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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藏玄机-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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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戏剧的主要情节就自然出现了。这两人的不幸遇害,以及简万库的被杀都和一件事联在一起,准确地说,这件事才是他们死亡的接点。于是,就浮现了三十年前的命案,它又发散出血腥味道。”古洛又拿出一支烟,像是不经意地看了辛文素一眼,他吃惊地发现刚才那个有气无力的女人这时两眼放光,柔和的灯光制造了她年轻时美丽容貌的假象。她的嘴角向上扬起,似乎在微笑,而这是凝固的微笑,像戏剧中的假面具一样,连古洛都不禁要打个寒战。

“案件中一个重要的人物叫高丽华,她是马奎的老婆,案件发生后不久,她就消失了,从此这个世界上似乎少了这么一个人,但她却是这桩命案中唯一活下来的人。你们知道,警察对这种人从来不会轻易放过的,但他们却对这个案子,也就是这个人物束手无策,因为一个谜挡住了他们前进的方向。这个谜让郑重义花费了几乎一生的时间,但他的老朋友、同事也是竞争对手的周伟正却在他之前解开了这个谜。不过,周伟正却做出了让我们警察为之汗颜的事。谜是什么呢?那就是这个女人也同时吃了那顿被怀疑投了毒的饭,而单单是她没有死,甚至没有任何中毒的迹象。饭菜都被郑重义精心地保存了下来,并尽当时所有的条件做了化验,但里面并没有发现毒素。而我能解开这个谜有两个关键:一是兴隆县公安局刑警队请我吃饭时,当小鸡炖蘑菇这道菜上来时,那个队长随意说这里不产蘑菇。而我后来在郑重义的笔记里看到马家那顿饭菜的内容,里面明明有蘑菇。试想,一个普通的农家,在那运输不发达的时期,怎么会在一顿普通的饭里有蘑菇呢?当我得知高丽华是临水县人时,这个疑问就被解开了一半。那年她回过家,我断定是她从临水县带回来的。于是,我的设想就成为这样的了,即蘑菇有毒。我去了临水县,收集了能收集到的所有毒蘑菇,我知道这不过是‘瞎子点灯——白费蜡’。因为高丽华也吃了这蘑菇,难道她有解毒的方法,就是说,她预先服了解毒剂。但不对,因为化验证明,饭菜,包括蘑菇都没有毒。我想正是这个难题难倒了郑重义,我也为此付出不少聪明的脑细胞。但第二个关键出现了,被我抓住了。我的同事胡亮由于感冒,说出的一个偏方启发了我,说是什么可乐煮绿豆,这该多难吃!但却由此让我解开了这盘中之谜。这种偏方难吃是因为它们的物理性质相差太远,或者和人们的饮食习惯相差太多。同样,我们知道有许多食品的化学成分是互相冲突的,譬如,有些水果和蔬菜不能同时吃。对了,你们知道中国近代伟大的思想家康有为是怎么死的吗?他是吃了大量海鲜后,又饮用了富含维生素C的果汁,结果这两种物质是冲突的,他就死了。于是,我就想到这家人吃的蘑菇是否也是如此,果不其然,原来在临水有一种特殊的蘑菇,大概是全世界唯一的,正确地说是有两种蘑菇,不能同时或者在24小时内不能一起吃。如果吃了的话,就会中毒,很严重的毒,会轻易地夺去人的生命。人们给这两种蘑菇起了一个形象而且恰当的名字:婆媳菇。就是说,这两种蘑菇就像婆媳一样水火不容。多好的名字,人民群众永远是伟大的艺术家。这个高丽华是个聪明或者说阴险的女人,她在前一天让家人吃了其中的一种,而她找了个借口,没吃饭。第二天她和家人一起吃第二种蘑菇,结果是灭门惨祸,而她不仅保住了命,而且逍遥法外三十年。我们利用一个电话号码找到了这个高丽华,她就是我们面前这位大名鼎鼎的女企业家辛文素女士。”古洛扭转身子看着辛文素,这次他是用眼光正面和这个女人接触的。辛文素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似乎古洛说的一切和她无关一样,但古洛看见在这个女人平滑雪白的额头上渗出了细小的汗珠。

