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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阙-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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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郑良霄

【,】

☆、2头颅

乌云压城,寒风中透着血腥的气息。我透过血污,俯视着城头之下零星走过的百姓,他们大多破衣烂衫,面上带着和天气一样萧索的神气。他们中没有人肯抬一下头,看一眼我高悬的头颅。

他们是不在乎的,不在乎我的死。

我是元君曜,大肇的皇帝。我二十二岁那年登基,到现在已经十余年了。这十余年里,我一直以为我自己是一个好皇帝,至少,我一直在为维护这个国家的南北统一做着努力。直到我的敌人砍下了我的头颅,我才发现祸事是起于萧墙之内。

我早已死去,身首异处,却不知为什么一直能看到眼前的一切。在北国初冬的寒冷中,我看到比天气更冷的,是人心。

此地甚好!极目望去,向宫城,可以看到摘星阁那直插云霄的飞檐,在苍茫的天际上,投下一道尖锐的剪影。那里是我的心痛之所在。爱之所忠,唯情而已。

现在,我的头颅之下,是各种各样的表情,但没有哪一种比广泛的漠视更刺伤的我心。

我至今方悔悟,我走到今天这一步,是我自己作的孽。可我什么也做不了,只能看着,连唯一的期望也不能说出口——我希望看到一滴眼泪,一滴为我而流的眼泪。一代帝王的希望,一下子变得如此卑微。

他们原本说要让我暴尸旬日,今天已经是第十一日了,可他们似乎早把我忘记了。

我想,不会有人来为我收尸,更不会有人为我流泪。

这才是我的悲哀:早已众叛亲离,而我自己还不知道。

这几天我想了很多,他们在遗忘我,我却忘不了他们。到了现在,我才真正看明白,这就是被全天下抛弃的痛苦。

我是个昏君没有人在乎。因为在所有人眼中,我元君曜也从没有在乎过他们。我的眼里只有我的淑妃冯嫣儿,为了她,我对不起天下人。

当然,冯嫣儿是不会为我流哪怕一滴眼泪的。因为,是她亲手把一杯钩吻端到我的面前。

钩吻是毒酒,喝下去会肚肠尽烂。我只喝了一口,便痛得弯下腰去。

淑妃笑着,她的笑容一如以往的明媚。她说,这酒正合适于我。那一刻我的心与肝肠绞在一起。

她知道我已经无力去提起我的剑,所以在我面前不用再装下去。

“你快点,”她催促我,像是以往和我撒娇的模样,“我还急着出宫呢,我爹为我新打造了一张拔步螺钿床,我得快点去看看。”她看我因疼痛缩成一团,还嫌我死得慢耽搁了她的好事。

而我,曾一直那么爱她!

她这么说的时候,她父亲的学生,那个她带进宫来的李逸,当着我的面,把她搂进了怀里,“好狠!”他说。

淑妃咯咯地笑着,推了他一把。

而李逸的另一只手上,提着一把打算杀我的刀。他是我新封的禁卫的统领,是淑妃引荐给我的人。

人人都说我元君曜刻薄少恩,他们说的也许是对的。我多疑不信任众臣,不信任百姓。尤其不信任那些新近归附的南人。可我信任我爱的淑妃,一点也没有怀疑过她

就算我那统一了天下的父皇,在临死前一再叮嘱我,要对这个刚统一王朝的百姓宽柔并济,要对南北的众臣一视同仁。我也是一只耳朵进,一只耳朵出。所以到我死的那一天,连一个为我说话的人也没有,更不要说为我出力,为我流泪。

我对不起他们。

可我对淑妃,却是巴心巴肺的好。

淑妃长得漂亮自不必说,我第一眼看到她就喜欢得紧。那时我还只是王子,为了得到她,我花了许多的心思,打败了其它几个兄弟。得到她,比得到天下还难。

她的美精致如细瓷,光洁如玉润。我一直把她小心的捧在手心里。她的一颦一笑都让我随之心颤。我傻傻的爱过她,她的需要,我从来没有想过违拗。冯嫣儿善舞,我便为她起了摘星阁,我那意思,她便是想想要天上的星星,我也会想办法去摘给她。看她如嫡仙般在高阁上舒起广袖。我神魂颠倒,从没想过她的笑脸下,正藏着对我食肉侵皮的狠心。

