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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案:大唐李淳风传奇-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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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入食盒,为自家少主报仇。不过,冯嬷虽然恨你,对你还是存了一份情,因此在计谋失败,又发现自己为人所用之后,便自杀了。”
“……是我,是我对她不起……”低低说了一句,便不再接下去。
看了她一眼,男子道:“不必自责。对任何人来说,亲人性命一定比不相干的人重要。亲疏有别,舍弃陌生人去救亲人是人之本性。更何况,”眼中神情既非讥诮,也非怜悯,却又像二者兼而有之,“帝王之家,多有无奈之事。”
女子抬起头,似乎想分辩,对方却没有让她开口,径直接下去问道:“后来你可曾找过李承义?”
“他走时孤身一人,又幼小不谙世事,我放心不下。但……当时情形,我身边没有可以信任托付之人,万一泄漏了他还活着的消息,反而惹祸。我只能在宫中旁敲侧击,打探消息。从那以后,一直没人提起他的名字,我想,这反倒是好事,他一定已经诈死逃了出去,逃到皇宫以外一个没人能找到的地方,自由自在,远离这些杀戮纷争,就像他喜爱的鸟儿一样……”
听拂云说到这里,酒肆主人眼前不觉幻出密室中那具尸首。如今可以推断,易装逃出郡主府的李承义也许曾听父亲说起过慈恩寺地宫藏有暗桩之事,慌忙之下想起到那里躲藏,却被昉熙当成了无意闯入的陌生人杀死。而后元觉误入密室,在尸体上发现了玉佩,又将之带了出来。从头到尾,这悲剧竟是缘于误会,而昉熙对李建成的忠诚最后却害死了主人留下的唯一骨肉。同室操戈,种种不祥皆起于皇家权位之争,遥想当日玄武门前那一场惨烈屠杀,李承义并非李氏皇族所流的第一滴血,也决不是最后一滴。
微喟一声,他从怀中取出另一样东西,却是一开始的时候,拂云郡主给他的那枚铜钱,“这枚铜钱也是你自幼带在身上的么?”
拂云脸上略红了一红,“是。和承义那块玉佩一样,幼时抓周抓到的,所以一直挂着。”
“难怪。”手中托着那枚铜钱,李淳风道:“其实你看到玉佩的时候,应当已经知道了来龙去脉,所以才定要与尉迟和我一同探秘,对么?”
此言一出,少女脸上红色瞬间褪去,换作苍白。
“原来你……你不让我去,是因为早知我与此事有关……而不是、不是……”
李淳风打断了她的话,淡然道:“各有隐瞒而已:你也并未告知前情。”
“可我……”拂云倏地明白了什么,低下头来,“抱歉,我其实不想瞒你,更无意要你和尉迟兄在不知情中身陷险境。但这件事关系重大,我有不得已的苦衷……”
“我知道。不必道歉,你并没有错。对郡主而言,李某也只是个陌生人罢了。”
他的语气温和平静,恍惚便是那日的温柔,却抓握不住,如袖底风、指间沙,瞬息流转。低头将那铜钱上的红绳仔细理了一理,而后轻轻放入拂云手心。手指相触的刹那,感觉到对方指尖冰冷,仿佛已失了温度。
“保重。”
简短二字吐出,转身离开荷池。风吹衣袂,似欲留人停驻,然而终无回头意。白衣少女手握铜钱,红绳从指缝间垂了下来,神情惘然;清荷淡淡,传来一句耳语般低沉的叹息。
“但愿从今以后,不再相见。”
(第三卷终)
第四卷 天雷动
祭天祈禳:祈为祈福,禳为禳灾,二者相合,便是中国古代道家最富特色的法术。《周礼·天官冢宰》中,已有“掌以时招、梗、禬、禳之事,以除疾殃”的记载,以此沟通天地,巩固王权。
第一章 雨中
一个人,撑一把伞,赤足踏一双木屐,从一天密雨中独自走来。安稳的脚步和着凌乱雨声,敲击青石板铺就的长街。青布衣袍因为吸收了水气,看起来颜色略深,在沉暗暮色之中显出些许寂寥。
