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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案:大唐李淳风传奇-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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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手中球递给一名少年,“还你。”

那少年与她年纪仿佛,锦衣华服,似乎是富贵人家的少爷。此刻早已看呆了,慌忙伸手接过,却什么话也说不出来。少女睁着一双明澈的大眼望了望少年,不等他开口,转身翩然离去。

“小猴儿。”这一声不大,却让少女停住了脚。掀起的车帘后,是青衫男子熟悉的笑容。

“她来做什么?”瞪着白发少女,摇光满脸都是警惕戒备的神色。身体则死死挡在柜台前,不让她入内。少女认认真真看着他,不知在盘算什么,突然伸出两根手指,在摇光还来不及躲闪的时候弹上了他的眉心。

“喂喂喂,你!”

摇光连忙晃着脑袋闪躲,却还是快不过少女的手,顿时一张脸涨得通红。少女却像发现了什么新奇之物,拍手道:“真好玩,木头的脸上为什么会有这道竖纹?”或许是总喜欢皱着眉头,一脸正经的缘故,少年眉心确实有一道深纹,看起来与年纪不相称。

“你总叫他木头,叫来叫去,便生出这些木纹来了。”酒肆主人熟知二人性情,生怕再起争执,向摇光说道:“小猴儿是女儿家,让着她些。从小到大见面便吵,太不成话。”

“哪个女儿家像她这么野蛮,见面便摸汉子的脸?”少年愤愤不平地揉着自己眉心。少女却从李淳风身后探出头来:“你又不是汉子,是小孩儿。”

“胡说,我当然是!”摇光挺了挺胸膛,竭力摆出男子汉的模样,“哪像你,每次一来,不是吓跑客人便是打碎酒坛,上回还把先生做的铜机括折断了,根本就是个野猴子!”

“你才是呆木头!”

“野猴子!”

“呆木头!”

“咳……”处于两人之间,酒肆主人微觉头痛。虽然足智多谋,却想不出什么法子制止两个半大孩子的斗嘴。少女是种桃道人收养的孤女,生而白发,从小被抛弃于山林,由白猿喂养,在与世隔绝的环境中长大。野性未驯,不谙世事,却有一身飘忽奇异的武功,《游侠令》一节中曾有出场。

“莫吵莫吵,猴儿,你在集市上做什么?”

“那只花雀儿把球踢上了树,碰巧见到了,就帮他取下来。”

“花雀儿?”李淳风起先不明所以,后来才想到是先前所见华服少年,不禁失笑,“你家老道士不是说过,不许你出门惹事的么?”

“嗯。不过这次是他叫我来找木头先生的。”少女兴高采烈从袖中取出一张信笺递过去,“喏,他给你的。”

伸手接过,打开看时,上面只有五个遒劲有力的字:“携酒试新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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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夜酌

“真慢!”

“没法子,我可没猴儿那般能耐,可以纵跃如飞。”

将酒坛提在手上,青衫人慢条斯理地晃悠着,身旁白发少女一面咬着手中糖糕,一面抱怨。她形貌奇特,路人不免纷纷侧目,二人却浑不在意。

“木头先生……”

“叫先生。”

“你是木头的先生,当然是木头先生。天底下先生多的是,木头先生就只有一个。”

“不对,木头是木头,先生是先生。照这么说,你师父难道要叫猴儿道士?”

少女一时语塞,侧过头来认真想。见她当了真,酒肆主人忍俊不禁,拍了拍少女的头,“没关系,称呼而已,怎样都可啊。”

“嗯。问你……”

“说吧,”见少女神色忸怩,李淳风微微觉得诧异,“咦,猴儿什么时候也变得吞吞吐吐了。”

“木头真的……很讨厌我吗?”

“当然不是。”

“那他为什么总那么凶?”

“这个……”为难地看着少女充满疑问的眼神,“小猴儿,并不是所有人都像你一样,喜欢不喜欢都会老实说出来。少年男子性情萌动之时往往不自知,却又急于掩饰。越是在意之人,越不知如何相待。”

“什么意思?”

“哈。便是说,摇光心中对你,其实甚为看重啊。”

“真的?”双目闪了闪,少女似乎颇为高兴,随即又想起什么似的追问道:“那木头先生呢?你也是这样吗?你要是心里对人好,会不会也不肯说出来?”