那时的她,时常在我面前撒娇落泪,每一滴泪珠都好像砸我的心尖上一般。

我是这么喜欢她!我一当上皇帝,就想把她立为皇后,可大肇的规矩,皇后必需有子这一条却难住了我。冯嫣儿一直没有为我生出个一男半女。

就算这样,冯嫣儿也是我后宫地位最高的女人。有了她一个淑妃,我再也不把妃位封给其它女人,这样才能让她在后宫,就和当了皇后一样。

别人都说君王无情,我却发了誓要让她三千宠爱集于一身。我夜夜与她欢好,恨不得与她合为一身,心肝二字来形容她真正是再贴切不过。我与她海誓山盟,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许了她生生世世永不分离,生同床,死同穴,我曾以为她会和我埋在一起。可如今,只有我的人头挂在这里。

因为她之故,我提拔重用了她的娘家。她的父亲冯骥,先后封为大将军,大都督,大司马,关内候。总领天下兵马。她的两个兄弟也都得了三品以上的高官,她的姐妹全封为夫人,连她家中的子侄弟子,我也全都给予封封。

我靠着冯家,把那些不听话我老臣全都收拾了一遍,尤其是那些新归附的南臣,几乎被我清洗一空。若不是他们实在根基深厚,大概会被我杀得一个不留。

我不知道,我这样做的结果是:最后彻底失尽了人心。当冯骥骗我说南人谋反,调动我的兵符时,我还信以为真,被他们蒙在了鼓里。没有人告诉我实情,直到洛京周边各城陷落,叛军扣城门甚紧,我才从冯嫣儿的的温柔乡中张开了眼睛。

当我想调动人马救驾之时,就算我亲军也推说粮草不济,无力应战。我向京中臣僚求告,一家家亲自上门借钱。却一家家的都吃了闭门羹。那时候我才知道我已经早没君王的威严,到了走投无路境地。

想到这些,我想哭,可我这颗狐独的头颅已经没有了眼泪。

我最终没有去喝冯嫣儿手上剩下的钩吻,至少,我还有自杀的勇气。

我抓起了三尺白绫,一步步挣扎着走向御花园的煤山,那里有一棵古槐斜斜的伸出它的枝丫。以前我曾在树下扎过一个秋千架,冯嫣儿清脆的笑声在树下荡漾。

可到了这时候,跟在我身后的只有一个小太监,我记得他名叫如意,是个南人。

他为已经没了力气的我在树枝上扎起了白绫,同时在旁边的树上为他自己也扎了一个。我解散自己的头发,覆了自己的脸面,我无颜去见我的列祖列宗。

我靠着如意搀扶,把自己挂在了古槐之上,这是我为自己留下的最后一点尊严。

如意吊死在另一棵树上,到了此时只有他一个人陪着我。

我听到了哭嚎之声,眼睁睁看到那些没能逃走的后妃和我的两个女儿被叛军蹂躏。我一直没有儿子,只有这两个小女儿,我看到她们死不瞑目。

李逸跟了过来,命人解下了我的尸体,他们把我抬到了本来该由我来坐的朝堂之上。

我看到冯骥此时占了我的龙椅,大笑着问他的子侄该对我如何处置。

冯嫣儿,我曾经的淑妃,笑着推了李逸一把,李逸怕人与他抢功似的,一个箭步上来,挥刀割下了我的头颅。

冯骥大笑,连说了三个“好”字,然后叫了一声“逸儿”,说:“这龙椅终究是你的。”这是怎么回事?

冯嫣儿娇怯的倚在李逸的身边,眼里终于有了点惊吓的表情,可她说的是:终于熬到这一天了,还问她爹,有什么封赏。

原来她与我的每一天都是在受着煎熬,而我,一直以为她也爱我。

我早该死了。

我回想起,当初她把李逸引荐给我的情形,不知她何时生的异心,我对她那么好,这是为什么?

好在我只剩下了一颗头颅,再也不会感到心痛。

我的头颅被他们当成蹴鞠,踢了两日后,觉得腻了,便被挂上了洛京城头。城门之内,我头一次仔细的观察到自己百姓的样子。他们从我的头颅之下经过,一个个面有菜色,在寒风中瑟瑟发抖。每日都有饿殍就倒在我的头颅之下。艰苦的挣扎在死亡线上,连吃饱都成了问题,难怪他们漠视了我的死亡。我怀着愧疚,希望他们快点把我忘掉。

这十几年,我的眼里心里只有冯嫣儿一人,与她日日笙歌,夜夜欢好。从来没有正眼看过我的百姓,也没有想过他们的生活竟会困顿至此!我都干了些什么!

