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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悬疑-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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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
“池文青,她虽然没有瞎子摸宝的技术,但池文青曾经是萧明恒的同学、恋人、同事。她有知识,有经验,她愿不愿意出手帮助萧错,直接决定着这个计划的成功和失败。”
“您知道,萧何两家结怨不是一天两天的事。”
“跟萧家过不去的是何家,不是池文青。你放心,如果我猜的不错,萧错已经看出那只玉蝉的门道,无论是为那瞎子的死,还是为玉蝉,他都会去找池文青。”
一点也没错,池文青正是问题的关键所在。
真正的棋局才刚刚开始,龙叔下完了自己的那步棋,现在,是白马现蹄,还是炮碾丹砂,就看萧错了。
第五十章 左旋膛线
更新时间2010…5…1 8:52:51 字数:2198
萧家老宅,依然平静如初。
萧错坐在书桌前,伸手摸向书桌下面。书桌下是一种新型的无匙锁,不用钥匙,开启的关键在于拇指、食指、中指的默契配合,以及力度的拿捏匀当的手上功夫。这是机械锁中保密程度最高的防盗锁,即使在毫无光线的环境下使用都极为方便。
萧错拿出父亲留下的驼皮、子弹和血纱布。又拿出猴渣带来的驼皮和琀蝉。接着,他找出那天从许胡子那换来的瓷片。他从脖子里,摘下格格临死前给他的老银锁,贴在脸上,亲吻了一下后,才轻轻放在桌子上。
子弹头、驼皮、血纱布、琀蝉、瓷片、老银锁一一摆在萧错的面前。他试探着,用这些东西,把十五年所发生的事情串联起来。
子弹头是十五年前,萧错亲手从父亲胳膊上取出来的。弹头呈卵型,萧错初步分析是手枪弹。因为手枪子弹的弹头与其他子弹的弹头不一样,其他子弹的头部都呈尖拱形,而手枪弹弹头呈卵型,除非军用手枪,用尖弹追求杀伤力。
而这颗子弹绝对不可能是军用的,子弹是镀金的,工艺非常精美,颇显高雅奢侈,弹头出膛后基本没有变形。如果不是他亲手从父亲血肉里取出,他死也不信,这么美的东西,竟是杀人之器,惨美之物。在萧错看来,其古老性和玩赏性,皆大于其杀伤性,显然不是职业杀手的吃饭家伙。但这颗子弹的非常规性,直接决定着枪和持枪人身份的特殊性。
萧错翻过很多资料,也在显微镜下看过这颗子弹,弹头上有左旋膛线,是出自线膛枪,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线索。
膛线是为了让子弹可以旋转而在枪身上刻上痕迹,它能使弹头在出膛之后,仍保持既定的方向。隐藏在枪膛内的膛线,有凸有凹。凹下去的小槽被称为阴线,凸起来的则叫阳线,两条相对阳线之间的垂直距离叫口径,子弹头的直径会比口径稍大一些,这叫过盈。只有这样,才能使子弹头嵌入膛线高速旋转并起到闭气的作用,从而在空中稳定飞行,指到哪里,打到哪里。
膛线可说是枪管的指纹,也可以说是枪的身份证。子弹在通过膛线时,外侧会被刻上痕迹,形成一种膛线记号。由于膛线的加工,是受工人和制造装置的影响,即便是同一个制造商的同一制品,也不可能有完全一模一样的膛线,也就是说,造出同样膛线记号的枪,是不可能的。不同的枪,在子弹通过时,会有不同的膛线记号。警察经常利用进膛痕迹、拔弹痕迹、坡膛痕迹、线膛痕迹破案,但究竟怎么个破法,萧错至今还没参悟透彻。
关于膛线的方向,现在一般都采用右旋,萧错研究过其中的原因,无论是右旋,还是左旋,不过是习惯而已,目的是把子弹转出去就行。从这颗子弹头上所掌握的资料看,射击萧父的枪,是把老枪,持枪者只射击到萧父的胳膊,看来也并非专业杀手,很可能是一个老枪收藏者。萧父失踪后,萧错也曾查过鬼街口,乃至墨里州附近的古枪收藏者,均说没有见过这样的子弹。
萧错又拿起血纱布,父亲是个言行谨慎的人,他既然用血纱布包裹子弹,连同驼皮一起放进了盒子里。那就说明,在萧父的眼里,血纱布、子弹和驼皮是同等重要。如果父亲是想用子弹头作为寻找凶手的线索,那么,血纱布是在暗示他什么呢?
