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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观者:沈凉玉探案集-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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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青青细胞

【由文,】

第一章、伏杀

我的生活大约并不是健康的,我这么认为。

然而外人看起来,或许会艳羡无比。这倒绝不是因为我的容貌、我的家世,恰恰相反,我其貌不扬,家世清寒,加之性格恶劣,从前人人都避而远之。人们对我突然另眼相看的原因,不过是因为我交了一个男朋友,而且是一个有钱的男朋友。

说来奇怪,人们借以提高自己身份的,常常并非是自身的质素、修养、谈吐,恰恰相反,都是外在的一些冠冕堂皇的东西,譬如,一个有钱的男朋友。

有人疑心我是施了什么媚术,有人觉得是那男人瞎了眼睛……总之,众说纷纭,一时之间,人们对我道路以目。

而我照样旁若无人地来去。就算千夫所指,我也断不会无疾而终。

我最烦心的,就是每晚接到那个男人的“爱情热线”。

男人绕起舌来,原来一点也不逊于女子。他滔滔不绝地告诉我有关他的一切:他的爱好、他的朋友、他的父母兄弟……这倒也罢了。最让我要掩耳尖叫的是,他每天翻来覆去,居然说的也就是这点破事,没有任何新鲜话题。自从有一次我轻轻地把电话放在一边,半小时后才恍然想起这个电话,拿起来一听,他居然毫无觉察地继续在口若悬河……我下了结论,原来我这么冷静的人还是会有被人逼疯的可能。

而我也确实不知道这男人如何会爱上我……为何又认为我也已爱上了他。我不过是在妇产科实习的时候遇到他——他是一名主治医生,年逾三十尚未娶妻。他主动向我示好,我并无任何反应,他便把我的“和颜悦色”当成了默许——两个星期后,他在我父母来学校给我送衣服时恭恭敬敬地介绍了他的“身份”——我的“男友”,在父母“惊喜交加”的眼神中他受到了鼓励,表示完全不“嫌弃”我的“鄙陋出身”,想要“接受”我。

而我在父母眼中一向是滞销货色,现下有如此良机出仓,岂不欣喜若狂?

于是在我还没反应过来之前,就和这个男人订了婚。

我反应依然平淡。嫁给谁不是一样,如果能让我已年迈的父母放心,我倒也没有理由反对。尽管我连这男人的名字还没记清。

我不是屈从于这个世界,这个男人,我只是屈从了我那满心为我着想的双亲,想要他们安乐。

然而这个男人又实在超出我的接受能力。又一个星期的晚上,他约我出来,含情脉脉地蹲在我脚边:“凉玉,我以后可以叫你亲爱的么?”

彼时不幸的我正在喝水,一听这话,“噗嗤”一声,我疑心矿泉水从我的鼻孔里喷了出来。他居然也不介意我这般狼狈情态,眼神无辜地说:“干嘛呀?”

他胖胖的脸仰起,噘起厚厚的嘴唇,想做出小孩儿的娇憨神情,声音也甜的发腻。成功地引起我想扁人的冲动。

然而我也不愧是泰山崩于前依然面不改色的沈凉玉。我挡住他凑过来的嘴:“等等,你还不够了解我呢。”

“没关系,我爱你。”

“我貌丑。”

“没关系,我爱你。”

“我脾气臭。”

“没关系,我爱你。”

“我平胸。”

“没关系,我爱你。”

男人泫然欲泣:“凉玉,你为什么就不能相信我呢……”

但事实上,我非常相信这个男人……是个白痴。但我已不能再拒绝他的嘴了——不然那也太矫情了。

男人肥大的舌塞进了我的口腔。然这接吻也不过像我清晨起床后睡意朦胧的漱口,事后并不能清楚回忆。完毕之后,我叹了口气:“你叫那个……李什么晨来着?”

男人叫李汉宸。

我把这个名字默念了三遍之后,跟着他走进了他父母的别墅。

这场家宴非常重要——当然是对李汉宸而言,因为他要把我介绍给他的全家,让他们也“接受”我。

我也曾听他介绍过自己的家庭,然而从来也未曾专心聆听。拜我攻读医科而培养出的胜人一筹的记忆力所赐,我大概对他家的人口有个了解,然而事先他也没有预告我,今天的家宴是如此隆重——除了我这个“外人”,他两个弟弟的女朋友也在。

跟着他穿过一个独立的花园,走进金碧辉煌的大厅,我确知这个男人出自于一个文化层次并不高的家庭。这种出身一直影响着他的审美能力,因此他才对满室浮华的装饰那样得意洋洋,迫不及待地想向我这个“土包子”炫耀他家的“品味”。我垂下眼帘一言未发,耳边却乍然响起一个狐媚至极的嗓音:“哎哟,大嫂来了啊!”