只因一个女人,我愧对我的百姓,愧对这江山天下。我错了!悔之晚矣,只是,这话我再也没法说出口来。

如果,上天再给我一次机会重来,我想我是再也不会爱上任何一个人了。

铅灰色的天空越来越低沉,北风夹着寒气呼啸着扫过城外望不到边的衰草,十天了。我的头颅一直高悬于洛京东面的建春门外,让我看不到河水的浩浩荡荡。这是大肇的帝京,坐北朝南,本应该面向天下。

我这个昏君造了什么孽,让这块土地和我的百姓落到了今天的境地。

寒霜在我的脸上凝结,北风如刀一般割着我的肌肤,我想,再也不会有人来理我了。我最后的结局大概也就是被弃尸荒野。不对,我身首异处,只剩下这一颗头颅,还不够野狗的一顿饱餐。

细小的雪花从天上飘落,北风呼啸着划出满地的苍凉。系着我头颅的枷笼一晃一晃,我这缕死不瞑目的游魂不知会漂向何方。

这样也好,我没有了心,再也不会去爱了。

“诸位军爷,我给你们带来了一坛村醪。”一个软软的声音,在我的头颅下响起。

我向下看了一眼,不由得大吃一惊。

作者有话要说:钩吻:古代三大毒,钩吻、牵机、鹤顶红。

顺便说一下,因为文下有人说这文借梗的事,我就申明一下:

此文借了《绾青丝》中楚殇和月娘二人盗尸缝合的梗。背景人物关系和《绾青丝》相应人物基本一致。

但我已经把借梗内容很彻底的宫斗化处理过了。有我自己独特的故事氛围。而且借梗也只作为设定背景使用。和本文故事无关。

开篇,第二句话,有十几个字是抄的《绾青丝》。因为血污的头颅,没人理会的孤独什么的,是此文灵感的由来。希望大家原谅这十几个字的抄袭。

如有撞梗也是没办法的事,(其实,我觉得也不太可能撞得很像),谢谢大家的理解。

☆、3阿南

在城门下,站了一个小小身影,身上过大的破棉袄,许多地方已经翻出了肮脏的花子。一根草绳马马虎虎的拦腰一扎,算是把这不成体统的衣裳穿到了身上。

她此时刚好抬起头来看了我一眼,我认得她。她顶着难看肿涨的一张黄脸,脸颊上还有一道道长长的疤痕。

楚司南!

我当然认得她!在第一次见到她时,就曾被她用这张肿脸所骗,这件事我一直记着,我怎么可能不认得她呢!更何况,她脸上的疤痕还是我亲手留下。

我已经很久没有见到熟人了,此时看到她,我的心抽了一下,没错,是我的心,它好像回来了。

守卫的卫兵,一听到有酒,全都从他们木板的房子里跳了出来。

“你是何人?”他们打量眼前这个小小的女人。

她没有回答,指了指了破棉袄上贴的一块白布,那上面有一个大大的“义”字。

“你是义庄来的?”守卫问她。

她点点头,“来收尸。”顺便指了指身后的板车。她拉来了一辆板车,破草席下应该是我的尸体。难怪我的心又开始疼了。

我以为我的尸体早就被野狗吃掉了,没想到居然在她这里。可是她……

“哦,那我们也可以回去了。”守卫的士兵十分高兴,相信了她的话。他们居然没有人怀疑一下,她那软软的南音雅言,怎么可能是义庄里的义工。

有人爬上城头,解下了我的头颅,丢在了她的板车上。“快走吧。”他们都急着钻回板屋取暖喝酒,没有人在乎她会把我带到哪里。

而我自己也已经不在乎了。只是她……

板车吱吱的响了起来,向着城外的方向。雪下得大了,铺天盖地遮去了一切肮脏和丑陋。她顶着风雪,躬起了脊背,艰难的拉着板车。看她的背影,在宽大的破袄下,支支棱棱的突起,这让我想起她的身体是多么细瘦。她连声咳嗽着。每迈出一步,都夹杂着沉重的喘息。

我想起来了,她被我关在冷宫中十余年,身体越来越坏,近几年,每年见她,都咳得厉害。只是我从来没问过她得的是什么病。只奇怪她病了这么久,居然没有死。

我死的那一天,打开了宫门,让我的嫔妃们都尽可能逃离。当然,我知道,她们中的许多人若是不依附于冯家,其实也无处逃生,走到哪里都是死路一条。可就在那同时,我也下了死命令,要处死楚司南。我记得,我就在喝下冯嫣儿的毒酒之前,还想过亲自杀死这个妖女泄愤。因为在那之前,我一直以为起兵造反的,是那些不肯归化,死不驯服的南人。