萧错把子弹用血纱布重新包好,放在额头上,深深地叹了口气。等他抬眼时,又看到琀蝉。这是猴渣送来的葬玉,格格出事之前,曾经下过定论,玉蝉是以雌为匙,雄蝉为锁。这到底是怎么个原理,萧错还猜不太透。然而,更出人意料的是,琀蝉外面竟包裹着一张驼皮,和父亲留下的驼皮相比,除了在形状上有差异外,质感,手感,大小几乎都一样。萧错将两张驼皮扫描在电脑里,在电脑里拼了一阵后,突然发现这两张驼皮竟有个吻合口。原来,这两张驼皮是一母同胞。
就在萧错万分惊奇之时,王妈突然敲门,说是给他送碗汤喝。萧错迅速将琀蝉、驼皮、子弹和血纱布一同放进盒子里,塞回书桌下面。王妈进来,放下汤什么也没说,只偷偷瞥了眼萧错桌上的老银锁,便推门离开。
老银锁是唯一能证明格格身世的东西,挂链是开门老货,明末清初皇宫贵族之物。锁是后配的,八十年代的新工。按照两百多年前的制式风格,这条挂链上,应该是十八罗汉,而格格的这条挂链却只有九尊罗汉。按萧错的理解,这条挂链应该是被人一分为二。从古玩角度去看,这套银锁是动过手的残品,并无价值可言。
想要解开格格的身世,只能从老银锁入手。十五年前,萧父是受人袭击后,把格格抱回家的。当时格格还处于昏厥状态,身上除了一身血衣,就是这把老银锁。萧父为什么在受伤后,还坚持把格格抱回家?难道格格在当晚也是受害者之一?十五年前的那个凶手,到底是想杀掉格格,还是杀掉父亲?
除此以外,还有存疑。十五年前,萧父抱回格格交给他驼皮之后,便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十五年后,又有一张驼皮出现,格格就此丧失了性命,死得支离破碎。无论从什么角度、什么立场、什么观点、什么利益、什么目的、什么动机、什么想法上分析,萧错都应该承认一点,至少一点:格格的生与死都和驼皮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这一点,他坚信不疑。
现在,只剩下桌上的瓷片。萧错之所以下血本拿青花鼻烟壶跟许胡子交行,那是因为这种瓷片,很稀少,是宋辽金元时期,早年北方磁州窑的活,和格格五年前摸的那件弯月梅纹瓶,又是同出一辙。
萧错猜不出那套爷,为什么要把套下给许胡子。但当他看到瓷片上的污垢后,立刻拿出琀蝉,将两者土锈污垢,来回对比一番,突然豁然开窍,他在心里唏嘘一声:原来,是这么回事。
萧错心里终于有些谱子,但他认为此事复杂,并不是说打,就操家伙上的问题。他开始疯狂的想念父亲,他翻开父亲的相册,眼前突然一亮,有一个人,能帮他。谁?池文青。
于是,萧错决定了第一步行动计划——找池文青。
第五十一章 逼出血衣
更新时间2010…5…4 9:40:13 字数:2918
给池文青打电话,萧错还需要一样东西:勇气。
池文青是个好女人,这一点萧错承认。如果萧父不变节的话,按照逻辑原理,池文青应该是萧错的母亲。几十年前,萧明恒在池文青眼里,是个博学多才、光明磊落的人。而今,萧明恒始乱终弃、背信弃义也就算了,他还爆出个私生女——萧楚格。
所以,萧错抓着电话,犹豫半天。他认为,很有必要让池文青知道真相,还父亲一个清白。于是,他拨通了池文青的电话,对方只是轻轻“喂”了一声,声音很小,但很慈祥。萧错只简单的说了声:“池姨,是我。”
池文青此刻正在整理关于萨满文化的资料,对方虽然没有报出姓名,但这个声音对她来说,太熟悉了,和萧明恒年轻时一个样。池文青拿着电话,脸上的表情僵硬,半天没找到回应的词。
萧错继续说:“我爸走的时候,跟我说过:有什么事就去找池姨……”
“出了什么事?”
萧错咬着牙,眨了半天眼,才吐出一句:“格格……走了……”
萧错说这句话的时候,很疼痛地想起格格,真的很疼,疼得他低下头,想哭。于是声音也随之开始哽咽,使他说不下去了。
“什么时候的事?”