“我?”不提防这一问,酒肆主人顿时失笑,道:“我是大人,自然不会做这种小孩儿赌气的事情。”

“可你说话也不老实,还喜欢骗人……说不定比木头还要别扭……”

“哎呀哎呀,糖糕都买给你吃了,还要说我坏话……”

一路行过街市,来到玄妙观外桃林。桃花已落尽,茂盛的桃林一片浓绿。新桃初熟,多半羞涩地藏在叶底,四周却早弥漫着果实的清香。桃林尽处,白衣道士已悠然相候。桌上一盘红桃,正是刚刚采摘下来的,枝上桃叶仍然青翠欲滴。将酒放入新汲的井水中去除暑气,而后倾入樽中。少女早已和往常一样坐在桃枝上,一面啃着桃子,一面竖起耳朵似懂非懂地听两人说话。天色渐晚,明月东升,照得四下皆白。微凉的风在桃林中嬉戏穿梭,令叶片不时发出沙沙声响。

“上一次来还是桃花盛开,转眼已果实累累,这一春当真去如朝露。”

“岂但一春。可知你我相识有多久?”

扳着指头数了数,李淳风恍然道:“六年了?当真不知不觉。”

“不错。记得初见你那时,你正在祭……”说到这里道人突然停住,不露痕迹地转口说道:“山中不记时日,在我看来,便是桃花开谢了六次。”

“如此说来,花期虽短,尚可年年相待;人寿虽长,却难岁岁再期啊。”

一面说着,酒肆主人一面摇摇晃晃地站起身,将樽中酒倒在桃花根下,神色中有平日少见的狷狂之气。

“微我无酒,以遨以游。来来来,今日李某难得做东,敬这满山的花魂。”

道人摇了摇头,“你醉了,道之。”

“是么?”信手将酒盏抛去,青衫男子斜倚在桃树下,袖手望向天上明月。微风拂过鬓发,意态潇洒,却略带怅然,“随意楼的酒只醉客人,不醉主人。”

“为何?”

李淳风一本正经答道:“醉了客人,还可多收些酒钱;醉了主人,却没处要银子。”

“哈哈,能说出这句话,果然还清醒着。不过,你当真要在随意楼卖上一世的酒?”

“随意逍遥,有何不好?便是帝王将相,也不过与草木同朽。至于天下事,”索性靠着树坐了下来,目光惺忪,语气也有些含糊不清:“杨子曰: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

“只怕口不应心,这些年来,随意楼管闲事的名声,长安城里可是无人不晓,连我这山野之人也灌了满耳。”

“咳,不过是无聊人世的小小消遣,权当趣味。话说回来,观主剑术之高,天下罕见,不也在这桃林中避世深居么?”

“我是修道人,与你不同。”

这理由含糊其辞,但李淳风却理所当然地点了点头,不再问下去。看他一眼,道人淡淡一笑。

“相识六年,不问我姓名来历,你是唯一一人。”

“那只因我结交的是你,不是你的姓名身份。”扬起双眉,酒肆主人笑道:“人皆有权以自己方式行事,无须向他人解释。”

“好一个无须解释,”道人将手中酒一饮而尽:“我果然没有看错。”

“世间眼光锐利过观主的人,只怕极少。”

“这一句是奉承,还是自夸?”

“哈,均无不可。对了,有件事:你可精通炼丹术?”

唐时道家普遍相信炼丹术,将铅汞之类矿石投入炉中烧炼,谓能制出长生不老的丹药。上至帝王,下至百姓,大多对此深信不疑,将之看作一门秘术。

“略有所知。”

“好极。”醉意全消,酒肆主人一跃而起,从袖中取出一个小包,打开看时,正是从粮草营废墟中取来的黑色粉末,“可知这是何物?”

道人接过,仔细看了看,又放在鼻边嗅了嗅。用手捻碎其中的粗粒,放在舌尖上,立刻有一种苦辛气味传来。

“硝石?”

“不错。我曾听说道家炼丹使用此物,却不知药性如何?”

“硝石是佐使之才,但药性甚烈。孙真人传下硫磺伏火法,其中有备细。”

“是那位号称药王的孙思邈孙真人?久闻其名,不得一见。”

“这位真人据说已修成地仙之位,我也不曾见过,但机缘巧合,读过他的《太清丹经要诀》。”

“嗯。能否详述?”

“硫磺、硝石、皂角,三者混合,置于罐中点火灼烧,可去除硫磺中的烈性,但这种法子务须谨慎。”

“什么意思?”

“硫磺至烈,硝石则是大寒,一旦过量失去控制,将有惊人之事。”

闻言李淳风双目亮光更甚,“何事?”