而楚司南,是南楚唯一的公主,楚烈帝的女儿,楚献帝的侄女。我父皇封她为南乡公主。

她是我的修容。一个不上不下的封号。

她走的路越来越荒凉,我不知道她拉着我,这是要到哪里去。雪下得深了,路不好走,她又瘦得可怜,每向前一步,走得奋力挣扎很久。头一次,我深恨自己竟长得如此高大,让她为此受累了。

我呆呆的看着她的背影。觉得我好像从来都不认识她。

我是因为娶了她才得到帝位的。

我不知道那是父皇的一个测试。

那是一个中秋的家宴,父皇居然请了楚献帝带着家人一起参加。当然。那时的楚献帝已经新封了归命侯。早已向我大肇投诚。他们一家人在我父皇的威势下,觳觫着,连头也不敢抬。

我对楚献帝一家没有兴趣,我新娶了冯嫣儿,一心只盼着宴会早点结束,好早早和冯嫣儿共赴巫山。

这时,父皇说,他要为楚司南选一个夫婿,而这个夫婿就在我们兄弟之中。

我这才看了一眼楚司南,她那天就是顶着如今天一样的肿涨难看的面皮,睁了一双好奇的大眼,把我们几个皇子全都打量了一遍。

我本来觉得这不关我的事,可别的兄弟都不作声,我为了及早结束这宴会,居然鬼使神差的说,我娶她好了。

我真的娶了南乡公主,结果父皇将帝位给了我。他说因为我有远见!统一的王朝需要一个有远见的帝王。我与二哥拼英勇杀敌的战功,与九弟比机智聪惠,最后全都比不上娶一个楚司南来得立杆见影。

板车在一处山脚停了下来,这里荒无人烟,只有山风呼啸着吹过,卷起了雪花,露出一大片坚硬的冻土。

我看到冻土地上有一个已经挖好的深坑。坑足够大,应该能够装下我这高大的身躯。只是如此坚硬的土地,不知细瘦的她,挖了多久才挖出这样的规模。

楚司南咳嗽着,喘息了一会儿,回过头来看我了。

她的眼睛还是那么亮,和她现在的肿脸不相配。这不是她本来的面貌,她本来的面貌是一张娟秀粉白、有些孩子气的脸。她在嫁给我几天后,她的脸退去了肿涨,露出了她本来的面目。我才发现,她是故意把自己弄成那丑样,想躲过我们元家兄弟的觊觎。

我很生气。

那时我已经听许多人说南人狡黠奸诈。果然,虽然她解释说,这是她用药水洗了脸的缘故,只是一个小小的玩笑,可我还是决定再也不要看到她。

当然,那时,我已经有了冯嫣儿,觉得一切很满足了。

我从来没有喜欢过她。欺骗,这正好是个借口,我把她扔到了一边,先是王府的旧屋,后来是皇宫破败的冷宫。

为了表面好看,该给她的封号,我一个没少给了她。可她的人,却一直是我的眼中刺。我只希望,不用我下手,她自己死掉最好。

她向我走了过来。把手拢在口边哈着气,因为冷,她鬓边的发丝结了霜,连睫毛也变成了白色的蝶翅。

然后,她捧起了我的头颅。她的手心比我的肌肤要暖和一些。她用修长葱白的手指拂开我散乱的长发,我这被许多人糟蹋过的头颅,又已经在城头冻了十天,我不知道她还能不能认出我来。

她怔怔的看着我,“你本来那么骄傲。”她说,长长的吁出一口气来。

她脸上长长的伤疤抽动起来,好久才平静了下来。

我的心也抽动了起来,这条疤,是我留给她的。只是因为她不肯向我解释她那块玉佩的由来,那块玉配,太过神秘 ,让我不得不对她生疑。

我这一生,和她没说过几句话,从来也没有好好与她谈过心。她对我也一样。

她用一块巾帕,沾了些雪来细心的擦洗我的面颊。我看着她,心里有了一点渴望。

我们曾经的几次不多的相处,全是在冲突中经过。无论她做了什么,我全都认为是她的错,有时气急,便管不住自己。

不知她还记不记得我做的那些对不起她的事。

她把我的头颅与身体对接了起来。然后,她从怀里掏出了针线。她纤细的手指拈起针来,动作灵巧的飞针走线。我的颈上皮肤感觉到了一阵刺痛。

我都快记不起有多少次想要置她于死地,若不是我的父皇,生前一再告诫我,这位南乡公主在南楚的声望,甚至要超过她的叔父,我肯定早就对她下手了。就算这样,我还是好几次伤了她。