我抬起头,打量从大厅的楼梯上款款而下的伊人。同样生为女性,她却胜我百倍地懂得怎样突出她的性征:翠绿的旗袍,丰满的胸部高高隆起,越发显示出纤腰的不盈一握;开衩下面雪白修长的大腿若隐若现,看不清五官的真面目——因为全被湮灭在夸张的浓妆之下,鲜滴滴的嘴唇娇俏地噘起,一双极不安分的大眼顾盼生辉。

“是二嫂?”电光石火之间,我判断出了来人的身分。李汉宸有两个弟弟,一个28岁,经商,另一个比我还小一岁,还在读书。这浓妆艳抹的女郎当然不像是弟弟的女友,更像是商人的伴妇。既然她叫我“大嫂”,我也不用“惺惺作态”,反口便叫回去。

女郎大约也吃了一惊——虽然浓妆之下她的表情看不真切,脚步却实在的顿了一顿:“大嫂真聪明,不愧是读书人啊,和我们家大哥一样,前途无量,前途无量,哈哈……”

我瞥了李汉宸一眼,这才发现他紧盯着我,脸上有不明来意的喜色。我眼珠一转,方醒悟过来,刚才我对“大嫂”称呼的默许让男人显然又自作多情起来。为了摆脱掉这种令人发毛的注视,我索性转脸直面着他:“你的父母兄弟呢,还不赶紧替我引见一下?”

他做出恍然大悟的模样,脸上的喜色更浓,刮了一下我的鼻子(我极厌恶这个动作):“还是你聪明。”一溜烟往楼上冲去,一边大叫:“妈妈!凉玉来了……”

我注意到他一直未和旗袍女郎招呼,楼梯上经过她身边时也视若无睹,那女郎显然不是第一次来,好像也熟知他对她的态度,不然也不会只叫我了。不过她似乎也不以为忖,扭腰下来,拉了我的手往沙发上坐,一边娇笑:“大哥30岁了,还像个小孩,遇事就叫妈妈。”

她的声音里有掩藏不住的嗤笑。我不但不生气,反而非常赞同。记忆里李汉宸说过:“……我最爱的,就是搂着妈妈一起看电视……”30岁的胖男人搂着妈妈的样子,这画面的确有点让我消化不良,如果背景再配上他当时说这话的娇气嗓音……我就不明白,男人怎么也会扮演小孩发嗲的角色呢,如果是七八岁清秀的小男孩倒也罢了,但如果是三十多岁五大三粗的男人……我打了个冷战。

楼梯上响起了脚步声,我略一分辨:笨重的那个是李汉宸,他前面的一个脚步透着小心谨慎,应该是他妈妈了,后面一个声音虚浮,似乎走路时加以蹦跳,显见是个小女孩儿。

抬头看时,果然除了李汉宸之外,还有一位富态的老年女性,华贵的衣服不能隐藏她出身贫贱的事实,她的脸上没有一般贵妇人的红润气色,反而是长年操劳的黑黄形容。另一个果然是个清丽可人的女孩,正眨巴着眼睛,好奇地打量我。

老太太也在打量着我,一时并未开口,老脸上神情严肃。我知道这是等着我在主动招呼。按理我是晚辈,本就该上去拜见,居然叫李汉宸把母亲叫下来,实在是不成体统。但我天生不知礼数,也厌恶这些所谓“常理”,居然也僵持着和她对视。李汉宸虽然情商低下,好歹也是个成年男人,于是笑嘻嘻地出来圆场:“妈,这是凉玉。凉玉,还不叫妈妈。”

老人脸上的神情如泥塑木雕,动也未动。我也没什么兴趣凭空多一个“妈妈”来,于是只是轻轻颔首:“幸会。我是沈凉玉。”

这声无礼的招呼预示了这场晚宴的不愉快。除了李汉宸兴致勃勃以外,他父母和两个弟弟的表情都很冷淡。弟弟们的两个女友——旗袍女郎和可人女孩也只能低头吃饭不开腔,整个饭桌都非常沉闷。