“曾有一位道人隐居终南山中,按照孙真人方炼制丹药。因为急于求成,以致炸毁丹炉,伤残双臂。”

“也就是说,这种药可能引致爆裂?”

“岂但如此,倘若大量使用,只怕后果不堪设想。”停了停,道人有些奇怪地望他一眼:“莫非道之也想修那长生不老术?”

“非也,”青衫男子笑吟吟地将硝石收起,重新放入袖中,“左右无事,一时兴起,便想为那些无辜而死的人讨个公道。”

夜色迷蒙,长安城中一片寂静。更鼓之声刚过,街角却传来两声鸟鸣。不一会儿,又是两声,这一次响在一所民宅之内。先前的黑影从墙边探出头来,敲了敲墙壁,很快便有一个包裹从里面扔了出来,紧接着有人翻墙而出。

“怎样?”

“嘘!”

两个人影悄悄溜出小巷,拐弯抹角地来到一处僻静角落。月光下看,却是两个衣衫褴褛的少年。

“真沉!是什么?”(文*冇*人-冇…书-屋-W-Γ-S-H-U)

“反正是好东西,”先前从墙头爬出的人得意洋洋地说,“长安第一红歌姬收在床边的首饰箱子,你说会有什么?”

咽了口口水,望风的少年嗫嚅道:“要不,我们打开看看?”一句话刚说完,话已经被稍大点的那个截住了,“不是说好偷来的东西一起分?”

“嗨,悄悄藏一些起来,老大也不会知道……况且我们只拿一些碎银子……”

这句话说出,另一个也有些动心了,犹豫着对望了一眼,终于下定决心似地点点头,“好,不过,你可不能说出去!”

“放心吧,主意是我出的,怎会去泄自己的底。”

两人兴冲冲地将包裹打开,露出里面一只雕刻精美的红木箱子。箱上并没有上锁,只松松地横着插销。将插销取下,小心翼翼开启,月光下看得分明:那是一颗蓬松的女人头颅,惨白面孔上一双无神的眼正死死瞪着二人。

第五章 兵法

一骑飞驰,沿天街直行而来,经朱雀门,入承天门,直进皇城,停在含元殿前。马上人一跃而下,将缰绳随手扔给一旁的侍卫,沉声喝道:“圣上在不在?”

“在……”刚吐出一个字,来者已做了个喝止的手势,不让他再说下去。那人四十余岁年纪,身高比常人要高出一头,模样威武雄壮,肤色黝黑,下颌浓密散乱全是卷曲的须髯。双眼则如有电光隐现,炯炯有神,非同寻常:正是吴国公尉迟恭,唐初第一勇者。

他大步向殿上行去,与此同时,另一人正带着几名侍从从殿内出来,与他相比,略略年轻,面貌白皙斯文,细眉长目,恰恰和来者形成鲜明对比。四目相触,那人似乎略微愣了愣,而尉迟恭则扬起了头,面上毫无表情地哼了一声。

“尉迟大人。”来人若无其事地招呼着。长孙无忌,是长孙皇后之兄,大唐开国功臣之一。尉迟恭大剌剌不以为礼,劈头问道:“决定了么?”

“尚未。裴司空带了僧人法雅面圣,目前正在殿中……”

“去他娘的,”双目一瞪,赫然威武,令长孙无忌不自觉地缩了缩,“我就不信,满朝文武,还要个秃驴来决定出兵的事?”不耐烦多说,几步便跨上玉阶,直入大殿。

“怪不得都叫他黑蛮子,好生无礼!”

“嗯?”

见父亲瞪视着自己,长孙冲低下了头,脸上却仍是愤愤不平之色。见他如此,长孙无忌神色反而和缓下来,“既然知道他是蛮人,还计较什么。如今之事,我们与他方向一致,由他在前冲撞,你我自可见机行事。”

锦袍玉带的身影匆匆隐没在夜色之中,身后大殿灯火辉煌,亮如白昼。

“法雅?是上皇亲封的那位神通法师?”

“正是。”抹了抹唇边酒渍,勋卫府校尉尉迟方向对面坐着的李淳风如此解释:“据这位法师所言,粮草营被焚是天雷示警,但并非不可禳解。只要在城西筑一高台,由圣上亲临祭祀,就可以镇压邪祟,保大军出征凯旋。”

“也就是说,出兵之事仍然不变?”

“只是稍延了时日。裴大人代法雅上疏,圣上立刻准奏,今日便动工筑台,三日之后即可完工。不过……”

“嗯?”

