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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喜玩伴-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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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玫儿一定很恨他吧?因为大多时间他几乎对她不闻不问,仿佛当她不存在一般。
  他的身体状况时好时坏,却没有糟到无法跟她联系的地步,他是刻意的、存心地忽视她。
  因为他每天都在跟死神搏斗,是今日躺下,就不知道能不能见到明日阳光的人哪!
  一个没有明天的人,有什么资格让一个健康的女孩等他?
  到了美国后,他的身体每况愈下,甚至以医院为家,每次的发病,他都觉得他的时候到了。看着爸爸妈妈心急如焚,瞧着他们哭了又笑、笑了又哭的神情,他深深地知道,自己是个累赘。
  遥远的另一端,有个女孩也在担心他,他不能让她也遭受那种痛苦。
  心脏比想象中难等,他不时遇见隔壁病房有脑死的病人,看着爸妈去求对方家属捐赠器官,然后被羞辱、被追打着离开病房;也常见到比他先得到心脏的病患欢天喜地的全家抱在一起痛哭流涕,然后手术后排斥严重,没两天就往生了。
  医生说,他脆弱的心脏已经无法负担他成长的身体,如果再不尽速移植,只怕他捱不过十九岁。
  苦等不到心脏,他意识到自己一只脚已经踏进棺材,不该再让玫儿等他。所以清醒时,他会忍着思念,不跟玫儿联系,只是看着她的照片静静度过还能呼吸的每一天。
  他要爸妈答应他,不让玫儿跟他们一样承受这种悲伤的沉重压力、承受那种随时会失去他的痛苦,所以不能对玫儿提起他的病情,也不要提起他好想她。
  爷爷奶奶生病的消息传来时,他紧张地想要立刻回国,结果由于情绪过度激动,当晚就发病,再次进入手术房,又在胸前划上一刀。
  醒来时,爷爷奶奶往生的噩耗便已传来。
  想哭但不能痛哭的感觉是什么?他深深地体会到。若激动大哭,他立刻被注射镇定剂,只能虚弱地躺在床上,含泪无声想他最亲爱的爷爷奶奶。
  他原想不顾一切地回国去看爷爷奶奶最后一面,却又因为悲伤过度陷入昏迷;醒来时,管家告诉他,爸妈已经飞回去,要他安心养病。
  然后,今早医院通知他,他等到心脏了!他传了封短信给爸妈,请他们保密,如果幸运的话,他们返国时,就会看到重获新生的儿子。
  如果不幸,也只是提前结束他痛苦虚弱的人生罢了。
  进了手术室,一切就绪,他们即将麻醉他。
  很奇怪,他满脑子全是杜玫儿的影子。
  没有回去吊唁,还给了她那张字条,玫儿一定气炸了吧!她会认为他无情无义、冷酷无情,连最亲爱的爷爷奶奶去世都不在存乎。
  她会更加恨他吧!恨也好,总比怀抱着那份爱恋,等待一个不知道有没有明天的人好。
  “准备好好睡一觉了吗?”护士温柔地对他笑说。
  “嗯,”他微微一笑,忽然僵住,“等等!”
  所有人都看向他,有些惊讶。
  “把另一封信撕掉,写中文的那一封。”他看向护士,紧张地交代,“答应我,你等会儿一定会撕掉那封信。”
  “好。”可那一封信不是写给他妻子的吗?
  “如果我死了,”他双眼凝视着医生,“不要让我妻子知道。”
  没有人回答他,因为没有一位医生会希望病人死在自己的手术台上。
  “你很爱她的话,就该努力活下来。”
  有个声音,飘飘渺渺的,他听不出来是谁的声音,但是字字句句清楚地传进脑子里。
  是的,如果他死的话,就别让玫儿知道他的情况。
  让她恨着他、厌恶他,然后在失去所有音讯的某一天,她会彻底忘了他。
  忘了他吧。
  第6章
  女人匆匆忙忙地出了地铁,开始拿着手中名片左顾右盼,找寻店家的位置,斑马线边的红灯转成了绿灯,她加快脚步,往对面走去。
  夏天实在越来越热,光走个路就能让她满身是汗。
  好不容易到了巷子内,精致但小巧的咖啡厅,女人愉悦地推门而入;玻璃门上的贝壳风铃发出清脆的声响,叮叮当当的,引起店员的注意。
  “欢迎光临!”
