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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藏玄机-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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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两个可能的答案:一个是她是幸运的,能逃过这样劫难的人,用屯子里某些人的话说,是洪福齐天了。也正因为如此,她的幸运很难令人相信;还有一个答案,那就是她杀了这一家人。但这是个需要慎之又慎的推测,人命关天,如果是冤假错案,不仅还要丢一条人命,而且办案的人也得吃不了兜着走。他是那么一个有责任心的人,自然不会妄下结论。不过,他还是循着这条线索,进行了多方调查。结果是否定的,没有人相信高丽华会杀人,连公社书记都拍着胸脯说:“如果是她杀的,不用枪毙她,把我拉出去崩了。”多好的人,在他心里那个漂亮女人的命比自己的还重要。确实,这是个幸福的家庭,不仅夫妻关系和睦,而且整个大家庭也是父慈子孝、婆媳融洽,叔嫂关系也很好。不过前些日子,高丽华中毒后,做出些让人难以理解的举动。但大家都认为这是被吓的,过些日子会好的。总之,高丽华如果不是杀人狂的话,就绝不会破坏自己的幸福生活。
他被调查结果逼得跳出了狭小的思维圈子,进而在更广泛的范围内进行调查。他调查了整个屯子的人,看有没有人和马家有仇。在一个狭窄的生活空间里,人与人之间的一些小小不合拍,就会变成仇恨,接下去往往会酿出惨祸,更何况这个屯子大部分人没有受过良好的教育。果然,和马家有积怨的人还真不少。这主要是因为那个乡村骑士马奎的所作所为。老乡们都反映马奎不是个好东西,多吃多占,横行乡里,为所欲为。幸好和高丽华结婚了,要不他还会祸害其他妇女。人们都说,只有高丽华能管住他,所以结婚后他像变了一个人似的,人们对他的怨恨情绪也就得到一些缓解。但即使是这样,仍然有人咬牙切齿地说:“死得该。”当然是在询问了很长时间后,疲倦的人们才开始暴露出真正的情感。不过,这些似乎正义的人里面也有因为小偷小摸这样的轻罪行为被马奎抓到而心生怨恨的。但最恨他的人,却根本没有下手的机会,因为他们进不了马奎的家:一是马奎和这些人从不来往,二来家里有两个老人,高丽华也基本不出工,就是一只母鸡迷路走了进来,全家人也会一起上去赶走的。
如果是在水井里下毒,那喝同一口井水的大有人在,但他们都活得很好,相信自己可以寿终正寝。屯子里这些老实的农民终于被排除了。和他一起调查的人都有些厌倦了,说:“老郑,我看这案子是无头案了。也许等将来其他案子会把它带出来的,‘一案带百案’嘛。”但郑重义还是固执己见,很快就将侦破的触角伸向村外和马奎有关系的人。他推理的前提是这样的:马家人里最有势力,也最招致人仇视的只有马奎,剩下的人不管是活着还是死了,没有人会去关心的。而且马奎的交际又很广,其中难免会有些不良之徒。令郑重义没想到的是,这次调查居然费了半年多的工夫。原来马奎这个人其实没有什么正经的朋友,除了他的战友外,剩下的都是仇人。他们有的老婆曾和马奎有不正当的关系,有的给马奎送过礼想让马奎帮助他们逃避罪行,但马奎是礼收了,但判刑的事还是由他去。于是,这些人“赔了夫人又折兵”,出狱后自然想报复他了。就像侦探小说里写的那样,人人都有杀人动机,马奎就像个走钢丝的演员一样,在生活的细钢丝上跳着生命之舞。
郑重义大喜过望,认为这其中或许有人会杀害马奎一家,就逐个进行细致的排查工作。但是这些好汉们和大多数人一样,不是没有胆量发泄自己的仇恨,就是不具备作案的手段、条件或时间。不过,郑重义发现有个人嫌疑最大。他就是让马奎把绿帽子牢靠地戴在头上的人。他是个小偷,曾被判过刑,出狱后没有工作,整天游手好闲,人们都不知道他的生活来源是什么。郑重义就是从这点入手的。这是个奇特但有效的着手点,连局里一贯看不起他的人都认为:“这小子这回是蒙上了。”在调查中,他发现这个人原来是靠干临时工的老婆养活的,但他老婆收入并不高。询问了那个女人后,才知道是马奎在补贴他们的生活。但从马奎结婚后,就摆脱了这个女人,再也没来过。但他并没有马上断了给的钱,说是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和这个女人对他的情感。可后来河水变成了小溪,小溪变成了涓涓溪流,最后干涸了。女人的丈夫,那个无赖生气了,去找了马奎,但得到的是一顿老拳,然后按照马奎的命令,“滚了出去”。他回来后,十分生气,这是任何人都理解的,即使一个吃软饭的人也有骨头,不,应该说软饭培养出来的是真正的反骨和异于常人的凶险杀机。他的老婆笑眯眯地告诉郑重义,说那个男人买了老鼠药,当然是背着她买的,但她就是知道。
郑重义有些吃惊地看着面前的这个女人:她长得白净、秀气,不像带着粗犷、野性美的东北女人。“你敢肯定?这事能让他成为重大嫌疑犯。”
“是啊?太好了。这个没出息的东西早就该回炉再造了。”女人微笑着说,连郑重义都差些忍俊不禁。
“药用了吗?”