“好个高丽华,离开那偏远的村庄,来到我们这个热闹的大都市。当时正值改革开放之始,攀缘附会、商海弄潮,凭着她的姿色和精明,拉上了银行的关系,又和政府要害部门的某有权者的兄弟夏侯玉结了婚,政府的工程项目、银行的金钱让她迅速发达起来,夫妻两人的公司也成为我市十佳企业。但是,在这个世界,一个人做了一些事总是要有反馈的,正像作用力和反作用力一样,往水里扔一块石头,还有不起水花的?这个案子也是如此。虽然马家死绝了,案子做得天衣无缝,但还有敬业的公安人员在不懈地追踪,还有凶手对自己良心的谴责,难道不是吗?辛文素,你难道不为杀掉无辜的公婆和小叔子良心不安吗?不,你有罪恶感,而且十分强烈,这就是你为什么要住精神病院,你为什么连自己的老家都不敢回去,虽然你在发家之初曾和他们联系过。但是,良心谴责不过是内心的风暴,很难转化为光天化日下真诚的忏悔,在这个案子中就是变为自首。不,辛文素,不,应该叫你高丽华,你不会的,除了你舍不得这个你一手建立起来的商业帝国和你的儿子外,我估计你还有能说服你不去自首并能将良心上的不安保持在平衡范围内的理由,这些我希望你自己说出来。我虽然能将事实按照我的方式摆放整齐,复原到最初的面貌,也能大体猜到作案的动机,但对人的细微的情感就非我力所能及了,何况还有一些恐怕除了当事人之外,谁也无法了解的真相中的核心。”

“你胡说些什么?”大怒的人不是那个傲慢的夏侯新生,而是一贯笑容可掬的陈寿,“你是警察,是执法部门的官员,你要为你的胡思乱想负责任。”陈寿把手中的茶杯重重地放在茶几上,发出很大声响。胡亮已经跳了起来,做出了防范的姿态。古洛用手势让胡亮坐了下来,辛文素也厉声说:“你怕什么?让他把话说完。你有证据吗?”她冷冷地说。

“这是另一个问题。你得让我把话说完。”古洛不慌不忙地喝了一口茶,“淡了,茶淡了。你这位接待专家就这么招待贵客吗?”古洛似乎在和陈寿开玩笑。

“上新茶!”陈寿吼叫着。女秘书匆匆跑了进来,她的高跟鞋不适应这样剧烈的运动,差点儿将她滑倒。

“小心点儿!危险无处不在。尤其是你扮演一个不适合你的角色的时候,就更要小心谨慎、如履薄冰,否则露出真相可就麻烦了。”古洛笑着说。女秘书虽然不明白这个黑胖子在说什么,但脸却红了。

“言归正传。三十年了,血迹干了,灵魂上天了或者下地狱了,人们的记忆已经淡薄了,村子里的人走过那座凶宅时也不再胆战心惊了。但是我们的警察却还在追踪,第一个破解这谜底的是一个叫周伟正的警察。我承认这个人是有能力的,头脑也够聪明,但他却称不上是一个好警察,因为他利用这个谜底为自己的外甥谋了一份挣大钱的好差事。简万库就是他的外甥,一个吃喝嫖赌抽五毒俱全的农村无赖汉,但他却是周伟正最亲的亲人。因为周伟正家只有姐弟二人,简万库又是他姐姐的独子。要挟,这就是周伟正做的,而你高丽华是不敢让周伟正将真相公布出来的,虽然他好像也没有你说的确凿证据。你吞苦果吧,你造的孽由你自己吃下吧。简万库来到你这里,当上了分公司的总经理,但这个不务正业的下流坯还是狗改不了吃屎,他强奸了公司里的女会计,挪用公款,虽然这里面肯定有一部分是你们总公司让他用在见不得人的地方上的,但他却大大超支了。当经济警察开始调查他的公司时,他慌了,不是怕警察,而是怕他贪污总公司的钱被总公司知道了,他会丧命的。看,你们个个衣冠楚楚,谈吐文雅,其实在简万库眼里,你们才是真正的恶魔,杀人不眨眼的恶魔,他是多么害怕你们呀!于是,简万库打电话向他的舅舅求助。周伟正能为救这个不争气的外甥,请求高丽华放过他的外甥吗?我想他能。而且我想高丽华也会答应他的。但他的外甥可不这样想,他实在是怕这些人,特别是他认为高丽华已经退居二线,夏侯新生和这位陈寿先生是不会放过他的。他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他也想要挟高丽华。高丽华没想到这件事居然让这个小土混混知道了,十分生气。夏侯新生等人更是勃然大怒。真巧,就在这时,李英杰愿意效劳,于是,简万库这颗灾星就陨落了。一场风波就这样过去了。不过,还有周伟正,但也安排好了,一旦他回家就会有客人来访,取他的性命,这后来也做到了。但令这些凶手没有想到的是另一个警察,在经过三十年的苦苦思索后,也破解了这个谜。由于他一直盯着高丽华的行踪,也知道这个女人现在是个财主。兴奋之余,他找上门来,但我敢肯定他不是为了敲诈,我想由于没有确凿的证据,他是来劝高丽华投案自首的。这纯粹是我的猜测,但我从他的同事和亲人的口里,知道他是一个真正优秀的警察,也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好人。那天,高丽华受到了真正的冲击,对方不要钱,任何借口都没有用,这个顽强的警察让高丽华临时犯病,住进了医院。就在那天晚上,我想郑重义是去找旅馆,在途中被人杀害了,当然是杀人灭口了……”