“昨天……”
“别太……难过……”
“嗯……”萧错拿着电话,摸了摸桌上的老银锁,摸着,摸着,他的手指开始颤抖,但他还是尽量保持平和地说:“我打电话是想告诉您,格格不姓萧,她不是我妹妹,和我一点血缘关系都没有。我爸不仅骗了您,还骗了我,骗了所有的人。”
“哦?”池文青听到格格不姓萧时,眼睛立刻红了。这又是个什么说法?池文青愣愣地拿着电话,但她很快由震惊中恢复平静,她问:“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
“今天是我和格格结婚的日子,格格怀着我的孩子,我想让她有名有姓的走,有时候……她真的很想妈……”
“我能帮你吗?”
“我怀疑格格的死和我爸、以及我爸所从事的工作有关系。”
池文青问:“你什么时候过来?”
萧错松了口气,在他看来,池文青能帮他,全仗着她大度能容。他说:“明天下午。”
无论从人性的角度,还是从工作的角度,池文青都会帮萧错。所以她很快便回答下来:“我在考古所等你。”对于池文青而言,这个夜晚做出的决定,在今后的日子里,失去的不仅仅是家人,还有生命,以及生命以外的东西。
通话结束后,池文青朝书桌上看去,那是她和萧明恒在野外考察时照的。她只是看着他,除了她淡漠的眼神,什么也没有。如果她的目光是拒绝,是愤恨,或者是鄙视,是嘲笑,她都不会害怕。可为什么是淡漠?
难道她早已淡漠了他们几十年的感情?失魂片刻,池文青忽然感到心里有一角轰然崩塌。亮晶晶的眼泪从她的眼里涌了出来,怎么也止不住,使她不得不扭头,呆呆得望向窗外。
窗外,一片漆黑,有山,有树,还有条红丹河。
河岸边,停着一辆轿车,那女人钻出河水,急忙卸下水肺,脱掉脚蹼和潜水衣,走到林边老树下,将潜水装备塞进树洞藏好。接着,她打开车门,坐进车里,并没有急于开车离去,而是从车里拿出一瓶酒,连喝几口,又往身上洒些酒水,才迅速将车开走。
车进小区车库,停稳车后,她将黑纱重新裹好,背上背包,从车里摇摇晃晃的出来。她脚步踉跄,腰间飞虎爪时隐时现,在灯光下尤为铮亮。她不是酒醉,而是脚伤实在疼痛难忍。
她走了几步,觉得身后有些声响,声音瞬时增大,她能听出是摩托车的引擎声。没等她回头去看,便觉得一辆黑色摩托朝她疾驶过来。眼见势道极为沉猛,撞上了非死必伤,女人情急之下,忍疼翻越,扑在地上闪避。
那摩托见没得逞,又调转回头,朝她逼来。女人急忙站起身来,顾不上脚伤疼痛,连跑几步,又是一个腾越,翻上了一辆轿车,身如青燕,立在车顶之上。霎时之间,脚掌又疼又热,奇痛彻骨,她急忙踮起脚抵御,哪知整条腿已然酸麻无力,不觉惊惶起来。再看驾驶摩托之人,头戴钢盔,面容全掩,见女人翻到车顶上,又加强了马力,看这情形,是要飞车而越。
女人抬头,看了一眼车库顶梁,从腰间拔出飞虎爪,嗖的一声弹开,挂在管道上,身子腾空,已然落在另一处车顶之上,见身后已经是墙壁,才算惊魂稍定。
摩托车欲飞之时,却见女人已经离开,急忙刹车,由于速度太快,在地面上连着旋转几周,若不臂力较好,恐怕要连人带车栽翻在地。再看女人所在之处,车辆极多,索性弃车,纵身翻上车顶追赶。
女人脚力不足,那人很快便追上前来,迎面就是一拳,趁她躲闪之际,又抓向女人的背包。这女人这才醒悟,原来此人目的,是想抢她的背包。女人急忙向后折腰,连翻了两个跟头,满以为躲了过去,却听“呲啦“一声,背包已被扯出个大口。
女人急忙护住背包,只退不攻。那人却拳掌脚踹,攻势犹似暴风骤雨一般,其目的还是女人的背包。女人被逼得发急,又使出飞虎爪,当啷挂在管道上,看来这女人的招式很简单,打不过就跑。可惜,正当她准备腾空时,却被那人一把抓住脚踝。使她不得不松了飞虎爪,只听得“啪”的一响,俩人一起跌落在车顶上。