“这我就不知道了。应该是使了吧,要不马奎一家咋就死了呢?”女人的声音嘶哑了,看样子她对马奎的死至少是同情的。
但是,那个道德败坏到亲戚都不和他来往的嫌疑犯,却拿出了那些老鼠药,还交代了是在哪里买的。经过调查,他买的数量和上交的是一致的,而且他买老鼠药确实是要杀死家里那些猖狂至极的小动物。案子像风筝断线了一样,如果那犯人就是风筝的话,那他就会在蓝天上翱翔,直到累了,就找个僻静的地方去休息。
一无所获!领导对这个“犟眼子”也失去了耐心。“你还有个完没有?咋的,给你工资就是让你发倔脾气的?你再整下去,就是破了也是冤假错案。”管刑警的副局长怒气冲冲地训斥道。就连从不服输的郑重义这次也无言可对,他知道自己理亏。但让他受不了的是那个同行,叫周伟正的,他总是和郑重义唱反调,不光是这个案子。周伟正认为自己是天下最聪明的人,根本不把郑重义放在眼里。他还曾假惺惺地用关心的口气劝郑重义把这个案子舍弃了。
可又有什么办法呢?郑重义不得不忍受上级的斥责和同事们的嘲笑,可谓丢尽了面子。这次的羞辱让郑重义一辈子都耿耿于怀,但更让他难以放下的是这个惨案始终没有破获。一想到这儿,马奎父母和兄弟两人惨死的场景就会浮现在他的眼前,越到老了,这图像就越发清楚,就像他刚刚看过一样。如今他退休了,但他还是不想放弃。
这次他大老远地回来了,虽然不是专门为了这个案子,但他还是想去那个屯子看看那座凶宅。虽然过去他每次都抱着希冀,想从荒废、可怕的老房子中得到些什么,但每次都落了空。可每次似乎都有希望在燃烧着他的心……
他叫周伟正,是公安局退休干部,曾经差点儿当上公安局副局长。如今他只会对那时的自己苦笑几声:“一切都过去了,人生真是出戏呀。”瞧,就冲这一声叹息,人们就会知道他是多么有文化的一个人,而且是永远紧跟时代的。他现在什么都看得开了。也许是因为这精神上的原因,他身体一直很好,但这几天却很不舒服,不知为什么。是胃病犯了?这在他们这一行里是职业病,可胃一点儿也不痛,也没有反酸水。是血压高了?这有可能,这种老年病老是反反复复,如果按医生的要求就得终生服药,但他老是忘,也许是不想老吃药吧。他相信的是庶民百姓的一般信仰:“是药三分毒”。但他去医院检查了一下,没想到很正常。心脏呢?也顺便做了心电图,正常得像他没有心脏一样。那是为什么呢?是一种感觉,一种让他不得安宁的感觉。这感觉过去也有过,特别是在他做了那件事以后。按他的为人处世,他是不会在乎这种事的。现在的人,不,过去的人也一样,谁不是为了自己呀。“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真是至理名言。可他还是心里不踏实,从那一天开始他就没有心安理得地过过一天,不过,程度不同而已。
“难道……这事我做得不对?不,我做得对。什么道德、良心,什么亲情、友情,都是胡扯淡!关键是利益,这个社会就是利益的社会,无利不起早,谁不是为了利益,具体说就是为了钱而拼命呀?何况我还没有那么直接地和钱打交道。不过就是……”突然他停止了思考,每逢想到这儿,他心里都发毛,是害怕?可以这么说,但不是那种一般的害怕,而是担心,是不安的心情。
“别慌,每过一些日子就会来这么一次,像是妇女的例假……”想到这儿,他不由得笑了笑。可每次都没有任何事情发生。地球还在转,人们还和往常一样工作、吃饭、睡觉,自己还在晨练,还在树荫下和邻居下棋、打扑克,有时还去和老同事们喝酒。风平浪静,平安无事。“这次又和过去一样,胡思乱想。人老了,就爱乱想,也许是老年精神病的预兆呢。”他恨不得得上老年精神病,如果真得上了,他就不会有正常的思维了,一切灾难和担心都将远离他而去。