  L型的咖啡厅深处,冲出一个小女孩,直直地往女人身上扑去;女人开心地抱起她,跟店员点头微笑后,便抱着小女孩往最里头走去。
  最深处的桌边,坐着一个蓄有一头长黑发的女人,她有张美丽且精明的脸庞,慧黠与干练全写在脸上,五官精致得让人不禁多看她两眼。
  “溱溱,有没有叫人?”黑发女人抱着女孩说。
  “有,玫儿妈咪。”女孩开心地抱住杜玫儿的颈子,小嘴自动嘟上前,给了她好几个响吻,“好想你喔!”
  “玫儿妈咪也好想你啊!所以……”杜玫儿从袋子里拿出一件可爱的洋装,“看看这个粉红Kitty是要送谁的?”
  “溱溱?”溱溱的两眼全亮了。
  “答对了!来,给你,下次跟玫儿妈咪见面时,要穿这件来喔!”
  溱溱不敢收,偷偷地往母亲那边瞧,直到母亲点了点头,她才开心地收了下来。
  “不可以开,回去妈妈再帮你试穿。”罗浔歌笑着交代女儿,接着转头轻斥杜玫儿,“每次都送她那么好的东西,会惯坏她的!”
  “我们多久才能见一次面,惯坏她我甘愿。”她甜甜地笑了起来。谁让她是溱溱的干妈呢。“浔歌,你还没点东西啊?”
  “等你到了才送餐,我点了份松饼。”把孩子抱回自己身边,罗浔歌再把图画本跟笔交给孩子去玩。
  “这次上来几天?”她托着腮问,真希望能多跟溱溱玩几天。
  “三天而已,过两天爸就会把她接回去了。”
  杜玫儿别有念意地向她眨了眨眼,“梁家人还是不知道?”
  罗浔歌抬首看了她一眼,优雅的食指搁上了唇。“嘘──”
  哇,真是够离谱了!罗浔歌在梁氏的子公司工作耶!竟然到现在都没有人发现她有一个小孩?
  不过这也不是不可能,谁让她的父亲和女儿都住在南部,偶尔才会“偷渡北上”,或是她“偷渡南下”去亲子大团圆,平时他们根本很少见面。
  她们两个是好友,有非常多的契合点。第一,她们都念菁顶名校;第二,她们两个全都不是有钱人家的子女。
  罗浔歌有凭着绝顶聪明的脑袋,让想拼升学率的菁顶名校让她转学过来,还能以成绩换学费。只是她一来,就明摆着跟梁至尊扛上,可两人对上没几个月,莫名其妙地就闪电结婚了。
  真是太奇了!她以为她十六岁女结婚已经很扯了,结果没多久有人学她,早早走进爱情坟墓。
  学校里,一是她跟胡绍宁,另一对就是浔歌跟至尊,一度还让一堆女孩子伤心落泪,直喊不公平。
  只是……高三开学没多久,梁至尊突然办了休学,直接到美国念书,把罗浔歌一个人扔下。扔下也就算了,她根本是直接搬出梁家,自力更生,一到大学时才又让梁家找回来。
  这之中有段错综复杂的故事,罗浔歌其实应该算是被逐出家门的梁家媳妇,若不是她坚持不签离婚协议书,也不会到现在还是梁家的媳妇,甚至还在梁氏的子公司工作。
  她一直到大三时才在偶然间跟罗浔歌重逢,由于身为“活寡妇”的一员,她们很快地就聊开来,而且成为无话不谈的好友。
  这也就是为什么,全世界可能只有她知道──当初罗浔歌被逐出家门时,已经怀有身孕,还在十八岁就生下了像溱溱这么可爱的小孩。
  “你工作地点真的在北部?真是恭喜了!”罗浔歌诚挚地恭贺。
  “谢谢!这是运气问题,嘿。”杜玫儿原本都做好离开北部工作的心理准备,想不到幸运地又分配到北部。
  服务生将松饼送上,溱溱欢天喜地的又叫又跳,因为发现妈妈脸色不对,她赶紧噤声。
  罗浔歌是超级聪明的人,大学时就在梁氏的子公司打工,还把那小小不起眼的子公司扩大到现在举足轻重的地位,连梁氏的老夫人都不得不佩服她呢!
  “梁至尊还继续寄离婚协议书来吗?”杜玫儿塞下一块松饼后,开口问。
  “嗯,这个月已经寄了两次。”她忙着喂小孩,“我想,他或许快回来了,才会那么心急。”
  杜玫儿忽地一怔。梁至尊要回来了?把浔歌扔下七年,只顾着逼她离婚,现在要回来了?
  她黯然地放下松饼。
  “怎么?至尊回来该烦恼的是我吧?”罗浔歌失声笑说。怎么玫儿比她还难过的样子?
  “没啊,觉得你比我快脱离活寡妇的一员。”她耸了耸肩,“有些寂寞呢!”