这是长安城的初夏,突如其来的一场雨令城池气温骤降。行人早就因为大雨绝了迹,连路边店铺也早早关上了门。往日喧闹繁华的大街变得安静下来,雨水冲刷了道路,也洗净了尘嚣。
“是阳羽之音,又逢商日。看来这一场雨只是开端啊。”
果然,仿佛是为了印证这句话,远处传来一阵闷雷,天色愈发黑暗,雨脚也更密了,敲在伞面之上,发出如同鼙鼓一般的急响。青衫人侧耳聍听雨声,随手将长衫下摆掖进腰带之中,步子却还是方才的节奏,丝毫不乱。空气中有一些泥土的腥气,生冽地冲进鼻腔,忍不住便打了个喷嚏。一边揉着鼻子,一边加重了脚步,水花于是飞溅起来,令始作俑者咧开了嘴,带着些许恶作剧的快意。
这样的心情没能维持太久,刚过墙角,一人迎面奔来。猝不及防之下连忙闪躲,但来人戴着斗笠,笠帽仍然不可避免地撞上了肩头。他敏捷地向后退了一步,对方则一个趔趄,坐倒在地上,斗笠也飞了出去。待要伸手去扶,却被推开了。
“你……”
刚一出口便发现,底下的话不必再说了。那人一声不吭,捡回斗笠,象是什么也没发生一般继续向前狂奔,连看也没看自己一眼。
青衫人不禁失笑,“真是个冒失鬼。”
笑容在看到自己左手的时候敛去了:那是血迹,鲜红色的血迹,源自那人身上。雨水斜斜地打在手掌,不一会儿红色便淡了,消融在雨中。
鼓着嘴,皱着眉,看青衫人接过布巾,慢条斯理地擦拭透湿的长发,小管家摇光一脸没好气的神色。
“成日出门乱逛,生意又不理会……”
“哎呀,这口气哪里像是对先生说话?”
“先生就要有先生的样子。”摇光毫不示弱顶了回去,一边帮他脱下几乎可以拧出水来的青布长袍,“都说随意楼的李先生神机妙算,谁晓得你,算得出下雨却不知道避雨。”
“这便是不学之罪啊。”酒肆主人作出痛心疾首的模样摇了摇头,“岂不闻君子行,宁湿衣,莫乱步?”
“是你自己说的:君子君子,做了君子,没了银子。”
“……咳,教了你许多,偏偏这句记得清楚……”
他无奈地摇了摇头,冷不防又是一个喷嚏,只好住口,老老实实接过少年递来的毡毯,将自己裹成一团。
天色忽然暗下,仿佛瞬间从黄昏进入黑夜。紧接着一个耀眼的闪电倏地划过,雷声骤起,霹雳当空,震耳欲聋,将门前老树劈下一根粗干,连大地也跟着震颤起来。与此同时,虚掩着的门被狂风吹开,发出砰然撞击声。呼啸而过的气流卷起柜上纸笔等物,满室纷飞。错愕中,门口突然现出一个人影,跌跌撞撞扑了进来,而后倒在地上。
“啊!”
“关门,掌灯。”
闻言摇光手忙脚乱地关上门,将灯点亮,交到李淳风手上。灯光照耀下,看见一名男子俯卧在地上,衣衫斑斑点点都是血迹。将人翻过身来,摇光不禁惊叫:鲜血从那人口中汩汩涌出,张开嘴来,口中竟是空的,舌头已被人剜去。
贞观三年,东突厥内乱已成。颉利可汗之弟突利密遣使臣与唐协商,朝中大臣皆知皇帝攻打突厥的决心已下。中原与突厥交战的历史向来败多胜少,而前年刚刚发生过的便桥之盟令人记忆犹新,对于这场战争的胜负预测笼罩在一片怀疑和悲观的氛围之中。
朝廷敕令就在此刻颁布:以兵部尚书李靖为行军总管,张公瑾为副总管,又以并州都督李绩为通汉道行军总管,灵州大都督薛万彻为畅武道行军总管,征集军队十余万,分道出击突厥。命令颁布之日,朝野哗然。颉利可汗曾派遣使臣要求和亲,却被皇帝断然拒绝,此时又有人旧话重提,认为天下初定,国库犹虚,讨伐突厥尚不是时候。一旦失利,后果不堪设想,倒不如以子女玉帛求得暂时和平。如此这般的陈词令皇帝龙颜震怒,他一生功业戎马中来,对于战机的把握最有心得,突厥兄弟内讧,在他看来正是最好机会。于是一番怒斥之后,主和之议再也无人敢于提起。此刻,十万大军正昼夜兼程,向京师汇集,唐朝立国以来,与突厥最大也是最具有决定性的一场战役即将打响。
就形势而言,天时地利人和都倾向于李唐一边,似乎没有什么能阻挡年轻帝王清扫北方障碍的勃勃雄心。然而世事多变,却总在无意中幻化出新的涟漪。
“暂缓出兵?”