尽管他这样安慰自己,但还是摆脱不掉可怕的念头。他觉得浑身无力,简直不能对抗外界的和心里的一切了。“老了,真是老了,虽然得不了精神病,但却是熊瞎子敲门——熊到家了。想想那时,我是多么神气,对方吓得面无人色……真能耐呀!你呀……”他自豪地回忆着,不由得豪气万丈,不过一会儿工夫,他的自信就土崩瓦解了。
“不,不能这样。我该怎么办呢?打个电话?不行,我是答应过的,和不认识一样……不过可以不守信用,对,现在这年头谁还守信用?就连做生意的那些人都毫无诚信可言,而诚信是生意人的命根子呀!我也可以不守信用,管它呢……不,还是不行。不守信用对谁都没有好处,最终会两败俱伤、鸡飞蛋打,还是像这些年一直做的那样好。”他的心绪似乎平静了下来,每次他都这样权衡着利弊,来证实自己当年所做的和现在所坚持的没有错。可这次却邪门了,刚镇静下来的心情又忐忑不安起来,像是吹着来回刮的风一样,被驱走的乌云又从天边回来了。
“怎么办呢?怎么办呢?我今天是怎么了?难道真要出事?会出什么事呢?一切都再正常不过了,甚至比往日更正常,没有任何迹象说明对方要反悔。那是为什么呢?难道……”他越想越觉得不对劲儿,但又无法证明自己的直觉。最后,他下意识地走到门外。
春天过去了,在这里意味着狂暴的风走了。夏天刚到,天空是那么晴朗,蓝色的天洁净透亮,十点钟的太阳斜斜地挂在空中,再过一会儿,它就要走到天空的中央,在那里展开火焰的翅膀,向大地俯冲过来。不过,那时正是人们吃午饭的时候,太阳的威力只能是无的放矢了。
果然,当他长途跋涉(对他这个年龄的人来说,走两个小时的路就算是一次长途行军了)到了这里时,屯子里的大道上没有一个人,有条狗咬着尾巴在街上溜达,好像是见过他似的,抬抬头看看,没有叫,躲到篱笆墙边,低头寻觅着什么。
他为什么要来这里?进了屯子他才猛省过来:“又是无用的事。你这是怎么啦?真是疯了吗?”他虽然懊悔得想掉头就走,但一股莫名的力量却拉着他走向那个可怕但却改变了许多人一生的地方。
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开始的中国改革开放改变了一切,除了人们的思想、价值观外,还有巨大的物质变化。城里的楼高了,路宽了,人们从窝里搬进了鸟巢,就像野兽变成了飞鸟一样。人们脱下了蓝色的中国式制服,穿上了西装,有的还打上了领带。有人说,领带原来的功用是擦嘴的,怪不得打领带的大多数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好比蛆虫变成蝴蝶了。农村也是一样,村民们的生活虽不像城里变化得那么大,但也今非昔比了,也穿上了西装,就是不会打领带。
只有一件事没有变,那就是凶宅还矗立在那里。这二十年的风霜让它破败不堪:房檐塌了一半,窗玻璃一块也没有了,这是当年让马奎引以为豪的一件事,因为只有他家的窗户才全部是玻璃的。
当年案件发生的时候,周伟正也来过这里,他虽然不是主要办案人员(办案的是那个郑重义,他最看不起但又不敢小瞧的一个人),可他也帮助审讯过郑重义开列的嫌疑犯名单中的人。真是长长的一个名单,让县公安局耗费了无数人力,也让那个郑重义丢尽了脸。
“哼!”周伟正不由得冷笑了一声,“这个倔强的笨蛋,虽然离开了这里,可还揪着这个案子呢。”他想起自己看过的一本书,是个外国侦探小说家写的,说的是一个老警长为了抓一个激情犯罪的犯人,一直守候着犯罪现场,但直到死那个犯人也没再作案。周伟正一点儿也不认为那个警长是什么敬业,他觉得作者是在写一个傻瓜,和周郑重义一样,不,是郑重义和他一样。“你就等着吧。没有结果,你就是爬了烟囱,也不会得到什么的。除非……”他想起自己的意外收获,心中一阵得意,但立刻收住了思绪。“……哼,你是不可能了。”他冷笑着进了屋,在高丽华和马奎住过的房子里走来走去。