听出校尉话中迟疑之意,酒肆主人抬起头来。

“不过,李兄不觉得此事甚是奇怪?”

“怪在何处?”

“是说圣上,”尉迟方不解地说道:“上皇笃信神道,宫中离不了道士和尚;但圣上对这些人却并无特殊宠爱。出兵突厥是军国大事,为何会采纳了一个和尚的建议?”

“不是圣上采纳了法雅的建议,而是法雅善于审时度势,顺水推舟。”

“什么意思?”

“朝中主战主和两派势力争斗颇烈。皇帝本人必然是主战的,但这一次粮草营之事谣言四起,主和派借天命占了上风,劝阻出兵,此事相当棘手。不出兵,违背圣上本意;出兵,则未战而军心不稳,必非吉兆。”

“所以……”

“所以,便要假托神怪。”酒肆主人笑吟吟地剥开了手中花生果,“既然说是天命阻兵,那就以神力解之。”

“明白了!”尉迟方恍然大悟,一拍桌子,“法雅正是看穿了圣上心思,便谋划出这法子,一来借禳解安定军心,二来也堵了那些一心要苟且偷安的文官们的嘴。”

“嗯。这便是三十六计中的无中生有,今上熟知兵法,使出这一招应在意料之中啊。”

话音方落,一名大汉匆匆走入楼中,抬眼看见尉迟方,顿时咧开嘴笑起来,“尉迟兄弟!”声音洪亮,腮髯浓重,却是于怀,伸出手掌猛拍尉迟方的肩头。两人份属同僚,平日也常在一起喝酒赌钱,是相当熟识,不拘小节的朋友。

“于大哥,今天怎么有空闲来这里?听说你到了李元帅的麾下?”

“所以说,老天爷便是不公平,”于怀刚一坐定便倒苦水,“粮草营的事还没料理完,后日又要跟元帅去见什么沙陀特使,忙了个脚朝天。尉迟兄弟你呢,年纪轻轻正要建功的时候,却不得出头。上头这调派差事的,真他娘不长眼。——嗨,不说这个,李先生,你料得丝毫不错,飞骑点兵的时候,粮草营中正好缺了一人。”

“哦,是谁?”

“就是督粮官宋琪。前日奉命点兵的是元帅府亲卫营两名弟兄,据他们回忆,当时点卯各营中唯独差了此人。”

李淳风眼中光芒闪动:“可知道他是什么缘故离开?”

“这我怎知道?不过,”于怀眼前一亮,一拍脑门,“对了,我怎把这人忘了。”伸长脖子向外望了望,扯开喉咙大叫道:“严虎!”一名亲兵应声而入,身材瘦小,看上去倒颇为机灵。

“这是上月刚从粮草营调到我身边的亲随,跟宋琪一定相熟,有事问他就成。”洋洋自得,于怀向那人说道:“怎样?老爷我将你要过来,算是救了你一命。否则的话,你怕不早就变了焦尸。听着小子,这位李先生可不是普通人,他问什么你便答什么,答错了一句,小心老爷的鞭子!”

不理会于怀的话,李淳风直接询问那名叫严虎的士兵:“你原先在粮草营?”

带着敬畏神色看了看被自家官长说得神乎其神的人,瘦小士兵点头不迭,“是。”

“宋琪是你长官?”

“没错,小人以前是他的亲随。”

“那你可知道他平日有什么习惯,又有什么亲人家眷在城中?”

“回先生,宋长官是从山东过来的,只身一人,城中没有亲人家眷,不过……”

于怀见他犹豫,踢了他一脚,骂骂咧咧道:“什么不过,有话快说!”

“他有个相好在城里。”

“哦?”听到这句话,酒肆主人扬起了眉,“是什么人?”

“就是那金巧儿。”

亲兵回答得理所当然,似乎这三个字之外,其余都不必说了。的确,金巧儿这个名字在长安城中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相貌出众,歌艺上佳,又极会抬高身份,倘若不是达官贵人、王孙公子,不要说入幕之宾了,就连远远听一曲也不可得。这样一位红歌姬和身份低微的下级军官相好,的确大出意料。仿佛是看出几人的疑惑,严虎续道:“去年元帅府设宴,金巧儿被请去歌舞,哪知道宋爷见了她一眼就被勾了魂。此后成天往她家中跑,这些年来的俸禄积蓄统统拿去垫了那小娘们的无底洞,却连她一个衣裳角也没碰到。我们都说,这女人就是个狐狸精,迟早要把宋爷家当全骗进去,可他真像是中了魔,只知道心甘情愿孝敬姓金的小娘,什么也不听。”

“后来呢?”