“怎么又是我干的?我又雇凶了?你不是说我住院了吗?当然住了,有医生的证明,我都晕厥过去了,到哪儿去雇凶。难道我未卜先知,料到这个警察要来找我,事先安排好了的?我看你的推理前半部分很有想象力,也有说服人的论据,但这回可太不让我服气了。”高丽华神情激动地打断古洛的话,以极快的语速说。

“当然不是,你没有雇凶,那杀周伟正的凶手也不是你雇的,而是你的儿子夏侯新生雇的。我们通过他的电话记录已经找到了他雇凶的渠道,这太容易了,而他也太不谨慎了。他逃不了惩罚的。”古洛的眼角里出现了一个苍白的面孔,夏侯新生甚至连反驳的力量都没有。

“不,杀郑重义的不是什么杀手,而是你的办公室主任陈寿先生。那天是他让郑重义等着他回来的,回来后,他又让郑重义走,接着就是跟踪和杀害。”

“你这完全是猜测,没有任何证据说明我留他在家,而且我也不会杀他的。我没有杀他的动机,因为他没有讹诈我呀!难道我会为公司卖命到这种程度?”陈寿笑起来,这是种刺耳的声音。

“你有动机,比夏侯新生的动机更强。陈寿,说出来吧,你是高丽华另一个儿子,是夏侯新生同母异父的哥哥。”

“什么?”夏侯新生跳了起来,高级西装不知刮到了哪里,发出撕裂的声音。陈寿的脸比夏侯新生的还要白,还要扭曲,扭曲得几乎让人认不出来了。他歪着嘴,露出青色的白牙齿,那表情不知是笑还是哭,也许是发怒。他绞着双手,嘴里好不容易发出咿呀的声音,但没有人能听懂他的意思。高丽华瘫坐在沙发上,好像被抽走了筋骨。她不断地点着头,眼泪汩汩地流着,胸口都湿了。“像!像!”她自言自语地嘟囔着。

“高丽华,我敢断定他不是那个被你杀害的马奎的儿子,而是你过去的情人,是叫马跃吧,是他的儿子。那年你回家了两次。我就感到奇怪,因为据村里的人说,你一年都不回去一次,这一年不仅回去两次,而且时间也比较长。我感到蹊跷,就去调查你的行踪,终于有人告诉我你去过公社卫生院,还去过县里。我找到那时的医生,是个女医生,很老了,但却有着超群的记忆力。她说你怀孕了,而且让她给你保密,你后来在县医院通过关系,生下了这个孩子。在你离开家时,将他送到一个姓陈的人家抚养,不,是送给了他们。因为你要去办那件大事——杀人。这个孩子后来考上大学,改名叫陈寿,辗转进入你的公司,他是来寻亲的。我想眼前的这件事如果能像三十年前一样平安着陆的话,他会出来和你相认的。陈寿,你不要再说什么证据。你杀害郑重义时被受害人抓了一把,郑重义是个训练有素的警察,你休想在他那里不留下证据。我们化验了他指甲里凝固的微量的血,提取了DNA,和你的一模一样。DNA真是个好东西,好就好在它无可动摇的准确。”

“可你并没有提取我的DNA呀。”陈寿有着让古洛都吃惊的反应能力,他居然恢复了理智。

“白天我去了你那里,你以为我们只是通知你晚上到公司来的吗?一滴唾液就可以了。”

陈寿皱起眉头,努力回忆着白天的事。这不光是他想抵赖罪行,而且对一个农民出身的知识分子来说,他不相信人的习惯总是改不了。他思索了半天,终于放弃了希望。

“我……”