这里曾住过一大家子人,好不热闹,现在却连鬼都不上门了。只有他这个退休的公安人员,还为了几十年前这个家庭的毁灭而苦苦探求着真相。“可能如老婆说的,我太傻了。可……”一阵风吹过,破旧的门窗发出“咯咯”的响声。他听到了什么,“噢,似乎是脚步声。我要停下来,免得我自己的脚步声打扰我的听力。唉,耳朵也不行了。”他停住了脚,仔细听,果然,他听到了脚步声。“没错!”他的心跳动起来,虽然他开始时想到会不会是凶手回来了,就像动物中的狍子一样,猎人一枪打不中,它会好奇地跑回来看看是怎么回事。但这个念头快得只有闪电的十分之一长,他知道他是想入非非了。
“老郑,你咋来啦?”一个人从马奎的房间里走了出来。郑重义定睛一看,原来是老对头周伟正。“他怎么来啦?”这是他的第一个念头。周伟正为什么要来这儿呢?的确,他和周伟正为这个案子曾经闹得不可开交。但那都是过去的事了,周伟正后来也主动表示过不愿再这样僵持下去,他也同意了。“可他怎么来啦?这里面莫非有什么……”做公安工作的,一般是爱起疑心的,更何况周伟正来这里毫无道理,至少在郑重义看来。
“我……”周伟正不慌不忙地笑了笑,“你那么远都能来我就不能来?”
“不是这个意思……”郑重义一时语塞。他本来就不像周伟正那么能说会道,再被这么一逼问,脸就红了。
“哈哈,别不好意思,开个玩笑。说实在的,我最近又想起这个案子了,不知怎么回事。你想想,咱们都是局里的老人,自参加工作就在这里,直到退休,这个案子是咱们遇到的最大案子了吧?”他看郑重义点着头,就继续说,“可就是没破,为这事咱俩闹得还挺不痛快。我原指望着一案带百案,看样子也没指望了。一想到这儿,我就觉得不得劲儿,心里憋屈得慌。今天天气好,本想出来溜达溜达,可这案子的事像鬼打墙似的,老缠着我。我也不知怎么的,就来这儿了。其实,我知道来了也没用,可还是来了。你呢,出差?”
“我……”郑重义愣了一下,周伟正把他要说的都说了,他一时不知说什么好,“我……我也是一样呀。这事让我堵心了几十年了,现在想想心里还和刚开始一样难受。我也知道来了也白搭……”
“瞎子点灯——白费蜡。”周伟正笑笑说。
一阵冷场,两人都知道虽然他们表面上早就为这事和好了,但心里的芥蒂始终没有去掉,而且不仅是这个案子,他们俩在所有的事情上一直是竞争的关系。
“那我就先走了。”周伟正反应就是快,他觉得还是早点结束这种尴尬好。
“嗯……我等会儿走。”再倔强的人也知道什么叫“就坡下驴”。
周伟正快步走了出去。“简直像是在逃跑。今天是怎么了?鬼使神差地来这里,又撞见了鬼,真他妈的倒霉透了。”周伟正暗自骂道。他忽然止住了脚步,“他不会有所察觉吧?”他担心起来。一个阴影浮现在他的脑海中,是可怕的阴影……“不,不会的,就是神仙也不会猜到什么的,一切都是巧合,是意外。我干什么要大惊小怪呢,还想……”他没敢往下想。但是,他下定决心再也不会来这个不吉利的地方了。
他的对头郑重义却和他不一样,他注定还是要来这里的。“这个周伟正还会来吗?他来干什么?真像他说的那样?不像,不像,可他要干什么?这事挺蹊跷。而且他这个虚伪的人,应该请我吃饭呀!不管怎么说,我也是远来的客人呀!奇怪!太奇怪了!”郑重义满腹狐疑地想。
二 报案