“就在一个月前,宋爷突然请我们几个兄弟喝酒,喝到半醉的时候,他喜气洋洋跟我们说,金巧儿答应脱籍跟他成婚。您说,这不是天上掉下来的艳福么?”

“有这样的事?”尉迟方不禁脱口而出。

“是啊,我们私下议论,都觉得这事蹊跷。金巧儿如此势利,怎会看上宋爷?她想脱籍,那些公子哥儿怕不要排着队争抢,哪里轮得到我们这些在军营中的粗汉子。”

第六章 人头

李淳风沉思片刻,道:“粮草营出事那日,宋琪是去找金巧儿了?”

“这个就不知道了,不过,我看八成是为了这小娘们。”

“此后可有他的下落?”

“没有,雷火那日就失踪了,一直到如今,没人见过他。”

听到这里,尉迟方已忍不住开口:“照这么说来,此人相当可疑。为何会单单在失火之前逃走?难道这件事与他有关?”

“尉迟兄弟说得有理,我这就去禀告元帅,通缉这小子。”

李淳风向于怀做了一个“稍安勿躁”的手势,依旧问严虎:“倘若见了他,你能认出来么?”

“当然。”

“好。”酒肆主人长身而起,向坐在那里的二人道:“随我来。”

“到哪里去?”

望了一眼满脸疑问的校尉,李淳风漫不经心地将手中两粒长生果扔进了口里,拍了拍双手。

“自然是去见这位宋督粮官。”

厢房中,大汉依旧躺卧在那里,脸色惨白,双目紧闭,昏迷不醒。

“这……这是……是宋爷!”什么也顾不得,严虎大叫起来,指着床上大汉:“可……可他怎会在这里?又怎会变成这样?”

“果然如此。”李淳风仿佛早已料到,神色平静地走到大汉身边,为他号了号脉,脸上露出满意神情,“还好,过不多久便会清醒了。”

“你是说,这人就是宋琪?他怎会在你这里?!”刚从震惊中恢复,尉迟方立刻将疑问抛了出来。

“说来话长。此人是在雷雨那日闯进随意楼的,那时已经是这般模样。”

“但你怎知他就是……”

李淳风翻开大汉衣领,露出内衣领口绣着的“乙”字。

“虽然未着号衣,内里的衣裳却还是军中所制,且是全新。能在此时得到新军服补给的,必是这一次征突厥的部队。”他又伸手拎起床下的靴子,“此外,他的靴底还粘有干草和麦粒。这种麦粒不同于长安近郊的出产,形状略小且圆,应是从河北一带征集的军粮,和粮草营中谷物如出一辙。”

“嘿,真是神了!”于怀翘起拇指,“他怎样了?”

看了一眼于怀,李淳风淡淡道:“也未如何,只不过被人挖去了舌头。”

于怀倒抽一口凉气,脸色铁青,不由自主闭紧了嘴,像是生怕自己的舌头也凭空飞了去。酒肆主人微笑道:“走吧,堂上说话。”

连灌了三杯酒,于怀面色才平复下来。尉迟方知他胆小,也不理会,径自问道:“如此说来,粮草营被焚是人为,不是天意?”

“天意只是行恶的借口,至于雷火,”李淳风取出袖中硝石,“这是现场发现的。丹方中记载,将此物与他物混合,点燃之后生出巨力,可崩山裂石。”

带着些敬畏,尉迟方望向眼前之人,“李兄果然无所不知。”

“哈,是我运气好,碰巧认得知道的人。如今看来,此事决不简单。要制造雷火焚营的假相,须预知天文,计划详细,还要能在瞬息间杀死营中守军,决非一人之力。”

“布置如此周密,一定有深远图谋。难道要阻止朝廷对突厥用兵?若是如此,将人直接杀了灭口便是,为何独独留下宋琪一人?”

“也许这位宋琪身上另有奥秘。莫忘了,他是如何到这里的。”

“没错,”经他提醒,尉迟方也觉得奇怪,“即使误打误撞,找到随意楼的巧合也是极小,何况那么重的伤势。”

“巧合之外还有一个解释,”青衫男子笑容可掬地望向尉迟方:“有人故意将他扔在我门前。”

这句话出口,校尉也愣住了,“你的意思是,那人想将你卷入此事?”

酒肆主人修长手指有节奏地轻敲桌面,“容或有之,未必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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