  “杜玫儿!”罗浔歌没好气地瞪着她,“至尊回来才是大乱的开始好吗?等他回来,我就签离婚协议书,希望一切顺利,我能真正摆脱这段痛苦的婚姻。”
  “你会让他知道她的存在吗?”眼尾一瞟,她暗指溱溱。
  “没必要。”罗浔歌淡淡带过。“你呢?你该思考自己的人生吧?胡绍宁音讯全无,你要不要趁现在也去诉请离婚?”
  “说的也是,都这么久了。”杜玫儿苦笑,“可是要我去诉请,我就是咽不下这口气!”
  短短两句话就想把她甩了?还没诚意到托胡夫人来告诉她!她光想就火大。
  “难道你也要等他回来才办离婚吗?”罗浔歌讶异地眨眨眼。她是故意不签字,只为了逼梁至尊回来,当面把话讲清楚。
  问题是,就算过去玫儿跟绍宁感情再好,但是五年前那一场胡家丧事后,玫儿提到绍宁就咬牙切齿了。
  “我就是气!要么他回来,要么就他去诉请,难道他凉凉地在美国逍遥,而我像个苦命媳妇般等在这里吗?”她为他付出那么多,他竟用一张纸条就想打发她?一想起这件事,她就觉得自己很委屈。
  “万一他不回来怎么办?”罗浔歌无奈地叹口气。
  不回来……不回来就算了!事实上,他早就不在乎她了吧?或许连她的名字都不会写了。
  自从五年前胡爷爷、奶奶过世后,葬礼结束之后,杜玫儿立刻离开胡家,她气自己的天真、嘲弄着等待两年多的自己,也恨着那无情无义的男人。
  七年前的承诺依稀在耳,但人事全非!
  爷爷奶奶过世后,她就没有再留在胡家的理由了。她需要经过任何人的同意,也不需要再跟谁报备,她要经营自己的人生。
  对胡绍宁这个人,肔连听都不想听到他的名字!他的不闻不问、他的漠不关心、他对爷爷奶奶的绝情绝义,让她恨透了他。
  偶尔她会为当初的自己掬一把同情之泪,那纯纯的爱恋,等待着永远不会回来的幸福。
  离开胡家后没多久,母亲也辞职了,胡家太大,也已经没有任何主人要伺候,那儿只剩下王妈一人,固定维持屋子的整洁;至于她跟母亲,这些事情挽不回错失的十几年,她们分道扬镳,各过各的生活,偶尔她会去看看母亲。
  对于她和绍宁这场错误的婚姻,她们母女俩都小心翼翼不去提起,久久不闻不问。
  她跟罗浔歌可以说是同病相怜,身为已婚妻子,却被丈夫扔在这里,整整七年,杳无音讯。
  只是罗浔歌至少知道为什么,因为当年的一个错误想法,导致梁至尊恨她,因为恨所以拒不见面、所以要离婚;而她呢?她已经不想了解胡绍宁为什么这样对她,但她很想亲耳听他怎么解释为什么没有回来奔丧!
  “你结婚的早,现在离婚,还可以再谈好几场恋爱,别跟自己过不去。”罗浔歌热心地提议着。
  “恋爱啊……我不敢再期待些什么了。”她耸了耸肩,“虽然不想承认,但是我被绍宁伤得很重。”
  “你还在等他吗?”罗浔歌说话总是温柔的,却直捣核心。
  “并没有!他根本不可能再回来了!”杜玫儿嫌恶地握紧粉拳,“但如果让我看见他,我一定冲上前给他一巴掌──不对!是两巴掌,一掌是为爷爷,另一掌是为奶奶!”
  “你还在气他没有回来奔丧的事?”罗浔歌托着腮,勾出一朵诡异的笑容,“这好像代表你还惦记着他喔!”
  “少来了,怎么可能?”杜玫儿气得睁圆眼,“难得出来见面,不要谈那没血没泪的混账!我们来聊聊有趣的吧!”
  “你的工作比较有趣吧?”罗浔歌立刻换上轻松的笑容,“准检察官!”
  “呵呵呵,别这么说!”事实上杜玫儿笑翻了,“我现在是新手。以后想调查找你麻烦的小企业啊,我可以帮你找把柄!”
  “喂,这叫公器私用吧!”
  “错,这叫举手之劳!”没犯错就不会有把柄,怕什么?
  “是喔!你开始接案子了吗?”