我本来对此趟之行就意兴阑珊,这下倒遂了我的意。但我也并没有故意和李汉宸分崩离析的打算,于是偷偷盘点着这个将来我要进入的家庭:李汉宸的父亲名叫李翰海(倒是个不俗的名字,和他铁匠的出身全不相称),现在经营着一家全国连锁的服装专卖店,这名字说出来你也许会吃惊,因为你很可能也穿过这个牌子,至少也看人穿过。从铁匠到服装业富豪,创业固然艰辛,其一大半功劳倒是归功于妻子方如花——她原本是一个裁缝,因为衣服做的好,远近闻名,后来自己办起了服装厂,三十五岁生下李汉宸后,视如瑰宝(慈母多败儿,果然这是李汉宸情商低下的原因),后来又生了汉年、汉星,于是把服装厂交给了丈夫,回家一门心思当起了贤妻良母。

因为是年纪很大才生下的儿子,李母对李汉宸非常娇惯,后者也和妈妈最亲(从搂着妈妈看电视可见一斑)。相比而言,李母对第二个儿子李汉年就没那么宝贝,加上他幼年时期异常顽皮,远不如李汉宸乖巧听话,父母对这个儿子便不怎么重视,后来年纪轻轻就弃学从商。李父虽然也是商人,却十分希望儿子成为知识分子,对二儿子更不器重——我看得出来,李汉年对父母也无多少感情,入桌前甚至没招呼他们,就径自动了筷——李父还狠狠瞪了他一眼,他却无动于衷。

而小儿子李汉星,是李母四十五岁才生下的儿子,比李汉宸整整晚了十年。彼时李父在商场上已卓有成就,把这个儿子的降生视为福贵之兆,分外宠爱——这个也明显看得出来,因为李父看爱儿的眼神,根本不加掩饰。甚至对李汉星的小女友好像也很满意,而不像对旗袍女郎——和李汉宸一样熟视无睹。

以上讯息部分是我观察结果,大部分则是来源于李汉宸——他那反反复复的家经居然我也能背得出大概了。李汉宸和二弟感情倒还不错,和三弟却有些代沟——毕竟有那么大的年龄差距了。李汉年是典型的商人外表,一双不大的眼睛冷冰冰,看人皆带算计;李汉星倒是长得憨态可掬,傻乎乎的模样,和小女友不时窃窃私语,但碍于父母在场,也不敢做出什么亲热举动。

吃完了饭,李汉宸带我去花园散步。静默了一阵,我刚以为他要责怪我不尊敬长辈,不料他甜腻的开口:“凉玉,亲爱的,知道我为什么会爱上你么?”

“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李汉宸等了一阵,看我实在没有问他“为什么”的打算,便“嘿嘿”一笑,自顾自说下去:“那是那次实习操作,你站在我身边,我演习给你看,你身上有一股清寒气质,教我情不自禁被你吸引,后来你不小心碰到了我手,那么热的天气,你的手隔着手套也能感觉出清凉,我只觉得无比舒适,一股甜意从心底涌出,从此便认定非你不可。”

我不知什么缘故,自小身体便不易温暖,就算夏天,手也半温而已,冬天更是冻如冰块。这也是别人不乐与我亲近的原因之一。想不到居然还有人,就看上了这点,这段感情来得如此莫名其妙,让我啼笑皆非地想到:胖子最是怯热,怪不得李汉宸总爱抓着我往他汗津津的怀里塞,原来是为了贪图凉快。

人们的感情大抵是如此。不外于对自身有利。没钱的会爱上富家千金,无势的会对达官小姐一见钟情。李汉宸看上我,当然不是因为我是“玉”,而是因为我“凉”。

我突然起了戏谑之心:“原来是这样呀,可我比你那两个‘弟妹’可难看多了,你不嫌丢人?”

“那种残花败柳,怎么能和你相提并论。”

我知道他说的自是那个旗袍女郎,故意追问:“那老三的小女友呢,她多么可爱?”

“唉,只不过故作清纯而已。”他摇头不屑一顾。

我微微惊讶,那小女孩我都未看出破绽,怎么这一贯不识好歹的男人却说得如此肯定?正待细问,李汉宸却凑到我耳边,低低地道:“凉玉,亲爱的,你在我眼中,是最美的。”

长到23岁,这是第一次听到有人说我“美”。当下不但未添欢愉之意,反而徒增嫌恶之心。我扭过头去。

偏还有人以为我是害羞,将我脸扳转过来,为了证明之前谬论,在我脸上轻轻一吻。

“咳……”背后突然响起了一声装腔作势但却拯救我于水火的咳嗽声。我们回头一看,原来是李汉宸的父母。他妈妈嗔怪地看了儿子一眼:“这么热的天,怎么不去拿点冷饮给沈小姐喝。”