随意楼的阁楼之上,李淳风眉头皱起,在他对面坐着一名锦衣人,玉带金冠,衣饰华贵如纨绔子弟,望去却并不刺眼,只因那人气度早已脱略了衣衫这一类外在之物——正是贞观名臣马周。其人经历颇为传奇,出身微寒,生性疏狂,因替常何写疏,为太宗赏识,一夜之间擢升官场,成为门下省主事。李贺诗云:“马周昔作新丰客,天荒地老无人识。空将笺上两行书,直犯龙颜请恩泽。”所说即此人。
“正是。今日一早,已将虎符敕令快马传递到各军。”
“朝令夕改,可不像我们这位天子的作风啊。”
“李兄智慧过人,何妨猜一猜缘故?”
“哈,不必捧我,我也无需猜测。你来找我,又将这不相干的机密军情相告,自然是有所求的。”
“还是原先脾气,一点亏也不肯吃。”摇了摇头,马周压低声音道:“昨夜长安城外粮草营被天雷击毁,焚烧殆尽。”
“哦?”听到这句话,方才无精打采的男子此刻抬起了头,“损失惨重?”
“倒也不是。粮草营中只是部分给养,多数已散发各军。雷击之时正值深夜,看守军卒二十余人,全都在帐中被火焚烧而死,其状惨不忍睹。这些还在其次,但兵马尚未出征,粮草已被天雷击烧,正是不祥之兆。太史令傅仁钧等紧急入宫,劝说皇上顺应天命,打消攻打突厥的念头。”
“那位制定戊寅历的傅太史么?”酒肆主人不感兴趣地剥着桌上长生果,“按照他的历法,月末晦日只怕要到早上才出月亮。不去精研学问,倒来胡说什么天命,当真无聊之极。”
“但朝中对于出兵突厥,本来就莫衷一是。只是碍于圣意坚决,才无人敢说。这么一来,这些主张和亲的人便又上下活动,剀切陈词,弄得皇帝也将信将疑起来。”
“这些朝廷事务,自然是在其位者谋之,要李某何用?”
“我与常大人商议,觉得此事或许可疑,因此才想到拜托你暗中勘查。”说到此处,马周望着他一笑,“前日朝堂上,还有人提起李兄,说你无所不知,无所不晓,是个世外高人……”
不等他说完,李淳风已按了一下机括。壁上悄然弹出两只木手,清澈酒液不偏不倚注入了杯中。
“没银子的世外高人,不做也罢。宾王(宾王为马周表字)识得我,也不是第一日。”
“上次你为淑妃之父续命,可是传得沸沸扬扬,连圣上也有耳闻。”
“世上哪有续命的法术?那人命不该绝而已。”
“锥处囊中,其锋必显。李兄胸罗之广,确是我平生仅见。当初若不是你说我留在京中必有奇遇,马周只怕早已拂袖离京了,又怎会有今天?人生苦短,既有此才,倘不用来做几件留名青史的大事,就此埋没草莽,实在太过可惜。”
第二章 探营
这句话说得甚是恳切,看了一眼马周,酒肆主人嘴角露出笑意。
“身前我未闻,死后我不知。这世上哪里来什么大事?至于可惜与否,要看各人抱负。宾王志在匡扶社稷,至于在下,有人买酒无人赊账便是万事大吉。朝廷之事非我所能,亦非我所愿。”
他语气虽轻松,话中之意却斩钉截铁。马周叹了口气,道:“既然李兄一意韬晦,我也不能勉强。只是此事我已在常大人处力荐,空手而回,未免有负所托啊。”
马周口中的常大人,就是中郎将常何。关于此人,就史书记载,其人功绩与职位并不相匹配,对此历来有众多猜测。其中之一便是说,此人所为近乎后世特务机关。是以虽有事迹,史无明录。
“抱歉抱歉,李某才疏学浅,非不为也,实不能也。”
“说你不过。——对了,家母下月大寿,要二十坛桃花酿,这个忙你总肯帮吧?”