“不,不是他干的。不,我说错了,是他执行的,但是我指使的,我是主犯,他不过是听我的命令而已。还有杀那两个人都是我的主张,新生也是执行者。你说得对,不是不报呀!是我造的孽,就让我来还,和他们没关系,你放了他们。特别是我的这个儿子,娘对不起你……”高丽华的声音哽咽了。她张开双臂,像是想拥抱自己的儿子一样,但陈寿只是冷冷地一笑。

“这么说,你承认你三十年前的罪行了?”古洛知道今晚可以和胡亮大吃一顿了,而且是胡亮请客。

“我承认,那一家是我杀的,但我不后悔。他们都该死,虽然你以为马奎的爹娘和兄弟无辜,但我认为他们有罪,生下这么个野兽就是有罪,和野兽同根也是有罪。这个野兽杀了我这一生最爱的人,就是他的父亲。”高丽华指指陈寿,陈寿扭过脸去。

“你怎么知道的?”古洛知道三十年前的秘密终于要大白于天下了。

“是他喝醉酒自己说的,那炮眼儿是他捣的鬼。他当过兵,知道炸药是怎么回事,他故意把药捻子弄成慢捻儿,然后让工头命令马跃去看。多狡猾,他不出头,就这么杀了他。我原来还以为他是好人呢,要不能同意和他结婚吗?从我知道真相的那天开始,我就下决心要断了他家的香火。我做到了,而且还多活了三十年,享尽了荣华富贵,就是死了,也不算什么。但这两个孩子确实没有死罪呀!”她蹒跚地走过去,一把抱住了陈寿说:“儿呀!你咋这么傻呀?!你杀他干啥?你告诉我你的真实身份,我就会保护你的。不过,没事儿,你放心,妈会解决这事的,没有妈做不到的事。再说你这是为了妈呀!”

“为你?我为你?做梦去吧。你把我扔下不管,让我过够了苦日子,我恨你都恨不过来呢,还能为你。我告诉你我的打算,我是要向你坦白我的身份的,但这时他们这些该死的东西卷了进来,如果你过去的罪行成立,你就要被判刑,你也就没有能力将你的财产和总经理的位置给我了,我就是为了这个才铤而走险的。我还告诉你,我的弟弟,你是跑不了的。你这个什么也不是的笨蛋平时坐在我的头上作威作福,这回和我一起完了吧。警察,我要立功赎罪,我能证明他买凶杀人,也能证明他和李英杰有交易,都是我亲眼目睹的。哈哈!今天就是我们这一家败亡的日子。我完了。大家都完蛋了。”他说完,就晕厥了过去了……

和古洛预料的一样,胡亮晚上果然请客了。他们去了一家所谓的北京餐馆。“北京还有菜系?”古洛很吃惊地问道。

“哪儿的人都得吃饭、吃菜,于是就有了菜系。”胡亮答道。

这里有北京的炒肝儿等小吃,有扒羊脸、红烧羊肉、烤鸭。“倒是符合我的胃口,够油腻。”古洛说。但一吃起来,却很好吃,尤其是扒羊脸,很嫩,入口即化,更容易品尝到羊肉的鲜香。烤鸭做得也很好。古洛觉得任何肉的味道都比不上烤鸭那浓郁的香味儿。“你知道吗?我最近看了一本关于清朝皇帝的食谱,几乎顿顿都有鸭子。你说烤鸭能不好吃吗?”胡亮很知道古洛的胃口。

“对。”古洛吃下一块鸭肉,虽然那么油腻,但古洛一般是不卷饼的,只是嚼些葱白爽爽口,然后再喝一大口啤酒,于是鸭肉就光留下香味,而油腻却消失了。

“你什么时候发现这个案子不是一桩类似黑社会为惩罚不听话的人的谋杀的?”胡亮像是漫不经心地问。

“动机。主要是动机。虽然简万库贪污了千万元左右,但对这家公司来说,还没到杀人的地步。于是,那时我就想到这个案子会有复杂的背景,我的推理,也可以说是假设就是从这里开始的。”

“这个女人真是厉害,不过为了爱情似乎也可以理解。”胡亮向古洛要了一支烟,闷声闷气地说。

“爱情不是理由。但是,这个女人确实是有所悔悟的,虽然她不承认。因此,我也断定她是不会杀简万库这几个人的,但她的儿子们可没有她那心肠。不想被人讹诈,这倒是可以理解,对一个一帆风顺的少爷老板来说,何况他是有孝心的。可那个陈寿却是个人面兽心的家伙,他确实是为了钱,也可以称之为为遗产才亲自下手的。”

“可DNA我们还没有提取他的呢,你又不按规矩走了。”

“没办法。你也知道从郑重义指甲缝里的血里并没有提出DNA。科学是准确,但要依靠它可不容易。”古洛笑着说。

餐厅里人渐渐多了起来,食客们大吃大喝,喷云吐雾,光线都为之暗淡。胡亮半躺在椅子上,眼睛看着天花板上的大吊灯,像是想着什么事。

“怎么啦,不高兴?”古洛担心地看着他。

“嗯,有点儿。觉得没有破案后的那种高兴劲儿。”

“为了那个女人?”