李汉宸闻言一拍脑袋作恍然大悟状,一溜烟地跑开去。我知道这是他父母要探我虚实,当下敛眉垂眼,作洗耳恭听状。

“沈小姐,”果然,他父亲一开口就想给我个下马威,“你爱不爱汉宸明眼人都看得出,汉宸是个单纯听话的孩子,这次居然都没事先告知我们就和你订了婚,一方面说明你很有些手段,另一方面也说明他对你用情很深。不管你有什么目的,只要你肯专心对他,我们也就遵从他的意愿。所以,你们结婚也可以,但要答应我的条件。”

“哦。”

长篇大论之后,我没有一秒钟的停顿就漫不经心地接口。李父本已做好了我要为自己大肆辩驳的打算,凝神戒备之时,突然听到这样毫无斗意的一个字,有如万丈高楼一脚踏空,又如雷霆万钧的一拳击打在棉花上。我眉毛都没抬一下,他面色先变了数变,悻悻地道:

“结婚之前,你们要做一下财产公证。”

“哦。”

“婚后,除了房子之外,我们不会给你们有力的经济援助,直到你们的孩子出生。”

“哦。”

“万一离婚,你只能平分和汉宸共有的家产,我的家产你不得染指。”

“哦。”

李瀚海以为我用尽心机嫁入豪门不外乎为一个“钱”字。孰知我想要的,只不过给自己父母一个粉饰太平的假象:一段完满幸福的婚姻,一个对自己言听计从的男人。而李汉宸能够给我这一切,这就是为什么我能容忍他一而再、再而三挑战我极限的原因。

至于这内里的疮痍,我已早有准备。千万个女孩都曾作过灰姑娘摇身变为公主的美梦,我却深知这世上决没有一本万利的交易,没有不劳而获的幸福。

在看似波澜不惊的人生表面,往往隐藏着生活的千疮百孔。

就算对我沈凉玉而言,生活也没有任何例外。

“看来我的父母并不像我大哥一样喜欢你。”李父、李母刚一离开,一个阴沉的声音就在我背后出现。

“干卿何事?”我回以同样的冷淡声调。

李家老二汉年,如鬼魅一般在我面前现身。

“你好像并没有刻意地讨好他们?这倒让我真有些意外。”李汉年并没介意我的态度,“桀桀”地笑了一声,“难道你不是为了钱?不要说你真爱上了我大哥。”

我敏锐地觉察到他的后半句话里,对“爱上大哥”这种事情,充满了嘲讽,显然是并不认为他的“大哥”会有被人爱上的可能。

“李汉宸呀李汉宸,你二弟对你,可并不像你自己所认为的这般友好哦。”我暗自思量。

在这一瞬间,我突然对李汉宸其人起了一丝怜悯之心,他堂堂男儿,除了还能向父母撒撒娇之外,这世上,估计再没人对他有一份真心对待。而他浑然不觉,生活对他而言,美好光明,如此混沌一世,倒未尝不是一件美事。

然我是冷眼旁看这世界人情冷暖的人。岁月静好,现世安稳,若我果真沉醉,又该是何等景象?可惜,真相的帷幕总要揭开,那还不如由我,亲手将它撕碎。

以完全漠视的态度撵走了李汉年,我信步向前。不希望李汉宸马上回来找到我,走入一片浓荫掩藏自己。终于没有人再来干扰我,绿意之下,炎暑中难求的一抹清凉,直抚慰得人昏昏欲睡。一阵微风吹过,传来花草款款甜香,令我的思维渐渐停滞。我坐在一枚石凳上,闭上了眼睛。

事后回想起来,就在这李家唯一令我内心愉悦一刻的同时,在离我不远的地方,那场令人发指的屠杀正欲进行。

那么这于我如天堂的一刻,对另一人来说,地狱的号角却甫吹响,而他跌跌撞撞,在最不甘心的时侯,远离他所热爱的人间。

而我,他所热爱的人,将成为他远离的见证。

我正昏睡之时,忽然听到不远处“簌簌”响动,有人一路向我奔来,脚步沉重踉跄。

突来的入侵令我不快,更让我不爽的是,这分明就是李汉宸的脚步声。他居然这样也能找到我!

我正想转身躲避,但清醒之后,细闻那脚步声,竟觉有一分异样。

我立时感到了什么不对,这一迟疑思索,眼前一花,绿荫被人拨开,李汉宸庞大的身躯,就这样直直地撞上我!