“当然,”酒肆主人此刻才展颜一笑,“二百两现银,老客八折,一百六十两足色,折金二十四两七钱。若要送货上门,另赏脚夫十文。”
一连串报出来如行云流水,马周不禁摇头苦笑,道:“李兄倒真是个卖酒的行家。”举杯正要饮酒,扶梯上传来一阵急促脚步,却是马周的长随。神色凝重,耳语数句。马周神色一变,拱手道:“有事先行,银两明日送到店中。”
“请便。”
目送马周背影,榻边铜耳中突然传来摇光惊慌的声音。
“先生快来,那人情形有些不对……”
李淳风立刻起身,向楼下走去。穿过小院,是一间耳房,那日暴雨中闯入店中的人就躺在那里。看模样,脸色惨白如纸,似乎只有进气,没了出气。摇光在一旁,脸色比他也好不到哪里去。酒肆主人微微蹙眉,随即展颜,拍了拍摇光的脑袋。
“不用怕,有你家先生在,死不了的。”
少年立刻松了口气,连忙争辩:“我可不是怕,只是……”
“只是胆子小了些,见到死尸便会两腿发抖,是么?”一边调侃,手中却丝毫不慢,挽起衣袖,从腰囊中取出针筒,“生死是平常之事,人鬼之间也不过一口生气,没什么可怕啊。”
银针插入眉心,缓缓捻动,另一根则插在人中处。过不多久,那人凹陷的眼皮一动,呼吸也粗重了起来。将针起出,李淳风舒了口气,视线停留在他的衣里,突然怔了怔。
“李兄!”得到通报,从府中连忙奔出,一眼见到槐树下负手而立的青衫人,马周面上露出喜色,“你肯应允此事了?”
李淳风并没有回答他的话,只是淡淡问道:“被焚毁的粮草营在什么地方?”
“在城西,我带李兄前去。”
马车粼粼,一路向西,一直出了城外,空气中已能闻到焦糊气味。原先堆放草垛的地方此刻已经变成一片狼藉,满地皆是烧毁的木料、草灰、谷物之类,混合在泥水之中,灰屑则随风扬起,连眼前景色都变得雾气蒙蒙。一队兵士正在废墟中翻捡整顿,残破的帐篷边上,整整齐齐躺着数十具尸体,俱以草席覆盖。翻开一角,便看到惨不忍睹的尸体,颜色焦黑,不辨面目,缩成短短一截。
“什么人?”喝声响起,回头看去,是一名满脸须髯的中年军官。见了李淳风,脸上露出吃惊的神色,“咦,李先生,你怎么会到这里?”
中年军官名叫于怀,《傀儡术》一章中曾有提及,是尉迟方的同僚。性格粗鲁,喜好作些小威福,内里却是胆量甚小,军中起了外号叫“场外将军”。折冲都尉谢应龙中术假死,是李淳风令其起死回生,从此之后,这位于校尉便将酒肆主人看作神人,甚是敬畏。
不等他回答,于怀恍然大悟一拍脑门,“对了,先生能掐算,一定算到昨夜雷击之事了。嗨,大军还没出发,便出了这等蹊跷,我看,这一回凶多吉少啊!”
“莫急。于大人在这里,是奉命善后了?”
“是啊,还以为这次用不着我老于,结果又分到张总管那里去了,要我负责粮草接应。”于怀左右望了望,凑到李淳风耳边:“听说突厥那些恶鬼,捉了俘虏来便要烤着吃……这把骨头,难不成要扔在柴火堆里?”
他口中的张总管是此次征伐突厥的副总管张公谨,也是主战最得力的一位。见他情绪不佳,李淳风一笑:“不必担心,于大人是吉人,此去非但无忧,还有荣升的好处。”
“真的?”精神一振,于怀咧开了嘴,“先生可要给我算好了,不要骗我。”
“生死运道,怎能欺瞒,当然是真的。”青衫男子一本正经地说道,“不过……眼前这事,能否详细告知?”
“能有什么详细?您瞧,就这么回事,哐当一个天雷劈下来,粮草都烧光了,人也烧死了。”
“是烧死的?”
“是啊,这粮草营本来有二十多人看守,住在帐篷之中,周围都是草垛。雷火正劈着帐篷顶,一下子就全着了,躲也没处躲去。”
“发现尸首是在帐篷之内,还是帐篷之外?”
“这……”于怀迟疑了一下,招手叫来一名亲兵,询问了一遍,那亲兵点了点头,态度很是肯定。
“没错,所有尸体都在帐篷底下,是小人带人抬出来的。”
“帐篷有多高?”
“军中常制,七尺半。”
“那么粮草垛的高度呢?”
“大约九尺以内。”
微微颔首,李淳风道:“带我去发现尸首的地点。”
亲兵领着三人来到废墟中心,地面还残留着一个深坑,可见当时一震之威。中间部分已经被清理出来,有一小片空地,“就是这里。”
李淳风俯身下去,仔细察看地面。伸出手指捻了一小撮泥土,放在鼻边嗅了嗅,脸上露出若有所思的神情。突然看到泥土之中散落有一些黑色的粉末,连忙捏了起来,用巾帕包好,小心翼翼放入怀中,转头问道:“有酒么?”