“有点儿。这是个让人有种说不出感觉来的女人呀。”

“没什么。她不过是个复仇者,但做得太过分了。所以没有人同情她,但也没有人恨她。就是这么个人。”古洛喝了一口啤酒,陷入了沉思……

《案藏玄机之致命记忆》

引子

如果他不是今天这副打扮,不是这种神情,不是这种后来经常被武侠小说形容的那种气定神闲的风度,人们就会把他的过去忘掉。他身后的院子里升起一缕炊烟,白色的烟雾袅袅婷婷地在蓝得不能再蓝的天空下缓缓移动,仿佛要为这个山村跳支舞才走似的。山村的美丽和闲寂是人类创造物中之最的,你可以坐在这里看着村头、绿树、头顶的太阳,感受阵阵清凉的微风,直到死时也不会察觉生命原来是要结束的。

不过,一只狗忽然怒吠了一声,村子里的狗都叫了起来,这在白天是不多见的,于是气氛改变了,完全变了。狗是敏感的动物,它们似乎首先感觉到了村子里的杀伐之气,这气氛和这秋天的黄叶、清冷的空气、刚着身的薄棉袄一道,清洗着夏日里留下的生机,虽然这生机是炎热得要人命。它越来越强,从任何一个感官渗进人的心头,好像在召唤着凶狠的冬天今晚就来临一样。

他在院门前停了一下脚步,用右手的食指拉拉便服夹袄的立领,又垂下去和左手交换着掸掸衣襟。其实衣服已经够干净的了,比村子里任何人的衣着都洁净得多。在这一点上他是很有名的,因此有些村民对此很不以为然。他们在心底里认为人只要比动物干净些就行了,换句话说,只要达到能证明自己是人的卫生程度就行了,不过,没人知道这个程度的标准。

“他是不是害怕了?谁不怕?来的那个人可不是好惹的。看那眼睛,好大,像牛眼。不对呀!牛多好,不能吃人。不过,有时候也顶人,听爹说,有一年,村东头关老二家的牛就把他媳妇顶死了,我没见过他媳妇,说是全村最好看的媳妇。唉!我要是有那么个媳妇就好了。小珍就挺好……”他痴痴地想着,小珍高高隆起的胸脯,像山里白石头一样的脖子,让他心里冲动起来,忘了眼前的这个老人。

老人看到这个有些缺心眼儿的年轻人,点了点头。在他的眼里这里的人都有些缺心眼儿。这个年轻人现在就是这样,他并没有对他含蓄但有礼貌的寒暄作出任何反应,只是看着他,眼睛里没有焦点地看着他。“像这种人的生活可能是最好的。没有理想,没有过强的欲望,没有精神上的压力,没有前人留下的负担。他们和动物一样,出生、成长、留下血脉,然后死去,除了后代外,就没什么能证明他们曾经到过这个世上。”这样的生死是他看不上的,但今天则不然,他似乎已经嗅到了一种腐烂的味道,不,不是腐烂而是腐臭。这种味道他曾经嗅到过,但不能说是很多,在他看来,人的生命毕竟是宝贵的,因为只有一次嘛。即使这眼前的傻子也不能说让他死他就死,不过,今天将要出现的腐臭会是谁的呢?如果是自己嗅到,那就不是自己的。就像人睡觉打鼾一样,再大的鼾声也吵不醒自己,何况他心里是有把握的。“多少年了,我……”他没有继续往下想,在这个地方人的思维都在退步,不,也许是进步,总之是变得很简练了,简练得连想说句成句的话都费力气。

阳光真好!这样的季节正是自然生命和人的活力最后爆发的时刻,是那肃杀前的美丽喧闹,在这一瞬间所有的山花都会怒放,比阳光更绚烂。不过,在这个山区,气候却变化万端,比老家说的“像孩子的脸”那样的形容还要飞快。这里的人们对这种天气居然没有任何隐喻、明喻或暗喻,他认为这里的人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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