他身上浓重的汗臭熏得我头昏眼花,用力将他推开几步,正待喝斥,却一眼瞥见他惨败的脸色,嘴巴张得老大,眼睛几乎挣脱了眼眶,他晃了几晃,手向我伸来,这架势,竟是又要朝我身上贴来。

在推开他一瞬间,我也疾退几步,这一来拉开了我俩之间的距离,反而增大了我观察的角度。令我大吃一惊的是,他张大的嘴巴里,慢慢涌着血泡,他就如一只螃蟹一般,源源不绝地吐着泡沫——带血的泡沫。

他依然向我伸着手:“……凉……凉……”他喉咙里发出咝咝拉拉的声响,终于不能完整地唤出我的名,身体慢慢倒下。

我在电光石火之间,终于作出扶他一把的决定。他栽倒在我怀中,我双臂搭在他的后背,立刻摸到了湿漉漉、粘稠的液体。

在急诊室实习过的我当然明白这是什么。这时,我在他左背上又摸到了一把温热却坚硬的物件。

我如遇蛇蝎地缩回手,心中暗叫不妙,凶器上这下可留下了我的指纹。看他情态,这匕首扎入之深,已刺穿他的左肺,而周遭血管纵横,看他眼神渐渐涣散,已是凶多吉少了。

我拍打着他的脸颊让他清醒,大声问:“谁?谁干的?”

他双眼已失去焦距,嘴唇嚅动,含糊不清地呼唤:“……凉……凉……”

我苦笑,这男人难道当真如此情深?这当口还叫我的名。这下可好,我可万万不会把你这最后遗言告诉警方,免得惹祸上身。

他头一歪,终于失去知觉。我支持不住他身体的重量,也跟着他向下歪倒。情势所逼,我终于放弃我一贯良好的风度,放声大叫:“来人啊!救命啊!”

当警察抬走李汉宸冰冷的尸体时,我心里一阵唏嘘:人生如逆旅,谁能想到一小时前还生龙活虎的李汉宸已变成如此?

低下了头,想到父母将为已踏入婚姻门槛一只脚的女儿这样不尴不尬地抬回脚而忧心,心中好不懊恼。

但李汉宸的死带给我的感受也仅限于此。莫怪我铁石心肠,我对他本来就没什么感情,一切都是他一厢情愿,现在他已死,那我们之间的“情缘”,当然是一笔勾销。我唏嘘之后,竟大感轻松之态。

我看看四周,除了他的父母是真正悲痛欲绝之外,其他人虽然都想竭力扮作伤心模样,却都不怎么成功。我暗自冷笑:别墅是独门独户,入口有最严实的门锁,我和李汉宸进来的时候,还要先按门铃,然后有佣人严嫂接通了可视电话,看清了谁以后方才进入。这也难怪,有钱人的豪宅,谁能轻易潜入?那么凶手毋庸置疑,自是我们当中的一人。

这便是爱慕虚荣的女孩竭力想要入住的豪门。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我平素唯一的爱好是炮制一些文字。失去了一个未婚夫,却得到了我下一篇小说的素材,两相权宜之下,我居然觉得事情还不算太坏。

现在唯一的麻烦,就是快点摆脱自己的嫌疑,置身事外。

虽然当时我大声求救,但也无人应声,最后我还是放倒李汉宸的尸体,掏出手机报警。

现在想来,有几个可能。一,有人听见了我的呼救,但不予理睬,这又分两种可能:听见的就是凶手,当然巴不得李汉宸死绝;或者是谁以为我出了麻烦,这深门大院里除了我手上的这具尸体,可没人对我有什么好感,当然不会义伸援手。(难道如果那人知道了是李汉宸出事,就会义伸援手?)据我看来,如果有人听见的话,还是后一种可能更大,因为凶手杀了人以后,应该尽快离开现场,给自己找好不在场证明,不会还在花园里磨磨唧唧。

二,我更认为是根本没有人也在花园,没有人能听到我的呼救。李家花园本就大而深,我在里面走根本分不清东南西北(这也可能和我是路盲有关),我的声音又怎能穿透这偌大的花园,传到别人的耳中?事实上直到警察来到李家之后,大家才知道出了事,才找到还守着尸体的我。

(我和尸体一共一起待了三十分钟,这可真有些晦气。)

当然现在只是我凭空揣测,我现在更想知道的是,别人的证词。

我并没有太为自己担心。虽然发现尸体和报案的人往往嫌疑最大,但当时我对尸身上的匕首只是轻浅一触,和紧握匕首杀人的指纹当然大不相同。而且我认为凶手也不会在匕首上留下什么指纹。虽然我当时一度还兴起“不如把它擦干净算了”的念头,但为了不弄巧成拙,我最后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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