意外问出这个不相干的问题,另两人都愣了愣,倒是于怀哈哈大笑起来,“李先生连这个也算到了?老于向来是酒不离身的。”边说边从腰间解下一个酒葫芦,递了过去。李淳风摇晃了一下,里面果然有酒,拔开瓶塞,拂去地上杂物灰尘,将酒水缓缓倾倒在焦黑色的地面。片刻之后,旁观众人顿时惊叫起来:那地面正逐渐显出鲜红颜色,看起来恰如鲜血。
第三章 血煞
“这……怎会这样?”
虽是艳阳高照,于怀只觉得心中发冷。直起身来,李淳风漫不经心地看着对方,“冤魂厉鬼之事,于大人没听说过么?”
“先生是说……”
“这些兵士并非烧死,而是被杀。横死之人,血为阴煞,酒性刚阳。阴阳相遇,必现其形。这血痕,明明便是屈死之魂前来述冤啊。”
“这、这……”于怀忍不住打了个寒噤,脸色也变得煞白,“老于只是奉命善后,可与此事无关哪!”
“放心,岂不闻冤有头债有主?有我在此镇着,必不致找上于大人。”
他微笑着将酒葫芦还给愣怔怔张大了嘴的于怀,后者擦擦额上冷汗,如释重负,“那就好,那就好。”
“可曾点过尸首数字?”
“这个……点……呃……点过了。”回过神来,于怀连忙转向亲兵:“是多少?”
“一共二十六具尸首,全部清理出来了。但……”
“但什么但,给老子说话痛快点!”
“但是,和在册人数相比少了一人……”
“哦?”双眼发光,李淳风抢先问道:“是谁?”
“不知道。”回话的兵士向地上尸首努了努嘴,心有余悸:“都烧成这个样子了,谁还能认出面目。”
李淳风似乎有些失望,想了想,神色突然一动:“若我记得不错,李尚书军中向来有飞骑点兵的制度。”
初唐名将李靖治军甚严,每逢傍晚,便差亲兵到各营点算人数,称为飞骑点兵。雷击发生在夜间,应是点兵之后。人数若有差讹,比对便知。于怀闻言一拍大腿,兴冲冲道:“没错,我这就去查!”
“真有阴煞之血,厉鬼鸣冤?”
“哈哈,宾王兄这般聪明的人也被瞒过了?其实只是个障眼法,如系刀剑所伤,必然有血渗入泥土,血迹遇酒而显,则是常理。再说,人对于烈火有本能恐惧,哪怕睡梦之中来不及逃离,也会凭借求生渴望向外冲出,岂有数十人均滞留在火场中的道理。”
“如此说来,守军之死另有蹊跷?”
“非但守军之死,连这场天雷也是蹊跷之极。暴雷下击,首当其冲的是高处,如宝塔、大树之类。而那里地处山坳之中,帐篷高度尚不及粮垛,说是雷击,证据不足。”
语声从疾驰而过的马车中传出,说话的两人正是李淳风和马周。
“可看那地面,确实有个巨坑。若不是雷,单单火焚,怎会变成那般形状?此外,倘若不是天雷,是人有意纵火,为何会选在雨天?”
“选在雨天,也许便是为了制造雷击的假相。世人皆知水火相克,殊不知凡事皆因地因时而异。有些引火之物便是不惧水的,例如《水经注》中所载石脂水,状如墨汁,却比木炭还易引着。大军开拔在即,粮草保管自是精心,顶上皆以油布遮挡防潮,如果从内部燃烧,只要成了势,便不惧雨水。至于那巨坑,”停了一停,李淳风略微迟疑了一下,“此事倒要斟酌。”
此刻两人所乘马车正从西门进入长安城。落日熔金,将整个都城照得一片灿烂。刚过西市,面前围了一群人,全都仰着头,站在一棵大树下张望。不经意望去,便见到高达数丈的枝叶间隐约有个雪白的影子,纷杂的议论声随之传入耳中。
“是猴子成了精?”
“别胡说,那可是个好模样的女孩儿。”
“肯定是猴子,人哪有这样本事——”
“嘘,快看!”
白影从树上轻盈落下,离地面还有一丈左右的时候,突然一松手。旁观众人齐齐“啊”了一声,却见那人身体灵巧地打了个回旋,仿佛雪花坠地无声,稳稳落在地面。那是一名少女,白衣白发,赤着一双白玉一样的纤足,手中举着一只五彩球。顿时,人群中掌声、喝彩不断,更有好事者怪叫连连。少女双眸流转,将手中球递给一名少年,“还你。”
那少年与她年纪仿佛,锦衣华服,似乎是富贵人家的少爷。此刻早已看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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