我对冯嫣儿可是从来没动过一指头。

冷利风声在我耳边叫嚣,却盖不过她温声的一句:“有点疼,你忍一忍,很快就好了。”我觉得我的心脏突然被一双小手紧紧的握住了。

在我的记忆里,我对她一点也不好,便是亲自动手打她也有好几次。她一定会记得疼。

“我不忍心看你身首异处,”她说,嘴角浮起一抹淡笑,“这样做,也是因为我还欠着你一个情,谢谢你对我小弟弟的不杀之恩。”

我想了起来,她有一个小弟弟,她父亲死时,尚在襁褓之中,由她一人抚养长大。她的叔父登基为帝,又降了大肇,她也就带着她的弟弟一起来了大肇。她嫁给我时,她的弟弟已经八岁。本来,我想把那孩子和归命侯的儿子一起,找个事由一并杀掉。但后来心软,只是将他发配北方苦寒之地了事。这也许算我这一生做得不多的几件好事之一,没想到却在此时得到了回报。

终于,她把我的头颅和身体缝在了一起。她直起腰来,看着我,淡淡的笑容化成了悲悯,“你活该!”她说,“我葬了你的骨,还了你的恩,从此我们两不相欠。你我本无缘,来世你若有福,希望你不要再做皇帝,也希望你我从此陌路,我与你生生世世成永绝,再无相见。”一滴泪落了下来,滴在了我的眼中。

她的身影变得模糊,她的声音化在了寒冷的风中。我的眼睛疼,一路疼下去,一直到心,我的心抽搐着,,痛彻骨髓。我错了,我知道自己错了,错得离谱,错得不可原谅。

阿南!我突然想起了她的小名,她曾对着墙避,以为我不在的时候,悄声对自己说话:阿南不害怕,阿南要坚持。

我记得,那是在我用玉镇纸打破了她的额头之后。那时的她,没有哭。

阿南!阿南!阿南!

在这寒冷的冬天,突然有一道阳光直直的打在我的身上,我的身体变得轻盈,温暖的空气包围了我,我僵硬的身体开始一点点的融化,带来刺痛的感觉。就如同她还在用针扎我。我想我真的要死了,安详的死在一个我从来都没好好认识的女人身边。

阿南!

☆、4重生

我睁开了眼睛,周围的燥热让我身上出了一层粘乎乎的汗。

“皇上,你醒了!”一声带着惊喜的莺声,悦耳地敲击着我的耳膜。我微侧了身,看到一张哭得梨花带雨的脸紧紧挨在我的脸旁边。精致的妆容,入鼻的清香,还有目光中流露的惊喜,这一切都是那么熟悉。

冯嫣儿常在我面前流泪,因为她知道,她一哭,我便会心痛。

要是往日,我看她这样,会叫一声嫣儿,然后立刻把她搂到怀里,好好哄她。

可现在……我的腹中一阵绞痛,像是在提醒我什么。

也许是看到了我的沉默,“皇上,刚才的蹴鞠……”一只媃荑轻轻搭上了我的额头,“疼吗,晕吗?”我扭了一下头,没躲过她的手。

她的脸上立刻露出了惊讶的表情。

我的眼睛转开去,看到了头顶浓密的柳荫。瓦蓝色的天空,有几朵白云悠悠的飘过。我刚才就注意到,冯嫣儿耳边的垂珠是我辛苦寻来的夜明珠。白天戴了,到了晚上就会发出莹润的光来。她戴这珠子的时间不长。失了新鲜劲儿,就把它们抛到了一边。反正我还会找到其它的稀罕东西博得她的一笑。但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

是我在做梦吗?

我挣扎着,想动一动。结果,我一支身,整个人便顺势的坐了起来。原来,我此时躺在一只竹榻上,四周围了许多人。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担忧的表情。

我想起来了,这一幕如此的熟悉,这是我登基的第二年夏天,在御花园的蹴鞠场上,一只飞来的蹴鞠砸在我的头上。一切都是一模一样,它又发生了一遍。

我有些迷茫,因为景物依旧,我的心境却已经不一样了。

“皇上,您没事啦?真是吓煞奴家啦。”莺啼婉转的声音又在我耳边响了起来,我瞥去一眼,果然是冯嫣儿,正殷殷地注视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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