闲暇的清晨中躺在公园树荫下的草坪地里看天,四周弥漫着淡淡的草的香味,我清楚的记得:曾经有一个女孩子站在与这同样的一片碧绿的世界中与我对视相望,当我转身走开时,她难过的蹬下来哭了。我们彼此喜欢,但却固执的不肯走近。
我总是梦回到那个雨季,那个偏远的小镇;那里,是我的家乡。
我也总在问自己,我是不是太残忍了。
东方来看我的时候,他带了一瓶色泽浓艳的陈年葡萄酒,酒的味道很好。尝过后,我们一起坐在窗前的红木书桌旁抽着烟。
望着从我嘴边升腾起的一缕缕飘渺的烟雾,东方他磕了磕烟灰,轻轻的吐了一口气说:“你真的不想回去了?”
我淡淡的笑了笑说:“也许是的。”
“那,那件事,你能瞒多久?”
“不知道,也许,可能是一辈子吧!”
东方忽然站了起来,他走了几步又停住了,扭头看着我说:“那好吧,要好好照顾自己。我可能会出去一段日子。”他说完这句话,就拉开门走了。我没有送他。
看着他慢慢消失在巷子的背影,我突然觉得好难过。
可能,我已真的回不去了。
阴雨仍然在持续着,以至于之后的好几天里,我都无法平静下思绪。
那么,就让我从我那该死的学生时代,从我那该死的他妈的恋爱说起吧。
这样,想必你们也很想听,听了也很满意。
《失路人》--人在武汉'2'
'2'
在我还是学生的时候,有那么三四年,我几乎全部是在一间六楼的宿舍里渡过的。那些恍惚的日子,就像一个绵延持续了千年的的梦魇,不间断的浑浑噩噩,梦里的我,从来就没有醒过,也不知道自己在梦些什么。
这就是我所谓的大学。
我是学建筑的。
我蜗居在武汉这座畸形繁华的大城市,并在宿舍这个狭小的空间里潜伏着,其实也不是为了别的什么,但绝不是为了研究这里的地理和建筑,我只是想在游戏公会的对战里杀更多的人wrshǚ。сōm,补更多的血,买更好的装备,升更高的等级。至于别的,我讨厌极了。
我不喜欢看电影,我不喜欢听音乐,所以你千万不要跟我提起电影和音乐这狗屎一样的东西。这些狗屎一样的东西让我讨厌至极。你也千万不要跟我提起学习,我只想告诉你,让这该死的东西他妈的见鬼去。
我只关心我的游戏。
所以曾经,我有很多外号,比如:游戏天才,建筑系里的传奇···
不过,我更喜欢别人叫我夜猫子,或者直接叫我猫哥。
因为,我通常是白天睡觉,晚上决战通宵。在我的印象中,我逃课之多,足以被开除100次了,然而学校还是选择了留下我,这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想,可能是我四年的学费还没有交清吧,如果交清了,学校早就恨不得每个领导一脚,全来踢我,叫我滚了。这一点,我当然很清楚了,所以每年的学费我通常是先捏在手里,下年再来交齐。
那时候,我基本上每年都挂科,有些课,我连一节都没有去上过,我觉得那些只会照着书本上念理论的老师和教授讲的实在无趣极了。我甚至在很长的一段时间连寝室门都没有出过,饿了就泡面吃,或者叫外卖,吃了,垃圾就随便丢在门外。累了就埋头大睡,渴了就打电话叫隔壁小卖部的同学送饮料和水,而厕所也就在寝室内。
我不知道这样的日子一直过了多久,反正一眨眼间就晃到了大三。
我开始觉得自己应该走动走动,应该做点什么。
所以在那段没有雨的日子里,我走了出去。
十二月的黄昏浸染在轻薄的水汽里,绵长而温柔,淡紫色的夕阳投在校门口那一片散乱的人影上,被光束拉动的长长人影看起来软绵绵的,很可爱。就像我见过的所有坐落在郊区的大学一样,毫不例外,我们校门口的马路对面也是一片嘈杂的繁荣,只不过,他显得很畸形。
夕阳斜过高矮新旧参差不同的屋顶,散落在窄小还很脏乱的过道里,是一抹抹迷幻的光晕,中间泛着几点昏黄的灯光向四周溢荡着,朦胧好似昨夜沉香满地的梦境。天地交接的尽头涌动着巨大的霞光,好看极了。
我穿过人群,把分秒流逝的时间甩在身后,散漫的不想再把它拾起。我讨厌这种感觉。
也不清楚是不是幻觉,那天,我总觉得背后有人在喊我的名字。当我回过头时,我看见一个卖茶蛋的老婆婆正依偎在墙角,张着嘴,看着我笑,她穿着一件带斑点的的棉袄,衬着一头的银发,那微笑正分明闪着银光,让我想起了我已故的祖母。
我走到她身边,弯下腰说:“婆婆,你叫我。”
那婆婆依然微笑着:“孩子,要卖茶蛋么?”然后打量了我一下又说:“雨要来了,孩子,你穿的很单薄。”
我突然间感动,怔怔的,不知该说什么好,那婆婆笑的更加慈祥了:“孩子,你叫闵雨是么?”
奇怪,这素不相识的婆婆怎么会知道我的名字?我问她,她只是微笑,说她只是一卖茶蛋,我也就没多问了。
当我买了她的茶蛋要走时,雨果然就来了。婆婆递给我一把伞说:“孩子,快回去吧!”我觉得更奇怪。
而找婆婆还伞的时候,一连好几天,她都不在,也没有人知道她的去向。这叫我耿耿于怀,婆婆她是不是真的存在。
周末的夜晚,寝室里通常只有我一个人,只开着一盏的荧光灯下满是冰冷的空气。我半睡半醒的听着水管滴滴答答漏水的声音,心中感叹着时间的漫长,居然要这样等着它一点一点的慢慢逝去。
我开始很怀念和楼晓衣在一起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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