那人压在女人身上,女人又惊又怒,连运了几次气,浑身宛似断折了一般,全无反抗之能,哪里挣扎得脱。突然,女人闻出那人身上的气息,极为熟悉,双眼一怒,喊了一声:“彪哥。”
那人一笑,拿掉钢盔,锐眼鹰鼻赫然竟是谭彪。谭彪翻身把她搂在怀里,将她抱起。不料,女人的背包带子却随之脱落,从车顶滑下,包内的东西,撒落在地。女人急忙翻下车子去捡,但谭彪身手极快,从车顶跳下,一把按住。再看那女人,眼神已尽是惶恐。
谭彪捡起,打开一看,是一套碎花衣服,大约是五六岁孩子穿过的,上面还有斑斑血迹。谭彪认识这衣服,十五年前,他第一次见到这个女人的时候,她就穿着这套碎花衣服。当时她只有五岁,浑身是血,楚楚可怜。谭彪是后来得知,她父亲带她进山,不幸掉下山来,父亲为了救她,摔成了脑残症。谭彪见她可怜,两人才相依为命,直到后来碰见了龙叔。
谭彪觉得奇怪,这套衣服,一直被这女人视为珍宝,为什么今天要带在身上?他将衣服收好,还给了那个女人,问:“你去哪了?”女人神色不但没有慌张,而且非常镇定,慢慢转身,故作醉态地喊了声:“我去喝酒了。”
“出去喝酒,还带着家伙?”谭彪知道,带着飞虎爪出门,必定是有些难度的活,又见那女人腿脚不是很利索,猜想是遇到什么麻烦了。他又接着问:“失手了?”
“没出手,也没失手。”
女人说没出手,谭彪倒也信了几分。因为做贼行窃,得时时隐身在天花板上、地板下,甚至悬挂在树上、屋内支柱上潜伏,所以,行动之前,不仅绝对不能喝酒食烟,而且,还要洗澡、换衣,目的都是去掉体味,不容易暴露自己。
“你受伤了?
“没什么,不小心踩到钉子了。”
谭彪听到女人脚踩钉子,心里极为心疼,一把抱起那女人,朝电梯走去:“伤得重吗?下周国际翡翠赌石文化节开幕,你还能演出吗?”
“一点小伤,不影响的。”
进了房门,谭彪将女人放在床上,很小心的帮她脱下鞋子,再去看那只脚,已经是鲜血淋淋。谭彪见伤逝不轻,急忙取了纱布药棉,帮她包扎。那一瞬间,她觉得谭彪像一个父亲,一个特年轻、特有思想的父亲。
谭彪包扎完毕,拿过女人的鞋子,翻转细看,在鞋子上并未找到钉子的孔眼,他可以肯定,这伤口是女人光着脚踩上去的。出门行走,为什么不穿鞋子?谭彪正想问个究竟,那女人却突然抱住谭彪,问了句:“彪哥,我们为什么是贼呢?”
谭彪将头埋在女人的头发里,深吸了一口气,闻出了一股河水腥气。他凝眉冷笑,随即说道:“我们是孤儿,无亲无故,只能做贼。”
那女人眼睛一闭,滚出两行泪来,说了句:“我想妈……”
第五十二章 颅骨事件
更新时间2010…5…6 8:55:59 字数:2300
何敬业离开法医室后,精神稍显轻松。他拿着名片,立即赶往野生动物研究所,他希望早点把猴渣的案子弄清楚,把案子了结,也就安心退休了。当然,何敬业怎么也不会料到,原来一切才刚刚开始。
何晓筝没有回家,她希望通过现场血迹的检验和分析,完成现场重建。一直以来,血迹分析都是案件侦破的一大法宝,通过观察这些血迹的形状、它们所指的方向、它们的大小以及位置,就可以断定它们是由什么造成的。血迹分析能够清楚地说明,受害者或者被攻击者所处的位置。它还能回答,现场的血迹是如何造成的?凶器是什么样的?受害者被攻击了多少次?确立一些假想情节,可以判定受害者、目击者或者攻击者是否正确描述了发生的情况。
从葬狗坡案发现场收集来的“以尸体为中心”的血样共有上百种,何晓筝都必须对其一一分类,并进行形态分析。不知不觉,她已经从白天熬到深夜,又从深夜熬到破晓。
工作完毕以后,她打了一个哈欠,轻轻揉了揉眼睛。之后,便将双目紧闭。可她刚一闭上双眼,萧楚格的那只手,便在她的脑海挣扎,令她心神不定。她赶紧睁开双眼,站起身来,洗了个脸,换下工作服,准备回家休息。就在她刚刚踏出工作室的时候,电话响了,是墨里州公安局分局打过来的,问她什么时候有时间,他们要差人来拿“东西”。