  “接了,超好运的,第一桩就接到蓄意谋杀!”杜玫儿一脸没在怕的样子,“好像是黑道挟怨报复,挺刺激的。”
  “哦,我过的就是刺激的生活啊,你不知道我每天收到的威胁信有多少。”罗浔歌一脸前辈模样,“我可以传授你几招喔!”
  两个女人开始在咖啡厅里聊开来了,她们不再讨论会彼此的夫家、不讨论那七年多来未曾谋面的丈夫。只是在心湖底下,精明干练的罗浔歌拥有痛彻心扉的爱,而看起来阳光甜美的杜玫儿,拥有的是未知晓的情感。
  胡绍宁长什么样,她已经忘了。
  多年前那种为他了脸红心跳、为了他心急如焚、为了他守在病床边的杜玫儿已经不存在了!
  星期六,难得不必工作,杜玫儿开着小车,前往跨县市的母亲家里。杜姨现在住在一间小公寓,还是当管家,只是不需要住在对方家里,多了私人的空闲时间,还有周休二日呢。
  上到十五楼,杜玫儿照惯例按电铃。因为她们没有彼此的钥匙。
  “妈,”门一开,杜玫儿露出甜美的笑容,“看我买了什么?”
  杜姨前来开门,今天有场与胡家佣人的聚会,大家都想要吃点新奇特别,偏偏苦寻不着。玫儿机灵,前些天下南部工作时,顺手买了赫赫有名的冬瓜茶跟烟熏卤味回来,满足大家的口欲。
  “真好!”杜姨开心极了,才几年,她的头发竟已近全白,脸上皱纹更多了,五十几岁的人看起来却像六七十般苍老。
  “不错吧?这些够你们吃的啦!”她往里头走去,“妈,有缺什么,记得跟我说。”
  “没有、没有,我们快走吧!”回身拿了个小包包,杜姨就催着她出门。
  自从胡家移居美国后,那栋大宅就空了下来,只请了王妈一星期打扫一次,一个月大扫一番,年底再彻底大扫除;而每个月次的大扫,老佣人们会齐聚在一起,一起扫除、一起聊天、一起话当年。
  杜玫儿总会开车载母亲前往。她知道母亲一心悬念的都是胡家,她在那里住了十余年,情感深厚,她比谁都清楚。
  “等一下你先下车,我再帮你拿东西进去。”那堆食物太重了,母亲拿不了。
  “怎么可以?”一听见她要进屋,杜姨的脸色丕变。“你不可以再进那里!”
  杜玫儿瞥了她一眼,懒得讲话。
  “你知不知道你现在的身份不一样?你要王妈张婶看到你怎么喊?喊小姐?夫人?还是什么?”杜姨每次提起这个就是一阵烦忧,“都怪我当年不够坚持,为什么让你嫁?”
  “不要再提这个话题了,我不喜欢。”杜玫儿深吸了一口气,月事刚好来,身心都不舒爽。
  “怎能不提?你看看,你和少爷才结婚不到一个月就怎么了?”杜姨紧瞥着眉心。这件事是她心里的痛啊!
  胡常文要她把玫儿嫁给少爷当做报答。结果呢?胡家到了美国后,或许那儿土地大,见识多了,少爷发现玫儿配不上他,就再也没回来了。
  可怜玫儿这傻丫头,还一度坚持说要等少爷。结果得到了什么?还不是伤心绝望!最糟糕的是,就连老爷、老夫人离世,少爷都没有回来。
  自从那场葬礼之后,玫儿就变了一个人,她离开胡家,恨起少爷。她斥责世界上怎么会有如此冷血无情的人!
  身为玫儿的母亲,没有资格批评,只是自责。当初的婚礼,她应该反对到底,结果拖累了少爷,又误了玫儿。
  少爷连老夫人、老爷的丧礼都没有回来,又怎么会把玫儿放在心上呢?
  “我不想再提到他。妈,你不用再说了,”杜玫儿没好气地说,“这两天我就会诉请离婚。”如果母女俩每次见面,就得提起他,那她愿意立刻和他切断任何关系!
  “怎么可以?什么时候轮到你能提离婚了?要提也是少爷提啊!”杜姨激动地驳斥。
  “这是他的意思。”五年前的意思。
  杜姨惊愕。少爷的意思?少爷什么时候和玫儿联络?