这是个惊慌失措的女人,脸色苍白,眼睛瞪得很大,乌黑的眼珠里充满了恐惧。她的手很美,白皙、修长,纤细的手指拿着一块小小的手帕,这种姿态让现在的人看起来有些落伍。现在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都喜欢用纸巾,在身体各处乱擦一气。胡亮注意到她的手微微颤抖着。她的连衣裙式样让人回想起八十年代初,花色也很素净,白底浅色的碎花,显得清洁、大方。配这身衣服的人自然长得也很洁净,是的,只能用“洁净”这个词。她肤色白皙,皮肤娇嫩,让人觉得尘土永远不会落到那上面,因此,高价的化妆品就与这张脸无缘了。她的嘴和鼻子都很娇小,眉毛又长又细,没有涂抹的痕迹。额角上细细的青筋很清晰,但并没有鼓胀,在白皙的皮肤下面构成一小块美丽的图案。她停止了说话,抿着嘴唇,鼻翼翕张着,据说小动物一旦受了惊吓就是这副模样。
“你不要着急,慢慢说,我好记录。”胡亮装腔作势地用右手背拍拍拿在左手中的小笔记本。其实,刚才这个女人说的话,他几乎没有听懂。“简直是口齿不清,头脑混乱嘛。”他想。但他立刻为自己的冷酷感到羞愧,胡亮总是对漂亮女人心软。于是,就用缓和的语气说。
女人似乎没有听懂胡亮在说什么。她的眼睛瞪得更大了,但里面并没有现出机敏的光彩。她愣了一会儿,抬头看看站在胡亮身后的古洛。古洛以为她会流露出求救的神情,但立刻发现这双美丽的眼睛并没有焦点。
“对我视而不见。”古洛不由得苦笑了一下。他本来是要去一个朋友家,一起商量去旅游的事。不,严格地说,他不是自愿的,而是在他老婆子的胁迫下,勉强走出家门的。路过公安局时,他不知怎么脚步就拐了一下,然后就那么自然地来到了胡亮的办公室。他看着舒服地坐在办公椅上的胡亮眼睛里嘲讽的笑,很恼火,但还是控制不住自己,一边随着胡亮的手势在沙发上坐了下来,一边在脑子里编着来这里的理由。他想到过几天就是他生日,于是,一个主意如电光石火闪动了一下。“说请他参加我的生日……那叫什么来着,就是现在年轻人爱说的……对,叫什么派对,真拗口,就叫晚会吧。”他刚想立刻就说出来,但转念一想,胡亮会说,来个电话不就行了,何必冒着烈日来呢。“这小子很狡猾,我还得把借口弄得圆一点儿。”正当他为自己的尊严绞尽脑汁的时候,这个女人就进来了。
“您就是刑警队长?”她说话很冲,像是个没有受过良好教育的女人,当然要包括家庭教育在内。在我们今天的社会里,也许后者更重要(其实据说过去也是如此)。胡亮和古洛一样,差点儿被激怒了,但胡亮的眼光很敏锐,他一眼就看出这个姑娘天生丽质。“柔弱的女人……古典美……林黛玉式的……”一瞬间几个词汇飞快地在他脑子里闪了几下。于是,胡亮便冷静下来,脸上现出温和的表情,不过,眼睛更重要,眼神要那种厚道、同情、没有一点色情的,他知道他的这种神情很能打动女人,比庸俗的微笑要好得多。
“我是。你别着急,坐下来,慢慢说。”胡亮也不看女人坐下没有,就拿起一个纸杯,放了一些茶,到开水器那儿接上开水,再走回来。这一连串的动作是那么自然,既从容不迫,又敏捷迅速,当然不是饭店服务员那种娴熟的职业训练的结果,但这都让古洛佩服得不得了。“嗯,像个成熟的侦探了。”古洛想。
女人看到这个英俊的警察,似乎顿生好感,虽然她没有流露出丝毫为刚才的失礼感到羞愧的表情,但脸上的肌肉已经松弛了下来,眼神也稳定了许多。
“茶不好,请喝吧。”胡亮伸出右手掌,指指冒着热气的纸杯,“有什么事说吧。”
女人没有理会茶杯,她身子微微前倾,两手放在腹部,抓着一个皮手袋,很贵重的进口真皮手袋。
“有人恐吓我,我可能有生命危险,这不是危言耸听。我死了或者活着都不要紧,我是个什么都不怕的人,在死亡面前我也不会屈服。但你知道我还有个母亲,我父亲死得早,是她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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