何晓筝听到“东西”两字,才恍然一惊,使劲地拍着自己的脑袋,连连在电话里道歉,说这会下班回家,顺路给他们送去。说完话,何晓筝快速转身,走进另一间实验室里。
这间实验室,很奇怪,除了各种仪器外,整整一房间,全是骷髅,把陈列架摆得满满当当。这个令人毛骨悚然的房间,就是三维颅面复原和三维颅面鉴定技术检测室。
陈列架上,每个颅骨前都有一张小卡片,写有编号、姓名、性别、年龄、简要案情、鉴定结论及送检单位和送检日期。它们来自不同的地方,尸体都已面目全非,只能通过颅面鉴定确定其身份来源。
何晓筝走到在陈列架前,似乎并没有找到她要找的东西,一转身,她笑了,她看到三维扫描仪上有个黑包,她用手摸了摸,也没打开看,就放进背包里,转身离开了。
下地铁的时候,何晓筝感觉有只手伸进她的包里。她没有惊慌,也不做理睬,反而暗自偷笑,任由那只手在包里摸来摸去。那人摸了一会,把里面的东西托出一看,脸色大变,楞是给塞了回去。何晓筝回头,咧嘴一笑,那小偷一捂嘴,撒腿就跑。
刚走了一段路,何晓筝便发觉身后还有人跟着她,而且还不止一个人。拳谱有云:胆量抱身,临事不乱。就在何晓筝算计着是跑,还是打的时候,后面的人,几步紧赶,一个大抓,就抓住了何晓筝的肩膀。
没想到,何晓筝早有防备,突然一个180度转体,回头就是一个侧踹,接着,又来了一个横踢。那人捂着胸口,连连后退。
何晓筝的技术特点很鲜明,完全是技巧型的打法。而且风格独特,出手的时机、部位、角度、力度都十分凌厉。没想到,那人毫不示弱,刚刚站稳,又反扑上来。何晓筝顺势用腿插击那人裆部,反手拉臂,一个插裆扛摔。只听到那人,哎呦一声,一个彪悍的大男人,就这么轰然倒下。接着,便是尘土飞扬,路人侧目,一阵喝彩:“好!歹徒被制服。”“嘿!一招致敌。”“侧踹够快,横踢够狠。”“拉臂干净、摔得利索。”
这场仗打得挺快,十来分钟就完事了。何晓筝收了招式后,单腿跳了几下,从地上捡起自己踢飞了的高跟鞋,吹了吹尘土,把鞋穿上后,暗赞:“感谢高跟鞋的发明者一千次!”用高跟鞋踹人,是她处理犯罪份子的最好办法。
“不许动!我是警察!”
何晓筝听到是自己人来了,心里一喜,转身看去,却是一把黑乎乎的枪口,直击她的胸口。吓得她连忙对着警察解释:“他是小偷,一直在跟踪我,还想偷我的钱。”
“我们是警察,有人举报你携带毒品,当然要跟着你了。”地下那人,趁何晓筝穿鞋时爬了起来,从口袋里掏出一样东西,在何晓筝面前一亮,何晓筝见是警察证件,脸色立刻即变。一定是那个该死的小偷,没偷着东西,反而报警陷害她。
持枪的警察朝她喝叱一声:“你把包扔过来。”
何晓筝不但不给,反而抱得更紧:“你先放下武器,很容易走火伤人的。”
警察口气非常强硬,根本不理何晓筝那一套:“不要和警察讲条件。”
“你的话虽然很有道理,但这很危险。”何晓筝把包从后背卸下,扔给警察时,脸上突然露出一丝诡笑:“小心点,看了以后,别往地下扔,弄坏了,你可赔不起!”
警察接过来,刚把包裹打开一半,“唰”得眼睛就直了。何晓筝眉毛一扬,冲着他“嘘”的一声,吹了一口凉气。警察顿觉阴风四起,心里一慌,吓得把手里的包裹往天上一扬。随即,人们便尖叫着往天上望去,只见一奇形怪状的东西,晃晃悠悠的从空中,直线下落。
人们这下看得清楚,那分明是一颗人头。围观的人,顿时,有多远闪多远。
眼看人头就要落地,何晓筝赶紧推开警察,伸手接住颅骨,抱在怀里,动作极其灵敏。她转身和警察说:“我已经警告过你,别往地上扔,可你也不能往天上抛啊!”
警察铁着一张脸,对着何晓筝说:“你现在不仅涉嫌携带毒品,还涉嫌杀人分尸,跟我们走吧!”
何晓筝心中一急,口无伦次:“我的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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