  抵达目的地,杜玫儿很猛地剎车,用力甩上车门,打开后车厢,搬出那箱沉甸甸的箱子,径自往胡家大门走去。
  帮母亲把东西全搬进屋子后,她一刻也不想多待,每次看到胡家,那会想起过去那个愚蠢的自己。
  回身要走,还是禁不住望向颓圮墙边的老树。
  她跟胡绍宁的孽缘,就是在那老树下展开的。那时的他好小好小,像个易碎的娃娃般,得要小心呵护。
  而她就是呵护娃娃的人,从小到大,不离不弃。到头来,她却被娃娃抛弃了。
  高中那段日子真的很美好,即使是他发病后的每一天,即使他未曾清醒,她都万分珍惜。当时她会坐在床边看着他的睡脸,轻声跟他说话,希望她赶紧醒来。
  他们一起挨着看天空,看当初相遇的那棵老树。
  杜玫儿不自禁地伸手拨动老树的叶子,水珠儿宛如水晶珠一般四散,在阳光下闪耀着短暂的彩虹光芒。
  “没想到这棵树寿命这么长。”
  身后传来低沉浑厚的嗓音,杜玫儿吓了一跳,她从未在这附近遇见年轻的男性。
  缓缓回头,她看见一个颀长健壮的身形,戴着墨镜,身上穿着紧身的T恤,展现出漂亮的胸肌线条;头发有点长,旁分的浏海微挡住眼镜的一角,嘴角噙着一朵迷人的笑靥。
  杜玫儿微讶,她不但没在附近遇见过年轻男性,也没遇见过这么帅的类型。
  “嗯……你刚搬来?”她一向很健谈。
  “不,刚回来。”男人笑说。她看不见他墨镜下的双眸带着深深的怀念。
  “刚回来?学成归国喽!”她只能想到这点,不过她认识附近的人家啊,怎么没印象有这号帅哥!“我以前住这儿。你呢?”
  杜玫儿将墨镜往上一推,当成发箍,露出清秀的容貌,大方地伸出右手,想跟对方礼貌的交握。
  男人的嘴咧得更开。他也伸出大掌,握上她小麦肤色的柔荑。
  “我也住这儿。”他握住,然后紧紧地加重力道。
  咦?清明的双眼一眨。她刚刚指的是胡家喔,可不是这烧毁的遗址,这男人意思是他也住这里?敢情还是她亲戚不成!
  而且,他为什么握得这样紧?
  “那个……我是说我住这栋,胡家。”杜玫儿用左手指向胡家的屋子,尴尬地想抽回手,“我打小住在这里,好像没见过你?”
  “我也住在胡家。”男人并不打算松开手,反而双眼凝视着她,仿佛一刻都舍不得转移开来。
  这一刻,杜玫儿总算听懂了。
  瞠圆双眼,她不可思议地打量着眼前的男人。
  不可能……这决不可能!千万别告诉她,他会是当年那个躺在病床上,奄奄一息的该死家伙!
  “好久不见了,玫儿。”终于拿下墨镜,露出那双她永远都不可能忘记的眼睛。
  男人拥有深灰色的眉毛,深邃的双眸,有些削瘦的轮廓,仔细瞧,就能够发现包括那张漂亮的薄唇,到处都是她熟悉的五官!
  下一秒,杜玫儿忽地抽回手,狠狠地甩了他两巴掌。
  这两巴掌又急又猛,胡绍宁完全无法反应,但也没有退却,扎扎实实地承受耳刮子。
  挥下巴掌后,杜玫儿右手难以克制地发起抖起。她把右手藏到身后,紧握成拳,不让自己失控。
  胡绍宁,该死的真的是他!
  她恨恨地瞪着他,“刚刚那两巴掌是为了你的不孝,为了爷爷奶奶打的。”
  “我欣然接受。”他连抚都没抚上脸颊,仍直视着她。
  “真没想到你还活着啊!这么多年来,完全没有你的消息,我还以为你已经不在人世了。”她笑不出来,心底的情绪翻涌着。
  “我命韧,没那么容易死。”他倒是从容以对,“而且我答应过某人,决不轻易放弃。”
  是啊,离开前他答应过她,无论如何都不会放弃!但是他现在站在这里跟她说这个,会不会太恶心了?
  “我懒得理你。”她冷冷地把墨镜戴回脸上,不想直视他的眼眸。
  胡绍宁没有须臾移开视线,从刚刚开始,就只是凝视着她。
  玫儿变高了、蓄起长发,扎成马尾。
  仔细看,她的容貌并没有太大的变化,但味道跟气质已经截然不同!
  在他的印象中,玫儿是娇小、瘦弱,脸色白皙又乖顺的女孩;但现在站在他面前的,却是个高挑、健康、手臂甚至有肌肉,肤色偏小麦色,看起来相当活跃的女性。
  不变的是她益加甜美的脸庞,现在则多了成熟美。
  今天的她穿得很夏天,高扎起的短马尾、全白的连身细肩带洋装,衬着她小麦色的肌肤,大大的金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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